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协议书

2022-05-20 委托协议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都跟协议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协议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委托协议书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委托协议书 篇1

  委托方(甲方):

  住所:

  受托方(乙方):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 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授权乙方以乙方名义与国外卖方签订进口合同,国外卖方系由甲方自行选择并对外确认,且国外卖方与乙方订立进口合同时知悉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代理关系.甲方须如实向乙方提供进口货物的真实情况,如进口货物违反国家海关外汇等管理规定,甲方除应承担行政机关的处罚还须赔偿乙方经济损失及名誉损失.

  委托期限及内容:

  1,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委托进口商品的名称:

  数量:

  合同号:

  合同总金额:

  商品的价格,质量标准,支付方式,货币种类,交货期,包装条件,运输要求等:详见进口合同

  委托方的主要义务:

  审核进口合同并签字确认:甲方对进口合同内容负有审核义务,并须在进口合同文本上签字确认,同时办妥进口所需的各种文件.如甲方对进口合同内容有异议,应在收到进口合同或在应当知道进口合同内容的三日内向乙方以书面方式提出,否则视为默认.

  支付进口合同货款,进口关税,增值税及其他费用:甲方须按本代理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进口合同货款,进口关税,增值税及乙方代理进口所需的其他各项费用(包括订舱,报关,商检,检疫,港口费用,运输,保险及银行费用等).如甲方延迟支付或拒绝支付上述款项,由此导致的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同意垫付有关款项的,甲方应于提货前付清乙方所垫款项本息(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否则乙方有权留置并自行处理进口货物,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商检和检疫:甲方按规定办理商检或检疫,如发现货物的品质,数量等与进口合同不符,应立即申请商检局检验,出具检验证明书及损失证明,直接向责任方或委托乙方向责任方提出索赔,甲方须承担裁判结果并全额支付仲裁或诉讼费用(包括律师费用).因甲方延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如国家宣布对涉及到该代理进口合同项下货物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反补贴立案调查或实行国内市场临时保障条款等类似行为时,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追加保证金.如国家对该合同项下货物追溯征收反倾销税等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受托方的主要义务:

  签订进口合同:乙方协助甲方进行进口合同的商务谈判并以乙方名义与外商订立合同,及时将合同的执行情况通知甲方.

  根据不同的对外付款方式履行相应义务:

  (1)对外付款方式为信用证的

  根据进口合同要求,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及/或修改信用证.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支付保证金的,乙方有权拒绝申请开证,由此造成客户索赔等其他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2)对外付款方式为d/p,前tt的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货款后对外付款.对因甲方未及时向乙方支付货款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审核单据:根据进口合同及信用证的规定,审核外商提供的单据(如发票,汇票,提单及检验证书等),如发现不符等现象,应及时与甲方磋商决定是否对外提示不符点或对外拒付信用证项下的货款.

  办理货物报关: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报关资料以确保乙方如实报关,如因甲方提供资料违反法律法规,导致乙方承担法律责任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委托协议书 篇2

  签订合同双方:

  委托估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理估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兹就房地产估价事宜订立本协议,内容如下:

  一、甲方因______________的需要,委托乙方对下列房地产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价值进行评估,估价范围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估价需要,保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上列房地产之价值予以客观、公正地估价,最后出具该委估房地产的估价报告书,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给甲方。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将委估房地产的产权、经营状况、税务或建造费用等估所必要的资料提交给乙方,或配合乙方向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查阅、抄录委估房地产估价所必要的资料。

  甲方应提交给乙方的资料具体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在估价期间需要到现场勘察,甲方须派其熟悉情况的人员配合。

  四、乙方对甲方委估房地产的'文件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之责,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给他人。

  五、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估价服务费依甲乙双方认同的下列收费办法计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估价服务费总额为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或美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应先预付给乙方___________元(人民币或美元),余款待乙方将估价报告书交付甲方后________日内付清。

  六、乙方如无特殊原因和正当理由,不得迟于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估价报告书,每逾期一日未交付估价报告书应赔偿甲方估价服务费__________%;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交前述有关文件、图纸、凭证等资料,乙方可按耽误时间顺延估价报告书的交付时间。

  七、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委托估价请求,乙方工作已经过半,甲方则应付给乙方全部估价服务费;乙方工作尚未过半,甲方则应付给乙方全部估价服务费的_________%,或已付的估价服务费不予退还,上述两者之中取其高者。

  八、甲方接到乙方捉交的估价报告书次日起________日内,如对估价结果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可向乙方提出申请复估或重估书,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申请复估或重估书次日起_______日内完成委估房地产的复估或重估报告书交付甲方,乙方不再追加索取估价费用。甲方逾期不提出异议者,视作甲方已认可估价成果,估价报告书即可生效。

  九、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经双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执一份。

  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正式签订。

  甲 方: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 址: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

  公证机关:_____________

  公 证 员:_____________

  公证日期:_____________

  注:委托方可以是经济活动的一方,也可以是双方(如在组建合资企业时,合资双方可能共同委托某中介机构,这种情况下,两个委托人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应分别注明)。

委托协议书 篇3

  甲方(委托单位): 地址:

  乙方(受托单位): 地址:

  为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甲、乙双方经协商于年月日于北京市区(县)签订如下委托代征税款协议,并严肃地履行。

  一、甲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和,委托乙方代征税。

  二、乙方应遵守的代征规定:1.代征范围:2.计税标准:3.代征时限:4.代征税款时,应向纳税人开付规定格式的完税凭证。

  三、乙方应于终了后日内向甲方如实报告上代征税款情况并解缴已代征的税款(或直接将税款缴入国库)。

  四、乙方在代征过程中遇纳税人拒绝代征时,应在24小时内报告甲方,由甲方依法处理,乙方不得对纳税人进行处罚。

  五、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代征税款所必需的税收票证,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履行代征义务。

  六、甲方应于乙方解缴代征税款时,按照已解缴的代征税款的支付给乙方代征手续费。

  七、甲方有责任对乙方的代征工作进行指导。因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废止或修订致使本协议失效或部分失效时,甲方负有及时通知乙方并要求修改协议的责任。

  八、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代征税款的情况。

  九、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但是,甲方可依据国家税收的有关规定,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十、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乙方有权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要求甲方履行义务,并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2.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比照国家税法有关扣缴义务人的规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十一、本协议书未尽事宜,法律、法则和规章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十二、本协议书一式4份,甲方1份,乙方1份,双方主管单位各1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协议书 篇4

  甲方:乙方 :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投资设立[ ]有限公司及持有该公司股权事宜达成本协议。

  现约定如下:

  1.委托事项

  1.1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自身名义为甲方处理,且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处理以下事项:

  (a) 以甲方所提供资金人民币[ ]万元作为出资与甲方指定的第三人共同设立[ ]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该项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90%。

  (b) 依本协议之规定,持有上述对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并依法律及公司章程行使股东权利(以下称“股权” ),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章程的制定修改权,对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罢免权,对公司重大事务的表决权,对股利、股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等股东收入的收益权等。

  1.2双方确认,于本协议订立日前,甲方已向为设立公司而开设的临时账户中划入资金人民币[ ]万元作为对公司的出资,该项出资已经验资机构确认,并记明为乙方对公司的出资。

  1.3双方确认,在制定公司章程前,双方已共同向公司其他股东披露,且公司其他股东已明确知晓甲方为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乙方仅为公司的名义出资人。

  2.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甲方向为设立公司而开设的临时账户中划入出资金额之日起,至本协议终止之日止。

  3.公司事务报告与公司管理

  3.1乙方应依法律及公司章程之规定,行使股东对公司,股东对公司董事、监事的监督权,及时向甲方报告对公司经营有影响的各项事件。

  3.2甲方作为公司之实际出资人,应依法律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做出以下各项决定:

  (a) 公司股东会召集;

  (b) 公司章程修改;

  (c) 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减、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

  (d) 公司执行董事、董事、监事的选任或罢免;

  (e) 公司股利分配方案;

  (f) 转让以乙方名义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

  (g) 对其他股东进行股权转让的同意与否,及是否行使优先权;

  (h) 其他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或需股东决定事项。

  3.3对甲方做出的上述决定,乙方应以股东名义向公司,其他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企业登记部门,及有关的第三方主张,以期实现甲方之决定。

  4.股权收入的转移

  4.1除非甲方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外,乙方不得放弃任何可以或可能从委托持有股权上获得的股权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利、股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等。

  4.2乙方在取得与委托持有股权有关的股权收入后[ ]日内,在扣减相应税费后,应将其余额交付给甲方。

  5.费用负担

  乙方处理委托事项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

  6. 责任界定

  6.1因甲方自身做出的决定不适当、错误、或违法,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6.2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损失。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指示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改变甲方指示处理委托事项的,视为乙方故意或有重大过失。

  7.协议终止

  7.1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此种情形下,乙方应当按甲方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移转委托持有的股权或甲方认可的股权收入。

  7.2如乙方完全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履行本协议的,本协议自然终止。协议终止后,乙方之法定代理人、权利继受人,应当按甲方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移转委托持有的股权或甲方认可的股权收入。

  7.3如甲方民事权利能力灭失的,本协议自然终止。协议终止后,乙方应按甲方之权利继受人的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权利之继受人移转委托持有的股权或甲方之权利继受人认可的股权收入。

  8.其他规定

  8.1如本合同或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双方均放弃追究对方过错的责任,且乙方应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方式向甲方返还委托持有的股权。

  8.2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判。

  8.3本协议自订立之日起生效,并对订立日前双方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事务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兹证明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在见证人的见证下订立本协议。

  (以下无正文)

  (合同签署页)

  甲方(公司章): 乙方(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建议填写我方签约主体所在地

委托协议书 篇5

  甲方: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编:

  乙方:广州大华伟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路592-598号百脑汇科技大厦a座2303室 邮编:5106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一章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证券理财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如下:

  一、委托理财

  1.1甲方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将甲方自有的股票帐号(包括同意股票帐号相关联的资金号)(具体见本协议第二条的规定)委托且仅委托乙方进行管理,由乙方在甲方的股票帐户内进行证券交易的具体操作。

  1.2 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利用甲方股票帐号内的股票和资金(以下共称“资产”)进行证券交易。

  1.3 双方确认,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该股票帐户内的资产及其收益的所有权归属甲方所有。

  二、股票帐号

  2.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证券理财的股票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上述股票帐户内合计的委托理财的资产总额约为人民币____ _____元[大写: ]。

  2.2 双方同意,以甲方支付管理费当日甲方股票帐户内的资产总额作为委托理财的实际基数(以下简称“理财基数”)。

  2.3 甲方应在乙方确认支付管理费当日将股票帐户交付乙方管理,甲方应当将股票帐户的操作密码直接告知乙方确认的股票帐户的管理人员。

  2.4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在股票帐户范围内进行独立操作;甲方承诺不转移股票帐户内的资产,不参与或委托其他第三人参与股票帐户内的证券交易,不干预乙方的独立操作;但甲方有权在任意时间了解股票帐户内的资产状况,并可以向乙方提供参考意见。

  2.5 如果甲方提供的股票帐户不在甲方本人名下的,甲方应负责提供股票帐户名义开立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对甲方授权的委托书。

  三、委托理财的报酬及支付

  1、 双方约定,甲方应先将资金市值部分的5%作为管理费汇入乙方指定帐户。

  2、 双方约定,如果甲方原始资金帐户( 万元)每增值10%( 万元)需支付收益的30%给予乙方作为操作报酬。

  3、双方约定,操作收益的第一个10%归甲方所有,乙方不收取任何报酬。

  4、结算后,双方应将当付款项在2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对方。若逾期,每逾期一日,应缴纳滞纳金千分之一。

  四、提前终止

  4.1 协议有效期内,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甲方自该情况发生之日起提前终止本协议:

  4.1.1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独变更股票帐户的操作密码;

  4.1.2 甲方转移股票帐户内的资产或对该资产设定质押;

  4.1.3 甲方自行或者委托其他第三人对股票帐户内的资产进行证券交易或进行其他实际处理;

  4.1.4 甲方股票帐户因为第三方原因无法进行实际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司法查封、行政冻结、强制平仓等情况;

  4.1.5 由于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该股票帐号无法正常操作连续超过三个工作日的。

  4.2 甲方提前终止本协议的,乙方已经收取的预收报酬和浮动报酬不再退还;提前终止之日股票帐户内资产状况按照本协议第3.2款的规定计算,甲方还需另行向乙方支付的浮动报酬的,甲方应在本协议提前终止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支付。

  4.3 双方同意,由于不可抗力之原因或因为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政策、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的出台或变更导致本协议实际无法履行的,本协议自动提前终止;双方根据提前终止之日股票帐户内的资产状况,按照本协议第3.2—3.4款的规定进行结算;除此之外,双方互相不承担违约责任。

委托协议书 篇6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一、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周雷律师在甲方与xxxxxx案件中担任甲方在第二审诉讼活动中的代理人。

  二、委托代理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详见《授权委托书》。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向乙方律师及时、详尽地陈述真实案情,并及时提供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

  2、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意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等,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所收取的律师费、办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不予退还,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应当积格、主动地配合和协助乙方律师工作。如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涉嫌违法或者不合理或者不可行,乙方律师有权予以拒绝。

  4、甲方超过本协议提出其他委托事项,可由双方另行签订协议约定,双方就此不能达成一致的,乙方有权予以拒绝。

  5、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办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继续代理或者解除本协议。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律师应当依法执业,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律师应当按时出庭,依法向审判机关提交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

  2、 乙方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知悉的甲方隐私负有保密义务,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3、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要求与其他律师事务所合办协议项下的代理事项。

  五、律师代理费、办案费及其他费用

  1、律师代理费:

  律师代理费为五千元人民币,支付方式如下:

  (1) 本协议签订之日支付一千元办案费。

  六、甲方拿到第二审判决书之日支付代理费4000元,如果案子败诉,4000元的代理费就不用交纳。

  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所收取的律师费、办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不予返还:

  (1)甲方委托事项违法或者违反律师职业规范的。

  (2)甲方故意捏造事实或者伪造证据或者隐瞒案情的。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要求退还律师费:

  (1)非必要时,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调换指派律师。

  (2)乙方指派的律师没有合法的执业资格。

  3、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协议,甲方无故解除或者终止本协议,所支付的律师费、办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乙方无故解除或者终止本协议,应依约退还收取的相关费用。

  七、违约责任及责任免除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办案费或者其他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而未付费用总额的1%向乙方累计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超过7日,乙方有权解除或者终止本协议,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2、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代理服务的,甲方有权视乙方己做工作情况要求乙方退还部分律师费。

  八、甲方不得以下列理由要求乙方退还律师费、办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1、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又单方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代理要求退费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收费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以不起诉、和解、撤诉、终止主张权利等理由要求退费的。

  4、乙方代理甲方完成开庭工作后,在庭后的调解活动中,如乙方律师因工作冲突而未能参加调解活动的,甲方不得以结果不满意为由要求退费。

  5、乙方律师己完成代理工作,甲方不得以结果不满意为由要求退费。

  6、其他非因乙方的原因,甲方要求解除或者终止本协议的。

  九、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至本协议约定的代理事项终结之日止,终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判决、裁定、调解、和解、撤诉、终止主张权利等形式终结。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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