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在乡村里东张西望,偶尔也学会用一种不太成熟的或者不太像文学的甚至是有待商榷的眼光孜孜不倦地探寻着,求索着,旁观着田野里的快乐和悲伤。
我喜欢在公园里,或者是上班的路上,下班的途中,或者是某一个不确定的比较寂静的休闲场所,以一种常人难以理解的、无法归类的行为观察、收集、捡拾那些琐碎的、斑驳的、各种好玩的、有趣的、七零八碎的、花花绿绿的、虫虫草草的、似有似无的、转瞬即逝的、难以言说的或者不忍心形容的印象。喜欢观看眼前一片杂乱无章的事物掩盖着、配合着、呼应着、对抗着另一片混乱不堪的事物,尤其喜欢它们那浑然天成的角度、状态和秩序,仿佛就像是精心安排的却又是出乎预料的混乱不堪。
比如,在那即完美又亲切又好看的某一天。天空并非像阳光想象的那样简单,它以为自己能养活自己,什么都想抓,却什么也没得到。而自信的阳光依旧在大地上、田野里那么不知足地贪婪着。草坪里、花坛中、庭院旁那些花花草草看上去好像天天都在聚会。那些牢牢抓住大地却又无法脱离天空的树或者昂着头对着天空乐观向上地抒情着,或者垂着身子,丝丝缕缕地系着浓浓的春绿,在一波又一波的热浪里荡漾着,摇曳着,雀跃着,撩拨着农家春天的羞涩。整个村庄,都在茫茫呼呼地给满山遍野的、大片大片的、咄咄逼人的春天腾地方。家家户户都在这个春暖花开的季节过着平静的日子,挥霍着顾家、好吃、恋旧以及对幸福的贪婪。这里的春天对聪明的穷人有一种超乎想象的热情和友好,换句话说大自然把最好的春天给了村庄,给了土地,给了最需要它的人,给了那些为了可爱的低收入而养成省吃俭用,吃苦耐劳,忍辱负重的人,甚至不止这些.......
道路两旁那高大挺拔的白杨像是乡村的思维,警惕地、小心翼翼地、尽职尽责地护卫着宽阔平坦笔直的乡村公路径直像村庄的深处铺展着、延伸着,它与广阔的田野、好看的天空、散发着土炕和烟草气味的农舍以一种复杂的说不清楚的关系联系着、牵绊着、依恋着、寄托着。
回到家里,我喜欢钻进亲爱的玉米地里,吸一口庄家的味道,感觉油腻腻的,香喷喷的,有一种以食为天的特权、靠天吃饭的乐趣、心无芥蒂的安逸、凭天由命的满足。有时候我真的没必要过分解读他们那些可爱的愚昧和善良的无知,因为这种在贴近自然的流露才是最好的诠释,不是吗?
如今我在城市已经习惯了太多的不尽如意、永远都不够用的等待提高和没完没了的抓紧改善,所以一但人们把城市夸张得太完美了,反而让我觉得不安。
我对城市的印象永远是这样一个固定的版本,当然即使是讽刺那也是善意而为。所谓的城市就是我们喜欢利用自己善意的、总是不太够用的或者有点过分的聪明,故意设计和精心构建的一种混乱不堪的世界,到头来也只不过是为自己找到了一个可以暂时存放容忍和麻木或者浓缩我们的优点和缺点的地方,最终,城市所能留给我们的也只是一把荒唐的泪。那些倔头倔脑的与众不同到最后也只是比农村稍大一些的,或者说是拐了一些弯的平淡无奇。
乡村很好看,也很好玩,因为它没有在我面前做出一副上过大学的样子,它们就是它们。也许是是因为我在乡村思维中长大,所以我对农人骨子里就有的那种不要命的纯朴、善良、厚道、本分有一种超越情理的喜欢,这样的致命的、倔头倔脑的喜欢甚至敌过了我的快乐与悲伤,敌过了不怀好意的善良和麻木。
在我心中,农耕教育是一种根深蒂固的信仰,它不可亵渎,不可引诱,不可打倒,它是土地里的教堂,是阳光里的圣经。你只能低微匍匐,或者虔诚仰望。如果说最美好的部分总是在开头,或者是开头前,那么乡村曾经就是我们最纯净的一部分,大自然给了它们最好看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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