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散文之追悼志摩

2024-10-26 散文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

  不带走一片云彩;

  (《再别康桥》)

  志这一回真走了!可不是悄悄的走。在那淋漓的大雨里,在那迷蒙的大雾里,一个猛烈的大震动,三百匹马力的飞机碰在一座终古不动的山上,我们的朋友额上受了一个致命的撞伤,大立刻失去了知觉,半空中起了一团大火,像天上陨了一颗大星似的直掉下地去。我们的志和他的两个同伴就死在那烈焰里了!

  我们初得着他的死信,却不肯相信,都不信志这样一个可爱的人会死的这么惨酷;但在那几天的精神大震撼稍稍过去之后,我们忍不住要想,那样的死法也许只有志最配。我们不相信志会“悄悄的走了”,也不忍想志会死一个“平凡的死”,死在天空之中,大雨淋着,大雾笼罩着,大火焚烧着,那撞不倒的山头在旁边冷眼瞧着,我们新时代的新诗人,就是要自己挑一种死法,也挑不出更合式,更悲壮的志走了,我们这个世界里被他带走了不少的云彩。他在我们这些朋友之中,真是一片最可爱的云彩,永远是温暖的颜色,永远是美的花样,永远是可爱。他常说:

  我不知道风

  是在那一个方向吹——

  我们也不知道风是在那一个方向吹,可是狂风过去之后,我们的天空变惨淡了,变寂寞了,我们才感觉我们的天上的一片最可爱的云彩被狂风卷去了,永远不回来了!

  这十几天里,常有朋友到家里来谈志,谈起来常常有人痛哭。在别处痛哭他的,一定还不少。志所以能使朋友这样哀念他,只是因为他的为人整个的只是千团同情心,只是一团爱。叶公超先生说,“他对于任何人,任何事,从未有过绝对的怨恨,甚至于无意中都没有表示过一些憎嫉的神气。”

  陈通伯先生说,尤其朋友里缺不了他。他是我们的连索,他是黏着性的,发酵性的。在这七八年中,国内文艺界里起了不少的风波,吵了不少的架,许多很熟的朋友往往弄的不能见面。但我没有听见有人怨恨过志;谁也不能抵抗志的同情心,谁也不能避开他的黏着性。他才是和事佬,他有无穷的同情,他才是朋友中间的 “连索”。他从没有疑心,他从不曾妒忌。他使这些多疑善妒的人们十分惭愧,又十分羡慕。

  他的一生真是爱的象征。爱是他的宗教,他的上帝。

  我攀登了万仞的高冈,

  荆棘扎烂了我的衣裳,

  我向飘渺的云天外望——

  上帝,我望不见你!

  ……

  我在道旁见一个小孩:

  活泼,秀丽,褴的衣衫;

  他叫声“妈”,眼里亮着爱——

  上帝,他眼里有你!

  (《他眼里有你》)

  志今年在他的《猛虎集自序》里,曾说他的心境是“一个曾经有单纯信仰的流入怀疑的颓废”。这句话是他最好的自述。他的人生观真是一种“单纯信仰”,这里面只有三个大字:一个是爱,一个是自由,一个是美。他梦想这三个理想的条件能够会合在一个人生里,这是他的“单纯信仰”。他的一生的历史,只是他追求这个单纯信仰的实现的历史。

  社会上对于他的行为,往往有不谅解的地方,都只因为社会上批评他的人不曾懂得志的“单纯信仰”的人生观。他的离婚和他的第二次结婚,是他一生最受社会严厉批评的两件事。现在志的棺已盖了,而社会上的议论还未定。但我们知道这两件事的人,都能明白,至少在志的方面,“这两件事最可以代表志的单纯理想的追求。他万分诚恳的相信那两件事都是他实现那“美与爱与自由”的人生的正当步骤。这两件事的结果,在别人看来,似乎都不曾能够实现志的理想生活。但到了今日,我们还忍用成败来议论他吗?

  我忍不住我的历史癖,今天我要引用一点神圣的历史材料,来说明志决心离婚时的心理。民国十一年三月,他正式向他的夫人提议离婚,他告诉她,他们不应该继续他们的没有爱情没有自由的结婚生活了,他提议“自由之偿还自由”,他认为这是“彼此重见生命之曙光,不世之荣业”。他说:故转夜为日,转地狱为天堂,直指顾间事矣。

  ……真生命必自奋斗自求得来,真幸福亦必自奋斗自求得来,真恋爱亦必自奋斗自求得来!彼此前途无限,……彼此有改良社会之心,彼此有造福人类之心,其先自作榜样,勇决智断,彼此尊重人格,自由离婚,止绝苦痛,始兆幸福,皆在此矣。这信里完全是青年的志的单纯的理想主义,他觉得那没有爱又没有自由的家庭是可以摧毁他们的人格的,所以他下了决心,要把自由偿还自由,要从自由求得他们的真生命,真幸福,真恋爱。

  后来他回国了,婚是离了,而家庭和社会都不能谅解他。最奇怪的是他和他已离婚的夫人通信更勤,感情更好。社会上的人更不明白了。志是梁任公先生最爱护的学生,所以民国十二年任公先生曾写一封很恳切的信去劝他。在这信里,任公提出两点:

  其一,万不容以他人之苦痛,易自己之快乐。弟之此举,其于弟将来之快乐能得与否,殆茫如捕风,然先已予多数人以无量之苦痛。其二,恋爱神圣为今之少年所乐道。……兹事盖可遇而不可求;……况多情多感之人,其幻想起落鹘突,而得满足得宁帖也极难。所梦想之神圣境界恐终不可得,徒以烦恼终其身已斗。

  任公又说: 呜呼志!天下岂有圆满之宇宙?……当知吾以不求圆满为生活态度,斯可以领略生活之妙味矣。……若沉迷于不可必得之令境,挫折数次,生意尽矣,郁邑佗以死,死为无名。死犹可也,最可畏者,不死不生而堕落至不复能自拔。呜呼志,可无惧耶!可无惧耶!(十二年一月二日信)任公一眼看透了志的行为是追求一种“梦想的神圣境界”,他料到他必要失望,又怕他少年人受不起几次挫折,就会死,就会堕落。所以他以老师的资格警告他:“天下岂有圆满之宇宙?”

  但这种反理想主义是志所不能承认的。他答复任公的信,第一不承认他是把他人的苦痛来换自己的快乐。他说:我之甘冒世之不,竭全力以斗者,非特求免凶惨之苦痛,实求良心之安顿,求人格之确立,求灵魂之救度斗。人谁不求庸德?人谁不安现成?人谁不畏艰险?然且有突围而出者,夫岂得已而然哉?第二,他也承认恋爱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但他不能不去追求。

  他说: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惟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他又相信他的理想是可以创造培养出来的。他对任公说:嗟夫吾师!我尝备我灵魂之精髓,以凝成一理想之明珠,涵之以热满之心血,朗照我深奥之灵府。而庸俗总之嫉之,辄欲麻木其灵魂,捣碎其理想,杀灭其希望,污毁其纯洁!我之不流入堕落,流入庸懦,流入卑污,其几亦微矣!

  我今天发表这三封不曾发表过的信,因为这几封信最能表现那个单纯的理想主义者徐志。他深信理想的人生必须有爱,必须有自由,必须有美:他深信这种三位一体的人生是可以追求的,至少是可以用纯洁的心血培养出来的。

  ——我们若从这个观点来观察志的一生,他这十年中的一切行为就全可以了解了。我还可以说,只有从这个观点上才可以了解志的行为;我们必须先认清了他的单纯信仰的人生观,方才认得清志的为人。志最近几年的生活,他承认是失败。他有一首《生活》的诗,诗是暗惨的可怕:

  阴沉,黑暗,毒蛇似的蜿蜒,

  生活逼成了一条甬道:

  一度陷入,你只可向前,

  手相索着冷壁的粘潮,

  在妖的脏腑内挣扎,

  头顶不见一线的天光,

  这魂魄,在恐怖的压迫下,

  除了消灭更有什么愿望?

  (十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他的失败是一个单纯的理想主义者的失败。他的追求,使我们惭愧,因为我们的信心太小了,从不敢梦想他的梦想。他的失败,也应该使我们对他表示更深厚的恭敬与同情,因为偌大的世界之中,只有他有这信心,冒了绝大的危险,费了无数的麻烦,牺牲了一切平凡的安逸,牺牲了家庭的亲谊和人间的名誉,去追求,去试验一个“梦想之神圣境界”,而终于免不了惨酷的失败;“也不完全是他的人生观的失败。他的失败是因为他的信仰太单纯了,而这个现实世界太复杂了,他的单纯的信仰禁不起这个现实世界的摧毁;正如易卜生的诗剧Brand里的那个理想主义者,抱着他的理想,在人间处处碰钉子;碰的焦头烂额,失败而死。

  然而我们的志“在这恐怖的压迫下”,从不叫一声“我投降了”!他从不曾完全绝望,他从不曾绝对怨恨谁。他对我们说:

  你们不能更多的责备。我觉得我已是满头的血水,能不低头已算是好的。(《猛虎集自序》)是的,他不曾低头。他仍旧昂起头来做人;“他仍旧是他那一团的同情心,一团的爱。我们看他替朋友做事,替团体做事,他总是仍旧那样热心,仍旧那样高兴。几年的挫折,失败,苦痛,似乎使他更成熟了,更可爱了。

  他在苦痛之中,仍旧继续他的歌唱。他的诗作风也更成熟了。他所谓“初期的汹涌性”固然是没有了,作品也减少了;但是他的意境变深厚了,笔致变淡远了,技术和风格都更进步了。这是读《猛虎集》的人都能感觉到的。志自己希望今年是他的“一个真正的复活的机会”。他说:抬起头居然又见到了。眼睛睁开了,心也跟着开始了跳动。

  我们一班朋友都替他高兴。他这几年来想用心血浇的花也许是枯萎的了;但他的同情,他的鼓舞,早又在别的园里种出了无数的可爱的小树,开出了无数可爱的鲜花。他自己的歌唱有一个时代是几乎消沉了;但他的歌声引起了他的园地外无数的歌喉,嘹亮的唱,哀怨的唱,美丽的唱。这就是他的安慰,都使他高兴。

  谁也想不到在这个最有希望的复活时代,他竟丢了我走了!他的《猛虎集》里有一首咏一只黄鹏的诗,现在重了,好像他在那里描写他自己的死,和我们对他的死的悲等候他唱,我们静着望,怕惊了他。但他一展翅,冲破浓密,化一朵彩云:

  他飞了,不见了,没了——

  像是春光,火焰,像是热情。

  志这样一个可爱的人,真是一片春光,一团火焰,

  一腔热情。现在难道都完了?

  决不!决不!志最爱他自己的一首小诗,题目叫《偶然》,在他的《卞昆冈》剧本里,在那个可爱的孩子阿临死时,那个瞎子弹着三弦,唱着这首诗: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讶异,

  更无需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你我相逢在黑暗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会互放的光亮!

  朋友们,志是走了,但他投的影子会永远留在我们心里,他放的光亮也会永远留在人间,他不曾白来了一世。我们有了他做朋友,也可以安慰自己说不曾白来了一世。我们忘不了,和我们在那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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