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的工薪族们如何提取公积金呢?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和流程?以下为您带来镇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欢迎浏览!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______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人 (姓名)是 (所在单位)职工,身份证号 。现因 (提取原因)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请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
特此申请。
单位审核意见:
申请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盖章) (本人签字)
【延伸阅读】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职工家庭,夫妻一方或双方及其直系亲属患重病治疗,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3、无自有住房,支付自住住房房租的;
上述3种情形提取时账户应保留一定余额,其余情形作销户处理,账户不保留余额。
非房屋类:
1、出境定居的;
2、离休、退休的;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持有残疾证,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5周岁,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连续2年以上未重新就业的;
6、职工在职期间去世或被宣告死亡的。
提取材料
1、《镇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取款人身份证原件
3、住房公积金缴存有效凭证
提取流程
1、职工携带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材料到服务中心提取审核岗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
2、提取审核岗负责初审职工提取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即时办理。
3、提取审核岗初审核通过后确定职工提取金额,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确认提取一级审批,提取人在《镇江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签字确认。
4、提取审核岗将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内部传递到提取审批岗进行复核审批。
5、提取审批岗将审批确认后的《镇江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内部传递给提取审核岗,由提取审核岗业务记账,并打印提取回执由经办人签字确认后,将开具的银行存款单和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回单交经办人。
提取时间
归还购买住房贷款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年办理一次转账提取,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一年内需偿还的购房贷款本息
公积金提取网点: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
地址:中山东路26号(建设银行城东支行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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