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工作多管齐下,全面加快扶贫工作。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银行金融扶贫工作总结,请参考,上公文站,发现学习。
银行金融扶贫工作总结一
近年来,贵州农信社以“三结合”实施精准扶贫,以信贷资源为贫困地区农户拓宽资金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夯实发展基础,在金融支持精准扶贫的工作上取得了重要成效。
结合一:与农村信用工程相结合
据贵州省农村信用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宋锐介绍:贵州省农村信用联社成以来,把农村信用工程作为服务“三农”的重要抓手,以农户建档评级工作为基础,根据资信调查情况进行量化评级,开展信用农户的评定和信用村组、信用乡镇及信用县(市)的创建。截至2015年3月末,已评定信用农户689万户,创建信用组77613个、信用村9599个、信用乡镇622个、农村金融信用县13个,形成了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信用工程体系,保障了扶贫资金的有效使用,解决了农村经济发展中金融支持这个关键性问题。
一是为贫困农户获取贷款创造条件,有效破解农民“贷款难”问题。农信社通过信用工程的这一基础性金融服务的建设,成功创建信用共同体,开拓农民无担保、无抵押、纯信用的融资途径,为农户获取信贷资源提供可能。农信社立足农村信用工程建设成效,有效综合监管部门、地方政府及农信社的资金资源,将政府贴息与农信社降息相结合,并以1:1.1的比例匹配支农再贷款信贷资金,有效降低扶贫对象的融资成本,放大可利用贷款的资金规模,使大量分散且缺乏有效担保的贫困农户获得了贷款支持。截至2015年3月末,全省农信社已累计向672万农户发放了小额信用贷款3883亿元。
二是精准定位信贷资金投放,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农信社将信用工程建设与政府扶贫开发工作对接起来,通过农户信用信息和扶贫信息的结合使用,以信用评级“联姻”精准扶贫,让涉农贷款得以精准投放。截至2015年5月末,农信社累计向401367户农户发放扶贫到户贴息贷款72亿元,扶持绝对贫困户21.3万户,扶贫贷款覆盖9388个贫困村,在全省71个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的贷款余额达1958亿元。
三是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激励农户生产积极性。为确保信用工程建设质量,农信社定期开展年检工作,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对农户信用状况进行动态管理,农户可以通过提高信用等级来提高贷款额度。这样的管理方式有效激励了农户在获取贷款后积极发展生产,以增强经济实力,积累信用记录,提升贷款额度,逐步形成了农村信用体系和扶贫攻坚开发的良性促进机制。在农村信用工程建设的带动下,全省13个农村信用县的贷款余额从2010年的125.56亿元增长到2015年末的348.2亿元,涉农贷款余额增长幅度达168%。
结合二:与实施普惠金融相结合
当前,贵州农信社从业人员达到2.5万人,营业网点2194个,“信合村村通”服务点近2万个,布放ATM机具3093台,机构网点覆盖城乡,金融服务通达村寨,已构筑起辐射全省的`服务网络。依托深入农村、服务农民、惠及城乡的服务网络,农信社广泛开展普惠金融服务,以金融产品、服务方式和经营机制的创新,为贫困地区提供了效率高、成本低的金融服务,为农户脱贫致富创造了有益的金融环境。
一是畅通支付结算渠道,提升涉农服务水平。自2012年起,贵州农信社大力建设“信合村村通”工程,为扶贫资金的有效利用构建渠道,提高了补贴发放效率和精准度,推动了金融服务的延伸,确保了贫困地区群众享受到便捷、低成本的金融服务。截至2015年6月末,全省农信社已无偿代理兑付中央和省安排的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等涉农补贴资金400多亿元,“信合村村通”累计交易263.6万笔,有效节省了取款汇款的交通成本、误工成本。
二是建立农民工金融服务中心,为农民工创业就业提供支持。为解决农民工服务“两头空”的问题,农信社在广东、浙江、福建、江苏等地设立13个驻外农民工金融服务中心,为农民工外出和返乡的创业就业提供金融支持,通过创业能人的发展,带动贫困农户脱贫致富。当前,农民工金融服务中心帮助农民工获得各种赔偿、补偿1833.99万元,并引导3.69万户农民工返乡创业,发放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17亿元,带动39万贫困人口就业。
三是围绕民生工程建设,为扶贫开发提供信贷支持。农信社围绕贵州省委、省级政府“十大民生”工程建设,以支农支小为重点,仅2015年度就发放“四在农家 美丽乡村”贷款36亿元,贷款余额为296亿元。其中,支持“小康路”贷款余额24亿元,支持“小康水”贷款余额10亿元,支持支持“小康房”贷款余额 138亿元,支持“小康电”贷款余额5亿元,支持“小康讯”贷款余额3亿元,支持“小康寨”贷款余额43亿元。全省农信社累计投放农村建房贷款225亿元,惠及农户79万户,发放农村危房改造贷款39亿元,惠及农户12万户。
银行金融扶贫工作总结二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赣南苏区同步进入小康社会为统领,全面做好贫困群体的金融服务,初步建成全方位覆盖贫困群体的普惠金融体系。
(一)金融扶贫开发体系日趋完善。完善面向“三农”的金融服务体系,推动商业性金融机构网点持续下沉,不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推进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着力消灭金融服务盲区,争取实现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镇(乡)。
(二)信贷投入总量持续增长。通过创新金融产品,逐步加大对贫困户和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力争每年全市涉农贷款增量高于去年同期水平,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三)融资结构日益优化。通过加强对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上市培育,鼓励引导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债券市场进行融资,拓展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渠道,实现直接融资规模同比增长。
(四)风险保障体系逐步健全。通过创新发展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特色农业保险、医疗、养老等保障保险,充分发挥保险行业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和地位,健全贫困群众的风险保险保障体系。
(五)金融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创新精准扶贫担保模式,破解贫困群众无抵押、无担保的瓶颈;努力推进贫困群体金融知识普及,推进诚信文化建设,使贫困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二、基本原则
(一)着力增强贫困群体“造血”功能。坚持以产业发展为引领,通过完善金融服务支撑,促进贫困群体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增强贫困群体“造血”功能。
(二)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坚持市场化和政策扶持相结合,以市场化为导向,以政策扶持为支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三)坚持统筹兼顾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金融精准扶贫的决策部署,立足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体的实际,各县(市、区)和各金融机构根据产业特点、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按照因地制宜原则,创新扶贫开发金融服务方式。
三、政策措施
(一)完善面向“三农”的金融服务体系。推进普惠金融,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尽快完成农信社改制为农商银行工作目标,推动涉农银行业机构开展类似于农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模式改革,引导邮储银行加快乡村营业网点布设步伐,鼓励村镇银行分支机构向乡镇延伸;纵深推进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加快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行政村全覆盖工作,切实满足偏远农村各项支农补贴发放、小额提现、转账等基本服务需求,消灭金融服务盲区,争取实现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镇(乡)。鼓励在重点或大型乡镇设立专业支农的小额贷款公司。鼓励人保财险、中国人寿等保险机构完善乡镇营销服务部的布局,创新保险机构在乡镇行政村的服务方式。
(二)引导信贷投放向贫困群众和贫困地区倾斜。以我市油茶、脐橙、花卉苗木、养殖等农业主导产业和优势农业产业等为扶持重点,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农发行、农业银行、农信社(农商银行)、村镇银行、邮储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加快扶贫金融产品和业务创新,加大对有条件的贫困农户小额农贷投放力度,扩大贫困农户贷款覆盖面,大力实施产业金融扶贫;积极搭建平台,有效对接国家开发银行等扶贫开发贷款,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扶贫;针对扶贫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推出切合实际的信贷产品,重点支持“公司+合作社+贫困户”、“龙头企业+基地+贫困户”等产业发展模式,切实加大对其信贷支持力度,实施就业金融扶贫;落实好现有国家济困助学信贷扶持政策,对当年被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录取的贫困家庭大学生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加大对农村校舍改造等项目贷款的支持力度,开展教育金融扶贫;支持农村医疗卫生等基础设施改扩建等项目贷款,开展保障金融扶贫。
加快推进农村“三权”抵押贷款的推广运用,在全市推广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适当扩大对林权、果园证抵押贷款的额度,延长贷款期限,实行优惠利率;适时探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赣州银行、农信社每年要新增不少于3亿元的扶贫专项贷款额度。涉农金融机构要做好“财政惠农信贷通”的发放工作,各金融机构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满足扶贫对象的信贷需求,加快扶贫贷款的审批流程,充分保障扶贫对象合理续贷需求。确保涉农贷款增量高于去年同期水平、增速高于全市贷款平均水平。适当提高对扶贫贷款的风险容忍度。配合“雨露计划”、“金蓝领工程”等就业扶贫措施,加大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对贫困家庭成员的信贷支持力度,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相关贴息政策。
(三)借力资本市场推动扶贫开发。建立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接融资后备库,支持符合条件的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到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融资。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多种债务融资工具,扩大直接融资的规模和比重。筹建覆盖四省九市的区域性农产品交易市场。对油茶、脐橙等我市优势农产品设立期货品种开展研究论证。探索筹建扶贫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四)建立保险行业精准扶贫长效机制。鼓励保险行业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作,结合贫困户的特点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开拓农村小额信贷保证保险产品,推动实现农民小额贷款“手续简便、无抵押、无担保”。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业保险工作,推进油茶、茶叶、花卉苗木、水稻、生猪等地方特色优势农业保险,力争加快将柑橘(脐橙)、烟叶、油茶、白莲等农业保险纳入中央、省级财政补贴范围;创新发展天气指数保险、产量保险、收入保险等新兴产品。关注特殊人群的保险保障,积极发展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推广低保、五保、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的意外保障制度;探索对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的新模式。鼓励保险机构降低保险费率,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由财政出资为贫困户购买补充医疗保险等保障保险。
(五)创新精准扶贫担保方式。将贫困户和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列入“小微信贷通”的重点支持范围。由市县财政统筹资金,组建赣州市扶贫开发担保机构,为扶贫对象等提供贷款担保,免收担保费用;提高对扶贫开发担保机构代偿损失的容忍度,对扶贫开发担保机构的代偿损失,由市政府、各县(市、区)政府、扶贫开发担保公司、协作银行按比例共同承担。
(六)加快推动精准扶贫金融知识普及。搭建市、县、乡三级金融培训平台。充分发挥市委党校、市金融研究院以及驻市高校的平台作用,面向各金融机构开展小额信贷业务和技术等方面的培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面向基层干部进行农村金融改革、小额信贷、农业保险、资本市场等方面的宣传培训,提高运用金融杠杆的意识和能力;借助县、乡两级平台(如,农民培训学校),对贫困群体开展专项金融教育培训,提高贫困群体的诚信意识,使农民学会用金融致富,当好诚信客户。
四、组织保障
(一)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强化政府部门与银证保等金融机构联合,进一步完善横向协作机制。由市金融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扶贫办、赣州银监分局、人民银行等政府部门以及驻市各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整体联动机制。建立金融精准扶贫联席会议制度,组织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计划,统一具体宣传内容和口径,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和困难,有效凝聚各部门的力量和资源,形成金融支持精准扶贫整体合力。
(二)健全管理制度。市农业银行、农信社(农商银行)、村镇银行、邮储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要本着利民、便民、惠民的原则,制定金融扶贫工作实施办法;各县(市、区)也要结合实际,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
(三)建立考核机制。建立金融支持精准扶贫考核评估制度,明确考核目标,把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有机结合,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措施不当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落实到位、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部门进行表扬、表彰。单列扶贫信贷指标,作为地方政府对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奖励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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