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通知

2021-06-28 通知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通知,通知的功能多,种类多,写法彼此有较大的区别。你所见过的通知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程通知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通知 篇1

  根据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xx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xx〕38号)精神,现将做好20xx年度环保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xx年度环保职称评审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推进职称评审“最多跑一次”改革,让专技人员在职称评审中“少跑腿”。环保高评委办公室将在浙江省环境保护厅门户网站集中发布评审通知、评前评后公示、结果公布等相关信息;省人力社保厅将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开设职称评审栏目,集中发布相关信息,并提供评审进度和高级证书查询。

  (二)按照浙人社发〔20xx〕38号文件要求,20xx年度起,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实行评聘结合。各单位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择优推荐参加评审,并在单位内进行公示;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社保部门应加强对各单位岗位结构比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单位突破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推荐申报人选。具体程序按单位公布岗位信息、个人申报竞聘、单位考核推荐、评委会评审、单位聘任五步实施。事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应提交《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省级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市、县(市、区)经同级人力社保部门审核盖章。

  (三)20xx年度起,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环保职称评审必备条件,但作环保职称评审参考要素。没有职称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的,建议提供外语水平、计算机能力相关证明。

  其他申报条件仍按《浙江省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xx〕75号)规定执行。申报对象评审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xx年12月31日。

  二、申报办法

  实行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办法。申报对象需登录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服务系统进行个人申报(网上申报办法见附件1);有关主管部门需登录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服务系统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和报送工作(网上管理操作见附件2)。申报对象的账号由申报人自己注册,有关主管部门的账号已由省里统一分配。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各市或省、部属单位主管部门需报送的材料,以及申报对象送审材料须包含的内容和材料装订要求见《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材料具体要求》(附件3)。

  (二)送审材料要求真实规范,书写清楚,手续齐全,装订成册,并符合规定的送审程序。各市、各单位要把好材料审核关,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要对申报对象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申报对象的所有申报材料在单位进行全信息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结果填入《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相应栏内;在评审前,我厅将评审对象基本情况和资格审查情况在浙江省环保厅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结果也将在浙江省环保厅门户网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网址:http://www.zjepb.gov.cn/,栏目:“信息公开”—“干部人事管理”。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省人力社保厅和省环保厅联合发文公布。申报对象和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将进行调查核实,申报人员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格的予以取消。

  (三)材料中的复印件必须完整、清楚。省直单位职称申报材料须由省主管厅局(省属集团公司)核对原件;市、县(市、区)申报材料须由设区市主管部门核对原件,并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由验证人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四)《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统一使用A4纸打印,共4页,不得增页、附页,严格按规定的页面填写,同一页内各栏目之间可根据内容多少作调整;一式3份(参加面试人员提供4份),1份装订在申报材料内,1份供中评委推荐时使用,1份(参加面试人员2份)由中评委办公室填写推荐意见后交高评委办公室。

  (五)申报对象的材料按隶属关系经各市和省有关环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推荐后,于9月30日前报我厅人事处。

  四、其他事项

  (一)参加继续教育作为职称申报必备条件。各市申报人员暂按所在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执行,省级单位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继续教育证明。专业技术人员要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填写在《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xx年起,将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相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数量未达到要求或在学时登记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当年度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资格。

  (二)学历认证要求。各地、各单位、中评委要加强申报人员学历、学位证书的鉴别。对于1990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对象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报对象注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并经所在单位审核验证,由验证人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无法提供备案表的须提供由“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在职在岗证明。企业申报对象须提供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四)破格、转评或兼评、后学历(或学位)取得时间不满2年等申报对象,应参加业务面试,业务面试成绩作为评委会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已取得其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1年以上,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申报环保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的,均视为转评或兼评。

  (五)各地、各单位和中评委要严格审核把关,中评委要以职业属性和岗位需求为基础,突出业绩和能力导向,将标志性业绩和成果作为量化评价体系的主要权重,结合论文、英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执(职)业资格证书等指标,对评审对象进行评审并综合排序,《 评委会评审对象花名册》按3种环保专业技术资格分类排列、同类别排序填报。

  (六)评审对象的送审程序、证书发放等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各单位、中评委按《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xx〕229号)要求,收取高级职务评审费、高级职务评审推荐费。评审费每人280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众安支行

  户名:浙江省财政厅非税收入结算分户

  帐号:1202021729953070129。

  (七)职称评审各类表格,可从浙江省环保厅门户网下载(网址:http://www.zjepb.gov.cn/,栏目:“信息公开”—“干部人事管理”)

工程通知 篇2

徐州市XX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承建的我方XX钢结构厂房工程,经我方人员检查发现:你公司对基础部分的施工未按我方认定的施工图纸要求进行施工,主要是水泥的标号使用过低,并且水泥、砂石的配比未按施工要求操作,人为地更改配比,导致浇灌成型的水泥基础达不到质量标准要求,将会对后续建设的钢结构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难以保证工程质量。为此,我方强烈要求你方:立即按照施工图纸的`要求,对已浇灌成型的基础进行全面检查,对于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成品要拆除重建,由此发生的损失全部由你方负责。请你公司抓紧时间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告知我方。

  联系电话:XXXXXX

  XXX厂房施工督察组

  年月日

工程通知 篇3

  工程名称:xxxx变电站至xxxx110KV变电站输电线路工程 编号:TJ-WX - TZ-001

  致:xxxxx电力建设总公司

  事由:关于你单位在冬季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要求

  要求:

  目前,你部施工的xxxx变电站至xxxx110KV变电站输电线路工程1标段铁塔基础工程,根据近期天气预报,近日将有连续大幅度降温天气,为了保证混凝土施工质量,特作如下要求:

  1、所有原材料必须采取保温措施,确保原材料处于正温状态;

  2、对于钢筋已安装未浇筑的砼分项,在混凝土未浇筑前,必须对钢筋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生锈;

  3、对于已开挖的铁塔基础要求在混凝土浇筑前搭设暖棚并采取加温措施,防止基坑受冻;

  4、混凝土必须严格按照《冬季施工措施》进行施工,对浇筑施工机具也必须采取保温措施;

  5、混凝土浇筑现场必须悬挂温度计,并做好浇筑测温记录;

  6、为了迎接雨雪天气的到来,在基坑四周必须设置平面排水沟;

  7、冬季个人防护用品必须发放到位;

  8、在脚手架搭设前,应先考虑雨雪造成的影响,防止由于雨雪造成的安全事故;

  9、原则上在混凝土达不到冬季施工措施要求时所有砼暂停施工,待气温回升后再根据天气及现场保温情况确定是否允许浇筑砼。

  10、不管是否采取冬季施工措施,从即日起浇筑的混凝土基础在明年回弹后再予以验收。

  项目监理机构:

  总/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期:xxxx 年xx月xx日

  备注:本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各一份。承包人收到监理通知单后,必须及时按通知内容和要求整改,并将处理结果或处理措施填写《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报送监理办查验。

工程通知 篇4

  1.复查申请时间:xx年2月21日至2月23日上午11:30(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2.申请复查条件及规定:

  (1)根据教育部、省考试院文件精神,考生不得查阅答卷,考生对评卷结果如有异议,可向我办提出书面申请。

  (2)统考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专人复查,自命题科目由我校组织专人复查。

  (3)复查内容主要为分数漏记、错记以及统分差错,答题卡扫描图像清晰度、是否扭曲,统考科目是否由两名以上的评卷教师给分等。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查范围。违规考生各科目不予复查。

  3.复查程序:

  (1)请考生持本人有效证件及《研究生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见附件)到我校研招办(流芳校区西北区1号楼304室)申请成绩复核(外地考生请于规定时间将申请表及本人身份证传真至研招办),逾期将不再受理。

  (2)复核结果将通过我校研究生处网页发布。

  研招办联系电话:027-87940025;传真:027-81349501。

工程通知 篇5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xx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xx〕174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6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10月28日 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10月29日 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14:00—16: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二)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登记时间:8月7日9:00—8月17日17: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8月9日—8月18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8月22日17:00。

  我省考点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南昌设置。请各地按照《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13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附件2,摘录),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各地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其中对中专以上学历层次专业的审核,可参照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有关从事安全生产业务的规定和解释(另行公布)执行。报考条件中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

  实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曾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始终,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获取考试资格或取得证书的,将取消考试资格或注销证书。

  三、报名办法

  (一) 老应试人员(即已报名缴费人员)报名。分网上注册登记、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

  1.网上注册登记。进入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应试人员注册页面,根据报考条件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应试人员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应试人员报名序号及身份证号将作为应试人员的登陆标识,必须牢记)。

  2.网上缴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且核实上一年度档案号无误的应试人员,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已缴费的应试人员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应试人员页面进行缴费并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应试人员可按时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二)新应试人员(即首次报名参加本项考试的人员)报名。分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1.网上注册登记。应试人员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应试人员注册页面,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报名注册,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应试人员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将作为考生的登陆标识)。

  2.现场资格审查。

  非免试应试人员资格审查。设区市及以下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经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资格初审合格后,到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终审并办理确认手续;煤炭系统应试人员经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资格初审合格后,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资格审查点(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省人事考试中心,电话:12333)进行终审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在昌的省直、中直单位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不受理应试人员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非煤炭系统应试人员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事处(地址:南昌市抚河南路199号915室,联系电话:0791—85257027)、煤炭系统应试人员经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人事处(地址:南昌市丁公路117号煤炭大厦14楼,联系电话:0791—86316092)进行资格初审合格后,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资格审查点(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省人事考试中心,电话:12333)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单位备案须提供以下材料(已备案单位无须重新备案,相关材料在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中心下载):

  (1)江西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查单位情况备案表1份;

  (2)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如未办理“三证合一”,则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3)经办人员承诺书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4)已盖章的参审人员汇总表1份。

  参审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试人员报名表2份;

  (2)应试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备原件);

  (3)应试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4)由主管单位出具的从事安全生产工作年限证明、半年以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1份

  免试科目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非煤炭系统应试人员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事处、煤炭系统应试人员经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人事处进行资格初审合格后,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资格审查点(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省人事考试中心,电话:12333)进行终审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资历栏原始复印件,并按隶属关系加盖人事职称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印章。

  3.网上缴费。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详细页面查看审查确认结果,确认通过的应试人员,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应试人员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已缴费的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报名无效。

  4.准考证打印。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可按时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评卷,应考时请应试人员注意:

  (一)答题前要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

  其余3个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暂停考试年费(20xx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法定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进入考场。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配发草稿纸,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五、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新版《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GPTMIS》进行管理。

  六、考试收费

  按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xx〕340号)的规定执行,即客观题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5元

  七、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考试用书。20xx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xx版)》的要求执行,对于近年来部分相关法规变化情况,考试内容也相应有所变化,具体请参见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新增内容的说明(另行公布)。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等事宜请与中国安全生产科学院研究院联系(http://book.chinasafety.ac.cn 电话:010-64965024 64913859)。

  (二)严格考试纪律。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 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三)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报考人员查分申请。

  请各地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见下页

  附件1  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8月7日9:00-8月17日17:00
网上报名注册
8月9日-8月18日
(工作日上班时间)
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8月22日17:00
网上缴费
9月18日前
上报试卷预定单
10月24日9:00—
10月27日17:00
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试时间
10月28日
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10月29日
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14:00—16: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11月3日前
接收考后规则模板,报送考场信息
12月9日前
报送客观题成绩
接收主观题成绩
12月底
公布考试成绩

  附件2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科(4科)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xx年9月3日)前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相关下载:

  1、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doc

  2、有关从事安全生产业务的规定和解释.doc

  3、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新增内容的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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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8 通知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通知,通知的功能多,种类多,写法彼此有较大的区别。你所见过的通知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程通知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通知 篇1

  根据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xx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xx〕38号)精神,现将做好20xx年度环保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xx年度环保职称评审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推进职称评审“最多跑一次”改革,让专技人员在职称评审中“少跑腿”。环保高评委办公室将在浙江省环境保护厅门户网站集中发布评审通知、评前评后公示、结果公布等相关信息;省人力社保厅将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开设职称评审栏目,集中发布相关信息,并提供评审进度和高级证书查询。

  (二)按照浙人社发〔20xx〕38号文件要求,20xx年度起,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实行评聘结合。各单位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择优推荐参加评审,并在单位内进行公示;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社保部门应加强对各单位岗位结构比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单位突破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推荐申报人选。具体程序按单位公布岗位信息、个人申报竞聘、单位考核推荐、评委会评审、单位聘任五步实施。事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应提交《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省级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市、县(市、区)经同级人力社保部门审核盖章。

  (三)20xx年度起,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环保职称评审必备条件,但作环保职称评审参考要素。没有职称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的,建议提供外语水平、计算机能力相关证明。

  其他申报条件仍按《浙江省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xx〕75号)规定执行。申报对象评审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xx年12月31日。

  二、申报办法

  实行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办法。申报对象需登录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服务系统进行个人申报(网上申报办法见附件1);有关主管部门需登录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服务系统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和报送工作(网上管理操作见附件2)。申报对象的账号由申报人自己注册,有关主管部门的账号已由省里统一分配。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各市或省、部属单位主管部门需报送的材料,以及申报对象送审材料须包含的内容和材料装订要求见《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材料具体要求》(附件3)。

  (二)送审材料要求真实规范,书写清楚,手续齐全,装订成册,并符合规定的送审程序。各市、各单位要把好材料审核关,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要对申报对象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申报对象的所有申报材料在单位进行全信息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结果填入《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相应栏内;在评审前,我厅将评审对象基本情况和资格审查情况在浙江省环保厅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结果也将在浙江省环保厅门户网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网址:http://www.zjepb.gov.cn/,栏目:“信息公开”—“干部人事管理”。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省人力社保厅和省环保厅联合发文公布。申报对象和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将进行调查核实,申报人员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格的予以取消。

  (三)材料中的复印件必须完整、清楚。省直单位职称申报材料须由省主管厅局(省属集团公司)核对原件;市、县(市、区)申报材料须由设区市主管部门核对原件,并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由验证人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四)《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统一使用A4纸打印,共4页,不得增页、附页,严格按规定的页面填写,同一页内各栏目之间可根据内容多少作调整;一式3份(参加面试人员提供4份),1份装订在申报材料内,1份供中评委推荐时使用,1份(参加面试人员2份)由中评委办公室填写推荐意见后交高评委办公室。

  (五)申报对象的材料按隶属关系经各市和省有关环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推荐后,于9月30日前报我厅人事处。

  四、其他事项

  (一)参加继续教育作为职称申报必备条件。各市申报人员暂按所在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执行,省级单位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继续教育证明。专业技术人员要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填写在《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xx年起,将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相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数量未达到要求或在学时登记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当年度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资格。

  (二)学历认证要求。各地、各单位、中评委要加强申报人员学历、学位证书的鉴别。对于1990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对象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报对象注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并经所在单位审核验证,由验证人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无法提供备案表的须提供由“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在职在岗证明。企业申报对象须提供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四)破格、转评或兼评、后学历(或学位)取得时间不满2年等申报对象,应参加业务面试,业务面试成绩作为评委会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已取得其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1年以上,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申报环保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的,均视为转评或兼评。

  (五)各地、各单位和中评委要严格审核把关,中评委要以职业属性和岗位需求为基础,突出业绩和能力导向,将标志性业绩和成果作为量化评价体系的主要权重,结合论文、英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执(职)业资格证书等指标,对评审对象进行评审并综合排序,《 评委会评审对象花名册》按3种环保专业技术资格分类排列、同类别排序填报。

  (六)评审对象的送审程序、证书发放等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各单位、中评委按《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xx〕229号)要求,收取高级职务评审费、高级职务评审推荐费。评审费每人280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众安支行

  户名:浙江省财政厅非税收入结算分户

  帐号:1202021729953070129。

  (七)职称评审各类表格,可从浙江省环保厅门户网下载(网址:http://www.zjepb.gov.cn/,栏目:“信息公开”—“干部人事管理”)

工程通知 篇2

徐州市XX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承建的我方XX钢结构厂房工程,经我方人员检查发现:你公司对基础部分的施工未按我方认定的施工图纸要求进行施工,主要是水泥的标号使用过低,并且水泥、砂石的配比未按施工要求操作,人为地更改配比,导致浇灌成型的水泥基础达不到质量标准要求,将会对后续建设的钢结构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难以保证工程质量。为此,我方强烈要求你方:立即按照施工图纸的`要求,对已浇灌成型的基础进行全面检查,对于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成品要拆除重建,由此发生的损失全部由你方负责。请你公司抓紧时间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告知我方。

  联系电话:XXXXXX

  XXX厂房施工督察组

  年月日

工程通知 篇3

  工程名称:xxxx变电站至xxxx110KV变电站输电线路工程 编号:TJ-WX - TZ-001

  致:xxxxx电力建设总公司

  事由:关于你单位在冬季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要求

  要求:

  目前,你部施工的xxxx变电站至xxxx110KV变电站输电线路工程1标段铁塔基础工程,根据近期天气预报,近日将有连续大幅度降温天气,为了保证混凝土施工质量,特作如下要求:

  1、所有原材料必须采取保温措施,确保原材料处于正温状态;

  2、对于钢筋已安装未浇筑的砼分项,在混凝土未浇筑前,必须对钢筋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生锈;

  3、对于已开挖的铁塔基础要求在混凝土浇筑前搭设暖棚并采取加温措施,防止基坑受冻;

  4、混凝土必须严格按照《冬季施工措施》进行施工,对浇筑施工机具也必须采取保温措施;

  5、混凝土浇筑现场必须悬挂温度计,并做好浇筑测温记录;

  6、为了迎接雨雪天气的到来,在基坑四周必须设置平面排水沟;

  7、冬季个人防护用品必须发放到位;

  8、在脚手架搭设前,应先考虑雨雪造成的影响,防止由于雨雪造成的安全事故;

  9、原则上在混凝土达不到冬季施工措施要求时所有砼暂停施工,待气温回升后再根据天气及现场保温情况确定是否允许浇筑砼。

  10、不管是否采取冬季施工措施,从即日起浇筑的混凝土基础在明年回弹后再予以验收。

  项目监理机构:

  总/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期:xxxx 年xx月xx日

  备注:本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各一份。承包人收到监理通知单后,必须及时按通知内容和要求整改,并将处理结果或处理措施填写《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报送监理办查验。

工程通知 篇4

  1.复查申请时间:xx年2月21日至2月23日上午11:30(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2.申请复查条件及规定:

  (1)根据教育部、省考试院文件精神,考生不得查阅答卷,考生对评卷结果如有异议,可向我办提出书面申请。

  (2)统考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专人复查,自命题科目由我校组织专人复查。

  (3)复查内容主要为分数漏记、错记以及统分差错,答题卡扫描图像清晰度、是否扭曲,统考科目是否由两名以上的评卷教师给分等。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查范围。违规考生各科目不予复查。

  3.复查程序:

  (1)请考生持本人有效证件及《研究生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见附件)到我校研招办(流芳校区西北区1号楼304室)申请成绩复核(外地考生请于规定时间将申请表及本人身份证传真至研招办),逾期将不再受理。

  (2)复核结果将通过我校研究生处网页发布。

  研招办联系电话:027-87940025;传真:027-81349501。

工程通知 篇5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xx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xx〕174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6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10月28日 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10月29日 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14:00—16: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二)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登记时间:8月7日9:00—8月17日17: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8月9日—8月18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8月22日17:00。

  我省考点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南昌设置。请各地按照《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13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附件2,摘录),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各地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其中对中专以上学历层次专业的审核,可参照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有关从事安全生产业务的规定和解释(另行公布)执行。报考条件中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

  实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曾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始终,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获取考试资格或取得证书的,将取消考试资格或注销证书。

  三、报名办法

  (一) 老应试人员(即已报名缴费人员)报名。分网上注册登记、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

  1.网上注册登记。进入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应试人员注册页面,根据报考条件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应试人员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应试人员报名序号及身份证号将作为应试人员的登陆标识,必须牢记)。

  2.网上缴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且核实上一年度档案号无误的应试人员,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已缴费的应试人员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应试人员页面进行缴费并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应试人员可按时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二)新应试人员(即首次报名参加本项考试的人员)报名。分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1.网上注册登记。应试人员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应试人员注册页面,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报名注册,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应试人员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将作为考生的登陆标识)。

  2.现场资格审查。

  非免试应试人员资格审查。设区市及以下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经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资格初审合格后,到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终审并办理确认手续;煤炭系统应试人员经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资格初审合格后,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资格审查点(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省人事考试中心,电话:12333)进行终审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在昌的省直、中直单位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不受理应试人员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非煤炭系统应试人员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事处(地址:南昌市抚河南路199号915室,联系电话:0791—85257027)、煤炭系统应试人员经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人事处(地址:南昌市丁公路117号煤炭大厦14楼,联系电话:0791—86316092)进行资格初审合格后,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资格审查点(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省人事考试中心,电话:12333)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单位备案须提供以下材料(已备案单位无须重新备案,相关材料在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中心下载):

  (1)江西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查单位情况备案表1份;

  (2)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如未办理“三证合一”,则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3)经办人员承诺书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4)已盖章的参审人员汇总表1份。

  参审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试人员报名表2份;

  (2)应试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备原件);

  (3)应试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4)由主管单位出具的从事安全生产工作年限证明、半年以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1份

  免试科目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非煤炭系统应试人员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事处、煤炭系统应试人员经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人事处进行资格初审合格后,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资格审查点(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省人事考试中心,电话:12333)进行终审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资历栏原始复印件,并按隶属关系加盖人事职称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印章。

  3.网上缴费。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详细页面查看审查确认结果,确认通过的应试人员,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应试人员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已缴费的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报名无效。

  4.准考证打印。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可按时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评卷,应考时请应试人员注意:

  (一)答题前要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

  其余3个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暂停考试年费(20xx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法定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进入考场。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配发草稿纸,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五、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新版《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GPTMIS》进行管理。

  六、考试收费

  按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xx〕340号)的规定执行,即客观题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5元

  七、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考试用书。20xx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xx版)》的要求执行,对于近年来部分相关法规变化情况,考试内容也相应有所变化,具体请参见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新增内容的说明(另行公布)。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等事宜请与中国安全生产科学院研究院联系(http://book.chinasafety.ac.cn 电话:010-64965024 64913859)。

  (二)严格考试纪律。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 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三)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报考人员查分申请。

  请各地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见下页

  附件1  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8月7日9:00-8月17日17:00
网上报名注册
8月9日-8月18日
(工作日上班时间)
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8月22日17:00
网上缴费
9月18日前
上报试卷预定单
10月24日9:00—
10月27日17:00
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试时间
10月28日
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10月29日
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14:00—16: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11月3日前
接收考后规则模板,报送考场信息
12月9日前
报送客观题成绩
接收主观题成绩
12月底
公布考试成绩

  附件2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科(4科)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xx年9月3日)前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相关下载:

  1、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doc

  2、有关从事安全生产业务的规定和解释.doc

  3、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新增内容的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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