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中国海洋大学新校建设指挥部的工作程序和进一步明确有关职责,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 工作范围
新校建设指挥部代表学校对新校建设负责行使组织管理权,工作制度。负责新校区基本建设过程中所涉及到的 项目管理、科研、环评、规划、征地、动迁、勘察、采供,单体工程、基础设施和环境景观的招投标和施工管理工作,及其所链接的各项辅助工作等的组织、落实、监督。
二、 工作纪律
1、 指挥部人员的工作职责
⑴贯彻执行校务会议关于新校区建设的总原则、总目标及分阶段实施目标,并具体组织实施;
⑵统一组织起草新校区建设总体规划,负责 组织起草新校区内国家投资项目、基础设施项目的设计施工及工程验收过程监督及工程验收工作,负责起草开发性投资项目的实施方案;
⑶负责建设项目的工程报建工作,审核工程的概、预算及工程决算并报校审计处审定;
⑷负责协调建设过程中与盛市及地方政府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新校区各 项目管理、监理、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之间的关系;
⑸统一管理新校区建设过程中的有关文件、档案,建设完成后,统一归入学校档案馆;
⑹新校建设指挥部在校基本建设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领导、指挥新校区的各项建设工作;对新校区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大和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校基本建设委员会,由校基本建设委员会讨论决定。
2 考勤及请假、销假规定
a 考勤
⑴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应自觉遵守上下班时间,外出开会或办事要事先向办公室说明,便于了解去向;
⑵指挥部授权办公室指定主办人员对新校建设指挥部的所有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进行考察、记载、汇总、上报;
⑶派驻现场的指挥部工作人员要实行签单制度,工作人员上、下班均应自觉到办公室签单,不得代行签单;
考勤考绩是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考勤是每一个工作人员在现场工作的量化指标,都要自觉遵循,积极配合,管理制度《工作制度》。
b 请假销假
⑴因私(事、并婚、丧等)假的请假手续,由本人提出书面假条,本人办理有困难的,可委托人办理。办理时,应注明受委托人姓名。住院治疗应提供相应的医院证明。
⑵因私1—3天的假,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批,报指挥长备案;因私3天以上的假,由各室主管负责人提出意见,报指挥长审批。
⑶全年累计事假在12天以上的,要纳入全年考勤考绩计算,扣发一定比例的奖金。
三、 廉政公约
新校建设指挥部工作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全体同志须自觉遵守以下公约:
1 有法依法,无法循规,程序透明,公平公正;
2 坚持原则,严格管理,搞好服务,确保质量;
3 工作洽谈要在公开场合下进行,不准泄露招标机密,不准与投标单位私自接触,不准为投标单位游说,更不准吃请、接受礼品;
4 在设备采购、工程监理以及材料供应等工作环节中要依法招标。小型工程、零星工程施工队的选定要按规定程序办,不准暗箱操作。
四、 用车规定
1 凡是涉及新校建设工作所需的用车,一般情况下由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安排;
2 因办公室无法安排车子或急需用车而乘坐出租车的发票,使用人要在车票后面写清时间、目的地、事项、名字,交办公室负责人审核报销。
五、 新校区建设资讯
1 凡是新校建设的信息、简报均应以新校建设指挥部的名义编发;
2 凡是新校建设中需要对外联络、发布公告、向上级主管部门送交报告以及招投标文件等都要用“中国海洋大学新校建设指挥部”印章签发(有关报告必须要由中国海洋大学法人代表出面的除外);
3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编发“新校区建设简报”。
六、 指挥部使用印章规定
1 指挥部办公室对每次印章使用都要做好记录,所有需要用印人都要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予以盖章;
2 有关新校区建设的重要文件或报告等,要用“中国海洋大学新校建设指挥部”公章,必须要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签字一般事务性工作盖章则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后交办公室登记予以盖章;
3 所有工程发包、建筑工程材料采购合同使用印章,由技术部拟订工程合同,经副总指挥签字,交总指挥在合同上签字后予以盖章;
4 所有设备采购合同使用印章,由技术部拟订采购合同,经副总指挥签字,交总指挥在合同上签字后予以盖章;
5 所有工程进度款支付凭证使用合同章,审定并按规定会签后,由分管副总指挥签字后予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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