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管理制度

2023-07-19 管理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死因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死因管理制度 1

  例会制度

  1、组织本辖区村医(个体医),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死因监测工作会议,主要内容为死亡信息的收集、报告等,并对入户调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及时解决。

  2、各村卫生所、个体诊所要高度重视死因监测工作,每季度组织召开死亡报告讨论会,对存在的问题要尽快解决,使《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得到不断的完善。

  3、公共卫生服务站安排人员参加各村委卫生所的死因监测工作会议,了解存在的问题并给予技术上的指导和协调。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1、成立死因监测管理领导小组,专人负责辖区死亡信息的收集、整理、核查、登记及网络报告工作等。

  2、明确死因登记报告工作流程,按要求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并实行网络报告:乡、镇级以下医疗机构30天内完成报告(原始信息如实录入、网络报告包括查重、补报)镇卫生院在7天内通过网络审核确认,并进行死因信息的审核、订正。

  3、对收集的死亡信息进行台帐登记,建立死亡登记册。

  4、每月10日前将上月填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二联上交到县疾控中心.

  死亡信息核实制度

  1、卫生院要建立死亡信息核实制度,对死因信息不清楚,死因不明的死亡病例要认真核实调查,提高死因推断准确性。

  2、安排专门人员及时收集院内死亡的信息,对有疑问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及时向诊治(填写)医生进行核实。

  3、卫生院负责死亡报告工作的.医生,对在家中死亡,死亡信息不清楚、死因不明的,需核实调查或入户调查,并在《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二联及网络报告卡中填写调查记录。

  死亡信息补充报告制度

  1、定期与当地派出所、计生等部门核对死亡资料,发现漏报及时补报。

  2、乡村医生(个体医)要定期了解辖区内死亡情况,发现漏报及时补报。

  档案管理制度

  1、安排专人妥善保存死因登记信息原始资料(包括原始记录、死亡登记册、各种报表和个案数据),填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由录入单位和县疾控中心按档案管理要求长期保存。

  2、定期下载死亡个案数据和储存本单位网络上报的原始数据库,并采取移动存储或光盘刻录等有效方式进行数据的长期备份,确保报告信息数据安全。

  3、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于死亡统计、信息分析的资料统一管理,不得擅自公布。

  4、对于其他需要使用死亡信息的,应由申请人按有关行政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申请书应明确信息的用途、范围、时段和类别。

  培训工作制度

  1、公共卫生服务站每半年组织对临床医生进行培训一次,培训内容应侧重于《死亡医学证明证》的正确填写及根本死因的确定。

  2、每两个月要开展对村医进行二级培训一次,培训内容应侧重于死亡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工作。

  3、每年派出死因管理工作人员以及死因编码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培训班。

  死因监测奖罚制度

  1、公共卫生服务站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每年至少两次组织对全镇村级卫生所进行人群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工作督导检查,并进行考核评分。

  2、实行奖惩机制,对有漏报、迟报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的取消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资格。对开展工作好的单位进行奖励。

  死因管理制度 2

  原始资料,包括原始记录,死因登记册,各种报表和个案数据,填报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按档案管理要求长期保存。

  2、要定期下载死亡个案数据和储存网络上报原始数据库,并采取移动存储或光盘刻录等有效方式进行数据长期备份,确保报告信息数据安全。

  3、按照有关规定对于死亡统计信息分析的资料统一管理,不得擅自公布。

  4、对于其他需要使用死亡信息的应由申请人按有关行政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申请应注明信息的.用途、范围、时段和类别。

  死因管理制度 3

  1、医院的慢性病报告管理组织由防保科、医务科及相关科室人员组成。慢性病报告管理小组负责医院内的慢性病管理工作,防保科负责日常工作。

  2、防保科根据慢性病管理规定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并实行工作检查过问制度。按工作的实际情况及时改进慢性病报告管理工作。

  3、慢性病报告内容包括:冠心病急性发作,包括急性心肌梗死、冠心猝死、各种类型的冠心病死亡;脑卒中发作,包括致死性脑卒中和非致死性脑卒中(蛛网膜下腔出血、脑出血、脑血栓形成、脑梗死及未分类脑卒中),不包括一过性脑缺血发作(小卒中)及慢性脑动脉硬化;糖尿病,确诊为新发糖尿病病例;肿瘤,确诊为新发恶性肿瘤及中枢神经系统的良性肿瘤病例。

  4、慢性病报告程序:医生发现市区冠心病急性发作、脑卒中发作病例和新发糖尿病病例、恶性肿瘤及中枢神经系统的良性肿瘤以及中心城市外医疗机构确诊的'上述疾病在复诊时,均应填报相应原报告卡。报告卡必须在出院前上报防保科。

  5、有关科室应建立健全门诊日志、病房住院登记和检验登记的质控管理。

  6、临床科室对来我院住院治疗或东山街道辖区内居民,而因病正常死亡的,必须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内容填写要完整、准确,并在七日内上防保科。

  7、凡未按要求上报的责任人,造成漏报与科室质量分及个人奖金挂钩。

  8、本制度适用于各临床科室及门诊部。

  死因管理制度 4

  一、死因登记信息报告卡第一联由公共卫生科进行保存管理。填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由录入单位和县疾控中心按档案管理要求长期保存。

  二、公共卫生科要定期下载死亡个案数据和储存本单位网络上报的原始数据库,并采取移动存储等有效方式进行数据的长期备份,确保报告信息数据安全。

  三、医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于死亡统计、信息分析资料统一管理,不得擅自公布。

  四、对于其他需要使用死亡信息的,应由申请人按有关行政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申请书应明确信息的用途、范围、时段和类别。

  死因管理制度 5

  一、支持性环境

  行政支持

  制度建设

  技术培训

  经费支持

  二、用户与权限管理

  《全国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的用户和权限管理由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系统管理员统一负责。

  《〈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用户申请表〉用户申请(变更)表》(以下简称《用户申请表》)用户管理采用分级管理的方式,用户的权限分配应以保障数据直报安全、准确、高效为原则。

  三、安全管理

  系统安全

  专人专机

  帐号安全

  用户的账号密码应由8位以上的数字与英文字母组成,每月至少更改一次。

  四、数据共享与交换

  1、数据共享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定期将系统产生的.历史

  死因数据移交数据共享平台,供相关部门查询利用。

  2、数据交换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按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

  心制定的数据交换标准,在经过认证授权的区域进行死因监测信息系统与《全国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

  统》之间的数据交换。

  五、数据关联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配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全国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与医院信息管理系统(HIS系统)关联工作,在标准制定、方法研究等工作中给与配合与支持。

  死因管理制度 6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全国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及文件,做好死亡病例监测网络直报工作,特制定死亡信息报告管理制度如下:

  例会制度

  1、组织本单位死亡病例报告人员、网络直报人员和村医每季度召开一次死因监测工作会议,主要内容为死亡信息的收集、报告、存在问题、任务指标完成情况等。

  2、要高度重视死因监测工作质量,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死亡报告质量讨论会,使《死亡病例报告卡》、《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的填写规范、符合要求,死因链命名准确,使死亡报告工作得到不断的完善。

  3、安排专业人员参加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死因监测工作会议,了解存在的问题并给予技术上的指导和协调。

  4、每次例会均完整的会议记录。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1、发现辖区内有死亡病例后,须填报《死亡病例报告卡》。

  2、接到《死亡病例报告卡》后,在死亡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并展开对死亡信息的核实,信息无误后由具有执业医师证的临床医生填报《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死亡医学证明书填写规范、全面,死因链命名准确。对于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要在《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的〈调查记录〉一栏填写死亡病例的症状、体征。

  3、在进行网络直报前,死因报告管理人员组织有关人员对死亡病例信息进行调查核实,死亡信息核实无误后在死亡证明书上加盖公章。

  4、网络直报人员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络直报工作。在进行直报时要认真输入死亡病例的基本信息、死亡信息等,输入项目要全面、准确,不得有漏填项。

  5、输入完成后做好原始《死亡病例报告卡》和《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的'保存与管理。

  死亡信息核实制度

  1、建立死亡信息核实制度,对死因信息不清楚,死因不明的死亡病例要认真核实调查,提高死因推断的准确性。

  2、安排专人及时收集辖区内的死亡信息,对有疑问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及时向填报医生进行核实。

  3、负责死亡报告工作人员,对死亡信息不清楚、死因不明的,需核实调查或入户调查,并在《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及网络报告卡中填写调查记录。

  档案管理制度

  1、安排专人妥善保存死因登记信息原始资料(包括原始记录、死亡登记册、各种报表和个案数据),填报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和《死亡病例报告卡》

  2、下载年度报告死亡个案数据和储存本单位网络上报的原始数据库,并采取移动存储或光盘刻录等有效方式进行数据的长期备份,确保报告信息数据安全。

  3、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于死亡统计、信息分析的资料统一管理,不得擅自公布。

  4、对于其他需要使用死亡信息的,应由申请人按有关行政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申请书应明确信息的用途、范围、时段和类别。

  培训工作制度

  1、每半年组织对本单位死因报告人员、临床医生和村医进行培训一次。

  2、培训内容为死亡信息的收集、报告、《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和《死亡病例报告卡》的正确填写及死因链命名、根本死因的确定。

  3、每年派出死因管理工作人员参加上级相关知识的培训。

  4、每次培训完成后均有完整、规范的培训记录。

  死亡病例查漏制度

  1、医院定期与当地派出所、计生、民政等部门核对死亡资料,发现漏报及时补报。

  2、定期了解本单位内死亡情况,发现漏报及时补报。

  3、通过多种渠道了解辖区内居民死亡情况,发现漏报及时补报。

  4、每次查漏都要做好死亡病例查漏记录。

  死亡病例网络直报管理制度

  1、乡镇以上医疗机构为死因信息网络报告的责任单位,对《死亡医学证明书》及副卡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平台上的《全国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2、死因监测管理人员收到《医学死亡证明书》后应逐项认真审核,如发现有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问题,立即向报告人进行核实、补充或订正,必要时对死亡病例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采集病史。

  3、死因网络直报人员,收到《医学死亡证明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网络直报。

  4、在进行网络直报时要认真填写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户口所在地、常住地址、主要职业、婚姻状况、文化程度、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点、直接导致死亡的原因或情况、根本死亡原因、最高诊断单位、最高诊断依据、填卡医生、填卡日期等信息。对于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要打开“调查记录”栏,填写病人生前症状、体征、主要辅助检查结果及诊治经过等。

  5、网络直报人员应保障网络直保系统有关设备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计算机功能正常发挥。经常检查直报系统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网络直报人员应对网络直报系统的帐户、密码等资料妥善保管,密码每月至少更改一次,一般应在8位以上,应有数字与英文字母组合,并严格保密。

  死亡病例自查与奖惩制度

  1、各医疗卫生机构死因监测人员、临床医生、村医为死亡病例报告责任人,不得因任何原因漏报、缓报、瞒报死亡病例。

  2、建立死亡病例登记本、自查登记本和工作日志,单位及科室负责人每月自查一次,死亡病例报告管理领导小组每季度自查一次,自查情况要有完整自查记录。

  3、对查出有漏报、缓报、瞒报死亡病例要责成有关人员立即进行补报。

  4、对查出的漏报、缓报、瞒报死亡病例要查找原因,追究责任,并按质控细则予以经济处罚,触犯法律的承担法律责任。

  5、对实习、进修和新参加工作的医务人员进行死亡病例报告的岗位培训。

  6、对死亡病例报告有突出成绩的人员予以奖惩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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