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协会规章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协会规章制度1
第一章
协会总则
性质:创业者协会是一个在学院团委和学生会社团部指导下以开展自主创业为活动特色的正规院属社团。
协会简称:创协。英文名:Entrepreneurs Institute
宗旨:创业成就梦想。核心概念:培养自主创业理念,增强大学生社会实践能力,传播创业文化,实践创新,创造未来,以人为本,服务学生,服务学院,服务社会。
第二章
办会目的
1 、通过开展创业知识讲座、组织参加社会实践、开展创业经验交流会、访谈创业成功人士、创业技能培训等活动逐渐提高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创业素质和创业技能,丰富大学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课余生活。
2 、通过社会调查,进行小规模创业实践活动,锻炼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为大学生走向社会做好过渡。
3 、组织、宣传和鼓励学生,参加全国“挑战者”创业者设计大赛,并先在本院校策划、组织创业设计大赛。以此增强学生创业意识和竞争意识,提高学生适应社会能力。
4 、充实学生课余时间,组织学生参加社团活动,并要求会员系统的参与,担任各自角色,培养会员策划、组织能力、协调指挥和领导能力以及团结协作、共同公关能力。
5 、通过积极联合同类组织的其它院校,构筑经验与信息交流合作平台。
6 、组建发明家俱乐部。学生中大有对发明感兴趣者,我们可以组织起来,头脑风暴,建立网站,参加各类社会上的发明成果交流活动,有计划地宣传推介。 7 、全面为一些经济困难的学生寻找一些兼职,解决他们定期的生活和学习上的难题。如英语报代理与家教等工作。
第三章
协会活动
本协会在宪法,法律,学院的规章制度和本协会的章程内从事活动,我们将努力为协会所在
的校区服务以一种责任感的态度对待社会。
1 、积极组织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邀请创业成功人士、知名专家、学者和社会团体等来学校为大学生开展创业理论知识讲座。
2 、开展创业计划大赛,择优给以奖励并推荐到报刊杂志,积极组织大学生参加全国“挑战者”创业计划大赛。
3 、本协会不定期确立创业项目,引导会员创业。
4 、协会活动奉行公开原则,出具公告,公告的署名为“湖南信息学院创业协会”。
5 、积极联合兄弟院校的同类组织,彼此交流经验和信息,开展联谊活动。
6 、与学院兄弟社团联谊,开展社团文化建设。
7 、在遵守宪法,法律,学院的规章制度和本协会的章程内,协会组织赢销比赛。
第四章
组织结构
1 、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理事会由秘书长、各部部长组成。理事会定期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与干事会议,总结和安排协会各项工作。秘书长在会上指定协会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方向和工作管理条例,部署下一步活动的具体实施。会上积极讨论,保留意见;会后坚决服从,统一思想。
2 、理事会、人事部、外联部、广告部、网络部、活动部、财务部、产业研发部同时部门内设有信息处理小组、策划组、公关组、财务部等小组。
3 、理事会:由秘书长(一名)、各部长组成。秘书长是协会的第一负责人,统筹全局,决定一切重大事务,协调各方面的关系。理事会主要对协会的建设和对日常工作进行具体的指导,带领创业协会向稳定、积极向上的方面发展,组织制定协会的运作方针。
秘书长:拓展社团的多种合作关系,了解我校内外社团发展方向,确保社团项目与社团目标一致,全面把握负责协会工作,负责协会工作总结及汇报并负责与就业指导中心及指导教师及时沟通。人事部:设部长1人,干事4-6名,工作包括三个方面:
1)协会会员档案(主要包括协会会员基本情况)管理和日常活动资料(如活动资料收集、活动申请书、策划
书、总结等)管理;
2)会议主持和活动记录工作。
广告部:设部长1人,干事2-4人,目标:扩大协会的影响力,维护协会的良好形象。主要负责二个方面的工作:
1)海报制作小组,负责协会活动海报设计制作和张贴工作;2)新闻小组,联系各大新闻媒体电视台、广播台、报刊、杂志等对内对外发表新闻信息,组织协会会报的创办等工作。
网络部:设部长1人,部委2-4人,目标:负责协会网的日常内容更新、网页设计、网络编程、数据库开发维护、在线咨询管理的技术工作。
外联部:设部长1人,部委2-6人。目标:沟通就是一切!与企业接触,建立协会的企业资源,邀请用人单位来校参加招聘会,承接企业校园活动(如问卷、企业校园宣传)、企业对协会的赞助项目。
活动部:设部长1人,部委2-5人。目标:创新性活动、精品活动。活动部下设活动创意组、策划组、工作组等,其职能分别为:
1)创意组:市场调查,信息收集,创意提出,方案设计;2)策划组:策划创意方案的制作、可操作性分析以及实施方案;
3)工作组:活动申请审批工作、现场组织安排、人员接待以及、秩序维持等工作。主题活动围绕:就业导航、创业规划、社会实践、社会见习、娱乐性会员交流等。管理机构的设计合理,为今后的工作开展铺垫,促使协会更好快速的发展。
财务部:设部长1人,部委2-4人。目标:
1.负责协会内部及各部门的经费、会费的'管理;
2.审批和发放各部门经费支出;
3.监督管理各部门的财务状况;
4.负责协会的大型活动费用支出管理。
产业研发部:设部长1人,部委2-4人,目标:培训会员,磨砺会员,培养精度人才.积极发掘同学科创潜能;
第五章
会员制度
1、协会面向全院学生招收会员凡是湖南信息学院在校学生,只要遵守本协会章程各条款,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有对创业的爱好和探索精神,对大学生创业有比较独到的见解,思维开阔头脑灵活,即可加入创业者协会。
2 、入会步骤:
(1)凡在协会招新之时报名登记的湖南信息学院在籍大学生即可成为协会非正式会员;
(2)成为协会非正式会员后,有一周的考核时间;
(3)本协会以登记者的兴趣,安排工作,如在考核期间表现优秀者,经人事部讨论通过,秘书长批准,才有填写《会员申请表》的资格;
(4)必须有辅导员的介绍信;
(5)交一寸照片2张和5元工本费,领取协会会员证之后即为协会正式会员。
3 、全体会员一律平等,团结协作,资源共享;会员有权优先或优惠参加协会所组织的一切活动;会员有建议监督协会工作的权利;会员个人或团队有活动议案或创业项目时有与协会管理部门联系并取得协会资金、智力支持的权利;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 、会员应遵守协会基本章程,维护协会名誉,积极参加协会组织和开展的活动;会员之间应互相帮助、支持,实现信息沟通,资源共享;会员有及时反馈协会干部工作失误或者考虑不周的义务,有积极宣传、维护协会荣誉的义务,对一切利用湖南信息学院创业者协会名义做不法活动的行为和言论有及时制止和向协会反馈的义务。
5 、协会对整个会员团体的管理实行竞争机制,分学期评选优秀会员、优秀学生干部并颁发证书和给予一定奖励,结合会员成绩和其个人意愿调整其会员身份。(评优优秀干事与优秀会员;工作积极性,活动参与次数,工作能力等方面考察;)
6 、会员退会:毕业生自动退会。学生休学期间视为退会。会员自愿退会,应提出书面申请,
人事部讨论通过,收回会员证,中止会员资格。非自愿退会,由理事会取消会员资格。
7 、会员除名:会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及协会章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由理事会决定,予以除名:
(1)被学校开除学籍的;
(2)学校勒令退学或劝其退学的;
(3)行为严重违背协会宗旨或恶意损害协会名誉的;
(4)长期无故不参加协会活动的。
讨论决定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
第六章
协会干部选拔制度
1 、秘书长
(1)只有本届理事会成员才具有报名资格;
(2)政治思想觉悟高,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品行;
(3)具有集体荣誉感,能顾全大局,以身作则,有爱心,富奉献精神;
(4)组织、协调能力强,在协会中具有一定威信;
(5)遵纪守法,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受过学校、学院的任何处分;
(6)有一定的工作经验;积极、有责任心;
2 、副秘书长
(1)政治思想觉悟高,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品行;
(2)具有集体荣誉感,能顾全大局,以身作则,有爱心,富奉献精神;
(3)组织、协调能力强,在协会中具有一定威信;
(4)遵纪守法,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受过学校、学院的任何处分;
(5)本协会优秀干事有竞选资格;
3 、各部部长、
(1)政治思想觉悟高,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品行;
(2)具有集体荣誉感,能顾全大局,以身作则,有爱心,富奉献精神;
(3)组织、协调能力强,在协会中具有一定威信;
(4)遵纪守法,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受过学校、学院的任何处分;
(5)成绩良好。本协会人员有竞选资格;
第七章
干部选拔基本程序
1 、投票人员的确定
投票人员由协会理事会成员以及协会优秀干事会员组成。
2 、选举协会秘书长
(1)理事会会议,设立选举委员会,全院范围内公布秘书长参选人的资格及报名时间与换届选举的有关事项;
(2)秘书长候选人在本届理事会成员中产生,理事会由正副秘书长、各部部长、各组长组成;
(3)采取自荐或推荐的方式初步产生的秘书长候选人并提交竞选资料,包括个人简历和工作计划、展望等;
(4)理事会审议参选人员资格,向选举委员会提交候选人名单;
(5)全院范围内公布候选人名单、简介,候选人自由宣传;
3 、举行换届选举大会;
(1)召开选举会议,为防止一人投多票的情况,选票制定好后由院团委保管,具有选举权的人员凭有效证件(会员证)领取选票;
(2)各参选人在选举现场进行竞选演说(内容可包括个人情况介绍、工作经历、工作总结、工作展望等),主持人宣布投票规则和注意事项,进行投票;
(3)院团委负责检票、统票工作;
(4)计票小组由院团委负责组织,必须由院团委老师监票,计票在公开的情况下进行;
(5)实到人数占应到人数的比例达到三分之二,选举结果有效;
(6)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
4 、秘书长的确定
(1)候选人为一人的,通过票数达到场投票人员三分之二或以上即当选为秘书长。票数低于三分之二的,由选举委员会决定秘书长。
(2)候选人为两人或以上的,最高票数者成为秘书长候选人;
(3)如最高得票的两人票数相等或其它客观原因不能确定时,应就这两者重新投票,最高票数者成为秘书长;
(4)报院团委同意批准;
(5)确定并由院团委宣布;从宣布之日起秘书长正式上任,。
5 、副秘书长、各部部长及各工作小组组长的产生
(1)副秘书长、各部部长及各工作小组组长,同过会员大会竞选和干事会议或由理事会组织招聘而产生;
(2)提供个人简历和竞任岗位的工作讨论书;
(3)新秘书长组建新理事会。
(4)把新一届理事会名单报院团正副秘书长、各部部长和各工作小组组长(信息处理小组、策划组、公关组、财务部)。
6 、罚则——竞选不当;
7 、秘书长候选人在竞选过程中不得有任何违背义工精神的行为。否则,经查属实,院团委
有权决定取消候选人的参选资格。
8 、秘书长候选人严禁采用任何不正当、会造成不良影响的方法进行竞选。否则,经查属实,院团委有权决定取消候选人的参选资格。
9 、秘书长候选人在竞选过程不得有任何徇私舞弊的行为,否则,经查属实,院团委有权决定取消候选人的参选资格。
第八章
档案管理制度
1 、人事部负责;保证原始资料及单归档范围——创业协会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
财务部统计、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审案、通告。
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据齐全完整,安全存放。
2 、本协会其他人员需要借阅档案时,要经秘书长同意批准,并办理借阅
第九章
财务管理
1 、个人或公司赞助
2 、学院的拨款和资助;
3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服务的收入;
4 、其他合法收入。
5 、协会在成立之后,由专门财务人员负责管理协会的经费收支账目,以备学校团委审查。
6 、凡是为协会活动所开支的费用,超过50元须秘书长的签字同意方可报销,低于50元可直接向专门财务人员报销,并做好财务记录。
7 、财务人员应认真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定期向理事会呈交清晰明了的财务报表,并接受协会各成员的监督。
8 、协会财产为协会集体所有,任何人均不得随意处理或占有。
协会规章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组织定名为xx镇xx村老年人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协会是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保护、自我教育的老年群众自我组合的非盈性老年群众组织,协会在社区党支部居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工作接受上级老龄工作部门的指导。
第三条:协会在宪法和法律法规及国家政
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四条:协会的宗旨是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有利于"和谐"建设,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活动。发挥老年人的作用,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反映老年人的呼声,团结广大老年人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奋斗目标,使老年人与全社会成员共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成果。
第五条:本协会的办公场所设在社区老年活动中心。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协会的业务范围
1、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宣传党和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xx省老年人优待办法】和【xx区老年人优待办法】等法规条例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2、及时向社区和上级老龄工作部门反映老年人的意见和要求,协助社区党支部,居委会解决老年人的实际困难,开展为老年人服务活动。
3、组织老年人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引导老年人积极参加社会主意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4、研究和探索新形式下老年人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协助社区党支部,居委会做好老年群体的各项工作、发挥老龄主管部门的助手,桥梁和纽带作用,完成社区党支部、居委会和上级老龄主管部门交办的老龄工作。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凡居住在本社区,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承认本章程,均可自愿申请入会。
第八条:会员权利
1、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具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对协会工作及活动有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监督要求答复,和坚决所提出的问题的权利。
4、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权利。
第九条: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德,自觉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协会章程和有关制度,执行协会决议,完成协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宣传协会章程及宗旨,发展会员。
5、向协会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协会最高领导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每届三年,遇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其职责是报告工作,修改章程,选举协会委员会。
第十一条:协会委员会设委员五人,其中会长一人,副会长一人,理事三人。会长、副会长、理事构成要有广泛代表性,特别的妇女代表,协会可根据居住条件在划分出若干小组,组长由委员会任命。
第十二条:协会委员因变故需增补时,由全体委员讨论决定,并提请下届会员代表大会追任。
第五章经费
第十三条:经费来源
1、会员会费
2、社会各方面的资助或捐赠
3、通过合法途径的创收收入
4、老年人自愿捐献
第十四条:经费必须用于协会开展各项事业活动的支出。
第十五条:经费要有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定期公布收支情况,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第十七条:本章程解释权属本协会。
协会规章制度3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家整理的学校读书协会规章制度,希望能够助到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延边学珲春校区读书会,是在延边学珲春校区图书馆领导下,由延边学珲春校区所有热爱读书的同学发起的,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
第二条延边学珲春校区读书会的宗旨是“搭建读书平台,推进读书交流,营造读书氛围。“
为校内所有爱好阅读的师生搭建一个平台,推进校园文化建设,让每个人都参与读书,爱上读书。
第二章、活动的开展
第三条延边学珲春校区读书会作为本校的社团组织,今后一定坚持“线下活动为主,线上推送为辅。“的活动方针,坚持在线下举办同学们喜闻乐见的读书活动,在线上以“延边学珲春校区读书会“公众号,定期及时的为同学们推送新鲜内容。
第四条读书会采取QQ群、微信公众号和定期会面讨论相结合的方式,倡导宽容、自由、温和、相互尊重之讨论气氛。
第五条每次由本会自行确定并组织线下活动前,都应提前通知成员活动的内容与活动细则。
第三章、会员
第六条本会会员应热爱读书,善于思考,有主见,能够坚持自己的看法。
第七条本会会员应具有一定文学修养,能够准确表达思想。
第八条本会会员应具有团队精神,能够协同合作。
第九条会员的权利
1、对读书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提出建议。
2、有按时参加读书会组织的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3、优先参加读书会的学习、活动的权利,优先获取本会提供的`书籍、资料和信息的权利。
第十条会员的义务
1、遵守读书会章程,积极参与读书会的各项活动。
2、宣传读书会,吸引更多的学生加入读书会,共同维护读书会的稳定与和谐。
第四章、考核与奖励制度
第十一条每学期参加读书会组织的活动不超过八次者,则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二条优秀会员评选。每学年,按照《延边学珲春校区读书会优秀会员评选办法》进行优秀会员评选,颁发荣誉证书。
第五章、组织机构构成
第十三条xx读书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秘书长一名
第十四条读书会会长职责
1、负责读书会的日常运营与策划工作
2、做好与学校图书馆与老师的联系与交流,及时映读书会存在的问题。
3、定期组织召开读书会成员代表会
第十五条读书会副会长职责
1、负责网络宣传与推广
2、负责读书会公众号的制作与监督
3、负责监督会长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十六条读书会秘书长职责
1、负责读书会日常事务的记录与总结
2、负责读书会各项事务的调度与协调
3、负责监督读书会活动的进行情况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延边学珲春校区读书会成员代表会审议通过。
第十八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延边学珲春校区读书会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xx读书协会
xxxx年xx月xx日
协会规章制度4
为了完善书画协会制度,加强协会自身建设,现拟定《商丘师范学院书画协会规章制度》,请各位成员认真履行。
一、会议制度
1)每两个星期召开一次部长会议,总结前期工作,制订下一步工作计划。
2)每个月召开一次全体干部会议,总结协会工作,并对产生的问题展开讨论;表彰优秀干部,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3)各部门内部会议由本部门自行安排。
4)部长会议参会人员未各部门部长,全体干部会参会人员为协会全体干部,会议时间、地点由办公室飞信提前通知。
5)部长会议及全体干部会议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6)会议期间要维持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保持会场卫生。
7)各部门可根据此制度制定本部门会议规则。
二、考勤制度
(一)考勤积分制
书画协会实行考勤积分制,每位干部初始积分为一百分,按照会议考勤制度,活动制度增减积分,作为本协会优秀干部评选的重要依据,请各位成员认真对待。
(二)请假制度
书画协会严格执行会议请假制度。若不能及时到达会场或不能参会,必须向本部门部长请假,并由办公室汇总,扣除相应积分,除特殊情况长期请假者,一学期请假超过三次,则做降职处理。
(三)会议考勤
1)每月召开的干部会议以签到,点到为考勤的主要方式。
2)会议严格执行请假制度,若不能及时到达会场或是不能参会,向本部门部长请假,部长报给办公室,每人每次扣除两分。若未请假,也未参会,视为旷会,每人每次扣除十分,一个学期旷会超过三次,视情形做降职或撤职处理。
3)以会议开始时间后五分钟为限,五分钟后到达会场并没有向部长提前请假者即视为迟到。会议未结束离开会场,并未及时返回,视为早退。迟到、早退每次在积分中扣除五分。
(四)活动考勤
1)每次协会活动以签到作为考勤方式。
2)参加活动每人每次增加积分三分。
3)培训课、书画展、晚会为可积分的'活动,慰问孤儿院以自愿为原则,不作为积分活动。
三、活动制度
(一)活动类型
1)培训课:书法、国画、篆刻、素描,及相关的艺术类课程。
2)书画展览:商丘市高校书画联合展览,“艺林杯”书画展览,书画比赛。
3)大型晚会。
4)慰问爱德孤儿院。
(二)部门工作
1)培训部安排培训课课程,并负责展览布展的相关事宜。
2)干事部统一协调各部门。
3)组织部统一安排活动时间,地点。
4)办公室负责用飞信通知会员,考勤工作,并协助其它部门工作。
5)文艺部负责晚会节目征集,活动接待。
6)宣传部负责征集画展作品,摄影,为活动做宣传。
7)外联部为协会大型活动拉赞助,提供资金。
8)编辑部负责准备活动新闻稿。
9)网络部负责上传活动文字,图片资料,丰富网站内容。
(三)活动要求
1)各部门做好本部门工作,注重工作效率、质量。
2)各部门相互协作,保证活动顺利进行。
3)慰问孤儿院为自愿参加的活动。
以上制度自通过之日起生效,由主席团、办公室解释并实施,组织部监督实施。
协会规章制度5
篇一:摄影协会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摄影协会是在三峡电力职业学院组宣部导下的学生社团组织。它是由爱好摄影的在大学生组成。
第二条摄影协会以服务广大教职工,丰富广大学生们业余文化生活,提大家的素质和生活质量为前提,以倡导教职工对摄影艺术的追求为目的。为反映我校风貌、丰富学习生活、促进学生精神文明建设而努力。
第三条摄影协会组织全体会员学习摄影知识,探索摄影艺术,开展摄影活动,进行摄影创作。摄影协会围绕摄影中心工作开展活动,通过活动锻炼会员的工作能力和摄影技巧以及培养高尚的'情操和良好的品质。为了严肃本协会纪律,活跃学生课余生活,促进协会的发展,现制定本章程。
第四条会员入会后签发会员证,会员证证明会员身份。会员可持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可在一定的公开场所进行正当的摄影活动,但不可持证进行违法、违背协会章程及违反学校纪律的活动。
第五条会员有遵守章程、执行决议、缴纳会费、参加活动、承担和完成协会委托任务的义务。
第六条本协会会员享有的权利:
1、享有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摄影权利。
2、对本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或倡议,为协会发展出谋划策。
3、协会会员的优秀作品有向协会外推荐,取得奖励的权利。
第七条 本协会会员享有的义务:
1、严格遵守协会内的有关制度,服从协会内的安排,按时高质量的完成协会分配的任务。
2、积极参加本协会的各类活动,有事须事先请假,由秘书长批准。不得无故缺席,无故缺席三次者,做自动退会处理。
第八条 会员有退会的自由,退会不退费。
第九条 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三名,秘书长一名,并请有摄影经验的老师指导。
第十条 会长负责全面工作,制定协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各部实施。贯彻落实上级指示和任务。副会长和秘书长负责协助会长开展工作,并负责协会日常工作,并可行使会长委托的职权。
篇二:摄影协会管理规章制度
协会实行会长责任制,设副会长两名,协会由摄影部、宣传部、财务部和日常管理部四个部门组成,每个部门设部长一到两名。协会主要管理者实行聘任制,经过全体会民主选举产生。
第一章 会员
第一条 凡承认本协会章程,主动承担宗旨规定的责任,对摄影有兴趣并能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本校学生,经过申请,并登记入会者,均可成为本协会成员,积极鼓励一些能力出众、工作热情的成员承担协会中的职务。
第二条 会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摄影协会的所有会员,均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及本协会的有关规章管理制度。
2、维护本协会的利益,积极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按期提交摄影作品。
3、会员应向广大干部、老师介绍、宣传有关摄影的知识和本协会的宗旨。
4、不得妨碍其他会员行使权利和义务。
5、未经摄影协会许可,不得以摄影协会名义组织、参加任何活动,后果自行负责。个人行为与摄影协会无关。
6、对学校、对协会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
第三条 会员在认真履行义务的.同时,享有以下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对协会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2、有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包括采风活动、各种摄影比赛或摄影展。
3、有及时了解本协会的有关的变动和参与协会建设的权利。
4、会员入会自愿,有退出协会的自由。
第四条 凡出现重大违规、违纪现象,摄影协会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五条 本协会对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身摄影水平,工作认真,负责的会员给予鼓励。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本协会由全体会员共同组成,协会中设立的一些管理职位、职务由全体参与精选的选手经团委老师与突围主席团批准产生。
第七条 本协会实行会长责任制,设副会长两名(其中之一兼任社团团支书一职),协会下设秘书处,协会主要管理者实行聘任制,经过学院团委选举产生。BT要求协会所有成员集思广益,人人能够以主人翁的态度奉献于BT,服务于大众,争取自己的聪明才智为本协会的进一步发展锦上添花。
1、会长:
主持协会的全面工作,制定在任职期间的工作计划,组织协调、落实各部门的工作,完成协会和会员申请审核工作任务,定期向学院有关领导、校社联汇报工作,并取得学院有关领导和部门的广泛支持。
2、副会长:
协助、配合会长开展工作,会长不在时需暂代替会长完成相应工作,并具体负责协会各项具体工作,特别要负责本协会成员技术指导以及提高各会员的摄影技术水平工作。
3、秘书处:
协助会长、副会长管理协会,保证协会日常行政工作的正常进行。对会员档案、活动经费的使用及其帐目进行管理。配合学院相关其它部门,对协会的工作和活动进行推动并及时宣传,并使本协会在广大员工中产生影响。负责协会的对外宣传、联络工作,组织协会外出活动。处理会员反映的具体问题,并且和会长,副会长负责与赞助商的沟通和交流。秘书处由正副秘书长和成员构成。
第三章 经费
第八条 本协会活动经费由学院领导批准下拨、协会自筹等。
第四章 奖惩
第九条 协会设立若干奖项,根据会员参加活动及摄影、登期情况评出获奖名次,由学院团委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
第十条 凡违反协会章程,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不能认真履行会员职责的,经会长,副会长协商批准可取消会员资格。对会员有破坏协会声誉的行为,由会长,副会长协商决定劝其退出或开除。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协会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章程的修改权、最终解释权归属xx科技大学能源与安全工程学院BT摄影协会。
协会规章制度6
一、项目部的任务
本部门的工作是本协会活动的工作的重要筹划之一,为协会发掘活动,策划活动的切实可行,对活动有总体策划的主要地位。
二、项目部日常具体工作安排
1、主动寻找有利于本协会发展的各项活动。
2、研究确定协会活动的可行性;
3、负责开发、落实协会新的活动方案;
4、负责协会各项活动的总体规划设计、方案设计;
5、在各项活动进行中,做好总体的指导。
6、每月至少举行一次部门例会,总结上一月的工作情况,布置新的工作任务。
7、每月确定好该月的活动,并策划具体活动方案,将具体方案上交会长、副会长核实可行后,分发各部门执行。
8、每次活动后三天内,部长带领各副部长、干事做好总结,并将总结交给负责该部门的秘书整理,并将情况汇报给负责该部门的副会长、会长。
三、工作要求
1、有较强的时间观念,无论是参加会议还是各项活动,佩戴个人工作证和记录本,提前5至10分钟到场做好准备工作和各项安排事宜,不能出现迟到、早退或者缺席现象。
2、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每项工作必须有效率、有效果的完成,不能出现拖拉或者不按质量完成的情况。
3、协会成员之间要保持良好的联系,特别是活动进行时更需要保持联系,(若不能立即接电话,也要在事后尽快回复电话或信息给对方,说明情况并询问对方事情)。
4、各部门成员之间、整个协会成员之间,都要保持和谐、融洽的关系,成员与成员之间互相尊重,待人友善、言谈得当,举止大方、热情、有礼貌。(若出现矛盾,及时汇报给正部长、会长或副会长,以求尽快分析问题所在点,积极解决问题,化解误会,避免矛盾扩大化)。
5、学会随机应变,善于处理由于一些突发原因引发的事情,冷静、理性、迅速地解决,若个人不能处理的,及时联络各部长、副会长、会长,及时解决,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6、各部门成员乃至整个协会成员之间要互相帮助,整个协会成员都要互相帮助)发挥积极主动、团结合作的精神,相互配合;同时,体谅其他成员的难处,工作中相互配合;杜绝出现相互推卸等不负责任的行为(若出现,则给予严重警告或劝退处分)。
7、要处处维护好本协会的形象与声誉,不做有损本协会形象的.事,一经发现做违背本协会的事情,对其相关人员作出相应的处分。
8、会议或活动若有其他工作相阻碍,必须亲自提前向部长请假,并说明请假原因。
9、各会议上各部门成员之间、整个协会成员之间,要踊跃发言,提出自己的意见,会议后要养成善于自我总结的习惯。
四、辞职管理制度
1、部门干部、干事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辞职书,写明辞职原因。干部辞职需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干事辞职需要会长、副会长以及部长同意;
2、经理事会、会长及部长同意后,干部、干事离职前一周内完成自己负责事务的交接工作;
五、奖惩制度
使用积分管理制度(每人每月基础分100分,每月总结一次,期末做大总结)
1、奖励方面
(1)按时参加全体会议或部门会议,每次加5分。
(2)按时完成协会交待完成的任务,视情况加5—10分。
(3)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好的建议,并被采纳者加5分,经实践证明起了重大贡献的加10分。
(4)工作积极主动者,视实际情况加10—15分。
2、惩罚方面
(1)会议迟到、早退、缺席者,部长、副部长扣10分每次,干事扣5分每次。
(2)会议没有带上笔记本的部长、副部长扣10分每次,干事扣5分每次。
(3)未能按时完成交待的任务,视情节扣10—15分。
(4)无故不参加协会会议或集体活动者,部长、副部长扣15分每次,干事扣10每次分。
(5)会议或活动时,无视会场纪律,在会场恶意破坏者扣20分每次,影响到会议或活动正常进行者在前面基础上再扣10分。
(6)损害社协会名誉者扣20分每次。
六、奖惩措施
1、奖励
(1)月总结部门会议上对月工作积极优秀者口头表扬
(2)协会集体大会对工作积极优秀者通报表扬
(3)期末大总结时,对工作积极优秀者进行表扬并奖品奖励
2、惩罚
(1)月总结部门会议上对月工作懒散消极者口头批评,被批评者需3天内上交个人书面检讨给部长(副会长或会长)。
(2)若做出有损协会形象或声誉的人员,视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处分,严重者劝其退会或除名。
七、本部门成员需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
协会规章制度7
一、会长职责:
1、为协会服务,服从协会的集体利益,出席社联的相关会议;
2、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加强对协会的财务管理,审核各项资金的支出;
3、及时掌握协会的情况,并提出指导性的意见或新的工作安排;
4、主持协会全面工作,对协会负责,接受全体协会成员的监督;
5、主次召开干部会议、干事会议、会员会等。
二、副会长职责:
1、为协会服务,服从协会的集体利益;
2、协助会长开展工作,负责协会内外事项安排;
3、协调各部门开展活动及各部门干事的沟通,并对分管部门负责;
4、对各部长的考核管理,组织人员安排,奖惩等,协调好各部门的工作;
5、制定和调整激励机制方案。
三、团支书职责:
1、负责每次团组织生活的.策划和人员安排及场地分配;
2、负责协会成员思想状况的考查和指引;
3、负责协会的团建工作,及时向社联团提交各种电子及书面文件;
4、负责协会内部人事考核工作,公正评选各种评优活动。
四、宣传部职责:
1、依据宣传部的策划活动,负责协会举办活动的组织工作,包括协会性质的活动和非协会性质的联谊交流以及文艺活动;
2、组织安排协会的各种相关活动,以及组织会员定期的学习知识、讨论、审计资料、外出游玩,并考虑各种外出活动的经费问题和安全性。
五、宣传部职责:
1、负责协会各种策划的起草工作;
2、负责协会的宣传工作,包括海报、宣传单的写贴以及宣传板的收护工作;
3、负责协会的宣传以及协会举办活动的信息发布。
六、外联部职责:
负责协会对外的联系,负责与其他协会联系,以促成良好的协会关系,提升协会的知名度,负责与其他协会的合作事宜,负责协会活动场地的申。
协会规章制度8
1、凡是学院各个系部在籍的学生,并且对书法有浓厚兴趣的学生都可以申请加入我协会
2、凡是本协会成员,必须严格守各项规章制度,爱协会,护协会。
3、每个会员必须参加会议,如没有特殊情况均不可迟到或早退。凡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会长请假,如有急事可口头情况但事后必须补上请假条。
4、会议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纪律,认真听讲,不得私下聊天。
5、会议发言须起立,当有人发言时其他人不得打断。
6、协会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1)任何一名协会成员必须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义务感。自觉维护本协会的`名誉和利益。认真学习书法的相关知识。
(3)遵守协会的规章制度。
(4)积极参加协会的活动,听从协会的安排。每次开会不得无故缺席。
(5)积级为我协会提出可行的策略,谋求长远的发展。
(6)会员中途退出,需向管理部门递交申请、说明缘由,如果会员不来上课多次并没理由的况课者,也按规定取销注册等这些情况已缴纳的费都按规定不予退回。
xx
20xx年x月x日
协会规章制度9
规章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协会的管理,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营造一个良好的协会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基本制度
1、热爱国家,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 。
2、关心时事政治,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追求的大学生。
3、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为协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会议制度
为使本协会的例会制度规范化,提高例会质量,促进社团工作展开,特制定此例会制度,具体如下:
一、时间:
每周周一晚自习下课后8:40(冬季)9:10(夏季)
二、地点:
理科楼小教室
三、对象:
协会所有成员
四、条例:
1、每个会员必须参加会议,如没有特殊情况均不准迟到及早退。凡因故不能参加例会者,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会长请假,如有紧事可口头形式请假但事后必须补请假条。
2、会议参加者不得擅自离开会场,若有急事须向会长或秘书长说明事因方可离开。
3、会议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纪律,认真听讲,不得私下聊天。
4、会议发言须起立,当有人发言时其他人不得打断。
5、会议制度应充分坚持民主、认真、广泛听取每位成员的意见。
6、每次例会要求秘书长或秘书部做好考勤记录。
7、会议期间会员应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会议结束后负责人必须认真审核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改正。
选举制度
为使本协会的选举制度规范化,公开、公平、公正进行选举,特制定此选举制度,具体如下:
1、所有成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不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
(1)不记名投票
所有选举一律采取不记名投票的方式。
(2)差额选举
所有选举一律采用差额选举方式。
3、选举过程有会长主持,并请社联主席、副主席进行监督。
4、计票
投票结束后,公开唱票。现场宣布结果。
5、本制度适用于换届选举、优秀会员选举等。
人才培养制度
为使本协会能够培养优秀人才,锻炼会员能力,特制定此人才选举制度,具体如下:
1、例会是内部建设主要环节,所有会员要在例会上踊跃发言。
2、例会上会员发言时其他人不能打断,若有异议待其发言完再提出。
3、例会讨论言论自由,但必须与讨论主题有关。
4、定期组织会员进行户外素质拓展,会员需积极参加。
5、定期邀请优秀学长学姐讲述学习经验。
协会规章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本协会活动的正常开展和促进协会个成员能力的提高,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武汉工业学院工商学院大学生创业协会各成员的管理。
第三条本协会以开展公益性活动为中心,按照本院有关规定开展活动。不断提高本协会知名度,提高交际能力及实践动手能力。同时组织各成员学习成功创业案例。
第四条本协会各成员应认真阅读本规则并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凡本协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本协会组织、承办的各项活动,使用本协会所提供的资源。
(二)在思想品德、协会贡献方面得到公正的评判。任职期满后院统一团委颁发聘请证书。
第六条本协会个成员依规定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规定。
(二)努力工作,积极完成自己的任务。
第三章成员档案管理
第七条按照本院团委及本协会的有关规定,及时开展纳新活动,学院各同学可持其本人简历前来应聘,面试合格,登记后报本协会,正式成为本协会成员。
第八条任何成员,在校或本协会期间对本院或本协会造成重大损失或负面影响,退出本协会。
第九条各成员应当参加本协会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个人档案”。
第十条考核由考勤记录和年终考核组成(各部长实行)。
第十一条个成员可以在正当理由的情况下,选择转会或退会。(书面说明原因后交于部长)
第四章协会秩序与活动
第十二条各成员应当维护本协会的正常秩序,相互信任,积极配合完成各项活动。
第十三条本协会提倡并支持各成员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学术、科技、艺术、文娱、体育等活动但不得影响本院正常的生活学习秩序。
第五章奋斗者创业协会公约
大学生创业协会以为大学生就业提供业前理论知识性讲座、培养创业理论、塑造人文气息举行公益活动为指导思想。特制定公约如下:
1、爱国爱校爱协会
2、刻苦学习积极参加本协会活动
3、勤奋、实践热爱活动
4、尊敬成员,团结合作
5、爱护本协会公共物品
6、勤俭朴素,节约开销
7、按时参加本协会会议及活动
第六章奋斗者创业协会考勤办法
1、各成员必须参加协会安排的活动,不无故迟到、早退、缺席。因故不能参加者,给各自部长打电话通知,以免误事。否则,迟到、早退一次各扣一分,无故缺席扣五分。请别人帮忙完成任务者可视为出席。
2、考勤由各部长实行签到制度,部长未到由秘书部代替。
第七章奋斗者创业协会承诺书
应聘成功后提交一份承诺书(表明态度、承诺遵守以上规章制度)
第八章创业协会成员证、会徽、标语管理办法
1、由于成员证有限均未注明姓名职位,凡开展活动时成员佩戴,平时存放组织部处。
2、会徽为本协会标志,印于海报,宣传画、板报等处。
3、对于损坏、丢失标语、成员证,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第九章奋斗者创业协会职位变更办法
1、年终召开选举及总结大会。各成员可公平、公正、公开竞选适合于其本人的职位。各部长亦可推荐。经会议通过后,张榜公布方可生效。
2、主席应由大会讨论后,选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来担任。海报公视后上报院团委方可生效。
第十章奋斗者创业协会财务管理办法
本协会为非盈利性组织,活动花销各部均开真实发票后报于秘书部。秘书部存档,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报销,并及时返还于各部。
第十一章奋斗者创业协会评优办法
1、评选对象本协会成员均可参加。
2、办法考核成绩前列、各成员推荐后按学院规定人数评优。
第十二章各部门职能介绍
1、会长:协会内部日常处理;协助各部部长顺利完成各项活动
2、秘书处:会议记录,主席演讲稿的'撰写,意见反馈总结,经费预算及统计,活动场所申请,活动后期总结及期末活动总结。
3、涉外部:配合主席积极与社会或公司企业沟通,针对合作内容,形式,获取赞助,同时开展与西安各高校创业类社团联谊活动,与其建立长久合作关系
4、宣传部:负责协会所有活动的海报、板报设计,横幅等宣传,与其他部门配合做好宣传工作,场所提前预备待组织部布置会场。
5、组织部:负责协会的讲座暨大型活动的组织安排,会场布置及纪律维持,适时可调动其他部门人员配合其完成工作。
6、文艺部:负责协会内文艺活动的组织,策划,提供主持人、礼仪等
7、策划部:负责撰写学期活动计划,提供具体策划方案
协会规章制度11
首先,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必须有集体意识,做每一件事都要为集体的荣誉着想,懂得团结互助,友爱和善;其次,我们要有无私奉献和吃苦耐劳的精神,遇到苦事不推脱,要勇于承担责任;再次,要明确职责,尽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我相信,只要我们共同努力,哈尔滨学院理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明天将会更加美好,爱的火炬将会永远传递下去!
为了加强协会的管理,完善协会的建设,使协会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也为了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协会内部干部及成员的纪律,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与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因此制订该制度:
一、档案管理制度:
1、协会内部文件、会员档案、学院文件;
2、各部门工作计划、活动总结、述职报告及通报奖励;
3、协会所有文件都须经秘书处归档保存。
二、活动实施制度:
1、活动实施:
(1)活动前,相关活动部门协调安排好人员,调配好活动用品,做好各项准备活动,并落实到个人,安排活动时应做到机会人人平等;
(2)活动时,应认真细致、热情积极,活动负责人控制好活动局面,按程序规范进行,确保效果;
(3)活动中严格签到,做好参与人员服务数量与质量确认,做好活动相关记录,积累完整原始资料;
(4)活动期间,参与活动的志愿者须服从组织安排,注意维护志愿者协会的形象;
(5)活动后,活动负责人及时组织进行书面总结、反馈、整理材料。有关材料及时送交秘书处归档。
2、副部以上可以支配协会内其他部门成员。
3、活动留底交由秘书处存档。
三、财务管理制度:
1、协会经费有秘书处专职管理;
2、秘书处必须做好每一笔财务账目的记录、保存和整理好相关的发票和收据,并且每月进行一次财务审核,结算当月收支余额并交会长过目;
3、任何开支都要有收据、发票并将收据、发票、余额全数交回秘书处负责人;
4、任何社会捐助或相关活动合法所得,须经秘书处完整记录,充当活动经费;
5、秘书处每学期结束前半月,将财务状况明细向外界公开。
四、会议制度:
1、协会定期召开理事会,每周召开一次例会,遇有特殊情况可由会长临时召开紧急会议;
2、协会将不定期召开会员大会,具体时间将根据协会工作开展情况而定;
3、各部门、各组织不定期召开内部会议;
4、除例会外,有重要会议应提前通知,通知应明确开会时间、地点以及注意事项;
5、若是由于会议通知者的过失促成他人的迟到、缺席,则只追究当事人责任;
6、会议无辜缺席、迟到、早退,视不同情况,在其量化管理中相应扣分;
7、做好会议签到以及会议记录。
五、审核制度:
审核对象:本协会干部、协会全体青年志愿者。
审核方式:通过积分,提出奖励或处罚的建议,报有关上级作出决定。
审核依据:成员档案及相关活动记录(内含活动时间、质量、绩效的综合考评和量化管理)。
审核细则:
加积分:
1、凡能提出良好的建议和意见的',被协会采纳酌情加0.5-1积分;
2、凡能提出富有新颖,并可实施的活动方案,酌情加1-1.5分;
3、参加活动一次为1-2小时,加0.5—1分,参与组织策划表现现突出者加1—2分;
4、特殊情况按特殊情况加分。
减积分:
1、协会各类工作、会议或活动无故迟到、早退一次扣0.5-1积分无故缺席扣2分。(因故未按时参加并经调查情况属实者例外)
2、在活动过程中,用于活动的公共物品丢失或损坏、不能按时归还,物品分管人扣2分。.
3、青年志愿者在活动中违反纪律或章程时,视情节轻重分别扣0.5分(口头警告)或1分(警告)。
六、奖惩制度
奖励:
1、协会每学期按协会成员的综合考评成绩评选出“优秀青年志愿者”
2、参选人由协会各部提名;
3、参选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满勤时间的60%;
(2)学期按时参加会议;
(3)在活动期间表现突出、积极、任劳任怨;
(4)无协会、部门及组织处分。
4、提名人将参选人的资料以书面形式上交到协会秘书处。经协会理事会协商一致。核实无误后。评出“优秀青年志愿者”经公示,报校团委批准,并颁发荣誉证书。
处罚:分为口头警告、警告、劝退、除名。
1、口头警告:参加会议两次无故缺席;活动时怠工;不服从统一安排、私自行动。
2、警告:对工作分配到的任务草率敷衍、弄虚作假、工作严重失误、导致不良后果,两次口头警告;
3、劝退:假借协会名义谋取私利、私自向服务对象索取酬金,各类工作会议五次无故迟到者。
4、除名:严重违反学院及协会规定,屡教不改,影响严重,予以除名。
七、会员管理条例:
1、协会成员参加活动时必须佩带协会徽章;
2、成员必须服从协会安排,凡违反协会章程及规定安排进行活动者。一切责任自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3、协会成员必须遵守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及协会形象;
4、青协会员退会需提前向上递交申请。
协会规章制度12
一、性质
本社是郑州市第五十一中学充满爱心的在校学生自发组成的面向校园和社会进行各种爱心公益活动的非营利性学生机构;接受校团委的领导
二、目的
尽中学生力所能及,向校园和社会上各阶层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提供必要的帮助;促进中学生道德修养,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爱心事业,弘扬爱心文化,争取更多人士参与爱心事业,让爱心之花撒满世界。
三、宗旨: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四、成员组成:
郑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所有志愿服务于本社的在读学生。
五、入社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承认本社《规章制度》,品质优良,有爱心有热情,自愿加入本社,并支持本社开展工作,服从安排的学生,经申请、面试合格后可成为社员。
六、组织机构及职能
(1)组织机构
三层管理组织机构以及四个执行部门: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两名、组长若干名,组织部长、秘书部长、宣传部长、文艺部长。
(2)职能
社长:负责领导和监督本社的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工作,代表本社处理各项对外事务
副社长:协助社长进行工作的统筹和管理,并分管各个年级。
组织部:负责各项活动的具体策划,安排及执行
秘书部:负责会议考勤、通知及记录,并负责资料的整理
宣传部:负责宣传社团宗旨、策划社团形象以及各项活动开展的宣传。
文艺部:负责组织举行活动中的.文娱表演
七: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有参加社团内部评优的权利
2、有参加本社开展的各项公益活动的权利
3、有权讨论和参与本社重大事务
4、有权监督和质询本社工作,对本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有权对理事会成员和其他社员进行监督
6、有权推荐本社优秀社员担任本社干部成员,推荐本校优秀学员成为本社社员;
(2)义务
1、遵守社团规章制度,执行本社决议,服从本社领导,积极完成职责人的各项工作;
2、不能无故缺席本社的会议,因故不能参加者须提前请假,或事后补假;
3、维护本社利益,维护学校声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4、全员社员积极提供自己所了解到的社会公益活动资料和特困群体信息,提出自己的想法和打算,为本社发展出谋划策。
5、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活动,临时不参加要及时告知组长或指导老师。
6、按时上交社团所规定的各种材料。
八、奖惩机制:
根据每位会员实际表现,社团于每次活动和每学期末将评选若干优秀小组、优秀社员、优秀社团干部。在全体社团大会上,颁发奖章及荣誉奖状。
九:社员退社和社员资格的撤销
1、社员于九年级上半学期末退社仪式中,自动退出社团;
2、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即可退出社团,取消社员资格
3、违背本社宗旨和严重损害社团声誉,违反校规校纪、严重损害学校声誉的予以撤销社员资格;
4、社员未参加社团会议,并未主动进行请假的社员,予以劝退;每学期未参加社团活动超过两次者,予以劝退;
5、不服从安排,不遵守社团纪律的成员,经社团研究可予以劝退;
十:附则
1、本社全员会议有权对本规章制度作出适当修改;
2、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郑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星火爱心社;
3、本《规章制度》自即日起施行。
协会规章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市律师行业管理行为,促进xx市律师行业的发展,发挥xx市律师协会作用,保障会员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xx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律师协会")是依法设立的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依法实施行业自律管理。
第三条律师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和教育会员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忠实于律师事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提高会员的执业素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的文明和进步而奋斗。
第四条律师协会接受xx市司法局的监督、指导。
律师协会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团体会员,接受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指导。
第二章律师协会职责
第五条律师协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支持会员依法执业,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二)制定并监督实施律师执业规范;
(三)负责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检查和监督;
(四)指导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管理工作;
(五)鼓励和支持会员参政、议政;
(六)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提高会员的执业水准;
(七)组织律师业务培训;
(八)宣传律师工作,出版律师刊物;
(九)制定并实施对会员的奖惩办法;
(十)处理对会员的投诉;
(十一)调解会员在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
(十二)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取证,作出行业处分和向xx市司法局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十三)组织会员开展对外交流;
(十四)为会员提供福利和其他保障;
(十五)参与立法活动,向有关部门提出法制建设及律师制度建设的建议;
(十六)协调与相关司法、执法和行政机关的关系;
(十七)设立本市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并领导和支持其工作;
(十八)负责对个人会员考核管理,协助和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对团体会员进行考核管理;
(十九)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进行考核和管理;
(二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十一)xx市司法局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委托行使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会员
第六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在xx市司法局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为律师协会的个人会员。在xx市司法局依法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为律师协会的团体会员。
通过律师协会团体会员申请律师执业的实习人员,为律师协会的预备会员,接受律师协会的管理。
公司律师、公职律师、经批准设立的外国律师事务所驻沪代表机构及代表,以及经批准设立的港、澳及其他地区律师事务所驻沪代表机构及代表,受邀可以成为律师协会的特邀会员。
第七条个人会员的权利:
(一)在律师协会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向律师协会提出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的要求;
(三)通过律师协会向有关部门提出立法、司法和行政执法的意见和建议;
(四)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学习、研究和经验交流活动;
(五)享受律师协会提供的福利和其他保障;
(六)使用律师协会的图书、资料、网络、信息、设施等;
(七)对律师协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质询;
(八)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个人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律师协会章程,执行律师协会决议,接受律师协会的指导、监督、考核和管理,并办理年度考核手续;
(二)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律师行业规范和准则;
(三)交纳会费;
(四)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职业培训;
(五)参加法律援助活动;
(六)自觉维护律师职业荣誉、行业声誉,维护会员间的团结;
(七)完成律师协会委托的其他工作;
(八)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九条团体会员享有第七条第(二)项至第(八)项的权利,并享有对本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进行考核的权利。
第十条团体会员的义务:
(一)传达、学习和执行律师协会的各项决议;
(二)教育律师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三)组织律师参加律师协会的各项活动;
(四)制定、实施律师事务所内部的规章制度;
(五)为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提供必要条件;
(六)参加律师执业责任保险;
(七)接受所在区(县)司法行政机关的年度考核;
(八)承担第八条规定的义务。
第十一条预备会员、特邀会员的权利义务,由理事会另行规定。
第四章律师代表大会
第十二条律师代表大会是律师协会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律师协会章程,监督律师协会章程的实施;
(二)制定、修改由律师代表大会通过的行业规则并监督其实施;
(三)审议批准理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选举、罢免理事、监事;
(六)讨论决定律师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七)审议批准会费收缴方案;
(八)审议批准会费预、决算方案;
(九)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提出修改其章程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建议;
(十)审议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的由律师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律师代表大会分为年会和临时会议。年会每年举行一次,并应于每年四月底之前举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举行临时代表大会:
(一)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时;
(二)十分之一以上代表书面提议时。
二分之一以上应出席会议代表出席,方可召开代表大会,但是代表大会修改章程的,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应出席会议代表出席,方可召开代表大会。
代表行使表决权,每一名代表享有一票表决权。代表大会作出决议,经出席会议代表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代表大会作出制定或修改章程的决议,须经出席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的办法由代表大会另行规定。
第十四条律师代表大会由理事会负责召集,由会长主持或由会长指定的副会长主持。律师协会举行律师代表大会,应当将会议审议的事项提前通知各代表。
第十五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从个人会员中选举或推举产生。
根据需要,律师协会可以推举特邀代表参加律师代表大会。特邀代表的权利义务和推举办法由律师协会理事会另行制定。
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每四年换届一次。
第十六条代表应当出席律师代表大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代表大会上行使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提议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定期联系会员,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权益;
(三)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律师代表团是各选区律师代表出席律师代表大会的组织形式;是各选区律师代表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职责,参与律师行业自律管理的组织形式。律师代表团根据律师协会有关工作规则开展活动。
第五章理事会
第十八条律师协会理事会是律师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对律师代表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律师代表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二)决定召开临时代表大会;
(三)执行律师代表大会的决议;
(四)讨论律师协会年度工作总结及决定新一年的工作要点;
(五)审查会费收支情况,制定会费使用的年度预、决算方案,制订会费使用规则;
(六)选举会长和副会长,推举名誉会长,推举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及理事候选人;
(七)决定律师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或推选办法,确定参加律师代表大会的特邀代表的资格、推选办法、权利和义务;
(八)决定设置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
(九)决定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人选;
(十)聘任秘书长,经秘书长提名通过副秘书长人选;
(十一)决定对会员的表彰奖励办法或处分办法;
(十二)讨论决定其他属于重大事项的事宜。
第十九条律师协会理事由律师代表大会从代表中选举产生。
理事任期四年,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
第二十条理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律师协会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维护律师协会利益,接受代表对其履行职责的合理督促和建议。
理事未能履行职责的,经理事会或监事会提议,由律师代表大会决定罢免。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会议每三个月至少举行一次。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由会长召集和主持。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会长指定的副会长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三条理事会应当听取监事会对理事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监事会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会长、副会长由理事会从理事中选举产生,会长任期为一届,不连选连任。
第六章会长与会长会议
第二十五条会长为律师协会的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律师代表大会;
(二)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三)督促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执行;
(四)签署律师协会重要文件;
(五)行使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
第二十六条律师协会实行会长会议制度,会长会议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会长会议是律师协会日常事务决策机构,对律师代表大会和理事会负责。
会长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督促、落实理事会部署的工作;
(二)决定律师协会日常事务工作;
(三)批准设置执行机构的工作部门;
(四)决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成员名单,听取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汇报;
(五)决定设置各业务研究委员会,并决定各业务研究委员会组成成员名单,听取各业务研究委员会的工作汇报。
第二十七条会长会议每个月至少举行一次会议。
第二十八条会长会议由会长召集并主持,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会长指定的副会长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九条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理事名单应报xx市司法局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备案。
第七章监事会
第三十条律师协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对律师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并在以下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
(一)监督理事会及秘书处执行代表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监督会费的收缴和使用情况;
(三)向理事会建议召开律师代表大会临时会议;
(四)列席会长会议、理事会会议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履行监督职责;
(五)章程规定或律师代表大会授权的其他监督职责。
第三十一条监事会有权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对律师协会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第三十二条监事会监督工作包括实体监督和程序监督。
会长会议、理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秘书处决议、决定或议事程序明显不当或可能损害律师利益的,监事会应当向有关机构发出监督意见书。
相关机构应当在收悉监督意见后10日内书面答复监事会,告知处理意见。如监事会就同一事项两次发出监督意见后10日内未收到相关机构的处理意见,或监事会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经全体监事三分之二多数同意,监事会应对该事项做出监事会决议,并报告律师代表大会。律师代表大会休会期间,应当通报律师代表团。
第三十三条律师协会监事由律师代表大会从代表中选举产生。律师协会理事、秘书长、副秘书长不得担任监事。
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
第三十四条监事会设监事长一人,由监事会从监事中选举产生,监事长任期与会长任期相同。
监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监事会会议,列席理事会会议和会长会议。
监事长名单应报xx市司法局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备案。
第三十五条监事会每三个月至少举行一次会议。
第三十六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三十七条监事会应根据章程规定和监事会工作规则开展工作。
第八章执行机构
第三十八条律师协会设立执行机构,具体负责执行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会长会议的各项决议、决定,承担律师协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十九条执行机构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秘书长由理事会聘任,对理事会负责,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秘书长履行下列职责:
(一)主持执行机构日常工作;
(二)组织实施理事会、会长会议的各项决议;
(三)拟订执行机构部门设置方案;
(四)制定、实施执行机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五)提请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聘任或解聘部门负责人员;
(六)列席理事会;
(七)完成理事会、会长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章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
第四十条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是律师协会在本市各区(县)的工作机构,隶属于xx市律师协会。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接受所在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和市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十一条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的名称为"xx市律师协会某区(县)工作委员会"。
第四十二条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及委员组成,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不超过四名,委员若干名。
第四十三条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制定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并报律师协会理事会备案;
(二)协助律师协会维权委员会依法维护所在区(县)律师执业权利;
(三)协助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做好投诉调查、处理等工作;
(四)根据需要组织所在区(县)律师培训;
(五)宣传所在区(县)律师工作;
(六)组织所在区(县)律师进行文体福利活动;
(七)开展与所在区(县)律师行业有关的.其他活动;
(八)完成律师协会理事会布置的其他工作。
第十章专门委员会和业务研究委员会
第四十四条律师协会理事会根据自律管理的需要,有权设立、变更或者撤销各专门委员会。
各专门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
第四十五条律师协会设立若干业务研究委员会。业务研究委员会按照设立时的要求和工作目标,组织开展理论研究和业务交流活动,起草有关律师的业务规范和标准。
各业务研究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
会长会议可以聘请专家、学者和有关领导担任业务研究委员会的顾问。
第十一章奖励、处分与纠纷调解
第四十六条律师协会对模范履行会员义务并在律师事业发展中有突出贡献的会员予以奖励,对违反法律和律师行业规范的会员给予处分。
第四十七条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律师协会分别给予通报表扬、嘉奖、授予荣誉称号等,并可给予精神或者物质奖励:
(一)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
(二)在民主与法制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成功办理了在全国或本地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成绩显著的;
(四)积极开拓律师业务领域,成绩显著的;
(五)被党委、政府部门及工、青、妇等社会团体授予荣誉称号的;
(六)其他应予奖励的情形。
第四十八条律师协会设立专门机构受理对会员在执业活动中涉嫌违法、违纪、违规事项的投诉、举报,负责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四十九条会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律师协会视情节分别给予训诫、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会员资格、取消会员资格等处分:
(一)违反《律师法》和有关律师管理规章规定的;
(二)不履行会员义务,违反本章程规定的;
(三)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
(四)严重违反社会公共道德,影响律师职业形象和声誉的;
(五)违反行业规范,需要给予处分的其他行为。
律师协会作出上述处分的,可同时建议同级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行政处罚。对违法违纪行为情节严重,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律师协会应当直接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处罚建议。
对于会员具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或者在执业过程中有明显低于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的行为的,律师协会可以责令其参加律师协会组织或认可的学习。会员拒不接受的,律师协会应当给予处分,或者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第五十条律师协会作出处分决定前,必须认真听取当事人的申辩。作出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会员资格、取消会员资格的处分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律师协会应当组织听证。
第五十一条会员因违法违纪受到xx市司法局停止执业处罚的,在停止执业期间,不享有律师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等会员权利。
第五十二条律师协会可以调解会员间的纠纷、会员与其当事人间的纠纷。
第十二章经费
第五十三条律师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十四条会费按年度收缴,会员必须于每年年度考核前交纳会费。
律师协会具体收缴会费的标准和收缴方式由理事会拟订,律师代表大会通过。
律师协会确定的会费标准,报xx市司法局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备案。
第五十五条律师协会应加强对会费的管理,制定会费的预、决算方案,单独建立会费收支帐目,每年就会费收支情况发布公告,接受会员监督。
第五十六条会费应当用于:
(一)召开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会议、会长会议、监事会会议以及其他工作会议、业务研讨会、表彰大会、交流活动等;
(二)维护律师合法权益;
(三)会员奖惩工作;
(四)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业务研究委员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五)执行机构的各项支出;
(六)为会员提供学习资料和组织业务培训;
(七)提供会员福利及其他保障;
(八)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缴纳会费;
(九)其他必要的支出。
第十三章附则
第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或有关法律法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修改后,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上述法律、法规、章程的规定相抵触的;
(二)律师协会的情况发生变化,与章程规定的事项不一致时;
(三)律师代表大会决定修改章程时。
第五十八条本章程所称"以上",包括本数。
第五十九条本章程由律师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六十条本章程报xx市司法局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备案。
第六十一条本章程经xx市第八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过,自xx市第九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之日起实施。
协会规章制度14
一、秘书部的任务
本部门的工作是为了维持本协会的活动项目能够顺利进展的不可或缺的后勤工作,是联系各大部门一起团结开展工作的一条链条,是本协会的重要桥梁。
二、秘书部日常具体工作安排
1.负责各会议、各活动的收发通知工作(注意格式及说话语气)。
2.每次会议至少需有一秘书到场进行详细会议记录,会议后将会议内容(用word形式)整理交给该部门部长、会长及负责该部门的副会长。
3.每一位秘书负责一个部门的日常记录工作并总结情况,每一月将总结情况在月底最后三天内汇报给秘书长。记录内容包括:部门各成员各种会议、活动出勤情况(迟到、早退、缺席);工作完成情况。
4.每月至少举行一次部门例会,总结上一月的`工作情况,布置新的工作任务,例会后部长总结具体情况汇总给会长及负责该部门的副会长。
5.每次的活动后三天内,秘书长带领各副部长、干事做好总结以及收集各部门的工作总结,将总结整理存档,并将情况汇总给会长及负责该部门的副会长。
6.负责各项会议、活动教室场地的申请。
7.管理协会的财务,各项支出与收入,并作详细记录。
8.活动总结的整理存档,管理以及整理协会成员的各项资料。
三、工作要求
1.有较强的时间观念,无论是参加会议还是各项活动,佩戴个人工作证和记录本,提前5至10分钟到场做好准备工作和各项安排事宜,不能出现迟到、早退或缺席现象。
2.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每项工作必须有效率、有效果的完成,不能出现拖拉或者不按质量完成的情况。
3.协会成员之间要保持良好的联系,特别是活动进行时更需要保持联系,(若不能立即接电话,也要在事后尽快回复电话或信息给对方,说明情况并询问对方事情)。
4.各部门成员之间、整个协会成员之间,都要保持和谐、融洽的关系,成员与成员之间互相尊重,待人友善、言谈得当,举止大方、热情、有礼貌。(若出现矛盾,及时汇报给正部长、会长或副会长,以求尽快分析问题所在点,积极解决问题,化解误会,避免矛盾扩大化)。
5.学会随机应变,善于处理由于一些突发原因引发的事情,冷静、理性、迅速地解决,若个人不能处理的,及时联络各部长、副会长、会长,及时解决,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6.发挥积极主动、团结合作的精神,相互配合;同时,体谅其他成员的难处,工作中相互配合;杜绝出现相互推卸等不负责任的行为(若出现,则给予严重警告或劝退处分)。
7.要处处维护好本协会的形象与声誉,不做有损本协会形象的事,一经发现做违背本协会的事情,则给予严重警告或劝退处分。
8.会议或活动若有其他工作相阻碍,必须亲自提前向部长请假,并说明请假原因。
四、辞职管理制度
1.部门干部、干事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辞职书,写明辞职原因。干部辞职需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干事辞职需要会长、副会长以及部长同意;
2.经理事会、会长及部长同意后,干部、干事离职前一周内完成自己负责事务的交接工作;
五、奖惩制度(奖惩记录、总结由负责各部门的秘书负责,需要专门对奖罚和各部门会议内容进行记录,每月将情况汇总给部长)
使用积分管理制度(每人每月基础分100分,每月总结一次,期末做大总结)
1.奖励方面
(1)按时参加全体会议或部门会议,每次加5分。
(2)按时完成协会交待完成的任务,视情况加5-10分。
(3)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好的建议,并被采纳者加5分,经实践证明起了重大贡献的加10分。
(4)工作积极主动者,视实际情况加10-15分。
2.惩罚方面
(1)会议迟到、早退、缺席者,部长、副部长扣10分每次,干事扣5分每次。
(2)会议没有带上笔记本的部长、副部长扣10分每次,干事扣5分每次。
(3)未能按时完成交待的任务,视情节扣10-15分。
(4)无故不参加协会会议或集体活动者,部长、副部长扣15分每次,干事扣10每次分。
(5)会议或活动时,无视会场纪律,在会场恶意破坏者扣20分每次,影响到会议或活动正常进行者在前面基础上再扣10分。
(6)损害社协会名誉者扣20分每次。
六、奖惩措施(部门总结上表扬部门前2名;集体大会上表扬各部门前2名;期末奖励部门前3名)
1.奖励
(1)月总结部门会议上对月工作积极优秀者口头表扬
(2)协会集体大会对工作积极优秀者通报表扬
(3)期末大总结时,对工作积极优秀者进行表扬并奖品奖励
2.惩罚
(1)月总结部门会议上对月工作懒散消极者口头批评,被批评者需3天内上交个人书面检讨给部长(副会长或会长)。
(2)若做出有损协会形象或声誉的人员,视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处分,严重者劝其退会或除名。
七、本部门成员需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
协会规章制度15
前言
为了加强xx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管理,完善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的建设,使青年志愿者协会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也为了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志愿者协会内部的纪律性、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与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制定《青年志愿者协会管理制度》,望大家务必遵守。
制度建设是一个组织管理水平的基础性工作,自本以来,江苏科技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着重对协会的制度进行了制定和修改,对以前工作中形成的规章制度进行了整理和归纳,并制定了一些新的制度。经过各部门成员的共同努力,现在已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制度体系。为了进一步推进协会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进程,为实现建设高水平的志愿服务队伍提供制度保障,现将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进行书面化整理,用以指导、规范协会的各项日常工作,便于对协会进行有效的管理。
本汇编即为《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汇编。本汇编力求详细明了、体现思想,其间阅读和引用了不少其他组织的管理模式,并广泛听取了一些干部和干事的意见。望以后协会各界认真阅读、灵活运用、坚持贯彻落实,并在此基础上按照实际情况逐年修善,争取将本协会的各项工作做的有声有色,并受到协会内外广大师生的欢迎和支持。由于编写时间有限以及参与人员有限,汇编内容难免存在疏漏或不妥当之处,望不吝批评指正。
第一章——总则
1、会员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大学生守则及校内各种规章制度。
2、会员应承认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自觉维护志愿者形象。在校团委的领导下,在不违犯校规校纪的前提下开展各项活动。
3、会员应立足本校,从自身优势出发,团结广大青年志愿者参与广泛的社会服务活动,提高自身素质,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4、会员应奉行友爱、奉献、互助、进步的原则,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为学校内及其他大型活动提供服务。
5、要求能正确处理好学习和本协会工作的关系,在做好志愿工作的同时不能放松学习。
6、会员享有参与协会举办的所有活动的权利,在满足选举要求的情况下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享有评奖评优的权利。
8、青年志愿者需积极、认真的参加团总支、志愿者组织提供的培训,正确认识协会工作的重要性,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并且合理有效安排,发挥各自主观能动性。
9、协会实行会员制,入会退会自愿原则,新入会员只需交纳10元会费便可四年拥有会员资格,以后不再收取会费,并可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会员卡费用由协会支出,不另外收取费用。会员会费全体活动经费不受个人支配,财务公开。
10、各部门、服务社可在不违背总则的基础上制定自己内部的行为准则。
第二章——各部门职责
一、会长
1.掌握各部门的运作情况,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统筹、指导各部门工作,审核工作目标达到与否。
2.召开青协全体会议,向各部部署工作,听取各部工作汇报,指导和帮助各部门开展工作和活动。
3.积极开拓思路,做好青协干部思想教育工作,总结工作经验、教训,提高干部工作能力;团结青协各部门、各成员,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工作矛盾,妥善协调、安排本协会事务,增加协会的凝聚力与战斗力,以利于有效开展工作,为同学们提供全方位服务。
二、办公室
1.主要负责起草各类文件(制度、计划等);
2.负责安排开会时间、地点并且主持会议,做好各类大小型会议、活动的通知、会议记录。
3.负责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组织各部门工作的开展。联系上级领导、同级部门,传达各项任务。
4.同时对各项活动的进展进行跟踪记录,办公室干事应分派任务,分别负责各院系服务社,与服务社共同参与活动,进行每次活动的日常记录。
5.将协会的各种资料存档管理。 6.加强青协干部公务文书写作的培训。
7.负责办公室以及财务的管理,文件资料的上交和下发及日常用品的下发,并定期进行财务明细公布。
8.负责青协各种活动宣传横幅的制作。
三、宣传部
1.为每次活动的开展奠定基础,做好活动相关的筹划、准备、宣传工作。其中包括:
(1)活动的海报、横幅的书写及美工制作,宣传栏的宣传。
(2)通过多种形式,向全院师生传递工作信息,做好与学院有关新闻方面工作的部门的沟通和交流,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提高青协在校内外的知名度。
(3)宣传先进、积极向上的道德精神,展现我院志愿者无私奉献的高尚道德情操和良好的精神风貌。
2.做好重大活动通讯稿的撰写与发布。
3.加强青协与其余各大学生组织的联系,举办联谊活动。并在协会内部增加文艺活动,丰富协会文化内涵。
4.负责协会新浪微博及人人公共主页宣传事宜,通过网络渠道宣传协会开展的活动,让社会各界人士了解我们的协会,宏扬志愿者的奉献精神。具体包括:
①上传协会的最新活动动态,做好及时更新工作;
②做好学院网站及博客等的日常维护工作;
③通过网络的形式加强与张家港市及社会其他志愿者组织的交流与联系;
④搜集关于青年志愿者组织的信息,供志愿者内部交流、学习。
四、纪检部
1、负责考勤工作,包括会员会议出席考勤、活动参与考勤
2、负责会员的考核、评分以及优秀会员提拔的审核工作
3、负责“优秀志愿者服务团队”和“优秀青年志愿者”的主持评审
4、负责会场及各大校内活动的现场秩序维护、人员安排
5、负责跟踪记录各院系服务社组织的活动。纪检干事要做到尽量到场共同参与活动,并了解活动实情,记录组织活动次数、参与人数、人员是否有突出表现、活动所达效果和影响力等
6、纪检部监督青协制度执行情况的同时接受各方监督
五、服务社
1.各院系服务社应服从组织统一管理,参与青协集体活动、会议。
2.各院系服务社可携带本社成员自行组织参与一些有利于社会人民的活动并建立自己的实践基地。活动前应撰写好详细的活动计划、人员安排,交由办公室整理,并报会长审核后方可执行,不得私自行动。
3.各院系服务社应积极做好每次活动的总结工作,活动结束两日内归还活动中所用物品到办公室,并配合纪检干事完成活动情况记录、人员参与情况记录,方便以后考核。
4.各院应互相配合积极联系,协调完成协会工作。
5.各院系人员增减剔除需通知纪检部,并由纪检部进行相关审核和备案。
6.服务社应加强与三个部门之间的合作,共同完成活动计划,并自觉接受其他部门的监督。
第三章——会员行为准则
1、志愿者应以协会为核心,服从安排,有工作不推脱,不抱怨
2、外出服务时注意个人形象,言行文明,态度热情,在服务时要以友善、热情、细致、态度提供志愿服务,创造一流的服务品质,展现志愿者的良好形象
3、参加活动的协会成员应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协会的纪律,不得私自离队,如有特殊情况,须向小组负责人申请后方可离开。
4、在活动中,如果发现有异常情况,须及时向活动负责人报告,以求妥善处理,不允许私自行动
5、在活动实施过程中应尽心尽力,各司其职,按照要求根据分配完成自己的任务,不得自行走动,擅离职守。
6、活动结束协会成员集合后,负责人清点人数,随后一起返回学校,无特殊事项不得未跟组长汇报私自离队。
7、协会成员之间应相互团结,相互友爱,相互理解,虚心接受别人的批评建议,避免内部成员之间发生矛盾和摩擦。
8、严禁在值勤或活动中与其他组织社团或外界发生冲突,如遇特殊情况,及时与各部长或协会负责人联系,以免冲突扩大。
9、在特殊情况下,应以协会的利益为重,并以注意维护全体队员的安全为首要条件。
10、讲求诚信,应允参与的活动无不可抗拒的因素不得违约,若有事实在不能前往也应提前一天跟上级汇报便于及时安排人手。
第四章——会议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志愿者全体成员会议,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2、召开大会前必要时可召开各服务社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会议。
3、为提高效率,各部门(服务社)可不定期召开内部成员会议,由部门负责人决定时间地点并通知各干事。
4、召开协会全体成员会议应在前一天由办公室发出通知,并由各部门负责人分别通知其下属干事。
5、与会者必须准时到会,不得叫人代替,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如不能到者须遵循“部门负责人向办公室请假,干事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的原则。
6、会议期间应严格遵守会议纪律,维持会场秩序,积极发言,认真做好会议笔记,手机不得发出响声,不准交头接耳嬉笑打闹
7、大型会议由办公室做好记录,做好存档材料,未到场者由办公室人员负责传达会议重要内容或通知。
8、协会每次例会由纪检部负责考勤与记录。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①开会没有正当理由迟到早退或事先未与相关负责人说明缘由的.采取处罚制度,其中迟到十分钟以内,由办公室给予口头警告批评,并需于次日上交检讨书,由办公室审核记录;迟到十分钟以上,会长副会长罚款十元,其余会员罚款五元,并由纪检部做相关记录。 ②会议期间手机发出响声的记小过一次,并进行相关记录。 ③协会成员无故缺席三次以上,以自动离会处理。
第五章——会员考核及选拔制度
制定本制度是为了在协会事务中把所有成员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使我协会所有成员都能得到更好的锻炼,促进青协的进一步发展。
考核包括优秀服务社组织考核,优秀青年志愿者考核,会员基本考核。其中优秀服务社组织和优秀青年志愿者获优评者将给予“优秀志愿者服务团队”和“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并在校区范围内通报表扬,以及一定的物质奖励。而会员基本考核中不过关者将被退会。
会员提拔则包括第一学年新任社长部长选拔和第二学年会长选拔。
一、考核原则 1. 公平公正的原则 2. 量化考核的原则 3. 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体青协成员,包括干部、干事、会员。
三、考核方式及内容:
1、优秀志愿服务组织考核
考核内容:考核包括各院系服务社组织活动的次数,活动参与人数、参与率(计算方法为参与活动的人数/),活动所达到的效果和社会影响力。优秀志愿服务组织从五个院服务社中评选出一个。
考核方式:会长评议+平时成绩考核
①由协会会长给每个服务社评分,满分十分
②每个礼拜都按期举办活动的,活动参与情况良好、未发生重大事故的加3分
2、优秀青年志愿者考核
考核内容:考核包括志愿者参与活动的次数,活动中的表现,社长、干部评议,
考核方式:会员考核时采用积分制。每位被考核者的初始分为其学分绩点乘以2,另根据绩效记录的情况在初始分的基础上加减。
①部门内部评议。由各部门干部负责打分,满分5分。 ②平时成绩考核:
开会迟到早退扣1分
有干事、会员踊跃发言表达并提供可采纳的意见方案的加1~2分 报名参与活动但无故缺席的扣3分
为活动提供可行性的方案或提出可供采纳的建议的加1~3分
在活动中有其它优秀表现者酌情加1~3分
在青协内部的事迹受上级表扬、表彰者加2分
推选国家级青年志愿者首先以参加服务时间达到标准时长为基础。
每次活动没有缺勤现象的,工作认真积极表现的加2分 做好自己份内职责之后协助协会完成额外工作的加2分
3、会员基本考核
考核内容:会员参与活动次数,活动参与率(计算方法为该会员出席活动的次数/该院系服务社举办活动的场数),活动中的表现(是否获得上级表扬或批评),对协会的贡献,0会员基本考核考核什么内容?就是平时踢人用的
考核方式:
第六章——投诉建议
为最大效率地提高工作效率和会员综合素质,本章程特别设定投诉建议相关规定,通过此方法,不断完善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管理与运行,使所有会员在公平公公正的条件下,在完善的制度约束与保护下,不断完善自我,发挥自身优势,锻炼自身能力,充分体现大学生的优秀素质。
1、投诉建议的内容:
①针对本制度与实际操作管理中存在的矛盾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在平时工作和管理中行为懒散,不认真完成任务,甚至妨碍其他人工作的会员进行意见表示;
③ 对在工作中表现特别优异的会员可单独进行对其奖励的意见,并附上该成员的表现说明;
④ 对青年志愿者协会今后的工作内容或者工作方向提出自己的看法,必要的时候可以将相关资料及策划一起提交;
2、投诉建议的方式:
①将投诉意见信交到青协办公室,由办公室转交至纪检部;
②将投诉意见内容发至纪检部邮箱,邮箱地址:
③发短信、打电话或直接将意见汇报给相关院系服务社社长,并由社长进行记录,交由纪检部;
④直接通过纪检部干事进行传达;
3、接受投诉意见的单位和个人要求:
①在未得到该会员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其姓名及相关信息告知他人;
②接受投诉意见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把相关内容交至纪检部进行整理和相关事宜的调查,以便在下次会议上进行讨论和解决;
③进行投诉意见的会员可以采取匿名,接受单位无权要求该会员实名;
④对提出有用意见或是投诉意见属实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表扬,在获得其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公开表扬,并进行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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