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内容 惩罚措施
第一条 尊重师长,团结同学,出现任何违背此规定的言行即视为违规。 叫家长,做书面检查并在全班同学面前做检讨。不服管教者,停课回家反省。
第二条 按时上下课,不迟到早退,早上7:45之前必须进教室;不无故旷课;有事请假要写假条,家长签字。 迟到者罚做当天值日,一周累计迟到三次者,写检查,班会公开检讨。
无故旷课者,需请家长到学校说明情况。
第二条 按时完成作业,严禁抄袭,严禁第二天补作业,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上交,必须上第一节课之前当面向老师解释。 接受任课教师给予的相应惩罚;书面检讨,家长签字。
累计三次者,本学期所有作业均要求家长检查签字。
第三条 不得穿奇装异服;女生不得佩戴首饰,烫染头发,化妆;男生不得留长发,打耳洞。 一旦发现,立即叫家长并责令回家反省,不改正不得返校。
第四条 严禁带手机等具有通讯及网络功能的电子产品来校。 一经发现,立即没收,责令其进行书面检查,父母签字,学期末方可归还。
再犯,没收,永不归还。
第五条 严格遵守课堂纪律,课上不得随意说话、走动;课间不得大声喧哗、追逐打闹;预备铃响起,立即回教室坐好,准备下一节课;任何时候只要有老师进教室,所有人必须安静下来。 凡课上违反纪律被任课教师指出的,或者自习课上违反纪律被组长或班委点名的,罚做第二天值日,回家写检讨一份,家长签字;
课下追逐打闹者,课上罚站十分钟;
自习课上但凡出现纪律混乱的情况,视情节轻重全班延时放学10-30分钟。情节特别严重的个人,延时放学30-60分钟,并请家长亲自带回。
第六条 合理安排膳食,严禁带零食、饮料到学校,教室里严禁吃东西。 一经发现罚做室内值日两天,再犯请家长过来一起参加值日,协助管教。
第七条 按时做值日,认真完成自己所负责的卫生项目。 对忘记做值日或值日不合格者,视情况罚做1-7天相应值日内容。
第八条 爱护公物,珍惜教室公共资源。 凡有损坏者,需按实物原价进行经济赔偿。
第九条
第十条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注:此班规中的惩罚措施与量化考核表中的减分政策同步进行;
惩罚不是目的,望同学们互相监督,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共创优良班风!
李元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