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通行通告

2024-08-07 通告

禁止通行通告 1

  目前,山隧道Q1、Q2标段施工队已陆续恢复施工,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快推进雀儿山隧道工程进度。现将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禁止通行时间

  20xx年3月1日起,至雀儿山隧道施工全面竣工。

  二、相关要求

  山隧道工程实行全封闭施工,禁止任何机动车辆、非施工人员通行。从德格县城-马尼干戈途径雀儿山,一律按国道317线翻山路线行驶。届时,请过往车辆严格按照现场工作人员及道路交通标志指示通行,文明驾驶,严禁强行冲闯隧道等行为发生,违者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予以严肃处理。

  xx县人民政府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通行通告 2

  为有效治理大气污染,保障道路通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从20xx年7月16日起,焦作市部分道路禁止大型货车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大型货车在南海路、中南路、影视路、文昌路、待九路及范围内的全市道路通行。

  二、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特此通告!

  焦作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通行通告 3

  为维护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优化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从 20xx年6月1日起,对中心城区部分道路实行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拖拉机和三轮摩托车禁止和限制通行。从20xx年7月1日起,对中心城区部分道路实行公路客运汽车禁止通行。

  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拖拉机和三轮摩托车禁止和限制通行

  一、资江一桥全天24小时禁止载货汽车(微型载货汽车除外)、专项作业车、拖拉机和三轮摩托车通行。

  二、下列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重型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7︰00至21︰00禁止中型、轻型载货汽车通行:

  资江以北区域的五一路(资江三桥至向仓路段)、马良路(资江一桥桥北广场至资阳大道段)、汽车路;

  资江以南区域的'桃花仑路(十洲路路口至桥南广场段)、秀峰路(金山路至萝溪路段)、益阳大道(朝阳广场至金山广场段)、梓山路(龙洲路至金山路段)、玉兰路(龙洲路至金山路段)、龙洲路(迎宾路至关公路口段)、团圆路(迎宾路至桃花仑东路段)、康富路、萝溪路。

  三、过境载货汽车通过长张高速、益阳南线高速(绕城高速)等外环公路通行。

  四、因市政建设、城市保洁、工程抢险、渣土运输和生产、生活等法定事由,确需在禁行时间、路段通行的,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申请办理通行手续。

  公路客运汽车禁止通行

  一、禁止通行区域

  金山路(含)、迎春路(含)、三益街路(含)以东,资阳大道以南,银城南路、十洲路、资江三桥、白马山路以西,迎宾路以北的区域为公路客运汽车禁止通行区域。

  二、特别规定

  桥车站:允许公路客运汽车经萝溪路、青年路、十洲路往返进出;

  汽车站:允许公路客运汽车经马良北路、车站北侧通道、东侧通道和长春路进入,经马良北路驶离。

  对违反以上禁止通行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禁止通行通告 4

  为确保xx高速公路建设期间的人员及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xx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前禁止通行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上鹤高速公路目前正在进行路面及后续工程施工,全线不具备车辆通行条件,除建设管理人员及施工车辆外,禁止社会车辆及无关人员进入。

  二、进入施工区域的车辆,必须持有由云南上鹤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统一核发的《通行证》,并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按照交通信号装置和现场交通警示标志(标牌)规定通行。

  三、禁止通行期间,任何社会车辆及人员违反本通告,擅自进入施工区域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四、封闭施工时间:从20xx年9月1日起至上鹤高速公路通车止。

  特此通告

  xx交通运输局

  20xx年8月30日

禁止通行通告 5

  经有关部门批准,东城区台基厂二条将进行建设工程施工。为保证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xx年10月12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止,东城区台基厂二条由台基厂大街至大华路禁止车辆及行人通行。机动车可绕行东郊民巷、大华路,非机动车及行人可绕行台基厂头条、台基厂三条、大华路。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印章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通行通告 6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安监局《关于共玉、茶格高速公路、G214、G109线等7条公路完善安全设施提升服务能力调研工作现场会议纪要》的要求,因共玉高速化公路工程施工的需要,现通告如下:

  一、共玉高速化公路一期、二期全线封闭施工;

  二、禁止通行时间20xx年11月15日00:00至20xx年7月31日24:00止;

  三、封闭施工期间除沿线施工人员、车辆外,禁止一切社会车辆、行人通行;

  四、其他车辆、人员从国道214线通行,服从交警、路政工作人员指挥,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道路施工临设标志通行。

  以上措施给您出行暂时造成不便,敬请谅解,请提前做好出行计划,特此通告!

  xx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20xx年11月9日

禁止通行通告 7

  为进一步改善我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及《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对城区部分道路实行通行限制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栖凤南路(不含)、栖凤中路(不含)、栖凤北路(不含)、宝塔北路(不含)、机场路(不含)、秦淮大道、幸庄路(不含)、新龙路、金龙路、银龙路、天生桥大道(不含)合围区域内道路禁止货车、拖拉机通行。

  二、秦淮大道(不含)、交通东路、246省道(不含)、幸庄路(不含)合围区域内7时至21时禁止货车、拖拉机通行。

  三、天生桥大道通行车辆不受禁止通行限制。

  四、珍珠路、交通路、望京街、中大街、中山路合围区域内(含上述道路) 7时至21时禁止变型机械三轮车、三轮、四轮电瓶车及三轮摩托车通行。

  五、以上限制通行的机动车在限行时段确因生产生活需要,需进入城区禁止通行范围内的,事先应前往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办理通行证,并按指定路线、时间通行。

  对违反本通告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及《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本通告于5月11日0时开始实行,原有规定与本通告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通行通告 8

  为有效治理大气污染,保障道路通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从20xx年7月16日起,焦作市部分道路禁止大型货车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大型货车在南海路、中南路、影视路、文昌路、待九路及范围内的全市道路通行。

  二、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焦作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

  XX年7月16日

禁止通行通告 9

  经有关部门批准,立汤路(中滩路至立水桥北)将进行道路施工。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及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xx年10月9日起至11月08日止,对立汤路部分路段采取禁止车辆通行的`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立汤路(中滩路至立水桥北)禁止车辆通行,被禁行的车辆可绕行中滩路、北苑路行驶;

  二、立汤路(六环路以南),每天6时至22时,禁止8吨(含)以上货运机动车通行,被禁行的车辆可绕行六环路、京承高速路、八达岭高速路行驶;

  三、立汤路(太平庄南街以南),每天6时至22时,禁止2吨(含)以上货运机动车通行,被禁行的车辆可绕行定泗路、回南路行驶。

  特此通告。

  xx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印章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通行通告 10

  目前,山隧道Q1、Q2标段施工队已陆续恢复施工,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快推进雀儿山隧道工程进度。现将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禁止通行时间

  20xx年3月1日起,至雀儿山隧道施工全面竣工。

  二、相关要求

  山隧道工程实行全封闭施工,禁止任何机动车辆、非施工人员通行。从德格县城-马尼干戈途径雀儿山,一律按国道317线翻山路线行驶。届时,请过往车辆严格按照现场工作人员及道路交通标志指示通行,文明驾驶,严禁强行冲闯隧道等行为发生,违者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予以严肃处理。

  x县人民政府

  xx年2月26日

禁止通行通告 11

  告洪都、英雄大桥已建成通车,为充分利用我市路网资源,进一步缓解中心城区的交通压力,保障我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的规定,现就扩大货运机动车禁行范围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每日7时至22时,禁止中型(含)以上货运机动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轮式自行机械在以下区域和道路通行:青山湖大道、青山湖南大道、解放西路的青山湖南大道口至洪都南大道口段、洪都南大道、井冈山大道的洪都南大道口至广州路口段、南莲路的广州路口至青云谱路口段(不含)、青云谱路、昌南大道的青云谱路口至施尧路口段(不含)、施尧路(不含)、抚河南路的施尧路口至建设西路口段、建设西路的抚河南路口至安石路口段、安石路的建设西路口至洪城路口段、洪城路、南昌大桥、南斯友好路的南昌大桥至丰和立交段、南斯友好路的丰和立交至长堎立交段(不含)、福银高速公路(不含)、庐山南大道的舍里甲路口至八一大桥段、八一大桥、沿江北大道、富大有路的洪都北大道口至青山湖大道口段(不含)围合的区域;

  二、全天候禁止中型(含)以上货运机动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轮式自行机械在象湖西路通行。

  三、每日7时至22时,禁止货运机动车在以下区域和道路通行:洪都北大道、洪都中大道、解放西路的洪都中大道口至坛子口立交桥段、洪城路、南昌大桥、南斯友好路的南昌大桥西桥口至丰和立交段(不含)、丰和中大道(不含)、庐山南大道的`丰和中大道口至八一大桥北桥口段、八一大桥、沿江北大道围合的区域。

  四、全天候禁止货运机动车在以下区域和道路通行:青山湖大道的燕鸣路口至南京东路口段(不含)、南京东路的青山湖大道口至湖滨东路口段(不含)、湖滨东路、燕鸣路围合的区域。

  五、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全天候禁止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在本通告第一条所述区域和道路通行。

  六、本通告实施前的有关货运机动车禁止通行的管理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七、本通告自20xx年6月20日施行。

  八、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上述规定;违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通行通告 12

  为进一步改善我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及《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对城区部分道路实行通行限制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栖凤南路(不含)、栖凤中路(不含)、栖凤北路(不含)、宝塔北路(不含)、机场路(不含)、秦淮大道、幸庄路(不含)、新龙路、金龙路、银龙路、天生桥大道(不含)合围区域内道路禁止货车、拖拉机通行。

  二、秦淮大道(不含)、交通东路、246省道(不含)、幸庄路(不含)合围区域内7时至21时禁止货车、拖拉机通行。

  三、天生桥大道通行车辆不受禁止通行限制。

  四、珍珠路、交通路、望京街、中大街、中山路合围区域内(含上述道路) 7时至21时禁止变型机械三轮车、三轮、四轮电瓶车及三轮摩托车通行。

  五、以上限制通行的机动车在限行时段确因生产生活需要,需进入城区禁止通行范围内的,事先应前往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办理通行证,并按指定路线、时间通行。

  对违反本通告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及《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本通告于20xx年5月11日0时开始实行,原有规定与本通告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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