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校徽

2017-06-17weian123321 校徽

  中央音乐学院(Central Conservatory of Music),简称“央音”,位于首都北京。中央音乐学院由1940年建立的国立音乐院等几所音乐教育机构于1949年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培养高级专门音乐人才的高等学府,全国艺术院校中唯一的一所“211工程”建设院校。 

中央音乐学院校徽

  学校原为1940年在重庆青木关成立、抗战胜利后复员南京的国立音乐院。1949年在天津由国立音乐院(含幼年班)、东北鲁迅文艺学校音工团、华北大学文艺学校音乐系、国立北平艺术专科学校音乐系,以及分设于上海、香港两地的中华音乐院等音乐教育机构合并组建而成,同年底正式定为现名,1950年初夏补行成立典礼。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中燕京大学音乐系并入。1958年自天津迁至北京现址。1960年被确定为国家重点高等学校,1999年被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学校原隶属于文化部,2000年划转教育部管理。

  中央音乐学院在继承中华民族音乐传统和经验的同时,不断吸纳世界各国、各民族的优秀音乐文化,以博大的胸怀,容纳各种学术力量,保持旺盛的活力。

  历史沿革

  中央音乐学院的历史应追溯到1940年11月抗战期间在陪都重庆青木关成立的国立音乐院,该院是中央音乐学院多个前身中一脉相承的主要前身。

  1949年9月,由国立音乐院(含幼年班)、东北鲁迅文艺学院音工团、华北大学文艺学院音乐系、国立北平艺术专科学校音乐系、上海、香港中华音乐院等几所音乐教育机构在天津重新合并组建,12月18日政务院正式命名学校为中央音乐学院。

  1950年6月,学院在天津补行成立典礼。

  1952年,燕京大学音乐系并入学院。

  1958年,学院迁至北京,坐落在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原清醇王府旧址(光绪皇帝出生地)。

  1960年,学院被定为国家重点高等学校。

  1999年,学院被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

  2000年,学院归属教育部。

  文化传统

  校徽

  整体图案是一个“乐”字——体现了音乐的含义。

  整体图案又像两个人在培育一个花蕾——体现了教育的含义。

  图案两侧的人是古篆字“艺”的一半——体现了艺术的含义。

  学校标识

  学校标识

  社团

  中央音乐学院全部社团

  红十字协会 青年志愿者协会 轮滑社

  文学行知社 绘心社 舞蹈社

  ONLINE工作室 街舞社 摇滚社

  凝剧社 蓝调社 音乐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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