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汇报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汇报是将某个项目的工作情况和工作结果向领导进行汇报,是不是有很多人都曾经或正在为写汇报而发愁?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根治欠薪工作情况汇报,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根治欠薪工作情况汇报1
我县是个传统的农业大县,工业小县,财政穷县。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县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按照实现“两个翻翻”的目标要求,抓住全省转型整改的战略机遇,振奋精神,精心谋划,全力推进传统农业县转型跨越发展,重点打造“六区九园”,推进总投资300亿元的100项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我们在抓好这些项目和重点工程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九部门关于确保农民工能按时足额领到工作,严厉打击拖欠工资违法行为的指示精神。把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报酬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推进转型跨越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按照县委关于“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应建立严格的资金保障机制和执法处罚机制”的指示要求,县、乡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把确保建筑领域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紧紧抓在手上,有效的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县改革发展、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20xx年全县共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6起,涉及2767人,追回拖欠农民工工资1706.5万元。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摆上位置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解决农民工工资的相关政策和规定,针对建筑领域、交通和砖瓦窑等行业存在有拖欠工程款问题以及劳务用工不规范等原因,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定期不定期专题研究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分管县长直接抓,劳动保障部门具体抓,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机制,成为政府的一项常态性工作,摆上位置,常抓不懈。劳动保障部门开设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建立了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劳动保障、建设行政主管等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从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作为县乡两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落实。县政府明确规定,农民工工资专户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县政府还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将设施工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的相关内容,劳动保障部门要对施工企业加强监管,不定期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对欠发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劳动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补发,情节严重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责任单位实行停工,直至取得其在我县承揽工程的资格。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都成立专门工作机构,遇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快速接案出警,建立司法绿色通道,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促使施工企业自觉守法,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和强化政府各部门的责任意识。我县毛纺厂因经营不善,停产关闭,拖欠河北、四川等地民工工资19万元,劳动保障部门接案后连续三次找毛纺厂经营人,经过反复耐心的工作,使其通过借款、贷款、卖掉自己的小轿车等筹资方式,给农民工打清了拖欠的工资。使他们愉快的踏上了返乡的归程。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采用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当地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媒体,深入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强化企业守法诚信意识,增强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二是进一步畅通维权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值班制度,劳动监察机构负责人和值班人员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理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三是宣传报道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弘扬社会公平正义。
三、加强配合,形成合力。
我们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县乡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检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调处力度,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依法做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并对涉嫌犯罪案件依法进行移送,公安部门负责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协助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聚集性事件,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各部门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本县施工企业老板马成,分别在我县两个工地揽工,开发商都已按工程形象进度给予拨付了民工工资。但马成突然因病死亡,欠下了未付民工工资60万元。在民工讨要无门的情况下,劳动保障部门及时协调开发商,共同研究解决拖欠民工工资方案,经过多次磋商,由开发商又多出了一部分钱,全部兑现处理了拖欠民工的工资,化解了一个濒临无法落实的“死案”。
四、联合执法,严肃查处拖欠工资违法行为
全县各级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全面掌握本辖区内企业用工情况。对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今年8月份,来自河北、江西的69位农民工,向劳动保障部门反应在我县大运路施工的河南籍开发商杨久拖欠工资98万元逃逸。劳动保障部门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后,书记、县长当即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会议,启动联合执法机制。劳动保障局监察队的同志怀着关心民工,爱护民工,安抚民工的一片真情,及时为民工购买面包和矿泉水分送到民工手中,并给他们做思想工作,表明政府要为民工撑腰做主,追讨工资,稳定了民工的思想情绪。县公安局成立了由案件侦破组,出动了大量的警力、警车、往返于河北、河南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及时为农民工讨回了拖欠工资,在劳动保障部门的监督下,一一发到农民工手中。
五、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的聚集性事件
我们重点对全县所有建筑工地和陶瓷厂共36个用人单位实施了监控,对可能发生较大数额的工资拖欠并引发聚集性事件的企业,及时作出预警,积极督促企业采取措施解决,对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的聚集性事件,及时启动应急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快速、稳妥处置。对企业一时无力解决拖欠工资或欠薪逃匿的,要通过动用应急周转金、工资保证金或者其他资金渠道统筹解决,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今年10月份,在我县景阳城项目部劳动的25名河北农民工,聚集到劳动保障大厅反应施工队兑现不了他们的工资,县委、县政府接报后及时了解情况,及时组织劳动保障、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快速介入,调查处理,责成项目部采取垫付的方式,兑现拖欠工资16万元,避免了越级上访和聚集性事件的发生。
一年来,我县在解决农民工工资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一是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人员不足,满足不了监督检查的需要;二是相关部门配合仍然存在着不紧密、不主动的问题;三是上级部门和国家投资的工程项目存在着难协调、难管理的困难;四是由工程进度、质量不达标所引发的问题与拖欠农民工工资混为一体,在个别地方存在着无理取闹、漫天要价的问题。新的一年里,我们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继续抓好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建立严格的资金保障机制,确保农民工工资能够按时足额发放,推进全县转型跨越发展。
根治欠薪工作情况汇报2
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多营司法所牢牢把握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区司法局行动方案,现将开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
趁多营场镇赶场日,司法所工作人员与区禁毒办、镇应急管理办一起在多营新菜市门口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其中发放根治欠薪相关宣传单500余份。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现场讲解的方式重点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并针对进城务工人员专门讲解解答了在外务工必备的法律知识和问题,提醒他们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妥善保存务工证据,依法维权。
二、加强对重点企业单位的宣传
组织乡镇范围内的重点单位、企业负责人开展法治宣讲会,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重点讲解了欠薪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规范劳动用工制度,从源头上避免和根治欠薪问题。
三、开展欠薪隐患和纠纷的摸排化解
进入重点单位和企业开展排查工作,通过与企业负责人谈话、查看工资发放台账、与农民工直接交流等方式全面摸底企业单位的欠薪隐患和相关矛盾纠纷,确保多营镇不发生一例欠薪问题。
(一)完善学习和工作制度,保证了劳动监察工作的.开展。
1、今年以来,区人社局坚持把政治和业务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建立了完善的学习制度,坚持每月进行一次政治学习和一次业务学习,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每位监察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使每位监察员人人精通本职业务,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从而建立起一支高标准,高素质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为切实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建立完善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机制。区人社局按照《劳动监察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了案件办理主办监察员制度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到人,每个案件的主办监察员对案件的受理、立案、案件办理和结案的各个环节实行主办监察员负责制,这样既杜绝推委、扯皮现象发生,也提高了工作效率,并使每位监察员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区人社局在主办监察员制度的基础上对重大案件严格执行集体讨论制度,坚持采取两者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做到层层把关,人人有责。在执法中,抓好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处罚(理)告知、听证等环节,坚决杜绝野蛮粗暴,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坚持公开办事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主动亮证,文明执法,严格执法,正确的运用法律法规及各种法律文书,确保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保障监察活动,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加强日常巡查工作:日常巡查工作是劳动保障监察主动执法的重要方式,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自身形象,更多地了解各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更好的查找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认真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320余人次;对来信来访者本着“接待热情,服务周到,答复及时”的原则,细心听取来访者的陈述、耐心解答疑问,及时按规定受理处理,做到事事有记录,件件有结果。使来访者高兴而来,满意而去。
四、20xx年元旦前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第一阶段检查的相关情况
(一)检查情况
20xx年元旦前区人社局检查了9户用人单位(建筑企业6户,加工制造企业3户),涉及职工365人,其中农民工349人。在检查过程中,无发现政府投资项目、国企项目以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工程存在欠薪情况。
(二)“根治欠薪进行时”政府投资、国企项目欠薪线索的相关处理情况
20xx年度区人社局共接收3宗“根治欠薪进行时”政府投资、国企项目欠薪线索案件,涉及38人,涉及金额38.4832万元。3宗欠薪线索案件分别为:
①20xx年12月20日接到杨国平投诉“揭阳市梅汕高铁防护栏项目拖欠杨国平等11人20xx年的工资95000元”(劳监局函〔20xx〕636号)
经查:中铁六局天津铁建公司因资金问题拖欠杨国平等11名农民工工资95000元,经揭阳市揭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调,该单位已于20xx年1月16日以银行卡转账方式将该欠薪支付完毕。
②20xx年9月11日接到李海滨投诉“广东天然气管网粤东燃气管网工地拖欠工人工资”(粤劳监督字〔20xx〕47号)
经查:广东天然气管网粤东燃气管网工地目前处于工程结算中,导致工程款项无法按时拨付,造成工人工资结算、支付均被延误。经督办,劳资双方自行达成还款协议:由包工头张建明作出工人工资代付凭证至项目部后,项目部于20xx年10月底前代发李海滨等5人工资,合计金额139260元。
③20xx年8月24日接到谢炎清投诉“揭东区曲溪街道港美村排污工程工地的包工头谢桂裕拖欠市民工资8625元,拖欠工人杨玉雄10050元及陈益标5700元”(粤劳监督字〔20xx〕48号)
经查,港美村雨污分流工程承包公司为深圳市嘉诚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由包工头谢桂裕于20xx年9月15日晚以现金方式当场一次性付清谢炎清等合计22名工人、合计金额150172元。
(三)20xx年春节前“两清零”工作重点及措施
临近春节,为实现清零目标,针对揭东区内存在较为普遍欠薪重点的建设工程领域,区人社局将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全面深入检查,对发现存在的欠薪项目依法核实处理;对恶意拖欠工资的个人或企业,经责令后仍拒不支付的,区人社局将该案件依法移送至公安部门处理解决。
根治欠薪工作情况汇报3
桐柏县委、县政府历来重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专项制度文件,尤其是20xx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要求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要早谋划、早部署。主要做法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20xx年成立了桐柏县治欠保支领导小组,通过县委办县政府办下文明确了县处级领导为欠薪案件的包案领导,各主管部门一把手为包案责任人,形成了领导小组牵头抓总、成员单位各司其职、保支领导小组综合协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开展摸底自查、加强源头治理。
11月初,县人社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组织劳动保障监察局对各乡镇(园区)和相关行业部门所有在建项目和其他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集中排查,由于谋划早、行动早,到20xx年11月中旬基本掌握了全县在建项目情况,尤其是摸清政府投资项目欠薪底子,及时向县领导汇报及早地督促县政资金拨付到位,从源头上解决了政府投资项目欠薪。
(三)多措并举全力推进“根治欠薪”工作。
一是实行周调度排查制度,县劳动保障监察局每周对所有28个在建工程项目和劳动密集型用工企业开展日常巡查摸底,一个项目一个项目分析研判,提出解决问题具体措施,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力争把欠薪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完善部门协调机制,设立联席会议制度。对恶意欠薪行为,公安、人社、信访等部门定期召开集体会商,合力攻坚,保持对恶意欠薪行为的高压态势,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的移送和侦办。20xx年以来,以涉嫌恶意欠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办9起,涉及农民工833人共计2769余万元。三是落实约谈制度,对工作进展缓慢、欠薪问题突出、欠薪隐患较多的行业和部门,县治欠保支领导小组及时约谈分管领导和单位负责人,责成相关部门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线索制订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确保及时解决欠薪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四是落实应急周转金制度,全县各乡镇、园区和项目比较集中的行业主管部门储备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490万,账户由财政部门管理,对一时难以解决或企业欠薪逃匿的,按照程序及时动用应急周转金、工资保证金或通过其他渠道筹措资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防止事态升级扩大。五是畅通投诉渠道。县劳动保障监察局已经明确了专班专人负责信访投诉接待工作,信访值班人员电话号码已通报省市劳动监察部门,实行“7+24”接访工作制,随时接受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投诉,20xx年累计接到电话投诉803件;处理书记市长留言板等转办投诉线索89件,涉及金额71万余元;通过电话投诉、网上投诉等渠道累计协调解决216名农民工工资147万元。
(四)强化保障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
县政府安排专项资金给劳动保障监察局配备了执法车辆和执法服装,配备了专业执法设备。县人社局抽调精干力量充实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并及时组织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培训和考核,高标准、高素质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已初步形成。县劳动保障监察局实行接受投诉和下沉执法检查相结合,每天信访值班人员留守值班接待来电来访,其他执法人员到各项目工地进行摸排,调阅28家在建工地和用人单位工资发放记录、随机询问在岗工人工资发放情况等方式,主动查找欠薪隐患,确保把各类因欠薪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明晰权责,强化部门联动,切实履职尽责,让农民工兄弟春节前拿到工资,顺利回家过年。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出积极贡献!
根治欠薪工作情况汇报4
清欠办结合行业实际,坚持把农民工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把维护稳定工作贯穿于业务工作的全过程,通过加强农民工队伍素质建设、完善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提高农民工综合素质,建立健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长效制,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我办高度重视并严格落实各项清欠政策措施及规章制度,把清欠工作当作确保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工作,全面做好解决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所有投诉案件都全部解决,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稳定。
严格履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要求施工单位每月必须按时造册发放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定期检查。严格用工管理制度,全面督促企业积极执行用工实名制制度,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健全务工人员管理台帐,安装对接用工实名制平台,切实加强用工管理。
存在问题实名制平台对接缓慢,原因是生物识别设备供货不及时。
后期工作要规范建筑市场行为,从源头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继续强化劳务分包工程的.监管工作。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对所承建项目的农民工管理工作负总责,对分包队伍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实施有效的监控。
突出抓好劳动用工管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一是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制定本企业施工现场农民工注册登记、考勤、工资发放、劳动纠纷处理办法等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二是企业必须按月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在工资发放前,施工项目部在施工现场公示工资发放表,工资必须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
根治欠薪工作情况汇报5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决策部署关于根治欠薪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自治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印发了《贺兰县关于开展20xx年度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方案》,对全县建筑工地及劳动密集型加工制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及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检查情况
11月20日,对我县建筑领域及劳动密集型加工制企业开展20xx年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共检查99家用人单位,涉及劳动者5715人,其中涉及农民工人数3779人,签订劳动合同人数3703人。协调解决农民工案件58件,涉及人数309人,涉及金额439.06万元,所有案件都已经结案,结案率100%。在排查过程中,我县在建的工程项目农民工已实名,施工总承包企业已依法与所招用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约定了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工资发放每月会进行公示。在建项目施工许可证、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施工日志、工程结算单等基础资料都齐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工程款以及维权信息公示制度等各项工资支付保障政策措施已落实到每一个在建的工程项目,不存在欠薪隐患问题,且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同时,在此次检查中向各个施工承包企业相关负责人、项目经理、劳资专管员和农民工广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内容和要求,特别是保障工资支付各项制度措施,切实增强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农民工自我保护观念不强,依法维权意识淡薄,在清欠工资专项检查和案件处理中,维权农民工普遍无法提供欠薪证据,致使劳动监察执法部门调查取证困难。二是农民工工资追缴难度增大。部分续建工程的工程款未与农民工工资剥离,需耗费大量精力才能核清欠薪实际数额,严重影响案件办理进度。建筑领域劳动用工管理还不够规范,致使建筑领域劳动用工混乱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受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权限限制,对一些恶意欠薪欠费企业无法采取强制措施,相关部门衔接配合机制不够健全完善,案件查处时间较长,导致农民工重复上访。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县将深入推进治理欠薪各项制度。紧盯“八率”监控指标,守牢农民工工资支付底线,做好施工现场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继续实行清单管理,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列入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跟踪落实解决。健全完善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加强分析研判和动态监管,及时防范化解欠薪风险隐患,力争把欠薪问题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今后开展工作中,不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持续开展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专项督查,突出工程建设领域和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两个重点,紧盯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案件,特别对至今尚未化解处置的欠薪积案,严格落实包案化解责任制,强化治欠措施,着力解决问题,确保年底前将所有欠薪案件全部化解处置。
根治欠薪工作情况汇报6
近年来,张家港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苏州市委市政府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决策部署,以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为重点,积极探索、努力实践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标本兼治等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方法和路径,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重点保障制度,根治欠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已连续2年在苏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中获得A等级。截至目前,该市成为苏州未接到人社部转交欠薪线索的少数区县之一。
一、抓实三个面,实行立体防治
一是健全议事协调机制层面。市政府召开根治欠薪工作推进会,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市人大先后专题调研全市根治欠薪工作,强化统筹协调,夯实各方责任,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议事协调机制更加健全,各部门履责尽责、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二是党建引领根治欠薪层面。在市区域党建工作站分步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先锋驿站”,在工程建设项目一线建立联合党支部,突出党建引领作用。实施建筑工友关爱志愿服务项目—“虹筑之家工友驿站”,为流动党员和建筑业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技能培训等一站式专业援助和志愿服务,2年多开展活动300余场,服务建筑业农民工3万余人次。三是压实属地政府责任层面。完善对镇(区)政府(管委会)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分解年度工作重点,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将根治欠薪工作纳入该市社会综合治理考评项目,考核评定与欠薪纠纷调处、督查检查结果挂钩,督促各板块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
二、突出三条线,拓宽治理渠道
一是织密日常监管的“防线”。市人社局狠抓源头治理,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双随机”专项检查、日常巡查,建立健全欠薪预警制度,将在建工程项目纳入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做好信息采集、服务指导,建立欠薪企业工作台账,动态监控在建工程项目工资发放情况。市住建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开展在建工程项目欠薪隐患排查,了解掌握工程款支付、农民工工资结算与支付等情况,排查发现因款项结算争议、资金周转困难等原因产生的欠薪隐患项目,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及时约谈,分类指导,消除隐患。二是严守欠薪清零的“底线”。市人社局劳动局加大工资类案件执法力度,优先受理、快速查办,重大欠薪案件每日一报,所有欠薪案件处置情况每周分析上报,春节前工资类案件实现动态清零。市住建局建设局履责担当,督促施工过程结算管理,快速调处建筑业各类纠纷,确保施工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春节前成立清欠调解专班,与辖区警务站联动,加大欠薪案件的集中调处力度。20xx年调处欠薪案件38起,指导镇(区)调处欠薪案件12起。三是筑牢依法治理的“红线”。市议事协调机制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督办各类欠薪案件。20xx年,督办上级交办、市扫黑办和维稳办移送欠薪线索7件,督促属地和相关职能部门限期核查,及时反馈处理结果。针对市交通运输部门管辖铁路项目权限受限的难点,市议事协调机制加强内外协调,努力扫除“四项制度”落实“盲区”。
三、把握三个点,强化管理举措
一是突出重点,做好分类指导。市人社局根据建筑业农民工相对集中的`特点,联合住建、交通运输、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分类召集负责人、人事干部、劳资专管员,采取现场观摩、法规讲解、经验交流等方式,宣传培训保障工资支付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建立微信群、印发《根治欠薪业务指南》等多种形式,帮助在建工程项目严格落实“四项制度”,全面提升管理质效。二是盯住弱点,补齐弱项短板。加强源头管理,将实名制管理有关要求落实到工程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文本,发生的费用纳入工程造价。统一配发管理参考文本和台账资料盒,指导用工记录,规范台账管理。依托建筑工程务工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对用工全程进行线上动态监管。三是破解痛点,解决根治难题。将施工管理和监理人员全部纳入实名制管理,实行“人证”比对,严查“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实名制管理纳入施工现场综合考评,实施差别化管理,随机抽查检查;纳入建筑市场综合信用评价,与工程招投标、资质动态监管、工程评优等挂钩。运用不良行为记录、整改约谈、通报批评等手段加大惩戒力度。20xx年,共对3家施工单位和16名施工负责人(个体承包人)予以市场准入限制,7家施工单位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四、架好三座桥,提升治理效能
一是便捷维权的“多孔桥”。市人社局全面畅通“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维权渠道,开通农民工工资调处绿色通道。市住建局全面加强建筑业农民工欠薪举报、投诉接处工作,建筑业农民工直接去人社部门反映欠薪的,市住建局迅速安排专人去人社部门联合做好接待、调处工作,让农民工少跑路。市司法局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系列普法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12348”热线、法律援助工作站等方式,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20xx年累计为816名被欠薪农民工提供免费法律援助。二是联合执法的“立交桥”。市人社局会同住建、交通运输、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开展全市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和冬季攻坚行动,落实“三查两清零”和“两个确保”工作要求。抽调成员单位精干力量组成联合检查组,20xx年3次集中实地排查,共检查在建工程项目152个,分A、B、C三个等次进行通报。对列入C级的工程项目开展“回头看”,由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整改落实。三是两法衔接的“高架桥”。市人社局联合公安、检察院、住建等职能部门,研讨会商欠薪案件处置中的疑难问题,明确建筑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实行“双移送”。由住建部门负责“四个查清”:查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等基本情况;查清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查清工程款支付情况及资金去向;查清农民工工资拖欠原因和具体数额。人社部门进一步查实案情后及时向公安部门移送,20xx年移送案件13起,其中工程建设领域(含装修装饰行业)6起。对有群体性的事件苗头的重大、疑难欠薪案件,以及以讨要工程款为目的恶意讨薪行为,公安部门提前介入、联动处置,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根治欠薪工作情况汇报7
一、工作措施
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区委主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从11月10日区清欠办即开展新一轮摸排工作;11月20日,在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就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进行强调。11月25日,召开了全区农民工工资支付冬季攻坚行动发动部署会,由常务副区长牵头召开。
二、下步安排
1、加强刚性约束。根据《滁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管理暂行方法》文件精神,紧盯我区建设领域工程工程,尤其是政府类投资工程,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办理劳动用工实名制和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同时要求在工程开工前,工程主管部门必须按合同拨付工程进度款的30%汇入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
2、加大攻坚力度。20xx年区解欠办将每月对全区在建工程工程进行统计,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做到在建工程数量清、工程造价清、欠薪隐患清。同时,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通过摸排将联合相关责任单位对存在欠薪隐患的.用人单位实行约谈制度,对约谈中确定存在欠薪隐患的用人单位先行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对限期内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将依法下达纳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事先告知书。
3、落实相关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原那么,对存在欠薪隐患的工程,实行责任包保,推动各镇
涉及欠薪事件信息的上报或通过信息化手段登录、传送、报送等,要按照人社部门核实口径,据实上报或登录、传送、报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违法行为,持续推进信用惩戒体系建设,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根治欠薪工作情况汇报8
根据《关于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要求,x区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并下发了《x区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按照时间节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有效推动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落实欠薪处理责任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x区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x为组长,区政府办副主x、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x为副组长,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x区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协调工作。
二、我区工作开展情况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我区共排查用人单位xxxx家,涉及劳动者人数x万人,检查建设工程项目xxx个,其中政府投资工程项目xx个。为xxx名农民工追发工资xxx余万元,有效保障了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截止目前,全区农民工工资欠薪问题总体可控,但部分历史遗留问题特别是建筑领域和部分濒临破产企业的欠薪问题依然存在,亟待相关部门配合切实解决,对无法协调解决的要做好宣讲安抚工作,并积极引导农民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部分企业拖欠工资和社保费问题日益突出。近年来,我区部分企业因经营亏损、资金链断裂和债务难以偿付等原因,拖欠职工工资和社保费情况时有发生,农民工因担心司法程序时间长、成本高,可能采取极端方式维权,处置稍有不慎,极易引发聚集性事件。
(二)建筑领域用工不规范问题仍然突出。建筑领域因工程款结算纠纷引发的欠薪事件时有发生,挂靠承包、违法转包、层层分包等行为屡禁不止,造成劳动关系不明,部分施工承包企业违规将建筑机械、工程材料等分包予劳务企业,发生欠薪事件后,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混淆不清,无法剥离,给调查取证带来极大难度。
(三)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不强。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由于法律意识不强,容易采取过激行为讨薪,造成聚集性事件发生。
根治欠薪工作情况汇报9
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多营司法所牢牢把握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区司法局行动方案,现将开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
趁多营场镇赶场日,司法所工作人员与区禁毒办、镇应急管理办一起在多营新菜市门口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其中发放根治欠薪相关宣传单500余份。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现场讲解的方式重点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并针对进城务工人员专门讲解解答了在外务工必备的法律知识和问题,提醒他们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妥善保存务工证据,依法维权。
二、加强对重点企业单位的宣传
组织乡镇范围内的重点单位、企业负责人开展法治宣讲会,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重点讲解了欠薪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规范劳动用工制度,从源头上避免和根治欠薪问题。
三、开展欠薪隐患和纠纷的摸排化解
进入重点单位和企业开展排查工作,通过与企业负责人谈话、查看工资发放台账、与农民工直接交流等方式全面摸底企业单位的欠薪隐患和相关矛盾纠纷,确保多营镇不发生一例欠薪问题。
根治欠薪工作情况汇报10
20xx年,我区始终将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有关政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区和谐稳定大局。
一、采取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
我区解决企业工资拖欠联席会议第一时间安排部署了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实施“三查两清零”,确保政府工程项目无欠薪,防止欠薪隐患累积到年底。
(二)对排查发现和投诉举报的欠薪案件,发现一起,登记一起,解决一起;
(三)对已办结的欠薪案件开展“回头看”,认真复核,确保被拖欠工资确实发放到每个农民工本人手中,做到案了事了;
(四)对建设领域工程项目发生欠薪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要查处欠薪把欠薪问题及时解决好,还要对治欠保支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五)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根据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差异化缴存,推行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规范工资保证金收缴、使用、退还办法,实现及时收缴,按时退回。
(六)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
(七)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查明违法事实,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列入条件的,特别是移送公安机关的欠薪案件,一个不落,全部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按时推送,实施联合惩戒,达到问责一人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结合农民工工资支付季度排查工作,对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支付完情况进行全面清查,重点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有欠薪记录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2月3日,我区对33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21个,其他项目12个。经检查,未发现欠薪情况,也未发生重大违法案件或因欠薪被列入“黑名单”的情况。
(二)规范执法程序,健全巡查机制。为规范巡查工作,突出专项行动效果,此次行动在原有的日常巡查机制下,健全了前期摸排梳理、中期现场巡查、后期督促整改机制。建立健全了工作台账,按照治欠保支工作规定,采取现场询问、资料核实、台账核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花名册更新不及时,台账内容不完善、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立即要求各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检查人员认真填写检查登记表详细记录各项目存在的问题,由联席办、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效,优化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效果发现有涉嫌欠薪的行为立即启动执法办案程序,依法快查快处,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施工企业在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到20xx年底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覆盖了10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四)推动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健全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记录,明确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到20xx年底,实名制管理覆盖了10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五)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工资的办法,到20xx年底,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的工程项目达到了100%。
(六)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维权渠道。以根治欠薪行动为契机,广泛宣传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场处理了欠薪案件20余起,解答咨询群众200余人次,增强了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提高了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了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劳动监察安排专人负责接待举报投诉事宜,设立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健全农民工维权公示牌制度,切实发挥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机制。
三、存在问题
(一)建筑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不够规范,农民工维权意识淡薄。部分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资料不够完善、用工不规范。部分农民工维权意识差,平时不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发生欠薪投诉甚至不能提供相关工程、业主和施工单位名称。
(二)垫资修建问题。部分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按工程进度拨款,工程未达到要求进度,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工程达到工程款拨付时间节点,但建设单位久拖不结,此期间的所有费用均由施工单位垫付,有不能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风险。
(三)工资结算问题。部分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结算方式为计量计价,工资发放时,因工程质量验收等问题无法及时核定工作量和实际工资金额。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农民工思想和法制教育,引导和规范农民工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完善工程项目宏观治理基础环境;加大项目管理人员业务指导力度,提升项目劳资管理整体水平。
(二)健全制度,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机制。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抓好工程项目审批、资金拨付、施工过程结算等监管,抓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承包企业直接发放工资、按月足额实名实人发放工资、政府工程项目零欠薪、实名制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等核心措施的落地落实。运用行业监管手段,促进工程款和工资及时结算发放。
(三)完善欠薪预警处理机制和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完善欠薪预警处理机制,按月排查掌握项目和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强化分析研判,发现欠薪隐患线索要及时预警并做好案件、事件防范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应急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区应急联动办案机制建设,核实涉及人数,查明真实诉求对确属欠薪的,要依法从速妥善处理;对不属于欠薪的,要依法做好引导、温控工作,确保相关问题早发现、早通气、早核实、早处置。涉及欠薪事件信息的上报或通过信息化手段登录、传送、报送等,要按照人社部门核实口径,据实上报或登录、传送、报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违法行为,持续推进信用惩戒体系建设,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根治欠薪工作情况汇报11
20xx年XX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在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相关科室的配合下,坚持以"执法为民"为指导思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加强劳动保障执法监察,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主线,实行日常检查、专项监察、年度审查、群众举报相结合的办法,查处了一大批个体私营业主无故克扣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追讨农民工工资累计达49万余元,涉及4个私营企业,农民工428人,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原因:一是公民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存在着职工群众对政策法规的'学习理解程度不够和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差;二是受客观经济环境制约,有的企业由于经济效益不好,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有的企业随意延长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大,时常处于超负荷状态,拖欠职工工资及加班费现象严重;三是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劳资双方对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不能依法确立劳动关系,用之即来,不用即退,随意性大,私招滥雇现象严重;四是专职劳动保障监察队伍薄弱,至今没有与其他业务机构和署办公,专职劳动监察员明显配备不足,力量与任务之间的矛盾相当突出,导致办案效率低下;五是劳动保障执法力度软弱,与劳动关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完善,缺少系统性和完整性,致使在查办违法案件中,不疼不痒,没有力度,导致企业边查边犯,造成执法难,对违法用人单位起不到震慑作用。
做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部门,针对企业主无故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案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一是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等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制定普法计划,落实普法机构、人员,针对不同的现象开展不同的内容、不同形式的劳动法制宣传教育,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各自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有更加清晰的了解;二是按照省、市劳动保障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定期开展追讨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执法检查,特别是对建筑、餐饮、美容美发、矿山、选厂等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重点监察。针对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与建设部门合办,加大处罚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三是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及履行劳动合同,从而达到约束劳资双方守法、遵法的劳动行为;四是对投诉举报无故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案件,制定了主办监察员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专人调查,严肃办案程序,依法查处,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五是对拖欠职工工资数额较大的案件,责令企业制定清欠计划,分期补发,逾期拒不支付的,严格按照《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六是深入基层、企业定期专访,与职工交谈,询问企业工资发放情况,掌握企业的基本状况,作到底数清、情况明;七是制定个体私营企业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预警制度和企业工资支付信用制度,监督企业执行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规定。
根治欠薪工作情况汇报12
为做好我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我办根据区政府就真抓实干典型经验对照通知要求,现结合目前我区根治欠薪工作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截止8月,我办共立案72起,结案68起,办结率达到95%,对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落实到位,,国家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为154余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工资179.08余万元,群众满意度高。
(二)工程建设领域制度落实情况。目前我区行业主管部门推送至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项目6个,均为住建项目。除永州市轻机厂六分厂棚户区改造项目为新开工项目,其他5个项目用工信息均上传到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但实名制通道打卡率不高,与实际考勤、工资发放关联度较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现全覆盖,6个项目均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三)欠薪案件办理情况。20xx年以来,国家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线索110起(工程建设领域48起,涉及金额132.03万元,非工程建设领域62起,涉及金额47.05万元,总金额为179.08万元)。目前已处理110起,办结率100%,虽经处理后,以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向上级回复,但可能暴露我区根治欠薪工作存在未批先建、政府资金落实不到位、学校建设欠薪等问题。特别是8月多名农民工反映才子学校改扩建项目、十二中学校建设项目拖欠200多名农民工工资的欠薪问题且金额巨大,可能会对我区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四)农民工满意度。目前为止,我领导小组办公室展开了关于真抓实干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农民工满意度调查。共针对20名农民工进行电话访问,满意度虽为100%,但仍有1名农民工表示工资未按月通过银行代发,2名农民工表示存在欠薪情况。
根治欠薪工作情况汇报13
雨城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根治欠薪重要决策部署,按照省治欠办和雨城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采取五项措施推进全区根治欠薪“利剑”行动。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雨城区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成立了根治欠薪“利剑”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陈艳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陈萍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相关股室、法律援助中心、各司法所负责人为成员,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加强调研,深入到农民工集中、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突出的用工单位,全面了解农民工的利益诉求,有针对性为农民工提供欠薪法律服务。
二、依托平台,优化服务。为方便农民工就地就近申请和咨询法律援助,雨城区司法局依托全区13个镇(街道)、122个村(社区)建立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保证需要法律援助的农民工就近得到法律援助机构的法律援助服务。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积极发挥一线优势,做好农民工工资拖欠信息的收集和掌握,有针对性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并提供法律服务。
三、加强宣传,依法维权。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法律援助专职律师、社会律师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结合法律援助法系列宣传等活动,深入到各镇农民工较为集中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与劳动者权益维护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将工伤事故的认定、索要拖欠工资和劳动争议的`处理方法详细告知广大农民工,为他们提供长期的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和维权帮助,引导他们学法、懂法、尊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自活动开展以来截至目前,已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活动8场次,发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材料1万余份。
四、部门联动,形成合力。雨城区司法局积极主动作为,加强与区人社局、区总工会等部门的联系协调,加强部门协作,立足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认真开展农民工讨薪维权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影响农民工权益保障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并及时做好劝解疏导工作,引导其依法维权,避免矛盾激化和扩大,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活动开展以来,受理农民工讨薪维权案件52件,涉及金额66.67万元,为农民工讨回欠薪、挽回经济损失1.8万元。
五、畅通渠道,高效服务。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点,充分发挥实体平台、网络平台和12348热线作用,畅通农民工欠薪维权渠道,建立农民工维权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对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降低门槛、简化程序优先受理审查,做到当日受理、当日指派援助律师,缩短办案时间,采取非诉为主的方式高效便捷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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