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师师德规范细则

2024-11-04 细则

  细则也称实施细则,是有关机关或部门为使下级机关或人员更好地贯彻执行某一法令、条例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其所做的详细的、具体的解释和补充。下面是中学教师师德规范细则,欢迎阅读。

  中学教师师德规范细则 1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发扬奉献精神(政治方面),初中教师师德规范细则。

  1、积极参加学校的政治学习,不迟到,不早退。

  2、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

  3、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反对无组织无纪律的自由化。

  4、热爱和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发扬奉献精神。

  (二)热爱学校、关心集体,谦虚谨慎,团结协作,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思想方面)。

  1、热爱学校,爱护学校荣誉,关心学校发展,不说有害学校的话,不做有损集体的事。

  2、谦虚谨慎,团结协作,互相帮助,维护同事的名誉。

  3、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不做违法乱纪的事。

  4、作风正派,不拉小集团,不挑拨是非,自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遵守作息时间和工作纪律制度,每天晚上十点半钟前必须回校、回家,有事有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请霸王假,管理制度《初中教师师德规范细则》。

  (三)衣着整洁、大方,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生活方面)。

  1、衣着高雅大方,举止端庄。男教师不留长发,行课期间不只穿短裤和背心;女教师不穿紧身衣裤,不浓妆艳抹,上课期间不穿拖鞋,上课不抽烟。

  2、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不打架骂人。对同志,对学生及其家长态度和蔼。

  3、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4、上课期间不酗酒。

  5、不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四)面向全体学生,热爱、尊重、了解和严格要求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保护学生身心健康(德育工作方面)。

  1、热爱学生,关心学生,既严格要求学生,又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差生。

  2、坚持正面教育为主,不粗暴训斥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3、经常了解学生情况,针对学生实际,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认真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4、通过家访或其它方式,经常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共同配合教育学生。

  (五)不断提高科学文化和教育教学理论水平,钻研业务精益求精,实事求是,勇于探索(业务能力方面)。

  1、坚持自学,更新知识,不断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业务能力。

  2、积极、主动参加各级各类教研活动,提高教学、教研水平。

  3、积极进行教学改革,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总结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

  4、消除门户之见,同事间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5、坚持教学相长,自觉向学生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六)坚持“教学六认真”,尽职尽责,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教学方面)。

  1、教学工作认真负责,尽心尽职,自觉做好教学的各个环节,坚持“六认真”,上好每一堂课。

  2、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培养优生,提高差生,因人因材施教,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保证学生学有所得。

  3、在进行知识传授的同时,全面发展学生的能力和智力。

  4、积极组织开展课外活动和兴趣小组,使学生得到全面发展。

  中学教师师德规范细则 2

  一、思想政治

  1、政治学习:准时出席,无迟到早退,带好材料、做好笔记、听讲专心,学习中无瞌睡、交谈现象,无电话铃声、不在会场内接听电话、不做与学习无关的其他事情。

  2、升旗仪式:列队整齐,精神饱满,唱《国歌》声音响亮,无随意交谈现象。

  3、平时言论:无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无不利于工作开展和学校团结的言论。

  二、师德规范

  ㈠依法执教

  1、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政治学习不无故缺席。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在教育教学中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3、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上班期间不得炒股。

  ㈡爱岗敬业

  1、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进教室必须关闭手机。

  2、热爱学校,尽职尽力,注意维护学校的声誉。

  3、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㈢热爱学生

  1、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挖苦、不讽刺、不歧视、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2、平等、公正地对待学生,偏爱差生,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拉差补缺。

  ㈣严谨治学

  1、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参加业务进修,不断学习新知识。

  2、积极探索教学规律,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教育质量高。

  ㈤团结协作

  1、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

  2、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班组、班级、教研组荣誉。

  ㈥尊重师长

  1、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班主任基本做到每学年家访一次。

  2、适时召开家长会,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

  3、尊重家长,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㈦廉洁从教

  1、坚守高尚情操,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2、发扬奉献精神,杜绝有偿家教。

  ㈧为人师表

  1、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道德,正确处理国家邻里关系,不得赌博。

  2、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不说脏话粗话。

  3、严于律己,作风正派。

  三、个人诚信

  1、外出登记、因病因事请假;

  2、上交材料、申报成果等。

  四、服从分配

  1、对学校布置的任务不做无原则拒绝。

  2、努力完成本职本岗工作。

  3、积极参加职责外工作及志愿者活动。

  五、文明和谐

  1、积极创建文明校园,组室内无不团结的言、行。

  2、爱护公共财产,无人为损坏。

  3、空调、饮水机、电灯等电器使用合理,不私带电器在办公室内使用。

  4、办公室内物件摆放整齐有序,室内外环境整洁,布置内容积极向上。

  5、办公室电脑使用率高,教师电子书包、办公平台使用率高。电脑中不安装游戏等与教学、办公无关的软件。不在上班期间玩电脑游戏、观看视频节目、聊天等。

  六、出勤情况

  1、全勤率高,上下班不迟到、早退。

  2、积极参与学校各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学习培训活动,文体活动。

  七、细节形象

  1、服饰妆容适度,符合教师身份。

  2、上班铃响后不在办公室用餐;不在学生面前吃零食,不吃带壳、带皮、带渣的零食。

  3、办公室内不大声喧哗,无有碍观瞻的行为举止。

  4、上班期间无事不在其他办公室长时间逗留、闲聊。

  八、特色活动

  1、有方案、活动效果好。

  2、大会表扬

  3、工作效果

  4、科学特色

  九、一票否决项目

  1、有违法并由公安部门或上级部门备案、通报的现象。

  2、有严重体罚学生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

  3、有严重损害学校荣誉的行为。

  中学教师师德规范细则 3

  一、依法执教(20分)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言行。

  2、争做服务型教师,确立教育服务理念,兑现优质服务承诺,赢得学生和家长的满意。

  3、争做学习型教师,确立终身学习理念,自学笔记1万字以上。

  4、争做创新型教师,在工作上具有创新精神。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该项不得分: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宣传歪理邪说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利用网络媒体等方式散布违反国家法规政策的言论;不遵守信访条例,擅自越级的;违背学校制定的学习规则的等。

  二、敬业爱岗(20分)

  1、热爱本职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学校认可。

  2、全面履行相应的教师职务职责,学校认可。

  3、服从分配,认真工作,工作量饱满。

  4、在教学工作中,坚持既教书,又育人,注重德育渗透。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该项不得分:旷工误课的;上课时会客;擅离课堂或其他相关教育教学活动场所的;听任学生错误言行或遇(险)难而不作为的;出现责任事故的等。

  三、热爱学生(20分)

  1、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地对待学生,不侵害学生合法权益,学生和学校认可。

  2、执行家校联系、家访制度,掌握一套与家长交流沟通的方式和策略,有效果。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该项不得分:体罚、变相体罚、辱骂、歧视学生的;与在籍学生谈恋爱或调戏骚扰、猥亵女生的;公开与学生家长吵嚷打闹的等。

  四、廉洁从教(20分)

  1、关心尊重同事,团结协作,顾全大局,维护集体和谐、奋进、向上的局面,学校认可。

  2、自尊自爱,廉洁从教,不搞“学钱交易”。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该项不得分:在校有无理取闹、拉帮结派、诽谤诬陷、打骂、伤害、威胁、侮辱他人的;乱办班或联系学生参与乱办班;向学生及家长收费;向学生推销商品或强制学生订购教学辅导资料、购买保险等;向学生和家长索要财物等以教谋私行为;在上班时间从事经商(含参与亲友经商)等活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他人的学术及科研成果;徇私舞弊;涉黄、涉赌、涉毒。

  五、为人师表(20分)

  1、使用礼貌用语,坚持用普通话教学,课上教学行为文明规范。

  2、在学校衣着整洁得体,仪态规范自然。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该项不得分:在校穿过短、透、露的衣服;染黄、红、绿等怪异发色及留长须怪发;衣冠不整,穿拖鞋到课堂或其他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场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接听、拨打电话及吸烟;饮酒后上课、失态、误事、闹事等;上课迟到、早退、坐着讲课、打瞌睡或看无关书报等。

  中学教师师德规范细则 4

  为全面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断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提高我校教师的师德修养,树立学校和教师的良好形象,使全体教师树立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的良好风貌。根据上级有关师德建设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师德师风考核评比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师德考核评分细则

  (一)依法执教(10分)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如有缺席、迟到、早退或不按时交心得等,一次扣2分。

  2、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政治活动;按学校要求完成各项政治工作任务。(如:捐款、捐物不主动);无故不参加政治活动(如升旗仪式、各种会议、外出大型活动等)。每次扣2分。

  (二)爱岗敬业(30分)

  1、服从组织或学校的工作安排,态度端正,有奉献精神。如发现不服从分配,不听从学校安排,工作纪律涣散;有损学校形象的语言行为;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工作情绪化,语言冲动,对工作造成影响;见有损学校利益的事情采取事不关已的态度。每次扣5分。利用上班时间玩游戏、上网聊天、看视频节目、听歌曲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每次扣5分。

  2、教学认真负责,认真钻研教材,严格执行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要求。违反以上要求的每次扣5分;无故旷工,每次扣5分。

  (三)热爱学生(10分)

  1、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讽刺挖苦学生,如发现一次或举报查实。一次扣3分。

  2、不得偏爱学生,不得歧视差生,更不得随意赶走和把学生赶出教室。如发生一次或举报查实,一次扣5分。

  (四)严谨治学(10分)

  1、每位教师必须认真参加教研活动。如:无故不参加。一次扣3分。

  2、坚持继续教育学习,每位教师都应参加市、县、校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如:无故缺席或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拒绝参加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一次扣2分。

  (五)团结协作(10分)

  1、同志之间应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不挑拨离间,搬弄是非。

  2、应服从学校安排,关心集体,维护学校声誉,不做有损学校声誉的事情。

  3、不搞阴谋诡计,对学校发展有建议或意见应通过正确的渠道,逐级提出。做到心胸坦荡,建立良好和谐的`人际关系。

  4、不能在学生和家长面前及其他场合暴露同事之间的问题。以上情况每出现一次扣10分。

  (六)尊重家长(10分)

  1、每位教师都应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正确处理与社会及家长的关系。

  2、应经常及时地与家长联系,积极进行家访,合理处理家长的反馈意见,与学生家长积极配合,为更好的教育学生而努力。

  3、与家长建立合作、平等的关系,不利用家长办私事,不因孩子的问题而呵斥、指责家长。如:属主观原因与家长争吵。一次扣5分,打架一次。扣8分。

  (七)廉洁从教(10分)

  1、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

  2、不能强制学生推销学习资料。

  3、不得有偿补课,收取家长礼物。家长举报经查属实的,发现一次扣5分。

  (八)为人师表(10分)

  1、遵守社会公德,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和社会活动,规定应参加的,缺一次扣2分。

  2、仪表端庄,穿着得体,不浓妆艳抹,不穿拖鞋,服装打扮应符合教师身份。

  3、举止文明,作风正派,在平时工作中,时刻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4、不把学校的公共物品据为己有,对自己使用的电脑尤其爱护,在校时间只上教育网和查阅有关教学的内容,严禁网上聊天和游戏。如:以上造成极坏影响的,取消各种评优资格。

  三、考核原则、方法及考核等级确定

  (一)实行平时检查与集中检查统一,自主学习成绩与集中学习成绩统一,问卷调查结果与师生个人反馈统一,力求做到考核公平、严格、有序,奖惩分明,激励及时。

  (二)根据教师师德方面出现的各种不良因素进行登记扣分,记入考核,年终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师德考核考评办法

  (一)综合考核评分(由学校考评小组进行)(按《考评细则》考评,百分制)占20%;学生测评(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占15%;家长测评(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占15%;教职工互评占30%;支部测评20%。按上述五项得出个人总分,并确定等次。

  (二)在师德评价中,对发生以下问题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视其师德为不合格,并视其情节予以处理。

  1.对违反师德标准后果严重,在师生中乃至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2.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3.因工作失职,导致事件的。

  4.教师本人无故旷工的。

  五、评价结果的运用

  (一)在教师聘任、晋职、晋级中,师德优秀者优先。

  (二)在职称评聘中,师德优秀者酌情加分。

  (三)在年终对教师的综合性考核中的优秀和各种综合性先进,从师德优秀者中产生。

  (四)师德评价不合格者,同年度不能晋职晋级,不能评优评先。

  (五)对第一年度师德评价不合格者批评教育,第二年度仍不合格者,学校可以向上级提出该同志调出。

  中学教师师德规范细则 5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切实提高教师队伍师德水平,增强师德考评工作的公正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规精神,按照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全校教职工。

  二、考评方式与原则

  考评工作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每学期进行一次。在教师自评、教师互评、学生或家长评议、学校考评的基础上,确定综合评价等次。综合评价等次须向全体教师公示,经公示无误后形成最终的评价结果。具体可采取座谈、个别访谈、问卷等方式进行。

  考评工作坚持以下原则:民主性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等各方面意见);公正性原则(不偏听偏信,不弄虚作假,公开公正);注重实绩原则(充分考虑教师工作性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原则(以正面教育为主,以惩罚为辅,努力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三、考评等次评定

  师德师风考评采用百分制,分为三个等次,90分以上为优秀,60-8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加强师德表彰

  1.学校每年评选一次校内师德标兵或师德模范。

  2.学校将通过网络、教职工例会等途径宣传师德标兵的先进事迹,并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给予一定奖励。

  五、考评方法

  期间获国家、省、市、校级党委或政府表彰的分别在考评总分中按10、8、6、4分计入总分;获得国家、省、市、校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分别按6、5、4、3分计入总分。

  六、实行一票否决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定为师德“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制。

  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或公开散布政治谣言、扰乱正常教学秩序等行为的.;

  2.公开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经批评教育不改正的;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4.体罚学生,情节严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

  5.组织和参与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的;

  7.参与赌博、色情或迷信等违法违纪活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8.因工作不认真负责导致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

  9.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七、考评结果与效能

  教师职业道德考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级。不合格的教师,期间不得申报各类先进,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同时,学校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者,按照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或触犯法律者,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撤销教师任职资格并予以解聘。

  八、组织领导

  开展教师师德考评工作,是我校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构建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主要组成部分。为加强组织领导,学校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考评工作严肃认真,不走过场。一是要把师德建设及考评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成立师德师风考评小组,制订考评方案,落实专人负责组织实施,使师德考评工作实现经常化和规范化。二是要建立完善的教师师德档案,将教师职业道德考评结果记入教师档案,作为教师师德评定的重要依据。三是要强化平时的教育教学管理,注重教学常规的检查督促,加强学校资料建设和数据统计工作,为学校师德考评提供真实、准确、有效的数据资料。四是要高度重视师德考评工作,按照本办法认真操作,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保证师德考评工作公正、顺利进行。

  九、师德师风考评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中学教师师德规范细则 6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规范学校内部管理,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位教师的师德师风,激励教师在竞争的社会环境中,不断进取,尽职尽责,培养教师“校兴我荣,校衰我耻”的思想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开展,特制订本考核细则。

  一、依法执教(10分)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引导学生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全学期无违法乱纪行为记满分,参与赌博或有其它违法乱纪行为的,根据情节扣1-5分。

  2、教师有违纪行为者,以抓获或通知学校为准,违纪一次扣2分。

  二、严谨治学(30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书育人,工作态度端正,讲政治,比奉献,能吃苦,不讲有损于工作和同志团结的话,作风正派,若工作态度不端正,根据情节酌情扣1-3分。

  2、教师上课期间接打电话、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者一次扣2分。

  3、教师不能向学生传播不健康的思想,不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发现一次扣2分。

  4、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积极改革和进取精神,关心学校、荐言献策;对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负责任,分配的任务做的马马虎虎、敷衍了事者减1分。

  5、爱护学生,无讥讽、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记满分,有讥讽、歧视、侮辱、体罚及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酌情扣1-5分。

  6、教师不能因为主观原因出现流失学生现象。流失一名学生扣考核分1分。

  7、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不能弄虚作假,发现一次扣2分。

  三、团结协作(10分)

  1、与人为善,宽以待人,团结同志,乐于助人,顾全大局,协作精神好,主动帮助和支持他人搞好工作。不挑拔是非,不与同事争吵,不搞粗野行为,同事之间要尊重他人人格,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惹是生非、制造矛盾并上交矛盾的每次扣2分。

  2、顾全大局,主动为学校排忧解难,对于领导分配的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的一次扣2分。

  四、尊重家长(10分)

  1、任课教师要参加每学期召开的家长会,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

  2、对来访的家长态度要诚恳,语言要文明,不得用过激的语言与家长交谈,发现或家长反映一次扣2分。

  4、在学生和家长中,能树立教师良好形象,声誉好。无投诉现象。有一次扣2分。

  5、在座位安排、学生干部培养、评先评优工作中明显不公,循私舞弊的每例扣2分。

  6、教师要爱护学校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或具为已有,违反一次扣2分。

  五、为人师表(30分)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集体学习,一学期全勤得满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旷工一次扣2分。

  2、学习过程中有学习笔记,能按规定要求记录。每学期有1次心得体会(或案例)(字数不少于2000字),学习笔记不少于5000字。笔记不够标准的扣2分,无笔记的各扣5分,心得体会(案例)不认真扣2分,缺一份扣2分。

  3、穿奇装异服、浓妆艳抹上班者扣2分。

  4、教师在上班期间不能喝酒,不能酒后上班,若发现一次扣2分。

  5、上班期间,教师不得在走廊、教室、校园内吸烟,发现一次扣2分。

  6、教学期间,在课堂上由于课任教师旷课或迟到、早退,以及不严格按有关规程操作而发生事故的一次,扣除相关责任人2分。

  7、积极主动参加学校或上级教育部门布置的捐款、捐物等捐助活动。有一次不参加不得分扣5分。

  奖励机制:

  1、凡交上来的案例、心得被上级有关部门选中入册者加5分,被学校选中者加2分。

  2、在师生安全及学校财产受到损害时,能挺身而出,护校救人有功的加5分。

  3、积极参加“师德师风建设”的各类活动,每次加2分。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5分、3分、2分。

  说明:

  本制度与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若有不相付,以法律法规和学校考核制度为准则。

  中学教师师德规范细则 7

  一、政治思想表现(20分)

  1、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能自觉执行上级党政部门和学校决定,服从组织安排。(5分)

  2、不听信、不散布错误言论,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学校及上级部门保持一致。(5分)

  3、认真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学生,尊敬学生,对学生一视同仁,全面负责。 (5分)

  4、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政策水平。(5分)

  二、热爱学生(15分)

  1、全面关心和爱护学生,能努力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为学生排忧解难,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5分)(缺1次活动扣1分)

  2、对待学生要求严格,一视同仁,不歧视差生。不讽刺、挖苦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5分)(有歧视差生的行为,一人次扣1分)

  3、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5分)(凡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一人次扣1分,造成恶劣影响的一人次扣3分,扣完为止)

  三、主人翁精神(20分)

  1、关心集体、热爱学校、为学校工作献计献策,主动为集体做好事。(5分)

  2、具有“校兴我荣,校衰我辱”的思想,有强烈的责任感,克服困难,努力工作。(5分)

  3、对于损害学校和集体利益的.不良行为,不袖手旁观,要敢于抵制,敢于批评。(5分)

  4、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的关系,不见利忘义,为教育事业乐于奉献。(5分)

  四、为人表率,遵纪守法(25分)

  1、举止文雅,语言文明,礼貌待人,讲究卫生,衣着整洁,庄重大方,不在上班时间和学生面前穿背心、拖鞋,不在课堂上抽烟、打接手机。(5分)(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2、不做违法事情,不参加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不参加邪教组织,不赌博,不酗酒,守社会公德,正确处理同事、邻里关系。(5分)

  3、严格遵守学校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参加各种集会准时到达,安静听讲,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周一至周五不在办公室打牌,上网打游戏、聊天。(3分),(每次扣1分)

  4、以身作则,从我做起,少说空话,多做实事。认真值日,保持办公室卫生,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烟头、果皮。(5分)(每次扣1分)

  5、不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各种商品(包括学习资料)。(2分)

  6、不搞有偿家教。(5分)

  五、团结协作,尊重他人。(10分)

  1、与人为善,宽以待人,团结同志,乐于助人。顾全大事,协作精神好,主动帮助和支持他人搞好工作。(4分)

  2、不挑拨是非,不与同事争吵,不搞粗野行为,同事之间要尊重他人人格,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2分)

  3、爱惜名誉,诚实、守信、惜时、守时。(2分)

  4、尊敬家长,积极配合家长教育学生。(2分)

  六、钻研业务(10分)

  1、能按学校要求,规范教学过程,努力完成教学任务。工作勤奋,作风严谨,质量意识高,教学效果好。(2分)

  2、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注重个人业务进修,教学水平和专业技能不断提高。(2分)

  3、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努力掌握现代教学手段,教改教研效果显著。(4分)

  4、勇于改革,与时俱进,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2分)

  七、具体考核办法

  1、本考核将通过问卷调查、看记录、常规检查、综合考察等方法进行。

  2、本考核满分为100分,扣完为止。

  3、教职员工在各级各部门获得师德奖励的将给予加分:国家级(20分),省级(10分),市级(5分),县级(2分),校级(1分)。

  中学教师师德规范细则 8

  一、德(200分)

  1、拥护党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一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参加政治学 并有心得笔记,不缺勤者记30分。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端正的工作态度,不从事第二职业者记30分。

  3、能关心爱护学生,既教书又育人,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记30分。

  4、能团结协作,顾全大局,服从领导,光明磊落,不说闲话,不拉帮结派,不制造纠纷,保质保量完成领导安排的份内外工作者记40分。

  5、遵纪守法,以身作则,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无违犯《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记40分。

  6、全体教师评议记30分。

  二、能(200分)

  1、顺应素质教育的改革,开展345自主互助高效的教学模式教学,课堂教学效果高的记20分。

  2、按时完成各项工作计划、总结、督导及其它材料,及时上交并符合要求的记20分,每缺少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此项以档案资料为依据)

  3、全体教师要坚持业务知识进修和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种教育培训,记好业务笔记,认真的记10分。

  4、坚持听课活动,教师听课每人保证达到上级要求,完成听课任务的记20分,每缺1节扣2分,扣完为止。听课节数以听课记录为依据,无评语、无日期的不算听课节数。

  5、教案完整,课堂教学重点突出,有启发性,能培养学生能力,准确传授文化知识,按教学常规要求备课记30分。

  6、精心设计课内外作业,不加重学生负担;认真批改作业,批改质量、数量符合教学常规要求,并有作业批改记录的,按质量分别记40分。

  7、教师要积极参加校本教研活动,教研论文按有关规定计60分。

  依据学校平时教学研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为准。包括学校和教研室组织的教研活动和教学论文、教案、优质课、交流论文、教学能手、骨干教师评选、各种竞赛辅导奖、征文等(个人参加的其他部门组织的征文等无效)。学区和镇教研室组织的各种征文、教学论文的`撰写及优质课、观摩课、公开课、示范课、教学能手的评选以及教案设计等,按质按量按时完成者每次计1分,记分标准:镇一等奖的记1分,二等奖的及0.5分;县级一等奖的记2分,

  二、三等奖的记1.5分;地级一等奖的记3分,

  二、三等奖的记

  2、5分,省级一等奖的记

  4分,

  二、三等奖的3.5分;国家级一等奖的记5分,

  二、三等奖的记4.5分。教师个人考核按学期得分之和和平时参加的学校教研活动为依据,凡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有学习笔记、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和课改,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者,可得基础分24分,否则酌情扣分。剩余的36分靠个人参加的教研活动获奖积分取得,计算方法是:个人考核分=24分+个人积分÷单位个人最高分×36分,该项最高60分。(电教、教育信息同上)

  三、勤(100分,以考勤记录为依据)

  教师应严格遵守作息制度,自觉做到不早退、不迟到、不旷工。

  1、旷工一天扣1分,事假每天扣0.5分,病假每年累积超过7天者,从第8天起每天扣0.5分。(特殊情况除外)

  2、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有课无故不上者,每节扣0.5分。

  3、开会迟到每次扣0.5分,开会、接送学生和参加升旗仪式缺少一次扣0.5分,旷会一次扣1分。(教师在请假期间开会点名不扣分。)

  4、每学期每位教师事假不超过7.5天。婚嫁、产假、丧葬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连续旷工20个工作日,不得参加当的考核、评优及晋升职务等。

  6、教师有事请假必须先写好请假条,校长批准方可休假。

  7、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当面请假者,可用电话请假或捎假,返校后立即补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8、由于工作需要,占用休息日或节假日的可充假。超勤者适当奖励。

  四、绩(500分,按期中、期末检测成绩2:3计分)

  补充说明:

  由于班主任工作量较大,在学期末考评中加10分,根据每月考评上挂。 教育信息:青州市级记5分,潍坊市级记10分,完不成者从总考核中扣5分。

  教研室抽测年级成绩,在全镇前30%的任课教师加10分,后30%的任课教师扣10分。

  考核中发现有严重工作失误,如:安全事故、体罚学生、乱收费、无故不在岗等,不得评优评先,情节严重的,年终考核不合格。

  中学教师师德规范细则 9

  为全面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断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提高我校教师的师德修养,树立学校和教师的良好形象,使全体教师树立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的良好风貌。根据上级有关师德建设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师德师风考核评比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考核对象:

  在编在岗教师

  三、师德考核考评办法

  1、综合考核评分(由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小组进行)(按《考核细则》考评,百分制)占30%;

  学生测评(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占40%;

  家长测评(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占10%;

  教职工互评占10%;

  教师自评占10%。

  按上述五项得出个人总分,并确定等次。

  2、在师德评价中,对发生以下问题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视其师德为不合格,并视其情节予以处理。

  (1)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2)因工作失职,导致恶性的事件的。

  (3)教师本人擅自停课、无故旷工的。

  (4)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或者报刊的`。

  (5)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的。

  (6)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在师生中乃至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中“职业道德”部分的评价结果,按不低于教师绩效考核20%的权重计入教师绩效考核结果,并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挂钩。

  (二)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

  (三)师德师风考核等次优秀的,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才可评为优秀等次;对师德师风考核优秀者,在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工作岗位。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按规定应给予处分或者撤销教师资格,直至解聘。

  中学教师师德规范细则 10

  为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规范教育教学管理、确保教学计划落实,为维护全体学生的利益、保证全体学生按时到校、保证学生的学习时间和学习质量,为维护学校的声誉,现就学生出勤工作的管理,规定如下。

  1、学生应按时到校,不得无故迟到或旷课。

  2、学生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按旷课一次论处。迟到、早退超过十五分钟者,以旷课论处。

  3、连续旷课达50节者,作自动退学论处。

  4、下课时间未到,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离开教室;如确有身体、生理等原因或其他突发事件,需经授课教师批准后,方能离开教室。授课期间未经授课教师批准而擅自离开教室的`学生,不论何时离开,其本堂课均按“旷课”论处。

  5、学生因事、病或其他特殊情况请假,必须事先到班主任处开请假条,经班主任核实批准后方可离校;未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自不来校上课者均以无故“旷课”论处。

  6、一般情况下学生不得请事假,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校上课或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的,须本人申请,家长签字,7课时以内(一天)由班主任批准,14课时以内(两天)由年级主任批准,14课时(两天)以上由年级主任批准,上报政教处备案。

  7、病假必须出具医院证明和病历及本人申请。对于病假超过学期的三分之一以上者作休学处理。

  8、对于编造理由请假的学生,一经查出,即予严惩。并通报批评,记录学生档案。

  9、对于无故旷课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不来校上课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批评教育,应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得到家长支持,共同努力帮助学生改正错误;学生在上学期间,第一次旷课由班主任第一时间通知家长,并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需在班级中做公开处理;第二次旷课由年级做出集体处理,并年级做出通报;对连续旷课的学生由政教处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情节严重者按有关学籍和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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