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实习管理规定参考

2024-12-04 规定

  生产实习和毕业顶岗实习是高等学校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获得生产实践知识和技能,巩固和加深理论知识的理解,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培养创新能力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毕业实习工作,提高毕业实习质量,促进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实现毕业实习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结合动科系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修完理论课程后,学校推荐学生到实习单位进行生产和毕业顶岗实习;自己也可与企事业单位联系,实习内容应与本专业相关,在实践中进一步巩固和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强化专业技能,为适应未来工作岗位打下良好基础。

  二、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的,要提前向系提出申请,出具实习单位接收证明,并附家长签字,系批准后方可到单位实习。

  三、实习期间要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和毕业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考勤纪律、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保密制度等)。尊重指导教师和有关人员,听从指挥,虚心学习,认真完成实习单位布置的各项任务。

  四、在教师指导下,认真做好生产实习和毕业顶岗实习记录,每学期撰写不少于2000字的生产实习总结或病例分析,学期末寄交班主任。最后一学期的毕业顶岗实习写出不少于2000字的毕业实习报告或专业论文,连同毕业实习鉴定(加盖实习单位公章)一并在5月底寄交本班班主任。

  五、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实习者,应履行请假手续。实习期间请假,应经指导教师和班主任同意。未经批准,不得擅离实习单位,否则按旷课处理。

  六、实习期间如需变更实习单位,须主动向指导教师和班主任报告,并书面提出更换实习单位的申请。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实习单位。

  七、实习期间学生必须与班主任、系主任经常取得联系,应每月至少向班主任汇报一次情况,以便及时了解实习进度,掌握学生实习工作状况。

  八、毕业实习成绩应根据学生实习期间组织纪律、实习态度、任务完成情况、实习报告质量、实习单位意见等进行综合考核,评定实习成绩。毕业实习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分制评定。评定标准如下:

  优秀:能圆满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并能运用学过的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实习态度积极、端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良好:能较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系统的总结;实习态度端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中等: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主要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的总结;实习态度端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及格:完成了实习的主要任务,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够完整、系统;实习态度端正,实习中虽有一般违纪行为但能深刻认识,及时改正。

  不及格: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1.未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报告马虎潦草,或内容有明显错误;

  2.未参加实习的时间超过全部实习时间三分之一以上者;

  3.实习中有违纪行为且教育不改,或有严重违纪行为者。

  毕业实习成绩不及格者不予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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