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通知

2022-01-31 通知

  在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用到通知,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可以用通知,平行机关之间有时也可以用通知。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通知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通知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程通知 篇1

  各位考生:

  20xx年四川乐山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已办理完毕,各区县考生按属地管理,原则上到所在区县人社局领取。市直考生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集中发证时间:每周二、周三,地址:市中区团山街555号,电话:0833-2431510)。监理工程师证书合格人员名单,点击查看

  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20xx年11月17日【相关阅读】监理工程师教材复习的三个步骤

  一、合理安排时间,紧扣大纲,吃透教材

  从历年考试可以看出教材以大纲为线,将教材的一个个知识点串起来。由于按规定要求只有工程师以上职称之后从事监理工作三年才有考试资格,大部分同志已是单位骨干,工作担子重,看书时间少,而象监理概论性知识必须进行重复记忆。因此,提议参加考试的考生首先针对自身的情况进行合理安排,尽量保证有充裕的时间进行学习。其次,紧扣大纲,对大纲中要求掌握的知识点,在教材中必须理解、吃透,对大纲中要求了解的内容对照教材中的相关知识点了解其主要内容即可。但是对于教材中新增别的章节内容要多加关注,因为此内容在以往的考题中没有,极易出题,所以我们要多加关注,要费点心思。尽量提高得分率。

  二、举一反三,熟练掌握计算题

  从历年考题中可以看出,无论是三控还是案例分析都有不少计算题,特别是三控占整个考分的比例愈来愈大,这也是想考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与大纲的要求及考试的意图相吻合。因此,要想有把握地通过考试,在平时学习时就要注重计算题。在进行教材学习时,碰见计算题,要先搞清楚题目包含的知识点的内容,弄明白解题的方式及思路,在理解的基础上,对此类计算题进行归纳总结。这样理解了题目的内涵,以不变应万变,题型稍有变化也不会束手无策。案例分析是整个考试科目的重头戏,一定要根据大纲及教材相应知识点的要求,认真搞清楚案例题目中所涵盖的知识点,以及之间的相互关系,在平时复习时,养成用简洁的语言表达出题目所需要的知识点内容,计算过程清晰而准确,丢开课本仍能自主准确地做计算题的良好习惯,其真做到举一反三,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加强理论性内容的重复记忆,切忌眼高手低,似懂非懂

  理论性的概念一般比较抽象,所以在理解的基础上一定要重复记忆,在浏览了教材之后,再加以重点地进行重复记忆,以便及时巩固所学内容,切忌自以为已经复习,已经了解了大概内容就不再看书,到考试时反而丢分。

  建议有时间考生参加辅导班学习,一般辅导老师有多年经验,会有一整套详细的复习提纲,你按照他的思路再结合书本会比较快的掌握各个知识点。

工程通知 篇2

学校公寓四期住户: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公寓四期工程分户装修管理,使装修工作安全、文明、有序进行,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等有关会议研究,现就四期装修工作补充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1、住户不得违反学校有关要求进行装修,否则,责令恢复住房原貌。

  2、每天装修施工时间为:上午7:30-12:30,下午14:00-19:30。超过此规定时间施工的,住户可向小区内保安或保卫处或后勤保障处楼宇中心投诉(保卫处电话:8**7,楼宇中心电话:812**57)。

  3、重要或大宗物资在户主带领下或有户主出具的书面放行条证明才能运出小区。

  4、装修期间,楼梯、架空层及小区道路等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由学校统一负责。各装修公司必须将装修垃圾装袋后清理至各栋架空层指定位置堆放,由学校定期清理外运。

  5、装修公司的装修材料必须及时运至户内,小区道路、楼内门厅、架空层、楼梯及绿化地等公共区域不得长时间堆放装修材料,否则被视为建筑垃圾由学校将组织人员清理,所发生损失由住户或装修公司承担。

  6、为确保安全,严禁高空抛弃装修垃圾、包装纸皮等任何物件。

  7、严禁载重10吨以上的车辆进入小区。

  8、楼房内外禁止安置广告牌、条幅等,一经发现即责令自行清除。

  9、装修工人若需上厕所的,可到小区南门和新西门门卫内的卫生间或小区南门外的工棚(未拆除前)的卫生间。

  温馨提示:

  为保证装修工程质量,避免现现装修队伍与主楼承包商互相推诿扯皮,请住户配合做好以下几点:

  1、试水

  (1)卫生间试水:装修队进场前第一次回填坑蓄满水,蓄水时间24小时以上。第二次饰面或找平层上蓄水高度在20-30mm,蓄水时间至少24小时以上(建议蓄水试验在48-72小时为宜;同时建议卫生间务必做二次防水,将地面水导向排水管内)。

  (2)厨房及阳台排水立管管周边试水:用砂浆把有管的地方围小蓄水池,然后将水注入围好的蓄水池中,观察2天以上,若楼板存在渗漏水现象,可及时通知建筑承包商进行维修处理,处理好之后再进行下一步装修工作。

  (3)为防止装修队在施工过程中破坏原有的排水管、防水层,请在卫生间水电线管安装完毕之后、沉箱回填之前再蓄水、试水,若不渗漏水,则可回填、贴地板。

  (4)请在水、电装修过程中对水电管线走向及安装情况进行照相、录像,长期留底,以备出现问题时维修参考之用。

  2、漏水:有个别分教职工反映自己家的窗台、墙壁以及厨房的排水管接口处(厨房位置需要住户在装修时自己做防水)有渗水现象,故请大家在下过中、大雨之后去毛胚房观察外墙内侧、卫生间、窗台、排水管周围是否有渗水现象。

  3、请住户检查窗户玻璃是否有裂纹、窗扣及卫生间排水管三通接口等是否有损坏现象。

  4、建议住户尽量不在外墙内侧、靠卫生间处做木结构及衣柜等,如必需在此等部位做木结构,则需做好墙壁基础的防潮防腐处理。

  5、建议住户尽量不在外墙内侧安装插座等,如必需安装,尽可能在满足设备安装功能的前提下,洞、槽深度尽可能浅;且装修工人在凿外墙坑、槽、洞时动作尽可能轻柔,以免破坏外墙的原有结构及防水层,从而引发外墙渗漏水。

  6、请住户翻阅各类装修书籍或浏览各类装修网站。

  如因承包商原因出现的主体工程质量问题(如漏水),请各住户按照以下格式直接联系承包商维修(编辑短信且打电话告知):“XX栋XX房,XX事需维修,联系电话XXXXXX。”

  若承包商拒不受理维修事宜,请致电后勤保障处维修科:1、林工:15**1,短号:61**1;2、朱工:1***75,短号:61**5)。

  承包商维修人员联系方式:

  栋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后勤保障处

  20xx年10月24日

工程通知 篇3

  一、报考条件和免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五)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六)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七)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凡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请在网上报名时,“级别”选项处选择“免一科”,否则视为本人放弃免考,自愿参加全科考试。

  1.20xx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分3个半天进行。《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应试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达到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的考生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八)为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详见下表:

1111日

上午

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下午

1400-16:30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1112日

上午

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及要求

  1.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一律采用网上报名,考生请开通支持中国银联的网上银行业务, 在网上进行缴费,网上报名时间为20xx年8月11日至31日。考生完成注册后,同时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上传处理好的照片,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由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火灾科学实验室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通过后的考生请于20xx年9月2日17:00时前在网上进行缴费确认。

  2.注意事项:

  (1)考生需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使用其它软件处理的照片将会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从而导致报名失败。

  (2)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3)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4)已审核通过需修改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联系资格审核单位(0851-83990052),资格审核单位同意并取消审核状态,报考人员可修改报名信息,修改报名信息后,务必重新报名信息确认。

  (5)缴费成功后需要进行修改的,到贵州省人社厅考试院办理。

  (6)对于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报考人员修改级别后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须重新进行报考资格审核。

  3.网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851-83990052,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86810676。

  4.报考人员在缴费确认后,才能视为报名成功。并请于20xx年11月3日至9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

  5.考试时,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缉功能的计算器。

  四、教材

  有关购买考试大纲事宜,可与中国消防协会发行部联系,电话:010-87792608。

  五、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每人每科60元,《消防安全案例分析》每人每科65元。

  六、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各项资格考试在统一网报平台发布成绩,请考生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并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考生请于成绩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毕业证、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到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复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复核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后复核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七、关于考生信息修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应考人员身份证件信息发生变更,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应考人员申请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信息的按如下处理:

  (一)如应考人员已取得资格考试证书(包括证书已打印但尚未领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不予修改。如应考人员在注册中因证书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时,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

  (二)关于修改报考级别

  对于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如报考人员更改了报考级别,一律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需要重新到相应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三)关于修改报考专业

  对于多专业且各专业报名条件相同的,如果成绩有效期内专业科目已全部合格,不允许更改报考专业(防止1个有效期内多专业合格);如有不合格的专业科目,考生可以更改专业,按老考生进行处理,保留原档案号和公共科目成绩。

工程通知 篇4

  建设工程验收监督通知单 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豹澥新镇 A 地块四期 楼 工程(桩、基础、主体、节能、 年 月 日 时组 电梯、竣工)满足验收条件,我单位于 织验收,特通知你站对验收进行监督。

  附质量验收组组成人员名单(主要) : 建设单位:

  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法定代表人: 勘察单位:

  湖北省建科建筑设计院 项 目 负 责 人: 设计单位:

  武汉轻工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项 目 负 责 人: 监理单位:

  广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 目 总 监: 施工单位:

  湖北罡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 目 经 理: 建设单位项目法定代表人:

  (建设单位公章) 签收人:

  年 月 日

工程通知 篇5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鄂政发【20xx】37号)关于“鼓励企业争创‘鲁班奖’、‘楚天杯’”的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创优动力,不断提升质量水平,现就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创优奖励政策措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xx】52号)、《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创优奖励实施办法》(鄂建设规【20xx】2号),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细化激励措施,大力实行“优质优价”、“优质优先”政策。要将工程质量创优活动与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相结合,将工程质量创优情况作为企业和个人市场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着力构建质量先进企业赢得建筑市场的良性机制。同时,在各地组织的建筑企业综合实力评选中,应增加质量创优方面的权重。

  二、为激励企业争创国家级工程质量奖,根据有关规定,省政府将继续实行财政奖励政策。对政府投资工程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在合同中设置有关质量创优的奖励条款。对获得“鲁班奖”的企业,在颁奖之日起二年内,建设单位直接发包其一项规模相当的工程作为奖励。

  三、对在工程质量创优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企业和个人,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审工作中优先考虑,在企业资质核查和个人资格审查中建立质量先进企业和个人绿色通道。广大企业要健全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质量奖励制度,强化创优工作考核,对提高工程质量、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有突出贡献的职工实施奖励。

  四、各地可委托行业协会定期评选出管理强、质量优、信誉好的优秀企业,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建设工程交易场所及行业信息门户网站的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向社会推介质量品牌企业,营造“质量至上”的良好氛围。

  根据省政府要求,省住建厅将适时对各地落实工程质量创优奖励政策措施情况进行督办检查。

  20xx年8月19日

工程通知 篇6

  国道214线临沧(博尚)至双江(小黑江桥)二级公路工程

  建设单位:临沧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临双二级公路建设指挥部监理单位:云南元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临双二级公路总监办施工单位:金光道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整 改 通 知 书

  TJ01)

  中国第十四冶金建设公司(TJ02) 云南路建宏程路桥工程有限公司(TJ03) 中国航空港建设总公司(TJ04) 广东省佛山公路工程有限公司(TJ05)

  整改通知单

  项目名称:国道214线临沧(博尚)至双江(小黑江桥)二级公路 编号:TJ01-05

  TJ01合同段具体整改内容:

  

工程通知 篇7

市规划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激励全市建筑业企业和从业人员弘扬“徽匠”精神,加强施工过程质量、安全管控,提高企业争创优质工程的积极性和创建施工质量标准化省级示范工程、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热情,依据《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创优的意见》(建管〔20xx〕8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xx年度市规划区内创杯、创标工程的施工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

  一、对市规划区内获得20xx-2016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的4项工程(宣城移动通信综合楼、宣城国购广场一期工程1#楼C座、宣城市宝城路一期道路工程、宣城市环城大道V标段工程)施工企业(宣城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徽舒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予以人民币5000元/项的奖金奖励。

  二、对市规划区内被列为20xx年度施工质量标准化省级示范工程创建项目的2项工程(市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急诊外科综合楼、宣城万达广场项目)施工企业(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予以人民币3000元/项的奖金奖励。

  三、对市规划区内获得20xx年“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小区”的宛陵湖新城1#地块一标段(3#、4#、8#、9#、13#、14#)楼工程施工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予以人民币5000元/项的奖金奖励。

  四、对市规划区内获得20xx年“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二期图书馆等3项工程施工单位(详见附件)予以人民币3000元/项的奖金奖励。

  五、对市规划区内获得“宣城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小区”的中锐第一城四期25#、26#、55#楼等10项工程施工单位(详见附件)予以人民币20xx元/项的奖金奖励。

  六、对以上施工企业予以全市通报表扬,并在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加分(奖励项目清单详见附件)。

  希望获表扬和奖励的施工企业再接再厉,把此次获奖作为以后工作的新起点,认真总结并推广创建经验和做法,发挥榜样作用,其他企业要以先进为榜样,积极争创优质工程,创建施工质量标准化省级示范工程、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我委将继续鼓励和帮助企业创杯、创标,不断推进我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20xx年3月24日

工程通知 篇8

  根据《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山西省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人考函〔20xx〕25号)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考试时间

  山西省20xx年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1日、22日举行。

  为方便应试人员报考,根据此次考试的相关规定,我们编写了《山西省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手册》(以下简称《报考手册》),内容包括考试时间、专业设置、考试收费、报名流程、报考条件、注意事项、考场规则、违纪处理等,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

  二、报名时间

  报名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考试前不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工作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在山西报名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须在山西,并同时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考点设在太原市,具体地点见考试准考证。

  网上报名:8月1日至8月15日

  网上交费:8月1日至8月16日

  准考证打印:10月16日至10月19日

  票据领取:10月16日至20日凭准考证、身份证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302室)领取。

  成绩查询:12月底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

  三、报考条件

  (一)凡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全部4个科目的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年。

  (二)在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四、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资格审核对象为本年度考试中在报考级别规定的连续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成绩合格的应试人员。

  成绩公布后,资格审核对象应严格按照《资格审核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携带资格考试审核表、工作年限证明、学历证明、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如期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的,按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处理,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

  发布审查通知:12月31日前

  现场资格审查:20xx年1月2日至1月5日

  山西省20xx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咨询及资格审核部门联系电话

  (注:报名条件咨询及资格审核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

序号

联系地址及电话

1

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标准定额站

太原市金刚堰路20号0351-3336962

2

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标准定额站

大同市同泉路40号

13008080882

3

朔州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标准定额站

朔州市开发区政务大厅住建窗口0349-8852568

4

忻州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标准定额站

忻州市七一北路学府街64号0350-3020660

5

吕梁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政务大厅

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南大街0358-8210642

6

晋中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标准定额站

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路194号0354-3201225

7

阳泉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标准定额站

阳泉市桃北中路建设大厦0353-6668212

8

长治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资质科

长治市长兴南路103号310室0355-3020859

9

晋城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经济管理站

晋城市凤城路518号金海港商务大厦六楼0356-2085468

10

临汾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标准定额站

临汾市体育北街73号0357-2037942

11

运城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标准定额站

运城市红旗东街251号416室0359-2222937

12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行政审批管理处

太原市坞城南路50号省政务服务中心0351-7731395

13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考务一科

(网报咨询)

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

0351-7330283

14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考务四科

(成绩查询)

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

0351-7339662

15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财务科

(考试收费)

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

0351-7330067

16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办事大厅

(票据发放)

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

0351-7338331

  附件:山西省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手册

工程通知 篇9

  根据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关于20xx年度执业药师等七种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专职[20xx]18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及缴费方式

  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报名。

  二、考试时间

  20xx年10月28日至10月29日。具体时间与考试科目是:

  10月28日上午:9:00-11:30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10月28日下午:14:00-16:30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10月29日上午:9:00-11:30安全生产技术;

  10月29日下午:14:00-16:30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三、报名时间

  20xx年8月1日9:00开始至8月10日16:00结束。

  四、考试费用

  根据天津市发改委津发改价费[20xx]125号文件精神,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考务费每人每科56元,主观题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

  五、准考证打印安排

  请考生于20xx年10月25日9:00至27日24: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公布

  1、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6号)精神,将于20xx年12月底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为http://www.cpta.com.cn)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2、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办理查询登记(逾期将不再受理考试成绩核查)。

  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xx]168号)文件规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查分仅限于主观题科目。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考生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3、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七、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市人才考评中心在国家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下发到我市后开始证书制作工作,由于国家下发考试合格证书的时间不确定,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网址为http://www.tjkpzx.com)查询领取日期及方式。

  八、考生报考资格及免试条件

  1、报考条件

  根据原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13号)精神,中专以上学历层次专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的审核,可参照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一)、有关从事安全生产业务的规定和解释(见附件二)执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为: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2、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九、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成绩有效期保持不变,暂停考试年份(20xx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十、报名审核及缴费

  1、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按照“老考生”、“新考生”和“异地考生”三类人员管理(可从报名表左上方考生类型查询)。“老考生”不再需要资格审核,只需在报名后缴费完成报名。“新考生”和“异地考生”需在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核后,进行缴费完成报名。“老考生、”新考生“和”异地考生“均在20xx年8月21日9:00至24日16:00进行缴费。

  2、“新考生”和“异地考生”网上资格初审核的办理:“新考生”和“异地考生”首先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并取得报名序号后,在20xx年8月14日9:00至8月17日16:00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网址为http://124.128.152.245/tianjinsh/ReviewInfo/index.aspx)输入姓名、报名序号和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进行登录,考生选择与报名时相同的报考级别,将毕业证书和相关证明电子文件上传,点击“提交审核”按钮等待审核。考生须在48小时之内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请在20xx年8月21日后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可查看到资格审核通过结果,并于20xx年8月21日9:00至8月24日16: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缴纳考务费,否则报名无效;审核未过的考生如需提交相关符合条件的证书(证明)请于20xx年8月18日15:00之前将修改后的证书(证明)电子文件上传并随时上网查看审核结果,考生需要注意重新修改的信息最多只允许提交两次。

  特别提示:20xx年开始实行网上资格审核后,未在天津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待成绩公布后全部科目达到暂定合格标准的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上传的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证明(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取消该考生全部成绩。单科成绩达到暂定合格标准的考生不进行资格复审。

  十一、报名特别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才能进行报名操作;

  2、注册信息中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将引用到报名信息中,请务必保证上述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3、相同的身份证号和姓名只允许注册一次;

  4、用户名和密码要妥善保管,如密码丢失(忘记),可使用系统提供方式找回密码。但密码找回时会相当麻烦,须准确填写注册信息中的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缺一不可。用户和密码如被他人盗用责任自负。

  十二、报考准备工作

  考生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须提前做好以下事项:

  1、将照片通过相关设备(如扫描仪)转为电子文件,并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上的“照片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合格后保存在软盘、U盘或计算机硬盘等介质内,以备网上报名时上传。

  考生在上传照片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使用近期一寸半免冠彩色证件照(背景为红、兰或白色);

  (2)上传照片文件应为。JPG或。JPEG格式,大于30K,像素>=300*215.

  2、将毕业证书通过相关设备(如扫描仪)转为电子文件,并通过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图片处理工具处理合格后保存在软盘、U盘或计算机硬盘等介质内,以备网上资格初审时上传。

  3、具备上网条件并具备激光或喷墨打印机,以备下载打印申报表和准考证。

  4、持有银联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没有开通银行卡网上支付功能的人员可到相关银行办理,卡内有足够支付考试费的金额。

  十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流程、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1号部令),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特别提示:不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请在考全科级别里选择应考科目;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请选对考试级别。

  2、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照片,如果不能清晰辨认考生容貌或照片与本人相貌不符的,将不能参加考试。

  3、如果网上支付费用完毕,但未返回交费成功确认信息,请先查询交费结果,同时查询银行卡余额。如未扣款,可重新进行网上支付;如已扣款,请于次日再上网查询交费结果,如还显示未缴费请在当日内(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打印出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到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查询,否则不能参加考试,后果自负。

  4、考生如需开具考务费发票,请于20xx年9月11日至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持下载打印的《考试报名表》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服务大厅领取,过期不再办理。

  5、为确保您的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特别提醒考生注意,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6、如果您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阅读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相关说明,也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7、有需要教材的考生请与天津市安全生产管理协会联系。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江胜天鹅湖南门右侧办公楼;

  联系电话:59067711、13902148522;

  联系人:郭智勇、闫慧。

  8、考生注册手机号码如有变化,请及时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办理电话变更,如未及时变更,无法联系,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政策报名条件咨询电话:28208763、28208709

  银联咨询电话:95516

工程通知 篇10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xx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xx〕174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4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区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21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22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一)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两个子专业,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四科)考试的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全部科目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部分科目免试(考两科)条件。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及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5年。

  2.1970年及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0年。

  3.1970年及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5年。

  三、报名办法

  20xx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我区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xx年7月21日上午9:00至8月18日中午12:00。在报名时间内,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电话:(0951)5099130、5099131。

  网上报名须注意下列事项:

  1.选择考试。考生根据需要选择考试类别、级别、科目。

  2.填报信息。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填报错误或提供虚假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在打印报名表前,填报的信息可以修改,报名表打印后报考信息不能做任何修改。

  3.上传相片。考生须上传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格式为JPG或JPEG,文件小于30K),照片必须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上传照片前,考生须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利用该软件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审核,注册报名时须上传已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

  4.打印报名表。考生可按照网上提示打印相关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由单位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本人签名。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xx年8月14日至8月18日 (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过期不再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后,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和证件到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77号银川市民大厅C3厅,电话:(0951)5555751、5555752、5555753。因现场确认需取号排队,每天审核人数有限,为避免考生都集中到确认后期审核,请考生尽早安排时间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所有考生均须提交毕业证书和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3.身份证复印件1张(A4纸);

  4.近3个月内同底2寸彩色冲洗免冠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三)网上缴费时间。20xx年8月14日上午9:00至8月21日下午18:00。经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2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xx年10月13日上午9:00至10月19日下午18:00。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有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xx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使用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xx版)、《建设工程计价》(20xx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xx版)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xx版)。

  (三)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试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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