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者须具备的条件
1. 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符合我校所申请学院及专业接收推免生的条件;
3.身心健康,符合学校的体检要求;
二、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通过教育部推免系统上传扫描件)
1. 四、六级成绩单和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2.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教材、专利或其它可体现学术能力的成果和获奖证书(须提交原件的扫描件);
3.个人自述(1000字以内,主要说明个人情况及申请理由,要求手写签名)。
三、报名程序
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可以填写“北京工商大学2016年接收推免生预报名申请表”发送至欲申请学院的邮箱进行预报名;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请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参加预报名的推免生要再次完成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正式报名。
1.预报名:填写“北京工商大学2016年接收推免生预报名申请表”,并发至所申请学院邮箱。
2.正式报名: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并填报学生信息并提交学校所要求的有关材料。
正式报名是接收推免生的必要环节,请推免生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一定要完成正式报名。
四、复试
1.复试原则
(1)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改革发展纲要的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科学选拔原则。复试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确保生源质量。
(3)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复试过程须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充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4)坚持全面考查、客观评价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创新精神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5)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复试应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确保考生的利益,确保复试平稳、顺利进行。
2. 复试办法
考虑到不同专业的差异性,具体的接收条件和复试工作安排由各学院制订,详见北京工商大学研招网上各学院推免生的接收条件、接收程序及复试录取办法。
3.复试程序:
(1)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填写个人信息,提交学校要求的各项材料并支付报名费;
(2)各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审核申请者的材料并发出复试通知;
(3)申请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确认(确认后方可参加复试);
(4)各学院组织复试并公示复试成绩(须公示5个工作日);
(5)各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出拟录取通知;
(6)申请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确认(不确认者不能录取);
(7)研究生部在校园网上公示接收推免生的名单(须公示10个工作日)。
4.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2015年9月中旬至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学院通知。
五、录取
复试成绩60分(含)以上者方可录取,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各学院录取推免生的总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015年招生计划的50%,各专业须留有一定名额招收统考考生。
若申请人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
六、学制
专业学位除法律(非法学)外学制2年,法律(非法学)专业和学术学位专业学制3年。
七、学费及奖学金
(一)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含学术学位推免生和专业学位推免生)直接享受新生一等奖学金。
(二)研究生学费及奖学金标准
以2015年录取新生为例,奖学金和学费的对应表如下
2015级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标准(100%)
研究生类别 |
学费/人(元) |
奖励等级 |
奖励比例(%) |
奖励金额(元) |
|
博士 |
10000 |
不分等 |
100 |
18000 |
|
硕士 |
文科A类 (金融专硕、保险专硕、会计专硕、翻译硕士) |
10000 |
一等 |
≤50 |
12000 |
二等 |
≥50 |
9000 |
|||
文科B类 (除A类其他文科) |
8000 |
一等 |
≤50 |
10000 |
|
二等 |
≥50 |
7000 |
|||
理工科类 |
6000 |
一等 |
≤50 |
8000 |
|
二等 |
≥50 |
5000 |
综合奖学金用以奖励学习、科研工作成绩突出、综合素质优良的高年级研究生。以学年综合测评为评定依据。覆盖 100 %的博士研究生,80 %以内的硕士研究生。
2015级研究生综合奖学金标准
研究生类别 |
学费/人(元) |
奖励等级 |
奖励比例(%) |
奖励金额(元) |
|
博士 |
10000 |
不分等 |
100 |
18000 |
|
硕士 |
文科A类 (金融专硕、保险专硕、会计专硕、翻译硕士) |
10000 |
一等 |
20 |
12000 |
二等 |
60 |
7000 |
|||
文科B类 (除A类其他文科) |
8000 |
一等 |
20 |
10000 |
|
二等 |
60 |
5000 |
|||
理工科类 |
6000 |
一等 |
20 |
8000 |
|
二等 |
60 |
3000 |
所有研究生按照国家政策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7000元,按10个月发放。
除以上基础奖项之外 ,还有“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科技新星奖”、“优秀论文奖”等,详见北京工商大学研招网的研究生奖助政策。
八、各学院联系电话
院系名称 |
联系电话 |
院系名称 |
联系电话 |
院系名称 |
联系电话 |
||
理学院 |
010-68985292 |
材料与机械工程学院 |
010-68985233 |
法/马学院 |
010-68988715 |
||
食品学院 |
010-68985235 |
经济学院 |
010-68985928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010-68984556 |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010-68985548 |
商学院 |
010-68984948 |
外国语学院 |
010-68985871 |
九、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33号 北京工商大学西区综合楼414室
邮编:100048
联系电话:(010)68987086
电子邮件信箱:btbuyj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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