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狗,但从不喜欢猫。除了猫的媚俗以外,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猫喜欢钻被窝,夺走了本该属于我的爱。
小时候,我在外婆家长大,我是外婆一家的宠儿。自从姑姑带回了那只黄郎猫,我的幸福的日子就慢慢有所减少。外婆和姑姑会把许多的时间分给它,说他太小了,需要照顾。其实感情这东西最自私,是不容分享的.那时候我只有三岁,因为家里添了小弟弟,我不得不送到了外婆家,那里是我的幸福的小天地,任我撒娇,任我“疯癫”,从来都不会有异样的目光注视我。那里的确是我的天堂,想唱就唱想哭就哭。每天晚上,我和外婆钻一个被窝,从来没分过。
说来那只猫也够可怜的,来的时候只有一扎长,听姑姑说是它出生不久猫妈妈就被车碾死了,猫爸爸不知去向,姑姑在上工的路上,看到快要冻僵的郎猫,就用衣服裹着它,给她温暖,回来后外婆把用柳条编的小筐给它作窝,可它不知满足,每天夜里都大声叫唤,聒噪得人难以入睡,只要它一叫,善良的外婆就会走下热炕把它带进被窝,那毛茸茸的感觉更加令人讨厌它。猫以她的柔弱和媚态取悦于人类。
但狗不同,它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最亲密的伙伴,是最忠于职守的动物,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的。
记得上初中的时候,不知谁弄来了一只小狗,起初取名乐乐,因为它可以带给我小妹妹(小我九岁)许多欢乐,那时候,妹妹刚学走路,我们就可以搀着她去追赶那只小狗,累了,小狗就停下来地上打滚,妹妹就会用小手摸摸那光滑的皮毛。也不知是小狗可爱还是妹妹可爱,我们一家人都喜欢。
谈起饲养乐乐,我们也有难处,因为经济的困难。我和弟弟经常偷妹妹的奶粉来喂那只小狗,被父母发现后挨训,但我们常常偷得乐。母亲几次把乐乐送人,我和弟弟用其他的方式赎回小狗,那年冬天,白天我们把小狗放在窑洞里,那小东西就想通人性一般不喊不叫,她很乖。晚上我和弟弟就到窑洞里给送点吃的,和乐乐玩一会。
它被发现是因为她的恪尽职守。
记得那一天姨夫来拉放在家里的寄存在我家的玉米,刚经过窑洞时,被乐乐发现了,他如闪电就出现在姨夫面前,用嘴巴扯着姨夫的裤脚不放,看家是她的本领什么时候也不会忘记,母亲见了也乐呵呵,不再有抛弃或者送人的念头。它以它的值守赢得生存的坏境。
因为尽职也有被误解的时候。记得那是一个夏收天,一家人割完麦子就是拉麦子,累得死去活来,暮色降临了才回家,草草的把刚孵出几天的小鸡逮进纸箱,就连夜到麦场上脱麦子。
“打死你个烂狗!让你偷吃!”听到弟弟的吼声夹杂着乐乐的呜呜声,我知道乐乐犯错了。
只见他耷拉这脑袋就像做错事的孩子,眼里迷惘,泪眼婆娑。弟弟手里拿着根木棍,指指点点,走近才发现地上放着一只小鸡的尸体,我明白了一切。
母亲点了点数,“还差三个!再找找看!”父亲和我找遍了整个角落也没发现那三个可爱的生命。
事情的结果大家是可以想象的,乐乐得到了一次教训,收到了皮肉之苦,它往往几声算是回复,毕竟人兽殊途,不可知。
狗与人相知故旧,但始终处于对人的臣服依附低位。狗对人的忠诚死心塌地,无可挑剔。人对狗的态度,恩威并重,喜厌不定。
后来当我们在猫窝发现毛茸茸的鸡毛才明白事情的真相。原来是馋猫偷吃了鸡仔,乐乐看见了,就去追。并把一只小鸡的尸体拖出来,不知是想邀功还是想告状,结果是一场误解,一顿痛打。
狗的优良素质都被人充分利用,飬养教训,也造成人类的奴性特征。人的陋习毛病全都传染给狗,形成狗类的社会属性。人与狗之间产生了最为奇特的情感模式和行为习俗。人们对狗倍加宠护,亲若儿女,难弃难舍。仅仅是因为狗对人有用,或娱乐或帮助。狗对人不阿,唯命是从,是感恩,是依赖,是舍命护主,是相依相惜。人类用狗的特性垢骂人性操行,狗类乘人性处逢迎逃生。
狗不知自保,为了主人不惜生命。
记得我上师范那会,公交车少,几个月回来一次。那年冬天,雪很大,听说母亲病了,我就一个人在天黑的时候骑自行车40里回家,在快要到家的时候,车胎爆了。父亲在水泥厂上班,看到母亲已经恢复了健康,第二天清晨四点半起床,给家人做好饭,安顿好母亲几经五点了,外面还是黑漆漆的一片,雪是一片白茫茫,分不清路,我只有顺着记忆的方向步行,到离家十五里的地方大公交车。
说实在的,一路上的确很怕,很想点个火把或者唱只歌,担心遇到坏人认出我是女生招来横祸,只有硬着头皮郁郁而行。
正当我翻过渠岸的时候,不小心踩空,跌得好厉害。冰冷的雪贴着冷脸,生生的痛。真想哭一场,索性趴着不动,眯上眼什么也不想。一种温热在面前升腾我吓了一跳,发现是乐乐,我抱着它的头,紧紧的',这一次是它送我到的车站,陪我走过了人生的孤寂之行。
我喜欢看狗的图画,喜欢躺在沙发上听爱人讲他和自己家的狗撵兔的乐趣,我也让他分享我和乐乐的故事,觉得人狗给人以帮衬自由。但狗的自由早已被人剥夺了。回想乐乐之死,令我痛彻心肺。
我毕业的那一年秋天,姨夫家的苹果丰收了,因为物以稀为贵,当时价格特好,秦冠一斤买到8毛,相当于现在的8快钱。姨夫借乐乐去看果园,把它一个拴在果园的草庵下,十几亩果园,大家都忙着找果子,包装,运送,单单忘记了乐乐的存在,最后在数着一把把钞票的时候,想起了乐乐。
乐乐离开我家一个多月,大家都想它,特别是弟弟,那天放学后,弟弟就跑了十几里路,到姨家去看望乐乐,准备把他牵回来。
到了果园才发现,乐乐死了。不知是因为饿而跳跃,还是因为渴望自由而跳跃,最终是挂在木桩子上,脖子上缠着缰绳死了。
得知此消息,感慨颇多。人给狗以人类的德行操守,狗在默默践行;但人类早已放弃了德行操守,人类放弃责任和爱,只剩下利己的投机和功利的原则。在这种悖论式的荒诞中,乐乐之死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我没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是不是值得深思?
狗活着是为朋友为感恩而活,死也是职守而死,活得有意义,死的伟大!
再看看我们人呢?朋友之间的真诚在缩水,朋友间的相知蒙上了面纱,甚或为了名利相互拆台,相互勾结,以利用作为前提,以赢得色情名利为目的;亲情在淡化,手足相煎,老人空巢,仅仅是为了利。即使以文人自居的不论是网络还是现实,都竞争激烈,争得脸红脖粗,忘记了斯文和道义,却把道义加给狗,这公平吗?
说句不爱听的话,真的有时候人连狗也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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