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美学的承传变革和发展论文

2021-06-24 论文

  摄影是艺术,是摄影者使用照相机,运用照相技术和技巧,按照摄影艺术的审美规律和特点,反映社会生活和自然现象,表达思想感情,创造有感染力的艺术形象。

  谈起摄影创作的问题,我们首先要注意的就是摄影构图的问题,摄影构图的特点要引申为美学的特点。要知道,我们所谓的摄影创造其行为规范和创作过程其实是一种是精神活动。在这里我们可以这么理解,摄影创作特点和特色。我们从这些理念从这些所谓的摄影构图和传承性的一些类似于创意类的内容和结构。这其实是一个传承性的立式结构过程。

  第一,摄影者的设计理念要为外界真实投影下的一些县市环境影像所吸引,所谓的影响可以不光是现实的投影还可以是我们日常所反映的、所表达出的真实情感。当这种影响直接作用于我们脑海当中时,我们就对其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和看法。

  第二,当具备了现实中所得到的影像之后,摄影者就可以开始创作了。我们在写作的时候离不开创意和构思,摄影者也离不开他们构图和理念这是影响一部作品的重要环节。其实摄影创作和构图的关系就如此,彼此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在我们实际操作过程当中,我们的生活是丰富多彩而富有艺术发现力的。面对着这样精彩的世界,我们都想以此为依托创作出完美的艺术作品。当我们逐步熟悉了我们所熟悉的工具的时候,也就是在我们彻底钻研透我们所使用的相机种种功能的时候,如果我们能够从这些彻底理念中汲取营养,汲取我们所需要的力量。

  首先,我们拥有的布光之石和布光理念,在这样的技术知识上我们必须要对自己所认同的知识理念来进行合理的利用。

  其次,再来就是我们现实环境的构思问题了。我们需要对现实的形象加以投射然后出现在当前所需要的创作环境当中,逐步过滤,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筛选的加以利用。这样所创造的出来的艺术形象才能丰满,才能引起更多读者的共鸣。这样的作品才能具备感染力,才能真正进入读者的内心世界。通过这种方式创造出来的艺术形象才具备了真正的艺术理念和艺术氛围,只有真正融入了美学的作品才能从真正意义上被称为艺术作品。这样就与美联系在一起了,一幅作品在构图上美不美是作品有没有人欣赏的关键。

  构图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不仅需要丰富的艺术技巧还需要,深厚的表现手段。在我国悠久的传统艺术史中对于传统艺术的叫法,有一种是叫“意匠”。通过这么艺术性的称呼我们可以这个工作的重要性和重要地位。意匠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一件作品的成功与否。这是关乎作品艺术生命的命脉所在,其中凝聚了大量作者的艺术理念和艺术情操。所以说,这是作品的重中之重,完善摄影构图技巧和理念势在必行。

  光线变革美学。光线是摄影艺术的造型手段和基本条件。有光才有影,有光才有形,在光线的照射下物体才会“形影不离”,没有光线“伸手不见五指”什么也看不见,也就照不成相。因此摄影离不开光线。

  富有创造性的摄影者常说,对光的认识是摄影者艺术才能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美国摄影家A·法宁格指出,对摄影者来说,光的运用主要体现在强度、质量和颜色上。

  光的`强度可以从亮到暗,这一点适用于任何光源。例如,在无云的天气里,中午的日光非常强,在风沙弥漫的天气里,光线昏暗。夜间可以说没有光。人工光源的强度,则随着灯的瓦数不同而有所变化。法宁格认为,明亮的光线给人一种耀眼、明快和严肃的感觉,暗淡的光线常常表现忧郁、宁静和含蓄的情绪。照明强度的这种差别,会在照片上以三种不同的方式表现出来:被摄体的明暗度,被摄体的反差范围,彩色照片的被摄体的色彩再现。在照明强度很高时,被摄体显得比较明亮、鲜明、反差较大,色彩显得比照明强度低的光线情况下更加鲜艳。

  光有其不同的质量。光可以是从灼热的光源发出的直射光,如不受云雾遮挡的日光,从聚光灯、摄影灯和闪光灯发出的直射人工光;或者是从被照射物体表面反射的散射光,如雾天或阴天的日光,从墙壁、天花板或其他反射光的物体表面反射出来的人工光;或者是在灼热的光源前加上柔光器形成的散射光。直射光强烈耀眼、反差大,能造成清晰突出的阴影。经过反射形成的散射光比较柔和,反差小,能造成灰色、模糊的阴影,或者根本没有阴影。

  光的色彩主要表现在色温上。必须明确,照明的颜色(它的色温)要和照相要求的色温一致。

  美国摄影家阿瑟·戈德史密斯认为,光有两种特性:客观性和主观性。所谓客观性光线,是指电磁波光谱中窄频带的一段,能使我们看见并记录下影像,主观性光线,是能使我们对感情产生反应的光。如今,曝光控制——对客观性光线的通入量的控制——已随着照相器材的逐渐精密而成为一种内在的自动过程。但是,在摄影中作为主观成分的光,与今天复杂的曝光控制系统毫不相干。它所涉及的主要是人和极为丰富的题材,这对任何严肃的摄影家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

  因此,光线与摄影是孪生姐妹不可分离,如果缺一不可,不会称其为作品,只能是垃圾。

  摄影发展美学。摄影在摄影术发明近一百多年里的发展是令人瞩目的。由视觉来创造,又由视觉来欣赏,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它必然是某种生活的反映,这一独特的艺术形式,与生活发生审美关系,并反映着生活,从而形成属于自己的物化形态。

  摄影包含了人类两种不同的认识活动,其一是求真,就是客观地反映和摹写自然世界;其二是认识主体对客体的价值评价活动,这种价值评价在摄影中是丰富多彩的,包括了审美评价与道德评价等。摄影有它独特的表达语言,一种文明交流的语言,这些语言是为它的追求美的目的,特别是追求形式美的目的服务的,摄影艺术的关键在于如何运用、表达这种语言。

  总而言之,摄影自发明后的一百多年来已经在现代社会中衍生出无数的用途及角色。这种追求及记录万物美感的摄影方式在慰藉摄影者的心灵外,也是普通大众最容易体验的美之历程。因此不管摄影科技如何演变,摄影对美的承传和发展不断持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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