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会玩,才好!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会玩,才好!作文1
小时候的童年时光是在姥姥家度过的,小孩子的本性就是玩儿,几个小伙伴凑在一起,一玩就是一整天,人虽小,鬼主意还不少。
一群小孩子在一起,那个玩的最疯,鬼点子最多,领导指挥能力最强的,当属我这个“娃娃头”了,基本上是我说玩儿这,他们一般都不玩那。我最爱玩的,当属“做果酱”了。我曾趴在姥姥家的案板前,踮着脚,津津有味的看着姥姥如何把一粒粒的大蒜,用小小的木棒棰一下一下的捣成泥,觉得好有趣。于是,由我倡导的“做果酱”活动,在一群小伙伴的簇拥和欢呼声中开始了。
小伙伴们有的负责找糖找醋,有的负责找碗,姥姥家门口的石阶便成了我们的案板,一切安排妥当后,我趁姥姥出去串门的时候,悄悄溜进厨房,“偷”来捣蒜的小木锤,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果酱”的主要原料,就是门前小树上密密麻麻的珍珠大小的小红果儿,树不高,但果实却不少,生生的把小树压弯了腰,踩上个小板凳就能够得着。深红的是熟透的.,粉红的是初熟的,青涩的是未熟的,大家在我的指令下,都摘那红的发紫的。不一会儿,一大碗玛瑙似的小红果儿就备齐了。我是“主厨”,其他人当助理,我学着姥姥洗蒜瓣的样子,先给碗里倒入清水,两只小手来回搓,再一手拿碗,一手挡着果子滤水,可不知是我手太小还是果子太“淘气”,长了腿似的从我指缝间溜走了,我便又捡起掉在地上脏了的果子,又重新清洗又滤水,我仿佛做着无限循环的动作,一遍又一遍却又乐此不疲。洗好的果子,大家你一颗我一颗,把他们全部用卫生纸擦干,又重新放回碗里,我左手扶碗,右手拿小木锤,一下一下的用力砸,一会儿倒点糖,一会儿倒点醋,看着碗里的小果儿慢慢变碎再变成泥,红通通的酸甜味“果酱”在大家期盼的眼神中终于做好了。
看着一碗诱人的红红的果酱,想着酸酸甜甜的口味,所有人都看直了眼睛,馋得要流口水。谁先吃呢?我这个“大厨”荣幸被大家推举先饱口福,回到厨房取了一个勺子,挖了满满一勺送进嘴里,所有人的眼光齐刷刷随着勺子的轨迹到了我的嘴里,那苦中带酸,酸中带涩,被酸涩遮盖的毫无甜味的、难以下咽的东西被我瞬间喷了出来,转身就直奔厨房,舀了一大碗水来漱口,看着我那难以形容的表情和反应,“果酱”终究是谁也不敢再吃了。
从那以后,我们都知道了,这看似诱人的小红果是用来观尚的,其实是吃不得的。只是“做果酱”这个玩法,我们却是每每有空就喜欢捣弄,各种各样的材料都成了我们的佐料,简单的一件事,我们竟能玩儿上一整天的时间,一个个都成了会玩儿的小行家,童年的小伙伴们享受着在一起的那种无忧无虑的快乐。
会玩,才好!会玩,我们才更快乐!
会玩,才好!作文2
鲁迅先生曾经说:“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事实上,游戏不仅属于儿童,也属于每一个人。在成长的道路上,我们也要学会玩,玩出水平,玩出花样,玩出知识,玩出感悟。在玩中,品味无穷的乐趣,汲取无尽的知识。会玩,才好。
小时候,每个暑假,我都在姥姥家的院子中疯玩。在楼前的小广场上,有许多单杠、双杠,我便总像只敏捷的小猴子似的在上面爬来爬去。记得那个小小的我站在高高的双杠下,纵身一跳,两只手就抓住了双杠的一边,我将身子猛地一荡,凭借那股惯性,两只脚准确无误地蹬上了对面的杠子,接着,我将身子钻到两个杠子中间,头搁在杠子一边,腿搁在另一边,好像躺在上面似的,十分惬意。等胳膊不酸了,我便将胳膊撑起,后背在杠子上使劲往上蹭,终于坐到了杠子上。我玩得高兴,可姥姥却看得心惊胆战,不住地嘱咐我小心。
后来,我长高了,站在地上便能抓住杠子,便又学会一种新玩法。我站在两个杠子中间,身体前倾,突然猛地发力,双脚蹬地,腾起,双腿往两边一勾,正好勾在杠子上,再将胳膊卯足了劲,一撑,身子一转,稳稳当当地坐在双杠上。整套动作一气合成,险而不乱。
虽然我翻杠子的技术十分高超,可有一样却是我不敢尝试的——倒挂金钩。就是将两只脚勾在杠子上,然后松手,头朝下倒挂在杠子上。记得那时我已上小学,学校里也有双杠,我和同学一下课就往那里跑。他们中许多都会倒挂金钩,便鼓励我去尝试。我心中害怕,总觉得自己会起不来或掉下去,便不断推辞。可是看着他们那一个个精彩的倒挂金钩,我羡慕不已,便最终决定放手一试。第一次,我紧张万分,心中好似小鹿乱撞,慌乱不安。我上了杠子,用脚勾住另一根杠子,用冰冷的指尖紧紧的`抠住两边的柱子,一点一点的将自己放下去,仍然不敢松手。尽管如此,我也算是完成倒挂金钩了,我放松下来,心中感到些许骄傲。我发现这并没有我想象中的可怕,心头的警戒线消失了,擦出的是勇敢的火花。于是,我趁热打铁尝试第二次,我在心中不断念着“加油,加油”,我的脚仍然勾着另一根杠子,但当我已经倒挂好时,我竟试着大胆松开了手,我将双臂自然下垂,整个世界在我眼中都颠倒过来,别有一番趣味。天空是那般蔚蓝如娟,一缕清风袭来,我摇晃着双臂倒望着天空,感觉自己好像飞似的,一种奇异、美好又刺激的感觉冲击了我的全身。第三次,第四次……我越来越熟练,也渐渐摸索到了窍门,我跃身上杠,双脚勾住杠子,然后直接松开手,在杠子上荡来荡去,最后再凭腹部力量起身。是第一次的勇敢尝试给了我勇气和动力,引领我成功。
如今的生活中,我还遇到了许许多多的困难,心中畏惧万分。可每一次,我都像学倒挂金钩时一般,先放手一搏,尝试努力去做,或许你会发现,这件事并没有你相像的那么难。突破自己心理,勇于挑战,像耐克的标语一样,“just do it”,放手去做,你会感到勇气与成就感,而它们将会化做你前行的动力,支持你完成挑战,走出困难。
这就是我在玩中的所感所悟,我在玩中乐,在玩中学,在玩中成长。会玩,才好。
会玩,才好!作文3
我的爷爷奶奶,非常慈祥,非常宠爱我,可他们好像就是与时髦、时尚、高科技之类的东西“绝缘”,每当我玩手机,玩电脑的时候,他们总会说:“我看啊,现在这些孩子啊,玩都不会玩,那玩意有什么好玩的啊,我们小时候玩的那些,那才叫好玩呢!”对这些话,我一直都不以为然,直到那年暑假……
那天,爷爷又开始了他的“会议”,讲着讲着,就说道我们老家的一条小河,那里住着成千上万的“虾兵蟹将”……
我一边玩手机,一边头也不抬地说:“呵,怎么没有龙王啊?老人家,您玩的那些都老土了。”爷爷却自顾自地大讲特讲,这时候,手机却电量耗尽关机了,索性放下手机,听听爷爷的经历。
“那个时候呀”,爷爷一脸笑容地说,“我会做钓鱼的秘密武器,早上去河里,晚上就能带一小捅鱼虾回家,家里也能开个荤!那时候日子虽苦,但钓鱼可是的我快乐时光,想起来真是有趣!”我故意抬杠:“那啥时候也让我见识一下呀?”爷爷一听,来了兴致:“这个简单,下午就让你现场体会一下!”
吃过午饭,我按照爷爷的吩咐,找来了一只空塑料瓶、一截细绳、一把剪刀,问奶奶要来了一个馒头,看着这一堆东西,我百思不得其解,真想不通这些东西和钓鱼有什么关系。接着,我用剪刀将塑料瓶身剪开了一个洞,把馒头掰成大一些的块,从这洞口塞进瓶里,最后在瓶口拴上细绳,爷爷拿起来仔细地看了看,表示很满意:“嗯,还不错,虽然没有陶罐,用塑料瓶这样做也行,走,这就让你开开眼。”
和爷爷来到公园,沿着人工湖走了一圈,选定了一处地方,爷爷让我牵着绳头,把瓶子沉入水中,然后就拉着我席地坐下,说:“现在等着就可以了。”然后,一言不发,示意我不要动,不要出声。
盯了一会水面,我就失去了耐心,左顾右盼了起来,偶然的一瞥,我看见湖中的莲叶间,一只小憩的青蛙,被傍晚金黄的日光染了色,连同旁边的荷叶,都披上了一层金色的`外衣,很是好看。抬头望向天空,金黄的云朵,宝石般湛蓝的天空,仿佛是一匹纹饰随时变幻的锦绣,一走神的功夫,都能变化出另一种美丽,令人目不暇接,陶醉其中。
“来鱼了”,爷爷的激动叫喊,我从云端一下子拉了回来,我手中的绳子正在不停地晃动,我下意识地拽住使劲一拉,随着瓶子的出水,瓶中的景象着实让我惊喜,足足有小半瓶的鱼啊,一条条都在瓶中翻腾,白白的鱼腹闪得晃眼,爷爷高兴得合不拢嘴。趁着这兴奋劲,我不断地重复,不知不觉中,天都黑了下来,才不舍地结束了战斗。
晚上躺在床上,安静下来,我发现,自己好久都没有这样开心过了,今天的这种快乐,与以往略有不同,那是发自内心的兴奋,还伴着自己动手所带来的成就感,相比之下,这种愉悦,哪怕就是打赢一百场游戏,都不能与之相比,细想之下,其实这快乐,很简单,它就来自于我的身边,来自于那个我常常会经过的公园,来自于那个熟悉地不能再熟悉的人工湖,来自于那些平常地不能再平常的小鱼,都是长久以来被我忽视的平常事物,看来,我们的周遭,从来就不缺乏美好的东西,之所以没注意到,那是因为我们缺少一双发现美的眼睛。
从那次钓鱼以后,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克制和约束。慢慢地,我对哪些曾经趋之若鹜的游戏不那么感兴趣了,因为我,会“玩”了——无需高大上的设备,没有繁冗的规则,更无所谓技巧,只需要一双眼睛,一颗心灵,去仔细观察,去用心体会,去发现身边的美好,去感受平凡的事物带给我的快乐,这样玩,才好!
会玩,才好!作文4
“哈,瞧瞧我的,每一片叶子都比你的好看得多。”
“姐姐,你从哪找的,我也要。”
“那边,走,一起去!”
……
小的时候,总搞些自认为好看的叶子或奇形怪状的石头。并非用来玩,只是小心翼翼地洗净放在粗糙且厚重的实木桌上,然后蹲在一旁,桌沿抵着下颚,睁着一双稚气的眼,盯着几片“与众不同”的叶子,几块大小不一的石头,有时竟可看到叶面上细细的一层绒毛或石头暗处密密的裂缝。不觉中就消耗一个下午的'静美时光,换来满满当当的好心情与—发涩的双眼。也许当时的我并无对于美丑的认知,仅是依喜好而定,但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玩”着,也会自得其乐。
小学,上美术课,第一次画到石头、落叶,脑中总浮出那个堆在木桌上,厚重中一层鲜活的色彩。但笔下的却失去了想象中的那种灵动,偶尔闲暇时,任意抽出一张纸,写下几句奇异的随想,心里还是想留下那些不曾呵护的时光。
忘了从何时,爱上文学,爱上阅读,爱上写作的。
一个平常的早晨,慵懒地起床,目光不经意间瞥着窗台上落满一层灰尘的磁卡——图书借阅证。惭愧地用手握起,抹去晦暗的那一层,心上掠过股股愧怍——去借些书吧,莫辜负它的等待……
轻轻推开门,便又再次徘徊在那个许久未踏过的天地。踱步于一排排书架间,玩着一本本神秘的书,抽下一本自己钟情的,静坐于临窗的位置,玩意个中蕴味。短暂的午后,又一波满足感袭卷心头。文学、语文,语文、文学。她不再是一个冷冰冰的分数,有血有肉,有七情六欲,一个真真切切、实实在在的人!或许有些晚,有些浅,但终是孕育了一层的热爱——第一次有了忍不住想写点什么的冲动。跑着、跳着,在文学的草地上自在徜徉,不管不顾,无所谓方向。哈!很享受。纵然有摔跤,也便再次爬起,拍去尘土,再次前进。实为成长?实为人生。
中学老师,总穿着裙子,留着短发,站在不远处。脸上的笑容如曦,明朗,暖暖的。生活语文,语文生活,二者本为一体,又何须分割?上学路上,路边不一样的风景,雷雨夜时,内心不一样的汹涌澎湃;养花记进行时,每日的别样收获;品树读花,探求事物之秘;母亲节随想,理解亲情的真谛。就这样,生活与语文,如两股相向奔涌的强流,终于在一个渡口汇集、融合;中间或有摩擦,但总归逝于滔滔,同往平静,又暗潮涌动的海。所以,每一场活动后,总会远远地调整嘴角的弧度,轻轻地问候,馨馨的情感,于是明白,这不是游戏,是人生的一场场体验。
常说,玩是孩子的天性,我们“玩”并非玩物丧志,大人们的玩又似乎过于遥远,有些虚无缥缈。
玩着玩着,玩出一张张精致的植物标本,玩出一篇篇美丽的文章,带着儿时那份纯真,用一颗热忱的心,“玩”着自己所爱。”玩“就是用一颗艺术心,尝试着用它去装点生活,随性、随感,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非常明朗而又绝不颓废。
会玩,生活就是一段快乐的旅途。会玩,就会有一颗绝不寂寞的心!
会玩,才好!作文5
岁月的风长长地吹过,我们被时光推着向前,没有回头的余地。“玩”,似乎便成了“麻木不仁”“不务正业”的代言词。而我却要说,会玩,才好。
初三的每一日,似乎都像在一片汪洋大海上的浮木上挣扎,令人窒息的空气压得我喘不过气来。炎炎夏日,蝉声鸣鸣,我好不容易的双休日竟被我的父母拉到童年经常钓鱼的地方游玩。
钓鱼有什么好玩的,不过就是浪费时间,还不如回家看看手机呢?我哀怨地凝视着眼前的波平浪静,时起时落的风挠得我心里直痒痒。“来,试试。”爸爸将饵装好,便小心递给我,接着点了支烟坐在我旁边。时间淅淅沥沥地流淌,我先是翘首以待,可毕竟人生之不如意者十之八九,迟迟等不来,我很快便没了兴趣,像是泄了气的皮球,“给你吧”,我话音未落,“别,再等等”,他低沉的嗓音响起,眼神一直落到远处,像是看到什么却是那么皎洁的目光,蝉声不停,而我的心却渐渐沉了下来。
乡村的空气是很新鲜的,只有淡淡的青草混着泥土味,没有城市里的车水马龙。旧时的池塘,仍然闪耀在记忆的深处;蒲草的叶尖上,仍开着不变的.星光月色。等待的过程,也不再显得煎熬,我想起了童年的时候,那些美好的日子,无忧无虑,像是怎么过都过不完似的。我重又拾起了那份久违的期待,像个孩子般,目光灼灼地望着水面,即便未起一丝波澜。
“滴嗒滴嗒”,鱼钩的周围漫起了一道道波纹,漾起一个个恰好的弧度,我的心像是有一串火焰在燃烧,爸爸也站了起来,死死地盯着那来回晃动的鱼饵。“就是现在,拉。”我屏住呼吸,每一秒都被无限拉长,心跳都停止了般。我飞快地向上提鱼竿,那鱼竿因被大力拉扯而发出的吱呀声都在急剧放大,和我的心跳一起,无比鲜活,只听到“噗通、噗通”。“哗啦”,一条不大也不小的鱼儿被拽了上来,还有各种不知名的水里的虫儿,也散落在空中,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太棒了。”那一刻,我甚至觉得我钓到的哪里是鱼,而是整个世界。
爸爸的脸上也漾着红光,和我一样激动而又兴奋。我似乎明白了他的用意,没有那份等待便没有这份喜悦。池塘边吹来的清风,仍是那么熟悉。童年的我总是傻傻地等待,不会因为困苦,就半途而废;不会因为希望渺茫,便自愿妥协。我想,是因为那时足够纯粹吧,因为只想着拼尽全力,便不会畏首畏脚。什么时候,我丢失了那份纯粹,那份童心。“这儿的景色依旧那么美。”我道。“是啊。”他笑了。
会玩,才好。不是渲沉在虚拟的网络世界,而是出去走走,游山玩水,问问自己,真正的自己去哪了?不要因为无力的现实,而丢失那份童心,那份纯粹。别忘了,你在注视深渊的时候,深渊也在注视着你。所以,不要盯太久,走出去看看,拾起来吧,每个人都拥有过的,那份独特的柔软。品味一生,也不能将其穷尽。
会玩,才好。让自己的心变成一个小小的池塘,一怀星月,一季斑斓,一生眷恋。拥有一个有趣的灵魂,拥有一颗通透的心。
会玩,才好!作文6
走过正月头的繁闹,心间仍迷恋那时欢笑,每忆那回玩闹孔明灯的一幕,心头就不由地一阵雀跃:“会玩,才好!”
大概是正月初三吧,在灯火通明的村落中行走,四周满是五花八门的灯笼,流光溢彩的霓虹灯,渲染得村庄如繁华的闹市。村里有小孩招呼放迷你烟花的,有大人吆喝着打牌的,有老人聚集着畅谈的……猛一抬头,发现一只只孔明灯冉冉升起,一点点零碎的微光斑驳,在黑夜尽情舞弄摇摆,于是,这块黑幕也被装点得犹如缀满金子的毡布,令人赏心悦目。看着孔明灯光映射下的一张张兴奋幸福的笑脸,我无比羡慕。只是商店里都停业了,年前由于事多,忘了购买孔明灯,现在只好看人家玩了……极目四眺,邻村众人密集,一团团模糊的黑影围在摇曳的光旁,欢呼声此起彼伏,一看便知在放孔明灯,更令我难耐:不,我也要玩孔明灯!
我迅速跑回家中,打开网页查找制孔明灯的方法,不一会儿便找到合适图样,心中策划着制孔明灯一事。
到第二天,一切策划好,就等制备了。
人多力量大,我找来表弟,商量先去取制备必需材料,先是大型薄半透明的白纸,我俩忙活半天,也没有找到这材料,偶然遇见爷爷,见我火急火燎,拦下询问,一听得知我要找半透明的白纸,先是一愣,后指上方说:“我记得家里三楼上有一张半透明的白纸,你去看看能不能用上。”我欢呼雀跃,跑上楼,翻出那张布满灰尘的纸带下楼去。说来材料也并不是很多,现在得找竹编了。邻家孩子见我们满头大汗地飞奔在路上,得知缘故,也纷纷追随我们,帮助找寻铁丝、引子、剪刀、尺等。万事俱备,大家便各领其命,各负其责,开始制作了。这场DIY游戏,众人玩得不亦乐乎。
一个多小时后,大功告成。庞大的自制孔明灯被我们拎起,宛如一个健壮的青年,怎能不让我们心生自豪,手舞足蹈呢?瞧,那几个小孩,在拍手呢!“恐怕光是在气势上,那些小灯已然被碾压了,哈哈!”我遐想着它一飞冲天的情景,难掩心中的激动。我们给它取名“灰灰球”,并写上一张纸条绑在铁上,上面写道:“灰灰球啊,愿你载着我们的'希望越飞越高。加油!”
夜幕已至,我们捧着“灰灰球”,来到一片旷地,左邻右舍见我们带个这么大的孔明灯(高约1.5米),无不惊诧于我们的能工巧手,不断有人前来观望,也陆续加入我们的行列。我提来一扎捆好的稻草,细心排好,点燃了稻草,众人会心一笑,提好了孔明灯罩在火上。看着众人围簇在灯旁,听我指挥着,我心中一阵自豪。只见孔明灯灯身不断膨胀,充气,像个大将军的啤酒肚,胖乎乎的,在风中跳动,我不禁莞尔。到了松手之际了,阻挡不住的浮力将灯向上顶,引线已在燃烧,“好,放手!”我一声令下,“灰灰球”腾空而起,好比脱缰的野马,一路驰骋,在拼命追赶前方之灯,我似乎感受到它蓬勃向上的生命力。众人欢天喜地拉着手,在尽情喝彩,高歌,许愿……数不清的欢乐在空气中弥漫。“灰灰球”照亮了整个夜空,也照亮了我的心海。
什么是会玩?自己动手是会玩,众人齐乐是会玩,奋发向上是会玩。自己的智慧和大家的齐心,铸就了一个好玩的“灰灰球”,一盏独一无二的孔明灯,一场前所未有的欢乐。
会玩,才好!
会玩,真好!
会玩,才好!作文7
祖父是爱花之人,家中一方平台,他殷勤侍弄,一年四季,便也是姹紫嫣红,热热闹闹,十数种花草随时令更变,你方唱罢我登台,无一时冷清了。
唯有春冬交接之时,水仙已凋残破败,喜暖的几类花却还不到盛放之时,望之未免令人心生凄凉,郁郁不乐。好在祖父自有办法,预先将两盆名贵牡丹移入玻璃暖房,数日后搬出时,姚黄魏紫,光华灼灼,在春寒料峭中更显其绚烂夺目,随风轻摇,如美人面孔,似喜还嗔。小小平台,顿时有了生机,有了灵魂。
我常坐在花前玩耍,自然是一些孩子的小把戏,解解孔明锁,打乱几个魔方,将小虫捏在手中捉弄,亦或拿一支粉笔随意涂抹几番,别有乐趣。正在好奇好动的年纪,什么不可玩,什么不会玩呢?孩童“玩”的天性,大抵是镌刻在基因中的密码,想要强行更改,就不免要吃些苦头。如今想来,那时爱玩会玩的我,倒是一株应时而发的植物,破土抽芽,都正合宜。
邻人家与我同龄的女儿却迥乎不同,补习班是每周必上,书法、绘画与乐器,也一样不缺。每当我看见她那与我相仿的身量背负着一把琵琶,面色如止水般走出家门,心中便莫名生出哀悯来。邻人常在我母亲面前夸耀:“我家的从来不会玩。”一边瞥我几眼——那时我定在一旁疯闹——很有看不上眼的意味,只是这些话落在我耳里,只让我觉得,若为了女孩的端庄娴静,为了将起跑线向前挪那么几步,便连玩也不会,不仅是可叹,甚至是可悲了。
她正如祖父的牡丹,还未经历那生枝长叶的稚拙欢喜,便花开胜锦,供人称赏。见她光环加身,我也并不艳羡,从玩中,可收获无数乐趣,我循心而行,当不会行差踏错。
不久升学,常读书到夜深人阑,颈酸眼涩,玩也随之偃旗息鼓。然而起身在书房内走走,那被无忧时光充盈的心脏,重又轻若无尘,仿佛生长两翼,能乘风飞起。“玩”为我积淀下的这一份好心境,这一份欢畅的精神,令忧虑哀愁都无法在我的'脑海中占有一席之地。
春光明媚,得空与祖父一同赏花,眼前只见无数娇美笑靥,相依相偎,展瓣吐蕊,引得人心醉神迷。忽然想起那两盆牡丹来,问及,祖父直笑我痴,说那牡丹既已开过一回,待不到来年,怎能有花开呢。只是徒然长叶,放在这争奇斗妍的花丛中,一点也辨别不出了。
我陡然一惊,不知该如何叹惋。邻家女孩正巧走过,也驻足看了看这满台春花。我迎上前去招呼,她摆摆手,脸上浮现出颇为勉强的浅笑:“你倒有空在这玩儿呢,我还要去补课。”离去前,她目光眷眷地回顾那些花朵,又说:“有时想要玩一玩,不知该做些什么,从前无数好机会都错过了,何况现在呢。”
从她平静的语调里,我竟听出呻吟般的叹息。
当那过早开放的牡丹零落成泥碾作尘时,从前千般妩媚,都不被忆念。毕竟,当它正应安享阳光,汲取雨露时,已匆匆盛放,待到百花蓬勃时,只有黯然神伤。
我目送她远去,那瘦小而单薄的背影上,只有几根突兀的白发引人注目。我只得庆幸,自己这一路,一步一步,走得安安稳稳,该玩时会玩,玩得痛快,玩得自在,也不曾荒废点滴时光。会玩,对一个孩子而言,不是责备,反倒是莫大称赏,无论如何,会玩才好。
愿如这盛放的花朵,抽枝时抽枝,发芽时发芽,时值仲春,便在最好的年华怒放,勇占一分春光。
一年花季,牡丹只开一次。
会玩,才好!作文8
每一个著名作家的背后,不仅有书的智慧,还有爱玩、会学的经历,他们玩出了花样,玩出了智慧,所以会玩,才好。
日常生活中,人们对鲜艳的玫瑰或妖娆的牡丹情有独钟,唯我的乐趣,却是在春暖花开的季节里,喜欢看那一朵朵美丽盛开的桃花,折下两三枝,拍张美美的照片,作为童年的回忆;或是收集上几朵,当书签用。当然我更喜欢用桃花瓣泡水喝,香甜甘醇,沁人心脾。但是,桃花最惹我喜欢的,其实是它那种在冬天积攒力气,来年春天肆无忌惮地绽放,像一个作家呕心沥血,把自己毕生精力,只奉献给一本书一样。
除了桃花,我还喜欢凤仙花,喜欢它挺拔的身躯,尤其是它神奇的叶子和花朵,因此被别称为“指甲花”。我妈妈很喜欢它,因为它可以当作天然的指甲染料。记得小时候,我对凤仙花就十分的好奇,妈妈为了满足我的好奇心,便给我的十个小指头上,抹上捣碎的凤仙花,然后用塑料纸包上。晚上睡觉的时候,双手伸平,结果第二天我醒来,惊奇地发现,我的小指甲竟都变成了橘黄色了,而且这个色还很牢固,无法去除。没办法我就这样硬着头皮去上学,因为这个指甲,我便成了幼儿园里的“红人”。
小时候,我跟妈妈回外婆家,表哥表姐就会带我出去玩,记得我们过了一座桥,往前走了没多远,有一堵高墙,哥哥爬上墙,从上边拉我,姐姐在下边推,经过一翻努力,我们终于到了墙里面,看到一大片葡萄园,我们仨神速地穿梭到葡萄行中,我挑着大个的葡萄,只顾着吃,还不由的`直赞:“真甜呀!”我们仨像小猫一样如饥似渴,盯着这片长满“人参果”的葡萄园,好像吃一口就能长生不老。
而我就像八百年没吃过食物似的,都顾不上去皮,摘一颗直接扔进口里,飞速地吞咽直达肚子。就这样我们玩着,吃着,笑着,唱着,直到黄昏,我们才恋恋不舍地离开葡萄园,长长的夕阳把我们的身影拉得好长好长。现在想起来,都十分的憧憬,我的童年快乐无比。
在妈妈老家有个习俗,舅舅给外甥送灯笼,所以我每年过年到外婆家,舅舅就会给我买一对我喜欢的灯笼,让我玩。每当过年那几天,我就会和我的小伙伴们,相约到黑点的地方,打灯笼。我们各自带着灯笼,在黑灯瞎火的街上穿梭,战战兢兢地走,嘴里还不停的喊着:“打……打灯笼!”一个好汉三个帮,大家一起喊出声,真可谓人多力量大,我们聚集在一起,四周黑漆漆的,一起喊着,互相壮胆!在这个似乎被刷了一层漆的世界里,我们几个小孩子就像一群天使,守护着迎接着等待幸福的人们,为他们送去丝丝温暖。
每一个人的童年都是丰富多彩的。当我们长大后,想起儿时的那份天真无邪,还有那美好的回忆,都会忍不住哈哈大笑,有时候还能发现一些不为人知的道理,玩着长知识,会玩,真好!
会玩,才好!作文9
清晨的阳光倾泻在他胖乎乎的小手上,他摇晃着身子,小手在黑白键上随意移动,脚掌在地上一起一落,谁都不知道他在弹些什么。他似乎很陶醉似的紧闭双眼,微抿小嘴,哼唱着一些毫不搭调的曲子,满脸的欢喜。
他是我的表弟,一个对音乐一窍不通的小男孩,每每坐到我的琴前,都会表现出一副音乐家的姿态,在琴键上尽情挥洒他对于音乐的热爱。
曾几何时,我也像他一样,秉承着一份热情,投入一项爱好,无法自拔。我会在一张画纸上,倾泻小小的情绪,尽管画工十分浅薄;我会在动听的乐曲里,不由自主地歌唱,尽管嗓音不那么嘹亮;我会用相机,用心记录下沿途所见的风景,尽管技术并不精湛……我想,人生在世,何必在意那些细枝末节,学会在平淡如水的生活中,用双手扬起朵朵浪花,寻找生活的情趣,抓住逝去的光阴里的每一个小空隙。会玩,才好。喜欢约上三两个好友,登上高高的山顶,在天宇下放声歌唱。在山顶上歌唱,脑袋是空空的,心是明朗的。当自己的歌声从那方的山传回时,心是飘飘的,飘出了躯壳,飘到了天上,与浮云做伴,与天宇相栖。唱到漫天繁星,唱到街灯通明,唱到耐不住山风的料峭时,我们才舍得离去。
喜欢背上吉他,去到远方的原野,与轻风流水应和。弹自己最爱的曲子,想自己最想念的朋友:她在那边还好吗,她是否过得快乐呢?喜欢周杰伦的《枫》中的“缓缓飘落的枫叶像思念,我点燃烛光温暖岁末的秋天”,然而我的思念就像那绵绵不断的轻风,像那缓缓而过的流水。我多想用自己仅会的几首曲子,来温暖自己心灵的秋天。
喜欢到小城的美食街上,去寻找不一样的风味。油泼辣子淌在软糯白嫩的'面条上“滋滋”作响,一清二白三红四绿的拉面也别具风味。当晶莹剔透的凉皮弹入双唇时,酷爽的炎夏又多了一分韵味。尝的是油盐酱醋茶,品的是生活的酸甜苦辣咸。喜欢在夕阳的余晖里,捧上一本最爱的书,缅怀又一天的逝去。感谢东坡先生教会我,要一直保持“仰天大笑出门去”的乐观旷达;感谢青莲居士教会我,要在平淡无奇的生活中追寻浪漫;感谢易安居士教会我,要在逆境中学会抗争……还喜欢《简·爱》中女主人公的人格独立,喜欢《红楼梦》中林妹妹的“腹有诗书气自华”,喜欢《追风筝的人》中哈桑的虔诚善良……
这些感人的书,这些不平凡的人物,伴我走过美好的青葱岁月。感谢,感恩。
会玩,才好。在生活中会玩,在玩中学会生活。在繁忙的生活中学会自我排解,用一颗向上的心去感知生活的美好,才能够活得舒服,活得有意义。那么,玩起来吧,给生活加点分。
会玩,才好!作文10
人们都爱玩儿,但是其中会玩儿的人却寥寥无几。
今天我们就玩了一回撕名牌大战,我们分成两队,一队是红队有我、汪某、阳某和郭某,另一队是黑队有昱某、刘某、吴某和戴某。游戏规定那一队撕光了对手的名牌就赢了。
第一场比赛是黑队先藏我们红队找。黑队十分厉害藏得几乎天衣无缝,半天我们都没找见一个黑队的成员。我灵机一动,装作看见他们的样子大喊:我看见你们了,有人在草丛里,这句话还真管用,话音刚落,黑队的昱某就从他藏身的草丛里跳了出来。但他叫出来了搭档吴某,这两位可是打配合的好手,他们互帮互助让我们无从下手,终于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我们红队队长汪某只身一人冲向了好像落单的昱某,不幸的是,汪某还没撕下昱某的名牌就被藏在一边的吴某给撕了名牌。不慎失去了队长的红队就像折翅的鹰一样,失去了战斗力,我们红队一下子东逃西散溃不成军,黑队一来就如同惊弓之鸟吓得不行。很快我们红队就被撕光了名牌。
为了一雪前耻我们红队要求再战,这次是我们队藏黑队找。
可以开始队友们就各自为政了,我只好叫上不知所措的'阳某想来一个绝杀之计,我们藏了起来,阳某藏在明处我藏在暗处,这样阳某就是诱饵我才能去趁机偷袭黑队的人。果然如我所料,黑队的人全都只看见了阳某而忽略了我,我屏息凝神想来一个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可是我太心急了,我从藏身之地走出之时正好撞上了黑队的吴某。我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怎么能打过吴某那个五大三粗的壮汉。三十六计走为上策,我趁吴某还没反应过来撒腿就跑掉了。我跑了好一会儿一回头看见没人追我,就趁机又躲了起来,我藏在竹林里借助那茂盛的竹子掩住了身体。
藏好了地方我就耳听八方听见我们红队就像一盘散沙被团结的黑队轰杀至渣。我正听的热血沸腾忽见昱某来了,我见黑队有人落单就冲出去了,不料黑队戴某藏在暗处,还好我反应快,虽然被戴某撕了但也在同时撕下了戴某的名牌。我环顾四周时发现汪某因寡不敌众被黑对合力撕了。呜呼悲兮,红队少了我这个军师和汪某这个将军不就成了板上肉任人宰割吗!果不起然我们红队又输了。
但我们越战越勇又来了一局决胜,这一局并不藏而是直接打。一开始我和阳某用计撕了落单的吴某,真是大快人心!打了许久最后只剩下了汪某和敌方黑队刘某的终极对决,不料刘某屡出阴招把汪某打败了。
游戏玩完了,看着趾高气扬的黑队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我没有像其他队友一样指责黑队最后出的阴招,只是默默的总结我对失利的经验教训,我想游戏中要会隐忍毕竟笑到最后才是赢,更重要的是要团结,因为不团结我们队总会输而黑队总会赢。
从这次游戏中,我体会到了玩的乐趣,懂得了团结起来力量大的道理,塑造了会隐忍、不心急的性格、提高了领导才能。我想,会玩的人才会赢,才会成为人生真正的赢家。会玩,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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