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管理制度

2023-05-30 管理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供应商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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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贯彻落实永煤控股供应商管理制度;

  2 、对统购物资供应商进行入库推荐和资质初审,推荐企业信誉好、产品质量可靠的供应商;

  3 、根据永煤控股安排组织或参与对拟入库统购物资供应商进行考察;

  4 、按照永煤控股要求做好在库统购物资供应商的考评和日常监督;

  5 、及时反馈统购物资供应商所供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履约信息。

  6 、制定裕东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监督执行;

  7 、建立健全裕东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信息库,组织对拟入库供应商进行准入审核,必要时参与考察;

  8 、收录和维护裕东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信息,对在库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

  9 、牵头组织对自购物资供应商进行定期评审,并实行优胜劣汰;

  10 、组织调查裕东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的不良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11 、负责处理自购物资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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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的最优,以及给后期产品的维护、供应商的筛选和进一步合作供给可靠的信息,特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向公司长期供给大批量的原、辅材料及工具器材等价格较高的物品的厂商,零售商除外。

  第二章 具体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供应商的资质

  采购人员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要求供应商供给以下证件的扫描件或是复印件,且必须在相关网站上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实。

  1、供应商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行账号;

  2、ISO90012000版证书;

  3、产品认证资料,如3C认证证书、SGS检验报告、ROHS证书等。

  4、我方需要其他的资料。

  第二条 供应商的基本信息

  1、企业的全称及相应的简介,详细的办公地址

  2、公司的固定联系方式:固话和传真等

  3、公司的网址

  第三条 采购部门在认真的`核实了供应商的信息后,需填写《产品采购单》的基本资料部分,并提交相关部门存档。

  第四条 采购合同及品质保证协议

  1、采购合同:采购部门在与供应商进行洽谈且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有“供需关系”的法律性文件。采购合同需包含以下资料:一是,双方的全名、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等信息;二是,所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期限等;三是,质量协议,违约职责等。

  2、品质保证协议:采购部门在确定供应商之后,需与其签署品质保证协议,以保证所采购物品和后期服务的质量。品质保证协议需包括以下资料:一是,承诺产品贴合本行业的质量标准,不以次充好;二是,若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条款,则需承担的违约职责。

  第三章 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供应商管理制度 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供应商寻源,优化供应商队伍,规范公司的供应商管理工作,加强对供应商的履约评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供应商寻源可通过员工推荐、合作方推荐、集团公共平台、第三方寻源软件、及供应商自荐的方式实现。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义务参与到供应商寻源以及评估考核的工作当中。

  第三条集团及下属公司分别建立《供应商信息库》,作为招标采购及供应商合作使用的`依据。

  第四条对未纳入《供应商信息库》或经审核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得与其签订合同。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下属所有分子公司。

  第二章

  供应商资格预审

  第六条供应商入库之前,须填写《供应商信息登记表》(附件一),并按照表中要求提供相关资质文件。

  第七条对于涉及金额较大且未有合作过的材料设备、工程类供应商,需组织对供应商进行考察,并填写考察报告,考察报告纸质版作为附件附在《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后。

  第八条集团供应商资格审核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负责,《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及附件留存集团招采成本中心装订成册并归档;项目公司供应商资格审核由项目公司招采部负责,《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及附件纸质版留存项目公司招采部,电子档资料提交至集团招采成本中心,以便同步录入集团供方系统。

  第三章

  供应商等级划分

  第九条

  供应商等级分为:优秀、良好、试用、不合格。

  其中优秀、良好、试用等级为合格供应商,可以直接参与投标或予

  以合作;待考察类在考察后根据考察情况转为“试用”等级或“不合格”等级;“不合格”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投标及合作。

  供应商资料欠缺,单位情况不明,予以“不合格”;合作后履约评估分数为0-60(不含),予以“不合格”;

  供方商资料齐全,审核及考察通过,予以“试用”;合作后履约评估分数为60-70(不含),予以“试用”;

  已合作,履约评估分数为70-90(不含),予以“良好”;

  已合作,履约评估分数为90-100分,予以“优秀”;

  第十条供应商等级为“试用”及以上的方可参与投标,其中,供应商等级为“优秀”的享有优先中标的权利,集团战略集中采购优先从“优秀”供应商中选取。

  第四章

  供应商履约评估

  第十一条材料设备类履约评估内容包括:产品价格、供货能力、公司体系、服务、产品质量(使用情况)等。其中产品价格、供货能力、公司体系由招采部进行评估,服务及产品质量(使用情况)由所属项目部进行评估。《材料设备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见附件二。

  第十二条工程类履约评估内容包括:施工质量、施工进度、验收情况、价格等。其中施工质量、施工进度、验收情况由所属项目部进行评估,价格由招采部进行评估。《工程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见附件三。

  第十三条供应商履约评估每半年一次。具体流程为项目公司招采部负责编制《供应商履约评估表》,由招采部各采购经办人评分,评分完毕后交由项目公司项目部负责人,由项目部负责人分派具体经办人评分,评分完毕后返还招采部进行汇总评级,评级结果通过文件审批件流程由项目公司招采部负责人、集团招采成本中心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后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对各项目合格供应商进行汇总,并编制《集团X年度合格供应商名录》,《集团X年度合格供应商名录》每年发布一次。

  第十四条项目公司须建立《采购价格信息台账》。在与供方签订合同后须按实填写《采购价格信息台账》,项目公司招采部《采购价格信息台账》每月提交至集团招采成本中心。《采购价格信息台账》见附件四。

  第五章供应商信息库的建立

  第十五条集团及各项目公司分别建立《供应商信息库》,项目公司须及时反馈新增供方信息至集团招采成本中心,所有供应商信息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统一管控。

  第十六条集团ERP供应商管理系统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新增与管理。

  第十七条供应商信息须包括:类别、供应商等级、单位名称、经营范围、资质等级、注册资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公司地址、是否合作、合作项目及涉及金额、履约情况等。

  第十八条项目公司须设立供方信息联络员,负责供方资料审核入库、《供应商信息库》日常维护,新增信息的反馈以及一切与集团《供应商信息库》管理人员的联络工作。

  第十九条《供应商信息库》模板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统一下发。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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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承包商和供应商的安全管理,使其严格遵守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防止因为承包商和供应商的责任而影响公司的声誉和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承包商和供应商(以下称相关方)包括为公司完成某些工作或提供服务以及供应原材料、设备设施、配件的单位和个人。

  二、相关方参与公司的承包活动前,必须由归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进行资格预审,预审的主要内容有:承包商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往的业绩表现、经营范围和能力、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持证、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等。

  三、相关方由公司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并建立承包商档案。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在开始活动前对相关方的主要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作业过程进行安全监督,评价其表现情况,明确续用的方法、标准和要求等。

  四、相关方在与焦化公司签订经济合同的同时,应签订安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合同与施工、购销合同一起存档保管。

  五、相关方要认真学习和遵守焦化公司的企业规章制度,服从管

  理。相关方还应对所属人员进行教育,确保职工遵章守纪,达到文明、安全施工。

  六、在施工过程中,归口管理部门应派专人对施工队伍进行管理,协调劳动关系,及时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安全施工。

  七、相关方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安全技术人员对工程安全进行巡查,保证作业质量和安全。

  八、相关方要严格遵守安全合同,应接受焦化公司的归口管理部门、设备安全处和所在区域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

  九、在作业过程中如果相关方多次违反焦化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且拒不整改的,归口管理部门要责令相关方停止作业。

  十、有不良表现,给焦化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影响企业形象的相关方,在以后的活动中,不得让其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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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供应商的选择

  1.1根据企业的生产要求,确定需要采购的原辅料、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等是否符合危险品目录中的危险品,对这些危险品进行学习,了解产品的特性。

  1.2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考核,要求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的资料,如:危险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技术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标签等证明材料。

  1.3营销科汇总后,报总经理审批,对该供应商所供产品进行试用(不需试用的由化验室化验,直接由车间使用),根据该产品的质量、性能,使用情况,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价格和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确认,选定合格供应商。

  1.4把确定好的各供应商分门别类的归档管理,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纳入《供应商管理台帐》。

  2、采购程序

  2.1采购各产品时,按照采购计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危险品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技术指导说明书、危险品标签等资料以及合格证,以确保产品符合安全要求。

  2.2进行初步检验以后,不符合条件的可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料或选择退货;符合条件的才可以进公司、入库,办理相关的手续。

  2.3采购负责人发现问题,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把信息及时反馈给供应商,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风险,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要求。

  3、供应商的安全管理

  3.1供销科负责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确定资格预审程序和要求、选用和需用的标准,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定期对合格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设备等的'质量、售后服务进行审查,淘汰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3.2各有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时,公司营销部门编制、发送招标书(招标书中应有安全的要求)

  3.3有关部门选用供应商时,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从质量、性能、使用说明、价格、售后服务、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等方面进行确认,来选择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合同中应有安全管理要求的条款。

  3.4有关部门续用供应商时,应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交货业绩考核,对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好的,对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供应商给予续用。

  3.5公司供应部门,应经常识别与采购活动有关的风险,及时反馈给供应商,以便降低采购风险,确保所采购的产品符合要求。氯化亚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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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应商管理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非常重要,良好的供应商管理不但可以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产品质量、降低库存和及时满足顾客需要,而且还可以提升企业核心能力、提高企业竞争力,因此企业必须重视供应商的管理,重视在供应商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实现供应商关系健康、良好、长远的发展,最终实现整个供应链的共赢。

  1.供应商选择问题的对策

  (1)建立供应商资源。进行资源库的建立主要是完成供应商的调查工作,利用调查的供应信息来锁定供应商的选择范围。同时要时刻监督供应商的变化情况,观察潜在的供应商,不断补充优秀的供应商,淘汰不合格的供应商。这样就可以很好的解决企业缺少供应源时,随机选取供应商的做法,降低了供应风险,提高了采购效率。

  (2)对供应商选择时进行全面的评价。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产品的价格、合格率、准确交货的情况和专业情况进行考察评价外,还要关注于供应商的管理水平、人员素质、财务状况、设备稳定性、信息技术等多方面的调查与评价,特别要对供应商的业绩和诚信度进行量化评估。因为这其中某一个因素出现问题都会导致供应的中断或供应失误的发生,只有全方位的评价才能降低这种风险。

  (3)要通过优胜劣汰把供应商的数量限定在一定范围内,同时要建立与供应商的长期合作,共同拟定产品开发计划,将采购计划与供应商的工作流程联系起来,加强信息共享,相互进行技术和设计支持等。

  2.对于供应商进行分类管理,及时的供应商绩效评价和有效激励

  (1)采取ABC分类管理方法

  按照价值-风险矩阵模型对产品分类,从上图可以看出,供应商的分类分级及关系管理是基于产品分类而实现的,在这一基础上建立不同的供应商关系,对供应商实施差异化管理策略,比如对于A类供应商,我们就可以和他成为长期的伙伴关系,关注于长期的共同发展,互相进步;而对于C类供应商我们可能侧重于在采购中如何让其保证质量、如何降低采购成本和及时交货这些短期指标上。

  (2)全面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合适的激励机制

  绩效评价的目的就是一方面起着监督控制,保证供应商质量的作用;一方面是进行供应商激励或惩罚的依据。所以建立一个全面客观的绩效评价指标是关键。

  通过评价的结果,对供应商的不同表现就可以进行不同的反馈,对于那些绩效评价结果不好的供应商,要对其进行警告或惩罚,并同时针对其存在的问题给以相应的指导;而对于优秀的供应商,要给以一定的奖励以巩固其行为。可以通过价格机制、加大定单、更多的内部参与机会、更多的分享信息等方式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让他们体会到合作共赢的好处。

  3.站在供应链的角度看待供应商的`价值,实施供应链合作关系,发展与供应商的战略合作

  供应链合作关系是指供应商与制造企业之间在一定时期内的共享信息、共担风险、共同获利的协议关系。即合作各方为了近期或远期的共同目标,以信任为基础,供需为纽带,以双赢(多赢)为目标,在一段较长时期内达成的承诺或协议。

  实施供应链合作关系意味着新产品/技术的共同开发、数据和信息的交换、市场机会共享和风险共担。

  强调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及时分享信息,及时沟通,做到利益共享,强调通过合作最大限度地提高最终用户满意水平,通过增加产品的价值来将“蛋糕”做大,达到“双赢”的效果可以实现共同的期望和目标。

  4.供应链信息系统集成,做好供应链系统的组织关系协调,实现供应链管理流程优化。

  制造企业与供应商的合作关系应着眼于以下几个方面:

  (1)让供应商了解本企业的生产程序和生产能力,使其能够清楚地知道企

  业所需材料的期限、质量和数量:

  (2)向供应商提供自己的经营计划、经营策略及与之相应的措施;使其明

  确企业的期望,使制造企业与供应商的目标一致:

  (3)明确双方的责任和共同的利益所在,实现双赢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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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应商档案管理是公司采购管理的重要内容,而不能把它仅仅理解为是供应商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建立完善的供应商档案管理系统和供应商管理制度,有利于更好的了解供应商之制程能力、品管功能,更清楚地确认其是否有提供符合成本、交期、品质之产品的能力,是建立长期供需合作关系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一条供应商档案管理对象:

  1、从时间序列来划分:老供应商、新供应商、未来供应商。新供应商和未来供应商为重点管理对象。

  2、从交易过程来划分:包括曾经有过交易业务的供应商、正在进行交易的供应商和即将进行交易的供应商。对于第一类供应商,不能因为交易中断而放弃对其的档案管理;对于第二类的供应商,需逐步充实和完善其档案管理内容;对于第三类供应商,档案管理的重点是全面搜集和整理资料,为即将展开的交易业务准备资料。

  3、从供应商性质来划分:特殊公司(与本公司有特殊业务等)、普通公司等。这类供应商因其性质、供应特点、供应方式、供应量等不同,对其实施的'档案管理的特点也不尽相同。

  4、从供应数量和市场地位来划分:包括主力供应商(供货时间长、供应量大等),一般供应商。不言而喻,供应商档案管理的重点应放在主力供应商上。

  第二条供应商管理内容

  1、供应商基础资料,即公司所掌握的供应商最基本的原始资料,是档案管理应最先获取的第一手资料。这些资料,是供应商档案管理的起点和基础。供应商基础资料主要包括公司名称、地址、电话、传真、e—mail、网址、负责人、联系人;公司概况、设备状况、人力资源状况、主要产品及原材料等。

  2、供应商特征:供应能力、发展潜力、企业规模和知名度等。

  3、业务状况:主要包括目前及以往的销售实绩、经营管理者和业务人员的素质、与其他竞争公司的关系、与本公司的业务联系及合作态度等。

  4、交易活动现状:主要包括供应商的交货状况、存在的问题、保持的优势、未来的对策;企业信誉与形象、信用状况、财务状况等。

  第三条供应商档案管理方法

  1、建立供应商档案卡。作为供应商档案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建立供应商档案卡(又称供应商管理卡、供应商资料卡等)。采用卡的形式,主要是为了填写、保管和查阅方便。

  供应商档案卡主要记载各供应商的基础资料,这种资料的取得,主要有三种形式:

  ①提供供应商资料卡,由供应商填写。

  ②由采购员通过平常的业务活动或其他各种渠道了解、收集供应商的相关资料。

  ③通过本公司和供应商已发生的采购情况(包括产品性能、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实际情况)。

  然后根据这三种渠道反馈的信息,对供应商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核实汇总,填入供应商档案卡。

  2、通过采购员与供应商沟通建立供应商档案卡的主要做法是:编制供应商信息周报,由汇总整理,周会时上报总经理,据此建立综合的供应商档案。

  第四条供应商档案管理应注意问题

  1、供应商档案管理应保持动态性。供应商档案管理不同于一般的档案管理。如果一经建立,即置之不顾,就失去了其意义。需要根据供应商情况的变化,不断地加以调整,消除过旧资料;及时补充新资料,不断地供应商的变化,进行跟踪记录。

  2、供应商档案管理的重点不仅应放在现有供应商上,而且还应更多地关注意向供应商,为公司选择新应商,开拓新市场提供资料。

  3、供应商档案管理应“用重于管”,提高档案的质量和效率。不能将供应商档案束之高阁,应以灵活的方式及时全面地提供给业务人员和有关人员。同时,应利用供应商档案,作更多的分析,使死档案变成活资料。

  4、借阅供应商档案时,必须办理借阅手续。请借阅人员注明借阅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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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则

  1、为了稳定供应商队伍,建立长期互惠供求关系,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向公司长期供应原辅材料、零件、部件及带给配套服务的厂商。

  二、管理原则和体制

  1、公司采购部或配套部主管供应商,生产制造、财务、研发等部门予以协助。

  2、对选定的供应商,公司与之签订长期供应合作协议,在该协议中具体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双言互惠条件。

  3、公司可对供商评定信用等级,根据等级实施不同的管理。

  4、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应商进行评价,不合格的解除长期供应合作协议。

  5、公司对零部件供应企业可颁发生产配套许可证。

  三、供应商的筛选与评级公司制定如下筛选与评定供应商级别的指标体系。

  1、质量水平。

  包括:

  (1)物料来件的优良品率;

  (2)质量保证体系;

  (3)样品质量;

  (4)对质量问题的处理。

  2、交货潜力。

  包括:

  (1)交货的及时性;

  (2)扩大供货的弹性;

  (3)样品的及时性;

  (4)增、减订货货的批应潜力。

  3、价格水平。

  包括:

  (1)优惠程度;

  (2)消化涨价的潜力;

  (3)成本下降空间。

  4、技术潜力。

  包括:

  (1)工艺技术的先进性;

  (2)后续研发潜力;

  (3)产品设计潜力;

  (4)技术问题材的反应潜力。

  5、后援服务。包括:

  (1)零星订货保证;

  (2)配套售后服务潜力。

  6、人力资源。

  包括:

  (1)经营团队;

  (2)员工素质。

  7、现有合作状况。

  包括:

  (1)合同履约率;

  (2)年均供货额外负担和所占比例;

  (3)合作年限;

  (4)合作融洽关系。具体筛选与评级供应商时,应根据构成的指标体系,给出各指标的权重和打分标准。筛选程序。

  1、对每类物料,由采购部经市场调研后,各提出5~10家候选供应商名单;

  2、公司成立一个由采购、质管、技术部门组成的供应商评选小组;

  3、评选小组初审候选厂家后,由采购部实地调查厂家,双方协填调查表;

  4、经对各候选厂家逐条对照打分,并计算出总分排序后决定取舍。

  四、核准为供应商的,始得采购;没有通过的',请其继续改善,保留其未来候选资格。

  五、每年对供应商予以重新评估,不合要求的予以淘汰,从候选队伍中再行补充合格供应商。

  六、公司可结供应商划定不同信用等级进行管理。评级过程参照如上筛选供应商办法。

  七、对最高信用的供应商,公司可带给物料免检、优先支付贷款等优惠待遇。

  八、管理措施

  1、公司对重要的供应商可派遣专职驻厂员,或经常对供应商进行质量检查。

  2、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应商品进行质量检测或现场检查。

  3、公司减少对个别供应商大户的过分依靠,分散采购风险。

  4、公司制定各采购件的验收标准、与供应商的验收交接规程。

  5、公司采购、研发、生产、技术部门,可对供应商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但应注意公司产品核心或关键技术不扩散、不泄密。

  6、公司对重要的、有发展潜力的、贴合公司投资方针的供应商,能够投资入股,建立与供应商的产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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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目的

  编制批准制度编号生效日期审核NK/CG-01-0101-20xx-V1.002021年01月01日共6页为规范供应商管理,建立健全供应商管理制度,组建安全、稳定的供应商队伍,确保公司能得到及时、长期、稳定、高质量的物资和服务,防止采购的原材料、零部件、设备等原因,影响我司产品的质量以及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长期向本企业提供原辅材料、零部件、设备以及配套服务的所有供应商。

  3.职责

  3.1采购部门负责对外原材料的采购、供应商资质鉴定、服务等级评审。

  3.2质检部负责采购产品的抽样检验工作,对供应商产品质量进行评估。

  3.3总经理负责批准大额度采购和《合格供应商名单》。

  4.内容

  4.1实施程序

  4.1.1采购部门负责对供应商的管理,生产、质检、技术等部门予以协助。

  4.1.2采购部门进行初步调查,填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调查内容包括供应商简介、供货能力、产品质量状况、价格状况、生产技术状况、管理状况等。

  4.2样品需求与样品确认

  4.2.1我司有样品需求,由采购部门通知供应商送交样品,采购人员需对样品提出详细的技术质量要求,如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包装方式等。

  4.2.2样品应为供应商正常生产情况下的产品,数量应大于等于两件。

  4.2.3样品在送达我司后,由我司的技术部门、质量部门完成对样品的外观、性能指标等质量方面的检验,或送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验,并填写《样品确认表》。

  4.2.3经确认合格的`样品,需在样品上贴上样品标签,注明合格,标识检验状态。

  4.2.4合格的样品至少为两件,一件返还供应商,作为供应商生产的依据,一件留在质检部,作为检验的依据。

  4.3管理评审

  4.3.1采购部对《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进行初步评审,挑选出值得进一步评审的供应商,然后再由采购部门、技术部门及质检部门,同时对供应商进行相关评审。

  4.3.2根据采购材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将采购物资分为关键、重要、一般三个级别,不同级别实行不同的控制等级。

  4.3.3对于提供关键与重要材料的供应商,质检部要组织采购部、技术部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评审,并由质检部填写《供应商综合评审表》,采购部、技术部签署评审意见。

  4.3.4对于提供一般材料的供应商,无需进行现场评审。

  4.4合格供应商名单

  4.4.1采购部门将相关供应商资料经过筛选后,报送总经理批准,并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4.2原则上采购一种物资,需准备三家或三家以上的合格供应商,首先向三家同时发出询价通知,然后通过议价、比价最终确定采购供应商。

  4.4.3对于唯一或独占市场的供应商,可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如我司客户提供供应商名单,采购部必须按客户提供的供应商名单进行采购,客户提供的供应商名单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4.4《合格供应商名单》要在每次供应商评审结果得出后进行更改修订。删除不合格的供应商,重新订立的《合格供应商名单》经总经理批准生效。

  4.5订单反馈

  4.5.1供应商在接收到采购订单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订单内容给予准确反馈,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技术要求、价格、交货日期等,对于有异议的项目及时提出,并快速处理。

  4.5.2对于供应商已经确认的订单,在生产过程中,如出现不能及时保质保量交货的情况,应及时通知采购部门,并给出解决方案,方案通过后方可实施。

  4.6对合格供应商的质量监督

  4.6.1采购部对于供应商提供的不合格的采购物资,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如发现连续三次物资不合格则立即暂停采购,对不合格的供应商将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更改修订《合格供应商名单》。

  4.6.2合格供应商应每年重新评审一次,由质检部填写《供应商综合评审表》,评价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类,并将评价结果列出清单,合格供应商报总经理批准后成为下一年的合格供应商。

  4.7供应商档案建立

  4.7.1采购部负责编制和维护合格供应商档案以及供应商评审的相关资料等。

  4.7.2如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更换,采购部门应及时通知质检部门、生产部门以及财务部门,避免发生损失不必要的损失,同时提高工作的效率。

  4.8风险规避

  4.8.1不能过分依赖个别供应商,必须有备选方案,以便分散采购风险。

  4.8.2采购金额大于等于5000元的,必须由总经理签字确认,方可生效执行。

  4.8.3反腐倡廉,严禁公司任何人员收受、索要供应商回扣,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并处罚款1000元。

  4.8.4凡举报者,经审查属实,奖励5000元。5.其他

  5.1本制度由湖南维尔力德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最终解释。

  5.2本制度自20xx年01月26日起正式发布实施。

  5.3附件

  供应商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供应商管理,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有效防控经营风险,保证物资采购质量,切实服务好安全生产和项目建设,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煤化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河南煤业化工〔20xx〕531号),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生产经营、基本建设及其他日常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物资采购供应商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对自购物资供应商实行归口统一管理,物资供应部门负责自购物资供应商建库及管理工作。

  第四条 供应商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一)荐优用优、准入审批、分级管理、动态维护原则;

  (二)供应商资源内部共享,在库供应商优先使用原则;

  (三)常用物资供应商入库为主原则;

  (四)数量控制,生产性企业为主原则;

  (五)公平、公正、公开录用,谁推荐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原则。

  第五条 战略供应商、内部供应商的管理严格按照河南煤化集团相应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分工

  第六条 为加强供应商管理工作,成立统购物资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赵金修

  副组长:陈廷章

  成 员:金文成、张传亮、邓建正、杨红慧、陈薇、徐晓光、骆朝军、王小成、马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物资供应部。

  领导小组职责:

  1、审定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与办法;

  2、评定、审批自购物资供应商入库、退出;

  3、审批在库供应商考评结果;

  4、协调解决供应商管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供应商管理职责划分

  (一)物资供应部职责:

  1、贯彻落实永煤控股供应商管理制度;

  2、对统购物资供应商进行入库推荐和资质初审,推荐企业信誉好、产品质量可靠的供应商;

  3、根据永煤控股安排组织或参与对拟入库统购物资供应商进行考察;

  4、按照永煤控股要求做好在库统购物资供应商的考评和日常监督;

  5、及时反馈统购物资供应商所供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履约信息。

  6、制定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监督执行;

  7、建立健全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信息库,组织对拟入库供应商进行准入审核,必要时参与考察;

  8、收录和维护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信息,对在库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

  9、牵头组织对自购物资供应商进行定期评审,并实行优胜劣汰;

  10、组织调查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的不良行为,提来源理意见和提议;

  11、负责处理自购物资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

  (二)企管部职责:

  1、参与制定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

  2、参与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入库准入审核工作;

  3、参与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评审;

  4、其他相关工作。

  (三)综合管理部职责:

  1、监督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入库推荐、考察和定期评审工作;

  2、审查监督物资采购中在库自购物资供应商使用及管理工作;

  3、查纠供应商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4、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章 供应商分类

  第八条 按供应商重要程度分为五类:战略供应商、重点供应商、一般供应商、内部供应商、临时供应商。

  (一)战略供应商:指与河南煤化集团或永煤控股签署有战略合作协议,供给的产品在河南煤化集团或永煤控股内部认可度高、质量稳定可靠、用量优势明显、技术含量高,且其行业地位突出和品牌影响力较大、技术装备先进、履约本事强、企业商誉好,属于国内或行业内知名企业。

  (二)重点供应商:指其产品在公司内用量相对较大,技术含量较高,质量稳定可靠,企业技术装备先进,履约本事较强,在行业内部有必须知名度,属于被各使用部门认可的供应商,是公司物资采购的常规渠道。

  (三)一般供应商:指其产品技术优势不明显、品牌影响力不大、行业地位一般的供应商,但其产品在公司有较为稳定的用量,质量稳定可靠,售后服务及时,是公司物资采购的补充渠道。

  (四)内部供应商:是指与河南煤化集团或其下属企业之间存在不一样形式的股权结构关系,且具有国家认可的生产资质,证照齐全,合法经营,体系完善,能够生产满足永煤控股安全生产和基本建设所需产品的生产厂商。

  (五)临时供应商:除上述四类以外的其产品能够满足公司使用要求的其他供应商。

  第四章 供应商准入

  第九条 按照河南煤化集团及永煤公司统一要求,对物资采购供应商实行准入制度。物资采购活动优先从各级供应商信息库中选择入围供应商。

  (一)河南煤化统购物资供应商准入由我公司推荐,经永煤控股供应商管理部门核准,上报河南煤化集团供应商管理部门汇总、审核,经河南煤化集团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二)永煤控股统购物资供应商由我公司推荐也可直接由物资供应管理部(龙宇国贸)申请准入,经审查审核合格后报永煤控股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三)自购物资供应商由使用单位推荐也可直接由物资供应部申请准入,经审查审核合格后报公司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 供应商准入应贴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资质贴合要求。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职责的本事。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以往与永煤控股各单位业务往来中没有违规违约记录。

  (三)遵守与河南煤化集团及永煤控股业务往来中的廉政承诺。

  (四)具有满足履行合同要求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以及资质、质量认证管理体系。

  (五)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

  (六)特殊行业和特种设备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

  (七)内部供应商必须是经河南煤化集团认定的企业,其企业名称及准入产品以河南煤化集团正式公布的目录为准。

  第十一条 供应商准入必要条件

  (一)战略供应商准入必要条件:

  1、贴合《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战略采购及战略供应商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的条件。

  2、主要产品必须在河南煤业化工集团和永煤控股战略采购物资目录范围内。

  3、与河南煤化集团或永煤控股签订有战略合作协议。

  (二)重点供应商准入必要条件:

  1、以常用设备类、材料类、安全设备类生产型企业为主;重点进口设备与材料的国内总代理商或唯一经销商可经审批程序列为重点供应商;

  2、在同行业中具有必须的规模,并且具有规范完善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

  3、具有二年及以上业务合作史,并且在业务过程中没有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供货及时、服务良好。

  (三)一般供应商准入必要条件:

  1、具备准入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2、具有一年及以上业务合作经历,产品质量、交货、服务能够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四)临时供应商不纳入供应商信息库管理,根据实际需要选用推荐。

  第十二条 对战略供应商、重点供应商、一般供应商、内部供应商根据准入的必要条件不一样,分类推荐上报和建库,建库有关具体要求详见本办法第五章规定。

  (一)对入库供应商实行总量控制,原则上单一品种或同类型物资入库供应商数量控制在3-9家。国家规定的专营产品、独家专利产品、行业垄断的物资供应商总量达不到要求的,经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后可低于3家。

  (二)统购物资入库供应商(重点和一般供应商)原则上以常用通用、大型大宗物资为主。

  (三)我公司不评定战略供应商,对已列入河南煤化集团和永煤控股战略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不再单独建库或将其列入其他类别供应商库进行管理。

  (四)内部供应商由河南煤化集团根据实际进行单独建库管理。

  (五)临时供应商不纳入供应商库管理,其准入条件按照第十条有关规定,推荐审批按有关程序进行。

  第十三条 准入供应商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对采购及评价中存在的不公正行为向供应商管理部门进行质疑与投诉;

  (二)具有向公司供给产品及服务的基本资格,并有权获得同自身所供给产品、服务相关的采购和服务信息;

  (三)有权参加公司范围内的物资采购竞价、询价、招标等活动;

  (四)合同签订后有权要求按约定进行履行;

  (五)有权向监督部门投诉公司范围内物资采购中存在的营私舞弊行为;

  (六)理解永煤控股相关部门和人员对产品质量、价格、服务等方面的咨询;

  (七)以诚信的原则参与经营活动,不以不正当手段搞竞争;

  (八)响应河南煤化集团和永煤控股廉政共建要求,遵守廉洁行为条款;

  (九)业务合作中不串通其他供应商哄抬价格,牟取利益;

  (十)中标后,按规定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履行投标承诺;

  (十一)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十二)及时向供应商管理部门通报企业重大变更情景,如企业重组、更名、迁址等。

  第十四条 准入供应商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一)重点供应商:

  1、在贴合条件的战略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需要时,应优先推荐重点供应商入围投标,推荐入围供应商数量贴合要求后,不再选择其他类别的供应商。

  2、在同一标段进行竞争的供应商,对上年度供应商评价中被评为A级的重点供应商,招标组织部门在汇总商务评分时可给予1分的商务加分,并在审批招标结果时将加分情景备注注明。

  3、重点供应商可缴纳长期投标保证金。

  (二)内部供应商:

  1、对河南煤化集团评定的一类内部企业参与招标时给予2分的`商务加分,二类内部企业给予1分的商务加分,以上情景须在物资采购结果审批时备注说明。

  2、内部供应商不缴纳标书费、投标保证金和中标会务费。

  (四)一般供应商:实行全面竞争,不享受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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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供应商信息库建立和维护

  第十五条 待首批供应商信息库建成后,每年12月下旬为新增供应商入库集中推荐期,次年元月底前按规定程序审批并报永煤控股物资供应管理部审查备案后在一季度发布新一年在库供应商名单,特殊情景下可随时推荐。

  第十六条 供应商入库程序

  (一)河南煤化集团和永煤控股统购物资供应商入库程序

  按照《永煤控股供应商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执行。

  (二)自购物资供应商入库程序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1、推荐申请

  物资供应部根据物资使用单位及自行推荐的供应商填写《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职责公司物资准入供应商推荐审查表》、《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职责公司供应商入库准入申报审批表》、《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职责公司供应商入库准入申报明细表》(附件1—附件3),连同供应商所供给的所有资料进行准入推荐。

  2、资格预审

  企管部和监督部门共同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具体包括:

  (1)营业执照:具体审查企业名称与在库供应商名称是否一致、成立日期、有效期限、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和年检情景等。个别地区的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不需进行年检的,应由当地工商部门出具书面证明。

  (2)税务登记证:具体审查登记时光、经营范围、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等。

  (3)组织机构代码证:具体审查有效期限和年检情景等。

  (4)生产许可证:列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目录》的产品,应对生产许可证证件、有效期限、产品名称一致性等进行审查。

  (5)认定物资必须具有的相关强制性认证及资质(如MA证、特种制造许可证、防爆产品合格证、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3C认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具体审查有效期限、产品名称等信息。

  (6)生产本事、技术装备水平,产品执行标准、专利证书和市场业绩。

  (7)产品代理授权书。审查其手续是否贴合法律规定,是否有效,从事专卖销售和代理销售的供应商需供给生产厂家或销售总代理所供给的书面授权及委托证明文件。

  (8)考察报告或推荐意见。考察报告应按统一格式执行,且签字盖章手续齐全。

  (9)兼有安装、维检业务的供应商供给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安装、维检资质证明。

  (10)分公司性质的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同时供给本公司及总公司的相关资料。

  (11)其他必要证件。对产品质量有特殊要求的,根据行业和产品个性化要求供给。

  3、准入评审

  物资供应部对各单位申报的供应商信息从生产条件、技术水平、质量保证本事、经营状况、供货本事、服务水平、供应商准入种类等方面进行审核、评价,进行适当调整和分类整理后构成书面意见报公司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复核、审批。

  4、准入核准、录入建库

  物资供应部将复核、审批后的合格供应商信息录入供应商库。

  第十七条 供应商信息库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档案(含电子档案)包括:供应商入库资格预审的所有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以及供应商推荐及资质初审表、评定审批表、考察报告等。

  第十八条 对供应商信息库实行动态维护,物资供应部必须及时将与库内供应商业务合作情景、对其考评情景等相关信息录入信息库。

  第十九条 供应商入库实行职责追究制度。对因故意或工作严重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职责单位、部门和人员进行严肃职责追究。

  第六章 供应商选用推荐

  第二十条 供应商选用推荐的基本要求:

  (一)根据采购方式不一样推荐供应商,且拟推荐供应商理解我方采购邀请,并能按要求进取响应。

  (二)同一标段拟入围供应商整体实力相当(尤其技术及加工实力须为同一档次)。

  (三)招标方式采购的,同一标段拟入围供应商中同一地级市及以下区域的供应商原则上最多不得超过两家。

  (四)选用推荐优先从供应商库中选取供应商,确保供应商推荐具有可追溯性。

  第二十一条 供应商选用推荐按以下原则办理:

  (一)按供应商类别选用:重点供应商先于一般供应商;一般供应商先于临时供应商。

  (二)按供应商评价结果选用:同类型供应商评价级别高、得分高者优先于级别低、得分低者。

  (三)凡自愿退出的在库供应商,以及被评为D级和被清理出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含临时供应商)两年内在公司范围物资采购中不得再选用。

  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选用推荐程序

  (一)河南煤化、永煤控股统购物资供应商使用准入推荐程序按河南煤化集团、永煤控股相关具体要求执行。

  (二)自购物资供应商选用推荐程序

  1、各部门根据自购物资供应商信息库,结合实际情景,填写《公司自购物资采购供应商选用推荐审查表》(附件4),签章手续齐全后报送至龙宇物资供应部。

  2、物资供应部对报送的供应商信息进行初审(是否在库且贴合推荐选用原则),经综合部纪检监察复核,分管领导审批后列为入围供应商名单。发现超出在库供应商范围或不贴合选用原则的应及时调查,查清原因后要求相关单位及时予以纠正。

  3、在库供应商不能满足需要时,可推荐临时供应商入围,由各子各单位填报《公司自购物资采购供应商选用推荐审查表》(附件4),签章手续齐全并附齐供应商资质材料后一并报送物资供应部,物资供应部对报送的供应商信息进行初审后组织会审会签,会审完成后可暂作为入围供应商参与物资采购活动。

  第二十五条 凡是国内能够生产的单(台)批次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物资在采购时原则上不得推荐中间商或代理商参与供应,但供应商采用的销售模式属于完全授权代理模式,没有其他销售模式存在的特殊情景例外。

  第二十六条 供应商准入过程中,必要时应组织对拟入围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考察:

  (一)与生产紧密相关,对项目进程具有较大影响的关键物资采购;

  (二)技术含量较高且价值较高的主要、大型设备及原材料的采购;

  (三)拟推广试用的新材料、新型关键设备的采购;

  (四)认为其他应当考察的情形。

  对在河南煤化集团内部具有良好业绩的成熟供应商可不再进行考察,但应将书面咨询材料存档备查,对于应当考察而未进行考察的供应商一律不得入围。

  第二十七条 拟组织供应商考察活动的,由物资供应部牵头组织,须提前2日通知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未按要求通知监督部门参与的,对考察结果可不予认可),并须统一执行《永煤控股物资采购供应商考察模板》(附件5):

  (一)统购物资供应商考察模板适用于永煤控股统购物资的供应商考察活动,具体由物资供应部负责组织协调,原则上应邀请使用部门、技术部门和永煤控股专业技术、审计监察、法律和物资供应管理部(龙宇国贸)等部门参加。

  (二)自购物资供应商考察模板适用于自购物资或永煤控股授权自购物资的供应商考察活动,具体由物资供应部组织协调,原则上应邀请使用部门、技术、财务、法律监察等相关部门参加。

  (三)组织供应商考察活动的,应当于考察结束之日起7日内(不分统、自购),将签章手续齐全的考察报告报物资供应管理部和相应的纪检监察部门备案。

  第七章 供应商考核评价

  第二十八条 对在库供应商采用日常考核和年度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动态考核评价,临时供应商不参与考评。

  第二十九条 物资供应部应当对在库供应商及产品、服务等方面信息实行跟踪,根据使用单位反映的产品质量、现场使用、售后服务等情景,对供应商产品、业务信息进行收集、记录,作为供应商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条 对在库统购物资供应商在日常业务往来中发现的问题,物资供应部负责及时填写《河南煤化集团供应商违规违约行为记录表》(附件6)报物资供应管理部,由其汇总整理后上报河南煤化集团。

  第三十一条 对在库供应商(重点为发生业务往来的供应商)的年度考核评价于次年1月份进行,评价结果作为供应商准入、退出、分级与使用的重要依据。

  (一)河南煤化集团、永煤控股统购物资供应商年度评价按河南煤化集团、永煤控股统一要求执行。

  (二)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年度考核评价程序:

  1、物资供应部发布供应商考核评价通知;

  2、各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对自购物资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按要求报送物资供应部,对与本单位无业务往来的供应商不进行考核评价。

  3、物资供应部根据考核结果,结合日常信息掌握情景,牵头组织安全技术、生产、企管部、财务、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汇总后统一进行公开发布,年度无业务往来的供应商无特殊情景维持原评价结果。

  第三十二条 对供应商年度考核评价采用量化打分方式进行(评价资料和办法详见附件7《公司供应商年度考评资料及评分表》),评价采用百分制,资料包括产品质量、产品价格、履行本事、售后服务等项目。在评分汇总时同一供应商同类产品在不一样项目中出现扣分的,可累计扣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对于同一供应商同类同批次产品出现的相同问题涉及多个单位或部门扣分的,评价时不累加计算;分项考评中各考评分项所设分值扣完为止,不进行越项、超分值扣分。

  第三十三条 供应商年度评价类别与等级确认

  供应商年度评价主要对重点供应商、一般供应商、内部供应商进行评价,分别评出A、B、C、D四个等级:A级得分≥90分;B级80≤得分<90分;C级70分≤得分<80分;D级得分<70分;临时供应商不参与评价定级。

  第三十四条 供应商评价达标级别要求:

  (一)重点供应商。在年度评价中须到达B级及以上,若评价为C级则降为C级一般供应商;若A级重点供应商连续两年评为A级,该供应商所供产品若在战略采购物资范围之内可晋升为战略供应商。

  (二)一般供应商。在年度考评中必须到达C级及以上,若连续两年被评为A级,可晋级为B级重点供应商。

  (三)内部供应商。在年度考评中必须到达C级及以上,因内供产品质量问题或售后服务不及时给使用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影响的,除给予经济处罚外,将不合格内供产品信息上报河南煤化集团,停用不合格产品;情形严重的,严肃追究单位及人员职责,对内部企业等级做降级处理直至取消其内部供应商资格。

  (四)凡年度评价为D级的各类供应商一律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第八章 供应商退出

  第三十五条 发现供应商在日常业务往来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可随时终止其在公司的供应业务,及时清理出库。

  (一)商业贿赂;

  (二)重大质量问题引发重大事故;

  (三)报价不实、低价位承诺未兑现;

  (四)资质材料弄虚作假;

  (五)所供物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商业欺诈行为;

  (六)配套产品供应严重滞后,影响我方正常生产和建设或借机哄抬价格;

  (七)以不正当方式谋求入围投标或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我方投标邀请的;

  (八)经查实存在招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行为;

  (九)不按合同要求履约或两次不能按时交货,影响供应的;

  (十)售后服务不及时,年度内出现2次以上且影响安全生产的;

  (十一)代理供应商用其他产品冒充所代理厂家产品的;

  (十二)已停止生产、经营或更改生产、经营范围后,质量管理和技术水平下降,不能保证所供产品质量的;

  (十三)准入后连续两年未发生业务,且永煤控股内部没有其产品在用的;

  (十四)内部管理混乱,多头授权,扰乱正常经营秩序的。

  (十五)具有虚假、恶意质疑与投诉,损害河南煤化集团、永煤控股及公司形象、声誉等其他严重不良行为的。

  对于容忍、纵容供应商不良行为的或知晓后而未及时反馈的,无论是否给各级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单位及个人,均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肃职责追究。

  第三十六条 供应商在评价及退来源理中发现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能够书面形式或经过指定网站向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质疑和投诉,质疑和投诉时应供给明确的事实证据及理由,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发此刻供应商入库准入、选用推荐、审核报批、评价考核、招标评标等环节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吃拿卡要等行为的,视情节对有关职责人给予处罚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有限职责公司。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供应商管理制度 11

  一、目的

  规范集团公司设计类、行政类、营销类、物业类、咨询服务类、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类等各类采购业务的供应商的管理,通过对供应商库的建立、评估、管理,为公司的招标采购提供支持,提高集团的招标采购的质量和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产各类工程及非工程采购业务,此制度中供应商含义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材料设备供应商、各类工程承包商、各类咨询、营销、设计等服务的提供商。集团成本管理中心负责组织供应商库的建立、评估、维护;同时,负责组织地产的战略采购供应商、集中采购供应商的建立、评估、维护体系。

  成本管理中心招标采购部门负责在集团招采系统中录入招标项目供应商信息并组织考察,组织对中标供应商的履约评估,并及时将考察评估资料保存至供应商管理系统中。

  三、供应商评估分类

  (一)潜在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核的供应商由招采部门录入到供应商库,但未经考察和评估的供应商均为潜在供应商。

  (二)合格供应商:通过由招标采购部门组织的资格预审和考察,综合评定得分高于60分的潜在供应商,即可成为合格供应商,成为地产合格的供应商或承包商,可在两年内参加集团该评定类别的招标采购部工作,每两年由招采部门组织全部供应商的总评与定级,刷新该供应商的综合等级,综合等级合格可继续续期两年。

  (三)不合格供应商:未通过由招标采购部门组织的资格预审和考察,综合评定得分低于60分,即确定该公司为不合格供应商,不合格供应商在两年内不得参与我司的所有该评定类别的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合作中的供应商经过标准程序的履约评估或售后评估低于60分,也将被划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

  (四)合作黑名单:在招标过程中存在围标、串标、行贿等行为,一经发现并经审计部确认,将被列入合作黑名单中;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恶意违反合同条款,造成重大损失,后果严重的供应商,将被列入合作黑名单中。被列入合作黑名单的供应商将被禁止参与公司所有项目招标及合作。

  (五)集中采购供应商:由招采部门组织的联合多区域、多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通过资格预审和考察,通过招标并中标成为集中采购供应商,可在招标范围内与各个项目按照集采的中标价格签订供货合同。

  (六)战略合作供应商:由集团组织的战略招标采购工作,通过资格预审和考察,并通过招标或议标谈判程序中标即可成为战略采购供应商;战略合作协议合作期限一般签订两年,两年内涉及该项招标内容的所有约定区域所有约定采购项目,均应遵守该战略合作协议,与该战略供应商直接依据协议价格及原则直接签订具体单项合同。

  (七)其他方式确定为战略合作供应商的公司,可依据公司确认的事项审批,将该司列入战略合作供应商名单,并签订相关的战略合作协议。

  四、供应商库的建立

  (一)所有供应商均可以通过集团成本管理中心审核后进入供应商库,成为潜在供应商。所有供应商均应提供完整信息资料,统一交由集团成本管理中心,经审核后由招采部门录入到供应商库,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招标采购部门组织的资格预审和考察,确定其综合评定等级。未取得综合评定等级的潜在供应商在招标采购系统中将不能被选做招标项目的入围供应商。

  (二)成本管理中心招标采购部门可以通过各种渠道收集符合招标要求的承包商、供应商的信息,需要通知这些供应商提交资格审核资料,并通过资格审核成为潜在供应商,进而通过考察获得综合评定等级,综合评定等级高于D级(60分)的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综合评定等级为D级的供应商为不合格供应商。

  (三)根据招标采购工作制度的操作流程办理的各项入围资格预审和考察,并经入围评定合格的供应商经过招标采购部门审核并考察评级通过后,可直接成为合格供应商,资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资格预审材料、企业宣传册、产品图册等。

  (四)资格预审和考察入围程序参照集团下发的招标采购工作制度中的内容和表单执行,各项招标应首选供应商库中综合评定等级高于C级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已通过资审参加集中采购和战略采购招标的供应商可直接进入供应商库成为合格供应商。

  (五)以往通过入围的供应商未进行考察评级,可暂时录入到供应商库中,成为潜在供应商。参与新项目投标时,需重新进行考察给出综合评定等级。

  五、供应商库的维护和更新

  (一)成本管理中心招采部门是供应商库系统的维护责任部门,负责供应商资料审核及日常维护。

  (二)成本管理中心招采部门负责供应商注册的资料审核工作,审核和考察通过后即可成为合格供应商;供应商信息的完善及更新由该注册的公司提交审核后,由招采部门负责更新。

  (三)供应商信息发生重大变更时,招标采购部门应组织对该供应商进行再次核实,审核通过后,该公司才可以继续成为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重大变更事项包括法人变更、经营范围调整、资质等级、投标联系人发生变化等核心信息。

  (四)每月新增的合格供应商均必须完成资质评估,招采部门负责汇总及审核。

  (五)每年维护更新发布一次合格供应商库。

  六、供应商的评估

  (一)供应商的评估分为资质评估、履约评估两部分。

  (二)供应商的资质评估分为供应商资料审核、考察综合评定和投标入围审查。招标采购部门将安排对通过资料审核的注册供应商进行考察评分,考察评分大于60分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入围招标项目。

  (三)供应商招标入围阶段的评估参照中瑞恒基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中的评定表格和操作办法进行打分评价,参与评估人不少于两部门三人。其资质评估等级由招标采购部门根据定级原则将潜在等级调整为评估后的等级,在招采系统中发起审批并上传评定资料。选择入围供应商之前必须先确认该供应商的资料信息已更新为最新。

  (四)履约阶段的评估应包括合同履约、售后维保两个阶段进行,合同履约阶段的'评估由招标采购部门组织,评估时间可依据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组织,原则上每季度应对所有正在履约供应商进行一次履约评估,所有合同支付结算款之前都应对拟付款的合作供应商的履约评估进行评审,合同履约评估的参与部门应包括工程、成本、招采、设计等相关人员,参与评估人不少于三人,售后评估应包括物业公司人员评价;采用评估打分的形式进行加权打分评定。每次履约评估的成绩及资料由招采部落实签字并扫描提交给总部招采中心,由招采中心核准最终评估成绩,在供应商管理系统中上传资料和发起审批。

  (五)甲供材料的供应商履约评估以招标采购部门为主,项目部、成本管理部门参与,参考表单为《材料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总包及分包的供应商履约评估以项目部为主,招标采购部门、成本管理部门参与;参考表单为《工程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造价咨询、设计、营销类合同的履约评估以对

  应负责的成本、设计、营销部门为主,相关配合的部门参与评估,参考表单为《咨询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任何一个阶段的不合格评定均可判定该供应商为不合格供应商。附表供评估时参考,评估表具体内容可以依据实际履约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调整评估项内容及分值。

  (六)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履约评估分值低于60分,承办部门应协同法务判断付款风险,风险解除后才可以继续履行付款程序;出现恶意违反合同条款,造成重大损失,后果严重的供应商,将被列入合作黑名单中。

  (七)售后维保阶段的评估由公司招标采购部门组织,相关项目的物业公司根据每年的供应商的售后服务及配合情况进行打分评估,参与评估人不少于两部门三人,售后评估合格C级以上(含C级)才可以支付售后保修款。评估成绩最终汇总到招采,由招采核准最终评估成绩,在供应商管理系统中上传资料和发起审批。

  (八)招标采购部门负责收集各个阶段供应商的评估资料及归档并负责供应商的评估与定级的更新。

  七、供应商的评级与选择

  (一)供应商的打分评定根据分值划分为ABCD四档;A级优秀100~86分;B级良好85~71分;C级中等70~60分;D级不合格小于60分。ABC级评定的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D级评定的供应商为不合格供应商,评定表格参照招标工作指引中供应商考察打分表。

  (二)供应商的评级因项目和合同执行阶段不同会有不同的评级分值,评估持续的整个过程是动态的,后期评级总优先于其先期进行的评级,即以最近期的评级为该供应商的最新评级。

  (三)招标项目入围,应首先选择供应商库中的厂家作为投标方,同为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应首先选择评分及评级更优的供应商作为投标入选厂家。

  (四)被评为D级的供应商两年内不得参与公司所有项目的投标及合作,两年后如该供应商报名投标,经招标采购部门再次资审并考察合格,可接受其报名,并对其入围资格做进一步审核。

  (五)在招标及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严重违规的供应商将被列入合作黑名单,合作黑名单的确认由招标采购部门发起,并征询相关人员意见,经审计部门及公司主管副总裁审批通过,则该供应商被列入公司合作黑名单,合作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标和合作。

  八、年终总评与定级

  (一)供应商的总评与定级每年进行一次,由招标采购部门组织。

  (二)根据供应商的资审评级、履约评级、售后评级情况,按照最新评分占权重70%,以往各期评分平均值权重占比30%的原则,综合核定供应商的年终总评分,并根据年终总评分,确定其年终总评的定级,定级原则同第七章第一条规定。

  (三)汇总意见后,由招标采购部门在供应商管理系统中发起审批,通过审批后的供应商将被刷新其在供应商库中的综合等级。

  (四)年终总评定级的同时,由招标采购部门发布最新年度的战略合作供方及集中采购合作供方名单。

  九、表单

  1.《材料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

  2.《工程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

  3.《咨询设计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

  4.《售后维保评估表》

  5.《中瑞恒基集团合格供应商库》

  供应商管理制度 12

  为了加强对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的管理,规范市场行为,引导企业进行有序竞争,根据《政府采购法》,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一、考核方式

  本制度实行36分制,即根据全年12个月,各定点供应商在当月内无违反定点协议规定、无违法经营、无投诉等状况得满分3分,全年共36分。有上述状况则相应扣分,全年扣完36分为止。并依据扣分状况进行处罚。

  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负责对定点供货商进行考核,必要时邀请监察、审计、有关人员参加,每月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稽查。

  二、稽查资料

  1、是否遵守职业道德,礼貌经商,为客户带给优质服务。

  2、所带给商品是否明码标价,价格是否合理,是否超过规定的指导价。

  3、所带给产品是否正规厂家品牌,是否有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或克扣欺骗用户等行为。

  4、是否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否有送礼品、给回扣、多开或少开税务发票等不正当行为。

  5、中标供应商在收到各采购单位订货要求后,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不能供货的;

  6、所带给的货物高于市场上同品牌同型号产品普遍价格的`。

  7、拆换、调换、截留产品零部件的。

  8、有串通、贿赂、欺诈行为的。

  9、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约行为。

  三、具体扣分标准

  (略)

  四、违规处罚

  1、当月扣分在6——8分内,采购办将在定点单位之间进行通报。

  2、当月扣分在8分以上15分以内或当年累计扣分15分以上24分以内,采购办在《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网》、《青岛财经日报》、《青岛政府采购网》等媒体进行曝光,并没收二分之一的质量保证金,定点单位从当月起进行整顿,整顿期间,暂停有关政府采购事项。

  3、当月扣分在18分以上或者当年累计扣分36,除在以上媒体曝光没收全部质量保证金外,立即取消定点资格,取消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的资格。

  4、各定点单位的扣分状况,将作为下年度定点招标的重要参考依据。

  5、采购办稽查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对待所有供应商,要严格遵守《青岛市政府采购廉政守则》等有关规定。

  6、欢迎社会各界对定点供货商供货价格以及其他服务承诺的执行状况进行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xxxxxx

  供应商管理制度 13

  职工食堂供货商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搞好职工食堂饮食服务,职工食堂的供货商除了必须遵守红安烟厂的管理制度外,还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备合法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负责人身份证,其复印件必须提交本食堂备案。

  2、特别是大米、面粉、菜油、调料、肉类五大宗食品的供应商,还必须同时具备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相关资质、证书: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等等。

  3、对于不完全具备相关证照的`某些食品原料辅料供应商,如蔬菜类供应商,仍应坚持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农贸市场的摊贩手中采购,以保证所采购的食品原料辅料可以溯源。严禁采购路边货或其他无法溯源的食品原料辅料。

  4、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应与本食堂签订长期合作的意向性合同,其中应约定食品原料辅料的质量、卫生、定价办法、配送方式、退换货、货款支付方式、食品安全责任等。

  5、供应商必须提供正规发票、送货单、收据等送货凭证。

  食堂供应管理制度

  1、供应方负责给学校提供食堂米、粉和食用油,具体送货听学校通知。

  2、供应方必须复印供应方合法经营的有效证件交学校存档,给学校提供合格产品,如因供应方提供的产品造成的学校人员食物中毒等事故,供应方必须负全部责任。情况严重的,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供应方给学校提供的货物价格必须低于市场价格。

  4、如因供应方提供的货物质量有问题,价格不按协议实行,学校有权拒绝接受供应方货物,并且有权与供应方断绝采购关系。

  供应商管理制度 14

  1.总则

  1.1 目的

  为使本公司原物料的国内外采购作业有所遵循,及时提供适质,适量,适价的原物料,特制定本制度。

  1.2 范围

  凡大宗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微量药品、设备、零件、器材、办公用品等采购业务中,有关询价、议价、采购等作业,均适用本制度。

  1.3 采购部门及权限的划分

  1.3.1 公司原物料的采购计划、价格、策略等均由采购委员会决议。

  1.3.2 临时的、紧急的采购,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采购部负责询价,呈总经理签准。

  1.3.3 具体采购业务由采购部负责执行,而特定仪器、设备之采购须由请购部门主管和技术人员参与技术、价格、质量等方面的审定。

  1.4 采购工作基本原则

  1.4.1 采购委员会是公司在原物料采购过程中的最高决策机构。

  1.4.2 公司的总经理是采购委员会会议决议的最高执行者。

  1.4.3 公司的财会部门必须对采购业务与采购委员会会议决议是否相符,予以充分的反映和监督。

  1.4.4 品管部门必须对购入生产用原料的质量予以全过程的监控。

  1.4.5 采购部门必须根据采购委员会的会议精神,多途径,少环节,货比三家,适时,适质,适量,适价保证原物料的供给。

  1.4.6 采购委员会会议须定期与不定期召开。例如,根据年、季、月销售和生产目标应定期举行;根据原物料的采购特点及资金调度情况应不定期的举行。

  1.4.7 采购部门必须定期作出市场,供货,存货,采购等分析,并及时提交采购委员会。采购部应对供货市场,供应商情况,需购原物料质量、价格、数量、运输、气象资料、进出口数据、原物料库存、原物料耗用情况等作出定期分析。

  1.4.8 采购部和财会部应于每月末与供应商核对供货数量、应付货款和商务处理等资料.

  1.4.9 采购部应定期对采购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以提高采购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思想品德水平。

  1.4.10 原物料采购须遵循“货到付款”的原则,严格控制原物料预付货款。

  2.采购委员会及其会议制度

  2.1 目的'

  采购管理是任何一个企业都视之为经营是否能步入轨道的重要基础之一。特别在原物料成本占据销售成本7585%左右的行业,原物料采购成本和储存成本的合理性,会对经营利润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有效的采购委员会制度可以让我们得以:

  (1)奠定稳定的采购管理工作基础;

  (2)提高采购管理水平;

  (3)降低采购成本和储存费用,合理使用资金。

  2.2 采购委员会的组织及职责

  2.2.1 公司设立采购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采购部经理,生产部经理,品管部经理,财会部经理组成。总经理担任采购委员会主席,采购部经理兼任会议秘书,做会议记录并负责决议案的执行。

  2.2.2 采购委员会职责:

  (1)拟定原物料的采购政策并确保政策的适当执行。

  (2)依据本公司的质量标准,确保原物料的品质及合理的价格。

  (3)审核决定采购的时机、价格及数量。

  (4)协调、解决影响采购实施的重大问题。

  2.3 采购委员会组织的运行

  2.3.1 每月定期召开采购委员会会议采购委员会会议是日常采购管理工作之一,由会议讨论决定采购委员会召开会议的固定时间,并相应的要求有关部门定期提供分析资料,以供会议讨论和决策。

  2.3.2 不定期召开采购委员会会议对采购管理过程中的特殊事项,例如:原物料市场急剧变化时。经采购委员会成员的提议,应临时召开采购委员会会议。

  2.3.3 开会的法定人数为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采购委员会的决议须半数以上人员表决通过,方可执行。出席采购委员会会议的列席人员无表决权。

  2.3.4 采购委员会召开会议时,采购委员会成员若无法参加,应授权代理人员参会。

  2.3.5 会议主持人为采购委员会主席,主席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应委托副主席或公司其他领导主持。采购部经理负责会议的召集。

  2.4 采购委员会会议的内容及程序

  2.4.1 采购部经理报告以下情况:

  (1)上次会议决议事项的执行情况。

  (2)原物料的库存量、在途量。

  (3)原物料的市场行情预测动态,公司应采取的措施。

  (4)月原物料采购计划及资金需求计划。

  (5)采购部外欠货款情况。

  (6)采购实施中需协调解决的问题。

  2.4.2 采购委员会对采购部报告内容进行讨论并做出决定。

  2.4.3 会议决议事项由采购部经理记录,整理后呈采购委员会主席核准。

  2.4.4 采购部经理将核准后的会议纪要分送委员会成员,并负责决议案的执行。

  2.5 采购委员会控制要点

  2.5.1 对采购过程中发生的重大采购事项,必须由采购委员会讨论决定。

  2.5.2 原物料价格应在同地区,同行业中保持较低的水平。

  2.5.3 原物料质量必须在同地区,同行业中保持较高的水准。

  2.5.4 根据产销实际情况,确定每月原物料的安全库存量,确定需阶段性(季节性)储备原料的合理库存量。

  2.5.5 对有预付款的采购,必须事先提交采购委员会讨论通过。

  2.5.6 采购部必须有完整的采购结算档案,并建立有效的采购分析档案。

  3.供应商管理办法

  3.1 供应商的选定及指导

  3.1.1 对于大宗或经常使用的原物料,采购部门应建立相对稳定的供应商,并设立“供应商资料卡”作为日后询议价和供料的参考。

  3.1.2 为确保货源,采购人员对于经常采购的原物料,应寻找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作为储备或交互采购,以稳定货源、降低价格。

  3.1.3 选定供应商时,应从其供货能力、信誉度、资金状况、解决纠纷能力及对市场状况把握程度等方面综合考虑,并依此确定是否发展为长期供应商。

  3.1.4 若供应商为贸易商或代理商时,采购人员应调查其信誉及技术服务能力等,凭以作为判断是否为采购对象的依据。

  3.1.5 积极向供应商宣传公司原料品质标准,并在品质及技术服务上给予必要的帮助,使其交货及时、品质稳定且符合公司的质量标准。

  3.2 供应商的管理和分类

  3.2.1 每一笔采购业务,都要进行采购成本分析,交部门经理审阅后存档以充实供应商的资料卡。

  3.2.2 供应商的分类。根据供应商的信誉状况、货源稳定性(数量、品质)、资金状况、发运能力等方面进行分类。例如把供应商分为A、B、C、D四大类:

  A类指信誉良好、货源稳定、资金充足以及发运通畅的厂商;

  B类指信誉良好、资金充足及发运通畅但货源较不稳定的厂商;

  C类指信誉较好,资金充足或发运较通畅、货源不稳定的厂商。

  D类指资金较充足或发运较通畅、但信誉一般或差、货源不稳定的厂商。

  3.2.3 对于时常出现交货品质不符合质量标准,交货数量不足,延误交期,售后服务不良等情况的供应商,应立即通知其改善,并按规定扣款。如未能改善者,采购部应另行开发新的供应商。

  3.3 供应商的开发

  3.3.1 采购人员应积极调查原物料资讯,收集原物料市场行情,积极开发新的供应商。

  3.3.2 开发原料新供应商时,应取样经品管部或使用部门检验分析,提出报告,必要时应到现场调查确认其生产技术及品质水准之后,进行详细评估,决定是否列为供应商。

  3.4 采购资料及档案管理

  3.4.1 采购内勤人员每月初或每周做好“供应商资料卡”、“原料及微量元素采购报表(月)”、“采购分析报表(周、月)”、“库存报表(月)”等汇总整理工作,并报告有关领导。

  3.4.2 市场行情及时了解分析,价格走势定期分析,供应商信誉等级定期评审,来电来函文件资料及时分类保存。

  3.4.3 公司有关人员如需借阅有关资料、档案,必须经部门经理同意后,由内勤人员登记,借阅人员签名后方可。

  3.4.4 有关采购委员会的资料,由部门经理归类存档保管,借阅需经采购委员会主席同意,并登记后执行。

  4.原物料采购管理办法

  4.1 计划

  4.1.1 原料采购计划采购部根据行销部的下个月及下六个月销售计划,品管部据此做出的下个月及下六个月用料计划,生产部提供的上期库存情况表,编制下个月及下六月的原料采购计划。

  4.1.2 包装物采购计划采购部根据销售部的销售计划、品管部(畜禽部、肉品加工厂)做出的编织袋(包装箱)用量计划,编制采购计划。

  4.1.3 劳保用品、办公用品采购计划采购部根据行政部报来的经总经理核准的每季劳保用品、办公用品请购计划,编制采购计划。

  4.1.4 零配件、药品的采购计划采购部根据生产部、品管部报来的零配件及药品月需求量,编制采购计划。

  4.2 信息收集与分析

  4.2.1 采购部应掌握主要原料的产地分布,当年收成、加工期、交易渠道、运输方式、质量、库存及国家产业政策、市场供求关系等资讯,填写“原料行情周报表”和“原料采购分析报表(周、月)”供采购委员会参考以便确定最佳采购时机。

  4.2.2 采购部须以电话、传真等多种方式,随时向供应商询价,以了解原料市场行情变化情况。

  4.2.3 采购部在实施原料采购中,须坚持货比三家之原则,根据供应商历次供货的信誉、交货期、价格、应变能力等因素,选择理想的供应商及合理的采购价格。

  4.2.4 对包装物、劳保用品、办公用品、药品、零配件、器材等,采购部应根据公司的要求、标准,采取供应商报价,深入厂家了解产品质量等办法,广泛收集信息、然后选定三家以上供应商进行议价。

  4.2.5 采购部将下月所需原物料的数量、价格、可选择供应商等资料汇总后,提供采购委员会讨论、决策,每种原物料的可选择供应商不得少于两家.

  4.3 核准

  4.3.1 采购委员会根据采购部提供的资料及其它方面的资讯,做出采购决策。

  4.3.2 采购部根据采购委员会的决定,向供应商订货,开“原料采购申请单”签订采购合同,实施采购作业。

  4.3.3 采购部须随时注意市场行情变化,如遇价格上涨,则可考虑多进货,如遇价格下跌,则适时要求供应商降价,并及时掌握最新价格。

  4.4 合同

  4.4.1 所有原料采购都必须签订合同,合同一式三份(一份采购部自存,一份交供应商,一份交财会部)。信件和数据电文可以作为合同附件,应注意互相之间时间和内容的一致性。 4.4.2 如市场行情发生变化,合同需更改,须由采购部经理报送总经理核准后才可变更,必要时,可临时召集采购委员会讨论决定。

  4.4.3 采购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应将以下内容明确、清楚、具体写出,不得含糊其辞:

  (1)标的;

  (2)数量;

  (3)质量;

  (4)价格;

  (5)包装;

  (6)交货期限;

  (7)验收地点及办法;

  (8)交货方式及地点;

  (9)付款条件及付款方式;

  (10)保险;

  (11)运输损耗的承担;

  (12)违约责任。

  4.4.4 所有合同经采购部经理签字后,报送总经理审定签字,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合同签订后若有异议,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4.5 交货期控制

  4.5.1 合同签定后,采购部必须追踪,督促交货进度。

  4.5.2 采购部根据原料客户发货情况,提前填写“原料到货预报表”送生产部、品管部,以便做好接货准备。每月填报“原料采购进度月报表”。

  供应商管理制度 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优化、开发供应商资源,建立供应商市场准入和业绩评估体系,维持供应商队伍稳定可靠,为企业生产、建设带给可靠的物资供应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供应商管理的范围,包含对供应商的调查、选取、开发、使用和控制等综合性管理工作。调查是基础,选取、开发、控制是手段,使用是目的。

  第三条供应商管理的核心是在供应商资源调查基础上,构成优存劣汰机制,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册》。第四条《合格供应商名册》是采购工作中选取、使用供应商的主要依据。对于未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的供应商,经过调查、评估合格后,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新增部分。

  第五条对于未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未经过调查、评估,或经过调查、评估后不合格的供应商,无投标资格,不得签订合同。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辖各生产性公司。

  第二章供应商资源调查

  第七条供应商资源调查是供应商管理的基础工作。分为目前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新增供应商综合实力调查。

  第八条目前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是供应商资源调查的重要方面,包含目前供应商基本状况、与hg集团的合作年限,集团各公司产品使用状况(数量、金额、使用寿命),售后服务状况,价格水平,财务付款与欠款状况。

  第九条新增供应商的综合实力调查,是供应商资源调查的补充,包含新增供应商基本工商资质、主要生产设备与检测设备先进水平、生产规模、财务潜力、主要产品技术指标、主要用户使用状况(业绩、使用寿命),售后服务状况,价格水平,等等。

  第十条供应商资源调查工作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牵头组织。

  根据调查工作计划,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组织使用量(金额)最大的用户公司采购部,进行目前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组织推荐人所在公司采购部,开展新增供应商的综合实力调查。

  调查过程中,各公司工程部(采购部)都务必积极配合集团工程管理部和其他公司进行的调查,带给相关真实数据。调查后,调查小组务必撰写调查报告、如实填写供应商资料卡,上报集团工程管理部。

  调查报告的.格式模板见附件1。

  供应商资料卡见附件2。

  第三章《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建立与维护管理

  第十一条在分析、综合供应商资源调查报告的基础上,评估目前供应商、新增供应商综合实力,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十二条集团工程管理部负责《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审核、建立,户头增减维护,定期颁布。建立计算机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并指定专人进行日常管理。

  第十三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包含的资料:供应商代码、注册名称(全称)、属地、注册地址、实际地址、企业网址、性质(外资/国有/国有控股股份/民营控股/民营独资/个资/个体)、经营性质(生产/贸易)、企业法人代表姓名、注册资金(万元)、职工人数、年销售额(万元)、所属行业、行业地位、企业主导产品、与hg集团合作年限、联系人姓名、联系人职务、联系人固定电话、联系人手机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

  《合格供应商名册》基本数据保存的形式是电子表格excel,计算机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据此导入引用。

  《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封面、内页样式见附件3。

  《合格供应商名册》的资料字段约定见附件4。

  第十四条集团工程管理部制定供应商管理系统管理人员工作纪律、考核规定,保障《合格供应商名册》基本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更新。

  第十五条《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建立与维护管理包含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目前供应商评估、违规供应商除名、供应商资格注销、新增供应商添加。

  第十六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目前供应商评估、违规供应商除名、供应商资格注销、新增供应商添加的审批权限见附件5。

  第十七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基于集团公司经过多年实践,已经构成较健全的供应商队伍,集团工程管理部结合供应商资源调查的成果,集中组织评估,对产品质量过硬、价格合理、合作期较长、信誉不错、作风端正的供应商,直接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

  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流程见附件6。

  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封面、内页模版见附件7。

  第十八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的原则:

  1。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的总户数不超过目前供应商总户数的80%; 2。目前供应商,产品质量过硬、价格合理、合作期较长(一年以上)、信誉不错直接进入;其他目前供应商进入评估程序。

  第四章《合格供应商名册》的评估筛选、资格注销、违规除名

  第十九条《合格供应商名册》的评估筛选,是集团工程管理部组织的定期评估,在供应商资源调查和目前供应商年终评估的基础上进行,目前供应商年终评估的标准与打分表见附件8。

  第二十条目前供应商年终评估每年十二月上旬,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统一组织安排。目前供应商年终评估程序见附件9。

  第二十一条供应商年度评估务必于年底前完成,并及时下发下年度《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二十二条评估小组的组成:使用单位技术人员代表1人、使用单位领导1人,专业工程师1人,相关采购人员2人(集团1人,分公司1人),监察部代表1人。

  第二十三条目前供应商年终评估分为优秀、不错、及格、不及格(含差)四档,对应的评估分值和应对管理措施见附件10:

  第二十四条供应商资格注销是指因供应商破产、一年以上无合作等原因,失去其保留《合格供应商名册》资格的状况。

  第二十五条供应商违规除名是指供应商在与本集团公司合作过程中,采用欺诈、胁迫、串标等不正当手段,受到本集团公司审计、监察等职能部门除名处罚。

  供应商除名与注销流程见附件11。

  第五章新供应商资源的引进

  第二十六条对于有实力的新增供应商,通过资料卡的建立、综合潜力评估,适时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二十七条新增供应商综合实力评估标准与打分表见附件12。第二十八条新供应商添加审批流程见附件

  供应商管理制度 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的最优,以及给后期产品的维护、供应商的筛选和进一步合作供给可靠的信息,特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向公司长期供给大批量的原、辅材料及工具器材等价格较高的物品的厂商,零售商除外。

  第二章 具体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供应商的资质

  采购人员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要求供应商供给以下证件的扫描件或是复印件,且必须在相关网站上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实。

  1、供应商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行账号;

  2、ISO90012000版证书;

  3、产品认证资料,如3C认证证书、SGS检验报告、ROHS证书等。

  4、我方需要其他的资料。

  第二条 供应商的基本信息

  1、企业的全称及相应的简介,详细的办公地址

  2、公司的固定联系方式:固话和传真等

  3、公司的网址

  第三条 采购部门在认真的核实了供应商的信息后,需填写《产品采购单》的基本资料部分,并提交相关部门存档。

  第四条 采购合同及品质保证协议

  1、采购合同:采购部门在与供应商进行洽谈且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有“供需关系”的法律性文件。采购合同需包含以下资料:一是,双方的全名、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等信息;二是,所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期限等;三是,质量协议,违约职责等。

  2、品质保证协议:采购部门在确定供应商之后,需与其签署品质保证协议,以保证所采购物品和后期服务的质量。品质保证协议需包括以下资料:一是,承诺产品贴合本行业的质量标准,不以次充好;二是,若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条款,则需承担的违约职责。

  第三章 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供应商管理制度 17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工厂在采购时对供应商的管理,保证生产所需物料的供应,对供应商的资质和本事进行客观的评价,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对供应商进行管理时的相关事宜。

  第2章供应商的调查

  第3条工厂的采购人员应随时随地地进行市场信息的收集,关注与工厂生产所需物料相关的供应商的信息及供应价格,建立供应商调查表,以记录整理潜在或合格供应商的信息。

  第4条建立的供应商调查表的资料。

  1.供应商的基本资料,包括供应商的名称、资质、地址、法人代表、联系方式、注册资本、是否进行直销等。

  2.供应商的物料供应状况。

  3.供应商供应的物料品质状况。

  4.供应商的专业技术本事。

  5.供应商的生产本事。

  6.供应商的管理水平。

  7.供应商的财务及信用状况。

  第5条采购人员在寻找潜在供应商的途径。

  1.工厂与供应商的历史交往记录。

  2.供应商的商品目录。

  3.相关行业的行业期刊。

  4.工厂固定供应商的介绍。

  5.销售代理的介绍。

  6.工厂的销售代表。

  7.网络搜索。

  第6条凡是愿意与工厂建立供应关系且贴合条件的供应商,都应制作供应商调查表,并不定时进行填写,作为对供应商评价的依据。

  第7条当供应商调查表中的供应商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时,采购人员应及时更新供应商调查表中的相关信息。

  第8条对于与工厂目前存在供应关系的供应商,采购人员应做好与供应商发生每次供应关系的详细记录,并将相关资料及时填入供应商调查表中。

  第3章供应商的评审

  第9条采购人员应不断地对新的供应商及现有的供应商进行评审,淘汰不贴合条件的'供应商。

  第10条合格的供应商应贴合的条件。

  1.供应商应有合法的经营许可证和与工厂规模相匹配的综合实力。

  2.供应商已建立起质量体系并经过了验证。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信用和良好的售前、售后服务本事和服务意识。

  4.供应商能够满足工厂所需物料的供应和紧急物料的供应。

  5.供应商所供应的物料在同等的价格上,质量占优;在同等的质量上,价格更便宜。

  6.供应商所供给的供应物料的样品经过试用并且合格。

  7.供应商若为代理商则应调查其生产厂商是否贴合以上条件。

  第11条供应商评审小组成员构成及职责。

  1.供应商的评审工作由供应商评审小组负责。

  2.评审小组由采购主管、质量主管、技术主管及财务经理等人员组成。

  第12条供应商的评审的资料。

  1.本事,包括供应商的生产本事、创新本事、财务本事、配送本事、技术水平等。

  2.质量,包括供应商供给物料质量的控制、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产品的质量认证等。

  3.价格,包括采购价格的稳定、采购的相对价格、付款条件等。

  4.时间,包括供应商所供给物料的生产周期、订货周期、交货周期、交货时间、紧急物料的交货时间等。

  5.服务,包括供应商所供给的售前服务、售后服务、订单跟踪服务等。

  6.其他,包括供应商的抗风险本事、人员的稳定性、安全方面的措施等。

  第13条对于工厂临时的且供给物料的总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供应商,可直接由采购部对其进行审核,报采购部经理批准即可。

  第14条对于工厂的长期合作供应商,必须到其生产地进行实地评审,并编制评审结果。

  第15条供应商的评审时间。

  1.普通供应商一般的评审周期为一年。

  2.供给重要材料的供应商至少每半年评审一次。

  3.与工厂签订长期供应合同的供应商至少每季度评审一次。

  第4章合格供应商档案管理

  第16条采购人员应将评审合格的供应商录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工厂进行采购时将首先研究名单中的供应商。

  第17条采购部所编制的的《合格供应商名单》必须报主管副总及总经理进行审批。

  第18条采购部应在工厂所需物料的每个品种下应根据评审分数的高低选择2~3家供应商作为工厂的主要供应商,其他供应商为备选供应商,并按照评审等级的高低进行采购数量的分配。

  第19条《合格供应商名单》不是一成不变的,实行优胜劣汰原则,即每次评审后将不合格的供应商从档案中删除。

  第5章供应商考核

  第20条由采购部按照不一样频率对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中的所有供应商进行考核。

  第21条考核方法。

  对供应商实行评分分级制度,满分为100分。

  1.90~100分为一级供应商。

  2.80~89分为二级供应商。

  3.70~79分为三级供应商。

  4.70分以下为不合格供应商。

  第22条考核项目和评分标准。

  对供应商的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如下表所示。

  供应商的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表

  第23条考核频率。

  关键、重要物料的供应商每月考核一次,普通物料的供应商每季度考核一次。

  第24条考核结果的处理。

  1.考核结果在90分以上的供应商,优先采购。

  2.考核结果在80~89分的供应商,要求其对不足部分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部对其提交的纠正措施和结果进行确认并存档。

  3.考核结果在70~79分的供应商,要求其对不足部分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部组对其提交的纠正措施和结果进行确认,并决定是否对其采购或是减少采购量,其结果应报主管副总及总经理审批。

  4.对考核结果在70分以下的供应商需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中删除,并终止对其采购。

  5.考核标准和考核结果由采购人员书面通知供应商。

  第25条对合格供应商的质量监督。

  1.质量管理部和采购部应保存合格供货方的供货质量记录,对于批量产品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供应商,产品不合格的对供应商提出警告,连续两批产品不合格则暂停采购,另选供应商或待其提高产品质量后再行采购。

  2.对不合格的供应商应取消其供货资格,并修订《合格供应商名单》。

  第6章附则

  第26条本制度由工厂采购部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27条本制度由工厂采购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第28条本制度报工厂董事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29条本制度施行后,原有的相关制度自行终止,与本制度有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供应商管理制度 18

  1、目的

  为规范供应商管理,建立安全、稳定的供应商队伍,防止外购原材料、零件、设备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向公司长期供应原辅材料、零件、部件及提供配套服务的厂商。

  3、职责

  采购部门负责本单位对外采购。负责供应商资质鉴定、信用评价、产品质量控制等。

  4、内容

  4.1、管理原则

  4.1.1、采购部门对供应商实行管理,生产、技术等部门予以协助。

  4.1.2、采购部门可对供商评定信用等级,建立供应商目录,根据等级实施不同的管理。

  4.1.3、采购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应商进行评价,不合格的解除供应合作协议。

  4.1.4、对选定的供应商,各单位可与之签定采购协议,在协议中具体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4.2、供应商的评定内容

  4.2.1、资质鉴定,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具备合法性。

  4.2.2、产品质量水平评定。包括:

  (1)物料来件的优良品率;

  (2)样品质量;

  (3)对质量问题的处理。

  4.2.3、交货能力评定。包括:

  (1)交货的及时性;

  (2)扩大供货的弹性;

  (3)样品的及时性;

  (4)增、减订货货的'批应能力。

  4.2.4、技术能力评定。包括:

  (1)工艺技术的先进性;

  (2)后续研发能力;

  (3)产品设计能力;

  (4)技术问题的反应处理能力。

  4.2.5、服务评定。包括:

  (1)零星订货保证;

  (2)配套售后服务能力;

  (3)服务态度。

  4.2.6、合作状况评定。包括:

  (1)合同履约率;

  (2)年均供货额外负担和所占比例;

  (3)合作年限;

  4.2.7、价格评定。包括:

  (1)优惠程度;

  (2)消化涨价的能力;

  (3)成本下降空间。

  4.3、供应商评定步骤

  4.3.1、采购部进行市场调查,拟出至少2家具备资质和能力的单位。

  4.3.2、由采购部组织相关人员组成的评选小组,对拟订的供应单位进行考查,形成考查报告。

  4.3.3、依据考查报告,采购部确定供应商排名顺序,建立供应商资料。

  4.4、采购部每年组织对供应商进行重新评估,不合格的进行淘汰,同种采购商品的供应商至少应保持2家。

  4.5、采购部可对供应商信用情况划分信用等级,对最高信用等级的供应商,可进行优先选择和优惠待遇。

  4.6、管理措施

  4.6.1、各单位对重要供应商应定期进行实地考查,掌握供应商生产、管理情况。

  4.6.2、各单位对购入物品应进行检查和分析,随时掌握商品质量。

  4.6.3、各单位应积极开发新的供应商,减少对个别供应商大户的过分依赖,分散采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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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供应商的选择

  1.1根据企业的生产要求,确定需要采购的原辅料、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等是否符合危险品目录中的危险品,对这些危险品进行学习,了解产品的特性。

  1.2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考核,要求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的资料,如:危险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技术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标签等证明材料。

  1.3营销科汇总后,报总经理审批,对该供应商所供产品进行试用(不需试用的由化验室化验,直接由车间使用),根据该产品的质量、性能,使用情况,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价格和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确认,选定合格供应商。

  1.4把确定好的各供应商分门别类的归档管理,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纳入《供应商管理台帐》。

  2、采购程序

  2.1采购各产品时,按照采购计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危险品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技术指导说明书、危险品标签等资料以及合格证,以确保产品符合安全要求。

  2.2进行初步检验以后,不符合条件的`可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料或选择退货;符合条件的才可以进公司、入库,办理相关的手续。

  2.3采购负责人发现问题,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把信息及时反馈给供应商,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风险,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要求。

  3、供应商的安全管理

  3.1供销科负责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确定资格预审程序和要求、选用和需用的标准,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定期对合格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设备等的质量、售后服务进行审查,淘汰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3.2各有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时,公司营销部门编制、发送招标书(招标书中应有安全的要求)

  3.3有关部门选用供应商时,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从质量、性能、使用说明、价格、售后服务、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等方面进行确认,来选择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合同中应有安全管理要求的条款。

  3.4有关部门续用供应商时,应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交货业绩考核,对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好的,对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供应商给予续用。

  3.5公司供应部门,应经常识别与采购活动有关的风险,及时反馈给供应商,以便降低采购风险,确保所采购的产品符合要求。氯化亚铜

  供应商管理制度 2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XX工业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优化采购资源、规避采购风险、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成本,促进我公司产品质量稳定提高,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公司的供应商管理,以及公司对供应商进行评价、选择和重新评价等各项控制活动。

  第三条公司供应商管理实行统一归口分级管理。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负责合格供应商的批准,以及对生产管理部、质量技术部、采购部的供应商评价进行审核。

  第五条公司采购部负责供应商档案管理,对供应商的推荐、预选时提出意见并对其进行监控,做好供应商资料积累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公司供应商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公司供应商信息动态维护。

  (三)参与供应商推荐、评价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公司供应商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生产管理部和质量技术部负责参与供应商评价工作,并根据各部门cv专业提出评价结果。

  第三章分类

  第七条根据采购物资本身的特性、与公司产品的关联度以及使用的相关要求,将采购物资分为以下几类:

  (一)A类物资:公司生产进行所需要进行加工以及直接影响产品质量,可通过检验确定质量水平的原辅材料,例如护面纸、发泡剂等。

  (二)B类物资:公司生产进行不需要进行加工以及间接影响产品质量的原辅材料,包括包装材料、标签等,例如燃煤、捆扎带等。

  (三)C类物资:公司生产进行所需的,无法通过检测、需经过专门技术人员认定的物资,例如生产设施设备、五金配件、化学试剂等。

  第八条根据供应商的能力资质及对本公司的供货情况与服务态度,将供应商分为以下几五类:

  (一)候选供应商(CS):经初步筛选后能力有待进一步确认的供应商。

  (二)合格供应商(QS):能够形成稳定(品质价格周期稳定)供应的供应商。

  (三)优秀供应商(GS):二年以上稳定供应的合格供应商。

  (四)黑名单供应商(BS):连续两次供应不稳定或有意欺瞒或不积极配合的供应商。

  第九条根据公司对各类供应商的要求有所不同,具体界定如下:

  (一)候选供应商(CS):物流部根据采购物资的需要,联络和选择2家以上侯选供方,组织收集供方满足采购要求能力的有关资料以及采购物资的样品填写《供方样品评价表》交质量部审核通过后方可列为候选供应商。Ⅲ物资由于物资特殊性可由物流部或相关部门进行搜集或指定候选供应商供应商。

  (二)备用供应商(AS):对于列为候选供应商的供方物流部可批量购进进行试用(批量购进的最大金额应不超过5万元),并填写《供方批量试用评价表》经质量技术部协同物流部、生产部对其产品进行小批或中批试用,若试用2次以上,《供方批量试用评价表》均显示通过的供方方可列为备用供应商。

  (三)合格供应商(QS):列为备用供应商的供方物流部可进行正常采购,能稳定供货两次以上、服务态度良好的备用供应商,可升级为合格供应商,物流部将其列入《合格供方名录》,并报质量部、生产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四)优秀供应商(GS):列为合格供应商的供方能稳定供货两年以上、服务态度良好的可升级为优秀供应商,公司所有物资采购均首选优秀供应商。

  (五)黑名单供应商(BS):连续两次样品不合格、资质不完全、供应不稳定或有意欺瞒不积极配合的供应商,物流部将其列为黑名单供应商,对此类供方物流部将拒绝接受其样品或货物。

  第十条采购部负责组织质量技术部等相关人员根据采购物资分类的原则对需采购的物资进行类别的确认。

  第四章准入原则

  第十一条公司供应商实行准入原则,准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法定的生产资格。

  (二)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提供的物料能够满足本公司的质量要求,有持续改进的愿望与能力。

  (三)生产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需求,并有持续发展的潜力。

  (四)保证按时、按量供货。

  (五)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价格有竞争力。

  (六)在同行业中有良好的信誉和竞争优势。

  供应商原则上以制造商为主,因条件限制无法选择制造商的,可在严格审查的基础上优选适量代理商或贸易商。

  第十三条对于A类、B类物资应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挑选供应商进行采购,C类物资由于物资特殊性可由采购部或相关部门进行搜集或指定供应商。

  第五章准入程序

  第十四条供应商准入按照申请推荐、资格预审、准入评审、准入核准、信息准入的程序办理。

  第十五条申请准入的供应商应填写《供应商准入申请表》(附件一),并按照《供应商准入资料清单》(附件二)提供有关资料,经采购部门报质量技术部。

  第十六条质量技术部负责组织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的预审,对采购物资级别及风险等级较高的,可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准入的供应商进行现场审核,并形成现场审核报告。审核报告作为供应商评审的一项重要依据。审核报告应包括企业概况、生产设备和经营情况、质量控制、研发能力、产品实际使用情况等。若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预审:

  (一)上报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二)提供虚假的业绩证明或其他资信资料的。

  (三)有违反经营诚信、职业道德等不良行为的。

  (四)供应商有违法行为或有严重产品质量问题的。

  第十七条质量技术部按照《供应商准入评审项目和内容》(附件三)制定评审标准,按照评审标准、申请准入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及所需现场审核报告进行评审。质量技术部组织相关部门依据评审情况,统一提出对供应商的预审报告和供应商推荐名单。

  第十八条质量技术部将通过预审的供应商上报给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十九条通过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的供应商,质量技术部负责将供应商录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将批准后《合格供应商名录》分发到采购部和仓库部门。

  第二十条《合格供应商名录》有效期为一年,每年公司质量技术部应对已准入的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年审。年审合格的,准入次年的《合格供应商名录》。未按要求参加年审或年审不合格的,暂停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年审内容主要包括:相关法定生产资格、上一年业务发生情况、有关质量和生产方面的变化情况等。以上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第六章考核评价

  第二十一条公司采用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

  第二十二条日常管理由各个相关部门组织进行。各部门在采购和使用过程中对供应商产品质量、合同履约情况等进行跟踪,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质量技术部。

  第二十三条质量技术部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回顾分析物料质量检验结果、质量投诉和不合格处理记录。如物料出现质量问题或生产条件、工艺、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等可能影响质量的.关键因素发生重大改变时,还应尽快进行相关的现场质量审计。

  第二十四条采购部每年组织对上年有交易的供应商进行年度考核,填写《年度供方评价表》,以以确定下一年度合格供方名单,供方评价表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供应商的资信能力。

  (二)供应商的供货业绩。

  (三)供应商的质量保证能力。

  (四)供应商产品价格。

  (五)交货情况。

  (六)服务情况。

  第二十五条根据考评结果,对物资供应商实行分级管理。考评合格的分A、B、C三级管理。A、B级物资供应商为主要采购供应商。考评不合格的给予中止交易,取消准入资格的处理。

  第二十六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降级:无正当理由延期供货的;

  非不可抗力原因,单方面变更合同的;

  售后服务未达到合同要求的;

  连续三年无供货交易的。

  第二十七条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中止交易,限期整改。依问题严重程度,中止期为一至二年。

  (一)非不可抗力原因,单方面解除、终止合同的;

  (二)产品质量出现较大问题的;

  (三)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或提供其他厂家产品的。

  第二十八条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准入资格,准入证随即作废,并在公司内及时发布消息。被取消准入资格的物资供应商五年内不得准入。

  (一)年度考评不合格的;

  (二)骗取准入证的;

  (三)不履行或不当履行合同义务造成公司或各单位重大经济损失的;

  (四)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或者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

  (五)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存在重大安全环保隐患的;

  (六)有贿赂公司及各单位员工行为的;

  (七)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公司物资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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