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律师函

2024-03-14 好文

最新律师函1

________先生:

  ________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______女士的委托,就您与______女士关于离婚经济补偿一事,致函如下:

  一、您有法律义务支付______女士人民币五万元整。

  20____年____月____日,您与________女士自愿签署离婚协议,并到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中约定:

  “共同财产归____所有,____补偿财产折价款壹拾伍万元,其中壹拾万元离婚当天支付清。剩余伍万元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

  离婚协议是您与______女士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且你们据此办理了离婚,因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你们双方都有遵守离婚协议约定的法律义务。

  而且按照离婚协议约定,您当天还给______女士出具了相应的欠条,欠条上如是写道:

  “今因离婚分手,补偿给______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现约定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还给______,以前我与______所有的财产和债务与她无关。”

  欠条中有您署名“____”,并且您还签署了日期即“20____年____月____日”。

  这样一来,您对______女士财产折价的补偿就变成您对张女士的欠款,还款日期是20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综上,根据离婚协议的约定和欠条表达的内容,您有义务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女士人民币五万元。

  二、本律师事务所的'代理意见

  王先生,前已述及,您有义务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张女士人民币五万元整,这是您与张女士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就离婚事宜的约定,也可以说是您对张女士的承诺,但这不是随随便便的承诺,而是上升到法律层面的、受法律制约和保障的承诺。

  回顾您与张女士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登记结婚之初,你们根本没有什么财产,婚后你们家在云南耿马县成立了陈氏兄弟食品有限公司,张女士与你们一家并肩奋斗,这个公司也不负你们的汗水,日后给你们带来了丰厚的利润。公司成立之初,张女士付出了许多辛劳,这个想您也定然看在了眼里,协议离婚时您主动提出财产折价补偿张女士人民币十五万元,这件事让张女士至今心存感激,这份感激绝不是单纯经济利益所能囊括的,她更感激您对她付出的肯定和认可。协议离婚时,你们结婚已经长达六年有余,这期间任一方的劳动所得以及其他收入都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都有分割的权利,且不说六年来张女士对家财积累的功不可没,就是她仅是一个厨房妻子,她也有要求分割的法定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说,这十五万元是她应该得到的。

  你们的婚姻走至半途,谈不上成功,现在双方都各自有了新的归宿和生活。失败的婚姻可能双方都会为此受些伤害,但既已分手,就不要再刻意计较谁是谁非,更不要对另一方耿耿于怀。对有限的生命来说,人生就是一个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讲,你们曾经给过对方以欢乐,也曾经有过温馨的生活。当离婚之痛与日散远,蓦然回首,会不会想到可能更是由于自己的过错才导致最终夫妻分离呢?时间如逝水,往日不可追,感怀昔日、尊重对方最好的方式唯一可行的就是主动履行当初的承诺。

  王先生,20____年____月____日即您支付张女士人民币五万元的日子已屈指可数,不知您在百忙中是否还记得。据说,您作生意很得法,经济上很有实力,屈屈五万对您来说不足挂齿,而张女士目前经济上陷入困境,生活上急需这笔钱救急。因此,如期支付张女士这笔钱无异于对她莫大的支持和相助。据说,您是个明事理、重承诺的个性,因此,无论广东泰旭律师事务所,还是李女士本人,都认为完全没有必要诉诸法律和法院来索要这五万元,虽然在铁的证据面前,诉讼的方法是一步到位、形之有效的最好和最终的手段;我们所以选择以律师函的形式提前提醒您,就是我们相信您的为人,深信您会如期自觉地履行这个约定。

  至此,广东泰旭律师事务所和张女士静候您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汇款过来的佳音!

  ____律师事务所,____律师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____律师事务所地址:____________

  ____律师电话号码:____________

最新律师函2

_____先生:

  _______律师事务所接受____先生(以下称委托人)的委托,依法指派我们作为其代理人,处理您拖欠委托人货款纠纷事宜。现就您拖欠委托人款项的相关事实和法律问题,正式函告于您:

  我们收到并审查了____先生提交的下列材料:

  1、您书写的欠人民币______元的欠条一张;

  2、欠条形成的'原因的证明;

  依据____先生的陈述及我们对上述材料的审查,我们初步认定如下事实:

  1、您于_____年____月___日亲笔书写的欠货款人民币_____元整的欠条一张。

  2、截止目前为止,您并没有按照“欠条”向委托人偿还拖欠的货款_____元整。

  根据前述认定的事实,我们提出如下法律意见:

  1、____先生与您之间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明确,您应及时向_____先生履行所欠债务。

  2、您逾期未偿还欠款的行为已经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您逾期未向____先生履行债务的行为,已经违反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和《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依法应当承担继续履行支付欠款人民币_____元整的义务。

  我们提出如下要求:

  一、您务必在接到本律师函10日内向委托人付清全部款项。否则我们将采取法律措施来追究您的法律责任,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____先生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二、若不按以上时间履行还款义务,本律师将代理委托人起诉至法院,通过法律手段来追究您的法律责任。届时,委托人将不再保留与您友好协商的余地,您不但要全额付清拖欠的款项,而且还应向委托人支付逾期利息,本案的诉讼费、律师费以及一切与此相关的费用都一并由您承担。

  顺颂商祺!

  请慎对之,以免讼累!

  特此函告!

  ______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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