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小雅·信南山》原文赏析

2023-03-31 诗经

  《信南山》,《诗经·小雅·谷风之什》的一篇。为先秦时代的汉族诗歌。全诗六章,每章六句。这首诗与《小雅·楚》同属周王室祭祖祈福的乐歌。但二者也有不同:《楚》言“以往尝”,乃兼写秋冬二祭;而此篇单言“是是享”,则仅写岁末之冬祭,而且它侧重于对农业生产的描绘,表现出周代作为一个农耕社会的文化特色。《诗经》是汉族文学史上第一部诗歌总集。对后代诗歌发展有深远的影响,成为中国古典文学现实主义传统的源头。

  信南山

  信彼南山,维甸之。,曾孙田之。我疆我理,南东其亩。

  上天同云。雨雪,益之以霂。既优既,既沾既足。生我百谷。

  疆埸翼翼,黍稷。曾孙之穑,以为酒食。我尸宾,寿考万年。

  中田有庐,疆埸有瓜。是剥是,献之皇祖。曾孙寿考,受天之

  祭以清酒,从以骍牡,享于祖考。执其鸾刀,以启其毛,取其血

  是是享,苾苾芬芬。祀事孔明,先祖是皇。报以介福。万寿无疆。

  译文

  终南山山势绵延不断,这里是大所辟地盘。成片的原野平展整齐,后代子孙们在此垦田。划分地界又开掘沟渠,田陇纵横向四方伸展。

  冬日的阴云密布天上,那雪花坠落纷纷扬扬。再加上细雨溟溟,那水分如此丰沛足量,滋润大地并沾四方,让我们庄稼蓬勃生长。

  田地的疆界齐齐整整,小米高粱多茁壮茂盛。子孙们如今获得丰收,酒食用谷物制作而成。可奉献神尸款待宾朋,愿神灵保佑赐我长生。

  大田中间有居住房屋,田埂边长着瓜果菜蔬。削皮切块腌渍成咸菜,去奉献给伟大的先祖。他们的后代福寿无疆,都是依赖上天的佑护。

  祭坛上满杯清酒倾倒,再供奉公牛色红如枣,先祖灵前将祭品献好。操起缀有金铃的鸾刀,剥开牺牲公牛的皮毛,取出它的鲜血和脂膏。

  于是进行冬祭献祭品,它们散发出阵阵芳。仪式庄重而有条不紊,列祖列宗们欣然驾临。愿赐以宏福万寿无疆,以此回报子孙的孝心。

  注释

  (1)信(shēn):即“伸”,延伸。南山:即终南山,在陕西西安南。

  (2)维:是。:大。甸:治理。

  (3)(yún):平整田地。,土地经垦辟后的平展整齐貌。原:泛指全部田地。原,广平或高平之地;(xí),低湿之地。

  (4)曾孙:后代子孙。朱熹《诗集传》:“曾,重也。自曾祖以至无穷,皆得称之也。”相当于《楚》中所称“孝孙”,故又作为主祭者之代称。田:垦治田地。

  (5)疆:田界,此处用作动词,划田界。理:田中的沟陇,此处亦用作动词。疆指划定大的田界,理则细分其地亩。

  (6)南东:用作动词,指将田陇开辟成南北向或东西向。

  (7)上天:冬季的天空。《尔雅·释天》:“冬曰上天。”同云:天空布满阴云,浑然一色。

  (8)雨雪:下雪,“雨”作动词,降落。:纷纷。

  (9)益:加上。霂(mài mù):小雨。

  (10)优:充足。:湿润。

  (11)沾:沾湿。

  (12)埸(yì):田界。翼翼:整齐貌。

  (13)(yù):同“郁郁”,茂盛貌。

  (14)穑:收获庄稼。

  (15)(bì):给予。

  (16)庐:房屋。一说“芦”之假借,即芦,今称萝卜。

  (17)(zū):腌菜。

  (18)皇祖:先祖之美称。

  (19)(hù):福。

  (20)骍(xīn):赤黄色(栗色)的马或牛。牡:雄性兽,此指公牛。

  (21)鸾刀:带铃的刀。

  (22)(liáo):脂膏,此指牛油。

  (23)苾(bì):浓香。

  鉴赏

  祭是一年的农事完毕以后的最后一次祭典,周人以农立国,奉播植百谷的农神后稷为始祖,那么在这年终的祭歌中着力歌唱农事,也就是很自然的事了。《毛诗序》称:“《信南山》,刺幽王也。不能修成王之业,疆理天下,以奉功,故君子思古焉。”此序与《楚》的诗序一样,都属牵强附会之说。姚际恒评此诗曰:“上篇(按指《楚》)铺叙整,叙事详密;此篇则稍略而加以跌荡,多闲情别致,格调又自不同。”(《诗经通论》)括颇当。

  此诗对于研究古代的井田制也有参考价值。井田之制因其年代久远,难以稽考,后世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此诗则提供若干讯息。诗首章言:“信彼南山,维甸之。”南山指终南山,诗人是在描述周代的京地区。在诗人看来,这内的大片土地就是当年大治水时开辟出来的。毛传训“甸”为治,而郑笺则落实为:“治而丘甸之。”“丘甸”即指田地划分中的两个等级。《周礼·地官·小司徒》云:“乃经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以任地事而令贡赋。”因而郑笺等于坐实井田制起源于夏代。孔疏承郑笺之说,谓“是则三王之初而有井甸田里之法也”,“是则丘甸之法,之所为”。尽管有的学者认为大治水“未及丘甸其田也。且井邑丘甸出调法,虞夏之制未有闻焉”(孔疏引孙毓说),但郑、孔之说也不无参考意义。

  首章末二句云:“我疆我理,南东其亩。”也值得注意。疆理田土也是古代井田制的一个重要方面。《孟子·文公上》云:“夫仁政必自经界始。经界不正,井地不均,谷禄不平,是故暴君污吏必慢其经界。经界既正,分田制禄可坐而定也。”可见古人对经理田界是非常重视的。毛传释此诗云:“疆,画经界也。理,分地理也。”有的学者解释得更为具体,如王安石说:“疆者,为之大界;理者,衡从(横纵)其沟涂。”(《吕氏家塾读诗记》引)吕氏又引长乐刘氏说云:“疆谓有夫、有、有涂、有道、有路,以经界之也。理谓有遂、有沟、有、有、有川,以疏导之也。”刘氏之说当是依据《周礼·地官·遂人)“凡治野,夫间有遂,遂上有径。十夫有沟,沟上有。百夫有上有涂。千夫有上有道。万夫有川,川上有路,以达于”。这里所谓“南东其亩”也与井田制有关。此句指顺应地形、水势而治田,南指其田陇为南北向者,东则为东西向者,此即《齐风·南山》所云“衡从其亩”。郑笺释曰:“‘衡’即训为横。韩诗云:东西耕曰‘横’。‘从’……韩诗作‘由’,云:南北耕曰‘由’。”《左传·成公二年》载:晋克伐齐,齐顷公使上卿国求和于晋营,晋人要求“使齐之封内尽东其亩”,也就是使齐国的陇亩全部改为东西向,这样晋国一旦向齐国进兵,就可长驱直入。国回答晋人说:“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而布其利,故《诗》曰:‘我疆我理,南东其亩。’今吾子疆理诸侯,而曰尽东其亩而已,唯吾子戎车是利,无顾土宜,其无乃非先王之命也乎?”国引此篇为据,说明先王当初定田土之疆界是根据不同的地势因地制宜的,既有南北向,也有东西向的田陇,如今晋国为了军事上的便利而强令齐国改变田陇的走向,是违反了先王之道。此事又见诸其他典籍,但情节上有些出入。如《韩非子·外储说右上》云:“晋文公伐卫,东其亩。”《吕氏春秋·简选)云:“晋文公东卫之亩。”郭沫若引成公二年事云:“这也正好是井田的一种证明。因为亩道系以国都为中心,故有南北纵走与东西横贯的两种大道。南北纵走的是南亩,东西横贯的就是东亩。《诗》上所说的‘我疆我理,南东其亩’,就是这个事实。……这些资料好像与井田制并无直接关系,而其实它们正是绝好的证明。”(《十批判书·古代研究的自我批评》)

  此诗第四章中的“中田有庐”,说者也以为与井田有关。《吕氏家塾读诗记》引邱氏说云:“公田百亩内,除二十亩为八家治田之庐。”又引董氏曰:“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每家庐舍二亩半。”按《孟子·公孙丑上》述井田云:“方里而井,井凡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梁传·宣公十五年》称:“古者三百步为一里,名曰井田。井田者九百亩,公田居一”,“古者公田为居,井灶葱韭尽取焉”。范宁注:“此除公田八十亩,余八百二十亩。故井田之法,八家共一井八百亩。除二十亩,家合二亩半为庐舍”,“八家共居”。《韩诗外传》载:“古者八家而井田。方里为一井。……八家为邻,家得百亩。余夫各得二十五亩。家为公田十亩,余二十亩共为庐舍,各得二亩半。八家相保,出入更守,疾病相忧,患难相救,有无相贷,饮食相招,嫁娶相谋,渔猎分得,仁恩施行,足以其民和亲而相好。《诗》曰:‘中田有庐,疆埸有瓜。’”以上诸说大同小异,有一点是共同的,即公田中有八家共居的庐舍二十亩。说诗者多从其说,但笺疏别有所解。郑笺云:“中田,田中也。农人作庐焉以便其田事。”孔疏云:“古者宅在都邑,田于外野,农时则出而就田,须有庐舍,于田中种谷,于畔上种瓜,所以便地也。”按笺疏之说,田中的庐舍成了农民在地里干活时的临时住所了。到了郭沫若,干脆推旧说,以为庐与瓜为对文,庐也当为植物,故庐为芦之假借,正如“南山有台,北山有莱”,“七月食瓜,八月断壶”,台、莱、瓜、壶均为植物一样。郭氏别出心裁,也可聊备一说(参见《由周代农事诗论到周代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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