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耕地租赁合同

2024-06-29 租赁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村民耕地租赁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村民耕地租赁合同1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并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当事人秉着诚实、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 租赁土地的详细情况:

  甲方将承包经营的______市 县 镇______村____ 亩土地(详细情况如下表)的使用权租赁给乙方建立驾校及综合利用:

  租赁土地所有权的详细情况总面积:_____亩 其中:田:_____亩,土:_____亩;地块共数:____块二、租赁期限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___年。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 日。

  三、 租金标准乙方按每亩_1500___元支付租赁费用,一次性付清,按期限的租金共计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四、 土地用途地下资源:乙方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开发、利用。

  五、 相关税费缴纳(一)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相关税费由乙方负责;

  (二)村社相关费用按村社每年规定的标准,乙方须按时缴纳。

  六、 其他事项声明(一)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随意收回土地使用权;

  (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转租或许可任何第三人使用。

  (三)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四)如遇政府征收或征用,补偿款由甲方所有,甲方退还乙方剩余租赁期限租金。

  (五)租赁期间承租人死亡或者成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被相关部门取消使用资格,合同终止,由甲方收回土地使用权,租金作为甲方恢复整改费用,不予退还。

  七、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乙方不履行本协议下的任一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即应向对方赔偿其违约行为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一)甲、乙双方如果履行和解除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二)若双方在30天内未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九、附件(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所在村社同意盖章之日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备案核查。

  社意见(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见证人:

  签约地点:

  村民耕地租赁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平等协商,现将土地租赁事宜签订合同事项:

  一、租赁范围和用途

  甲方经村委同意并报相关部门批准,将其承包的位于 乡______村面积____亩(租地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农用集体耕地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租赁土地的用途为 。

  二、年限

  租赁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三、土地租金事项

  租用土地价格为每亩 元/年,每年总计 元, 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于每年的 月 日交纳给甲方,租赁期间不再产生其他费用。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租赁期内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处理好周边关系,积极提供各项基础服务。

  3、甲方应保证在承租期内提供完整合法的耕地使用权。

  4、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另行租赁该地块且不得因人员变更影响合同执行。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

  2、在租赁期内,乙方从事合同约定项目的生产经营。

  3、乙方有权使用租赁土地周边的水、电及道路等基础公用设施。

  4、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权对所租赁土地进行联营,转租等行为。

  5、乙方可在该地块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承租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六、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提前终止合同。

  1、双方协商解除的;

  2、如甲方基础设施如水、电、道路无法使用,或其它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的;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但国家对该地内的植物、设施补偿由乙方享受);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外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八、其他

  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盖 章: 盖 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村民耕地租赁合同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了切实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耕地的使用管理

  为对耕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确定并纳入国家的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以市场为导向,实行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充分提高耕地产出效益,鼓励以水为中心的基本农田改造,提高耕地单产效益。

  第二条 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耕地位于成都市 区 ,总面积约2000亩,四至界限分别为(以实际标注为准)。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10年,从20xx年2月1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一年一交,三年一议价的方式缴纳租赁费,租赁费头两年每年800元/亩,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下一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结清,20xx年至20xx年租赁费为1200元/年、亩。三年重新议价时,不涉及经营权变更。

  租赁期间乙方全部投入建设大棚温室种植地的,甲方不增收租赁费,如国家、地方投入配套建设的'按实际情况适当增收租赁费,具体费用增收事宜由补充合同约定。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耕地。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耕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4、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但龙泉驿区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7、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了基本农田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乙方对耕地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式。

  3、租赁期内不得对耕地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4、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5、执行龙泉驿区耕地管理政策,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沙化退化,不得越界经营,滥垦草原。

  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到管理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规范的企业法人执照及相关手续。经营时要按照区示范农场标准进行建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四川省及成都市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私自对耕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有违反国家、自治区及管理区耕地管理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交由农业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乙方如果在规定期限内(7日内)不能办理相关的企业规范注册手续,在取消租赁资格的同时,按所缴纳保证金的10%收取违约手续费。

  6、乙方如果在二年内不能达到区现行生态农业示范标准的,年租赁费按正常标准上浮30%收取。

  第七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耕地租赁示意图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村民耕地租赁合同4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农耕地承租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承租范围:

  二 承租期限:

  三 承租费用:

  四 承租用途:承租人对承租的土地只能用于农耕使用。

  五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 承包期间乙方对农耕地只有使用权,但无继承权。

  2 乙方不得在承租期间将农耕地转租第三人。

  3 农耕地只能用于种植庄稼,严禁将租赁的土地用于进行违法经营。

  4 在租赁期间,如遇租赁范围被征用或村集体使用,承租方只享受附着物赔偿或青苗补偿,其他待遇归出租人所有。

  5乙方在承租期间,如遇意外,其继承人将继续承租,直到合同期满。

  6 乙方中途终止合同的,承租的农耕地上的作物将无偿的交给甲方,如甲方中途终止合同,将赔偿乙方的所剩承租期限的`承租费及农作物的经济赔偿。

  7 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在承租期间对农耕地的使用权,除违法行为外。

  8承租期限为一年一续签,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续签的,应在期满前20日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继续续租进行答复,甲方同意续签的,双方应重新签订承租合同。

  9在承租期间,如双方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0 在租赁期间,对农耕地的使用问题,只能由甲乙双方进行协商,如乙方与第三人进行协商,其协商结果无效,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六 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有权在承租期间解除合同:

  1 乙方在承租期间进行违法事宜,甲方有权单方提出解除合同,不进行任何赔偿。

  2 未经甲方同意的乙方擅自将土地转租他人的,合同自动解除。

  3 甲乙双方因滋生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方可解除。

  七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规责与双方的原因,使农耕地不适宜使用时,甲方应退回相应的租金。

  八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作为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如附件的内容与本合同的内容相冲突,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除外。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发各执一份,见证人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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