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瓜
朝代:先秦
作者:佚名
原文: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注释
⑴木瓜:一种落叶灌木(或小乔木),蔷薇科,果实长椭圆形,色黄而香,蒸煮或蜜渍后供食用。按:今粤桂闽台等地出产的木瓜,全称为番木瓜,供生食,与此处的木瓜非一物。
⑵琼琚(jū居):美玉,下“琼玖”、“琼瑶”同。
⑶匪:非。
⑷木桃:果名,即楂子,比木瓜小。
⑸木李:果名,即榠楂,又名木梨。
译文
你将木瓜投赠我,我拿琼琚作回报。不是为了答谢你,珍重情意永相好。
你将木桃投赠我,我拿琼瑶作回报。不是为了答谢你,珍重情意永相好。
你将木李投赠我,我拿琼玖作回报。不是为了答谢你,珍重情意永相好。
诗经故事
当姑娘时的姬繁绮是不住在朝歌城里的;
在淇水河的上游,一遍丘陵环围着平坝上,坐落着一个小山庄,淇水河从庄南环绕而过,穿过小山间的峡谷,流向东南边的朝歌;庄的四周是不大辽阔的田地,庄后的小山上长满了花草树木,一坐小桥横跨在淇水河上,一条大路过了小桥蜿蜒翻过南面的小山,通往朝歌城中。小时的姬繁绮就在这个山庄里长大,她的父亲姬员外,就是这个山庄的庄主,在父母亲的呵护中,繁绮无忧无虑的长以了十五岁。
秋天的时候,庄飞凡遇见姬繁绮;驱车秋游的庄飞凡那时驭术正成,在平川飞驰已不过瘾,行得半天路后,见前方山道崎岖,便驾车翻山进了这别样的洞天府地。
头冒白气,汗透衣衫的庄飞凡驾车的姿势很是好看,从岭上飞驰而下时,那风把他宽大的衣袍鼓得如旗子一般的荡了开来,整个人如同是从天上降下一般,英俊高大的庄飞凡就是以这样一个形象映进了姬繁绮的心中。
十五岁的姬繁绮当时正爬在路边的一棵木瓜树上摘木瓜呢,当庄飞凡的车慢下来走过树下时,她不由得赞出声来了:“真好呵!”听见赞声的庄飞凡,四下望了望,直到又一阵笑声飘进耳中时,才看见了在绿叶丛、黄金果中正裹着一张粉红的笑脸朝他看呢:“嘿,小姑娘,这近处有水吗?渴坏了。”“呵呵,要到河边才有水的,可这里有木瓜,你要吗?”姬繁绮跳下树来,笑盈盈递了两个黄灿灿的木瓜过来,庄飞凡才把姑娘看清,刚长成的高挑的个子还略显单薄,可上树下树的动作却很灵巧轻盈,上着绿衣下穿白裙,只是白裙上着了些树干上的污尘,但丝毫也不影响那裙的飘逸,尘污的斑痕倒使得风中翻飞的裙子更像一只白蝶在起舞。
庄飞凡擦了擦头上汗,伸手接过了木瓜,却痴痴的看着繁绮没有了话,繁绮看见他那种神态,也没了言语,低下了头,心中像被什么狠狠的撞开了似的,一下清亮了许多,良久,才觉得有点不对呢,说道:“你坏,不理你了。”转身朝林中跑去,“等等,我叫庄飞凡,你叫什么名字?”着急了的庄飞凡一边从身上扯下一块琼琚玉佩来,一边大声的叫着,姬繁绮止住脚步回过身说:“我是姬繁绮,就在桥那边的庄中住。”跳下车来的庄飞凡走过去说:“多谢姑娘的木瓜了,这块玉就送与姑娘吧!”“不行,那太贵重了。”姬繁绮退了两步,一转身钻进了林中,急得庄飞凡大声的叫道:“那我感谢这棵木瓜树了,我挂在树上了。”“随你便哪。”林中飘出繁绮的声音,接着就是一串笑声飘出。
自那以后,庄飞凡就常常驾车去那个山庄玩了,每一次去,他都能在那路边的树林中遇见繁绮;春天时,会有一枝枝桃花送他;夏天时,甜甜的桃子和酸酸的李,也成了他车上的常载之物。而每一次,他都要在树上挂上随身佩的玉来回赠繁绮,他知道繁绮喜欢,但总是不能亲手接去的。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又一季桃花开时,庄飞凡娶到了姬繁绮。
鉴赏
《诗经·大雅·抑》有“投我以桃,报之以李”之句,后世“投桃报李”便成了,成语,比喻相互赠答,礼尚往来。比较起来,《卫风·木瓜》这一篇虽然也有从 “投之以木瓜(桃、李),报之以琼琚(瑶、玖)”生发出的成语“投木报琼”(如托名宋尤袤《全唐诗话》就有“投木报琼,义将安在”的记载),但“投木报琼”的使用频率却根本没法与“投桃报李”相提并论。可是倘若据此便认为《抑》的传诵程度也比《木瓜》要高,那就大错而特错了,稍微作一下调查,便会知道这首《木瓜》是现今传诵最广的《诗经》名篇之一。
对于这么一首知名度很高而语句并不复杂的先秦古诗,古往今来解析其主旨的说法居然也有七种之多(据张树波《国风集说》统计),实在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按,成于汉代的《毛诗序》云:“《木瓜》,美齐桓公也。卫国有狄人之败,出处于漕,齐桓公救而封之,遗之车马器物焉。卫人思之,欲厚报之,而作是诗也。”这一说法在宋代有严粲(《诗缉》)等人支持,在清代有魏源(《诗古微》) 等人支持。与毛说大致同时的三家诗,据陈乔枞《鲁诗遗说考》考证,鲁诗“以此篇为臣下思报礼而作”,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意见与之相同。从宋代朱熹起, “男女相互赠答说”开始流行,《诗集传》云:“言人有赠我以微物,我当报之以重宝,而犹未足以为报也,但欲其长以为好而不忘耳。疑亦男女相赠答之词,如《静女》之类。”这体现了宋代《诗》学废序派的革新疑古精神。但这一说法受到清代《诗》学独立思考派的重要代表之一姚际恒的批驳,《诗经通论》云:“以 (之)为朋友相赠答亦奚不可,何必定是男女耶!”现代学者一般从朱熹之说,而且更明确指出此诗是爱情诗。平心而论,由于诗的文本语义很简单,就使得对其主题的探寻反而可以有较大的自由度,正如一个概念的内涵越小它的外延越大,因此,轻易肯定否定某一家之说是不甚可取的。有鉴于此,笔者倾向于在较宽泛的意义上理解本诗,将其视为一首通过赠答表达深厚情意的诗作。
《木瓜》一诗,从章句结构上看,很有特色。首先,其中没有《诗经》中最典型的句式——四字句。这不是没法用四字句(如用四字句,变成“投我木瓜(桃,李),报以琼琚(瑶、玖);匪以为报,永以为好”,一样可以),而是作者有意无意地用这种句式造成一种跌宕有致的韵味,在歌唱时易于取得声情并茂的效果。其次,语句具有极高的重叠复沓程度。不要说每章的后两句一模一样,就是前两句也仅一字之差,并且“琼琚”、“琼瑶”、“琼玖”语虽略异义实全同,而 “木瓜”、“木桃”、“木李”据李时珍《本草纲目》考证也是同一属的植物.其间的差异大致也就像橘、柑、橙之间的差异那样并不大。这样,我们不妨说三章基本重复,而如此高的重复程度在整部《诗经》中也并不很多,格式看起来就像唐代据王维诗谱写的《阳关三叠》乐歌似的,——自然这是《诗经》的音乐与文学双重性决定的。
你赠给我果子,我回赠你美玉,与“投桃报李”不同,回报的东西价值要比受赠的东西大得多,这体现了一种人类的高尚情感(包括爱情,也包括友情)。这种情感重的是心心相印,是精神上的契合,因而回赠的东西及其价值的高低在此实际上也只具有象征性的意义,表现的是对他人对自己的情意的珍视,所以说“匪报也”。“投我以木瓜(桃、李),报之以琼琚(瑶、玖)”,其深层语义当是:虽汝投我之物为木瓜(桃、李),而汝之情实贵逾琼琚(瑶、玖);我以琼琚(瑶、玖)相报,亦难尽我心中对汝之感激。清牛运震《诗志》评此数语云:“惠有大于木瓜者,却以木瓜为言,是降一格衬托法;琼瑶足以报矣,却说匪报,是进一层翻剥法。”他的话并非没有道理,但显然将木瓜、琼瑶之类已基本抽象化的物品看得太实,其他解此诗者似也有此病。实际上,作者胸襟之高朗开阔,已无衡量厚薄轻重之心横亘其间,他想要表达的就是:珍重、理解他人的情意便是最高尚的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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