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社会中,需要使用通知的情况越来越多,通知根据根据适用范围的不同可划分为不同种类。通知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通知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工程通知 篇1
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事由:关于**工程加紧工程开工的问题
内容:
*****工程,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完成工程报建工作,工程监督受监通知书(编号:****)已于20xx年*月*日下发,按照本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本工程开工令已于20xx年*月*日下发到你单位,应于20xx年*月*日进行开工,但截止20xx年*月*日,你单位还未开始按合同要求和相关规定,进场进行施工作业,责令你单位应于本通知单下发日起三日内进行工程开工,工程工期已开工令上标明开工时间开始计算。
抄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通知 篇2
根据《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山西省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人考函〔20xx〕25号)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考试时间
山西省20xx年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1日、22日举行。
为方便应试人员报考,根据此次考试的相关规定,我们编写了《山西省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手册》(以下简称《报考手册》),内容包括考试时间、专业设置、考试收费、报名流程、报考条件、注意事项、考场规则、违纪处理等,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
二、报名时间
报名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考试前不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工作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在山西报名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须在山西,并同时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考点设在太原市,具体地点见考试准考证。
网上报名:8月1日至8月15日
网上交费:8月1日至8月16日
准考证打印:10月16日至10月19日
票据领取:10月16日至20日凭准考证、身份证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302室)领取。
成绩查询:12月底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
三、报考条件
(一)凡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全部4个科目的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年。
(二)在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四、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资格审核对象为本年度考试中在报考级别规定的连续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成绩合格的应试人员。
成绩公布后,资格审核对象应严格按照《资格审核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携带资格考试审核表、工作年限证明、学历证明、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如期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的,按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处理,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
发布审查通知:12月31日前
现场资格审查:20xx年1月2日至1月5日
山西省20xx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咨询及资格审核部门联系电话
(注:报名条件咨询及资格审核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
序号 | 单 位 | 部 门 | 联系地址及电话 |
1 | 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标准定额站 | 太原市金刚堰路20号0351-3336962 |
2 | 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标准定额站 | 大同市同泉路40号 13008080882 |
3 | 朔州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标准定额站 | 朔州市开发区政务大厅住建窗口0349-8852568 |
4 | 忻州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标准定额站 | 忻州市七一北路学府街64号0350-3020660 |
5 | 吕梁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政务大厅 | 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南大街0358-8210642 |
6 | 晋中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标准定额站 | 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路194号0354-3201225 |
7 | 阳泉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标准定额站 | 阳泉市桃北中路建设大厦0353-6668212 |
8 | 长治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资质科 | 长治市长兴南路103号310室0355-3020859 |
9 | 晋城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经济管理站 | 晋城市凤城路518号金海港商务大厦六楼0356-2085468 |
10 | 临汾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标准定额站 | 临汾市体育北街73号0357-2037942 |
11 | 运城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标准定额站 | 运城市红旗东街251号416室0359-2222937 |
12 |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行政审批管理处 | 太原市坞城南路50号省政务服务中心0351-7731395 |
13 |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 考务一科 (网报咨询) | 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 0351-7330283 |
14 |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 考务四科 (成绩查询) | 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 0351-7339662 |
15 |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 财务科 (考试收费) | 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 0351-7330067 |
16 |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 办事大厅 (票据发放) | 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 0351-7338331 |
工程通知 篇3
一、考试报名及缴费方式
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二、考试时间
20xx年10月21日至10月22日。具体时间与考试科目是:
10月21日上午:9:00-11:30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0月21日下午:14:00-17:00建设工程计价;
10月22日上午:9:00-11:30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10月22日下午:14:00-18:00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三、报名时间
20xx年7月25日9:00开始至8月3日16:00结束。
四、考试费用
根据津发改价费[20xx]125号文件精神,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考务费每人每科56元,主观题考务费每人每科64元。
五、考试用书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4号)精神,今年考试使用20xx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xx版)、《建设工程计价》(20xx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xx版)、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xx版)。
六、准考证打印安排
请考生于20xx年10月18日9:00至20日24: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七、考试成绩公布
1、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人考中心函[20xx]34号)精神,将于20xx年12月底前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2、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办理查询登记(逾期将不再受理考试成绩核查)。
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xx]168号)文件规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查分仅限于主观题科目。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考生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3、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八、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市人才考评中心在国家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下发到我市后开始证书制作工作,由于国家下发考试合格证书的时间不确定,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查询领取日期及方式。
九、考生报考资格及免试条件
1、报考条件
根据市人事局(津人专〔20xx〕55号)文件,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为: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2、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十、考试科目及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本科目分土建工程专业和安装工程专业,报名时考生可选择其一)、《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
自20xx年起,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十一、报名审核及缴费
(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按照“老考生”、“新考生”和“异地考生”三类人员管理(可从报名表左上方考生类型查询)。“老考生”不再需要资格审核,只需在报名后缴费完成报名。“新考生”和“异地考生”需在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核后,进行缴费完成报名。“老考生、“新考生”和“异地考生”均在20xx年8月14日9:00至17日16:00进行缴费。
(二)“新考生”和“异地考生”网上资格初审核的办理:“新考生”和“异地考生”首先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并取得报名序号后,在20xx年8月7日9:00至8月10日16:00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网址为http://124.128.152.245/tianjinsh/ReviewInfo/index.aspx )输入姓名、报名序号和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进行登录,考生选择与报名时相同的报考级别,将毕业证书和相关证明电子文件上传,点击“提交审核”按钮等待审核。考生须在48小时之内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请在20xx年8月14日后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可查看到资格审核通过结果,并于20xx年8月14日9:00至8月17日16: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缴纳考务费,否则报名无效;审核未过的考生如需提交相关符合条件的证书(证明)请于20xx年8月11日15:00之前将修改后的证书(证明)电子文件上传并随时上网查看审核结果,考生需要注意重新修改的信息最多只允许提交两次。
特别提示:20xx年开始实行网上资格审核后,未在天津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待成绩公布后全部科目达到暂定合格标准的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上传的`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证明(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取消该考生全部成绩。单科成绩达到暂定合格标准的考生不进行资格复审。
十二、报名特别注意事项
1、为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天津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天津地区报名参加考试;
2、考生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才能进行报名操作;
3、注册信息中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将引用到报名信息中,请务必保证上述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4、相同的身份证号和姓名只允许注册一次;
5、用户名和密码要妥善保管,如密码丢失(忘记),可使用系统提供方式找回密码。但密码找回时会相当麻烦,须准确填写注册信息中的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缺一不可。用户和密码如被他人盗用责任自负。
十三、报考准备工作
考生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须提前做好以下事项:
1、将照片通过相关设备(如扫描仪)转为电子文件,并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上的“照片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合格后保存在软盘、U盘或计算机硬盘等介质内,以备网上报名时上传。
考生在上传照片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使用近期一寸半免冠彩色证件照(背景为红、兰或白色);
(2)上传照片文件应为.JPG或.JPEG格式,大于30K,像素>=300*215。
2、将毕业证书通过相关设备(如扫描仪)转为电子文件,并通过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图片处理工具处理合格后保存在软盘、U盘或计算机硬盘等介质内,以备网上资格初审时上传。
3、具备上网条件并具备激光或喷墨打印机,以备下载打印申报表和准考证。
4、持有银联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没有开通银行卡网上支付功能的人员可到相关银行办理,卡内有足够支付考试费的金额。
十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流程、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1号部令),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特别提示:不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请在考全科级别里选择应考科目;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请选对考试级别。
2、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照片,如果不能清晰辨认考生容貌或照片与本人相貌不符的,将不能参加考试。
3、如果网上支付费用完毕,但未返回交费成功确认信息,请先查询交费结果,同时查询银行卡余额。如未扣款,可重新进行网上支付;如已扣款,请于次日再上网查询交费结果,如还显示未缴费请在当日内(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打印出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到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查询,否则不能参加考试,后果自负。
4、考生如需开具考务费发票,请于20xx年8月21日至8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持下载打印的《考试报名表》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服务大厅领取,过期不再办理。
5、为确保您的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特别提醒考生注意,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6、如果您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阅读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相关说明,也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7、考生注册手机号码如有变化,请及时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办理电话变更,如未及时变更,无法联系,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政策报名条件咨询电话:24130760
银联咨询电话:95516
工程通知 篇4
经检查发现财富广场4#楼工程存在如下质量隐患,按照有关质量技术规范和规程规定,请接到通知后,即日起停工。 存在问题:
1、本楼第六层因8月5日浇筑梁、板、柱砼,浇筑完毕后24小时内商品混凝土还没有强度。
2、在3天回弹时强度还没有,甚至有的柱砼用手指都能扣掉;
3、就此项质量问题,应立即停工,待有资质质检单位或上级部门质量认证后方可下到工序施工。
河南九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章)
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经理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通知 篇5
建设工程验收监督通知单 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豹澥新镇 A 地块四期 楼 工程(桩、基础、主体、节能、 年 月 日 时组 电梯、竣工)满足验收条件,我单位于 织验收,特通知你站对验收进行监督。
附质量验收组组成人员名单(主要) : 建设单位:
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法定代表人: 勘察单位:
湖北省建科建筑设计院 项 目 负 责 人: 设计单位:
武汉轻工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项 目 负 责 人: 监理单位:
广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 目 总 监: 施工单位:
湖北罡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 目 经 理: 建设单位项目法定代表人:
(建设单位公章) 签收人:
年 月 日
工程通知 篇6
致第合同段承包人项目经理部:
业主已于年月日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已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现根据合同通用条款(41。1)条和投标书附录的规定,正式向您部发出开工通知书,希望接到本通知书的28天内正式开工。
驻地(总)监理工程师(签名)(公章)
工程通知 篇7
公路路面违章堆积物整改通知书(存根) 当事人: 地址:
你(单位)堆积物( )在 线K + 米,占用面积 平方米,经马龙县大庄乡交通站现场查验,请你于 年 月 日前搬迁。 执法人员: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公路路面违章堆积物整改通知书 当事人: 地址:
你(单位)堆积物( )在 线K + 米,占用面积 平方米,经马龙县大庄乡交通站现场查验,请你于 年 月 日前搬迁。 执法人员: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工程通知 篇8
公司:
20xx年6月19日,我公司与贵公司签订了《排水工程承包协议》,承揽贵公司发包的工程1标段雨水排水及污水排水工程。签订协议之后,我公司于20xx年7月11日进驻现场。我公司为了完成施工任务,始终垫付工程款进行施工。目前已经完成的工程交付贵司接管使用了一年零五个月有余。工程交付不久,我公司就一直与贵司进行决算。按照双方签订的《排水工程承包协议》第四条和第八条的约定,工程造价实行清单单价结算,贵司应该随进度拨款,即按照已完成的工程量经监理验收合格后,扣除12%的管理费外余款全部支付给我公司。我公司虽然多次与贵司及其项目部的人员接触交换结算意见,并相互
现我公司郑重向贵公司发出结算通知书,并提交《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结算)》一份(此结算我公司也于20xx年1月6日提交贵司)望贵司在收到本通知书及结算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回复我公司,否则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工程通知 篇9
考试名称:20xx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资格条件:全科考试合格(厦门考区)
领取内容:合格证书及登记表(登记表需存入个人档案,遗失不补)
领证要求:
1、本人:考生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注:无准考证请提供在我中心网站成绩查询栏查询的报名序号)
2、代领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名序号)
领取日期:20xx年7月10日、11日,逾期请至本中心教材部领取。
领证时间:正常上班时间内(8:00-11:30; 15:00-17:00)
领取地址: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3楼(附近公交车站:人才中心站、岳阳小区站)
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0591-87670230
注:请考生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到本中心办理。
现场领证“签名”示例: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20xx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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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程通知汇总六篇
7.工程罚款通知
8.工程催款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