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2022-08-07 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1

  为了强化工程项目管理,统一办公用品规格,节约经费开支,提高经济效益,现制订项目部办公物品管理制度如下。

  一、项目部办公物品的申请项目部根据办公物品需要情况以及消耗水平,填写办公物品采购预算表,由项目经理、xx总经理签字后交办公室。如果办公物品需要指定某种特定规格,或者未来某种办公用品的需要量将发生较大变化,也一并向办公室提出。凡指定办公物品规格、数量、购买单位或超出统一配发标准的,须由项目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报xx总经理审批。

  二、项目部办公物品的采购项目部物品由办公室按照统一标准和数量进行采购。凡指定办公物品规格、数量、购买单位的,持总经理签字后的申请书和采购预算表,由办公室按照成本最小原则采购。

  三、项目部办公物品的领取项目部办公用品采购后,由项目部指定专人对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进行检查验收,经核对无误后分别在《固定资产领用登记表》或者《在用低值易耗品清查明细表》上签字领取。

  四、项目部办公物品的费用支出项目部办公物品费用由xx统一预支,纳入工程建设成本,项目竣工时予以结算。

  五、项目部办公物品的保管项目部办公物品由项目部按照xx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管理的要求进行日常管理和使用。

  六、项目部办公物品的盘存项目部办公物品应由项目经理负责定期清点,清点要求做到账物一致,如果不一致必须查清原因,然后以书面形式向xx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进行汇报,同时通报办公室,重新调整在用物品清单,使帐物保持一致。工程竣工后项目部解散时,由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登记、检查、检收和管理。

  七、项目部办公物品的持有量调查办公室必须对项目部所拥有的办公用品尤其是低值易耗品进行调查,调查内容为项目部所报统计数据是否与项目部领用记录相一致、办公用品采购预算表是否与实际数量一致,并定期对每月领用量、使用量以及余量(未用量)做出统计,向xx总经理及项目分管副总经理报告。

  八、项目部办公物品的报废处理对决定报废的办公用品,要填写《办公物品报废申请书》,注明办公用品名称、价格、数量及报废处理的其他有关事项,由xx总经理签字后,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了切实加强对外包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保证在外包工程中的人身、设备安全,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2、范围及定义

  2.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类外包工程或项目;制度规定了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职责、承包方资质审查、外包合同安全附件的签订、入厂安全教育及外包工程工作票办理等内容和要求。

  2.2外包工程:是指经本公司各部发包给外单位施工作业的工程(劳务)项目。

  2.3维修部:指负责特定的外包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部门。一般为发包部门,按公

  司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定具体部门作为某一外包工程项目的维修部。

  2.4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是指与外包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书面安全协议,是外包

  工程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包括该工程项目的甲、乙双方提供的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措施或安全技术要求等。

  3、管理职责

  3.1维修部

  3.1.1负责厂务工程建设项目,对承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填写《外包单位

  安全资质审查表》。

  3.1.2工程项目施工前通知安委会、行政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出入厂手续、入厂安全教育、在与承包方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签定《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书》。

  3.1.3负责协调公司内部与外包单位之间的关系。

  3.1.4在签定合同时,应预留工程款的5%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

  3.1.5按规定组织或参与对外包工程项目验收。

  3.1.6负责对安委会或维修部提出的罚款意见在工程结算中执行。

  3.2安委会

  3.2.1参与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

  3.2.2负责对外包单位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

  3.2.3负责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是否有效。

  3.2.4负责对复杂、危险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

  3.2.5负责对维修部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进行监督。

  3.2.6负责定期巡查外包工程施工现场。

  3.2.7参与对外包工程项目验收,根据工程承包期间外包单位发生的不安全情况及安全

  职责履行情况,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署处理意见。

  3.3维修部门(发包部门)

  3.3.1根据实际的外包工程项目,对承包该项目的工程负责人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

  3.3.2负责制订外包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落实或确认。

  3.3.3负责对承包方提出的安全技术要求进行审定并落实。

  3.3.4指定专人负责外包工程项目管理,对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

  3.3.5根据外包工程施工期间外包单位人员发生的违章现象、不安全事件及安全职责履

  行情况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外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

  4.1.1在确定承包单位前,安委会和维修部共同参与对工程承包方的安全资质进

  行严格审查,并填写《外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

  合格的,禁止签定合同。

  4.1.2维修部负责审查的内容

  4.1.2.1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4.1.2.2施工简历或近几年的安全施工记录。

  4.1.4.3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4.1.4.4是否备有满足工程需要、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

  4.1.3安委会负责审查的内容:

  4.1.3.1审查外包单位特种工程作业的许可证。

  4.1.3.2审查外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4.1.3.3审查外包单位备有的安全工器具,包括安全帽、合格的工作服等。

  4.1.3.4审查外包单位的安全管理现状:承包单位必须健全的施工安全管理组织。

  4.1.4上述部门审查中发现外包单位的安全资质问题,应及时向厂部报告,由维修部负责向外包单位提出,并责令其纠正。对拒不纠正的外包单位应依据合同规定进行处理。

  4.2外包工程合同的安全附件与施工前的管理

  4.2.1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要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在安全附件中要写明

  发、承包双方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如工作紧迫确需立刻施工者,由维修部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安委会。对于事故抢修等紧急情况,应由公司领导同意,可先施工,后签合同和与安全附件,在有关附件、合同签约前维修部负责其安全、技术管理。任何情况下,必须对外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才能允许外包单位进行施工。

  4.2.2外包工程合同的安全附件是外包工程合同的一部分。维修部在确定承包单位后,要将安全附件与合同交外包单位一同签订,并提交一份安全附件的复印件给安委会保存备案。

  4.2.3发、承包双方均应熟知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中各自的基本安全职责。并要求承包方按要求填写安全附件。

  4.2.4维修部应对承包方在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中提出的具体安全要求进行审查,同时对承包方现场负责人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为:

  4.2.4.1承包方的工作范围和工作范围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

  4.2.4.2承包方工作范围相关的系统和相邻空间中存在的危险因素,以及委托方已采

  取的措施。如水、电、汽源的断绝、标志和隔离措施,介质的泄排措施等。

  4.2.4.3在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或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要求承包方制订专门的安全措施。

  4.2.6维修部将甲方的安全技术措施填写在相应的栏内。对于复杂的和较危险的

  工程项目,维修部应要求承包方制订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4.2.7安委会对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中双方填写的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等内容进行最终审定,签名后送交维修部执行。

  4.2.8外包人员进厂后,由行政部负责其出入厂管理;安委会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

  4.2.9维修部应在开工前组织外包人员对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的内容进行学习,并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对安全措施、工作范围、注意事项等进行重点交待。参加学习的人员须签到。

  4.3入厂安全教育

  4.3.1安委会接到维修部的相关信息后应对外包单位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

  4.3.2入厂安全教育内容以外来承包工程工作人员遵守厂规厂纪承诺书为依据,并结合具体项目特点进行重点教育。

  4.3.3接受入厂安全教育的人在《外来承包工程工作人员遵守厂规厂纪承诺书》上签名后,承诺书由承包方与安委会各持有一份留存。

  4.3.4安全主任在进行入厂安全教育时,还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4.4外包工程工作票的办理

  4.4.1由维修部根据实际的工程项目,确定是否需要办理工作票。对于需办理工

  作票的工程项目,维修部必须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4.4.2对于长期外包设备(系统)的检修、维护,由维修部负责审批并发放工作票。

  4.4.3进行土建项目的外包工程时,如对正常的生产产生影响(使人身、设备安全受到威胁,需停止某些设备运行作为必须的安全措施等),则必须办理工作票,工作票由与该土建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办理。

  4.4.4一般土建外包工程不需办理工作票,但维修部应将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作好书面记录,必要时复印发至安委会存档。

  4.4.5外包工程动火工作票必须由负责设备或设施检修的部门办理。

  4.5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

  4.5.1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一般实行二级管理,公司(安委会)为一级管理,维修部

  为二级管理。

  4.5.2安委会应设专人定期对外包施工现场进行巡查,以查各种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现

  象为主,对查出的违章现象及时纠正并处理。

  4.5.3维修部第一安全责任人必须亲自检查本部门所有外包工程的安全附件的

  签定情况,并指定外包项目现场专人负责;对重大外包工程项目的安全措施,负责进行审批,并检查措施的落实情况。

  4.5.4维修部负责人指定的专人为外包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管辖的外包工程

  项目的归口管理。负责对外包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配合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资质审查,对外包单位编写的施工安全措施进行审核,协助部门第一安全责任人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各类性质的习惯性违章,并建立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台帐、记录等。

  4.5.5维修部可以根据有关标准再制定与安全施工有关的“外包工程施工管理规定”等制度,以此来规范施工管理工作。

  4.5.6对于复杂的、较大的工程,由于外包项目量大,外包单位较多,施工中交叉作业多,现场环境复杂,除做好上述二级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外,安委会应根据工程各个阶段的特殊情况,适时召开由维修部和各外包单位等参加的安全协调会,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汇报各单位前一阶段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和问题;通报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种不安全问题、违章现象和处理意见;协调和解决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问题;提出下一阶段工程中有关的安全要求和任务。

  5、附表

  5.1外包工程合同安全管理合同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保证水利工程建设的工期、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水利水电行业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企事业单位独资、合资以及其它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发电、供水、围垦等大中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固、修复)工程建设项目,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参加执行。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管理和目标管理。逐步建立水利部、流域机构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建设项目法人分级、分层次管理的管理体系。

  第四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要严格按建设程序进行,实行全过程的管理、监督、服务。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积极推行项目管理。

  第二章、管理体制及职责

  第六条、水利部是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实行宏观管理。水利部建设司是水利部主管水利建设的综合管理部门,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法,其主要管理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水利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2、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行业管理;

  3、组织和协调部属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

  4、积极推行水利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培育有完善水利建设市场;

  5、指导或参与省属重点大中型工程、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大中型工程建设的项目管理。

  第七条、流域机构是水利部的派出机构,对其所在流域行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负责本流域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

  1、以水利部投资为主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除少数特别重大项目由水利部直接管理外,其余项目均由所在流域机构负责组织建设和管理。逐步实现按流域综合规划、组织建设、生产经营、滚动开发;

  2、流域机构按照国家投资政策,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逐步建立流域水利建设投资主体,从而实现国家对流域水利建设项目的管理。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是本地区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

  1、负责本地区以地方投资为主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建设和管理;

  2、支持本地区的国家和部属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积极为工程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

  第九条、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的立项、筹资、建设、生产经营、还本付息以及资产保值增殖的全过程负责,并承担投资风险。代表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的建设单位是项目建设的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负责按项目的建设规模、投资总额、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实行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管理,对国家或投资各方负责。

  第三章、建设程序

  第十条、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水利工程建设要严格按建设程序进行。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一般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包括招标设计)、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阶段。

  第十一条、建设前期根据国家总体规划以及流域综合规划,开展前期工作,包括提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已批准,项目投资来源基本落实,可以进行主体工程招标设计和组织招标工作以及现场施工准备。

  第十三条、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向主管部门提出主体工程开工申请报告,按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能正式开工。

  主体工程开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前期工程各阶段文件已按规定批准,施工详图设计可以满足初期主体工程施工需要;

  2、建设项目已列入国家年度计划,年度建设资金已落实;

  3、主体工程招标已经决标,工程承包合同已经签订,并得到主管部门同意;

  4、现场施工准备和征地移民等建设外部条件能够满足主体工程开工需要。

  第十四条、项目建设单位要按批准的建设文件,充分发挥管理的主导作用,协调设计、监理、施工以及地方等各方面的关系,实行目标管理。建设单位与设计、监理、工程承包单位是合同关系,各方面应严格履行合同。

  1、项目建设单位要建立严格的现场协调或调度制度。及时研究解决设计、施工的关键技术问题。从整体效益出发,认真履行合同,积极处理好工程建设各方的关系,为施工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2、监理单位受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按合同规定在现场从事组织、管理、协调、监督工作。同时,监理单位要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上,协调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等单位之间的关系。

  3、设计单位应按合同及时提供施工详图,并确保设计质量。按工程规模,派出设计代表组进驻施工现场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

  施工详图经监理单位审核后交施工单位施工。设计单位对不涉及重大设计原则问题的合理意见应当采纳并修改设计。若有分歧意见,由建设单位决定。如涉及初步设计重大变更问题,应由原初步设计批准部门审定。

  4、施工企业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履行签定的承包合同。在施工过程中,要将所编制的施工计划、技术措施及组织管理情况报项目建设单位。

  第十五条、工程验收要严格按国家和水利部颁布的验收规程进行。

  1、工程阶段验收:

  阶段验收是工程竣工验收的基础和重要内容,凡能独立发挥作用的单项工程均应进行阶段验收,如:截流(包括分期导流)、下闸蓄水、机组起动、通水等是重要的阶段验收。

  2、工程竣工验收:

  (1)工程基本竣工时,项目建设单位应按验收规程要求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提出有关报告,并按规定将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资料、文件、图纸造册归档。

  (2)在正式竣工验收之前,应根据工程规模由主管部门或由主管部门委托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初步验收,对初验查出的问题应在正式验收前解决。

  (3)质量监督机构要对工程质量提出评价意见。

  (4)根据初验情况和项目建设单位的申请验收报告,决定竣工验收有关事宜。

  国家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由国家计委会同水利部主持验收。

  部属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由水利部主持验收。部属其它水利建设项目由流域机构主持验收。水利部进行指导。

  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会同水利部或流域机构主持验收。

  地方水利建设项目由地方水利主管部门主持验收。其中,大型建设项目验收,水利部或流域机构派员参加:重要中型建设项目验收,流域机构派员参加。

  第四章、实行“三项制度”改革

  第十六条、对生产经营性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要积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其它类型的项目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

  1、工程建设现场的管理可由项目法人直接负责,也可由项目法人组建或委托一个组织具体负责。负责现场建设管理的机构履行建设单位职能。

  2、组建建设单位由项目主管部门或投资各方负责;

  建设单位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相对独立的组织形式。内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能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

  (2)经济上独立核算或分级核算;

  (3)主要行政和技术、经济负责人是专职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七条、凡符合本规定第二条要求的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都要实行招标投标制:

  1、水利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国际采购导则进行,并根据工程的规模,投资方式以及工程特点,决定招标方式。

  2、主体工程施工招标应具备的必要条件:

  (1)项目的初步设计已经批准,项目建设已列入计划,投资基本落实;

  (2)项目建设单位已经组建,并具备应有的建设管理能力;

  (3)招标文件已经编制完成,施工招标申请书已经批准;

  (4)施工准备工作已满足主体工程开工的要求。

  3、水利建设项目招标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招标管理按第二章明确的分级管理原则和管理范围,划分如下:

  (1)水利部负责招标工作的行业管理,直接参与或组织少数特别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并做好国家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2)其他国家和部属重点建设项目以及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水利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由流域机构负责管理;

  (3)地方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第十八条、水利工程建设,要全面推行建设监理制。

  1、水利部主管部门全国水利工程的建设监理工作。

  2、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选择,应采取招标投标的方式确定。

  3、要加强对建设监理单位的管理,监理工程师必须持证上岗,监理单位必须持证营业。

  第十九条、水利施工企业要积极推行项目管理。项目管理是施工企业走向市场,深化内部改革,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管理水平的一种科学的管理方式。

  1、施工企业要按项目管理的原则和要求组织施工,在组织结构上,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在经营管理上,建立以经济效益为目标的项目独立核算管理体制;在生产要素配置上,实行优化配置,动态管理;在施工管理上,实行目标管理。

  2、项目经理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最高组织者和责任者。项目经理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第五章、其他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水利建设项目要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1、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及各级质量监督机构,要认真履行质量监督职责,项目建设各方(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必须接受和尊重其监督,支持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

  2、建设单位要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查体系,按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设计合同文件,检查和控制工程施工质量;

  3、施工单位在施工中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和水利部施工质量管理规定、质量评定标准。

  4、发生施工质量事故,必须认真严肃处理。严重质量事故,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有关各方联合分析处理,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水利工程建设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主管单位要加强检查、监督;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强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督促参加工程建设的各有关单位搞好安全生产。所有的工程合同都要有安全管理条款,所有的工作计划都要有安全生产措施。

  第二十二条、要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信息交流管理工作。

  1、积极利用和发挥中国水利学会水利建设管理专业委员会等学术团体作用,组织学术活动,开展调查研究,推动管理体制改革和科技进步,加强水利建设队伍联络和管理。

  2、建立水利工程建设情况报告制度。

  (1)项目建设单位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工程项目的建设情况。其中:重点工程情况应在水利部月生产协调会5天前报告工程完成情况,包括完成实物工作量,关键进度、投资到位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月报和年报按有关统计报表规定及时报送,年报内容应增加建设管理情况总结。

  (2)部属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情况,由项目建设单位定期向流域机构和水利部直接报告;地方大型水利工程建设情况,项目建设单位在报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时抄报水利部;各流域机构和水利(水电)厅(局)应将所属水利工程建设概况,工程进度和建设管理经验总结,于每年年终向水利部报告一次。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4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通过实行项目成本核算制,有效控制项目成本,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除尘工程事业部负责执行的设计、采购、施工及现场管理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的作用是规范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管理工作,明确公司各部门、除尘工程事业部及项目部的职责和相关工作关系。

  成本核算的管理,除应遵循本办法外,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法律制度、公司其他成本核算的规定。

  成本核算管理体系

  第四条工程项目成本核算管理是应体现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参与的一种事中控制的成本管理活动。

  第五条项目成本管理内容

  项目成本管理是对工程项目成本运行的全过程管理,包括成本预测与计划、成本实施、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成本考核、工程款回收管理以及成本管理数据库的建设(整理成本资料与编制成本报告)等,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

  (一)根据成本的预测和决策,制定工程项目的目标成本,编制成本计划,作为降低项目成本费用的努力方向,作为成本控制、分析和考核的依据;

  (二)根据成本计划、相应的消耗定额和有关制度,控制各项成本费用,防止浪费和损失,促使各项目部执行成本计划、节约费用、降低成本消耗;

  (三)正确及时地进行成本核算,反映各项目部成本计划的执行情况,为公司项目经营决策提供成本信息,并按规定为管理提供必要的成本数据;

  (四)针对各项目工程成本的形成进行监督并纠正发生的偏差,使工程成本限制在计划范围内,以实现降低成本的目标;

  (五)分析和考核各项消耗定额、成本计划的执行过程和结果,促使事业部及项目部改进项目管理,挖掘降低费用的潜力,提高管理效率。

  第六条工程成本管理需要由计划经营部、除尘工程事业部及项目部、与财务审计部密切配合,对各项目部的工程进行成本控制与管理,分别承担相应责任,及时处理所负责的工作。

  (一)计划经营部职责与权限

  1、制定各项生产要素内部结算价格和分包、采购等招标制度,建立内部模拟市场;

  2、规范、检查和指导项目成本管理各项工作;

  3、编制标后预算,及时测定、调整工程项目目标成本;

  4、核定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和范围;

  5、审核项目奖金发放标准;

  6、掌握项目决算结果;

  7、随时掌握市场投标报价情况,根据不同投标报价体系研究、制定项目责任制的合理方法与水平;

  8、收集项目成本测算资料,建立成本测算数据库。

  (二)除尘工程事业部职责与权限

  1、组织对各工程项目进行管理,编制项目档案;

  2、建立健全各类成本核算台帐;

  3、指导和组织项目部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作包分解和预算分解;

  4、指导项目部制订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调整计划;

  5、掌握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调整计划,协助项目部催收工程款;

  6、配合财务审计部合理设计成本月报;

  7、结合财务审计部提供的项目部资金使用情况、成本信息,分析成本报表,向项目部发出异常成本预警,指导项目部控制成本;

  8、组织成本分析,负责事业部成本核算数据库的建设;

  9、组织项目部进行工程决算及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工作;

  10、考核项目部的业绩。

  (三)财务审计部职责与权限

  1、掌握工程合同、标后预算情况,筹备资金;

  2、审核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调整计划,协助项目部催收工程款;

  3、组织资金使用计划专题研究会议;

  4、按审批后的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调整计划调拨资金;

  5、管理、合并、汇总核算工程项目全部成本;

  6、结合除尘工程事业部意见,设计资金使用情况月报及成本月报;

  7、审核资金使用情况月报及成本月报,审核项目成本核算及成本分析;

  8、向除尘工程事业部反馈项目成本分析建议,提出成本控制建议;

  9、进行项目的会计决算及项目审计,并将结果提供给计划经营部、除尘工程事业部及项目部;

  10、负责规划、建立公司项目成本核算、资金管理网络系统,逐步实施项目成本核算、资金结算等业务异地零距离管理。

  (四)项目部职责与权限

  1、根据目标成本的范围,进行施工图预算,制定项目的计划成本和成本控制措施;

  2、制订项目成本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调整计划;

  3、参加资金使用计划会议,对制订的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说明;

  4、按审批后的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调整计划使用资金;

  5、建立健全各类设备材料数量金额台帐、施工统计台帐、机械使用台帐、人工费耗用明细台帐等各项成本台帐;

  6、做好成本记录,包括人工费结算单、材料消耗表、租赁费结算单等;

  7、每月做成本计划、资金使用情况月报及成本月报,报送事业部和财务审计部;

  8、按月对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各项成本的节超原因进行分析,采取措施控制成本,并提供分析资料;

  9、工程决算及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工作。

  第七条公司应建立项目成本核算制,包括设备招标采购制度、人工费管理及结算制度、限额领料制度、物资盘点和实物计量制度、机械管理及租赁结算办法、费用开支办法、成本考核与奖罚制度、工程验工报量制度等。

  第八条事业部应建立成本管理责任体系,主要包括项目部各岗位及作业层的成本管理责任制。成本管理责任制应有详细的量化责任目标和考核奖罚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

  成本计划

  第九条公司签订工程项目合同后,计划经营部应进行项目成本策划,确定成本核算对象,进行工程成本编码,通过测算向除尘工程事业部下达目标成本,并与项目部签订项目责任书。

  第十条工程项目准备阶段,在目标成本范围内,除尘工程事业部应组织项目部编制详细的施工图预算,并进行预算分解,测算出项目的计划成本,作为成本核算的依据。

  第十一条项目成本计划包括项目总的成本计划、月度或节点成本计划。

  (一)项目开始前,项目部应对照目标成本和计划成本,结合实际情况,预计各项费用的实际投入,编制成本计划,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成本控制措施;

  (二)项目部应结合项目工期要求,将总计划成本进行分解,并明确各作业层、各岗位的成本控制计划目标;

  (三)项目部必须按月(节点)编制月度(节点)成本计划;

  (四)事业部负责汇总各个项目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成本,编制工程完整的总成本计划;

  (五)事业部负责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平衡各项目成本计划,编制当月各项成本费用开支计划。

  第十二条各项目的计划成本和各项成本计划应报送计划经营部备案。

  成本控制

  第十三条项目成本控制应按如下基本要求进行:

  (一)人工费的控制:主要通过总量控制、单价控制、定额控制和工资含量控制;

  (二)材料费的控制:实行'量价分离'原则

  1、采购环节应严格实行招投标制,使用环节应严格执行限额领料制度;

  2、对于没有消耗定额的材料应实行计划管理,按指标进行控制;

  3、对零星材料的采购应实行货比三家;

  4、应尽量减少材料采进场二次搬运与损耗;

  5、现场材料应有收、发、领、退等帐簿记录,并定期盘点、核对。

  (三)机械费的控制:向外单位租赁或购置设备,应确定合理的租赁台班定额和购买价格;项目应加强机械设备使用台班的计划管理,减少闲置,提高使用效率。

  (四)间接费用的控制:

  1、项目应制定有关的制度办法和费用开支范围与标准,做到有计划,有考核;

  2、严格执行各项费用开支计划和开支权限;

  3、对现场管理人员工资、补贴应严格遵守公司标准及有关规定;

  4、发放奖金必须先报奖金发放申请表,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发放。

  (五)其他费用的控制:

  1、控制材料转运次数,减少材料二次或多次搬运费;

  2、合理安排施工,确保冬雨季施工不受影响;

  3、注重节约能源,控制施工水、电的使用。

  第十四条项目成本控制必须认真落实增收节支、全员控制、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并建立定期成本管理汇报制度。

  第十五条在成本控制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成本、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施工等之间的关系,力争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两不误。

  项目成本核算

  第十六条公司、事业部及项目部实行分级成本管理与成本核算。

  (一)公司负责核算项目责任书以外的工程成本,并管理、合并、汇总全部工程成本;

  (二)事业部负责指导、管理核算项目责任书范围内的工程成本;

  (三)项目部负责原始记录及各项实际成本数据,提交成本核算和成本分析,并对工程成本加以预测和控制。

  第十七条项目成本核算制的原则和基本要求

  (一)项目成本核算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真实、准确、及时地反映成本费用的开支情况,不得以暂估成本、[[计划成本或目标成本代替实际成本;

  (二)成本核算对象、核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并应与项目目标成本、计划成本的界定范围相一致;为集中反映各个成本核算对象应负担的费用,应按每一成本核算对象设置工程成本明细账,并按成本项目分设专栏,以便计算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实际成本;

  (三)各项目部所有原始记录必须按照确定的成本核算对象填写;

  (四)事业部及项目部应严格按照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所规定的内容,定期进行成本核算;

  (五)项目成本核算制应坚持实际进度、实际产值、实际成本'三同步'的原则,严格划清成本界限,即划清项目责任书范围以内的成本与项目责任书以外的成本界限、划清已完工程成本与未完工程成本的界限、划清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

  第十八条项目成本核算制核算的内容(待确认)

  (一)设计费:包括设计人工费、差旅费、图纸资料费、外委设计费等;

  (二)人工费:包括人员的绩效工资、奖金、附加工资等;

  (三)设备费

  (四)材料费

  (五)建安费

  (六)机械使用费:包括自有机械使用费和机械租赁费以及安装、拆卸和进出场费;

  (七)其他直接费用:包括二次搬运费、临时设施费、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场地清理费等。

  (八)间接费用:是指项目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如: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差旅费、招待费、通讯费、交通费、办公耗材费、打印传真费等。

  (九)分包工程的结算支出。

  第十九条项目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

  (一)根据当月统计验工报量,按照项目责任书规定计算项目当月的收入和成本,编制有关凭证;

  (二)审核当月发生的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原始凭证,归集各项成本费用,编制记帐凭证;

  (三)计算当月应分摊和计提的有关费用,编制相关凭证;

  (四)将各项成本费用按照各个成本核算对象进行分配和归集,计算各工程成本;

  (五)对未完工程进行盘点,以确定本期已完工程的实际成本;

  (六)结转已完工程实际成本;结转期间费用;

  (七)结转损益,计算工程结算利润;

  (八)编制工程成本表。

  第二十条项目实际成本核算的基本方法

  (一)事业部费用控制人员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依据项目部提供的原始凭证(如人工费结算单、材料消耗表、租赁费结算单等),按照费用的性质据实进行帐务处理,计入当期项目成本;

  (二)根据项目责任书或企业规定不在项目责任书范围核算的费用,但又需在项目提取的费用,由公司财务审计部直接计入公司工程成本。

  第二十一条项目实际成本核算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关于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的规定,正确计算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正确计算已完工程和未完工程成本。

  第二十二条项目部应按月办理分包单位工程价款、人工费、机械租赁费等结算工作,事业部费控人员必须以有关人员提供的结算单据作为成本核算依据,没有相关人员提供的有效结算依据或书面签字资料,不得随意估算成本。

  第二十三条项目应按月登记成本台帐,并按月填报有关项目成本管理报表,提供成本分析资料。

  成本分析与考核

  第二十四条成本分析应以'量价分离'为原则

  成本分析采用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对比分析等方法,对实际工程量与预算工程量、实际消耗量与预算消耗量、实际价格与采购价格(或预算价格)、各种费用实际发生额与计划发生额等进行对比分析。

  第二十五条项目成本分析应按月进行

  (一)项目部应分别对各成本核算对象的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量差节约、价差节约及其原因情况进行详细分析,提出改进措施,编制成本分析资料,并上报事业部;

  (二)事业部汇总各个工程项目的情况,进行综合成本分析,对比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偏差,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改进意见,提交月度成本分析报告;

  (三)事业部及项目部应根据成本分析资料,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进行成本管理活动分析,研究成本偏差的纠正与预防、成本控制方法的改进、制定成本控制对策与措施等。

  第二十六条成本预警

  事业部根据资金使用情况月报、成本月报并结合财务审计部的分析结果审查资金使用以及项目成本是否正常。

  发现项目资金使用或成本异常时,事业部应向项目部发出成本预警通知,并指导和监控项目部采取措施控制成本。对于在某一阶段及某一成本核算对象上实际成本费用超标过高,而又无正当理由者,实行挂牌警告,并限期整改;对于严重违反项目成本计划的,取消其所担任的项目经理资格。

  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须不断地进行成本预警与控制,直至工程完工。

  第二十七条项目成本考核

  项目成本考核按阶段可分为节点考核和竣工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一)节点考核主要根据项目责任书的有关内容,对责任人的目标成本完成情况按阶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发放项目阶段奖金的主要依据;

  (二)项目竣工验收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办理竣工结算,确定工程最终实际成本。竣工考核按如下步骤进行:

  1、项目部整理汇总有关成本核算资料,并将工程自开工至竣工后的实际总成本进行汇总,填写项目责任书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报有关部门审核;

  2、项目经理以书面形式申请对该项目进行审计、考核与奖励兑现;

  3、公司财务审计部组织成立审计小组,对项目各项成本费用及债权债务进行核实以后,确定项目实际成本及成本降低额,起草审计报告,提交公司主管副总审定;

  4、审核完毕后,计划经营部根据项目责任书,视不同情况予以奖惩。

  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计划经营部负责解释、修订。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5

  第一条:为了控制或消除施工生产现场的不安全因素,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各项施工生产任务安全顺利地完成,根据国家及局有关规定和目前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经理部所有部门及施工队伍。

  第三条:施工xx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1、所有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xx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有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安全技术措施,工程不得进行施工。

  2、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依据国家和地方以及行业的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制定。

  3、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全面,并具有针对性。要根据施工工程的结构特点、施工方法、施工机具设备、作业环境、各类施工人员的素质等实际情况,明确具体地提出应采取的措施和注意事项。防止口号式、一般化。

  4、施工现场需要的暂设电气工程,必须纳入施工xx设计之中。要有设计、有计划、有平面布置图、有说明。

  5、施工xx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参与意见,并经过项目总工程师审批生效。

  大型工程和新、难、险工程需报公司审核批准。

  第四条: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1、xx、隧道、吊装、水上和水下作业、深坑、滑模、搭设和拆除高大脚手架、桥架、挑架、挂篮等特殊架子、施工临时便桥、码头等,在施工前必须编制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2、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一定要有依据,严格标准,由计算、有详图、有说明、有审批。

  3、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公司总工程师指定的具备相应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编制,并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第五条:必须严格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各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工地负责人、各施工队负责人进行详细的书面交底,并向参加施工的全体从业人员进行现场交底。书面交底应一式三份,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工地负责人各执一份,另一份交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工地负责人要分别在每一份书面交底上做交底和接受交底的签字。安全技术措施得以落实后,工地负责人必须请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指派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验收,方准进行下一步施工。

  2、两个及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工地负责人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各施工队或工班负责人进行交叉作业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3、各施工队负责人每天要向本队的从业人员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工程量大、技术复杂、连续多天从事一项工作的要进行书面交底。

  4、各级书面的交底书,要有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人签字。5、各级书面的交底书,要按分项工程归放在一起,以便备查。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基建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过程责任明确、有章可循,提高工程进度,降低工程投资,实现最佳效益,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工程会议管理

  第二条会议形式

  工程调度例会、现场专题会。

  第三条会议内容

  (一)工程调度例会

  从工程开工起,每周五下午1:30召开,参加人员主要有指挥部成员、各参建单位负责人。会议内容主要是总结本周的工程进展情况、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安排下周施工计划。

  调度例会内容整理、提报:凡参加会议的单位和部门,必须将本单位、部门在本次调度会上所提出的问题和涉及到本单位、本部门的问题,以及会议对其问题做出的决定,以书面形式正式报工程指挥部。内容要完整、准确,由指挥部形成会议纪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下发各有关部门和参建单位,按纪要中规定的工作内容和时间准时完成。

  (二)现场专题会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针对出现的各种问题,不定期召开现场专题会,参加人员指挥部有关人员和涉及到的施工单位负责人。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及时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施工顺利进行。工程施工关键时期每天下午4点由指挥部负责召开现场专题会,处理好当天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为第二天施工做好准备。

  第四条会议要求

  (一)工程调度例会由项目办公室通知,若通知不及时或通知遗漏,一次罚当事人50元。

  (二)在接到通知后,参会人员要准时到场,迟到者罚款50元/人,超过半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7

  第一条 项目办工程管理人员条件

  1. 工程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三年以上的施工现场管理实践经验,并经考试合格方可担任。

  2. 需具备较高的工作责任心、自觉性和原则性,并能吃苦耐劳,热爱本职工作。

  第二条 工程管理人员坚持主材料必须进场验收。凡主要材料进入工地,须会同监理人员对材料质量和数量的验收并同时签证,必要时,还须有顾客签证。作好记录以备检验。

  第三条 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 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和设计要求;

  2. 符合在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标准,符合以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第四条 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 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 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 产品包装和商标样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4. 设备应有产品详细的使用说明书,电气设备还应附有线路图;

  5. 实施生产许可证或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的产品,应有许可证或质量认证的编号、批准日期和有效期限。

  第五条 在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要求质量监督人员坚持科学、公正的原则,按照国家和企业的相关标准,施工作业规范,开展质监工作。正确处理好顾客、企业、施工队三者的相互关系,事事处处顾及企业的利益和信誉,

  第六条 工程管理人员应按合同和规范要求逐项、逐条进行进场材料验收,并在进场材料验收单上签字认可。验收记录决不允许弄虚作假,项目建设或交付使用后,如发现存在问题,经检查,验收记录和实际情况不相符时,必须追究责任。

  第七条 项目办负责人、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对工程项目质量负责,作为公司项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员,承担以下责任:

  1. 施工现场有违规行为,每次扣罚50元;如在施工现场重复发现三次以上违规行为,作下岗处分

  2. 主材料进场如不及时参与检验、验收,每出现一次扣罚50元,如发生质量上的问题,由项目办负责人和工程管理人员负全责,作下岗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3. 出现投诉且反映的问题属实,确认是责任人员责任的,每出现一次扣罚当月工资;如属重大失职行为,造成公司利益损失的,作下岗处理并赔偿损失;

  4. 项目办管理人员管理工程项目全年无差错的,年终一次性奖励1000元——10000元。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8

  为了认真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做好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如下:

  1、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和标准,建立环境保护自我保证体系。

  2、高层或多层建筑在清理施工垃圾时,务必搭设封闭或临时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

  3、水泥和其他易飞物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安排在库内存放或严密遮盖,不得露天随意堆放,运输时防止遗撒飞扬。

  4、指定撒水降尘制度,在规划市区、居民稠密区、疗养区和易产生扬尘的季节,要采取撒水降尘措施,拆除旧有建筑时,应撒水降尘,减少扬尘污染。

  5、搅拌设备上,应安装喷雾降尘设备,降尘装置如损坏,应及时修复。

  6、进行现场搅拌作业的,务必在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清洗处设置沉淀池并及时清理,废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线。污水严禁流出施工区域。

  7、施工中易产生强噪声的施工机械应做封闭式遮挡,安装消声设施和限制作业时光降低噪音污染。

  8、晚22、00至6、00禁止进行超过国家燥声限值的作业。

  9、严格控制人为噪声,夜间卸料要轻拿轻放严禁大声喧哗。

  10、现场存放的油料务必对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储存和使用都要采用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水体。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9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工作,预防火灾和各类案件的发生,保证群众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贯彻执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把消防保卫工作落到实处。保证施工任务的全面完成,制定如下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建立健全消防,保卫组织结构,义务消防队及应急组织和各岗位、各部位、各工种防火,治安岗位职责制。

  2、现场设警卫室,配备足够的护场巡逻警卫力量,并做好值班记录。

  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吸烟请到吸烟处,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动用明火,现场有明显的消防标志、电气焊工持证上岗,持有用火审批手续,有灭火设施和看火人员。

  4、工地的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严禁领退手续,油漆、稀料等按规定分开存放,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5、重点部位严禁烟火,木工房(棚)内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内存木料最多不得超过三日的使用量,操作地点的易燃废品(碎木料、刨花、锯末等),当日清到指定的安全地点。

  6、施工现场配足灭火器及设施,专人保管,定期维修保养,持续灵敏有效(高层以上标准设消防竖管)严禁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施,确保道路畅通无阻。

  7、施工现场严禁酗酒滋事,打架斗殴,男女混居,看黄嫖赌,盗窃公私财物等不良行为。

  8、在生活区暂处证需要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住宿或做临设,严禁使用电炉、大灯泡等电热器具和乱拉接电线等违章用点行为。

  9、外部施工队伍(新进场班组或未成建制的)及外来人员入场,需进行认真审查登记,注册后办理暂住等进场手续,严禁雇佣童工(五种人)等非法用工,经消防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岗。

  10、以上如有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项目<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实施细则>、<施工现场奖罚条例>、<生活区管理制度>有关条款处理。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10

  一、项目经理部设专职试验人员,配备先进的试验设备,负责施工全过程的试验及检验工作。

  二、对钢材、水泥、混凝土掺加剂等原材料严格验收其产品性能试验单。

  三、对砂、石等粗细骨科、工程用水等进行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合污量化验、水样分析,确认达到标准时,才能投入使用。

  四、配合现场混凝土,锚固砂浆、钢筋焊接,及时提供施工配合比和工艺参数,进行取样试验分析,掌握工程质量的动态变化,及时指导和控制各工序质量。

  五、各级试验人员及时做好各种试验资料的分析整理工作,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检查和指导,并随时为监理工程师提供进行复查试验的各种便利条件。

  一、定期召开质量教育教育专题会议,提高现场管理人员和基层工作人员的质量意识,进一步建立完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工程质量第一”的思想。

  二、每周进行一次现场质量工作总结,就存在问题进行分析、讨论,制定具体施工方案,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问题。

  三、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在施工到关键部位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质量检查员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四、将工程质量抓到实、落到位,定期对质量教育的内容进行考核、再教育,彻底消灭理论上的错误,正确指导施工。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11

  为了强化工程项目管理,统一办公用品规格,节约经费开支,提高经济效益,现制订项目部办公物品管理制度如下。

  一、项目部办公物品的申请

  项目部根据办公物品需要情况以及消耗水平,填写办公物品采购预算表,由项目经理、xx总经理签字后交办公室。如果办公物品需要指定某种特定规格,或者未来某种办公用品的需要量将发生较大变化,也一并向办公室提出。凡指定办公物品规格、数量、购买单位或超出统一配发标准的,须由项目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报xx总经理审批。

  二、项目部办公物品的采购

  项目部物品由办公室按照统一标准和数量进行采购。凡指定办公物品规格、数量、购买单位的,持总经理签字后的申请书和采购预算表,由办公室按照成本最小原则采购。

  三、项目部办公物品的领取

  项目部办公用品采购后,由项目部指定专人对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进行检查验收,经核对无误后分别在《固定资产领用登记表》或者《在用低值易耗品清查明细表》上签字领取。

  四、项目部办公物品的费用支出

  项目部办公物品费用由xx统一预支,纳入工程建设成本,项目竣工时予以结算。

  五、项目部办公物品的保管

  项目部办公物品由项目部按照xx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管理的要求进行日常管理和使用。

  六、项目部办公物品的盘存

  项目部办公物品应由项目经理负责定期清点,清点要求做到账物一致,如果不一致必须查清原因,然后以书面形式向xx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进行汇报,同时通报办公室,重新调整在用物品清单,使帐物保持一致。工程竣工后项目部解散时,由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登记、检查、检收和管理。

  七、项目部办公物品的持有量调查

  办公室必须对项目部所拥有的办公用品尤其是低值易耗品进行调查,调查内容为项目部所报统计数据是否与项目部领用记录相一致、办公用品采购预算表是否与实际数量一致,并定期对每月领用量、使用量以及余量(未用量)做出统计,向xx总经理及项目分管副总经理报告。

  八、项目部办公物品的报废处理

  对决定报废的办公用品,要填写《办公物品报废申请书》,注明办公用品名称、价格、数量及报废处理的其他有关事项,由xx总经理签字后,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12

  1.总则

  安全生产是电力建设永恒不变的主题。电力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水映了施工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施工单位应充分发挥核心作用,建立起安委会领导下的以行政管理体系为核心、以技术保障管理体系为主体、以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为重点、以思想保障体系基础、以群众监督体系为保证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管理目的,强化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科学长效的安全管理激励机制、监督检查机制;以人为本,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为员工建立安全、环保、健康的工作环境;全面推广安全设施标准化,全面实施精品工程,以精品工程促进安全文明施工,以安全文明施工保证精品工程。

  2提高认识,强化安全管理

  2.1安全生产管理的根本目的

  安全生产管理最根本的目的是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是对电力施工企业的最根本要求;是保护社会生产力,使之能正常生产,保护生产关系,使广大员工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员工进场后,首先是要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建立完善的安全监督网络,坚持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管理”。全面推广使用垃圾通道、高处作业平台、滑线安全网、手扶水平安全绳等标准化安全设施,切实做到“临边有栏、孔洞有盖,水平保护、垂直保护、交叉保护”和“临时围栏标准化,施工照明永久化,厂区道路规范化,施工用电安全化,氧气乙炔系统无漏点,绿化跟着建设走”。这也是电力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

  2.2安全生产对电力施工企业的影响

  安全生产能为员工带来幸福、社会稳定、企业经济效益和企业的发展。但应注意到在长期安全生产过程中,人们可能萌生的思想的现象。因此,应正确认识掌握安全生产的规律,意识到事故条件随时可能形成,因此应坚持不懈地同麻痹、大意、不负责任三大安全管理敌人作斗争,这是保障电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关键。

  2.3安全教育要有针对性

  对项目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目的是使所有人员通过安全教育及技能教育获得长期、稳定的安全操作技能,做到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不违章作业。

  对项目生产管理人员教育的目的是使其获得科学的、稳定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决策能力。即自觉依法管理、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能力;在紧急、危险、关键时刻能够正确处置的能力;在施工过程中对危险源、环境因素能预先进行辨识并制定和落实控制措施;在规章制度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能正确做出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决策的能力。

  项目安全管理应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全员管理,即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项目经理作为项目第一安全责任人必须实施安全管理,这是法律责任赋予的要求;项目施工人员必须接受项目部的安全管理,这是每一个施工人员的义务。

  2.4提高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水平的途径

  要提高项目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可通过直接实践和间接实践来提高。所谓间接实践就是通过学习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安全管理专业知识和企业规章制度而获得管理知识,从而提高自身素质。而直接实践则是吃一堑长一智,从事故中得到经验和教训。

  3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危险、危害因素尽管表现形式不同,但从本质上讲,之所以能造成危险、危害后果,均可归结为存在能量、有害物质和能量、有害物质失去控制等方面因素的综合作用,并导致能量的意外释放或有害物质泄漏、扩散的结果。要控制能量、有害物质,从项目安全管理上来说,可从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环境条件、安全管理这四方面进行控制。

  3.1要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首先要求操作人员要按规程操作、正确方法的使用设备;及时发现、处理异常或危险状态;及时巡视检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熟悉避险方法;准确、及时、全面地提供生产过程中的各种信息资料,不弄虚作假,不隐瞒真相;服从指挥,忠于职守,勇于同一切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健康的行为作斗争。

  3.2要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控制设备是基础。设备都有寿命,任何设备的故障都有其规律性。只要掌握其规律,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检查、维护、保养,应能有效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用高科技、新技术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做到即使发生误操作也保证不发生事故、即使设备有缺陷也要保证不发生事故。

  3.3要合理利用、适应环境(时间、空间和技术)条件:空间是指作业的环境,作业的时间要考虑加夜班、节假日、人的精神状态等因素,要百倍警惕事故多发时节。任何先进技术都有特殊的安全问题,选择生产技术的首要条件是安全可靠,安全技术研究就是针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开展研究;针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危险现象开展研究;针对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危险现象开展研究;结合新技术发展提出的新问题开展研究。

  3.4要加强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就是决策,管理不善是项目失败的主要原因。“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项目安全管理存在缺陷是所有事故的普遍原因,管理失误往往是从项目经理管理不到位造成的。

  4项目管理层如何搞好项目施工安全生产

  4.1抓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形成正确的项目安全文化

  项目管理人员处于决策地位,是执行决策的决定因素,是同事故作斗争的核心。项目管理人员要把项目安全生产基本特征作为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来抓。

  4.2树立科学的战略思想

  我们坚信,出除了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一切事故都是可以避免和预防的。事故与安全是一对永恒的矛盾,这就要求我们建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安全是项目管理成功的基石,是项目效益的前提。

  4.3加强安全管理的方法

  4.3.1解决认识问题,突出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地位。在电力企业处于改革的过程中,在项目要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安全与其他工作的关系,突出安全生产的基础地位,如果失去安全生产基础的支持,项目效益就无从谈起。

  4.4.2认真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项目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组织措施。多年实践证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得好,安全状况就好,反之安全状况就差。为了能够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首先必须对各级各类人员及各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权、利进行明确界定,责、权、利不清,责任制也很难落实。通过与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与各单位和部门签订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的形式,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按责任和协议要求追究违章、违约责任。

  4.4.3建立起安委会领导下的以行政管理体系为核心、以技术保障管理体系为主体、以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为重点、以思想保障体系基础、以群众监督体系为保证的安全管理体系。使五大体系充分发挥作用。企业的安全生产是这几个体系共同努力完成的,不论哪个体系在系统运作过程中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转,因此都要不断地给予完善。

  4.4.4开展危险点分析与预控,做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

  加强施工危险点分析,开展危险源调查,制定危险点清单。在此基础上制订危险点预控措施,通过消除、隔离、疏导等方法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发生。

  加大重大危险整改消除力度,对重点项目、重点部进行重点监控,做到隐患不消除、问题不解决决不放过。

  制定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并定期演习。建立起各单位相互联动,建立起现场医院、就近人民医院相互联动的机制。

  认真做好现场警戒和清场工作。大型脚手架拆除、塔吊组立、高空落物区域等高危险作业场所切实做好警戒和清场工作,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4.4.5积极推行设备状态检修,提高设备可靠性。状态检修实行设备点检定修制,在许多发电厂得到了应用。设备点检定修制就是以设备点检为核心的设备维修管理体制,是实现设备

  可靠性、维护性、经济性,并使上述三方面达到最佳化管理的体制。点检定修制从过去传统的以“修”为主的管理思路转变到以“管”为主的思路上来,变过去设备坏了再修或周期到了就修为设备的预知检修,通过对设备的状态检修管理,有效防止设备过维修和欠维修,从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设备利用率。加强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人员素质。提高人员素质不仅仅是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也是企业整体发展的需要。要重点把握好培训对象、内容、形式、效果等4个环节,切实提高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培训对象的层次性和培训形式的多样性,把职工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水平、业务能力与职工个人业绩考核相结合,与激励机制相结合,使企业管理人员及职工达到较高的业务水平、较强的分析判断和紧急情况处理能力,使广大职工把安全作为工作、生活中的“第一需求”,实现安全工作“要我安全→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4.4.6健全组织保障体系健全制度管理体系制定创一流安全文明工地考核标准实现管理制度化和标准化。

  5结论

  安全生产是项目管理中的头等大事,而项目经理围绕“安全生产”的主题应做的工作很多,既要抓主要矛盾,又不能留下丝毫安全隐患;这些工作如何进行才是最合理、最可靠的、值得项目经理们不断深入地研究和探讨。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13

  1、项目设兼职资料员,负责文件的接收、发放、登记、回收等工作。由资料员负责建立项目的收文、发文登记。

  2、部门使用的资料由各部门专人发放并负责保管;长期保存的文件应需交由资料员统一保管。

  3、所有文件必须按照档案管理及项目有关规定进行收集、发放、整理、编目和保存。

  4、档案、资料要保持整洁,不允许在档案和文件上乱涂乱写。

  5、存档资料必须为原件。

  6、涉及到经济方面的设计变更其它形式的文件,必须向经营部门提供一份原件进行保存。

  7、合同文件由经营部门控制、保存和发放。

  8、不得私自借阅或让他人随意查看,不得随意携带外出。对档案文件内容不得随意向外泄露。

  9、对已归档的文件借阅时,必须办借阅手续,限期归还。如超过借阅时间,须重新办理手续。

  10、作废文件不统一收回,但应在替换文件里指明,或以通知形式告知文件持有者。

  11、管理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不在项目工作时,应有职能部门资料员收回其持有的所有文件。

  12、工程竣工验收后,项目应及时将工程交工资料整理、汇总,交由武汉项目工程部归档。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14

  1、由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管理性文件的收发、传阅、编制清单归类保存,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制度。

  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施工图、技术核定单、变更通知单的收发,负责编制目录,分发清单,所有施工图的持有人应对图纸的修改,变更及时标识。

  2、所有文件资料由文件批准人决定发放范围和份数,文件发放人应填写《文件和资料发放登记表》,按发放范围和数量发放文件,并做好编号及登记。

  3、文件领用人在收到文件和资料时,应在文件发放的表格上登记签字。

  4、在发放过程中,文件使用部门应及时撤出作废/失效文件。

  5、当文件使用人的文件破损严重,影响使用时,应向文件发放部门办理更换手续,交回破损文件,补发新文件、编号不变,文件发放部门应将原破损文件收回处理。

  6、文件使用人文件丢失后,应向文件发放部门办理补领手续,在补领申请时必须作出书面说明,文件发放部门在补发文件时应重新进行分发编号,并注明作废。

  7、在用有效文件控制清单

  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编制管理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单》,项目工程部负责编制技术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单》,以识别和管理在用有效文件及现行修订状态。

  8、文件和资料的更改

  a、当文件和资料需要更改时,应由文件更改人或更改部门填写《文件和资料更改申请表》,说明更改的理由依据和更改内容,如更改涉及其它部门时,应重新会审。

  b、文件更改原则上应由原审批人审批,当原审批人不在或需指定其它人员审批时,则该人应得到相应的授权书和文件审批所需的有关背景资料,管理制度《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制度》。

  c、经更改审批的文件,由审批人填写《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并发至有关部门。

  d、文件持有人根据《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的指令,直接在文件的相应处进行更改,但应确保内容的正确、清晰,并将《文件更改通知单》附于文件后或收回原文件,并做好发放登记。

  e、文件更改后,文件更改部门应将更改内容审批件存档备查。

  f、文件更改应做好记录和标识。

  9、作废的文件应加盖“作盖”印章,已作废、失效的文件应在文件的使用场合中撤出。

  10、文件和资料的保管

  a、文件和资料持有人应妥善保管好所用的文件资料,防止丢失、损坏,若损坏丢失应向主管领导报告,批准后按二、5和二、6办理。

  b、文件资料的存档按公司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c、文件管理人在调离岗位或存档时,必须移交全部文件,并作好文件移交记录。

  11、文件和资料的使用控制

  a、文件和资料需要时,由需要人填写《文件和资料复印审批表》,应经主管部门或部门负责人批准,规定复印的份数、编号,发放应做好记录和登记。

  b、需要临时借阅文件的人员应填写《文件和资料借阅申请单》,经文件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后必须及时归还,文件一般情况下不外借,如确需外借,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12、记录

  文件和资料发放登记表

  文件和资料收到登记表

  文件和资料更改申请表

  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

  文件和资料复印审批表

  文件和资料存档(移交)记录

  文件和资料补领审批表

  有效文件控制清单

  文件和资料借阅申请单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工程项目档案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程项目档案归档范围

  本规定所指工程项目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公司在工程项目的设计、实施、竣工等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纸、方案、图录像等。其主要包括: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包合同,合同附件,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采购合同,工程预(结)算书,工程设计图纸,工程施工图纸,往来公函,传真,会议记录,委托书,开工报告,请款报告,技术资料,主要设备材料估检报告,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竣工报告等。

  三、资料员及其职责

  部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即资料员),资料员负责档案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调阅、交接等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1、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程项目的档案材料;

  2、档案材料的保管;

  3、档案材料的查借阅、催还;

  4、项目结束后与综合部相关负责人完成档案资料的交接。

  四、档案的立卷、收集、整理

  1、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分别立卷,一项目一卷。

  2、在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阶段开始立卷,收集该项目有关资料归档管理。

  3、各项目的职能人员应将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进行积累,整理和及时移交归档,移交档案文件时,资料员必须在档案移交清单上进行登记。

  4、在档案的首页设卷内文件目录,并填写文件序号、编制单位、名称、归档日期等信息(见附表二)。

  5、在档案的次页设“合同概要”、“主要事件备要”,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联系人,重要日期备忘,应收工程款记录等,该项工作由资料员负责,项目职能人员配合。

  五、档案的管理

  1、对工程项目档案系统排列编号,确定保管期限,编制档案目录(卡片),按一定次序排列和存放。

  2、每月对档案进行一次清理。

  3、清除不必要保存的材料。

  4、对破损和褪色的材料进行修补和复制。

  六、档案要求

  1、文件必须为原件、正文,符合文件格式。

  2、必须齐全完整,装订整齐,并适当管理。

  3、传真件应复印一份归档。

  七、档案的保管

  1、档案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防虫蛀,防丢失,保证档案的安全。

  2、所有档案应专柜存放,加锁。

  3、所有档案不得随意查阅、变订,不得置于公共场所。

  八、档案的查借阅

  1、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的应填写好查阅登记表方可查阅。

  2、确因工作需要外带,需办理档案外借手续,经项目经理签字同意,方可带出,用毕即归还。

  3、借阅人对所借之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复制、调换、涂改、污损、划线等等,不能随意乱放,以免遗失。

  4、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项目经理及时处理。

  九、有下列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违纪处分,若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毁损、丢失或擅自销毁档案。

  2、擅自向外界提供、抄摘档案。

  3、涂改、伪造档案。

  4、对档案没有及时上报、归档或管理不善,而造成公司损失。

  5、未按手续借阅、外带及越级借阅。

  附件一

  工程技术资料参考目录

  1、开工报告、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2、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

  4、技术交底、技术复核

  5、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复核记录

  6、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钢筋、水泥、砖、防水材料等)

  7、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

  8、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基槽验收记录

  9、施工记录

  10、预制构件、预拌混凝土合格证

  11、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验收记录及抽样检测资料

  12、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14、施工日志、地质勘察报告

  15、土壤(素土、灰土)干密度试验报告(回填土试验报告)

  16、砂浆配合比通知单

  17、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及评定

  18、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

  19、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及评定

  (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块强度报告汇总及测温记录)

  20、商品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

  21、钢筋接头(焊接)试验报告,焊条(剂)合格证

  22、水池满水试验记录

  23、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

  24、结构吊装记录

  25、现场施工预应力记录

  26、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27、管道、配件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28、管道、设备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

  29、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

  30、进场电器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31、设备调试记录、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32、暖气管道、散热器压力试验记录

  3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3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35、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功能抽查记录

  36、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抽查记录

  37、竣工验收报告

  38、竣工验收证书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工程项目设计管理制度07-27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07-12

工程项目人员管理制度07-22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07-19

工程项目部管理制度06-08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15篇06-22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15篇)06-22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精选15篇07-22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精选6篇)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