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国风·墉风·桑中

2023-04-18 诗经

  原文

  采唐矣?之乡矣。云谁之思?美孟姜矣。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送我乎淇之上矣。

  采麦矣?之北矣。云谁之思?美孟弋矣。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送我乎淇之上矣。

  矣?之东矣。云谁之思?美孟庸矣。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送我乎淇之上矣。

  注释

  :春秋国名。在今河南淇县南,卫辉东北处。

  :在什么地方。

  唐:唐蒙,以名丝。

  沫:音媚,古地名,在卫国境内春秋时期卫国的城邑,在今河南淇县南。

  谁之思:思念的是谁

  孟:老大。

  孟姜:姓姜的大姑娘

  期:约会

  桑中:沫邑的一个小地方,有人说是桑间,风俗放荡。

  要:音邀,邀约。

  上宫:城角楼

  弋:姓

  淇:淇水

  :音封,菁菜

  译文

  采摘女萝在何方?就在卫国沐邑乡。思念之人又是谁?美丽动人是孟姜。约我来到桑林中,邀我欢会祠庙上,送我告别淇水旁。

  采摘麦子在哪里?就在沐邑北边地。思念之人又是谁?美丽动人是孟弋。约我来到桑林中,邀我欢会祠庙上,送我告别淇水旁。

  采摘芜菁哪边垄?就在卫国沐邑东。思念之人又是谁?美丽动人是孟庸。约我来到桑林中,邀我欢会祠庙上,送我告别淇水旁。

  诗经故事

  最早的歌声一定是从山谷中飞出,从原野中飞出,从田间地头中飞出。

  一十八岁的唐望楚就是一个会唱歌的好手。

  唐家世代为祭司,社祠中的大小祭祀活动都由唐家的老人来主持,并一代代的传将下来,因此唐家祖祖辈辈也就都传下了一付好音,登高一呼,声映十里,是很寻常的事呢。

  当然也不会是天天都有祭祀活动的,也不能靠祭祀先人来养家糊口的,因此,务好农耕,仍是唐家主要的生计。

  除了务农,还会一些法术的,祭司是通神通灵的人,进山识得兽印,下水寻得龟踪,听风辩得鸟迹,坐定入幽也能寻得你家十八辈的祖宗来见哦。这些都使得唐氏一门在乡里乡亲中有很高的威望,各家有了大小事,都会请唐家人去看看、坐坐、说说、解解。

  若是有人生了病,就更得请唐祭司去瞧瞧了,一般的跌打、中暑、伤风、蛇咬,唐祭司嚼上一点草药抹一抹,让煎上一点苦汤喝一喝,总会好的。

  若有五劳七伤之类的慢性不适,去唐家讨上一点黄粉状的药末子,或泡酒、或煮汤,服上三月半年的,就能治的差不多的。

  唐家什么都好,可就是人丁不兴,到唐望楚出世时,他家已是五代单传了;说来也怪,唐家家境好时,任他娶妻纳妾的生的再多,只有一丁;家境差时,屋中唯糟糠一妻,也只传一丁。这样的人家,打仗拉夫的事自然就离他家很远了,唐家的祖祖辈辈也对那些打打杀杀的事是深恶痛绝,一门心思的去寻那救人性命的法子去了。

  因此唐望楚很小就识得了山间田野里的药草,八岁就会在社祠里唱辞请神,十二岁能下地锄草,十四岁跟着大人进山打猎,十六七岁时,和他一样大的孩子们就忙着当兵打仗的事了,而他却成了村中各种事都离不了的人物。

  好音、本事多、又长的帅,自成了姑娘们爱慕的对像;不管何地何时传出了唐楚望的歌声,那和唱的声音总此起彼落的从四方响起。

  春来了,花开了,鸟儿的叫声也清脆了,下地干活、上山采药、挥网捕鱼,忙得流汗的唐望楚,歇息时总会扯开子,吼上一阵。唱得那听见的人儿,面红心跳的躲在桑林之中,可又忍不住的应起歌来。

  采唐矣?沫之乡矣。云谁之思?美孟姜矣。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送我乎淇之上矣。

  采麦矣?沫之北矣。云谁之思?美孟弋矣。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送我乎淇之上矣。

  矣?沫之东矣。方谁之思?美孟庸矣。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送我乎淇之上矣。

  鉴赏

  这是一首情诗。分歧只在于是暴露世族贵族男女欲乱成风之作,还是青年男女的相悦之词。《毛诗序》云:“《桑中》,刺奔也。卫之公室欲乱,男女相奔,至于世族在位,相窃妻妾,期于幽远,政散民流而不可止。”朱熹等持前说者大多是受《毛诗》影响,并举姜、弋、庸乃当时贵族姓氏为证。而持后说者往往纯从诗意把握,认为全诗轻快活泼,表现了青年男女的炽烈爱情,并无讽刺之意,更谈不上是贵族男女欲乱后的无耻自白。

  从诗本身来看,前者证据不足,仅凭姓氏难以论定主人公身份。况且,诗序本就是汉儒以“比兴”解诗的产物,其对诗旨的解释时有牵强附会之处。但后说似乎又过于主观。按近人郭沫若《甲骨文研究》云:“桑中即桑林所在之地,上宫即祀桑之祠,士女于此合欢。”又云:“其祀桑林时事,余以为《风》中之《桑中》所咏者,是也。”孙作云亦有同样的见解。鲍昌《风诗名篇新解》推衍郭氏之说,认为上古蛮荒时期人们都奉祀农神、生殖神,“以为人间的男女交合可以促进万物的殖,因此在许多祀奉农神的祭典中,都伴随有群婚性的男女欢会”,“郑、卫之地仍存上古遗俗,凡仲春、夏祭、秋祭之际男女合欢,正是原始民族生殖崇拜之仪式”,“《桑中》诗所描写的,正是古代此类风俗的孑遗”,“决不能简单斥之为‘欲乱’”。这种文化人类学的解释,可以说是很中肯的。

  诗三章,全以采摘某种植物起兴。这是上古时期吟咏爱情、婚嫁、求子等内容时常用的手法之一,也就是说,在上古时期,采摘植物与性有着某种神秘的或是象征性的联系,至于两者之间在文化上为何能牵系在一起或如何发生瓜葛,这与原始交感巫术有关,在此不作详论。但若从现代美学角度来看,以采摘植物起兴爱情等题材,在审美上和爱情上倒也有一定的同构同形关系,因为炽热的情欲与绿意葱的草木都可给人带来勃然的欣悦。所以,以“采唐”、“采麦”、“采”起兴,在含蓄中有深情,形象中有蕴意。

  “兴”以下的正文中,主人公完全沉浸在了狂欢后的甜蜜回忆里。除每章改换所欢爱者外,三章竟然完全相同,反覆咏唱在“桑中”、 “上宫”里的销魂时刻以及相送淇水的缠绵,写来又直露无碍,如数家珍。似乎以与多位情人幽会为荣乐,表现了一位多情浪子渔色后的放荡、得意心态,其句式由四言而五言而七言,正是这种心态的表露,尤其每章句末的四个“矣”字,然是品咂、回忆狂欢之情时的感叹口吻。近人或认为孟姜、孟弋、孟庸当是一人,若如此,似不合《诗经》中运用复沓的家法。《诗经》中用复沓虽只更换个别词汇,但无论更换的是动词、名词,诗意上多有所递进或拓展,比较典型的如《周南·》中的“采之”、“有之”、“之”、“捋之”、“之”、“之”,一字之差,却记叙了一个完整的劳动过程;若此诗中三姓实指一人,一者整首诗三章全为重复,不免过于肿拖沓,毫无意味;二者也与“群婚性的男女欢会”的诗意不合。因此不取此说。

  此篇在今天看来虽然格调不那么高,但音韵谐和,读来圆美流转,琅琅上口。若依自古以来的“用诗”体例,抛开其隐含的本意,作为一首热烈活泼的情歌来看,也无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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