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职业岗位是陷阱,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毕业季,很多大学生都毕业了,即将进入社会找工作,因此我们要擦亮眼睛,防止上当受骗,注意招聘公告中的陷阱,下面一起来看一下哪些职业岗位是陷阱。
哪些职业岗位是陷阱1
借招聘程序员“顺手牵羊”。
一家软件公司以招聘程序员为名,在“笔试”中要求求职者编写程序,8名求职者的试题各不相同,但8段程序恰巧合成了一个项目,考试结果则是无一人被录用。专家建议,在不能判断招聘方真实意图的情况下,求职者应注意自己留存一份劳动成果,要求招聘方签字证明,避免落入“智力陷阱”。
借计件制工种“趁火打劫”。
一家工具厂招用钳工,约定月工资为750元,根据计件数量支付报酬,在上海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工人提出加薪,但企业解释称“最低工资标准不适用于计件工”。专家提醒,员工可对劳动定额标准过高的企业向劳动部门投诉。
招聘期货交易员“醉翁之意不在酒”。
施某到一家公司应聘期货交易员,公司表示当即录用,并要求他付2万元开户操作作为培训,待他付费开户后就不闻不问不予录用。
要求“上岗前先缴费培训”。
一家广告公司招聘档案文员职位,面试中要求应聘者先到某某职校付费参加培训,考核后合格方可录用,但培训结束后却告知条件不符、岗位已满,不予录用。
“无中生有”骗取汇款。
一家公司通过电子邮件欺骗上网求职者,告知“聘用你为经理助理”,月薪5000元,同时称“公司在外地,希望汇款200元至公司账号,表示应聘诚意”。求职者汇款后就再也联系不上这家公司。
以“见习岗位”为名“浑水摸鱼”。
一家公司招聘网络管理员岗位,明确表示月薪为2000元,但招聘后却与员工签订“见习协议”,每月仅支付504元的`“见习补贴”。专家指出,发布见习岗位的用人单位必须具有劳动保障部门见习基地资质,否则不得发布所谓的见习岗位。
以“考试需买复习资料”为名,实则变相售卖产品。
一家公司要求应聘者支付250元购买“公司资料光盘”,背熟后参加考试,考试合格方可录用。劳动者辛苦复习之后,却发现考试与光盘中资料毫无关系,白白花钱。
“偷梁换柱”招保险代理。
一家广告公司招聘“储备人员”岗位,但在面试中不断询问应聘者营销能力等情况,并介绍保险方面的业务。事实上,这家企业是代理一家保险公司招聘保险业务员,为吸引求职者而发布较为动听的岗位名称。对此,专家建议,求职者可在面试中多了解应聘岗位的实际工作内容。
哪些职业岗位是陷阱2
常见求职陷阱汇总
一、虚假广告陷阱
一些用人单位在招聘会上为了招到条件较好的毕业生,会夸大或隐瞒自己的某些情况。比如:在发布招聘信息时,往往故意扩大用人单位规模和岗位数量,进行虚假宣传;或者把招聘职位写得冠冕堂皇,不是“经理”就是“总监”,但实际上却只是“办事员”、“业务员”,根本没有广告上写的那么诱人。
二、色情陷阱
一些用人单位利用招聘、面试等侵犯学生。有一些招聘广告上称招聘男女公关人员,月薪上千或上万,令一些涉世不深的毕业生调入陷阱。所谓“男女公关”实则是从事性服务;所谓“高薪”实则是从事性服务时客人所给的小费。面对这样的问题或遇到这样的情况,学生一定要提高警惕,不可随便跳入这种陷阱。
三、传销陷阱
所谓传销,本是指生产企业不通过店铺销售,而由传销员将本企业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经营方式。
该经营方式受到国家的严令禁止。现在的传销者首选对象常常是急于挣钱的打工者特别是刚刚毕业的学生,他们通过各种渠道得到欲骗对象的电话后,便打着同乡、同学、亲戚等幌子,以帮忙找工作为由,以高薪为诱饵,因人而异,投其所好,骗求职者去进行非法传销活动。求职者一旦进入陷阱,便限制人身自由,被迫从事传销,要么交3000-4000元入门费,要么花3000-4000元购买传销产品作为入门条件。传销组织者还采取扣留身份证、控制通讯工具、监视等手段不让受骗者离开,强迫他们联系亲友前来,或者寄钱寄物从中牟利。
四、协议陷阱
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在毕业生就业择业过程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就业协议一经签订,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按照有关规定,就业协议不能代替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这样就可能在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纠纷。常见的毕业生签就业协议过程中遇到的陷阱又分为以下几种:
1、用人单位不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
2、用人单位不跟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不将承诺写入合同;
4、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霸王合同”。
五、试用期陷阱
试用期,就是劳动关系的试验阶段,但决非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单方“试用”。我们这里所说的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了相互了解而选择、约定的考察期。
一般来说,单位用人有试用期是正常的,试用期的薪水一般都不高,等到转正之后,薪水会有较大幅度提高。很多公司为了使用廉价劳动力,抓住毕业生急于找工作的心理,堂而皇之地打出试用期的牌子,看起来非常规范,待试用期一过,以种种理由告诉求职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就将其解聘了。这样的公司不断地炒人,毕业生永远不会成为正式员工。
六、收费陷阱
当前,在就业市场中,一些用人单位利用毕业生求职心切,设立各种名目向毕业生收取各种不合理费用,如风险抵押金、违约金、培训费等。一些单位可能规模不大,薪水不高,但是开出了一些诱人的条件。比如说,在某大中城市工作,或者能解决这些大中城市的户口问题。希望留在大中城市工作的学生很容易被这样的条件迷惑。双方谈得差不多了,单位又表示,为了增加双方的信任,学生在工作之前必须交押金。等学生交完押金,工作一段时间后,单位的有关人员就表示,聘用之初说定的工作岗位要有些调整,可能把你派到偏僻地区或冷僻部门,而这些地方是学生肯定不愿意去的:单位算准了学生不愿意去,就说学生不服从单位安排,也是主动毁约放弃这个岗位,这样,学生交的押金自然收不回来。
七、薪酬陷阱
所谓薪酬陷阱,是指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以优厚的待遇吸引前来求职的毕业生,等到其正式上班时,招聘时的承诺则以种种理由不予兑现;或是针对薪酬中的一些不确定收入,进行虚假或模糊的承诺,最终不能兑现;或者“缩水兑现”。
八、智力陷阱
有些单位按程序假装对应聘毕业生进行面试,再进行笔试。在面试、笔试时,把本单位遇到的问题以考察的形式要求前来应聘者作答或设计,待毕业生利用专业优势完成其承担的.项目后,再找出各种理由推辞,结果无一人被录用,用人单位却将应聘者的劳动果实据为己有,使毕业生陷入智力陷阱。
大学生应怎样避开求职陷阱
1、不要轻信路边的招聘信息广告,而应该通过合法的、正当的、信誉好的信息渠道来掌握和了解招聘信息。关注甘肃风情,了解甘肃兼职实习。路边的招贴广告多是非法中介机构用来骗取求职者钱财的幌子,其许诺的职位、薪水多是海市蜃楼、空中楼阁,只有骗取求职者的求职费才是货真价实的。
2、要尽可能直接到用人单位求职,不要把求职的希望全部寄托在人才中介公司上。有些求职者天真地以为自己交了 求职费 ,对方就一定会给自己找到工作。事实上,有些 黑心 人才中介公司的主要工作任务就是收取求职者的各项费用,对是否找到合适的工作不闻不问。
3、求职者不要轻信对方收取报名费、介绍费之类的言语,更不要交押金。求职者有权拒绝各种不合理的收费。
4、拒绝高薪诱惑。天上不会掉馅饼,天下也没有免费的午餐,高薪虽然诱人,但首先要斟酌清楚自己的条件和特长,看自己是否能为用人单位创造良好的效益,是否能对得起 高薪 。若答案是否定的,则要在心里多打几个问号:为什么他们会录用我?多长个心眼便少一份受骗的可能。
5、拒交各种名义的费用。任何招聘单位,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抵押金、服装费、产品押金、风险金、报名费、培训费等行为,都属非法行为。招聘单位培训本单位的职工,也不准收取培训费。求职者遇到此类情况,要坚持拒交,并向招但地政府劳动直接举报,事态严重紧急时直接报警110,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可以向媒体曝光等。
6、不轻信许诺到外地上岗。对外地企业或某某外地分公司、分厂、办事处的高薪招聘,不论其待遇多么好,求职者千万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惕,不要轻信他的口头许诺,一是不去,二是到劳动保障部门咨询,并办理相关的手续,否则会吃大亏,被骗工骗钱甚至被人贩子骗卖,悔之晚矣。
7、掌握劳动法规和相关政策。求职者在求职前或求职过程中,应主动学习一些劳动法规和相关政策,提高自己的求职素质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8、多种途径了解公司背景。在求职者正式进入单位之前,想方设法加强对企业的了解以免误入骗子设下的陷阱。比如:注意招聘单位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正规单位招聘一般会将招聘地点设在单位的办公室、会议室,一些以租用房间作为应聘地点的单位,要警惕;
9、谨慎签定劳动合同。与用人企业签合同时,求职者要 三看 :一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合同无效;二看合同字句是否准确、清楚、完整,不能用缩写、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达;三看劳动合同是否有一些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必须签书面合同,试用期内也要签合同。
10、发觉被骗,及时报案,并在媒体曝光。求职者一旦发觉上当受骗,要及时向招聘单位所在地的人事局、劳动局或公安局派出所报案,寻求法律保护。但由于劳务诈骗往往涉及公安、工商、劳动、人事等部门,求职者应该根据情况选择最有效的投诉部门,若被投诉对象为合法机构,求职者可以找劳动部门;若求职受骗情况特别严重、诈骗金额大,可以到公安部门进行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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