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2024-04-08 评价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1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落实新课程改革的精神,全面考核我校学生的综合素质,转变教育教学质量评价观,建立有利于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的评价体系,根据《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工作职责:组织、协调、指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开展,负责审核学生综合素质的定性与定量评价,并确定学生的毕业综合评语和“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劳动与技能”、“探究与实践”等项目测评的最终等第。

  (二)成立相关测评小组

  1、综合评语实施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

  组员:高一高二各班主任

  (2)工作职责:组织宣传学习;每学期组织学生自评与同伴互评,撰写、上报综合评语,并及时进行反馈;负责相关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2、审美与艺术项目测评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

  组员:

  (2)工作职责:负责本项目中的音乐专项测评与美术专项测评工作,初步确定学生测评等第;审核学生免测条件,确定免测学生名单;及时向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提供本项目学生测评等第情况。

  3、运动与健康项目测评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工作职责:负责本项目中的运动技能专项测评和体能测评,初步确定学生测评等第;审核学生免测条件,确定免测学生名单;及时向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提供本项目学生测评等第情况。

  4、劳动与技能测评机构:

  (1)人员组成

  组长:

  组员:高一高二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任教师及有关实验员。

  职责:负责学本项目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等五个专项测评工作,初步确定学生测评等第;及时向校测评领导小组提供劳动与技术类A等申报名单。

  5、探究与实践项目测评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参与组织开展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活动的相关教师。

  (2)工作职责:负责学生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三个专项的测评工作,初步确定学生测评等第;及时向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提供本项目学生测评等第情况。

  三、评价内容、形式及办法

  1.定性评价

  (1)评价内容:学生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合作精神等方面的素质。

  (2)评价形式:综合评语(包括分层概述、突出表现、纪实性材料等)。

  (3)评价办法:在学生自评、互评、任课教师评价基础上,由班主任每学期撰写一次;毕业综合评语由毕业班班主任在各学期评语的基础上,结合学生的发展变化情况进行撰写,并经学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2.定量评价

  (1)评价内容:审美与艺术(音乐、美术)、运动与健康(体育与健康)、劳动与技能(理化生实验技能、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探究与实践(研究性学习活动、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四大块。

  (2)评价形式:确定“测评等第”,分A、P、E三等(或P、E二等)。

  (3)评价办法:由学校各测评小组每学年组织测评一次,测评成绩分A、P、E三等(或P、E二等),其中A等不超过20%,E等不超过5%。学生测评最终等第由学校测评领导小组根据浙江省有关测评规定予以确定,其中A等不超过25%,E等不超过5%。对评定结果中获得A等的'学生在校内张榜公示,对评定为E等的学生给予书面通知。

  四、评价时间安排

  1.综合评语(定性评价)每学期实施1次,要求在每学期结束前2周内完成;毕业综合评语在学生毕业当年的4月份完成。

  2.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劳动与技能、探究与实践项目测评(定量评价)每学年实施1次,要求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第15周前完成;学生测评最终等第在学生毕业当年的4月份确定。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2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推进课改进程,促进学生全面、和谐、持续发展和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在参照外地评价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本校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小学生的发展状况和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举措。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理念的要求,以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为基本内容。以学校评价为主体,因校制宜,充分发挥各学校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关注学生的均衡发展和潜能发展。采取多样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学生、教师及学校进步与发展的过程。

  二、基本原则

  1 、方向性原则:评价应体现新的人才观、教育观和质量观,体现知识经济时代对教育发展的要求,培养学生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的高尚道德品质、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健康的审美情趣。

  2 、客观性原则:在评价过程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做出合理的、全面的评价。评价要多主体参与,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价相结合(三年级以下的学生可不采用自我评价和学生互评)。同时,还要适当接受家长和社会的评价。

  3 、全面性原则:对评价内容进行全面考核,有根据地作出判断。学业考试的内容要处理好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关系,注重加强与社会实际、学生生活经验的联系,考查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 、科学性原则: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围绕评价目的,针对不同学科、不同学段的具体情况,建立简便易行、利于操作、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运用科学、多样、灵活的评价方法实施评价。

  5 、发展性原则:充分尊重人的发展性与特殊性需要,注重评价的内容多元、方法多样。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业成绩,又要重视学生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促进学生的自主发展。

  6 、参与性原则:要加强学生之间、学生、教师和家长的对话与交流,增进理解与沟通,营造良好氛围,开展有效的自评、互评,及时反馈,促进学生的自我完善和民主、平等、理解、和谐的学校文化的'形成。

  三、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性发展目标两个方面的内容。

  1 、基础性发展目标

  基础性发展目标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主要依据。其基本内容主要包括道德品质(占15%)、公民素养(占10%)、学习能力(占40%)、交流与合作(15%)、运动与健康(占10%)、审美与表现(占10%)等六个方面。

  2 、学科性发展目标

  学科性发展目标是评价学生学业成绩的主要依据。其基本内容是各学科课程标准中列出的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达到的目标,包括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侧重于学习兴趣、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习惯的评价、自主合作探究能力的评价,关注学生人文精神的提升。

  四、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包括日常性评价、阶段性评价、终结性评价。评价时应把握“日常性评价是阶段性评价的基础、阶段性评价是终结性评价的基础”的操作原则。

  1、日常性评价

  各学科教师在日常教学过程中,注意观察学生的进步和发展,关注学生的表现,及时做出评价,并适时做好记录和资料收集工作。

  (1)、即时评价。教师要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采用多样的、开放式的评价方法(如口头评价、成果评价、访谈交流、行为观察、问卷反馈、情景测验等)及时评价每个学生的优点、不足以及发展潜能,满足每个学生的发展需要。

  (2)、成长记录。成长记录应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发展提高的重要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来自同学、教师、家长的评价信息,学生在文体活动中的突出表现,学科检测的阶段成绩,学生的最佳作品等。学生是成长记录的主要记录者和管理者,成长记录要始终体现诚信的原则,要有教师、同学、家长开放性的参与,使记录的情况典型、客观、真实,同时便于展示。

  (3)、学业考试。考试是一种有效的评价方式,要根据考试的目的、性质、内容和对象,选择相应的考试方法,促进每个学生的进步。除传统的纸笔测试外,还可设置口试、听力测试、成果展示、实验操作、上机操作等形式测试,允许学生进行二次考试。纸笔测验可采取闭卷考试、开卷考试或开闭卷结合考试等不同形式。

  (4)、实绩表现。通过演讲比赛、小制作、小发明、小竞赛及文体艺术等丰富多采的活动,展示学生的特长,张扬学生的个性,培养学习兴趣,促进全面发展。

  2、阶段性评价

  (1)、各学校要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其成员应有广泛的代表性。评定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本校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可适当细化六项评价内容)与具体程序,编印各种相关的评价子表,汇总、上报学生的评价结果;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评定过程,接受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纠正评定中的错误。在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前,各学校要通过教师大会、班会、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广泛宣传和培训,争取各层面的知晓、理解与支持,为顺利开展此项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2)、综合素质评定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工作。每个班级成立一个评定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人数一般不少于 5 人。各位小组成员为学生授课的时间原则上不能少于一年,且要对该班学生比较熟悉和了解,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品质。班级评定小组由学校评定委员会提名成立,要提前向评定班级的学生公布。

  (3)、综合素质评定要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每学期结束时要对每个学生进行阶段性评价,通过参考各种资料,经集体讨论,给予学生客观、公正的评价,教师要善于搜集和分析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有关数据和其它形式的行为表现,并利用这些数据和表现来描述学生的学习情况。阶段性评价的结果填入《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3、终结性评价

  (1)、终结性评价应由学校组织进行,要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完成。评定时以学生阶段性的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为依据,通过对相应等级赋分的办法进行换算,取所有阶段性评价的平均分值作为终结性评价结果,记入《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2)、赋分转换标准:优秀记10分,良好记8分,合格记6分,不合格记4分。

  五、评价结果

  1、评价结果的呈现

  (1)、等级表达。分为A、B、C、D即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40%。对学生综合素质等级的确定应十分认真、慎重,评定为“不合格”的学生应经学校评定委员会审核,并报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

  (2)、质性评语。以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为主要依据,对学生给予一个综合性的评语,其中还可以包括等级评定中没有包括的内容,尤其应突出学生的个性、特长和潜能。评语应采用激励性的语言,客观描述学生的进步、潜能及不足。同时要制定明确简要的促进学生发展的改进计划,帮助学生认识自我,树立自信。对低段学生的评价应浅显、生动。

  2、评价结果的运用

  (1)、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方法及程序等,应向学生及家长作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评定结果只公示“优”等级,其余等级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如有异议,由校评定委员会进行调查与处理。最后,学生和家长要在《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上签字。

  (2)、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对评定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评定结果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果确实发现评定结果有误,应记载更改缘由及更改人,同时保存原评定记录以备审查。

  (3)、综合素质评定的结果既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依据,同时也作为学校诊断和改进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

  六、实施保障

  1、成立组织机构:

  2、健全相关制度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3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贯彻和落实全国职业教育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事业教育的决定》精神,办出职教特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通过开展综合素质评价,真实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人才素质的新要求。

  (一)、推进职业教育课程改革,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是深化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中等职业教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转变教育思想,树立以全面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位的新观念,培养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在生产、服务、技术和管理第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中初级专门人才。他们应当具有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具有基本的科学文化素养,掌握必需的文化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比较熟练的职业技能,具有继续学习的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立业创业能力;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具有基本的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

  (二)体现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发展状况。对职业中学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出发点是衡量学生全面发展的状况,综合素质评价坚持内容的全面性,体现学生之间的差异,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促进学生在打好共同基础的同时,实现有个性、有特长的发展。通过对评价主体的互动化、评价内容的多元化和评价过程的动态化,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

  (三)探索科学可行的评定方式方法,加强评价制度建设。立足我校教育教学实际,制定科学可行的评定方式、方法和规范,完善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加强公示、监督、申诉等方面的制度建设,确保各项工作的实效和公正。通过探索职业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建立健全职业中学学生评价制度,形成素质教育实施与保障的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是实施素质教育,体现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精神,反映以就业为导向的课程方案的要求,通过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结果的使用,给中等职业教育以正确的导向。

  (二)操作性原则。方案实施要为学校、用人单位、社会和家长理解并接受,要使教学组织、考试考查、就业选人等方面的操作简便、直观。方案的指标体系制定要合理,有较强的可评性,评价要有多元主体的参与,评价操作要实现信息化。

  (三)公平性原则。加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制度建设,提前公布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人员和有关规章制度,并广泛征求师生和家长的意见。保障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对学生作出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

  (四)发展性原则。坚持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重要功能。注重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适当收录反映学生成长过程和发展水平的描述与实证材料。正确发挥评价的激励、发展功能,突出评价对学生全面发展的促进作用。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全面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客观反映学生的个性差异和个性特长。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苍溪县职业高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制度、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工作,负责学校评价工作的监督指导、咨询、投诉、复议等事宜的处理。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学校教导处、德育处、生产实习处、招生就业办共同实施,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是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的具体负责人。

  (三)成立班级评价工作小组。由班主任和各副班主任、科任教师组成,负责主动领取评价表;组织本班家长召开家长会;组织学生自评、互评并组织统计评价结果;组织评价小组成员填写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及时以通知书的形式告知学生和家长学期评价结果;接受学生申诉或查询。

  四、评价内容及标准

  我们分析和综合了部分学校的成功经验,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评价和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结合职业学校自身的特点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估确定为思想道德素质、专业文化素质、身体心理素质、社会与交往素质和艺术与修养素质五个方方面。具体见《苍溪县职业高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量化表》

  (1)思想道德素质

  学生道德道德素质包括思想品质和公民道德两个方面,根据学生的日常表现、成长记录、教师和同学的评价等,由学生的自我评价为主,同学互评为辅。

  (2)专业文化素质

  学生专业文化素质包括专业模块修习记录(具体见附件)和学习能力评价两方面。专业模块修习记录独立进行统计,根据学生学分管理档案,对学生所得学分的总量、学分的分布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真实反映学生的知识结构;学习能力评价通过学生学习兴趣、学习方法、学习态度、综合实践能力的测评客观反映学生的学习能力。

  (3)身体心理素质

  学生身心健康的评价,根据学生在学校体育课程、体育活动中的表现和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表现,客观反映学生身心健康状况。

  (4)社会与交往素质

  主要根据平时学生在班级、社会等实践活动中的表现,评价其在团队合作,交流沟通,对社会的认知等意识和水平。

  (5)艺术与修养素质

  学生艺术素质的评价,根据学生在学校参加艺术活动的表现及作品,客观反映学生的艺术表现能力和审美能力,修养素质评价根据学生在日常生活和交往中的表现客观反映学生的个人修养水平。

  五、评定方法

  评价从时间上分为学期评价和终结性评价两类,从形式上分为自评、互评、评价小组评三类。

  (一)学期评价

  学期评价是每学期期末,在班级评价小组组长主持下,组织学生开展自评、互评、小组评,最后由班主任认真填写《学生综合素质学期评价登记表》的过程。

  1、自评

  由班主任教师向每名同学分发自评表,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完成自我评价,直接填在登记表上,同时在《反馈表》上填写评语,填完后教师应立即收回登记表保管,以免遗失。

  2、互评

  (1)、学生互评的方法为:首先,对学生进行培训和引导,减少学生在评价中感情用事或以偏概全的现象。其次,在评价开始时由班主任下发《学生综合素质互评表》,做到每生一份,每名学生都参与对本班全体同学的评价(连同本人一并评价),为确保评价的公正性,评价采用无记名的形式,按“A、B、C、D”四个等级进行。为便于统计,素质评价卡中“A、B、C、D”四个等级直接转换为分值,分别以“5/4/3/2”的形式出现。学生互评完成后,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对互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2)、互评计分方法为:某评价要素被评为

  A级得5分、B级得4分、C级得3分、D级得2分,二十个要素满分100分。在统计某生评定结果时,应将全班其他同学对该同学二十个要素评定的总分相加,再除以全班参加对该同学评定的人数,得出该同学的总平均分。

  (3)、互评等级确定方法为:若某生20个评价要素总平均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则综合素质互评为A等,90分以下75分(含75分)以上为B级,75分以下60分(含60分)以上为C级,60分以下为D级。在计算总平均分时,如出现小数,则按四舍五入法转化为整数后计算等级。

  3、评价小组评定

  在学期评价过程中,评价小组应对学生互评结果进行逐一审核,根据本班A级指标数,结合学生平时表现,评价小组认为学生互评结果基本反映学生实际的,则直接将学生互评结果认定为小组评定结果。但评价小组若发现学生互评结果与学生实际表现严重不符合的,可进行调整,并将调整过的内容填在评价表上

  ,并对每个学生打出终评等级及时填写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上,同时评价小组集体填写综合评语,每学年度第二学期小组评结果视为该生该学年度的评价结果。

  另外,凡受学校处分的,该学期评价结果降为C等。到终结性评价结束时尚未撤销处分的.,终结性评价结果直接降为C等;终结性评价结束后受学校处分的,终结性评价结果直接降为C等;受公安机关拘留或拘留以上处罚的,该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直接降为D等;因同一事件分别受公安机关和学校处罚或处分的,评价时按就重不就轻的原则进行评价。凡在三年内曾受公安机关拘留或拘留以上处分的,终结性评价结果降一等处理;

  初中第六学期受公安机关拘留或拘留以上处罚的,终结性评价直接降为D等。

  学期评价结束后,班主任应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反馈表》发给学生,并请学生反馈给家长,家长和学生本人分别填写意见并签名。自评、互评和小组评均结束后,班主任应对每名同学的自评与互评结果进行对照分析,对学生自评与互评结果反差较大的,班主任应结合平时对该生的观察与了解,及时给予个别辅导,以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我,以实现自我教育的目的。

  (二)终结性评价

  终结性评价在高二下学期结束前,由评价小组集体进行。

  1、等级确定

  终结性评价等级应依据学生之前各学期的评价结果来确定。首先将各学期评定分数相加,用分值之和除以学期数(出现小数时以四舍五入计),然后按A级(90分以上)、B级(75—89分)、C级(60-74分)、D级(60分以下)的划分方法,将分值转化为等级,作为学生终结性评价等级。

  2、评语拟定

  评价小组成员应在对学生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共同讨论并拟定出学生综合评语,评语语言应准确、精练,重点突出学生品格与态度的一贯表现。

  对于评价小组工作中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裁决,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无法裁决的向教育局评价委员会报告。

  六、评价结果

  1、评价结果从性质上分为两类:一是学期评价结果;二是终结性评价结果,学期评价结果是终结性评价结果的参考,终结性评价结果视为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总结性评价,作为学生就业的基本条件之一并记入档案。

  2、评价结果从形式上分为两种:第一种是综合性评语,由评价小组运用文字给予准确描述,并认真填写在评价登记表上。第二种是等级评定,即由班级评价小组集体参照互评、自评,结合学生日常表现评价得出等级性结论。

  学期评价结果和终结性评价结果均应于评价结束后一周内告知学生,学期评价结果应及时请学生签字。同时,获A级的学生名单应向全校公布,接受师生监督,并公布申诉、举报电话与申诉、举报方法。评价工作小组应同时接受家长和学生的申诉,妥善处理学生和家长提出的各类异议。

  七、关于评价的几点说明:

  1、若评价小组工作中有重大分歧的,应提交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裁决。

  2、学生的评价结果依据必须保留至少一学年。

  3、学期评价结果和终结性评价结果应于评价结束后一周内告知学生及家长,接受师生监督。

  4、学期评价中,若学生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的,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一律为C级。

  5、若学生有违法犯罪行为并受到司法机关处罚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一律为D级。

  6、若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打架斗殴、恶意损坏公物等现象造成重大影响或结果的,综合素质评价一律为C级。

  7、一般情况下,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尽量少用C级和D级。

  八、评价监督:

  1、申诉、举报电话:

  2、申诉、举报方法:

  ①若对评价结果与自身实际表现有重大分歧,可向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②凡对评价有异议并提出申诉的,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展开调查,若情况属实,可作出评价调整,若情况与班级评价小组结果相符合,维持原评价,并对该同学提出批评教育。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4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教育理念,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日常评价和学生的成长记录为基础,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建立科学的小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通过评价,使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发现自我、完善自我,实现教育教学预定目标,促进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二、评价原则

  1、发展性原则:

  评价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注重过程评价,关注学生成长,正确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

  2、全面性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突出学生基本素质的培养与形成,体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个维度的整合,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和谐发展。

  (三)激励性原则:

  评价要最大程度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肯定成绩,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使学生发扬优点,改正缺点,让评价成为激励学生不断发展的动力。

  (四)科学性原则:

  评价要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既反映学生学业成绩,又彰显学生的个性、特长和发展潜能。努力获取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素质的全面信息,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及特长发展,扩大评价的涵盖面。

  三、评价内容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操行表现评价、学业发展评价和个性特长评价等三项内容。

  1、操行表现评价:

  对照《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生养成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习惯与生活能力、个性品质与情感态度等个人操行表现。

  2、个性特长评价:

  通过开展书画赛、体育运动会、六·一、元旦、演讲比赛、手抄报比赛、英语竞赛、作文展评等各种活动,了解学生的参与情况,对有特殊表现的学生做出相应的评价记录。

  3、学业成绩评价:

  对照各学科课程标准中列出的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学生学业达成与发展的状况,主要以期末考试试卷测评成绩呈现。

  期末检测内容:

  语文:

  考试试卷和学生语文素养。

  数学:

  考试试卷和平时测验。

  英语:

  考试试卷、英语会话和课文诵读。

  科学:

  考试试卷、实验操作、小制作。

  品德与生活:

  考试试卷和社会调查。

  音乐:

  歌曲演唱。

  美术:

  作画、剪纸、手工制作等。

  体育:

  以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价手册得分为依据。

  四、评价结果与方法

  1、对学生综合素质实行等级评价,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待合格四个等级。

  2、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以班级为单位,要充分体现学生个体在评价中的主体作用,整个评价重视过程。

  3、各学校在组织实施综合评价的过程中,要本着为全体学生全面发展服务的教育宗旨,扎实做好考核工作。学期结束,学校要及时将评价结果告知学生及其家长。

  xx年8月5日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5

  一、 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我们将根据《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全面实施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估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机制,充分发挥评估的促进发展的功能,使评估的过程成为促进学生发展的过程,成为学校教育发展的提高过程,从而有效地促进学校的素质教育。

  二、评价的原则

  (一)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美、劳、心、综合实践等方面综合评估学生的全面发展,要有利于培养学生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的高尚道德、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具备正常的交往能力和良好的环境适应能力以及健康的审美情趣和审美鉴赏能力。

  (二)要将评估的内容细化为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性准则,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供理论支撑和措施保障,充分发挥评估机制的促进功能,使评估的过程成为促进学生发展与提高的过程,使评估细则的要求内化为学生素质发展的目标和刚性指标。

  (三)评估内容要多元化。从全面的意义讲,要重视学生的文化成绩的评估,但更要注重学生的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学生的个体差异,注意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评价,注意学生的合作能力、团队意识的培养与提高,注重学生情感的培养和价值观的审视。

  (四)要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既可以用于学校对学生的考核评价,又可用于学生的自我评价与自我测评,有利于学生在全面发展过程中的自我提高。

  (五)在评估过程中,既可以单一指标的评估,又可以综合评价,从而达到全面评估的目的,使评估的过程成为指导的过程,学生实践的过程,使学生朝着指向目标的`努力过程。

  三、评价的内容与要求

  (一)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

  1. 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

  2. 公民素养。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

  3. 学习能力。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完成规定的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实验操作;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4. 交流与合作。能与他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支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5. 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 审美与表现。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二)评价等第

  1. 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凡基本符合标准者,可视为合格。

  凡有突出问题,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等第,但要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

  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省市有关部门嘉奖的,将具休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表现”栏中。

  这三方面的评定,参照《x区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中的“检测内容”所列的具体指标。

  2. 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A、B、C、D四级。

  凡基本符合标准者,视情况可得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得D;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且有详细、明确证据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经学校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得A。

  凡得A等第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例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得A:研究性学习成绩显着,得到社会的公认或权威部门的认可;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作品;在省级及以上教育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其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方面得A: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比赛前六名主力队员、市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单项前四名或集体比赛前四名主力队员;其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审美与表现方面得A:在校内外大型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一等奖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其他。

  四、组织实施

  (一)建立江苏省渎木高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名单报区教育局备案。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组织实施评价工作,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

  另外,各班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任课教师、班干部、学生代表为组员。工作小组对学生具体地加以考核。

  (二)学生使用全省统一格式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表式附后)。每个学生每学期一张,并在六个学期表的基础上形成高中三年的总表。评价表进入江苏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务管理信息系统。每学期通过全省统一的教务管理软件进行信息输入和输出。

  同时,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成长记录袋中包括每学期的评价表、三年的总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材料,其他有价值的材料。成长记录袋进入学生档案。

  建立学生成长记录袋,具体工作由班主任负责,班主任要把学生成长记录袋作为显示学生这一阶段学习成就或持续进步信息的一连串表现、作品、评价结果以及相关记录和的汇集。

  (三)在组织实施综合评价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评估。一般来说,其评估程序为:

  ①学生自评

  ②结伴互评

  ③任课教师评价

  ④班主任评价

  ⑤学校评价

  ⑥评价结果反馈。

  (四)在学期末和毕业前,各班主任应以书面形式将评价表学生本人及家长。各评价内容得A等第的学生在校园内公示15日以上。

  若学生及其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公示期间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或复议,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应在收到申诉或复议之日起7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复议仍有异议,可以通过正常的途径和程序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

  五、 结果应用

  (一)“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总表)作为高校招生考生信息之一。学校应根据招生部门的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电子。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中,普通高中学生道德品德和公民素养达不到“合格”,不能填报高校志愿。

  (三)在综合素质评价中,学生的“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以上三项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录取。

  (四)学生如参加高校自主招生和面试,学校须提供学生成长记录袋。

  (五)中学向高校提供的学生档案材料,必须包含学生成长记录袋。

  六、保障

  (一)班主任、校长诚信承诺制度。班主任须签订诚信承诺责任状。校长必须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上签字。

  (二)评价项目抽测制度。省教育厅将不定期组织对学生的理化生实验操作能力和音乐、美术、舞蹈、体育等项目A等第的学生进行抽测。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评价程序操作的,一律取消其相应的等第,并将抽测学生和学校的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三)责任追究制度。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不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涉嫌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被高校录取资格;已被高等学校录取的,建议取消该生学籍。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6

  根据音乐学科的特点,并以《音乐课程标准》规定的各学段、各年级的课程目标和教学领域为基准,制定我校对学生音乐素质等级评价标准如下:

  一、评价原则

  1、导向性原则

  音乐课程评价应有利于学生了解自己的进步,发现和发展音乐的潜能,建立自信,促进音乐感知、表现和创造等能力的发展;有利于教师、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学校的音乐教学工作,并有利于促进课程的发展。

  2、科学性原则

  评价指标的确定和评价方法的选择应以音乐学科的特点和音乐教学的客观规律为依据,体现中小学音乐课程的性质与价值,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音乐审美教育规律。

  3、整体性原则

  对学生的评价要用发展的眼光,从不同阶段的回顾和对比中,把握其进步与发展,使评价起到激励和促进的作用。

  4、可操作性原则

  评价的可操作性原则是指评价的指标和方法要简便、明晰,易于操作和推广。

  二、评价内容

  《音乐课程标准》指出:对学生的评价应关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和知识与技能方面的指标,还应考察学习过程与方法的有效性。依照《标准》要求,根据各年级教学目标,我校对学生音乐素质等级评价主要从“学生对音乐的兴趣爱好与情感反应,音乐实践中的参与态度、参与程度、合作愿望及协调能力,音乐的体验及模仿能力、表现能力,探究音乐的态度与创编能力,对音乐与相关文化的理解以及审美情趣的形成等几个方面测评,具体内容见(湘版)音乐教材学生学习评价表:表一“音乐小花在开放”、表二“在音乐中长大”。

  三、评价方式

  我校音乐课程评价的方式主要是: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自评、互评与他评有机结合,形成贯穿于音乐教学全过程的、生动活泼的良好评价氛围。从评价的时间上看,评价表中“今天的'表现真棒”与“小红花的家”等内容属于课堂即时评价,在课堂上(或课后)完成;“一期的收获真大”、“音乐的感觉真好”、“我们班的小明星”、“老师对我说”、“爸爸妈妈对我说”等内容属于期末总结评价,在学期末完成。从评价主体看,“今天的表现真棒”、“一期的收获真大”、“音乐的感觉真好”、“我们班的小明星”、由学生自己填写,其中包括了自我评价与相互评价;“老师对我说”由任课教师填写,“爸爸妈妈对我说”由学生的父母填写,两者属于他人评价。

  四、评价等级和标准

  依照评价表的填写结果,给学生打出音乐素质等级评价。测评等级均按A(优秀)、B(良好)、C(合格)、D(待合格)四个等级给以评定。

  A(优秀):学习兴趣、习惯和毅力均为最佳状态;积极、大胆地参与音乐艺术实践活动,并有良好的合作意识、协调能力,对他人的评价中肯;音乐体验与模仿能力、表现能力强;音乐情感的表达准确,并富于创造性。

  B(良好):学习兴趣、习惯和毅力状态较好;能比较积极、大胆地参与音乐艺术实践活动,有较好的合作意识、协调能力,对他人的评价较为中肯;音乐体验与模仿能力、表现较强;音乐情感的表达基本准确。

  C(合格):学习兴趣、习惯和毅力表现一般;音乐艺术实践活动中参与态度欠佳,与他人合作意识、协调能力一般,对他人的评价欠中肯;音乐体验与模仿能力、表现能力一般;音乐情感的表达一般。

  D(待合格):基本没有学习兴趣和习惯;不积极参与音乐艺术实践活动,在活动中不能与他人合作,对他人的评价不中肯;音乐体验与模仿能力、表现能力差;表达音乐情感差。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7

  依据上级部门文件要求,学校实施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是中考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招生要求的重要依据。为保证综合素质评价的客观公正,体现过程评价与终结评价的统一,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全面衡量学生素质和反映学生个体差异为出发点,建立发展性学生评价的新机制,充分发挥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作用,将综合素质过程性评价与学生日常量化管理相结合,对学生“道德修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创新与实践”六个方面的发展状况进行评价,促使学生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营造有利于学生发展的家庭和社会环境,为学生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服务,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二、实施评价的基本原则

  1.坚持多元评价的发展性原则。

  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科学的发展 观为指导,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业成绩,也要重视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从学生一生的健康成长出发,关注每一个学生的长远发展,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2.坚持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要求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不仅要注重学生一学年来的发展结果,更要注重学生在知识技能的学习、良好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的培育、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以及学生个性的发展和多种潜能的开发、增强体质等学生素质全面与和谐发展全过程中的变化情况。

  3.坚持评价过程的激励性原则。

  要求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必须面对全体学生,以引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帮助学生树立学习的自信心、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使学生改进自己的学习行为和学习方式。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发展目标为导向,激励评价对象不断进取,不断完善自我、发展自我。

  4.坚持多元主体评价原则。

  要求教师、家长、学生共同参与评价,使评价活动成为评价者与被评价者共同构建的过程。

  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要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和程序,加强公示和监督,确保综合评价的积极导向作用。

  6.实证性原则。

  利用档案袋把学生平时的表现以及代表作品加以记录并保留下来,使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做到有事实依据。

  三、评价工作的领导机制

  学校在市、区教育局领导下,成立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领导组织委员会,负责评价的组织和监督工作。由校长、政教主任、教务主任、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和其他社会人士代表组成。

  1.在本方案的指导下制定评价方案和实施细则,规定与审核评价的规章制度;

  2.对本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评价程序;

  3.接受社会各方面的质询、质疑与监督,并制定具体投诉方式与处理办法;

  4.组织学校负责人与教师进行培训,开展相关宣传工作。接受学生及家长和社会的咨询与投诉,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及时调查和处理。

  四、评价的内容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应以有关基础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从道德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六个方面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的评价。主要表现和实证材料作为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保证评价体系的科学性、可行性。

  五、评价的主体

  评价的主体包括:学生本人、同学、教师。学生自评占10%,学生互评(小组或全班评价)占50%,教师评价占40%。在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每个班成立1个由班主任、任科教师(2—3名)和学生代表(不少于10人)组成的评价小组。教师代表给学生授课的时间不能少于1年,对学生应有充分了解,同时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诚信意识。小组名单要在评价工作正式开展前向被评班级所有学生公布,如果超过1/3的学生不同意某教师作为评价者,则需要做相应调换。小组成员确定后,报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备案。

  六、评价的过程与方法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特别注重过程性评价,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采用民主评议与量化计分相结合的方式。

  1.常量化(1000分)。

  以每学期20周计算,每周每生50分,可根据每学期情况调整。日常量化评价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参与,由学生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执行记录。班级参照学校制定的方案,结合本年级、本班级特点,制定更适合的量化细则,建章立制,由教师、班主任、学生共同执行,将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记录在《学生综合素质日常评价量化表》上,以达到对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全方位、全程监控,任课教师使用评价量表内容针对课堂教学、作业等学习能力进行评价。(见附表一)

  2.学业成绩(1000分)。

  每学科满分100分,根据课程设置语、数、英、理、化、史、地、生、政、音、体、美、信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计15门课程总计1500分,根据学生每学科等级赋值,A:100分,B:90分,C:80分,D:60分,E:40分,各学科成绩之和,为该生学业成绩基本分M,(M/1500)x1000为该生学业成绩。

  3.民主评议(1000分)。

  教师评议:400分,由班主任带领作业组全体教师结合学生各方面表现,合理给出每生分数。

  学生互评:500分,由班级评价小组组织全班学生对每位同学进行民主评议,具体做法将班级分为至少六个小组,每小组对班级全体同学进行民主评议,但不评议本小组成员。

  个人自评:100分。学生根据日常学习、生活情况给自己打出合理的分数。

  (见附表三、四)

  4.标志性成果。

  可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对学生取得的各类实证性成果进行量化计分,具体标准如下:获国家级竞赛、荣誉的加20分;获省级竞赛、荣誉的加15分;获市区级竞赛、荣誉的加10分;获区级竞赛、荣誉的加5分;获校级竞赛、荣誉的加2分。同一成果在六项指标项中只记取一次,同一荣誉称号只记取最高项,其他成果可累计。二是对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优秀组织者、学生社团优秀负责人或对学校其他工作成绩突出的,最高加10分。三是学生参加活动但无证书等实证性材料,如:运动会、文艺演出等证明材料,根据不同级别最高加5分。

  5.违纪行为的处理。

  根据学校政教处记录,对有违纪行为、在全校通报批评的学生,在“道德素养”项中酌情扣分。对有违法、严重违纪等行为的学生直接评价为“较差”等级。

  6.学期综合素质等级认定。

  根据本学期日常量化计分、学业成绩、民主评议得分、标志性成果得分,按不同年级的折合办法,计算出本学期的综合素质评价分数,由高到低排序,确定A、B、C、D四个等级,A等30%、B等50%,D等为不合格等级,不合格等级要严格控制,主要指有违法、严重违纪等行为的学生。

  七年级折合办法:总分=日常量化分数x50%+民主评议分数x30%+学业成绩x20%+标志性成果得分。

  八年级折合办法:总分=日常量化分数x40%+民主评议分数x30%+学业成绩x30%+标志性成果得分。

  九年级折合办法:总分=日常量化分数x30%+民主评议分数x30%+学业成绩x40%+标志性成果得分。(见附表五、六)

  七、毕业综合素质等级的认定

  将初一、初二、初三六个学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赋值,A:100分,B:90分,C:80分,D:60分,取每学年两学期的平均值,计算办法可按:初一20%、初二30%、初三50%的比率计算总分后,由高到低排序划定等级,确定A、B、C、D四个等级,A等30%,B等50%,D等为不合格,不合格等级严格控制,主要指有违法、严重违纪等行为的学生。

  体育与健康成绩,达不到及格等级的`,运动与健康指标不能认定为良好等级及以上,达不到良好及以上等级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能认定为优秀等级。

  八、评价结果的呈现

  1.综合性评语。综合性评语主要是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对学生的成长过程给予客观评价,重点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综合性评语应根据学生六个评价方面的具体表现以定性描述为主。综合性评语要由班主任收集各方评价结果,在其他相关人员参与下写出。

  2.等级评定。以班级为单位,班级评价工作小组汇总全班学生各项成绩,根据方案,确定综合素质等级。

  评价结果应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如有异议,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应进行调研处理。评定等级应予以公示。

  九、毕业综合素质等级评价结果的使用

  1.作为初中毕业的主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

  2.作为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十、制度保障

  为确保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能公开、公正、公平、科学地进行,使评价工作有利于促进学生发展和学校发展,学校建立和完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评估制度和申诉制度。

  1.公示制度

  在评价工作开展前,将评价的内容、方法和评价结果的使用等向学生、家长做出明确的说明解释。评定等级的学生名单应在所在班级公示,接受学生的质询并由班级评价小组研究后给予答复。

  2.诚信制度

  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者、学生本人等建立信用记录。如果在评价过程出现弄虚作假行为,则在相应当事人的信用记录中予以记载并在全校通报批评。信用记录作为高中阶段录取的重要参考。信用记录不佳的教师不能作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成员。

  3.评价质量监控与完善机制

  对评价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要充分了解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处理评价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完善初中综合素质评价打下基础。

  4.举报和申诉制度

  建立综合素质评价申诉制度,公示举报电话,如果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发现评价过程中存在可能危害评价结果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可先向学校评价委员会提出举报或申诉,如果对学校评价委员会的答复或处理不满意,可向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提出举报或申诉。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8

  一、评价项目:

  将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两方面的内容评价用文明星来命名,包括:文明之星、礼貌之星、诚信之星、安全之星、责任之星、团结之星、环保之星。

  二、评价形式:

  星级评价,核算成优等数量

  三、评价要求:

  文明之星:(红色星)

  1、热爱祖,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了解祖国的历史文化和现代化建设主要成就。

  2、遵守校纪校规,熟知并履行《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3、课间在指定地点文明游戏,不随意跑跳、不乱攀爬。不打闹

  4、校园内外讲文明,注意语言文明,不说脏话,不恶意讽刺、侮辱人。

  5、抵制不良诱惑,不涉足网吧等场所,不从事未成年人不宜的活动。

  6、认真参加学校各项活动,有团队意识,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礼仪之星:(紫色星)

  1、尊敬师长,礼貌待人,注重仪表,不说脏话。

  2、见面行礼,主动问好,接受老师的教导,与老师交流

  3、尊老爱幼,平等待人。同学之间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

  4、尊重残疾人,不欺侮弱小,不讥笑、戏弄他人,尊重他人的民族习惯。

  诚信之星(蓝色星)

  1、诚实守信,言行一致,不说谎话。

  2、端正学习态度,不抄袭作业,考试不作弊,不弄虚作假。

  3、为人正直,坚持正义,敢说真话,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安全之星:(黄色星)

  1、日常学习和生活中时时处处谨记安全,不作危险的事;危机时刻安全自护。

  2、留意安全隐患,具备基本的自我保护能力。

  3、不藏匿、携带、使用危险物品。

  责任之星:(橙色星)

  1、敬父母,主动为家庭做力所能及的'事,听从父母和长辈的教导。

  2、富有爱心,关心帮助老年人和有困难的人。

  3、做好值周工作,履行职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环保之星:(绿色星)

  1、爱护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积极参加环保公益活动。

  2、不随意扔垃圾,并能做到见到垃圾主动拾起。

  团结之星:(粉色星)

  1、关心集体,响应号召,各极参加班级、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2、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不做有损集体利益的事。

  3、同学之间组织有意义的课间活动,合作完成,增进友谊。

  说明:1、通过文明之星评选时间按标准进行评选,只要学生品行符合星的标准就可得哪种星,学生一个月可得多星。

  2、学生品行评价表在班级网页中体现,每种星按规定的颜色体现在电子评价表中,学期末合算出星星总数,作为学生品行评价的成绩。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9

  一、课程评价目的

  激励每个儿童的发展;

  促进课程的发展,提高教育;

  促进教师的自我成长,提高专业能力。

  二、评价的特点

  1、评价过程化

  强调对儿童学习活动过程的评价,重视儿童在活动过程中的态度、情感、行为表现,重视儿童活动中付出努力的程度,以及过程中的探索、思考、创意等。即使活动的最后结果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也应从儿童体验宝贵生活经验的角度加以珍视。

  2、评价多样化

  ——主体多样化

  评价是教师和儿童共同合作进行的有意义的建构过程。儿童既是评价的对象,也是评价的主体,强调儿童的自评、互评等方式和家长以及其他有关人员的`参与。

  ——角度多样化

  分析儿童的言语或非言语表达,汇集来自教师、同学、家庭等各方面的信息。

  ——尺度多样化

  不用一个统一的尺度去评价所有儿童,关注每一个儿童在其原有水平上的发展。

  三、评价内容

  本课程主要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各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性评价,其具体内容分为三大类:

  1、课前准备。书及的准备、静候教师

  2、课堂表现。遵守课堂教学常规、积极举手发言、主动参与活动

  3、学习结果。课内作业的完成情况、课外作业的完成情况

  四、评价依据

  1、课前准备。小组长检查带书以及资料准备的情况,及时进行记录。课代表组织课前纪律,登记静候教师情况。

  2、课堂表现。教师观察并记录学生在课堂上的各种表现,可以自行登记也可以指派课代表及时进行登记。

  3、学习结果。教师对学生课内、课外各种作业的完成情况进行登记,还可设计问卷和组织学生回答问卷,了解学业生学习情况和发展状况。尽量做到用成长资料袋或活动记录册等方法收集学生学习成长过程中的各种资料。这是评价学生成长比较有效的一种方法。

  五、评价方式

  采用开放式的评价方法,课内行为和课外表现相结合。

  1、师评

  教师要及时记录学生的点点滴滴,对学生课堂表现作出真实客观的评价,期末,将记载情况反馈给学生,并召开一次期末总结会,学生们各抒已见,促使教师的评价进一步完善。

  2、自评

  学生自己评价自己。学生对评价会从“盲目”逐渐转为自觉。

  3、互评

  以课堂学习小组为单位,在小组长的组织下,指导学生对组内成员平时的学习情况和组内学习情况进行评价。并自评、互评优缺点,提出努力目标。

  4、家长评

  条件允许的话,可以设计问卷调查或组织家长参与评价。

  5、综合评

  教师结合以上三种或四种评价结果,再进行一次综合评价。

  以上每一大类和每一小项均分A、B、C、D四个等次进行评价。A为优秀,B为良好,C为合格,C为待合格。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10

  为了完善体育课程结构体系,推动新课改的实施及深化,增进学生健康体能,提高心理健康水平,获得体育与健康知识和技能,开创体育教育教学新局面,依据全日制义务教育新《体育与健康标准》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制定本评定方案。

  一、评价指导思想

  以“健康第一”的为指导,促进中、小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以及健康的成长,提高学生的体育意识和能力,面向全体学生,激发学生学习表现和创造的欲望,培养学生积极、主动的学习精神。引导发展学生潜能,张扬个性。激励教师不断进取,完善教学管理,推进新体育课程的建设。

  二、评价方案目的

  鼓励学生积极上进,提高学习兴趣,激励学生的学习热情,掌握必要的基础知识、基本技术,发展能力,提高学习的'信心,培养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保健习惯,促进身心的和谐发展。

  三、评价方法

  评价包括学习过程积累、体能与技能、两部分,即学生成绩=过程积累分(40分))+体能与技能(60分)=100分。

  1、学习过程积累40分

  主要包括:出勤情况;课堂活动表现。

  (1)、出勤情况10分

  以每节课教师或体育委员的考勤为准,无故缺课每年累计达10课时定为体育课成绩不合格;出满勤、不迟到、不缺课、不早退的学生得满分;旷课1次扣1分,缺课1节扣0.5分,迟到、早退课4次扣1分。

  (2)课堂活动表现30分

  学习态度10分:喜爱体育活动,积极主动参与体育课外活动。

  合作精神10分:具有集体荣誉感,互相帮助,互相尊重,有良好的合作精神和体育道德。

  情意表现5分:

  根据体育活动表现出来的自信心和意志力,会动脑、会学习有创新精神。

  回答问题5分:课堂上积极踊跃地,认真、准确,每次得1分。

  课堂活动表现是以学习小组为单位,学生小组长组织,进行小组互评;教师结合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对个别学生的成绩适当调整,最终确定每位学生的量化分数。

  以上是对学习过程积累部分内容及赋分的阐述,40分是最后的折合分,学期末教师可以根据自己、体委和小组长对平时各项成绩的记载和对每位学生的印象评定出每位学生的平时成绩。

  2、测试部分60分

  主要包括体能与技能两方面

  (1)、体能测试30分

  小学体能测试共2项,每项10分。测试项目根据不同年级、不同水平目标的所学内容而定。

  体能测试参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参考量化表查成绩,结合每一位学生的基础及提高的幅度进行评定。

  (2)、技能测试30分

  小学技能测试共2项,每项15分。测试项目根据不同年级、不同水平目标的所学内容而定。

  四、学生成绩表述

  将平时积累、体能、技能分数统计得出学生成绩,采用四级评定制予以表述。A(90分以上)、B(76-~89)、C(60~75)和D(60分以下)四个等级。

  不及格的学生经过一段时间的练习,如果有进步可以再给一次机会重新测试,重新评价。

  学生体育全面考核后,教师在学生的自评、互评基础上,评出学生的成绩等第。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11

  教育评价改革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对小学的教育教学工作起着重要的导向和质量监控作用。学生评价是学校教育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的通知》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党的教育方针,贯彻素质教育思想,以全面衡量学生素质发展和反映学生个体差异为出发点,从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注重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促进教师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促进各门课程的有效实施,充分发挥评价的功能,推动新课程改革的深入发展。

  二、评价原则

  (一)、评价内容多元化原则。要注重学

  生综合素质考查,不仅关注学习成绩,而且关注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发展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质、学习兴趣与积极情感体验等方面的发展;尊重个体差异,注重对个体发展独特性的认可,给予积极评价,发挥学生多方面潜能,帮助学生悦纳自己、拥有自信。

  (二)、评价过程动态化原则。不仅关注结果,更要注重学生成长发展的过程,有机地将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结合起来;给予多次评价机会,促进评价对象的转变与发展;鼓励将评价贯穿于日常的教育教学行为中,使评价实施日常化、通俗化,建立学生成长记录袋。

  (三)、评价主体互动化原则。强调评价过程中主体间的双向选择、沟通和协商,关注评价结果的认同问题,即如何使评价对象最大限度地接受评价结果;改变单一评价现状,加强自评、互评,使评价成为教师、管理者、学生、家长共同积极参与的交互活动。

  (四)、期望性原则。充分体现教师对学生学业成绩和特长发展成功的期望,使教师有信心,学生有希望。教师的评语要注满“师情”,透出一个“爱”字,点燃学生的希望之火,重视“鼓励”的教育功能。

  (五)、模糊性原则。运用模糊控制理论,定性和定量相结合评价学生的素质发展情况。文化课考试,量化形式学生的学习成绩,改较精确的百分制为较模糊的等级制,对学生思想品德表现及兴趣、意志、个性、态度和习惯等智力因素不宜量化的项目,一律采用操行评语定性评价。

  三、评价内容及标准

  新课程中的学生评价强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生的评价不仅关注学生知识和技能的掌握,而且要关注学生多方面的表现,包括道德品质、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合作与交流、个性与情感以及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多方面的发展。学生综合素质和学业水平的内容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两个方面。

  (一)、基础性发展目标

  基础性发展目标由品德修养和行为习惯两部分组成。

  品德修养:爱国、爱校、关心集体,遵守纪律、遵守公德,努力学习、勤思好问,孝敬父母、尊敬师长,注意安全、讲究卫生,文明健康、勤俭朴素,关心他人、团结同学,诚实守信、知错就改,热爱自然、爱护环境,自尊自爱、自信自强。

  行为习惯:在学校里说普通话,认真听讲,积极发言;按时完成作业,不拖拉作业;作业字迹工整,不马虎;自己机整理书包和书桌,不乱丢果皮纸屑等杂物,认真作好两操,能和别人合作,见了老师主动问好,按时起床睡觉,吃饭不挑食,喜欢读有益的课外书,不进网吧等少儿不宜场所,不乱用零花钱,爱护花草树木,饭前便后会洗手,进出家门主动和大人打招呼。

  (二)、学科学习目标

  学科学习目标是指经过学科学习应达到的基本目标,每科学习目标从知识与技能、过程由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层面进行具体评价。

  学生评价既要关注学生的'基础性发展,也要观众学生的学业发展和个性特长。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不能截然分开,通常基础性发展目标蕴涵在学科学习目标中,和学习目标同步发展,在评价实施过程中应尽量作到两者的有机结合。体现国家课程标准对不同学段的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在实施评价的过程中,要根据教育部提出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以及各学科国家课程标准对不同学段的要求,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分学科分阶段提出具体评价指标。道德品质、行为习惯、学习态度等方面,列出若干项行为表现作为评价指标。

  目标体系要体现对学生个体差异的关注,注意对学生个性特长发展的评价,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四、评价方法

  (一)、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评价,根据不同发评价内容和指标实施多元评价,还要渗透或包含在学科学习目标的评价中进行。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方面要重点结合品德与社会、品德与生活学科教学以及班队活动、校本课程实施中进行评价;学习能力和交流与合作能力方面结合所有学科教学进行评价;运动与健康方面主要结合体育与健康学科进价;审美与表现方面重点结合音乐、美术学科教学进行评价。在学科教学或各种教育活动中分层实施评价。创设情景、机会,通过参与活动,日积月累,让学生感受、体会与内化。通过表现性任务、观察、记录、访谈、作品分析、个人自评、同学、教师、家长互评的方式进行评价。

  (二)、学科发展的评价

  1、知识与技能的评价

  要遵循个学科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以及该学段、学年以及每个单元的知识与技能目标为基准,通过作业、测验、栲栳市和完成一些开放性的表现性任务等形式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以等级的形式呈现。

  (1)、练习、作业

  作业分析评价是教师了解、掌握学习效果、学习态度最常用、最有效的评价方式。学生的作业情况通过学生的认真程度,主动作业的情况;课外学习情况以及实验操作能力,小论文、小发明、小制作等成果进行综合评价。

  (2)、平时学习:是指知识与技能的掌握的程度,包括各种测查如识字、背诵、朗读、默写、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单元测试,创造性作业的完成情况等。

  (3)、期末考试(考查)。考试、考查是评价的主要方式之一。考试要根据考试的目的、性质、内容和对象不同选择相应的考试形式,既有闭卷考试,也有开卷形式。除纸笔测验外,也可以选择听力考试

  口试、实际操作等性质评价形式。考试的内容应多元化,除关注知识与技能外,还应体现考查学习的过程与方法以及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方面的内容;还要重视加强多方面潜能的发展,尤其是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反思能力的发展。

  考查学科应通过平时观察、评语、记录、表现性作业、综合实践活动等方式,对学生的知识与技能、学习习惯、兴趣、毅力、学习动机、学习技能、社会技能以及努力程度等形式学生表现的信息进行考查。

  2、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评价

  对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评价必须与基础发展目标和学科教育目标相结合,在日常教学活动中,采用观察、记录、访谈、学生自评和学生互评等性质的评价方式对其进行评价。各学科根据本学科特点,结合基础性发展目标在学科中的体现,制定具体的评价内容以及指标体系。

  (1)、日常观察

  课堂教学观察:学生课堂学习行为观察是评价学生学习过程的重要方法。学生的课堂表现要通过学生回答问题的频率,学生的思维品质,学生的探究行为,学生在小组合作中的表现,学生的学习兴趣、主动性积极性等因素来进行综合评价。可以在学生自评、互评的基础上进行综合。

  活动观察:校内外活动观察,要通过学生参加的一些有意义的活动,包括学生参与各类综合实践活动的过程描述、活动成果、学生的感悟和反思等。

  特长表现:包括学科获奖记录或证明、亲手制作的作品(如航模、车摸、陶艺、电脑制作等)或小发明成果、艺术性活动记录或奖励证书。

  (2)、成长记录:

  成长记录是形成性评价的重要方式,建立每个学生的成长记录。成长记录要收集能够反映是学习过程和结果的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最佳作品、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教师、同学的观察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考试和测验信息等。

  学生是成长记录的主要记录者,成长记录要始终体现诚信的原则,要有教师、同学、家长开放性的参与,使记录更典型、客观、真实,尽可能的展现自己的学习成果与进步历史。

  期中期末组织成长记录的交流展示。并将成长记录纳入期末终结性评价内容。对成长记录的评定应注重学生的进步和所付出的努力可,明确改进的方向。通过对成长记录的回顾

  比较,使学生学会反思,了解自己的进步,认识自己的优势和不足,明确进一步发展的目标,逐步发展自省的意识和能力。

  五、评价的主体

  评价主体包括学生本人自评、互评、教师评价和家长评价四个方面。

  学生自评和互评:一是由学生本人对自己的综合素质及行为写出自我评语;二是自己或同学综合素质的两个方面以及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一些方面分别评出分项等级。

  教师评价:一是由班主任给每个学生综合素质的两个方面评出分项等级,并给每个学生写出综合性评语,重点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整体描述,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二是各学科教师根据本学科所制定的基础性发展目标及学科发展目标评价体系,对每个学生基础性发展达成及学生学业水平进行评价,给出相应的等级,并对学生学科的发展态势进行描述,写出激励性的评语。

  家长评价:一是对自己子女的综合素质写出鉴定性评语;二是对自己子女综合素质的两个方面以及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一些方面评出分项等级。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12

  一、指导思想

  义务教育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局部,是以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水平、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学校评价为主体,以制度建设为保障,通过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状况,推动素质教育的实施。

  二、评价原则

  1、评价的制度、标准、内容、方法等适合素质教育的要求,有利于推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2、评价中把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相结合,表达个体差异:把日常片断事实和整体表现相结合,避免以偏概全。

  3、积极探索科学的方法,力求评价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持续提升评价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三、组织结构

  1、各学校要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评价委员会由校、长和教师、学生代表组成,负责本校的评价工作,各学校评价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名单要向全校公示。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落实实施意见案,制定学校评价实施细则,明确评价程序,认定班级评价小组成员,组织并监督评价工作,对评价结果实行确认,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

  2、班级成立评价小组。评价小组由学校评价委员会提名成立,成员由班主任、科任教师代表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学生的自评、互评和班级评价,并综合各方面的评价意见,为学生做出综合性评价和总评结果,接受家长的咨询评价小组人数一般很多于5人,名单要向评价班级学生公布各小组成员要熟悉和理解该班学生情况,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度。对于多数学生有异议的小组成员,学校评价委员会要做出相对应调整。

  四、评价内容与方法

  (一)评价内容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动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提出的6个基础性发展目标,确定6个方面的评价内容: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水平、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

  (二)评价标准

  详见和政县义务教育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三)评价方法

  1、自评,学生根据本人平时表现,对照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写出自评报告,整理并提供相关证据,确定自评等级。

  2、互评,同学相互之间根据平时表现、本人陈述以及所提供的证据,依据综合素质评价标准,确定互评等级。

  3、班级评价在学生自评与互评的基础上,班级评价小组以本学期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通过观察、访谈和调阅学生的成长记录袋等方法,对学生实行综合评价,确定等级并写出综合性评语。

  对于班级评价小组成员之间的分歧,要通过集体研究,慎重作出评价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研究决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注重建立记录档案,要如实填写《临夏州初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四)评价次数

  综合素质评价分为学期评价与毕业评价,学期评价一般在学期末实行,原则上每学期评价一次,毕业评价在小学初中毕业前实行,由各个学期的评价结果汇总合成(五)结果表现

  1、等级评定,综合素质评定表现形式包括两个局部:

  (1)分项评分。根据6个评价项目参考分值,对照评价标准,分项目给出评价得分

  (2)评定等级,汇总6个评价项目得分,以A、B、C、D等级表现,A级得分为91—100分,B级70—89分,C级60—6分、D级为60分以下。

  2、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实行整体描绘,尤其突出学生的个性特点和发展潜能。

  将以上结果汇总填入《临夏州初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六)等级合成办法

  各学校要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明确各评定等级的比例原则上评定等级为A级的学生不超过学生总数的30%:B级比例不超过45%;C级比例不超过25%;将学生评为D级应非常慎重,不得超过2%。一所学校各班A级学生的比例原则上应均衡确定。

  五、评价制度建设

  (一)建立举报和申诉制度

  1、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评定过程中可能影响评定结果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评定结果存有异议,自结果公布之日起一周内,首先向学校评价委员会举报或申诉。学校评价委员会对反映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即时解决,有问题的要即时纠正,无问题的要耐心解释

  2、假如对学校评价委员会的处理不满意,上诉人有权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举报或申诉。主管部门应即时调查,做出处理,并详细记录各项举报、申诉及处理的过程和结果。

  (二)建立诚信制度

  1、学校评价委员会、综合素质评定者要建立诚信记录假如在评定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则应在相对应的诚信记录中予以记载。

  2、学校评价委员会要与所有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评定小组组成人员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记录档案。

  3、学校要对教师实行诚信教育。要求教师必须对学生一视同仁,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客观公正评价学生。

  4、学校要对学生、家长实行诚信教育。在同学之间的互评中做到客观公正,在自评中做到实事求是。要求家长协助学校做好评定工作,不为学生提供虚假证明。

  5、县教育局将把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工作作为考评学校的一项内容。

  (三)建立评定质量监控机制。

  在评定工作中,学校评价委员会要对评定质量实行监控,充分理解相关信息,即时解决相关问题。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13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利于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整体提高;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切实加强初、高中课程改革衔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和潜能发展;有利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构建科学、全面的学生综合评价体系,促进学生的全面和谐发展;有利于推进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各类教育的需求,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评价原则

  (一)评价内容的全面性原则。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公民素养、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以及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康的审美情趣,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既要注重学生科学文化素质的评价,又要注重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评价,纠正单纯以文化课考试成绩评价学生、选拔学生的错误做法。

  (二)评价目标的发展性原则。以激励学生健康、主动、全面和谐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表扬学生的进步,分析和理解学生的不足,提供诚恳的建议和帮助,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使学生明确自己发展的努力方向,促进学生发扬成绩,弥补不足,健康快乐地成长。

  (三)评价方法的多样化原则。采取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有机结合的方法,评价结果采用等级评定、描述性、质性评语相互补充、相互结合的方式,充分体现不同评价方法的优越性和互补性。

  (四)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原则。改变单纯由教师评价学生的做法,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学生在评价中的主体地位,加强学生的自评和学生间的互评,使评价成为学生、教师、管理者、家长共同参与的交互性活动,激发评价主体和客体各自在学生评价中的能动作用。充分发挥家长评价这一环节应有的功能,让家长广泛参与学校的评价改革。

  (五)评价过程的动态化原则。学生评价的着眼点要瞄准学生自身的纵向发展,不仅关注结果,更关注学生成长发展的过程。终结性评价要与形成性评价有机结合,更加注重形成性评价。评价要贯穿于知识技能的学习、良好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的培育、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学生个性的发展和多种潜能的开发、体质健康等学生素质发展的全过程。

  (六)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原则。评价要做到客观、具体,实事求是。

  三、评价目的

  (一)使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发展观、评价观,转变教育行为和方式,运用科学的教育评价理论和方法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引导和帮助学生发展。

  (二)通过评价指标导向和评价信息反馈,引导学生实现自我认识、自我教育,明确发展方向,促进每个学生在原有基础上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同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可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三)引导家长和社会逐步形成科学的观念,营造有利于学生发展的家庭和社会环境,为学生的发展提供支持和服务。

  四、评价内容及实施

  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改革的通知》精神,建立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的评价体系,将学生发展目标分为学科学习目标和基础性发展目标(亦称“基础素养”)。学科学习目标是指各学科课程标准列出的.本学科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基础性发展目标是指学生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纬度的表现。

  (一)学科学习目标评价

  实行学生日常学习评价和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制度。

  1、学生日常学习评价。指对初中学生三年各学科学习成绩的阶段性和过程性评价,由学生的课堂表现、作业表现、小组学习、活动参与、出勤以及期末测试等内容组成。学生日常学习评价采用等级评价,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4个等级公布。学生日常学习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每个初中学校每一学科A等级的学生数原则上控制在全校该年级学生总数的25%至30%范围内。学生的日常学习评价是学生毕业及升学的重要依据,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日常学习评价结果每一学科均须达到C及其以上等级;达不到要求的学生可以参加补考,补考工作由各初中学校负责统一组织,补考成绩达不到C等级的考生不得领取《义务教育证书》。

  学生日常学习评价每个学期进行一次,不得组织统一的期末考试。

  2、初中学生学业考试。

  (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

  1、内容及标准

  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主要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纬度,每个纬度又包括若干要素。各纬度及其要素内容详见《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标准及评价等级表》(附件1)。

  2、组织实施

  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分为学期评价与毕业评价。学期评价一般安排在每学期期末进行,主要用于改进学校日常教育教学。毕业评价在初中毕业前进行,由各个学期的评定结果汇总合成,主要用于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各学校要把这两者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日常评价的基础性作用。要采取恰当方式把日常评价结果纳入毕业评价中,避免日常评价流于形式、性评价缺少过程性评价支撑的现象。

  (1)学期评价

  ①学生自评和家长评价。学生自评和家长评价由组织进行。事前,应当就学生评价的意义、方法和需要注意的问题向学生及家长作出说明,提出要求。

  学生自评以学生自己的成长记录为主要依据,描述和分析自己在6个纬度的表现、表达自己的感悟,提出自己前进的方向,并为自己每一个纬度确定一个评定等级。

  家长对学生进行评价之前,班主任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家长介绍评价的内容和要求,并介绍学生的表现情况。家长根据以上情况和对学生的日常了解,提出评价意见。

  ②学生互评。学生互评在自评的基础上进行,由班主任通过等方式组织。学生按或分成若干小组,根据评定内容与标准,结合每个学生日常的表现和发展情况,对其6个纬度下的关键表现进行等级评定。学生互评后,要计算出全体学生对某一学生各纬度的平均得分(全体学生给分之和除以全体学生数),然后根据得分与等级之间的转换原则,转换成相应的等级。

  ③教师评价。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各科教师参加的班级评价小组。班主任在学生自评、家长评价、学生互评的基础上,根据学生在6个纬度的日常表现,参考学生学业成绩和学习过程的表现、学生自评与互评结果及家长的评价意见,为学生写出评语草稿,分别从6个纬度为学生初定1个评定等级并就此集中或分别征求评价小组成员及有关单位的意见,修改评语,维持或变更评定等级。对于班级评价小组成员之间的分歧,要通过集体研究,慎重作出评价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研究决定。

  ④确定总评等级。根据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的评定得分,按照最终得分=学生自评分数乘20%+学生互评分数乘20%+教师评价分数乘60%的公式计算出每个纬度的最终得分,并根据得分与等级之间的转换原则,转换成相应的每一纬度的总评等级。

  每一纬度最终得分和总评等级之间转换原则为:90分以上为A(优秀);75分至89分为B(良好);60分至74分为C(合格);59分以下为D(不合格)。

  等级评定为A等级的应当公示。各个纬度的A等级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年级总人数的30%,上一年度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工作评估先进的学校以及省、市级规范化学校,A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不超过35%。一所学校各班A等级学生的比例原则上应均衡确定。

  学生的6个纬度尤其是“道德品质、公民素养”评为D等级时要极其慎重,要有充分资料予以支持,并将学生的材料提交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进行审核批准。除非学生有严重违法乱纪或犯罪表现或国家有强制性规定,思想道德素养一般不评定为不合格。

  ⑤撰写评定及报审。班主任通过谈话、问卷等方式,就评语和评价等级向被评价学生征求意见。在完成逐一向学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每个学生的总评等级,定稿评语,撰写本班学生本学期评价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学校评价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填写相关评定表格,存入学生档案,并将评价结果通知到学生和家长。

  (2)毕业综合评价

  ①各纬度毕业评价等级由各学期每一纬度总评等级汇总生成。依据每一学生各学期每一纬度的总评等级分值,计算出每一纬度的平均分值(所有学期评价等级分值之和除以学期数),根据得分与等级之间的转换原则,转换成每一纬度的毕业评价等级。

  ②学生毕业前,学校需打印或填写《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或《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附件3),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并将毕业综合评价结果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若学生及其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向学校评价委员会提出申诉或复议,学校评价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诉或复议之日起一周内给予答复。如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评价委员会的复议仍有异议,可以通过正常的途径和程序向上级教育部门反映。

  3、结果呈现

  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包括两部分:综合性评语和评价等级。综合评价结果评出后,学校评价委员会应对综合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确认。

  (1)综合性评语。包括学生自我综合评语、班主任综合评语两类。其中,学生自我综合评语由学生本人填写,主要填写学生本人初中生活的经历与;班主任综合评语,由班主任根据学生各学期和初中阶段的总体表现,经过班级评价工作小组的集体评议,客观、公正、准确地对学生各学期和初中阶段的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写出整体描述性评语,重点突出学生的发展、发展特点和发展潜能,既要充分反映学生的优点和进步,又不回避学生的缺点和问题,对学生优点、进步的描述,既要充分又不能夸大其词;对学生的缺点或不足,要在具体描述的基础上分析存在的原因,提出改正或改进的建议。评语要具体,反映学生特点,不能千人一面,要充分体现对学生的关爱和对其健康发展的期盼,体现激励性,反映其进步和发展状况。

  (2)评价等级。是指每个基础性发展目标各个纬度的评价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六个纬度的前2个纬度(道德品质、公民素养)进行合格、不合格的评定,后4个纬度(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实行四等级评定,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评价标准详见《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标准及评价等级表》(附件1)

  五、学生成长档案的建立与完善

  (一)普通初中要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档案。档案包括学生的学科学习目标评价等级、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综合评语以及初中阶段发展的突出表现或标志性成果等内容。

  (二)学生成长档案要以学生主要行为表现的实证材料为依据。各县区教育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督促学校积累、整理实证材料,指导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拓展实证材料的来源,引导学校提炼好实证材料。实证材料的提供务必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证材料的内容,主要收集以下几类实证材料:

  ①各类课程学习的阶段性或终结性考试或考查成绩;

  ②考勤、教师观察等日常记录的统计资料;

  ③关键性作品、作业;

  ④综合实践活动有关记录和证明;

  ⑤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表彰、获奖证明;

  ⑥关键性评语(班主任、授课老师或其他重要人士);

  ⑦经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认可的特长、医学检查等证明;

  ⑧自我描述;

  ⑨其它相关重要材料。

  (三)各初中学校在评价时应注意对实证资料的分析与概括,避免以偏概全。学校要特别重视建立并逐步完善学生成长记录档案,准确记录学生成长过程,充分发挥过程性评价对学生成长的激励作用。各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中要合理划分各部门、班主任、任课教师、班干部、学生、家长等在收集整理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实证材料方面的,将该项工作常规化。

  (四)要严格规定学生发展标志性成果的种类,对可能加重学生负担和大量占用学生校外活动时间的项目,不作为标志性成果和认定特长生的依据,不与升学挂钩。信息技术作为学业考试科目后,其他任何单位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标志性成果,不与升学挂钩。

  (五)学生评价结果经评价委员会批准后记入学生成长档案。学生成长档案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使用“山东省中小学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作为管理平台,相关数据按要求录入管理系统的“综合素质评价”模块,并按要求逐级上报县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省教育厅备案。纸质档案可参照管理系统中《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的格式印制和填写或使用管理系统打印,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部分:

  ①基础信息;

  ②身体素质发展状况;

  ③学科学习目标评价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

  ④班主任评语;

  ⑤综合实践活动项目评价;

  ⑥突出表现或标志性成果;

  ⑦综合评价;

  ⑧附录。

  六、组织领导与制度保障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评价工作委员会,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初中、教师、家长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主要职责:

  ①制定评价方案、实施细则和审核评价的规章制度;

  ②组织对学校负责人和教师的培训,开展相关宣传工作;

  ③对下级评价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评价程序;

  ④组织专家对下级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反馈意见,以指导学校改进教育教学;

  ⑤接受社会各方面的质询、质疑与监督,并制定具体投诉方式与处理办法。

  2、各学校成立评价工作委员会,由校长、学校有关中层负责人、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主要职责:

  ①确定学校具体评价方案,制定具体的评价程序;

  ②对教师、学生及其家长进行培训,开展相关宣传、解释工作;

  ③指导班级成立评价小组,组织并监督本校评价工作,处理评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评价结果进行认定;

  ④组织教师对全校的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反馈意见,指导改进教育教学;

  ⑤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仲裁。

  3、学校成立评价监察小组,建议由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校长兼任书记的学校由校推荐人选)、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主要负责监控学校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学校要组织独立测评小组抽样检测各班的评价结果,接受本校有关投诉,进行调查处理,如不能处理,应上报县区评价监察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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