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禁放烟花爆竹一封信

2024-10-31 书信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接触过书信吧,书信在人类的交流与沟通的历史上占有重要地位。那么,怎么去写信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发放禁放烟花爆竹一封信范文(通用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发放禁放烟花爆竹一封信1

全体市民朋友们:

  一年一度的春节即将来临,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也马上到来。近几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环境污染问题也越来越严重,雾霾天气也越来越多,这不仅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也影响人们的日常工作,为此为认真贯彻xx市政府《关于xx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精神,倡议如下:

  一、贯彻《通告》精神。根据xx市政府20xx年9月30日《关于xx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精神,xx区二环线内,即东至二环东路、南至二环南路、西至二环西路、北至二环北路内,自20xx年10月1日起,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二、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自觉带头不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并引导带动周边群众积极响应。

  三、倡导文明过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推荐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低碳的喜庆方式欢庆春节。

  四、广泛宣传教育。区直各单位以及社区、学校要加强对广大居民、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自觉践行倡议。

  五、加强新闻媒体引导。新闻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不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爱护市容环境,维护城市秩序,争做文明市民。

  六、xx区安监部门将会同公安、工商、城管执法等部门实行联合执法,切实加大对烟花爆竹非法经营、非法储存和违规燃放的打击力度。

  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不购买、燃放烟花爆竹,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为让天更蓝、空气更新鲜、环境更优美,为建设美丽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xxx

  20xx年xx月xx日

  发放禁放烟花爆竹一封信2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贯彻落实市(区)党委、政府要求,在城市建成区除元旦、春节、元宵节外所有时间内,全面落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倾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幸福家园,建设天蓝水清城绿花香的美丽金昌。我们倡议:

  一、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广大市民朋友们要自觉保护环境,做到不买卖、不存放、不燃放烟花爆竹,进入新时代,引领新风尚,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表达情感,积极爱护市容环境,争做明守法公民,尽己之力彰显全国明城市市民的良好素质。

  二、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广大市民朋友们要树立主人翁意识,厚植家园情怀,带头争做“禁燃”工作的监督员,积极协助配合相关单位和部门工作,对违反“禁燃”法规的'行为,主动劝阻,积极举报,共同抵制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明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共同呵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美丽家园。

  三、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广大市民朋友们要切实增强保护金昌生态环境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自己为中心,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传播平台,逐步扩大宣传半径,影响和感染身边的亲朋好友支持和参与“禁燃”工作,形成人人宣传、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以一言一行助力“健康之区”建设,用实际行动守护碧水蓝天,为加快转型发展,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幸福美丽金昌作出应有的贡献!

  xxx

  20xx年xx月xx日

  发放禁放烟花爆竹一封信3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春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庆祝新春佳节是我国的传统习俗,但与之相伴的却是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气体以及PM2、5等污染物,造成空气严重污染。空气中二氧化硫等有害物的浓度超过允许值时,会刺激呼吸道粘膜,伤害肺组织,引起或诱发支气管炎、气管炎、肺炎、肺气肿等疾病,严重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

  近年来,受不利气象因素以及扬尘、机动车、燃煤等人为活动的影响,我们身边的空气质量连续出现重度污染,雾霾天数明显增加,对群众健康和城市形象都造成较大影响。春节临近,因市民燃放烟花爆竹,我区空气质量将面临严重污染的挑战。为了倡导文明新风,减少污染,杜绝火灾等事故的发生,让大家过一个喜庆、平安、健康的春节,红园倡议:

  1、自觉学习环保知识。认识目前空气质量现状、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等环保知识,树立绿色环保意识。

  2、自身做起积极行动。向家人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争取家人的支持,春节及元宵节期间不在任何场所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行动带动周围的亲戚朋友。

  3、低碳环保文明过节。可采取贴春联、秧歌、联欢、电子爆竹、播放音乐等文明环保的方式欢度春节,尽量减少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

  “同呼吸,共担当。”家长朋友们,让我们行动起来,一起告别不良节日习俗,过一个低碳、环保、文明、健康的春节!

  xxx

  20xx年xx月xx日

  发放禁放烟花爆竹一封信4

广大市民朋友:

  春节是中华民族最隆重的传统节日,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之一,但是,节日期间烟花爆竹大量集中燃放会严重影响空气质量,加剧雾霾天气,危害人的身体健康;燃放不当会引发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影响正常社会秩序。为确保广大市民度过一个清新、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我们就节日期间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倡议如下:

  1、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

  2、不在不利污染物扩散气象条件下燃放;不在明令禁止的时段、区域和公共场所燃放;不酒后燃放;不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不妨碍行人及车辆安全通行;不在非法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不让未成年人独自燃放。

  3、积极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劝说家人和朋友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更多地选择环保、安全、文明的方式表达和享受节日的`喜庆气氛。

  4、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头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

  xx,是我们共同的家园,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做起,少燃放一组烟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鲜空气。祝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xxx

  20xx年xx月xx日

  发放禁放烟花爆竹一封信5

xx县卫计系统全体干部职工:

  大家好!

  20xx年春节即将来临,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将至。烟花爆竹燃放时将产生的大量可吸入颗粒物及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加重雾霾天气的发生。产生的.废弃物不仅影响了市容环境,也增加了环卫工人的工作负担。燃放烟花爆竹所引发的火灾、人员伤亡事故时有发生,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为了最大限度降低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使大家过一个低碳、祥和、文明、健康的节日,让我们的天更蓝,环境更美,空气更清新,人民更健康,为此,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卫计系统干部职工要从自身做起,自觉做到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尽可能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新颖、安全、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少一份霾多一片蓝,尽己之力守护蓝天碧水。

  二、卫计系统干部职工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向身边亲人、朋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劝阻亲朋好友不燃放、少燃放烟花爆竹,引导他们文明过节,形成人人参与爱护环境的良好氛围,自觉追求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

  三、卫计系统干部职工要模范遵守县政府关于在主城区(东起义渑交界处以西、西起池底连霍高速以东、北起连霍调整以南、南起南涧河以北)绝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主动劝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自觉落实烟花爆竹管控工作。

  为了我们向往的蓝天,为了我们健康的身心,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传递环保正能量,在节日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携手营造安全、绿色、文明、环保的节日氛围,为美好家园建设贡献一份绵薄之力!

  祝大家节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xxx

  20xx年xx月xx日

  发放禁放烟花爆竹一封信6

广大市民朋友:

  你们好!

  蓝天之下,是我们共同的生活家园;碧水青,需要我们一起悉心守护;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一个人的责任和义务。

  近年,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我市先后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明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广大市民充分享受了生态环境福利,越越关注居住生活环境和空气质量。烟花爆竹燃放很美,然而燃放烟花爆竹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带空气污染和噪声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为落实市政府关于“xx市一环以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要求,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过一个绿色、欢乐、祥和的春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xx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遵守辖区政府禁放公告,不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特别是xx市一环以内所有区域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树立安全、明、环保生活新理念,弘扬正能量,形成浓厚的烟花爆竹禁放氛围,争当明市民,共同守护蓝天白云,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爽爽xx新未。

  xxx

  20xx年xx月xx日

  发放禁放烟花爆竹一封信7

广大市民朋友们:

  “爆竹声中辞旧岁,焰火花里贺新年”。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上千年的传统习俗,每逢节日之际,绚丽烟花、声声爆竹给我们增添了许多喜庆的色彩。然而,节日期间大量燃放烟花爆竹所释放的颗粒物和硫化物会使空气质量急剧恶化,影响市民身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也严重影响环境卫生;因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量安全事故,更是令人触目惊心。

  春节将至,为了给广大市民营造更加绿色、安全、清洁、祥和的`宜居环境,我市已发布了《关于加强202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在此,银川市蓝天办、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真诚地倡议广大市民朋友们:

  一是争当先锋,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传播者”。要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给安全、环境带来的危害。通过口口相传、微信朋友圈、小视频等各种途径,向家庭成员、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宣传禁放内容,使禁放规定和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社会形成禁燃禁放的良好氛围。

  二是身体力行,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遵守禁放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坚决不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外提倡理性购买、少量购买烟花爆竹,少燃放或不放烟花爆竹;争做禁燃禁放工作的示范者和实践者,以自身的模范行为带动其他人自觉做到不购买、不运输、不存放、不燃放。

  三是勇担责任,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守护者”。要做监督燃放烟花爆竹的志愿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一旦发现有违规燃放行为,要及时予以劝阻,做到带头防范,杜绝违规燃放行为的发生,在社会形成燃放互相监督、安全互相保障的良好氛围。

  四是引领风尚,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创新者”。要发挥创造力和感染力,在节庆时间积极探索并践行新的庆祝形式,如播放音乐、歌舞表演、邻里联欢、互赠鲜花等,用符合时代特点的庆祝方式代替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达到既活跃氛围又环保安全的效果。

  守护绿水青山,从我们大家每个人做起!呵护美丽凤城,从身边每一件小事做起!

  xxx

  20xx年xx月xx日

  发放禁放烟花爆竹一封信8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

  新春佳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之一。近年来,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日益增长。由于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大量的颗粒物和有害气体,加剧雾霾程度,影响空气质量,损害身体健康,极易引发火灾,造成意外事故和财产损失,因此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自觉减少环境污染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时代新要求。为了让广大市民朋友过一个绿色祥和的“环保春节”,我们在此真诚倡议:

  一、做一个践行者,过低碳环保年。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做到不购买、不存放、不燃放烟花爆竹,主动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来欢度佳节。

  二、做一个监督者,过安全祥和年。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又敢于向身边违反禁放规定的不文明行为说“不”,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的,及时制止或举报反映情况,使大家能够过一个安全祥和喜庆的春节。

  三、做一个宣传者,过文明健康年。积极通过微信、微博、短视频等各类方式,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积极传播绿色生活理念,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全民的自觉行动,共同营造浓厚的'禁放氛围,以文明健康的方式辞旧迎新。

  蓝天之下是我们共同生活的家园,绿水青山需要我们一起悉心呵护。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告别烟花爆竹,共同营造安全、绿色、文明、环保的节日氛围,以实际行动助推美丽x建设。

  祝广大市民朋友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xxx

  20xx年xx月xx日

  发放禁放烟花爆竹一封信9

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同志们:

  春节将至,为切实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建设文明城市,积极响应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让广大市民过一个安全、文明、祥和的春节,为此,市直机关工委向全体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发出如下倡议:

  一、党员干部要带头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

  从现在做起,积极参与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行动中来,积极向家庭成员、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政策规定,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共同营造舆论氛围,形成抵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强烈共识。

  二、党员干部要带头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

  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带头,坚决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告别陋习,树文明新风。

  三、党员干部要带头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

  主动引导和劝阻亲属及身边人员不燃放烟花爆竹;对违规燃放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规劝和举报,做到人人监督,源头防范,杜绝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党员干部同志们,让我们在传承传统的同时,点燃文明之火,升起礼仪之花,减轻城市空气和噪声污染,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共创和谐文明的城市环境,为建设生态屏障,打造幸福衢州做出应有的贡献。

  xxx

  20xx年xx月xx日

  发放禁放烟花爆竹一封信10

广大群众、朋友们:

  大家好!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会会释放大量的污染物,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加剧雾霾天气,产生噪音污染,且极易引发火灾和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守护蓝天白云,减少环境污染,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在安全清洁的环境中度过欢乐祥和、文明和谐的新春佳节,我们真诚地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倡议:积极响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xx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春节期间(1月14日—2月20日)不购买、不运输、不存储、不燃放烟花爆竹,共同创造美好环境。

  一、倡导禁燃禁放理念,做一个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过节的宣传者。积极从自我做起,春节期间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传播方式,积极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积极向家人、邻里和亲友等发出倡议,更多地选择生态、环保、安全、文明的方式享受节日的喜庆和欢乐。

  二、开展禁燃禁放行动,做一个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过节的践行者。在春节期间积极响应号召,自觉抵制不良影响,做到不购买、不运输、不存储、不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在小年、除夕夜、正月初五、元宵节等重点时段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坚持在整个春节期间的,不运、不买、不存、不放烟花爆竹。

  三、坚持禁燃安全措施,做一个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过节的守护者。不在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等交通枢纽,高速公路、高架路、立交桥以及铁路安全保护区;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福利院、敬老院;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商场、集贸市场、风景名胜区、公园、室内公共娱乐场所、公共文化设施;高层建筑物、地下建筑物燃放烟花爆竹。

  四、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一个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过节的监督者。对在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期间,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维护法律尊严。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区域或者以禁止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责令改正,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处1万元到3万元罚款;或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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