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协议书

2022-05-06 委托协议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需要使用协议的场合越来越多,协议的签订是双方或数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协议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委托协议书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委托协议书 篇1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丙方(委培生):_________

  _________(乙方)根据 _________(甲方)的委托,为甲方培养研究生_________名。经三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培养研究生姓名、专业

  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院(部,所):_________

  专业:_________

  学制:三年

  类别:_________(博士或硕士)

  备注:_________

  二、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培养、管理

  1.委托培养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在校学习期间,按照乙方培养方案及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培养和管理,按培养计划的规定,完成课程和必修环节的学习,成绩及德体合格,并完成毕业(学位)论文通过答辩,由乙方颁发毕业证书并按乙方授予学位的有关规定授予相应学位。

  2.委托培养研究生是国家计划外招收的研究生,学习期间不转户口,档案,人事关系,只转临时组织(党团)关系。甲方负责发放委培生的工资,书籍费,医疗费,各种补贴等费用。

  3.丙方应遵守各方的各种规章制度,因各种原因作退学、取消学籍、开除学籍等学籍处理时,由乙方做出决定,并将丙方的人事档案及在校期间的学籍档案退回甲方。丙方休学,延期或提前毕业、报考博士、从事博士后研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能办理有关手续。

  三、委托培养研究生经费

  按照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及我校关于招收委托培养研究生收费标准,甲方应向乙方交纳委托培养费。委托培养费标准为博士研究生_________/年,非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_________/年,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_________/年,法律硕士(jm)_________/年,根据以上标准,甲方付给乙方研究生培养费每生每年_________元,共_________人,三年共计_________元。甲方应于当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三年培养费一次性交付乙方,逾期不交按丙方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开户行:_________;单位:_________;帐号:_________。用途请务必注明:本人姓名,报考专业及院(部,所),“博(硕)士研究生培养经费”字样。

  丙方因故中途辍学,当学年在校时间不满一学期的,培养经费按半年计算,超过一学期的按一年计算。如丙方因故延期毕业,丙方对甲方向乙方交付委托培养费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其它事宜

  1.甲乙丙三方应认真执行本协议书的有关条款,违约造成的后果由违约一方负责。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必须由三方协商另行做出书面补充协议,否则无效。

  2.甲方根据本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可与丙方另外签订协议。

  3.本协议书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丙方毕业时止。如丙方因各种原因未能入学,该协议自动废止。

  4.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委托协议书 篇2

  委托合同(供委托培训用)

  订立合同各方:

  培训单位:____学院(或学校),以下得称甲方:

  委托培训单位:____,以下简称丙方。

  为了开辟人才培训的渠道,加速智力开发,保证受培人员的质量,明确培训各方的责任,为社会广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多更好的人才,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辞,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对丙方的授课内容,应按照教育部对同类本科生(或大专、中专生)所规定(部属学校按其系统的有关规定)的科目、学时安排,不得降低对丙方的要求。甲方对丙方在样期间的德、智、体发展情况,应于每学期末向乙方作一次详细介绍。

  第二条甲方如发现丙方有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应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共同研究处理方法。丙方在期末思想品德评为“差”等、学期内有三门功课不及格,一年之内有两门功课补考不及格者,甲方有权劝其退学或取消其学籍。

  第三条甲方负责丙方奖学金的评定和发放。奖学金第学期评定一份,分一、二、三等,具体评定和发放方法、标准,按甲方的统一规定输。

  第四条乙方承担丙方在校学习期间的全部学费和奖学金费。学费每人第学期____元,其它费用每人每学期____元。丙方的以上费用,乙方应于每学期学生报到时直接汇到甲方,或由丙方带交给甲方。

  第五条乙方应按规定发给丙方工资(标准工资加地区生活费补贴,不发奖金)和其它福利待遇。丙方如在甲方食宿,乙方按规定每天补助丙方的生活费____元(如国家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向甲方支付丙方的寄宿费和代伙费。丙方节假日回家的来回路费,乙方按规定给予报销。丙方如不在甲方食宿,其家离甲方两公里以上,乙方应按国家规定按月发给交通费补贴。

  第六条乙方要加强对丙方的管理和教育,要经常了解丙方的学习和思想品德状况,如发现丙方有问题,应及时配合甲方教育和处理。

  第七条丙方学习结束,经甲方考核、考试合格准予毕业后,乙方应根据丙方所学专业和甲方提供的丙方德、智、体发展情况,合理安排其工作。

  第八条丙方必须自学接受甲方和乙方的教育与管理,努力学习,遵纪守法,从德、智、体三方面全面发展,争当“三好学生。”丙方如违反校规校纪,要自觉接受甲方和乙方的处理。丙方如中途退学,或被甲方劝其退学或取消学籍的,应承担向甲方交付的各项费用,丙方如不交付,乙方有责任代丙方交付。

  第九条丙方学习结束经考核、考试合格准予毕业后,必须到乙方单位工作,一般在____年内不得提出调离乙方单位。丙方如因特殊情况必须调出,必须符合上级的有关规定,经乙方同意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丙方如毕业后不回乙方单位工作,或回乙方单位工作不到____年要求调离工作的,应向乙方偿付丙方在校期间乙方支付的各类费用和工资。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于丙方学习期满毕业后自选失效。甲、乙、丙三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三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市教育局……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学院或学校(甲方):____(公章)乙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代表人:____(盖章)

  电话:____职务:____

  银行帐户:____电话:____

  银行帐户:____

  丙方:____(盖章)

  ____单位职工或干部

  ____年月日订

委托协议书 篇3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本翻译资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款翻译内容笔译内容为:甲方委托乙方为该项目提供口笔译服务,口译内容为:

  第二款进度要求及交稿方式口译翻译人员的工作根据甲方提供项目日程表来进行安排。一般情况下在笔译工作中,乙方每翻译完成一部分并确定无重大修改后交一次稿。根据整体进度要求,甲方可以另行规定乙方提交译稿的进度,乙方在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全部翻译工作,并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将译稿交付甲方,并将译稿保存至本合同终止之日。

  第三款报酬及支付方式翻译报酬:笔译按Word"字数"之"字符统计"统计功能计算译稿字数(不包括程序、无需翻译的表格等),在双方约定下,元/千字(RMB),预付款(总金额的50%-80%)为(RMB),乙方交稿后,甲应付清其余款项。口译按元/人/天)来计算(翻译工作时间以甲方的正常工作时间为准,加班每超过1小时,按100-150元/小时/人加收费用,外埠出差客户负责翻译的交通、食宿等费用)。

  第四款保密责任从接到翻译任务开始,乙方同意在严格保密的前提下为甲方提供翻译服务,决不向任何第三方或个人泄露翻译内容的任何信息,并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的质量认证过程及其标准。

  第五款翻译的质量要求笔译过程中严格杜绝漏译现象,译文准确、简洁、通顺并符合表达习惯。乙方在遇到自己无法确保其正确性的句子时,应该用不同于译稿正常文字颜色的统一颜色标出这些句子,并在交稿时以书面的形式说明所采用的上述颜色。口译译员工作期间要具有良好的修养和耐心、谈吐文雅、落落大方、彬彬有礼,衣着、发型及化妆符合现场气氛及客户要求。

  第六款违约责任若乙方提供的笔译和口译人员的质量严重脱离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拒付款。若甲方逾期未向乙方付清稿费,则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实欠稿费为基数,按每天百分之十的比例计付。如果乙方完成甲方的任务的确有困难,须在原定期限过半之前提前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重新调整翻译工作安排。

  第七款其他如乙方已完成甲方委托的翻译工作,甲方不应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翻译费。然而,如果甲方对翻译质量有疑问,甲方应要求乙方复查和解释。如果甲方在项目结束后不提出反对意见,则被认为乙方已完成了自己的任务,并且则乙方应被认为完全履行了自己的协议义务,而甲方应有义务支付其余费用。如果甲方对乙方翻译工作有特殊的说明,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在签订协议时告诉乙方。如果甲方不把特别说明通知乙方,而乙方根据协议已完成翻译工作,则甲方不应拒绝支付双方同意的全部翻译费,否则将被认为是不履行协议。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乙方领取其全部应得报酬之日终止。但保密条款继续有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保存一份,乙方保存一份。本协议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日期:日期:

委托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招聘人才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招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招聘等个岗位,共名职员。甲方招聘岗位的职责描述、具体要求、福利待遇承诺等见《委托企业招聘需求表》(附件一)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详实企业资料(性质、经营范围、规模等),同时向乙方提交详实《委托企业招聘需求表》,并按承诺对乙方推荐的人才进行面试招录工作。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荐才工作,及时反馈所推荐人才的招录情况。

  3、未经乙方同意与参与,甲方不得直接与候选人进行接触,否则乙方有权放弃已承诺的义务。

  4、甲方在试用期内辞退乙方提供的人才,或人才自主离职的,应及时通知乙方,同时由甲方根据乙方要求重新提供新的候选人才,并完成招录工作。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按甲方《委托企业招聘需求表》中的要求和承诺为甲方搜寻、筛选、推荐人才。

  2、乙方在协议生效日内完成首批人才推荐,按每岗位名候选人才向甲方推荐人才。

  3、乙方协助甲方审定《委托企业招聘需求表》,并协助甲方组织人才复试(乙方可提供面试场地)。

  4、凡乙方推荐并被甲方录用的候选人,乙方不得将该候选人推荐至其他单位(甲方同意的除外),乙方应严守保密条款,保证甲方和候选人提供的信息不外泄。

  四、费用及付款方式

  1、收费标准根据招聘职位的不同划分为三级:

  (1)普通职位(月薪在1200元以下),乙方按每岗位每人200元收费标准向甲方收取委托费,共计人民币元整。

  (2)中级职位(月薪在1200元——3000元之间),乙方按每岗位每人月薪30%收费标准向甲方收取委托费,共计人民币元整。

  (3)高级职位(月薪在3000元以上)乙方按每岗位每人月薪45%收费标准向甲方收取委托费,共计人民币元整。

  2、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按委托费50%支付预付款项计元,乙方收款后协议方能生效,余款在人才试用合格后一月内付清。

  乙方因客观原因不能为甲方提供符合《委托企业招聘需求表》规定要求的人选,则应向甲方退还全部费用。

  五、注意事项

  1、若首批推荐人才录用不成功,乙方可再次推荐合适人选,在允许的范围内可以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推荐;除非乙方及时提出此岗位人选无法寻猎,提出中止为止,费用结算参照本协议第四条办理。

  2、甲方在试用期内发现被录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辞退,或被录用者在试用期内自行辞职的,乙方可自甲方提出请求之日起日内免费为其重新推荐合适人选至少名。

  3、甲方在面试乙方推荐的人选后,认为符合非本协议规定的甲方所设置的其他岗位时,同样属于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委托招聘服务,并参照本协议所规定的服务收费标准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

  六、违约罚则

  1、一方当事人因第三方的原因违约,应先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与第三方之纠纷另行解决。

  2、合约期内甲方不得自行或再委托其他机构招聘已委托招聘的岗位,否则以违约论。

  3、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变更职位的要求、薪水等条件没有得到乙方书面确认的前提下,单方面提出解除协议属于违约行为,乙方不予退还已收预付款项。

  4、协议签订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协议不能按期履行,自乙方第一次提醒之日起30日后协议自动解除,乙方所收预付款项不予退还。

  七、后契约义务

  在合同履行中双方可能掌握的另一方的技术及商业秘密如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八、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变更均以双方协商一致的书面文件为准;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由双方加盖公章及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成立,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委托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一、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周雷律师在甲方与xxxxxx案件中担任甲方在第二审诉讼活动中的代理人。

  二、委托代理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详见《授权委托书》。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向乙方律师及时、详尽地陈述真实案情,并及时提供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

  2、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意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等,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所收取的律师费、办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不予退还,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应当积格、主动地配合和协助乙方律师工作。如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涉嫌违法或者不合理或者不可行,乙方律师有权予以拒绝。

  4、甲方超过本协议提出其他委托事项,可由双方另行签订协议约定,双方就此不能达成一致的,乙方有权予以拒绝。

  5、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办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继续代理或者解除本协议。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律师应当依法执业,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律师应当按时出庭,依法向审判机关提交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

  2、 乙方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知悉的甲方隐私负有保密义务,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3、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要求与其他律师事务所合办协议项下的代理事项。

  五、律师代理费、办案费及其他费用

  1、律师代理费:

  律师代理费为五千元人民币,支付方式如下:

  (1) 本协议签订之日支付一千元办案费。

  六、甲方拿到第二审判决书之日支付代理费4000元,如果案子败诉,4000元的代理费就不用交纳。

  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所收取的律师费、办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不予返还:

  (1)甲方委托事项违法或者违反律师职业规范的。

  (2)甲方故意捏造事实或者伪造证据或者隐瞒案情的。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要求退还律师费:

  (1)非必要时,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调换指派律师。

  (2)乙方指派的律师没有合法的执业资格。

  3、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协议,甲方无故解除或者终止本协议,所支付的律师费、办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乙方无故解除或者终止本协议,应依约退还收取的相关费用。

  七、违约责任及责任免除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办案费或者其他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而未付费用总额的1%向乙方累计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超过7日,乙方有权解除或者终止本协议,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2、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代理服务的,甲方有权视乙方己做工作情况要求乙方退还部分律师费。

  八、甲方不得以下列理由要求乙方退还律师费、办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1、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又单方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代理要求退费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收费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以不起诉、和解、撤诉、终止主张权利等理由要求退费的。

  4、乙方代理甲方完成开庭工作后,在庭后的调解活动中,如乙方律师因工作冲突而未能参加调解活动的,甲方不得以结果不满意为由要求退费。

  5、乙方律师己完成代理工作,甲方不得以结果不满意为由要求退费。

  6、其他非因乙方的原因,甲方要求解除或者终止本协议的。

  九、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至本协议约定的代理事项终结之日止,终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判决、裁定、调解、和解、撤诉、终止主张权利等形式终结。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委托协议书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行政诉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包括(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1、提供处理委托事项的咨询意见;

  2、代理甲方与对方或有关方进行交涉、协商或和解;

  3、代理一审诉讼;

  4、代理二审诉讼;

  5、代理执行。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

  一般代理或者全权代理,包括(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变更或者放弃诉讼请求;

  □承认诉讼请求;

  □进行调解或者和解;

  □提起上诉;

  □申请执行;

  □收取或者收转执行标的;

  □签署、送达、接受法律文书。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律师作为上述案件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做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5、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

  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代理人;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律师代理费

  甲乙双方依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司法厅制定的《湖南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及相关规定,就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律师费及相关费用达成如下协议: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在签订本代理合同后内,以 收费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元整(小写:¥_____元)。

  乙方户名: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师代理费以到达上述账号同时由乙方开出发票为收讫。任何私人间的支付乙方均不予承认。

  第六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及其他专业顾问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长沙市外(包括远郊区县)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及资料费、通讯费、翻译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付的其它费用。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托事项或因增加诉讼当事人,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诉、反请求等重大诉讼事件导致代理事项明显增多的情况时,乙方有权增加律师代理费。甲方应当合理地追加。否则,乙方仅在原委托范围内工作。

  (三)甲方明确放弃委托事项,可以要求变更合同,甲乙双方合理确定律师收费。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三条第67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致甲方自行纠正时止: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好准备,而原告方撤诉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的。

  (二)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或者违反第三条第67项规定的义务之一,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已投保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 人民法院□ 仲裁委员会□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分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壹份存卷,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年自本项目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止。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当面交付文件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二条 其他特别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承办律师: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日

  

委托协议书 篇7

  甲方:中国广西南宁市东盟博览局

  地址:

  乙方:中国广西南宁市五一中路学校

  地址:中国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五一中路22号,邮编:530031

  中国广西南宁市东盟博览局,称“甲方”,受中国广西南宁市五一中路学校,称“乙方”,的委托,全权负责开展为中国广西南宁市五一中路学校与新加坡院校及教育机构的教育交流,向甲方所在地院校及教育机构介绍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新加坡共和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就委托拓展教育交流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甲方受乙方委托负责在新加坡为乙方进行教育交流等推介事宜。

  1.2甲方依照乙方的要求,协助配对适合甲方的新加坡的中学,并推进结为友好姐妹学校。

  1.3甲方将根据乙方提供的真实有效的资料,为乙方在新加坡进行市场拓展,如为乙方安排参加相关教育艺术交流等事宜,增加乙方学生国际视野,为乙方争取参加一些相关的国际活动,并为乙方安排与当地学校的学术及相关方面的交流活动等。

  1.4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新加坡方面的最新资讯,国际学术活动等,以便乙方根据需要为学生提供国际交流的`平台。

  1.5甲方将保证为乙方提供的联系渠道或信息资料是正确的,若发现有误差,将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但若是乙方自行与当地校方达成的任何协议导致任何性质的误解或不必要的麻烦,甲方将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1.6甲方将在乙方与当地学校确认结成友好学校后,保证不再将同所学校推介给南宁其他学校。

  1.7若乙方根据需要到新加坡进行实地考察交流,甲方将全权负责所有乙方在新的住宿、餐食、行程及交流活动等相关事宜的安排,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8甲方不得擅自冒用乙方的名义进行其他事宜,不得替乙方签署任何协议合同等。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乙方将委托甲方作为唯一代表人,协助乙方在新加坡(参照本协议第一条)开展教育交流等推介事宜。

  2.2乙方将按新加坡的实际情况,选择由甲方提供的认为适合的学校,并根据对各个学校的多方面的了解,最终结成友好姐妹学校。

  2.3乙方将委派专人专组认真对待由甲方提供的相关学术方面的交流信息,并尽快进行商讨决定。

  2.4乙方将确保提供给甲方的资料是正确的,不做任何虚假,以便甲方拓展在新相关方面的宣传推介等。

  2.5乙方将保证不再委托第三方做类似或相同的事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2.6乙方在新加坡方面的所有事宜,如涉及到到当地实地考察进行学术交流活动等,将全权交由甲方处理,以便为日后工作协调提供良好的基础。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2.7乙方不得擅自冒用甲方的名义进行其他事宜。

  三、其他违约责任或变更

  3.1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因其中一方违反协定而造成损失,由违反方承担守约方全部违约责及违约损失。

  3.2双方有权在不可抗拒的情况下,对此合作协议的内容与条款进行修改,如中国或新加坡政府政策的变动,战争及天灾等不可预见或避免的情况。

  四、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4.1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新加坡共和国的有关法律。

  4.2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将提交新加坡仲裁机构。

  五、生效及终止

  5.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从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30日为止。

  5.2协议期满时,若需续约,双方均为优先合作方。

  六、保密义务

  6.1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及协议相关内容负有保密义务,包括涉及每次活动的相关报价等。

  6.2在委托合同生效期间,甲乙双方不得向外透露甲、乙双方的合作形式,包括双方协议的报价。

  *甲乙双方未尽事宜皆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书面签定。

  甲方:中国广西南宁市东盟博览局乙方:中国广西南宁市五一中路学校

  签字人姓名:签字人姓名:

  签字:签字:

委托协议书 篇8

  昌财评审( )第( )号

  委托评审项目名称:

  受托评审单位名称: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委 托 单 位:昌黎县财政局

  地 址:昌黎县二街西北楼2-1号 电 话:0335-2029976

  依照昌黎县人民政府昌政[20xx]6号《昌黎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和秦皇岛市财政局秦财评审[20xx]187号《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现将

  建设项目委托评审,各方就本项目评审有关事

  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委托方:昌黎县财政局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建设方:

  (以下简称丙方)

  一、委托评审工程项目情况: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 程 地 址:

  3、工程建设规模:

  4、工程报审内容:

  5、工程报审金额:

  6、工程资金来源:

  7、工程开工日期:

  8、工程竣工日期:

  二、委托评审范围和要求:

  按照秦皇岛市财政局秦财评审[20xx]187号文件关于财政投资评审实施意见的要求办理。

  1、工程的概算、预算、决算的价格;

  2、项目建设单位是否有被审工程以外的建设项目,有无自行扩大投资规模、提高设计标准等情况;

  3、各项费用支出是否合法、有无乱列费用、乱摊成本的现象;

  4、交付使用资产是否真实可靠,有无多报、虚报及虚列应付债务或转移基建资金等情况;

  5、各项基本建设拨款数额和结余资金是否真实正确,应收回的设备材料以及拆除临时建筑和原有房屋及建筑物的残值是否作价收回,对器材的盘盈、盘亏及销售盘亏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三、评审时限:

  四、各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

  (1)负责提供项目建设单位的地址、联系人、联系

  方式及被评审项目的有关资料;

  (2)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评审工作进展情况,主持召开评审工作会议,指导和监督评审工作;

  (3)协调乙方与丙方在评审项目过程中有关的业务关系;

  (4)丙方对评审结论有异议时,甲方有权进行复审,经复审后,确认问题较大的,有权对原受托评审单位减少或不支付评审费用;

  (5)乙方评审工作结束,丙方对评审结论无异议,甲方认定评审结论正确,甲方按规定支付乙方评审费用。

  2、乙方

  (1)按工程评审和回避制度要求,配备相应技术人员,向丙方索取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详细资料,严格按照甲方委托评审的范围进行工作;

  (2)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审,认真做好评审项目的调查、取证,依据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和现行工程定额及地方有关规定,确定合理的工程造价;

  (3)在甲方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评审工作,初审报告在征求建设单位意见后,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

  (4)就评审工作进展情况每半月以书面形式上报甲

  方,如评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向甲方汇报;

  (5)严格按本协议之规定收取评审费用;

  (6)乙方对评审结论承担法律责任。

  3、丙方

  (1)负责向乙方提供真实的,可供评审的一切资料;

  (2)对现场取证工作无条件地给予配合和支持;

  (3)丙方应对评审结论进行意见反馈,接到反馈意见书5个工作日内不回复,视为同意;

  (4)丙方若对评审结论有异议,可向甲方申请复审;

  (5)在施工过程中,凡涉及单项变更在一万元以上的项目,丙方必须通知乙方到现场查看。

  五、付费标准

  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项目进行评审,付费标准按秦皇岛市财政局秦财评审 [20xx]796号《财政性投资评审付费暂行办法》文件执行。

  六、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各方可协商补充或修改。

  七、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各方盖章后生效。

委托协议书 篇9

  委托方(中/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受理/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拟委托受理/代理其申请ce/国家认证机构的产品认证,经委托方与受理/代理方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申请认证的产品

  中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认证依据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申证产品取得cb证书情况有无_________________

  四、受理/代理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开始实施受理/代理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方

  (1)有权在认证开展的各阶段向受理/代理方了解认证工作开展的情况;

  (2)有权要求受理/代理方保守其产品的技术秘密;

  (3)保证遵守所申请的国外认证机构规定的认证规则程序;

  (4)在认证各个阶段中按受理/代理方的要求提交有关文件或进行必要的工作,积极配合受理/代理方,使认证受理/代理工作顺利进行;

  (5)在签订认证协议后,应向受理/代理方交付受理/代理费用。

  2.受理/代理方

  (1)有权要求委托方按所申请的认证机构的要求提供有关文件,支持配合受理/代理方的工作;

  (2)有权在委托方不能按期缴纳受理/代理费用时,停止受理/代理工作;

  (3)按照协议书的内容及所申请的国家认证机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为委托方提供认证受理/代理服务。

  (4)在开展认证的各个阶段向委托方提出认证要求时,其内容明确具体,不应使委托方产生理解上的歧义。

  (5)保守委托方秘密,直至合同中止,合同中止后,未经委托方许可仍不得向第三方泄漏。

  七、费用

  1.协议生效后,委托方应缴纳:

  申请/受理费用:_________元(须送样前交付)

  资料审查费_________元;

  ce/国际认证证书费:_________元;

  试验费:_________元;

  转报告费:_________元;

  2.受理服务开始后,由于委托方的原因,撤销认证申请的,其申请/受理费不予退回。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委托方,受理/代理方各存一份。双方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解释权在_________.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受理/代理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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