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2022-04-01 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人事管理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校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篇1

  为了使学校人事管理走向合同化、规范化、法制化,逐步建立有效的人才竞争和激励机制,促使人员流动能进能出、职务岗位能上能下、工资待遇能高能低,从而全面提高教职工队伍的素质和办学效益,学校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实施《聘用合同制》。

  1、实施聘用制的原则:

  平等自愿的原则;依法聘用的原则;竞争上岗原则。

  2、实施聘用制的范围:

  学校在编教职员工;新接受和新调入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其他人员。

  3、聘用的条件:

  受聘者必须具备岗位所规定的学历、资格和达到职后培训所规定的要求。

  受聘者必须具备教育工作者应具有的职业道德。

  受聘者必须适应学校工作各项要求,能胜任工作,保证质量。

  受聘者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自觉按工作规范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受聘者必须履行学校规定的各项义务。

  受聘者必需按照市教委及区教育局文件规定的工作量,坚持正常工作。

  受聘者必须接受学校的考核,在聘用期内考核为合格以上等级,方可连续聘用。

  4、违约责任:

  学校与聘用人员一经签订聘用合同,即受到法律约束。学校和受聘人均应严格履行聘用合同制的有关规定,不能擅自解除或变更;如违约,则按《合同法》有关条款办理。

  5、争议的处理:

  学校成立由党、政、工和教工代表组成的.人事争议调解小组,按有关法律条例规定行使人事争议的调解职能;人事争议当事人应在人事争议发生之日起十五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调解小组提出调解请求,调解不成,当事双方应在调解不成之日起三十天内,向上级人事争议处理机构申请裁决。

  6、聘用期限:

  学校从岗位需求实际出发,按教师的考核等第、骨干教师的认定等第、岗位的性质与教师签订聘用期限,一般聘用期限为一年。

  7、本制度未尽事宜,均应按《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学校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篇2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人事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xxx教育局人事管理规定》的要求,制定我校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事

  1、凡本校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学校决定调整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应服从分配,按时上岗,否则从通知之日起以旷职论处。

  3、育龄女职工在备孕、怀孕前以及预产期必须提前告知计生专干,便于学校统筹安排。

  二、考勤

  1、学校全体教职工均系考勤对象,由专人负责考勤工作。

  2、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岗。迟到、早退按每4次折算成一天事假计入绩效工资考核。

  3、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职论处。因公外出,亦要调好课务,填好调课表报教导处存档,并及时告知考勤人员。

  4、严禁教师间擅自调课。擅自调课,经学校查实的,原任课教师和代课教师各罚款每节课50元。

  5、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职论处。

  6、学校的“半日研修”、集中学习、例会等集体活动,均进行正常的考勤,无故缺席一次罚款20元。周前会无故缺席的,一次罚款50元;履行正常请假手续的,一次罚款20元。

  7、教职工的考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与工资、奖金、评优、评先、职称评聘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三、请假

  1、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人除特殊情况外,均需安排好自己的课务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

  2、请假时间在一个月以内的,由校长批准;一个月以上的,由校长签注意见后,报教育局批准。

  3、教职工每学期请假5天的(含病事假)不扣款;超过5天的,按每天80元扣款。病事假达两个月的,除扣款外,扣发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4、无故不上班按旷职处理,每天扣款120元。连续旷职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职时间超过30天,按劳动合同处理。

  5、根据2016年最新《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解读,取消晚婚晚育假。

  ⑴、婚假: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教职工可准假7天。

  ⑵、女职工的'产假及其配偶的护理假:女职工的产假执行国家规定准假128天(包含寒暑假和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同时男方护理假15天。

  ⑶、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准假15天;怀孕大于4个月流产的准假42天。

  6、本人直系亲属死亡的,可给3天的丧假。

  7、未经请假擅自离岗或未经续假逾期不归者,以旷职论处。

  注:本细则由校民主议事会负责解释。

  学校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篇3

  一、人事

  1、凡本校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不提倡留职停薪,未经学校许可,不准搞第二职业。

  2、全校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分配。

  3、凡要求调入本校工作的教职工经学校考核,行政会研究同意方可办理调入手续。调入后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评合格,方可成为本校正式教职工。

  4、学校决定调整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应服从分配,按时上岗,否则从通知之日起以旷工论处。

  5、凡本校教职工连续矿工一周或累计半个月以上者,以待岗处理。

  二、考勤

  1、学校全体干部,教师职工均系考勤对象,由政教处负责考勤工作。

  2、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中途离岗。

  3、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知行政值周人员。

  3、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

  5、教职工的'集体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凡本校教职工,无故连续旷工一个月,或累积一个月者,以自动离职处理。

  7、教职工的考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与工资、奖金、评选、职称评定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三、请假

  1、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课工作之后,方可离开岗位。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

  2、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由行政值周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分管副校长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校长批准;一周以上,由校长签注意见后,报教育局办公室批准;中层以上干部,一律由校长批准。

  3、教职工请假,一月内事假累计3天、病假5天以上者扣发当月绩效工资;一学期事假累计15天,病假累计一个月以上者,扣发全学期绩效工资;事假在一个月,病假两个月以上者,停发请假期间的职务工资。

  4、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可准假三天,实行晚婚晚育的可准假10—15天。

  5、女职工的产假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6、本人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三日的丧假。

  7、未经请假擅自离岗或未经续假逾期不归者,以旷工论处。

  四、奖惩

  1、对教职工的奖励和处罚,要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经过一定评议、审议手续,并公之于众。

  2、校级先进工作者,每学年评定一次,由校长授予荣誉称号。单项奖励随时进行。先进工作者评定比例一般为15%——20%左右,表彰先进,坚持德、勤、能、绩综合评定。须由群众评议推荐,组室申报,校长审批。具体办法参照相关评先规定。

  3、给予教职工处分,必须慎重,应由学校组织调查,取得确凿证据后,根据错误程度和本人认识态度,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讨论,形成初步见后,由学校行政会议决定。记过以上处分,需经主管部门批准。

  4、奖励以精神为主,物质为辅。

  5、所有奖励和警告以上的处分,均记入个人和学校档案。

  6、凡符下列条件之一的教职工,可给予奖励: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者。

  (2)遵纪守法,兢兢业业,出满勤,事事处处为集体,对不良行为敢于斗争,事迹突出者。

  (3)热爱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教育教学质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开拓,创新善于试验,在教育教学改革上有较大贡献者。

  (5)面向全校学生,对后进学生加倍爱护,在帮助后进学生转化方面卓有成效者。

  (6)参加竞赛获奖学生的辅导教师。

  (7)积极组织,指导学校大型活动,并做出显著贡献者。

  (8)服务及时周到,态度和蔼可亲,质量令人满意,效益好者。

  (9)为学校筹集资金做出突出成绩者。

  (10)在其它方面有特殊贡献和先进行为者。

  7、对照上述条件,视情况可授予先进工作(或其它荣誉)称号,或给予单项奖励。

  8、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予处罚。

  (1)目无法纪,自由散漫,擅离职守,玩乎失职,造成损失者。

  (2)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残和伤害者。

  (3)违法乱纪,赌博成性,酗酒成风,打架,挑拨是非造成不良影响者。

  9、依据上述情形轻重与认识态度,可分别给予口头批评,公开检查,通报批评,扣发奖金或工资、赔偿损失等处分,触犯刑律者,由司法机关处理。

  学校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篇4

  一、全体教师必须服从上级和学校的管理,自觉做到依规办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级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二、教师申请调动,要严格按教育局的规定,由教师书面提出申请,学校领导班子研究讨论加意见,由学校上送区教育局,由教育局作调配。

  三、学校内部教师人事调整,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教师的专长和表现,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人事调配实行一次性讨论,一经讨论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要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四、根据区教育局规定,实行教师人事考评和末位淘汰制,每学期对教师的各方面表现进行一次业绩考评,考评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排队,末位的实行待岗;考评结果作为教师评聘、评优、评先、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五、实行教师聘任制,学校根据教师的平时的表现和业绩考评结果,由领导班子根据县核定编制员额和岗位的需要,确定聘任教师的名单,各教师与学校签定聘任协议。

  六、全体教师必须从大局出发,服从学校分工,按学校分工认真搞好本职工作,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服从分工的,视情节轻重,在学年度业绩考评“思想表现”和“工作态度”中扣分。

  七、根据区教育局的规定,每学年组织我校教师到基层学校支教。学校根据区文件规定的有关条件,由教师提出申请,学校根据支教工作和学校工作的需要作好安排,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到基层学校开展支教工作;各教必须服从学校安排,服从工作需要,积极做好支教工作。凡无特殊情况不服从支教安排的,学校不再聘请,由教育局调配到其他学校任教。

  八、建立教师工作档案,健全教师业务检查评比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每学期由学校考评小组作出公平的评价。

  九、各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高尚的师德师风,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动,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想方设法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成绩,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而努力奋斗。

  学校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篇5

  为了贯彻实施科教兴国的战略,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充分发挥师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人尽其才,大面积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创建一流学校,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 会议学习制度

  每周星期五第六节起为会议和政治业务学习时间,教师会每周一次,由学校党支部负责组织学习,并做好学习内容记载。

  凡开会都按时进行,教师要按时到会,不得迟到、缺会,有事要请假。

  二、 集队、集会制度

  1、 正常情况下,星期一早操时间不做操,全体师生参加升旗仪式。

  2、 早操、集队、集会,班主任、科任教师都要到本班队伍后面跟班,以便督促,维持纪律。

  三、 教师工作制度

  1、 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履行本职工作。

  2、 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文化业务水平,以适应新形势需要,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效果。

  3、 爱护学生,特别是后进生。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耐心教育,加强学生思想纪律教育,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不歧视、讽刺、体罚学生。

  4、 遵纪守法,文明礼貌,衣着整洁、举止端庄,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5、 关心学校整体工作,爱护学校名誉、公物,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对学校工作多提合理化建议。凡提合理化建议,被学校采纳者,且有效益、有影响的,学校按效益影响大小给予奖励。

  6、 尊重自己与别人,团结同志,不在背后说同事,论长短、言是非。

  7、 服从领导和指挥,严格遵守学校纪律,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按时上下班。

  四、 教师办公制度

  1、 教师一律到办公室办公,严格遵守办公时间,按时上班。坚持坐班制,不迟到、不早退、不随便出进,有事要请假,经许可后,才能离开工作岗位,不能无课不上班,坚持考勤制度。

  2、 办公时间要保持室内肃静,不得做影响他人工作之事,违者批评教育,除工作需要外,不得到别的办公室聊天。

  3、 办公时间精力集中,认真备课,认真批改作业。

  4、 办公时间不得上网聊天、玩游戏、下棋、打扑克等娱乐活动。

  五、 值周制度

  1、 采取学校领导、教师、班级联合值周制度。

  2、 领导值周工作职责:

  ① 主持本周教育教学工作。

  ② 检查教师工作出勤情况。

  ③ 督促值周教师工作,协作政教主任做好循环红旗周评比活动。

  ④ 总结本周工作,提出下周建议。

  3、 值周教师职责:

  ① 检查学生出勤情况,填好值周表,对学生进行思想纪律、安全教育。

  ② 搜集好、坏典型,及时出板报,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坏典型。

  ③ 检查各班清洁区、教室清洁卫生情况。

  ④ 协助政教主任做好本周的循环红旗评比活动,公布各班成绩,总结本周情况,做好交班工作。

  六、 教师听课制度

  新教师(任教三年内)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35岁以下青年教师和教研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其他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中层以上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校长、教导主任每学期不少于40节,听课要做好听课记录和意见交换,以便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七、 校园设施管理制度

  1、 师生要爱护公物,爱护校产、校具、资料、体育器材等,用后要检修好,严禁乱丢乱放。

  2、 严格借用制度,各种校产、教具、资料、体育器材等。管理人员要建立借用制度,损坏队是的照价赔偿。

  3、 严禁乱写乱画,严禁摘、爬、砍学校的花草树木。

  4、 凡不爱护公物造成损坏、损失、丢失的要照价赔偿,有意破坏、损坏者照两倍价赔偿。

  5、 严禁侵占学校公务,侵占学校财产。实行班级财产负责制,期末学校检查验收。

  八、 请假制度

  1、 教师有事因病要请假的,应先履行请假手续(事假要写明事由,病假要有医院证明),经领导审批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无假条私自离开工作岗位作旷工处理(一般情况下不能口头或托人请假)。

  2、 按规定请假1天以上由学校领导审批。

  3、 凡随意违反组织纪律,未经组织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无故超假者,按规定原则上要扣完离职期间的当月出勤奖。

  九、 图书、仪器管理制度

  1、 使图书、仪器更好地为教学服务。

  2、 建立执行图书、仪器借还手续。

  3、 图书、仪器管理员要妥善管理图书、仪器资料,做好修补工作,做好各种软件档案的归档工作。

  十、 财务管理制度

  1、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建好财务帐,管好帐。

  2、 财务人员要当好家、理好财,严格照章办事。

  3、 严格经费开支,合理利用经费,反对铺张浪费,原则上各种开支要经校长审批。

  4、 做好各种费用的使用计划,做到日清月结,账目公开。

  5、 学校公款不许向外借出。教师需借学校公款400元以上的,要经校长审批。(借款一般当月归还,最迟期末必须归还。)

  6、 对贪污、挪用公款以及公款私存,浪费校经费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十一、奖惩制度

  (一) 学生部分

  1、 奖励制度

  ① 每学期段考、期考成绩优秀者,学校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② 学校德、智、体各方面成绩显著的,评上“三好学生”的,学校给予精神鼓励。

  2、 惩罚制度

  ① 凡违反学校纪律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

  ② 有意破坏学校公物给予加倍赔偿,无意损坏公物的给予照价赔偿。

  (二) 教师部分(加分的另外在考核表上,下面属现金奖励部分)

  1、 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种竞赛:

  (1) 班集体获奖,奖励教师,校级奖励10元,区级奖励20元,市级奖励30元,省级奖励50元,国家级奖励100元。

  (2) 学生个人获奖,奖励教师(获奖证书有指导老师姓名)

  校一等奖50元,二等奖40元,三等奖30元

  区一等奖70元,二等奖60元,三等奖50元

  市级一等奖9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70元

  国家级一等奖120元,二等奖110元,三等奖100元

  2、 教师指导学生作文获报刊发表(有指导老师姓名),教师作品及学习论文获报刊登载的,学校给予同等稿酬的现金奖励。

  3、 指导学生参加兴趣小组及其他临时活动,学校给予适当的课时补贴。

  4、 对毕业班老师的奖励

  ① 集体奖:获全区第一名奖200元,第二名奖100元,第三名奖50元。

  ② 所教班级获全区前十名的.奖励:第一名奖100元,第二名奖80元,第三名奖60元……(每名递减20元,依此类推)

  ③ 所教班级获区十名内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为年度考核优秀等级。

  5、 惩罚制度

  ① 期末考核定等,不达良好等以上的教师,当年不得评优。即工作考核低于平均分的70%者。

  ② 财经人员贪污、挪用公款的,公款私存的,追究其责任,不得享受学校应得的福利,不得参加本年度评优评奖。

  ③ 一学期旷工累计达两天(含两天)以上者,事假累计达8天(含8天)以上者,不得参加本学期评奖评优。(公务除外)(说明:迟到三次计旷工一节,每天按五节计。)

  ④ 不服从工作安排,给学校或师生造成严重损害和严重不良影响者,考核不合格。

  ⑤ 一学期旷工累计五天以上者,解除合同。

  ⑥ 期末统考语数成绩实得总分比同年级同科目第一名低于15分者,要有书面卷面质量分析交学校,并把整改计划交学校。

  十二、示范班级循环红旗评比制度

  1、 坚持每周进行示范班级循环红旗评比活动,量化评分管理。

  2、 示范班级循环红旗按评分细则执行。

  3、 每周由值周教师,行政值周和值周班干根据各班表现情况逐条打分,每天公布,周末汇总,分数最高为夺旗班,并于周末总结后授旗。

  十三、考勤制度

  1、 全体教职工要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应提前10~20分钟到校,按时上课。(值日教师和值周领导应提前30分钟上班。)

  2、 教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例假,如结婚假、产假、丧事假等,但必须办理请假手续。(说明:婚假指男、女双方,产假只指女方;丧事假指直系亲属的丧事。)

  3、 凡平时请假的教职工,教导处安排另外教师为其代课,请假者每天被扣除出勤奖:病假5元,事假10元。

  4、 无故旷课(含误课)每节扣款40元,无故旷工一天以上者(含一天)扣完全月出勤奖、工资,在此时间内,该班出现事故要追究矿工者的责任。

  5、 教职工在一个月内请病假事假7天以上(含7天)扣除本月结构工资。凡一个月内上班不足20天者步伐奔月校内福利奖金。

  6、 私下换课离校办私事,未经教导处调课的,代课、换课者每节均扣除出勤奖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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