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 察 今
《吕氏春秋》
一、教学目的:
1.掌握“者”的用法;
2.学习本文运用故事和比喻来说明事理的方法;
3.理解“世易时移,变法宜矣”这一观点的进步意义,进而明确人们的主观认识 应该随着客观事物的发展变化而有所改变的道理。
二、教学重点、难点:
1.重点: 本文的论证方法及论点的提出方式。
2.难点: 本文的多义词、活用词、古今异同的词。
三、教学时数:
三课时
四、教学步骤:
第一课时
字词正音:
luán(同脔,切成块状的肉) 镬huò(古时烹煮用的器物,像锅) 表biāo(设立标记) 雍yōng(河名) 亏guǐ(同“诡”差异) 悖bèi(背谬) 殇shāng(未成年而死的人) 镆铘mò yé(宝剑名) 骥骜j áo(都是千里马的名称)
解题:
察: 观察和了解。察今: 明察当今的实际情况,它概括了题旨。文章主要说明制定法令制度要从当时的社会实际出发,重在察今,不能泥古。作者认为时代是变化的,社会是发展的,历史条件不同,法令制度必然不同,根本不存在一种适用一切时代的固定不变的法令制度。这种从发展变化上看问题的观点,是符合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但是一切法令制度都是为一定的阶级利益服务的。作者当时提出的“因时变化”的实质,也是维护新兴的地主阶级的自身利益,根本不可能为“一切人”服务,这是作者在认识上受到时代和阶级的局限造成的。
吕不韦与《吕氏春秋》
吕不韦(?─公元前235年)战国末年阳翟(河南禹县)大商人,因帮助秦始皇的父亲庄襄王获得继承王位权而有功。吕不韦当时在赵国都城邯郸结识了质于赵国的公子子楚,即秦孝文王的儿子,也叫异人。吕不惜以金钱美女给子楚,并为子楚立为太子贿通秦孝文王的王后华阳夫人。公元前250年秦孝文王死后,子楚果然即位,称庄襄王,吕做了相国,三年后,庄襄王卒,秦始皇即位后,吕继任相国,号称仲父,后因谬毒lào ǎi谋反事受牵连而自杀。
《吕氏春秋》又名《吕览》,是吕不韦任秦相国时,集合他的门客们共同编写的。全书共26卷,分12纪、8览、6论,共160篇。内容以儒、法、道家思想为主,兼有名、墨、农、阴阳家言,实际上是汇合先秦各派学说,为当时秦统一天下,治理国家提供理论武器,故称为“杂家”。课文有删节,课文选自卷15《慎大览》。
上 胡不法 先王 之法⑴? 非 不贤⑵也,为 其 不 可得而法⑶。
国君 取法古代帝王 法令制度 (它) 好 因为后人没有可能 取法
法:动词,取法 先王:前代已死的国君 它:代先王的法令制度 而:表顺承
先王之法,经⑷乎⑸上世⑹而来者也, 人 或 益⑺之,人或损⑻之,胡可
它 是经过 古代 流传下来的 人们有的增补 删减
乎:句中虚词,不译,相当于“于” 而:表修饰
得而法? 虽 人弗⑼损益, 犹若⑽不可得而法。
即使 (它的内容)还是
本段主要说明“先王之法”“不可得而法”,从反面证明必须察今。
凡 先王之法,有要 于时也⑾。 时 不 与法俱 在⑿,法虽 今 而
一切 是适应 当时需要的 时代不能 一起存在 即使现在还
凡:指示代词 有同为:是 而:表顺承,还,仍然
在⒀, 犹若不可法,故 释⒁先王之成 法,而法 其所以为法⒂。
保存下来 (必须)抛弃 现成 取法他制定法令制度的根据
而:表并列 其:代先王 所以:用……的根据
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何也? 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人也⒃,而己⒄亦人也。故察 己
明察
……者……也:判断句固定格式,者:用在主语后表停顿 而:表顺承 己:指当前制定法令制度的人
则可以知 人,察今则可以知古。古今 一也,人与我同耳。有 道 之士⒅,贵
就 推知 是一样的 相同 明白事理 人 可贵
一、同:互文相见,耳:而已的合音,早为罢了
以 近 知远⒆,以今知古,以所见 知所不见。 故审 堂 下之阴⒇,
在(能)根据近的 远的 看到的 没有看到的 察看房屋 (日、月
近、远:形作名 所见、所不见:所字结构
而知日月之行, 阴阳 之变(21);见瓶水之冰,而知天下之寒,
照射的)影子 运行 早晚和季节 结冰 变冷
四个之:取独 冰:名作动 寒:形作动
鱼鳖之藏⑴也。尝一 肉⑵,而知一 镬⑶之味,一鼎⑷之调⑸。
潜伏 小块 口锅里 调味的好坏
本段讲述“先王之法”“不可得而法”的理由,正面提出“察今”的主张。
第二课时
荆 人⑹欲袭 宋⑺,使人先表(于)雍水⑻。雍水暴 益⑼,荆人弗知,
楚国 偷袭 作标记 突然涨水 (这件事)
表:名作动,作标记 益通溢:涨水
循 表 而夜 涉⑽,溺死者 千有余人,军 惊 而坏 都舍⑾。
顺着标记 在夜间渡河 (有)一千多人 士兵惊骇的声音如同大房屋崩塌一
而:表顺承 有通又 而:相当于如,如同 都:大
向 其 先 表 之时 可 导也⑿, 今水 已变而益 多矣,荆
样 以前他们事先设立标记 是可以根据标记渡水的 水位 涨了很多
人尚犹循表而导之,此其所以败也。今世之主 法先王之法也,有似于此。
还是 君王 同这种情况类似
尚犹:同义复词 之:助词,无实义 有:动词词头,无实义 于:介词,同
其时 已与先王之法亏矣⒀,而曰 此先王之法也,而 法之。以此为治, 岂
那时代 不适应 但还说 因而 治理国家
亏通诡,差异不适应 而:因果连词
不悲 哉!
可悲
本段举“循表夜涉”的故事,嘲笑“荆人涉水”的荒唐,实际则是说“法先王之成法”的悖谬,从上下文关系看,上文是下文的理论基础,下文是上文的一个例证。这个故事阐明条件起了变化。
故治国 无法则乱, 守 法 而弗变则悖, 悖乱不可以持 国⒂。
(如果) 混乱(如果)死守旧法 行不通 治理
世 易 时 移⒃,变法宜 矣⒄。譬之若良医,病 万变, 药 亦万变。
社会变了时代变了 是应该的了 比如 病症千变万化 下药
譬之若:譬若,比如
病变而药不变,向 之寿民, 今为 殇子⑴矣。故凡 举事⑵必循 法以动,
本来 可以长寿的人 变成短命鬼 凡是作 遵循 来行
之:助词,无实义
变法者因 时 而化 (之)。 是故 有 天下 七十一圣⑶,其法皆不同;
动 随着时势来改变(法令制度)因此(古代)统治天下的 君主
因:介词,随着 而:表修饰关系
非 务 相反⑷也,时 势 异也。故曰: 良剑期乎 断⑸, 不期乎
不是一定要有所不同 时代形势不同 期望(它)能斩断东西 (一定
相反:互不相同 乎同于:不译
镆铘⑹;良马期乎千里, 不期乎骥骜⑺。夫成功 名者, 此 先王之千
是) 日行千里 千里马 完成功业树立威名 这是 追求
里也⑻。
的目标
本段用良医行医打比方,对文章的中心论点“时变法亦变”作了全面的诠释与发挥。通过这简单的比方,把法令制度与现实的关系,阐述得既浅显又透彻,既概括又具体。
楚人有涉江者,其剑自舟中坠 于水, 遽 契(于)其舟⑴, 曰: “是
从 上掉到 水里 急忙用刀在船上刻个记号 这里
&nbp; 契通锲,刻
吾剑之所从坠⑵。”舟止,从其所契者 入水求⑶之。舟已行 矣,而剑不
是 掉下去的地方 停下 那刻记号的地方下 寻找 开走 没
之:取独 所:地方 从:自、由,介词
行,求剑若此,不亦惑⑷乎? 以故法为 其 国与此 同。时已徙矣,而法
有移动 糊涂吗 用旧 治理自己 同这种作法相同 变
求剑若此:若此求剑 不亦乎:……不是吗
不徙。以此为治, 岂 不难 哉!
治理国家 怎么 困难呢
本段借“刻舟求剑”讽刺那些不能因时变而变的迂腐之徒。这个故事阐明地点发生了变化。
有过 于江上者,见人方引⑸婴儿而欲投之(于)江中,婴儿啼。人 问其故。
路过从江边 正拉着 过路人 投
而:表顺承
曰: “此其 父善游⑹。”其父虽善游,其子岂 遽⑺善游哉? 以此任
的缘故 以孩子的 游泳 难道就 处理
物,亦必悖矣⑻。荆国之为 政,有似于此。
治理政事 同这种情况类似
本段借“引婴投江”讽刺那些不能因时而变的迂腐之徒。这个故事阐述对象改变了。
第三课时
简析:
第一部分(1自然段)阐述时代改变了,过去的法令制度不可拘泥。
分论点: 先正之法不可得而法。
分论点一,解决为什么不能泥古的问题,紧扣中心论点。
┌经乎上世而来,人或损益之。(已经有变化,不是先正本来的法)
说理论证┤
└虽人弗损益,犹若不可法。(退一步更加强调)
论证方法: 先用设问句提出问题,作出回答,分两层论述。
第二部分(2─3自然段)阐述法为人而设,应当从今人的需要出发,制定适合当时的法令制度。
分论点: 故察己可以知人,察今可以知古。
分论点二,在分论点一的基础上向前推进,回答为什么必须察今的问题,为第三部分提出中心论点作势。
论证过程:
1.先分析说理。
┌有要于时┐ ┌“今”
先王之法的产生┤ ├当时的┤
└为人而设┘ └“人”
2.写出分论点,再用三个日常生活中的事例作证: 审阴、见冰、尝肉(设喻)
3.再以“循表夜涉”事例来反证。(可悲,运用故事反面论证)
不知客观形势已改变而仍然照老方法办事必败,有力证明不能拘泥于古法,必须察今。
4.最后,着重批判不知时变,死守古法的做法。
第三部分(4─6自然段)强调指出: 世易时移,法令制度必须加以改革。
中心论点: 世易时移,变法宜矣。
中心论点在分论点一“不能泥古”,分论点二“必须察今”的基础上推出的,解决了察今的最终目的──因时变化的问题。
论证过程:
1.承上先从反面阐述──守法而弗变则悖,然后得出中心论点。
┌病变(时移)药变(变法) ┐
2.以医生治病为喻┤ ├设喻、正反论证
└病变药不变(误人)时变法不变(误国)┘
3.以历代帝王本身都在变法作证──举例,反面论证。
4.以对良剑、良马的期望为喻──设喻。
5.以“刻舟求剑”的寓言故事作反证──可笑,运用故事来反面论证。
客观形势已变,而主观认识不肯随着改变,是十分糊涂的,应“守法而弗变则悖”。
6.再以“引婴投江”的寓言故事来反证──可怜,运用故事来反面论证。
直斥不去察今,因循守旧,盲目蛮干的做法。
比喻和寓言的异同:
先秦散文常用比喻和寓言。从修辞角度来看,寓言也是一种复杂的比喻。比喻和寓言都是运用一个浅近具体的事物,去比拟另一深奥抽象的事物。但是比喻和寓言又是有区别的:
1.比喻通常只取喻体的某一个类似点设喻,不必描述它的发展变化过程。如“譬之若良医,病万变,药亦万变。病变而药不变,向之民阳,今之殇子矣。”“良剑期乎断,不期乎镆铘;良马期乎千里,不期乎骥骜。”这三比喻都没有比较具体和完整的故事。寓言则不同,它用来比拟的事物,必须是比较具体和完整的故事,如“循表夜涉”“刻舟求剑”“引婴投江”。
2.比喻通常以句子形式出现;寓言往往以句群或段落形式出现,把它从全文中抽出来可以独立成篇。先秦以后的某些寓言,篇幅较长,有的原来就是独立成篇的,如《中山狼传》《黔之驴》等。
3.比喻的主要目的是使语言好懂、具体、生动,加强表达效果。有的比喻有哲理性,有的没有,如“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寓言的主要目的是讽劝、劝诫或教导,一般含有鲜明的哲理性。
4.比喻中的喻体,可以是正面的,如“良医、良剑、良马”,也可以是反面的,如“如狼似虎”“如鸟兽散”;寓言中的人或事物往往是反面或者是愚蠢可笑的。如“循表夜涉”的荆人,“刻舟求剑”的楚人,“引婴投江”的某人,以及“螳臂当车”的螳螂,“狐假虎威”的狐狸。
作业:
[思考和练习]第三题、第四题、第五题。
(四川省资中县第一中学 温钧 编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