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 2003-01-02 刘刚
《中国教育报》2002年10月5日第4版刊登了一篇《教育:不能强人所难》的文章,读后颇有不同感想。从尊重学生主体性、个性的角度讲,教育不能强人所难;但从教育的本质属性来讲,教育不能完全放弃强人所难,教育需要必要的强人所难。
教育不能强人所难,这里的“强人所难”是指教育中无视受教育者现实情况、违背其发展规律的干预和强制。它往往是强硬的,以受教育者的无条件服从为目的,它的内涵是“压迫者的教育”,如此强人所难往往使教育走向了反面。笔者在这里强调教育需要必要的强人所难,是指教育者运用智慧,站在比受教育者更高更远的位置预见受教育者的发展,以睿智的方式“强人所难”。因为,教育在最本初的意义上就是一种导引,既然是导引,那么就会有被导引者的不愿意、不服从,因为并不是每一个接受导引的人都能理解导引者的深邃意图,对于处于成长阶段的学生,这样的情况是极容易出现的。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导引者即教育者的劝导、沟通,运用能够使受教育者领悟其意图的方式,使受教育者心悦诚服地接受导引。
教育需要必要的强人所难,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在个体发展初始阶段的打基础上。教育者需要尊重受教育者的兴趣并发现、发展其潜能,但在当前科学高度融合的社会环境下,没有坚实而宽厚的基础,发展到一定水平,薄弱的基础必定成为其发展的瓶颈,其兴趣和潜能不可能得到真正的、长远的发展。因此,在个体发展的奠基阶段,我们无法也不可能排除“强人所难”。该文故事中那个想弯弓射箭的学生的确对射箭感兴趣,我们不应该也不能让他随心所欲地只去射箭而放弃其它学习,比如作为人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语言、计算、道德等方面知识的学习、能力的培养。而对所有这些的学习,他未必都存在兴趣。二是在个体的发展定向以后。单单兴趣并不能形成持久的努力,也不能形成战胜困难的信心和百折不挠的坚韧,尤其对于少年儿童来说,他们中间“三分钟热度”的现象并不少见。许多孩子今天对画画感兴趣,明天对音乐感兴趣,后天可能又想学其它了;或者,虽然兴趣稳定,但三天打鱼两天晒网,遇难畏缩、退而求次。可以想象,如果没有外界干预,孩子定会一事无成。“严师出高徒”正是这一道理。因此,教育者必须能够及时耐心地开导、督促,“强迫”发展中的学生做到坚定不移、刻苦努力,他们的兴趣和天赋才能得到真正的发展。
教师遵守教育规律和受教育者个体发展规律的强人所难,它出自对受教育者的尊重、爱护,有益于受教育者的健康成长。它是在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相互理解、相互尊重且积极有效沟通的基础上实现的,而不是教育者运用权威,运用强制手段,用一方去压制另一方去实现的。具体实施中的教育机智,教育艺术是保证强人所难的合理性、人性化、有效性的必要条件。
“自在不成人,成人不自在”,教育从来都是以解放人为目的的,但目的的达成必然经历一个对人的锻造过程,正如经过精心剪修的树苗方能长成参天大树。
(作者单位:河北经贸大学教务处,05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