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守则1
一、要学习和掌握实验室伤害救护常识,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以预防为主,确保师生和财产安全。
二、实验前应熟悉每个具体操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高度警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或把食物带进实验室,实验后必须仔细把手洗净。
四、使用电器时要谨防触电,确保用电安全。不要用湿的'手、物接触电源,教师要严格控制学生实验用电,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布设及保险丝的选用,要符合安全供电标准。
五、实验室要配齐防火、防盗等安全设施,并定点布设,定期检查,做到使用方便,时刻保持良好状态。
六、实验室要有三废(废气、废液、废渣)处理措施,不得随意排放超剂量废气、废液、废物。不得随意丢弃用过的实验药品和容器。
七、离开实验室前,应检查水、电、门窗是否关闭。
八、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实验室安全守则2
一、实验室内要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吵闹。
二、学生在实验前,要预先做好课前准备,进入实验室时要有秩序,按指定的座位就座。
三、实验前,学生必须认真听清教师布置的`实验内容、目的、要求和实验步骤。
四、实验开始时,学生应先查点仪器、药品等是否齐全,不得随意调换,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五、实验必须按步骤进行,并仔细观察,做好记录,课后及时写好实验报告。
六、实验时,要爱护仪器,节约药品等耗材,由于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丢失的仪器,学生必须赔偿。
七、实验结束,学生要将仪器整理或洗净,保持桌面、室内的整洁,在老师宣布下课后才能离开。
八、本守则在每学期第一次实验前教师须向学生宣讲,学生应该明确了解,并在以后的实验中贯彻落实。
实验室安全守则3
1、凡做有毒、有恶臭气体的.实验,要采取措施,不让气体大量外溢,尽量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使用剧毒物质或长时间大量使用强酸、强碱等腐蚀性药物时,要戴防护用具。
2、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或把餐具带进室内。不许将实验室内的烧杯用来饮水,实验完毕,用冷水和肥皂仔细把手洗干净。
3、小心使用酒精灯、喷灯。使用易燃试剂,一定要远离火源。
4、任何化学试剂都不能入口。有毒、有腐蚀性的药品要防止触及皮肤、衣服。
5、使用电器要谨防触电,勿用湿手接触电器,用电结束后应切断电源。
6、加热或倾液体时,切勿俯视容器,以防液滴飞溅造成事故。
7、嗅闻气体应采用“招气入鼻”方法。
8、稀释浓酸,特别是浓硫酸,应将酸慢慢注入水中。
9、不能用手直接取用化学品,如手上有伤口,一定要包扎好以后,才能进行实验。
10、实验室的上下管道、电源、消防器材必须经常保持完好,以便随时启用。
实验室安全守则4
为严肃考风考纪,在全校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风气,确保考试成绩真实有效,为奖学金的发放提供可靠依据,特制定本守则。
一、考试要求
1、学生进入考场只能携带必需的文具、手表等物品,其他物品(包括手机、课外书、随身听等)不准带入。
2、学生进入考场后,必须对号入座,不能随便交换位置。
3、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4、不到规定的交卷时间不准提前交卷。
5、考试时,如果试卷字迹模糊或分发错误,要询问监考老师,不能询问临近同学,否则以交头接耳、随便说话处理。
6、考试过程中如果考试用品短缺,要向监考老师提出,由老师解决,不能私自向同学借,否则以交头接耳、随便说话处理。
7、学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认真答卷,不准接听手机、看课外书、听随身听等。
8、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随便说话、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小抄、书本、作业本,不准偷看、抄袭或有意让别人抄袭,不准接传答案或交换答卷。学生不得把答卷摊放在座位两边(以身体为界),如确实需要,应反扣在桌上,否则以有意让他人抄袭处理。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学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答卷按页码顺序整理好,等候老师收卷。
10、学生交卷或被没收试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喧哗,否则以扰乱考试秩序处理。
11、学生必须服从监考教师管理,不得顶撞监考教师,否则以不服从监考教师管理处理。
二、违纪的处理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在考试期间看课外书、听随身听等,扣该科10分,并没收物品,给予通报批评。
2、开考信号发出前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答题的,扣该科20分,给予通报批评。
3、不到规定交卷时间提前交卷,扣该科10分,并每人次扣班级学习分2分,给予通报批评。
4、不对号入座,随便交换位置的,扣该科20分,给予通报批评。
5、考试期间交头接耳、左顾右盼、随便说话、打手势、做暗号,夹带小抄、书本、作业本,偷看、抄袭或有意让别人抄袭,接传答案或交换答卷,接听手机或查看手机的,均以作弊处理,没收考卷,该科判为零分,取消补考资格,给予记过处分,取消该年度获得奖学金资格。
6、学生扰乱考试秩序或不服从监考老师管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同时取消该年度获得奖学金资格。
7、其他违纪行为由学校酌情处理。
8、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由教务处提交学校研究决定。
实验室安全守则5
实验室是进行实验教学,培养人才的基本场所。实验室集中了大量的仪器设备、化学药品、易燃易爆及有毒物质。有的实验需要在高温、高压或超低温、低压、强磁、微波、辐射等特殊环境下进行;有的实验需要使用煤气、乙炔以及氧气、氢气、液氮等压缩气体,工作稍有不慎,就可能引起火灾、爆炸、触电、中毒、放射性伤害、污染环境等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财产的破坏和损失。为避免和减少事故,特制定本守则。
一、实验室所有的电器设备,室内的线路、开关、插座等用电设备,在交付使用时,应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到定期检查与及时维修。
二、实验室的电源要有良好的接线,在使用有金属外壳或能产生静电的电器设备时,必须外壳接地,以防操作人员触电。
三、实验室电源总开关处应装设熔断保险器,其熔断电流应不大于电器设备或导线的最大安全电流。
四、做电学实验时,不要用两只手同时操作,不要站在地上带电操作,在高压电器前的地面上要铺放绝缘橡胶板。
五、不要用湿物接触电源。
六、实验室如遇突然停电,所有用电器都要脱离电网,确保安全。
七、实验室中的水、电、煤气使用完毕,应立即关闭开关。点燃的火柴用后要立即熄灭,不得乱扔。
八、不要在实验室内饮食、吸烟或把餐具带进实验室。
九、对实验室中化学药品的管理,要严格按照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办法执行,绝对不允许随意混合各种化学药品,以免发生事故。
十、实验室中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眼镜,防止电弧光等强光的直接照射及配制化学药品时发生爆炸而伤害眼睛。
十一、不要俯向容器去嗅放出的气体;检查气味时面部应远离容器,用手把离开容器的气流慢慢煽向自己的鼻孔。
十二、能产生有刺激性或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并对有害气体进行吸收处理,然后进行排放。
十三、在用金属汞做实验时,不要在实验室内给汞加热,不得将汞洒落,一旦洒落必须尽可能收集起来,并用硫磺粉覆盖在洒落的地方,使之变成不挥发的硫化汞。
十四、实验室的所有药品不得携出室外。
十五、使用剧毒药品时,必须有二人同时在场。取用时应登记用量、用途及使用人,并及时将包装品和容器处理干净。
十六、实验室中溶液的吸取,只能用吸耳球等抽吸,不得直接用嘴吮吸。
十七、在做产生易燃气体实验时,严禁用明火加热。
十八、实验中产生的废液,须经处理后方可排放。
十九、实验室必须配备灭火器、防火沙等消防器材,防止火灾的发生。
二十、做高压、真空及压缩气体实验时要采用耐压容器,必须采取防爆措施。
二十一、实验室使用的压缩气体钢瓶应保持在最小数量上,必须固定好,以免碰倒发生危险。决不能在直接日晒、高温或高温附近的`环境中使用……二十二、易燃气体钢瓶,严禁与助燃气体钢瓶混放。
二十三、接触细菌、微生物的实验,必须谨慎操作,减少细菌向容器外繁衍的可能及生长途径。细菌室的废弃物应及时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二十四、在接触细菌的实验操作时,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工作服、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避免皮肤直接接触细菌及其培养基、液体等。操作完毕后立即用肥皂或消毒液洗手,必要时进行全身消毒灭菌。用过的器皿应及时清洗消毒。
二十五、接触细菌、微生物的实验室要做到定期消毒灭菌,保持工作环境整洁。
二十六、暗室操作要注意动作轻慢,以避免碰翻仪器并造成人身事故。
二十七、做具有放射性实验时,必须有隔离屏障及其它防护措施,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专用的防护用品。
二十八、实验室应尽量减少放射性物质的用量。选择放射性同位素时,使用放射性材料时,在满足实验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选用危险性小的放射源。做具有放射性实验时,操作力求迅速,尽量减少被辐射时间。操作完毕后立即洗手或洗澡。
二十九、实验室应具有良好的采光及通风条件,并保持清洁。
三十、实验人员离开实验室,应注意锁好门、窗,做好防盗工作。
三十一、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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