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镇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助推全镇社会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现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力保平安”春季专项活动,重点针对电力设施周边环境、电力客户资产设备、外力破坏电力设施等隐患开展排查和整治,开展电力民生服务。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以《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省电力保护条例》为依据,以平安电力创建活动为抓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循“以政府部门为主导,以供电企业为主体”的工作原则,强化各部门整体联动、相互协作,建立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群防群治、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保障电网安全平稳运行,为全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电力保平安”春季专项活动竞赛领导小组,成员为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供电所电力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和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竞赛活动协调、推进、验收评比等日常工作。
领导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电力工作领导组,下设三个工作组分别为宣传教育组、隐患治理组、电力无障碍施工组。
宣传教育工作组组长:
成员:教委办广电站
各村(社区)书记
隐患治理工作组组长:
成员:派出所安监所建管所
电力无障碍施工组组长:
成员:供电所、各村(社区)
领导组要切实加强对本次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订专项活动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完善责任考核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确保专项活动顺利推进。植树节前召开覆盖到村的电力设施保护专题会议。
工作组要切实做好宣传教育,隐患治理和无障碍施工。供电所要认真做好隐患源的排查统计上报工作及整治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要集中力量,细化举措,主动推进,强化落实。
各村(社区)要成立治理专业队伍,主动参与,村(社区)书记、主任要亲自抓、全程抓,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三、重点工作内容
(一)组织开展电力设施保护隐患专项治理
1.供电设施周边环境方面隐患
(1)违章搭建、违章施工。镇建管所、土管所、安监所、环保、工商管理加强对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规划项目、施工项目和一般作业审批的审查;供电所配合开展项目现场勘查、安全评估分析等具体工作,并为施工项目业主提供咨询服务,提出具体保护要求,切实把好安全关;建管所将电力设施保护安全评估报告作为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备案的必须条件之一。
各村(社区)负责督促拆除辖区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违章建(构)筑物,对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现有建(构)筑物由各村、居责令限期搬离,在建工地在查评合格基础上办理行政审批手续后复工,对未办理行政审批的工地一律先停工后整改。
(2)线下种植。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原则上不得栽种树木,确需栽种的树木应选择非速生树种,高度不应超过2米。
各村(社区)与供电所应建立常态化沟通对接机制,有效化解绿化建设与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矛盾。新建架空电力线路应尽量避免影响已种植树木、和征、占用林地。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林地、已种植的高大树木或速生树种对架空线路不满足安全距离时,交通、建设部门及有关村(社区)牵头组织清理小组,配合供电所做好树木修剪、移栽或清除工作,需要停电清理的由供电所配合停电清理以确保安全。各村(社区)统计辖区范围的园林绿化业主,落实移栽过程电力设施保护安全宣传及安全协议签订工作。
(3)变电所周边隐患。各相关村(社区)对排查出的变电站进出通道、周边违章搭建、树障等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在活动期间消除,并建立长效管控机制。
(4)飘物治理。塑料大相棚:“控制存量、杜绝增量”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已建成的塑料大棚高度禁止超过3.5米,农经部门负责督促做好大棚限高和固定措施,对不采取加固措施并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联合村(社区)和派出所予以拆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新建塑料大棚。
彩钢瓦:建管所和土管所负责督促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的建筑彩钢瓦采取加固措施,防范大风天气因绑扎不牢引起异物挂线事故。
2.电力客户资产隐患
1.推进用户专用变受电设备检修及预防性试验工作。根据相关规定试验周期为1-3年。全镇共有10kV电压等级专变用户159户,目前仍有32户未做预防性试验,客户资产安全运行才能保证电网安全运行,此项工作需要各职能部门、供电所共同督促电力用户按规开展试验工作。
2.继续推进用户“电力体检”工作。计划在2015年已体检103户的基础上,再体检62户,重点针对100kVA以上电力大用户,确保达到体检对象电气设备零缺陷、运行方式最合理、节能增效最大化的目标。
(二)加强防外力破坏、电力安全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保护电力设施的氛围
各村(社区)重点做好风筝爱好者、鱼塘业主、吊车驾驶员等特殊人群的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教育。一是建立风筝爱好者台账,定期宣传风筝禁飞区域及放飞安全要求,杜绝风筝挂线引发电力线路跳闸。二是排查统计辖区内垂钓场所,对经营性垂钓场所落实现场警示标志设立、安全教育告知,协议签订工作;对非经营性垂钓场所要落实人员管控措施,避免钓鱼触电事故发生。三是统计革区内吊车业主及操作人员情况,开展安全教育告知,协议签订工作,避免吊车碰线造成人员伤害和电力线路跳闸。四是加强孔明灯管控,落实禁止制作、销售、放飞孔明灯要求学校产、公安、消防、城管、电力等部门加强宣传、巡查,及时制止违规行为。
(三)实施电力民生工程,提高老百姓满意度
一是全面清理路上电力杆线,各村(社区)排查统计辖区内现有道路内电杆、拉线情况,按照“建设在先”原则落实整改责任主体,限期整改到位;对确实形成时间较长,无法确认建设先后或严重危及行车安全的,由各村(社区)与供电所协商确定改造方案。二是实施老旧小区电力设施改造,供电所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对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进行改造,属地村(社区)落实群工政处协调改造,确保“无障碍”施工。三是实施“中心村”配电网建设与改造,全镇确定两个村(社区),需尽快安排人员进行联合电力勘察,确定电力改造规划方案,并协助做好工程实施过程的群工政处工作。
(四)挂牌督办,解决电力设施保护重大隐患老大难问题
对排查出的严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可能引发人身和电网事故的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和期限,组织协调各部门、单位联合执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四、时间安排
(一)隐患排查阶段(3月9日至3月16日)。各村(社区)配合供电所组织做好电力设施保驴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二)集中整改阶段(3月16日至5月20日)。各村(社区)及相关责任部门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推进"电为保平安"春季专项活动。供电所主动配合布关职能部门、村(社区)建立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专项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验收考核阶段。各村(社区)活动结束后将专项行动情况报"电力保平安"春季专项活动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组织验收。评选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及个人,在年中全镇电力工作会议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推进落实。切实推进“电力保平安”春季专项活动,重点突出“快”、“细”、“严”、“实”。快行动、快推进,确保按照既定时间节点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细排查、细方案,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梳理、全面整治;严标准、严整改,确保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各类隐患彻底清除;出实招、重实效,确保全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水平得到有效提高。
(二)营造良好氛围。广电站、学校、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导向作用,在本次专项活动中,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及时跟踪报道专项治理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对危及、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持续监督检查。各单位应定期报送活动开展情况,活动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评比。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村(社区)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在平安电力创建工作简报中进行通报。
(四)巩固长效机制。在“电力保平安”春季专项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的成效与不足,建立完善电力保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机制和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工作机制,每年定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确保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成效得到长期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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