引导语:王安石的《答司马谏议书》全文立论的论点是针对司马光认为新法“侵官、生事、征利、拒谏、致怨”的指责,指出儒者所争,尤在于名实。下面就是小编收集他的这篇文章的教学教案,欢迎大家阅读学习。
教学目的
1.了解作者王安石的简况及“书”的文体特点;
2.体会作者坚持改革,决不为流言俗议所动的决心。
教学过程
一、作者及其思想
王安石:(1021~1086),北宋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字介甫,晚号半山。抚州临川(今属江西)人。仁宗庆历进士。嘉佑三年(1058)上万言书,提出变法主张,要求改变“积贫积弱”的局面,推行富国强兵的政策,抑制官僚地主的兼并,强化统治力量,以防止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巩固地主阶级的统治。神宗熙宁二年(1069)任参知政事。次年任宰相,依靠神宗实行变法。并支持五取西河等州,改善对西夏作战的形势。因保守派反对,新法遭到阻碍。熙宁七年辞退。次年再相;九年再辞,还居江宁(今江苏南京),封舒国公,改封荆,世称荆公。卒谥文。
他强调“权时之变”,反对因循保守,列宁称他是“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他主张“绝求正所以经世务”,设置专局,使子与门人纂修各经新义,以为诵习的定本。《诗》、《书》、《周官》三经新义最为重要,《周官新义》尤能阐发新政理论。他的诗文颇有揭露时弊、反映社会矛盾之作,体现了他的政治主张和抱负。散文雄健峭拔,旧时被列为“唐宋八大家”之一。诗歌遒劲清新。词虽不多而风格高峻,《桂枝画·金陵怀古》颇有名。所著《字说》、《钟山目录》等,多已散佚。今存《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三经新义》中的《周官新义》残卷、《老子注》若干条。
二、背景与题解
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身为参政知事(宰相)的王安石开始推行新法,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第二年,司马光(当时任翰林学士,右谏议大夫,所以称为“司马谏议”)给王安石写了一封三千三百多字的长信,列举了实施新法的弊端,要王安石废弃新法,恢复旧制。本文是作者的复信。信中主要辨明侵官、生事、征利、拒谏、致怨五事,并对士大夫不恤国事、苟且偷安、墨守成规的保守思想表示不满。文章批驳了司马光的意见,针锋相对而又文笔犀利,注意分寸而入情入理,举重若轻而简明扼要,既表明决绝的态度又不失赠答之礼。
三、整体感悟
结构分析
(1)划分本文层次,并概括大意。
本文共4个自然段,分为4部分:
第一段:交代写信的缘由。
第二段:针对司马光信中所指责的实施新法的弊端,逐一驳斥。
第三段:分析反对派对新法声势汹汹、怨恨、诽谤的原因,并表示对失大夫不恤国事、苟且偷安、墨守成规等保守思想的不满。
第四段:书信常规的结束语。
(2)结构图:
┏一、交代写信的缘由┓
答司马谏议书┫二、驳斥谬论┣针锋相对
┃三、分析原因┃态度坚决
┗四、书信常规的结┛
四、问题探究
1、你对王安石推行新法是如何认识理解的?
【明确】王安石推行的心法虽然没有也不可能触及正个封建制度和封建统治的根本。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他却敢于对传统政策进行改革和冲击,敢于对大地主大官僚的种种特权加以抑制和打击,把封建生产关系中不能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某些环节进行一些调整,提出在当时已经存在的物质条件下能够解决的任务。作为地主阶级的一个成员,他能看到由于大地主大官僚的过度剥削所造成的“富者财产满布洲域,贫者困穷不免于沟壑”(《风俗》)的状况,又能认识到“欲富天下则资之天地”(与《马运判书》)亦即认识到发达所有生产力去生产天下的财富以求增加国家收入的重要性。这些在当时是难能可贵的。
还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王安石在变法中,不仅以“理财”增强国力,而且以“整军”改变北宋王朝的腐败军制。他打击大地主大官僚的兼并势利,为反击契丹贵族和党项贵族的割据政权的侵犯作好了物质准备,尽力改变北宋王朝长期以来“外则不能无惧于夷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的屈辱处境,欲在全中国再一次纳入一个政权的统治下。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王安石领导的变法图强的革新运动,也是一次爱国主义的政治运动。
因此,王安石和司马光的斗争,虽然是统治阶级内部代表不同阶层利益的政见之争,但它实在是中国十一世纪时的一个重要事件。王安石的《答司马谏议论书》,便是这一场斗争中的生动速写,这一大事件的真实纪要。它是在“积贫积弱”的困境中发出的发奋图强的呼声,它直接宣传了变法革新的积极思想。所以九百多年来一直为人们所喜爱。
2.你是如何评价司马光的?
看人要用辩证的观点,对待人一分为二,在否定其缺点的同时,也要肯定其优点,不能一概否定,一棍子打死。司马光给王安石写了一长信,列举实施新法的弊端,阻挠王安石变法,他是政治上的保守派;但是司马光在学术上是一位贡献很大的历史学家,他用十九年时间主编了我国最大的一部编年体通史《资治通鉴》,后人把他和司马迁称为史学界“前后两司马”。
3.如果司马光收到王安石的这封信,他会怎么样?
司马光收到王安石的信后,一方面会为王安石雄辩的才能折服,另外一方面也会看到王安石变法态度的坚决,又会很恼火,他可能会纠集更多的保守派公开和王安石作对,使王安石的变法不能顺利进行。(发挥想像,合理即可。)
4.写作特点分析
(1)言简意赅,措词委婉而坚决。
这篇文章语言柔中带刚,态度委婉而坚决,运用这样的外交辞令符合答复指责性书信的特点。而驳斥司马光指责的语句言简意赅,不容置辩,干净利落。
(2)例文结构严谨,说理透彻,见解新颖,风格峭丽,堪称古代政论文典范。
五、课文翻译
安石启:昨日承蒙您来信指教,我私意以为跟您友好相处的日子很久了,但讨论国事往往意见不同,这是由于所采取的政治主张和方法不同的缘故。我虽然想硬在你耳边罗嗦(强作辩解),恐怕结果一定不会得到您的谅解。后来又想到您看待我一向很好,对于书信往来是不应简慢无礼的,因而我在详细地说出我所以这样做的理由,希望您或许能够谅解我。
我们读书人所要争论的,特别是在“名称”(概念、理论)与“实际”是否符合上。“名称”与“实际”的关系明确了,天下的真理也就有正确的认识了。现在您所用来教诲我的,是以为我“侵官”、“生事”、“征利”、“拒谏”,以致天下的人都怨恨和诽谤我。我却认为接受皇上的命令,议订法令制度,又在朝廷上修正、决定,交给主管官署却执行,不算是“侵官”。发扬(恢复)前代贤君的治国原则,以便兴利除弊,这不算是“生事”。替国家整理财政,这不算“拒谏”。排除不正确的言论,批驳巧言谄媚的坏人,这不算“拒谏”。至于怨恨毁谤的很多,那是本来早就该料到会这样的。
人们习惯于得过且过的守旧之风已经不是一天了,做官的人又大多不为国家大事操心,以附和旧俗之见来讨好众人为美德。皇上却想改变这种现状,而我又不顾政敌的多少,想尽力去帮助皇上抵制他们,那么,众人怎么会不大吵大闹呢?过去商王盘庚迁都,群起怨恨的是老百姓,不仅是朝廷士大夫而已。盘庚并不因为有人怨恨的缘故,就改变他的计划;他考虑理由正当,然后做去,他认为正确,看不出有值得悔改的地方。如果您责备我执政很久了,没有能够帮助皇上大大地做一番事业,以此造福人民,那我自知有罪了。但如果说今天应当什么事也不必干,只是守着老规矩就行了,那就不是我所敢领教的了。
没有会面的机会,不胜(实在)诚心仰慕得很。
六、小结
王安石以书信作答司马光,驳斥保守势力对新法的种种指责,表示了坚持改革,决不为流言俗议所动的决心。
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
【原文】
某启:昨日蒙教,窃以为与君实游处相好之日久,而议事每不合,所操之术多异故也。虽欲强聒,终必不蒙见察,故略上报,不复一自辨。重念蒙君实视遇厚,于反复不宜卤莽,故今具道所以,冀君实或见恕也。
盖儒者所争,尤在名实,名实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今君实所以见教者,以为侵官、生事、征利、拒谏,以致天下怨谤也。某则以为受命于人主,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以授之于有司,不为侵官;举先王之政,以兴利除弊,不为生事;为天下理财,不为征利;辟邪说,难壬人,不为拒谏。至于怨诽之多,则固前知其如此也。人习于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同俗自媚于众为善,上乃欲变此,而某不量敌之众寡,欲出力助上以抗之,则众何为而不汹汹然?盘庚之迁,胥怨者民也,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盘庚不为怨者故改其度,度义而后动,是而不见可悔故也。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斯民,则某知罪矣;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守前所为而已,则非某之所敢知。
无由会晤,不任区区向往之至。
【内容鉴赏】
全文立论的论点是针对司马光认为新法“侵官、生事、征利、拒谏、致怨”的指责,指出儒者所争,尤在于名实。名实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从而说明变法是正确的。司马光的攻击名实不符,全是谬论。文章逐条驳斥司马光的谬论,揭露出他们保守、腐朽的本质,表示出作者坚持改革,绝不为流言俗语所动的决心。
第一段主要阐明写这封信的原因和目的。因为两人之间有分歧,所以写信表明自己的立场和态度。王安石在第一段第一句写了三层意思:第一层“昨日蒙教”是礼貌性套语;第二层提到与司马光“游处相好之日久”,感情色彩很浓,使司马光很是舒服;第三层急速转到“而议事每不合,所操之术多异故也”,有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接点明二人政治上不投合的原因所在。这三层意思集中在一句话里显出高度的概括力,亮出了分歧的焦点所在。不伤感情,态度坦率。第二句又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是:司马光见解坚定,并不肯轻易改变,所以“虽欲强聒”多讲几句,一定得不到见察;对于洋洋洒洒三千余字的来信,只作简单答复,不再一一白辨。第二层是:经过仔细考虑,司马光很是看重自己,书信往来,不宜鲁莽,所以要做详细解释,希望司马光能够宽恕。这里说明了作者的态度和方法,又显示出冷静沉着。
第二段是全文驳斥的重点部分,作者以“名实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为论证的立足点,分别对保守派谬论进行驳斥,表明自己坚持变法的立场。在辩驳之前,先高屋建瓴地提出一个最重要的原则问题一一名实问题。名正则言顺而事行。但站在不同立场,对同样一件事(即“实”)是否合理(即“名”是否“正”)就会有不同的甚至完全相反的看法。司马光在来信中指责王安石实行变法是“侵官、生事、征利、拒谏,以致天下怨谤”。这些责难,如果就事论事地一一加以辩解,那就很可能会因为对方抓住了一些表面现象或具体事实而陷于被动招架,越辩解越显得理亏;必须站在高处,深刻揭示出事情的本质,才能从根本上驳倒对方的责难,为变法正名。先驳“侵官”。作者不去牵涉实行新法是否侵夺了政府有关机构的某些权力这些具体现象,而是大处着眼,指出决定进行变法是“受命于人主”,出于皇帝的意旨;新法的制定是“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经过朝廷的认真讨论而订立;然后再“授之于有司”,交付具体主管部门去执行。这一“受”、一“议”、一“授”,将新法从决策、制定到推行的全过程置于完全名正言顺、合理合法的基础上,“侵官”之说便不攻自破。次驳“生事”。“举先王之政”是理论根据,“兴利除弊”是根本目的。这样的“事”,上合先王之道,下利国家百姓,自然不是“生事扰民”。再驳“征利”。只用“为天下理财”一句已足。因为问题不在于是否征利,而在于为谁征利。根本出发点正确,“征利”的责难也就站不住脚。然后驳“拒谏”。只有拒绝正确的批评,文过饰非才叫拒谏,因此,“辟邪说,难壬(佞)人”便与拒谏风马牛不相及。最后讲到“怨诽之多”,却不再从正面反驳,仅用“固前知其如此”一语带过,大有对此不屑一顾的轻蔑意味,并由此引出下面一段议论。
这一段,从回答对方的责难这个角度说,是辩解,是“守”;但由于作者抓住问题的实质,从大处高处着眼,这种辩解就绝非单纯的招架防守,而是守中有攻。例如在驳斥司马光所列举的罪责的同时,也就反过来间接指责了对方违忤“人主”旨意、“先王”之政,不为天下兴利除弊的错误。特别是“辟邪说,难壬人”的说法,更毫不客气地将对方置于壬人邪说代言人的难堪境地。当然,对司马光的揭露和进攻,主要还在下面一段。
第三段进一步明确自己的立场和态度,紧承上段结尾处怨诽之多早在意料之中的无畏声言,作者对“怨诽”的来历作了一针见血的.分析。先指出:人们习惯于苟且偷安已非一日,朝廷士大夫多以不忧国事、附和流俗、讨好众人为处世的良方。在王安石的诗文中,“苟且”是因循保守的同义语;而“俗”与“众”则是为保守思想所浸染的一股强大的社会政治势力。这里揭示出他们的精神面貌和思想实质,正为下文皇帝的“欲变此”和自己的“助上抗之”提供了合理的依据。因此接着讲到“众何为而不汹汹然”,只是说明保守势力的反对势在必然,却丝毫不意味着他们的有理和有力。接下来,作者举了盘庚迁都的历史事例,说明反对者之多并不表明措施有错误,只要“度义而后动”,确认自己做得是对的,就没有任何退缩后悔的必要。盘庚之迁,连百姓都反对,尚且未能使他改变计划,那么当前实行变法只遭到朝廷士大夫中保守势力的反对,就更无退缩之理了。这是用历史上改革的事例说明当前所进行的变法的合理与正义性,表明自己不为怨诽之多而改变决心的坚定态度。“度义而后动,是而不见可悔”,可以说是王安石的行事准则,也是历史上一切改革家刚决精神的一种概括。
答书写到这里,似乎话已说尽。作者却欲擒故纵,先让开一步,说如果对方是责备自己在位日久,没有能帮助皇帝干出一番大事,施惠于民,那么自己是知罪的。这虽非本篇正意,却是由衷之言。紧接着又反转过去,正面表明态度:“如日今日当一切不事事,守前所为而已,则非某之所敢知。”委婉的口吻中蕴含着锐利的锋芒,一语点破以司马光为代表的保守派的思想实质,直刺对方要害,使其原形毕露,无言以对。
这篇短信笔力精锐,文字经济而富有说服力,语气委婉而严正,既不伤害私人的友谊,也不向反对的意见妥协。作者的修辞和逻辑推理是根据对具体的人、具体的场合,运用了反驳、引导、对比、证明、启发、类推等方法,由近及远、由远及近、层层逼进进行的,它是驳念性政论文的典范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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