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后勤中心的规章制度

2021-12-09 制度

  现如今,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后勤中心的规章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校后勤中心的规章制度1

  一、 预算编制的原则

  1、 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留有余地的原则。要广开财源,堵塞漏洞,积极筹措办学经费。要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实行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综合平衡,不编制赤字预算。

  2、保证重点的原则。集中资金保证学校当年确定的重点项目开支,保证教学、科研和教师队伍建设经费逐年增长。

  3、 定员定额预算的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实际,对以学生人数和教工人数确定经费包干使用的预算项目,事先核定定额标准,再按标准预算。

  4、 按劳取酬的原则。依据学校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做好校内津贴预算工作。

  二、预算编制的项目

  (一)收入预算项目

  我校收入预算项目为:

  1学校经费:包括按生均拨款的经费、调资专款、其它专款等。

  2离退休人员经费:包括拨入的离休金、退休金以及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3住房公积金:指拨入财政补助的住房公积金。

  4事业收入:指从财政专户拨回的预算外收入。

  5其它收入:指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散杂收入,如存款利息等收入。

  (二)支出预算项目

  我校支出预算项目包括:事业支出、结转自筹基建支出、预备金等。

  〈一〉事业支出预算项目包括: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人员支出,包括:

  (1)在职职工工资、奖金;

  (2)社会保障缴费;

  (3)其他工资;教学部门津贴;

  (4)特殊岗位津贴;

  (5)寒暑假课时及劳务费;

  (6)零星加班费;

  (7)临时工工资

  2、公用支出:包括:

  (1)办公费;

  (2)印刷费;

  (3)邮电通讯费;

  (4)差旅费;

  (5)水电费;

  (6)交通费。包括:汽车修理费、汽车燃料费、养路费、汽车保险费、行车费;

  (7)专项拨款支出,包括骨干教师培训支出;其它专项支出。

  (8)专项材料费。

  (9)设备购置费,包括教学设备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

  (10)维修费,包括教学设备维修费;零星修缮费。

  (11)业务招待费。

  (12)其他,包括福利费;债务利息支出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离退休费用,包括离退休人员经费;离休人员特需经费;离退休公用经费。

  (2)助学金,包括学生困难补助,指贫困生补助、特困生补助、勤工助学、优秀贫困生奖励救助等。

  (3)住房公积金。

  〈三〉、预备金:指为处理不可预见的重大项目而实际准备的经费。

  三、预算编制

  每学期开学后二个星期内,由总务处根据收入情况编制出预算书(重大项目建设,则以年度为预算),以量入为出为原则。

  四、经费预算的执行

  学期中间和学期结束由总务处负责检查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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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财务制度

  1.会计、出纳制度

  按照上级统一要求建帐、记帐,经费具领、支付报销要复核,报销应凭正式凭据。记帐要规范,做到清晰、明确正确无误。会计管帐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帐。会计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计法》,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杜绝弄虚作假的违纪、不道德行为。

  2.学校经费开支制度

  首先要做到精打细算,合理开支,不得超支。

  其次学校的一切经费支付均由校长“一支笔”审批,限额大的必须经校委会审核通过。

  学校经费支会原则:

  该买则买、该用则用、该备则备、该做则做;

  能省则省、能减则减、能修则修、能补则补、能代则代。

  二、财务公开制度

  1.开学初向家长公开收费标准。

  2.学校添置大型设备及维修、基建等需经校委会决定,并在教师会上公开。

  3.定期向教师公开学校收支情况。

  三、财务管理制度

  1.物品登记验收制度

  学校财产建立财产册和分类帐,固定资产逐一登记造册,凡购进的一切物品都要及时入账,并进行分类登记,领进、领出建立验收经手制度。物品采购,验收、入库、入账三个环节要相互制约,严防出现漏洞。

  2.学校财产保管使用制度

  学校财产原则上实行专人保管,专人使用的原则,并建立相应的保管使用清册。采用分线负责制,各线都有确定主要负责人,总务处将有关的物品分发到各主要负责人,教师需要时,向各线负责人领取在分发和领用过程中,都应有登记制度。

  学校的学生课桌凳,教师办公用品,由总务处安排分配,落实到人,有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

  3.学校财产检查制度

  总务处每学期对全校所有资产多进行一次检查(班级财产每学年登记造册,期末对照检查),发现是、遗失和损坏要追查原因。如失责或故意损坏要追查原因。如失责或故意损坏或遗失,要责成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情况酌情赔偿。

  每学年对学校账目(包括资产使用情况)财产向学校报告一次,并吸收教职工的意见,逐步改善。

  每学期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对优秀的责任人,班级进行奖励;对问题较多的责任人或班级进行相应的处罚。

  四、教学用品的供应制度

  1.每学期的'开学之前,总务处与教导处共同协商、确定全学期的教学办公所需物品,尤其是簿册征订更要分发及时,以保证能按时正常开学。

  2.既要保证供应及时,又要注意克服不必要的浪费,所以每学期的教学办公所需物品,教导处预先做好安排,总务处做好具体的征订计划。

  3.学习材料征订,由教导处根据教委的有关规定,经校长同意统一征订,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任意征订,如确实需要必须经教导处批准。

  五、校舍和校园管理细则

  1.由校长牵头,建立需要校舍安全领导小组。

  2.完善校舍安全工作制度,检查记录,责任到人。

  3.制定学校维修计划,经费预算、分配、安排维修项目。负责对维修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师生安全。

  4.建立安全巡视制度,加强对校舍安全巡视,发现破损或 接到报修及时维修。

  5.对于突发风雨雷电等自然灾害要提前防范,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预防,避免、减少损失。对于突发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6.完善安全通道、设施、消防设施以及重点部位的防盗措施。

  7.加强与学校其他部门协作,做好学生爱护公物、爱护人生的宣传教育。

  六、卫生检查制度

  1.成立卫生检查小组,由校长牵头负责。

  2.定期检查食堂、楼道、校室、宿舍、卫生间等公共场合。

  3.组织少先队员每日巡查卫生,并及时公布检查中出现的问题。

  4.周五卫生进行大扫除,将重点检查卫生死角,公布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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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财务管理

  1、财会人员和理财小组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政方针、政策,维护 财经纪律,正确进行财务监督。

  2、凡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由学校替代收取的教辅、管理、保险等费用,必须请示学校校长方可给付。

  3、学校经费的支出,以发票或食堂采购凭证为准,每张票据必须有经手人说明用途、分管财务领导证明,才可报校长审批,在出纳处报帐。

  4、假钞谁收取谁负责,教师个人和财务人员账目往来一般以凭据为准。

  5、出纳会计每月定期向校长书面报告财务收支和现金余额情况。

  6、分管财务领导每学期向教职工公布财务情况,接受咨询。

  二、学校物资采购、保管、领用

  1、学校物资购、管、用实行登记制,由学校分教务、总务、政教、幼儿园线负责登记工作。

  2、大宗采购1000元以上校务会决定,3000元以上报总支审批。

  3、采购人员须预先支取现金的,须出具借条,采购完报账后换回借条。

  4、假期财产保管由值班人员负责,按相关制度追究责任。

  5、学校物资不得外借校外人员,一般不借给教师个人使用,凡因故需要借用的,必须校长批准,出具借用条据,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有损坏的按1.5倍价格赔偿。

  三、班级财产维修承包办法班级财产由班主任管理,损坏由学校负责维修,但视情况追究班主任责任。

  四、借款、用电、就餐等规定

  1、教师个人借款500元以上,须由校长审批。所有借款优先从教师工资或绩效中扣除。

  2、教职员工校内用电严格按表收费,电表由学校购买安装,用户使用保管,遗失或人为损坏由用户负责。用户调动或离职由续住者继续使用保管。

  3、学校为学校教职工提供工作餐,教职工来客一天内不收取伙食费,超过一天按每餐5元收取伙食费。

  4、正式教师直系子孙(特指子、孙)就读幼儿园按标准收取保育费,不收伙食费,就读小学按标准收取一切费用。

  五、财务后勤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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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凡已清查建账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要爱护和保管好,不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搬迁或借用。

  二、使用固定资产的部门,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建卡、登记,物资损坏或丢失,应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补发。

  三、使用单位凡需增加制做固定资产时,应先写出书面申请(需图纸要带图纸),说明原因,经主管部门及校领导审批后,方可统一定做或购买。不得私自购入,否则不予报销。

  四、凡新购入固定资产,要严格出入库手续,应先到后勤仓库办理物资验收入库单,验收合格后,入固定资产账,加盖固定资产章后,方可到财务科报销。

  五、全校固定资产,主管部门有权调动,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开据凭证,各使用单位无权向本科室以外调动。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使用单位填写报废单,按固定资产价格管理权限审批后,方可报废。无手续者,不得随意报废。

  七、各科室固定资产每半年要清查一次,将清查情况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学校每年清查一次。各科室分管物资的人员要协助主管部门的管理人员认真清查汇总。

  八、为使固定资产管理正规化,主管部门有权随时抽查各部门物资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若有账物不符现象,按规定扣发科室奖金。

  九、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应纳入科室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合理使用,管理完善。对因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财产损失者,当事人或科室必须立即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对隐情不报者,应严加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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