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买卖合同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买卖合同 篇1
委托人:性别:
证件号码:
委托人:性别:
证件号码:
受托人:性别:
证件号码: 住址:
委托人因故不能亲自办理有关太原市 的相关房地产手续事宜,特委托受托人 为本人代理人,就上述房屋全权代表本人履行下列所列事项:
壹、代为出售该标的物业房产;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代为签订定金协议;
贰、代为办理合同公证或见证、领取公证书;
叁、代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肆、代为支付一切上述房屋应支付的费用;
伍、代为收取房价款;
陆、代为办理水、电、煤、电话更名手续;
柒、代为与物业管理处办理更名手续;
捌、代为签订房地产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或办理按揭相关手续(包括签署有关合同、文件并办理公证);
玖、代为办理房屋买卖其它事宜;
拾、代办办理《房屋出售代理委托协议》的全部事项;
本授权为不可撤销授权,凡由受托人在上述委托权利内,代理委托人就上述房屋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及所造成的法律结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上述委托的期限自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受托人完成委托事项之日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2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 元。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第二条、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提供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检验报告以及产品出厂合格证。
第三条、验收方法
1、查看瓷砖的外包装
仔细的检查产品的包装箱上的相关标识是否清楚,包括产品的品牌、商标、型号、色号、规格、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
2、核对送货产品与定单是否相符
1)检查瓷砖的每个型号是否与定货单上的型号一致;
2)检查送的每个型号的产品是否与看货时一致;
3)查看每款瓷砖的胚体瓷砖商标是否清晰无误。!
4)检查送货品种是否有遗漏!
3、核对瓷砖的数量.仔细的核对瓷砖的数量,注意瓷砖的片数和平米之间的换算。
4、检查瓷砖的质量。重点的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1)零片和散片的质量,是否有磕角、划伤等表面瑕疵,花砖腰线是否有什么磕碰;
2)检查瓷砖是否有破损,可以用手摇一下包装箱,听是否有“嘎吱”的响声,有“嘎吱”响声的说明瓷砖可能会有破损,一定要开箱检查!
3)检查瓷砖的平整度:将两片同样型号的产品取出两片至于水平面上,用两手的手尖部位来回的沿瓷砖的边缘部位滑动,如果在经过瓷砖的接封处时没有明显的滞手的感觉的,说明瓷砖的尺寸比较好,误差小,这样的尺寸误差越小的瓷砖的铺贴效果会越好!相反,如果有明显的滞手的感觉瓷砖,说明瓷砖的尺寸误差较大,会影响铺贴的效果!
4)检查瓷砖的平整度题,两片或者四片相同型号的瓷砖按照相同的纹路拼铺在平面上,用手在砖面上来回的滑动,如果经过瓷砖的接缝部位是没有明显的高低感,说明瓷砖的平整度好,反之,说明瓷砖的平整度较差,会影响瓷砖铺贴的整体效果,地砖如果平整度较差,严重的情况还会绊倒人!
5)瓷砖的直角度问题现在瓷砖主要还是以长方形的为多,瓷砖的每个角都是直角,如果直角度差的话,也会影响瓷砖的铺贴效果,取四片相同型号的砖,进行拼接,如果出现四片砖不能接缝紧密,总是一条或者两条接缝出现缝隙,说明瓷砖的直角度不是特别好。
5、再一次核算瓷砖的单价和总价。
第四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1)甲方收到货后组织验收,验收后开出产品入库单,乙方以现场产品入库单以及相应款项(货物总价的 %)的正规发票到甲方财务办理付款手续,
2)甲方在铺贴完成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即支付乙方相应货物总价的。
3)甲方在工程完工,无需再进货时,按实际收货量进行结算,一次性付清乙方尾款。
第五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乙方负责把产品运送到工地现场,甲方指定现场材料停靠点,甲方负责卸货。
2.交货地点:本工程施工现场
3.交货日期:______
第六条、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的罚金。
3.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退货数量不得超过总合同量的5%,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2.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乙方可将交货日期顺延。
3.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4.乙方送货或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甲方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甲方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 %的补偿金。
第九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货物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
甲方:______(盖章)乙方:______(盖章)
__年__月__日
买卖合同 篇3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房产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甲方自愿将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房屋座落在____市(县)区(镇)____街____巷____号楼单元号的房屋一栋(间),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房屋产权证号土地使用证号,权属为私产.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人民币):万元.元. 付款时间与办法:
1.付款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付款方法:签定合同之日起一次性付清. 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税费分担.
1.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甲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以及截止合同签定之日前发生的水电,物业等一切费用.
2.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乙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税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__%的违约金.
2.甲方必须按期将房产交付乙方使用,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房屋共有人共______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按照国家有关房产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公正签定. 第九条本合同一页一式份.甲方产权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协商解决或经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 篇4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生效条件有哪些
龙岩著名房产家庭律师表示,在二手房交易中,许多购房者往往只顾房产价值的高低,而忽略了对交易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对于如何签订房地产合同所知更少。事实上,二手房买卖合同在签订前和签订时更需要特别注意。
把产权过户登记作为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的观点,是对登记制度属性的误解,把债权制度和物权制度混为一谈。下面由法律直通车小编为您介绍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生效条件,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产权过户登记不是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原因如下:
(1)二手房买卖合同作为债权合同,属诺成性合同,而产权过户登记只是房屋产权转移的必备要件。
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作为买卖合同的一种,同样具有双务、有偿、诺成的性质。按照民法理论,不动产物权转移合同是以转移不动产物权为内容的债权合同,该合同只要具备书面形式、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则有效成立,应受法律保护。因此,不动产物权变动仅是不动产变动债权合同的履行效力所致,不动产物权过户登记也是合同的履行行为。既然过户登记是合同的履行行为,则在本质上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判断,这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2)登记过户行为就是对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效力的肯定。
登记行为的发生,是以双方当事人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有效为前提,即买受人基于有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才获得请求出卖方协助履行登记行为的权利,出卖人才相应地负有协助履行登记行为的义务。登记是这一对权利义务相互运动的结果。若登记前,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或不成立,则登记本身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了。
(3)登记的公示作用不能决定合同的效力。
房屋进行统一登记过户,体现了国家为社会利益而对房屋产权的流转进行干预。市场经济必然要求契约自由,倘若把登记作为合同生效的要件,则势必使登记审查变成对双方可否签订买卖合同及签订后的合同是否有效的确认,这已经远远超出了房管部门的职权。
(4)将登记作为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在实践中将会遇到一些无法解决的问题。
由于二手房买卖合同在订立后、产权过户前尚未成立和生效,导致出卖人基于自身利益而一房多卖,或者待房价上涨,故意不协助买方办理产权过户登记,而不承担违约责任,致使合同形同虚设,这将不利于对无过错方利益的保护,也难以适用于所有权保留的分期付款二手房买卖合同和商品房预售合同。
专业人士表示,买卖双方在委托他人办理房地产赎楼、过户过程中,应当仔细阅读所签署的公证委托书内容。对外所授权限,应当在可控范围内、在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时,应当亲自到场,避免出现交易风险。
如果你在房屋交易时遇到难题或对当下楼市现象有何不解,想了解更多房屋损害赔偿的典型案例的法律问题,你可以找相关律师,进行咨询相关房屋委托出租合同,或者您也可以上法律直通车,这里有专业律师提供免费咨询。
买卖合同 篇5
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效力认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手续才生效。
实践中,购房者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得转移。”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并未规定合同必须在报批、登记后才生效,因此,上述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后虽暂时没有履行报批、登记手续,但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只是交易房屋的所有权暂时不能发生转移。
实践中,拆迁安置房屋买卖交易双方对买卖合同的报批、登记手续都是放在合同履行过程的房屋过户阶段进行,而房管部门也是将房地产交易、房屋所有权发证审批同时进行,由受让方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再由房管部门批准交易并着手核发房产证。从实际操作的这一做法中,也可以看出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并不受批准、登记手续的影响。
综上所述,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有效,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买房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协议,协助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或者退房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从上面的内容我们可以看出,在实践中是明确的区分债权效力和物权效力的,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即使物权没有发生变动,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的只要没有效力瑕疵还是会被认定属于有效的合同。关于拆迁安置房买卖的注意事项,如果你还需要了解其他内容的,可以咨询网站的律师获得解答。
买卖合同 篇6
房产买卖合同
卖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转让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标的】
卖方所转让房地产(下称该房产)坐落于: 。
土地使用权证号:,房产权证号:,
登记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该房地产约定交付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双
方现场确认,均无异议。
第二条 【房地产产权现状】
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第三条 【房地产租约现状】
该房地产所附租约现状为第 项:
1、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2、该房地产之上存有租约,卖方须于本合同签订时将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
件及租赁合同交予买方。
第四条 【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户口】
如该房地产所附着有卖方户口,基于保证买方办理房产过户登记后,应享有完全的处
分权,卖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 30 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
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转让价款】
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小写: 元)。
第七条 【税费承担】
双方约定,由买方承担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双方按规定应缴纳的一切可能产生的税、费。
买方不按约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买方不得因此解除合同,本
合同应继续履行,但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付款方式】
买方于月日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
第九条 【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逾期付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要求买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
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条 【房地产交付】
卖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事项进行验收,
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
2、交付该房地产钥匙;
第十一条 【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 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 【附随债务的处理】
卖方在交付该房地产时,应将附随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结清,单据交买方确认,否则买方有权从交房保证金中抵扣上述欠费。
第十三条 【产权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 7 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卖方应按照行政机关的登记手续要求积极协助。
在收文回执载明的回复日期届满之日起 7日内,买方须按本约定办理交纳税费的手续。
第十四条 【其他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 10%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1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证明。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
买卖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 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采取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 4 份,卖方1 份,买方 1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卖方(签字): 买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 日
买卖合同 篇7
卖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买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自有的位于小区幢单元室房产(证载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一处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的了解,愿意购买该房。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总价: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
第三条甲方保证出售房产符合国家房产上市的规定,并保证产权清晰,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不含虚假内容,若有违反上述约定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买卖交易过程当中产生的费用(包括契税,过户手续费等)经双方协商,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乙方应于年月日本合同签订前将首期款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交予甲方;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乙方应剩余款项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交付甲方。乙方逾期付款,应承担全部购房款月息二分的违约金。
第六条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协助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甲方应于收到全部购房款后五日内将房屋交付乙方。甲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协助办理上述事项,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非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延宕的除外。
交付所产生的费用(水电费、煤气费、取暖费、物业费等)由甲方承担,交付后产生的费用(水电费、煤气费、取暖费、物业费等)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字盖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甲方):买方(乙方):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年月日年月日
备注: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本次交易房产证复印件、附随赠送房屋设施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买卖合同 篇8
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出卖人): 身份证件号码: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有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达成如下
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
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 号 ,建筑面积为______ 平方米;
套内建筑面积 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房产证)
(三) 房屋平面图见房产证;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出卖人还应当将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电梯、楼顶、装修、卫生间、院坝、地下室、其他设施、设备,转让给买受人,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房屋及附属设施均转让给买受人,附属设施见清单(附件二)。
第二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按房屋总价计算价款,总金额人民币元整; 乙方在年月日前付给甲方
定金(人民币),(大写)元,(小写) 元。该定金条款的约定,受《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条款的调整。
第四条: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
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
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以上款项,由乙方直接通过转帐或者直接存入等方式支付到甲方提供的本人银行帐号(银行帐号见附件三)。每次收到款项后三日内甲方应当开具收据给乙方。如甲方三日内未开具体要求收据的,则乙方凭其持有的银行开出的转帐凭证或者存入凭证作为付款的有效证明。
第五条
1、甲、乙双方定于 前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2、双方定于 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3、甲方应在收到全款30日内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4、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 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在办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文件。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如甲方原因而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条承担违约责任。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
一并转让给乙方。
除本条第二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乙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
担 。
第八条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如果乙方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则乙方已经支付的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其他已经支付的款项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甲方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计已付款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2、如甲方在合同生效后,有其他违约行为,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如果确定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还应当赔偿乙方实际损失。
3、若因银行或公积金中心原因不能按揭,或因不动产交易中心原因致使房产不能交易等客观原因,甲方将全部定金交还乙方,双方不得追究对方责任。
第十条 甲方承诺并保证:
1、其为本合同项下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其有完全的权利处分该房屋并完全有权签署本房屋转让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2、本合同项下房屋不存在任何限制或者影响本次转让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查封、冻结、抵押、共有人反对(如有)等情况。
3、甲方保证没有与任何第三人签署转让房屋的合同,并保证在本合同签署后,及时办理有关将房屋过户到乙方名下的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所有权按的转移时间。
第十二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三条 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
按下列约定处理:
1 甲方应缴清自交房之日之前的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一切与该房屋相关的费用。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2 甲方向乙方提交房屋全套钥匙,双方共同清查确认电、水、煤气等度数。
3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物业管理的相关入户手续。
4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水、电、煤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的更名手续。
5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房屋的维修基金发票、物业管理费押金等相关收据。
6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附属设施的设备发票及保修卡。附属设施见清单(附件二)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 。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 叁 份。其中甲方留执 壹 份,乙方留执 壹 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壹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 址: 地 址:
现住址:现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附件一:房产证复印件
(建议乙方在签署合同前要求对方提供甲方的房产证原件查验,并查看有无抵押登记,并共
同到房管部门以甲方的名义查询该房屋有无司法查封)
附件二:
房屋及附属设施清单
主要是载明房屋的现有状况及附属设施、一并转让的室内物品等)
附件三:
甲方提供的银行帐户
(通过银行转帐或者存款到其指定的本人银行帐号方式比支付现金方式要更安全一些)。
买卖合同 篇9
合同编号:
买 方:
卖 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签约地点:
一、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二、合同期限: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三、标的物与规格
标的物:
供交煤炭按下表规格执行:
项 目 单位 规格
哈氏研磨指数 HGI >50
粒度 原煤 最大粒径小于80,大于50者,少于5%.
洗煤<50
内水份 %
全水份(含内水份) Mt %
全硫份 Stad %
空气干燥基低位发热量 Qnet.ad kcal/kg ≥5900
挥发份 VMad % 22~30(不可混掺无烟煤)
灰份 Aad %<22
煤干石 原煤<0.5
洗煤 0(不应含有)
杂石、异物含量 % 0(不应含有)
注:杂石是指煤炭中不应含有的石块。
四、订购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方式:
4.1订购数量: 吨(每月交 吨)
其中春节前可交货 吨。
4.2交货时间:甲方每月20日传真通知乙方次月的交货数量与时间。
4.3交货地点和方式:船运至甲方码头(湖北黄石阳新富池镇)船板交货。
五、煤炭价格(基准单价) 元/cal,(一票结算,含17%增值税)如市场发生变化,双方另行协商价格 .
如两票制(运输发票≯300元∕吨),(基准单价) 元/cal.
六、付款方式:
乙方所供煤炭依约定数量、时间抵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卸毕后,依甲方检验报告每月1日及16日各结算一次,7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检验报告并作结算确认,乙方按照该数据开立增值税发票(税率为17%), 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10日内结该批煤款的80%. 付款方式为银行电汇,支付前乙方必须提供收据。是、否承兑汇票(不低于40%),接受部分每吨价格调整 元。
七、验收方式:
7.1煤炭品质之检验以甲方化验室之检验方法及检验报告为准,甲方化验室无法检验之项目以国家标准来执行。
7.2煤炭的验收:
7.2.1甲方在每艘船卸煤过程中,人工每车采样。甲方将采来的煤样,混合成一个大样,大
样混合均匀后分成三个代表性小样(每个小样约5公斤)其中一个,由甲方化验,并出具检验报告作为验收之依据;另两个小样密封保存一个月备查。;若双方对化验结果有所争议,可将留存样品交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具有公信力之第三方合法检验机关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作为结算依据。若化验结果仍不符合本合同规格,则送检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化验结果符合本合同规格,则送检费用由甲方承担。
7.2.2甲方在卸煤时,抽检1~2抓斗煤炭。若发现含有煤干石,则以之为平均数量来推算整船煤炭的煤干石含量。若煤干石含量超过0.5%,处以煤干石含量的10倍的煤炭重量罚款,即将该煤干石含量的10倍数量 ,自煤炭总重中扣除后计价。
7.2.3.甲方在卸煤时,抽检1~2抓斗煤炭。若发现含有杂石,则以之为平均数量来推算整船煤炭的含石量,并处以含石量10倍的煤炭重量罚款,即将该含石量的10倍数量,自煤炭总重中扣除后计价。
7.2.4甲方在卸煤时,若发现含有其它异物(非煤炭中应有物质,如木块、铁块、石块、砖块、草泥、橡皮等),则处以100元/件的罚款;若由异物造成甲方设备损坏,由乙方全额赔偿。
八、品质未达本合同规格时,处理如下:
8.1 发热量(均指空气干燥基低位发热量Qnet.ad,简称空干基低位发热量)
8.1.1发热量位于5700~6500kcal/kg时, 煤价 = 基准单价×实测值。
8.1.2发热量高于6500kcal/kg时,仍按6500kcal/kg的煤价来计价。
8.1.3发热量低于5700kcal/kg时, 煤价 = 基准单价×5700-基准单价×2×(5700-实测值)
8.1.4发热量低于5500kcal/kg时, 煤价 = 基准单价×5500-基准单价×3×(5500-实测值)
8.1.5发热量低于5300kcal/kg时,甲方拒收。
8.2 水份:
8.2.1全水份超过8%时,全水份超标部分不计重,直接从煤炭重量中扣除。
8.2.2如发现恶意非法灌水,则依甲方所取舱底高水份之煤作为检验水份的煤样,根据检验结果,按8.2.1处理。
8.3 挥发份:挥发份低于18%或高于33%时,甲方半价收购。
8.4 全硫份:硫份超过1%时,若硫份位于1%~1.2%(含)时,每高出0.1%罚扣煤款3元/吨;若硫份位于1.2%~1.5%(含)时,甲方拒收或以每高出0.1%扣煤款6元/吨进行累加扣款;若高于1.5%以上时,甲方拒收或半价收购。
8.5 粒度:对于大于80mm的煤块,处以20元/块的罚款。
8.6 可磨性(HGI)可磨性小于48时,甲方半价收购。甲方视需要对本指标检验。
8.7 若乙方一艘船煤品质不合本合同规格:
8.7.1若有2个项目达到甲方半价收购的程度,甲方对该艘船之煤按4折收购。
8.7.2若有3个项目达到甲方半价收购的程度,甲方对该艘船之煤按4折收购,并拒绝与乙方再次往来。
九、重量鉴定:
以甲方地磅计量为准。
十、装、卸运:
10.1乙方须依照甲方通知,履行交货数量与时间。若乙方当月未依照甲方通知交货,则视为逾期, 甲方将以每吨10元×未交货数量作为罚款,并于其它煤款结算中扣除。
10.2乙方在确定装运后,须立即以甲方之规定格式及传真号码以传真文件通知甲方,装运通知需包括: 合同编号、发运时间、发运港口、发运数量、船号、预抵时间等。甲方在未收到此通知前,将不作卸货安排,因此而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10.3乙方在煤炭发运前应以防水帆布严密遮盖,防止煤炭被雨水淋湿及污染等。
10.4乙方船舶在甲方码头进行卸载作业,须配合甲方各项作业规定,违规者则依甲方之作业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10.5甲方在许可范围内,允许乙方待卸船舶免费靠泊甲方码头。若甲方通知乙方到港待卸船舶不能靠泊甲方码头,乙方船舶必须自寻锚地停泊待卸。乙方亦必须配合甲方,及时要求乙方 船舶服从甲方的调度安排。
10.6由甲方安排卸船时间和顺序,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索赔。
10.7卸货前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独立承担。
十一、其它:
11.1乙方必须具备有效的煤炭经营资质,并独立承担由次引发的各类责任(含甲方被其他部门及机构追究的责任)
11.2如有争议或违约, 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诉讼解决。 11.3其它未尽事宜, 另行商议。
11.4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两份,盖章生效。
买 方 卖 方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税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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