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国际 2003-11-11
近期中央台的《共同关注》栏目里报道了湖北省大冶市变卖新建的公立中学的事,让大批在校学生无处上学,看了实在令人愤慨。对这些以改革派自居而公然对抗和破坏国家义务教育法的市长、局长们其实何止是撤职的问题。无论动机如何,只要犯法便应问罪。这应该是任何一个或者想要成为一个法制国家的最基本条件和前提。
报道说,大治市位于占市区面积三分之二的开发区内其实只有一座城北中学,由于校舍破旧,难以继续使用,必须更新重建。此事也已被该市政府列为2003年十大民心工程并正在加紧施工,学生、家长和学校的教职员工当然尽皆欢欣鼓舞并翘首以待。然而令人想象不到的,学校建成后,学生却被通知不能到校上课,而须到四公里外的其它学校就读,因为该校已被整体变卖而成了一家私立学校。如果学生还想在原地就读也可以,那就是把每年四百元的学费提高到三千五百元,从而成为一名私立学校的学生。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对数千学生及其家长的打击是可想而知的。因为大部分的普通民众很少有人能拿得起这笔甚至要超过他们全家一年收入的高价学费,即使少数能够拿得起的谁又甘愿花这笔冤枉钱呢?因而一时间议论纷纷、怨声载道。而与此同时,该市的另两所公立中学却被塞得班班超编、人满为患。规定45人一个班的竟挤到80到90人,学生的课桌顶到黑板,老师来不及改作业只好让学生代劳……面对这样的情景,该市那位分管市长和教育局长却振振有词宣称这是改革的需要、改制的步伐,是无可挑剔的正确抉择。在这里他们不仅把自己安排的为民造福的十件大事丢到了脑后,也把国家的义务教育法打入了冷宫。在他们看来只要贴上一张改革的标签,便什么事情都能照干不误。
对于这些以改革自居却不顾百姓死活和国家法律的政治寡头们不仅应该一律撤职,对于他们的破坏行为还应依法治罪。否则让那些为所欲为的地方诸侯只说声我e错了便万事大吉甚至照样官运亨通,老百姓的心里是不会平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