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2024-10-27 方案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1

  按照市、县教育局安排部署,为深刻吸取四平市梨树县太平洋洗浴中心“”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镇小学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群死群伤和重特大事故,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经学校领导研究,在全镇小学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的

  全面排查和治理校园安全隐患,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校园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校园安全事故,促进全镇小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范围

  各校教学楼、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食堂、微机室、校车、在建工程及装修改造工程、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场所等。

  三、整治重点

  (一)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电路线路老化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

  排查治理食堂燃用油、锅炉和体育健身设施等设备安全隐患。

  排查治理体育课、课间、上下学、大型活动等时间段的监管隐患。 排查治理校舍、围墙等建筑物存在的建筑安全隐患。

  (二)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严格执行并落实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以及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成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完善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加强全员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

  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四、整治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从3月1日开始至5月31日结束。

  (一)安排部署阶段。3月1日至10日,中心校制定整治方案,中心校安保处、总务处及各分校按照本方案要求,部署专项整治行动,制定相应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二)自查自改阶段。3月10日至4月30日,中心校安保处及各分校进行自查自改,更新安全隐患台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中心校总务处要当即整改的。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时限、整改办法及责任人。

  (三)督查检查阶段。5月1日至5月10日,中心校及两所分校要随时迎接县教育局督查组的`专项督导检查。

  (四)整改提高阶段。5月10日以后,根据自检自查和检查督查发现的问题,中心校将分层次落实整改责任,并认真进行整改。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抓好落实。要深刻吸取四平市梨树县太平洋洗浴中心“”事故教训,充分认清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提高思想认识,扎实有效地推进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分管负责人要深入一线开展检查,有效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因思想重视不够,导致专项整治行动不力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提高整治效能。在抓好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同时,要兼顾好开学初期各项安全工作,在工作部署上统一安排,在人员力量上统一调度,力争做到既突出重点又做到统筹兼顾,确保安全形势稳定。

  (三)加大宣传,广泛参与,提高安全意识。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营造“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氛围,提高全校师生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

  为了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基础,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根据X安委【20xx】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街道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制订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顾问: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XX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指导专项行动开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消除火灾隐患,净化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小火亡人”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部门主导。

  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切实把消防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和检查督导,统筹推进工作落实。

  (二)坚持综合治理。

  有关部门站所要加强行业消防管理和火灾防范,强化协作配合,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集中整冶一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坚持单位主责。

  各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组织机构,严格管理制度,建强应急力量,强化培训演练,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纠、责任自负。

  (四)坚持群防群治。

  各村(社区)要加强属地管理,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内容,整合基层力量,切实发挥公安派出所作用,打造共建共冶共享的消防安全治理格局。

  (五)坚持从严问责。

  有关部门站所要加大执法力度,强化事前、事中监管和问责,推动隐患整改;严格事故查处,依法依规追究火灾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工作内容

  (一)全面研判消防安全形势

  1.开展火灾形势定期研判。各村(社区)、各相关安委会成员单位每月要开展1次火灾形势分析研判,结合季节、天气、历年火灾发生情况等因素,分析本地火灾特点和规律,查找有可能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和工作薄弱环节,预测火灾形势,明确火灾防控重点,解决实际问题。

  2.开展重要场所专项研判。各村(社区)、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针对大排查中发现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的场所和区域,有重点地开展行业领域或区域性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调研评估,特别是小单位、小场所消防安全问题,开展社区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

  (二)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扎实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和危爆场所消防检查。一是各相关行业部门站所、各村(社区)要结合我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冶三年行动,督促商场市场、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宾馆饭店、养老院、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危爆场所每月开展消防安全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作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巳落实防范措施的承诺,及时将评估结果、自查自改、公开承诺情况张贴在本单位主要出入口、门厅等醒目位置。二是各相关部门要对本行业和本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全覆盖检查,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检查实施的.范围、内容、时间及责任,并加强督导,跟踪落实,各村(社区)要分网络组织开展

  “多合一"场所、临街经营性门店、老旧小区等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纠治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要组织居民清理楼道、走廊、阳台等区域可燃杂物,安排人员搞好专项巡查,严防火灾发生。三是XX派出所要依法加大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力度,充分运用罚款、“三停”、查封等手段,依法从严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九小”门店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2、突出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各村(社区)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5个工作日内上报,由街道办事处函告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及时处置并消除隐患。

  五、扎实做好宣传教育培训

  1、加强宣传教育。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干部培训和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司法所要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中心校要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人社站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干部职工培训、职业培训内容,“三提示”(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场所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提示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要求,并常态化发布火灾风险提示,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

  2、加强消防培训。安监站、派出所、民政所、人社站、规划办、文化站、药监站、中心校等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分批次、分类别组织重点人员和相关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实现消防教育培训全覆盖。各企业要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六、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6月22日至7月12日)。

  召开会议、印发方案,明确职责、广泛发动、营造氛围。由办事处安委会牵头,组织专门力量对KTV、宾馆、超市、饭店、医院、学校、幼儿园等“九小门店”,开展不间断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排查情况,摸清底数,全面清剿火灾隐患。

  (二)全面实施阶段(7月13日至11月30日)。

  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开展,认真推进实施,并定期调度、督导检查和分析通报,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公安、消防、安监、食药监等单位要明确专项行动联络员,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严格落实“九个必须”整治措施,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单位和场所,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吊销相关证照,该关停的必须关停,该取缔的必须取缔,切实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强大合力。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严重、拒不整改的场所,必须采取临时查封、强制拆除等有力措施,确保隐患彻底整改。

  (三)总结考评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组织检查考评,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村(社区)、各单位尤其是责任人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将消防安全纳入“网格化”管理工作内容,不断强化保障,明确专门责任人,织密责任网络,分块逐级抓好贯彻落实,各挂点领导、管理区要加强对村(社区)的领导,督促搞好专项检查。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符合实际的消防安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明确重点内容、要求和责任,全力做好防火工作,确保本村级单位火灾形势稳定。要落实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各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进行处理,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形成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

  (三)加强督导,严格责任追究。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加大对各村(社区)、各企业、各门店等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凡发现工作不落实或者弄虚作假的,一律从严处理。要严格责任追究,凡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凡发生伤亡火灾事故的,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并取消该单位评先评优资格。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3

  一、总体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聚焦重点、集中精力、攻坚整治,按照《xx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x政传〔20xx〕x号)有关部署要求,深入排查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重大风险,找准查实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实现一般火灾隐患100%落实整改,重大隐患100%挂牌督办,隐患消除前100%落实责任措施,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专项整治范围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组织开展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消防安全隐患信息档案和台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责任到人,列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形成报告、登记、整改、销号等一系列闭环管理,切实消除隐患。

  (二)专项整治要点

  行政许可。建筑物或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人员密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消防设施。消火栓、消防龙头、水带、灭火器等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齐全,功能是否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场所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修保养。

  电气安全。电气线路、管路敷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检测;

  电缆井(沟)封堵是否严密;

  是否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

  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充电;

  是否及时整改电气隐患问题。

  安全疏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门是否完好,各类消防警示标识是否清晰明了,病区通道有无加床堵塞现象,内部道路是否被占用影响消防车辆进出;

  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装饰装修。是否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外墙保温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外墙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是否存在违规焊割、违规用电、违规用火的行为。

  责任落实。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和单位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落实常态化消防安全自查自纠;

  属于消防重点单位的,是否落实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宣传教育。是否组织开展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宣传普及;

  是否及时修订完善消防应急疏散、逃生、救援等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

  是否组织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员工是否掌握“一懂三会”知识(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和会逃生)、是否达到消防安全“四类人员”要求(火灾隐患排查“带头人”“四个能力”建设“明白人”、火灾隐患整改“技术员”和消防宣传教育“讲解员”)。

  值班值守。消防控制室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否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严格落实24小时值守制度,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处置要在三分钟”的要求。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9月10日前)。各单位要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确保方案切实可行,行之有效。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于9月10日前报送区卫健委安监科。

  (二)彻查彻改阶段(20xx年9月11日至11月20日)。各单位要按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要求,组织对单位内部消防安全风险点和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及时认真填写《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百日攻坚行动”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百日攻坚行动”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分别于9月20日、10月20日、11月20日前报送区卫健委安监科备案。

  (三)总结评估阶段(20xx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各单位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特别是重大风险隐患的管控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巩固和深化行动成果,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区卫健委安监科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

  邮箱: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当前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不断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区卫健委成立由委主任任组长,各位副主任任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安监科,负责领导小组日常管理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工作班子,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坚决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以及《xx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扎实有效开展。要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四个一”行动:即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消防工作;

  组织一次宣传发动,广泛动员部署;

  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消除一批火灾隐患;

  解决一批瓶颈性问题,提高火灾防控能力。

  (三)加强督查指导,严肃工作纪律。9月底前,区卫健委将由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暨国庆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各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和复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将提出表扬;

  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将通报批评;

  对发生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的,将组织约谈,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责任追究。各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绩效考核内容。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4

  为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安全及学校稳定,根据《开平市教育系统夏季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近期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学校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意识,提升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制定切实有效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明确学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情况;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教育体系,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及自防自救能力;深入排查学校火灾隐患状况,加大整治力度,完善各种消防安全设施,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建立实行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为一体的防范格局,彻底杜绝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机构

  成立学校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序进行。

  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余文湛

  副组长:梁有雄

  组员:何亚生邓兰英许全厚张念聪、区秀珠、余美兰、谢云开及各班主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正确处理消防安全与社会稳定的关系,切实把专项行动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周密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学校行政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检查、指导和督促学校有关人员开展火灾隐患的自查、整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把专项行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严格执法,落实责任。专项行动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惩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对于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每一起火灾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认真梳理隐患内容,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质量;建立和完善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层层签订责任状,按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范围,规范其他责任人的相应工作任务和管理职责;按照消防预案的责任分工和群防群治的原则,不断完善消防安全的巡查制度和报警制度;按照预防为主的要求,设立规范的消防疏散场地、设置合格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设备,明确用火、用电、用气的安全规程,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严格考评。

  (三)强化宣传,把握导向。以开展学校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以“提示公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正确逃生、自救;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内简易防护面罩、手电筒、灭火器等灭火、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为主要内容的“三提示”主题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班会、集体活动、广播、墙报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范能力、自护自救能力,防范于未然。

  (四)加强信息反馈工作。要加强信息反馈工作,指定专人收集整理有关学校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的情况,并及时上报。

  五、措施步骤

  认真开展消防严查整治专项行动,做好自查整改,按时上报各种报表。

  学校消防严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时间为6月至7月,按动员部署、摸底调查、自查整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总结验收等六个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学校及时组织召开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认识,周密部署。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二)摸底调查。学校及时组织行政人员对本校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并整理消防档案资料,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同时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强调、讲解,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三)自查整改。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在6月10日前,整改完毕

  (四)排查整治。接受上级教育部门对我校进行全面检查。

  (五)总结验收。学校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5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和治理商贸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各类安全隐患,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相关单位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公共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领导组织

  成立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三、监管范围

  从事商贸经营行为的大型商场、超市等商贸流通企业。

  四、监管内容

  (一)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

  1、重点排查治理商贸领域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装修装饰材料、电路线路老化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及维护管理。

  2、排查治理商超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安全隐患。

  (二)督促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1、检查督促商贸企业建立并严格落实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以及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明确安全责任。

  2、检查督促商贸企业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完善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3、检查督促商贸企业加强全员安全教育,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

  4、督促商贸企业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五、具体实施步骤

  (一)行业部门做好安排部署。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商贸领域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各商贸企业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抓好落实,并要求企业全体职工积极参。

  (二)企业做好自查自改。指导、部署商贸领域全方位做好自查自改工作,必须不定期对本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排查率要达到100%,做到无一遗漏。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立即整改。

  (三)行业部门做好督查检查。行业主管部门必须成立检查组对本领域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不定期的专项督查检查和企业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提高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人密场所安全监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是人密场所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

  (二)加强学习培训。行业主管部门要定期指导商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学习和培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确保学习、培训取得实效。要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

  重点指导和督促人员密集场所有关单位落实防火巡查制度,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切实提高单位的自防自救能力。对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未做到消防“三懂三会”(即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三)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加大对消防安全的宣传力度,在商贸流通领域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对进入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购物的群众进行教育,学习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逃生方法。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及时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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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6

  为加强全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国务院安委会《消防安全专项整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省、市、县安委会部署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大型商场、地下空间以及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xx年底前,城乡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

  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得到明显加强。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火灾风险防控体系得到明显优化。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20xx年底前,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基本建成,差异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

  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20xx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xx年至20xx年,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总体下降,较大火灾事故有效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要以高层建筑和大型商场、文博单位、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其周边,居民住宅区及其周边的消防车通道为整治重点。

  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组织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xx年底前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2、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结合辖区老旧小区内建筑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打通消防“生命通道”。20xx年,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20xx年年底前老旧高层住宅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治理。其他住宅小区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

  3、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政府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将城市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列出三年工作计划在城市推动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人防工程管理部门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间潜力,鼓励和引导人防工程建设单位积极开发建设地下停车设施。新建人防工程和兼顾人防需要的地下空间平时用途以地下停车设施为主,对具备改造条件的已建人防设施,可以改造为地下停车设施,满足停车需求。政府按照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

  4、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限时免费、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内停车泊位或公共停车场,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和限制条件要求,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可实行路内停车泊位夜间免费停车、公共停车场降低停车费用的政策,形成普惠效应。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积极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规范管理居民停车。

  5、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消防救援机构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公安交管部门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乡镇街道要将此项工作纳入“社会治理一张网”和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综治部门要将打通生命通道纳入综合治理工作范畴推进落实。社会单位要结合“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加强巡查检查,及时消除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隐患问题。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住宅区消防车通道日常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乱停乱放行为。20xx年,各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此项工作将纳入年度县区政府消防工作考核重要内容予以考评。

  6、建立政策长效机制。落实《黑龙江省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范住宅物业管理,合理停放车辆,保障公共消防设施运行,优化居民消防安全环境。要健全完善消防车通道管理部门间会商研判、信息共享、移送抄告、联合查处和征信管理等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提高监管质效。要推动采取安装摄像头监控、设置违章停放电子提示屏等技防措施,推进消防车通道智能化管理。

  (二)集中开展四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继续推行高层建筑“楼长”制度;二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立维护保养制度,鼓励聘请消防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消防设施维保工作,消防控制室人员全部持证上岗;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高层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四是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配齐配全消防器材,开展实战演练;五是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出台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配套政策。20xx年,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高层建筑存在消防设施瘫痪等严重问题;20xx年,高层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20xx年,打造示范引领单位,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大型商场消防管理水平提升。一是严格落实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出台地方标准,对照标准组织开展达标创建活动,明确各管理部门、各类店铺、岗位员工消防安全达标要求任务,作为绩效考核、运营管理考核重要指标,优化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二是大型商场内部以功能分类分区、以店铺为单元推行网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建立责任清晰、高效运行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三是大型商场实行消防设施、餐饮场所、重点部位每季度消防安全检查自我评估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组织整改检查评估发现的问题;四是大型商场建立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分区域建立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部署内部消防救援力量,每半年组织消防演练。20xx年,推动建立内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评估。20xx年,开展大型商场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创建活动,打造达标示范单位。

  3、地下空间火灾防控能力提升。一是落实地下空间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各管理部门监管职责,加强日常管理、检查巡查、宣传培训等工作,参照《地下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地方标准)等相关技术标准,建立责任清晰、高效运行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提升消防管理水平。二是提升隐患排查能力,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定期开展自我评估,根据整改难易程度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落实整改方案和责任,跟进隐患整改。三是强化应急救援和疏散能力,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开展技战术研究,提高协同处置能力。四是加强疏散引导员岗位培训,开展实战演练,提升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20xx年优化完善各项消防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20xx年,开展地下空间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创建活动,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率达到70%以上;20xx年,地下空间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实现100%。

  (三)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接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xx年起,每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20xx年起,逐步解决高风险火灾隐患,落实火灾防控措施。20xx年,以街道乡镇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2、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各行业监管部门及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健全完善新材料、新业态的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电池的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组织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20xx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住建部门等有关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组织分析评估本地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引导产业安全发展,提高安全设防等级。

  3、抓好小单位小企业消防安全风险治理。对小单位小企业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乡镇和街道“社会治理一张网”,实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与政府基层综合网格无缝对接。公安机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协同调查火灾事故工作制度,依法办理涉嫌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等刑事案件。公安派出所依法依规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重点对小宾馆、快捷酒店、家庭旅馆等住宿场所,小饭店、小火锅店等餐饮场所,小网吧、小歌舞厅、小洗浴等休闲娱乐场所,敬老院、老年公寓、托儿所、幼儿园等弱势群体集中场所,“三合一”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场所,进行彻底排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罚,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督促单位进行整改。检查任务要落实到人,做到逐街、逐个场所进行排查,坚决杜绝失控漏管行为的发生。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形成合力,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查找火灾隐患和监管薄弱环节,20xx年,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乡镇和街道“社会治理一张网”。

  (四)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1、建立健全乡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坚决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依法落实组织领导、规划建设、资金投入、专职(志愿)队伍建设、网格化管理和群防群治责任,推动落实“下包一级”的分级包保机制,制定出台《加强乡村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七(十)户联防”和“五级灭火响应机制”,在“村规民约”中推行移风易俗的生活理念,固化火源电源气源定期检查、特殊人群用火用电监护、高火险等级天气预警响应等工作机制。

  2、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相关乡镇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砖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加强乡村地区“老幼病残”和贫困地区建档立卡等特殊人群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持续深化“一村一辅警”和扶贫工作队的亲民工作方式和辐射作用,开展隐患巡查、消防宣传。20xx年,各级政府探索试行乡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保障消防安全基本需要,因地制宜地推进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电气防火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改造,整治突出火灾隐患,防止因火灾返贫。20xx年,打造乡村消防安全管理标杆示范单位。20xx年,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推行标准化管理。

  3、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村庄规划,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发改、住建、交通运输、电力等部门和乡镇政府,要结合“四好农村路”、村通硬化路、饮水安全工程和抵边村寨电网升级改造等工程,充分考虑消防安全基本需要,因地制宜地推进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电气防火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改造。有管网供水条件和天然水源丰富的,要按标准建设消火栓、取水设施,缺水地区要采取修建消防水池、水窖等方式解决消防用水;新建、拓宽农村公路、乡村道路要满足消防车通行、转弯和停靠等基本要求。针对不同地区自然环境、建筑特点、生活习惯,配置适合乡村地区使用的消防器材装备,逐步解决乡村电气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等问题,明确乡村消防基础设施的管护责任,做到“建管一体”。20xx年,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健、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从20xx年起,每年至少组织1次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将纳入行业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消防救援机构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技术服务。

  2、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xx年,分类别、分区域打造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xx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完善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20xx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六)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结合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建设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结合监督管理、历史火灾等内部信息,共享汇聚融合相关行业数据资源。20xx年底前,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建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2、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20xx年,全县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

  3、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整合基层部门管理服务资源,综合运用社会治理“人、地、事、物”等关联数据信息,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20xx年,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

  (七)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县党校将消防知识纳入相关班次培训内容;司法行政机关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教育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内容和高中新生军训课程;各级党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有关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内容。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县推广使用全民消防学习云平台,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乡镇、街道、社区书记、行业部门业务科室负责人、社区民警、物业服务企业员工、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xx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3、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体验教育。按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标准》要求,财政部门要加大保障力度,依托各类安全宣传教育资源,深入推进消防主题公园、消防文化街或广场建设,建成县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场馆,20xx年建立覆盖全县的应急消防科普教育体系。

  (八)加强火灾调查结果运用。

  对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逐起开展延伸调查,在查清起火原因的基础上,对火灾发生的诱因、灾害成因以及防火灭火技术等相关因素开展深入调查,分析查找火灾风险、消防安全管理漏洞及薄弱环节,研究火灾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措施,指导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九)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1、加强乡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要求,因地制宜推动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配置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充分利用农用抽水泵、农用车辆等一切可以利用的灭火装备物资,跟进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建立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提升乡村抗御火灾水平。

  2、各乡镇应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纳入城乡发展建设整体规划,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单独编队执勤,推进订立劳动合同、长期固定,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提高人员薪酬待遇,提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水平,应急救援战斗力明显提升。按照《黑龙江省公安厅等单位关于规范和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3、加强对森工专职消防队伍业务指导,明确管辖边界、灭火救援责任划分,建立属地消防救援队伍统一接警调派机制,并纳入《灭火救援补偿计算标准》保障范围。将森工和粮库等专职消防队伍及有资质的社会救援力量纳入萝北县调度指挥体系,联勤联战,形成合力。按照《专职消防队伍工作评价标准》,定期对专职消防队伍进行考核评价,促进队伍正规化建设。探索志愿消防员登记注册制度,吸纳消防志愿者、退伍老兵、热心消防公益人士参与执勤。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7

  按照全省、示范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为助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素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将消防宣传作为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宣传,坚持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坚持服务群众、高效受益,紧紧围绕公众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和社会舆论氛围营造“两大任务”,以素质教育、警示曝光、媒体聚焦、宣传服务为抓手,组织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到20xx年底前实现消防安全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人群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全覆盖,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党委政府、各行业部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排部署和推进落实情况,解读有关政策要求。

  (二)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常态开展消防警示教育。

  (三)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动态、工作成效、创新做法和亮点工作,跟踪曝光突出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推动整改落实。

  (四)宣传专项整治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

  (五)宣传推广消防文化精品创作。

  三、宣传措施

  (一)实施全民素质提升工程

  1.构建立体化宣传教育格局。各片区、镇(街道)和防火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依法组织和监督管理本辖区、本单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宣传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党校(行政学院)将消防知识纳入相关班次培训。司法行政机关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公安、教体、卫健、民政、人社、住建、文广旅、应急管理、宗教、文物等部门将消防安全纳入行业宣传教育培训内容。各企事业单位将消防安全纳入内部日常管理考评,按照职工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落实每月宣传教育培训制度。20xx年底前全面建立辖区、行业、部门、单位之间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协作联动机制,采取购买服务、义务组织等形式,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2.落实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各单位分级制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实施意见,按计划逐年推进落实。每年部署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消除家庭火灾隐患”“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等专题活动,20xx年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和高校、高中新生军训课程,20xx年实现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全覆盖。定期对校外辅导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熟悉消防安全常识,掌握消防技能。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各片区、镇(街道)、村(居)委会等网格力量要定期深入农村、社区和居民家庭开展宣传教育。指导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消防器材位置及使用方法、提示安全出口和疏散逃生路线)要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其他企业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3.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阶段性治理重点和工作部署,分级分类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仓储物流企业等专项治理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在扎实开展好日常火灾警示教育的基础上,每年5月份、11月份,分别选定主题,集中开展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和“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及元旦、春节、元宵、清明、五一、中秋、端午、国庆和全国、全省、示范区“两会”等重要节点、重要时段期间,针对性地开展重点策划,集中组织宣传教育和提示提醒。

  4.常态发布消防安全提示提醒。组织消防宣传车、消防志愿者每周至少开展2次流动宣传,重点时期每天流动宣传,普及消防常识。依托户外屏幕、楼宇电视、车载视频等媒介常态播出消防公益广告、知识短片。广泛印制张贴重点场所常见火灾风险宣传等系列挂图、海报和宣传标语。突出老旧和“三合一”场所、小微企业、家庭生产加工作坊、居民住宅、出租房屋、沿街门店及电气、电动自行车和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分类建立完善重点目标人群信息库,利用手机短信、微信等形式,定期提示提醒消防安全。20xx年建立完善物业服务企业、出租房屋、用电大户、电工、小微企业负责人等信息库,20xx年建立完善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沿街门店负责人和电动自行车主等信息库,20xx年实现重点目标人群信息全覆盖,定期推送安全提示。

  5.加强消防安全精准培训。根据不同群体特点,重点加强消防安全岗位人员、社区民警、网格员、巡防保安队员、小企业主,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施工操作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农村留守人员以及残疾人、孤寡老人、儿童等弱势群体教育培训。20xx年结合“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我们和第一书记”主题活动,进一步深化农村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乡村消防科普教育活动,发动片区、镇(街道)、派出所、村(居)委会等基层力量,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农村留守人员和老幼病弱等重点群体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20xx年公安、住建、电力、人社等部门,依据职责分别开展社区民警、巡防保安队员、物业服务企业、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施工操作人员、小企业主等的消防安全培训。20xx年底前实现重点人群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

  (二)强化消防安全警示曝光

  1.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制作主题突出、易于传播的火灾案例警示宣传资料和新媒体作品,分类发放、张贴、展播。对具有代表性的火灾,制作案例警示图文通告,广泛在起火区域及类似场所周边进行张贴。对具有行业特点的火灾,制作案例警示海报并组织相关行业系统进行发放。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辖区发生的较大以上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现场警示、以案说法,并制作专题警示教育片,广泛进行播发警示。

  2.固化每月25日隐患曝光制度。围绕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重点,加强整体策划,每月25日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曝光活动,市级主流媒体参与专项整治和消防监督执法行动,跟踪曝光突出隐患和严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及时公布重大火灾隐患,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市级媒体每月至少组织1次暗访曝光活动,通过舆论监督督促火灾隐患整改落实。

  3.完善举报投诉处理公布制度。鼓励发动群众参与消防安全管理,利用“96119”举报投诉电话、政府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平台,积极举报身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消防部门及时公布举报投诉处理情况,回应公众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新期盼。

  (三)畅通媒体宣传报道渠道

  1.电视。持续推出消防科普专题节目,常态播发消防安全提示提醒,定期播出专项整治行动有关新闻,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市级电视台每月播出专项整治行动有关新闻不少于5条、专题不少于1个,播发消防安全滚动提示字幕每周不少于100条次、公益广告每月不少于100条次。示范区每半年至少在央视报道一次专项整治工作动态。

  2.广播。持续推出消防科普专题节目和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访谈,每天推送消防安全提示提醒。市级电台每月播发消防安全科普专题或专项访谈节目不少于1期、播出专项整治行动的动态新闻不少于10条、专题节目不少于2期、消防安全提示不少于100条次。

  3.报刊。济源日报、济源晨报定期报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新闻,对先进典型、亮点工作进行新闻特写和通讯纪实报道,曝光火灾隐患和整治结果,发布群众举报投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处理结果等。三年行动期间,市级主要报刊每年至少推出3个专版,每月报道专项整治行动新闻不少于6条次。

  4.网站。利用防火安全委员会网站开设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栏,及时报道整治行动工作动态,曝光火灾隐患。组织相关网站常态播出消防安全公益广告、知识短片,每周更新一次,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5.新媒体。突出打通生命通道工程、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宣传,围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持续发布内容精准的消防安全常识和消防安全管理规范。针对整治内容,策划制作图文、视频类新媒体作品,利用网络直播和短视频开展宣传活动、教育培训等,示范区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新媒体直播活动。注重采取随手拍等多种形式,引导公众参与专项整治。推出系列“小小消防员”抖音小视频,普及消防安全常识,进一步提升消防宣传的影响力。三年行动期间,“济源消防”官方微博每日更新不少于5条,微信、今日头条等其他资讯类帐号每日保持更新,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帐号每周更新不少于2次。

  (四)打造消防宣传服务阵地

  1.打造宣传体验阵地。依托各类安全宣传教育资源,每年建成一批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20xx年示范区至少建成1个不小于500平米的市级消防科普教育场馆。推进消防主题公园建设,20xx年示范区至少建设1个消防主题公园、一个消防文化村和一条消防文化街或一个消防文化广场,重点单位建设消防文化长廊。用好消防体验场馆预约平台,定期组织社会公众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每个体验场馆每周至少对外开放1次。推广使用全民消防学习云平台,分批次、分类别组织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xx年底前全面推广使用云平台,20xx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

  2.打造志愿服务阵地。建立消防志愿者登记、培训机制,依托邮政、快递、外卖、餐饮、旅游、娱乐、金融等服务行业,发展壮大消防志愿者队伍,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内容,完善消防志愿者服务章程,开展消防宣传志愿行活动。20xx年底前各镇(街道)至少打造出1支拉得出、叫得响的消防志愿服务队。团委、民政等部门积极做好消防志愿者注册工作。将优秀消防志愿者个人和集体纳入全国、全省119消防奖评选、推荐范围。

  3.打造信息互动阵地。依托大数据管理平台,充分整合社会资源,针对薄弱环节,策划消防热点,加强对重点场所区域的火灾风险提示。作为全国“智慧城市”试点城市,20xx年示范区结合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探索利用大数据开展精准宣传提示,20xx年在全省推广应用。

  4.打造消防文化阵地。鼓励文化艺术界人士深入挖掘新时代消防故事,开展“火焰蓝”消防宣传课题专项研究,积极探索“商业+消防宣传”模式,创作富有时代感的消防影视、曲艺、文学、书画、摄影等文化作品。面向社会征集消防宣传“金点子”“好创意”,以购买服务的方式,策划制作针对性强的宣传挂图、公益广告、动漫、微视频和微电影等消防文创产品。20xx年起,每年组织开展“火焰蓝”消防文化作品、消防安全示范课和消防绘画作文等征集评选活动,推出一批消防优秀文化作品,深度应用在各行各业,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部署。

  各单位要将消防宣传工作贯穿专项整治始终,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要制定消防宣传教育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建立消防宣传教育联动、检查考评和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做到工作有抓手、推进有措施、落实有保障。要借力各类媒体媒介,大力组织宣传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在专项整治中好的做法,及时发布工作动态,为专项整治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形成宣传合力。

  要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探索推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与政府机关、行业部门、社会机构的融合发展,用好用足社会优质宣传资源,大力弘扬和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形成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大格局。要按照示范区在重要时间节点统一设置的宣传主题,制作宣传作品,开展集中宣传,形成上下联动的规模声势和矩阵效应。

  (三)开展效果评估。

  各单位要积极探索消防宣传教育效果评估方法,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调查等方式,科学评估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效果,及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消防宣传教育的方向措施,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性普及消防安全知识,组织开展宣教活动,确保工作实效。

  (四)健全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学习借鉴消防宣传工作先进经验,结合各自实际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消防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完善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措施和机制,确保消防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要强化督导考评,防火安全委员会将把消防宣传教育作为每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加强督导检查,跟踪推进落实。

  各单位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宣传工作中好的做法、亮点工作及年度总结和三年消防宣传工作情况报告,请及时报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8

  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为切实加强全市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工作,全面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水平,现决定自即日起至xx年在全市部署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物业按规履责、业主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三年持续整治,进一步摸清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切实解决一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加强和提升防范化解全市高层建筑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高层建筑火灾事故,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xx年12月30日。

  三、整治范围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以及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

  四、整治重点

  (一)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

  1、高层建筑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

  2、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

  (二)建筑消防设施

  1、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损坏或瘫痪,不能保持完好有效;

  2、消防控制室设备故障,控制功能及联动运行不正常。

  (三)安全疏散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2、防火门损坏或构件缺失影响防火防烟功能;

  3、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楼层指示标识等不符合标准;

  4、避难间(层)堆放杂物或擅自改变用途。

  (四)灭火救援场地

  1、消防车通道被封堵或被杂物、汽车、隔离桩、绿化景观等占用,影响消防车通行;

  2、架空电力设施、空中的管线、绿化景观、户外广告牌等占用消防登高场地,举高消防车无法停靠作业,影响救援行动。

  (五)管道井

  1、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未独立设置,井壁耐火极限达不到1、00h、管井检查门未采用丙级防火门,电缆井、管道井未在每层楼板处进行严密封堵,电缆桥架等未在防火分隔处采用有效措施进行防火封堵;

  2、管道井内堆放杂物或占用,管井井壁、检查门破损,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

  (六)电气燃气管理

  1、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或敷设不符合规范;

  2、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

  公共建筑使用燃气部位未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

  3、对电气、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测等管理措施不落实;

  4、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动用明火作业时,未落实现场监护和安全措施。

  (七)消防控制室

  1、未落实双人值班值守,值班人员未取得初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值班人员不掌握消防控制室应急处置程序、不懂得操作消防控制设备等问题;

  2、消防设施未处于自动状态,自动灭火系统管道阀门未常开、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未处于自动状态等;

  3、单位内部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不完善。

  (八)微型消防站

  1、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未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微型消防站;

  2、未定期组织微型消防站队员开展针对性消防训练,未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

  3、未建立消防工作制度,落实工作时间段和非工作时间段“定岗、定人、定责”的要求,不具备“早发现、早处置”的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4、未按照“行业相近、位置相邻”原则,建立微型消防站联防机制。

  (九)电动车火灾防范

  1、违规在居民住宅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地下车库等区域停放电动车及充电行为;

  2、集中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停车棚推广配置火灾报警、灭火器(简易喷淋)等消防设施和器材。

  (十)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1、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高层公共建筑产权单位、委托管理单位以及经营主体、使用单位未签订协议,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分担消防设施维修、更新和改造等费用;

  2、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未设立或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未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重点岗位人、特殊工种人员和员工逐级岗位责任不落实。未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隐患、自主消除隐患、在单位场所醒目位置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联系方式,承诺本单位场所不存在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或已落实整改);

  3、未按照规定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或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维保制度不落实;

  4、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巡查不落实,不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5、建筑外墙门窗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6、单位未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五、职责分工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全面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一)各片区管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要加强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部门、科室的具体工作职责,强化工作统筹,分辖区、分行业组织开展排查治理。

  2、要对辖区中的老旧高层民用建筑和无业主委员会、无物业管理、无产权单位的高层民用建筑存在的隐患问题,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安排专项经费,强化技防物防措施,整改火灾隐患。

  3、要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发动基层网格力量清理疏散楼梯、疏散走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清理消防车通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的私家车,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要督促指导镇办加强对高层建筑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管理,引导其支持消防设施改造和安全基础提升。

  4、镇、街道负责组织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对未委托物业管理的高层建筑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督促指导业主或使用人成立消防安全组织,加强日常消防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二)部门责任

  1、公安局。公安机关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管职责的指导、督促。公安派出所加强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高层建筑的监管,督促、指导高层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逐个小区开展排查,发挥片区民警辖区管理优势,指导督促高层民用住宅物业管理企业提示中小单位、小场所业主做好火灾预防工作,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居民、住户消防安全意识。

  2、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新建、改建、扩建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强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源头管控。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高层建筑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将物业服务企业消防服务质量(包括微型消防站建设、楼长制度建设)纳入行业管理、信用评价范畴,加强高层建筑中使用外墙保温材料的监管,推动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指导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高层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督促、指导燃气企业加强对高层建筑燃气管道敷设、燃气用具使用的定期安全检查。加强对向高层建筑供水的市政管网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保持市政管网供水压力符合要求。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高层建筑户外广告牌、招牌的监督管理,纠正并制止各类广告牌、招牌遮挡建筑门窗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行为;

  依法查处高层建筑中的违法建设以及擅自改变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使用功能的问题。

  3、消防救援支队。负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以及情况汇总等工作,将高层公共建筑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监管范围,加大抽查频次。制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开展针对性技、战术研究,组织实战演练,承担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4、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消防救援机构通报的高层建筑消防产品质量问题,依法处理相关生产、销售企业。

  5、应急管理局。加强对高层建筑中违规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的监管。

  6、气象局。负责高层建筑防雷装置的安全检查,防止因雷击引起的火灾。

  7、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督促、指导电网企业加强对高层建筑输配电设施和线路安全的检查,加强高层建筑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宣传。

  8、教体、民政、卫健、交通、工信、财政、文广旅、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履行对本行业、本系统所属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责。

  (三)社会单位主体责任

  高层建筑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要按照《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要委托具备从业条件的消防设施维保检测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电气、燃气进行全面检测,定期组织防火巡查,定期开展消防培训和疏散演练等工作。要按要求配备专业电工,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测维护电气线路、燃气管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楼长),落实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职责。要逐一划定高层建筑消防救援场地区域,设立明显标志,禁止停放车辆、堆放杂物。要按规定建立集防火、灭火、宣传于一体的微型消防站,配齐人员和必要的装备器材。

  六、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改阶段(xx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各单位广泛动员部署,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工作职责,组织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的高层建筑对照自查、检查要点和整治重点内容,深入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自查自改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并填写《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见附件2)。

  (二)集中排查阶段(xx年4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各单位按照职责任务分工,分行业、分领域对高层建筑逐栋开展排查“回头看”,逐栋填写《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清单》(见附件3),全面掌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为后期精准整治提供依据和基础。排查期间,各单位要同步开展高层建筑的隐患整治,做到边排查边整治,逐项消除隐患,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和亡人火灾事故。

  (三)持续整治阶段(xx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各单位对照“两个清单”,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紧盯隐患不放,跟踪督促整改,确保隐患清零。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违法行为的高层建筑,要集中组织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xx年12月底前,完成50%上账隐患整改任务;

  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高层建筑全部完成整改,确实不能整改的,属地政府要书面说明情况并报防火委办公室备案,同时,纳入属地政府督察督办重要事项,持续跟踪督改。xx年6月底前,完成80%上账隐患整改任务;

  xx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上账隐患整改任务。期间,各单位要同步开展隐患排查,将新增隐患问题纳入“两个清单”,持续实施整治。

  (四)总结验收阶段(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由防火委组织进行专项验收,对各单位的整治验收情况纳入xx年度消防工作重要考核内容。同时,要认真总结、固化经验,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火灾防范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将高层建筑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治理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有关部门、科室的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坚决整改突出风险隐患。要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普及防、灭火和自救知识,加强消防安全从业人员培训,严格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专项整治期间,要集中曝光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形成整治高压态势。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水平。消防救援机构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和专业优势,加强业务指导,提升工作质效。

  (三)跟踪问效,落实责任。市防火委、各单位要将高层建筑整治情况纳入督查检查内容,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将进行通报。专项整治期间,凡在高层建筑领域发生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将逐起实施“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严肃追责问责。

  八、材料收集和报送

  1、各单位请于xxx年1月10日前报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动员部暑情况;

  2、xx年12月1日前报送阶段工作小结,xx年12月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3、各有关部门工作经验做法(信息、简报)可随时报送。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9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冬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预防和减少居民住宅小区的火灾事故,强化消防安全措施,提高消防管理能力,切实消除居民住宅小区火灾隐患。从即日起至xx年 2月 28日,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对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改善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状况,全面提高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理顺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提升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消防安全环境, 有效消除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使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成立成立以街道政府党工委委员杨溢来、黄国炽为组长,消防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组成的领导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全街道居民住宅小区消防专项整治的开展。各居(村)委、社区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密切配合,分工负责,抓好各项整治工作的落实。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辖区内的居民住宅小区

  (二)重点整治内容:

  1、居民住宅楼是否存在违章锁闭、封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现象,楼道内是否存在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的现象,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是否存在被占用、堵塞的现象;

  2、居民住宅小区、住宅楼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3、是否存在乱拉乱接电线及其它违章用电的行为。

  4、是否存在在居民住宅小区、住宅楼内违反规定使用明火的现象。

  5、是否存在在建筑周围违法乱搭乱建棚、房等占用防火间距,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现象。

  6、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居(村)委会、社区行政服务站是否按照消防职责开展消防工作,积极消除火灾隐患。

  四、职责分工

  全街道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街道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各小区按“谁主管,谁负责”及属地管理原则分工负责,由街道办事处牵头,消防委员会成员共同参与,消防办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五、整治步骤和工作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xx年2月1日前。)召集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公司开会,进行宣传动员和专项整治任务部署,认清当前消防安全形势,提高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明确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和要求。二是组织物业管理公司相关人员与业主学习《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使专项整治工作家喻户晓,人人参与。

  (二)检查治理阶段(xx年2月2日至20xx年x月x日。)一是各社区、单位要依托网格化平台对辖区开展检查和督查,组织业主、物业管理公司对家庭和小区的消防安全隐患和公共消防设施存在的隐患开展自查自纠,由消防办、派出所提出整改要求,街道消防队、村居网格巡查员及相关部门协助排查,对住宅小区中存在消防设施损坏、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占用、堵塞等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能当场整改的,要责令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按照职责分工限期落实。街道消防队对各小区开展消防训练,并重点对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违法占用消防通道的情况进行监督,对相关车主进行宣传教育演习和行为劝导。二是对小区内消防设施损坏或占用、车辆不按规定停放、消防通道受阻和物业不履行消防职责的等消防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拒不整改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单位处以五千元罚款或个人处以五百元的罚款,并对消防违法行为进行暴光。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检查治理阶段结束后,各社区、成员单位要及时进行总结。街道消防办组织督查组对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小区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加强领导和协调,进一步提高对居民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扎实抓好各项整治工作的落实。街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小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物业管理公司法人或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负责人,必须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相关部门要建立经常性的联络协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居民住宅小区的消防违法行为,形成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强大的震慑力。街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

  (三)广泛宣传,营造整治氛围。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普及防火常识、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10

  一、排查范围

  全市大型商业综合体、超市、仓库、沿街商铺。

  二、排查重点

  (一)大型商业综合体。

  1.建筑使用功能。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实际使用功能是否与设计功能一致。经过特殊消防设计的,是否按原设计文件要求落实相关针对性技术措施。内部装修改造是否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导致建筑耐火等级、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设置等不符合要求。

  2.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按消防技术标准或经批准的特殊消防设计文件设置消防设施。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验维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报警、控制、模拟灭火测试等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3.防火分隔设施。防火分区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或经批准的特殊设计文件要求。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是否完整有效。建筑外墙设置外装饰面或幕墙时,其空腔部位是否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4.消防安全管理。大型商业综合体产权单位、委托管理单位以及各经营主体、使用单位是否分别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设立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并逐级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从事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的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资质,经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是否违规出具虚假、失实文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取得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否落实控制室24小时双人持证上岗制度。是否逐楼层、逐区域、逐级、逐岗位明确重点岗位人员和员工的消防安全职责。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是否违规住人、违规设置库房或者超量存放易燃可燃商品货物。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5.灭火救援条件。建筑外墙是否违规设置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是否根据需要设置灭火救援窗,有无明显标识。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是否满足火灾扑救要求。微型消防站建设是否符合标准,是否落实管理、训练、值守、联动等工作制度,是否具备及时处置初起火灾能力。

  (二)超市。

  1.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是否落实。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定期开展消防设施检查、检测、维护保养。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取得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落实24小时双人执证上岗制度。

  2.防火分隔。防火分区和防火分隔设施是否符合要求。防火卷帘下方是否有障碍物。防火卷帘是否能下落至地板面。管道井、电缆井,以及管道、电缆穿越楼板和墙体处的孔洞是否封堵密实。厨房、配电室、发电机房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位与周围其他场所是否采取严格的防火分隔。

  3.消防设施。封闭楼梯、防烟楼梯及其前室的防火门是否向疏散方向开启,是否具有自闭功能并处于常闭状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梯间是否保持畅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报警、控制、模拟灭火测试等功能是否符合要求。室内消火栓启泵是否正常,室外消火栓是否埋压、圈占、遮挡。防烟排烟系统送风机、排烟风机是否能正常启动。

  4.装饰装修。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墙面和地面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房间、走道的顶棚、墙面、地面是否使用符合规范规定的装修材料。

  5.其他方面。消防主、备电供电和自动切换是否正常。电器设备、燃气用具、开关、插座、照明灯具等的设置和使用,以及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等的材质和敷设是否符合要求。室内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管道是否采用金属管道,并设有紧急事故切断阀。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车道是否符合要求并保持畅通。

  (三)仓库。

  1.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是否落实。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定期开展消防设施检查、检测、维护保养。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取得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落实24小时双人执证上岗制度。

  2.储存物品管理。存储型物流建筑内储存物质的火灾危险性是否与设计相符,其仓库布局、储存类别及核定的`最大储存量是否擅自改变,仓库储存物资是否按照设计划定的堆装区域线和核定的存放量储存。进入库房的机动车辆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物品入库前、装卸作业结束后是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3.消防设施。建筑消防设施的设置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验维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报警、控制、模拟灭火测试等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4.其他方面。是否与其他场所进行防火分隔,是否违规增设夹层、隔间,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彩钢板搭建仓储场所和临时用房。是否在库房外单独安装电气开关箱,工作人员离开库房是否拉闸断电。消防车道、防火间距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是否被占用。是否私拉乱接电线,是否违规使用电器设备。

  (四)沿街商铺。

  1.单位场所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2.防火分隔。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的场所,居住部分与非居住部分是否使用防火隔墙、防火隔板、防火门等进行防火分隔。

  3.安全疏散。是否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或逃生软梯、钢爬梯等辅助疏散设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保持畅通,疏散门是否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窗口不得设置金属栅栏。

  4.用火用电安全。除厨房外其他部位是否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罐和甲、乙、丙类可燃液体,存放液化石油气罐的厨房是否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并设置自然排风窗。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设置漏电保护装置,电气线路、移动插座等是否直接安装、设置在可燃物上。

  5.消防设施。灭火器是否放在位置明显、取用方便的地点,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灯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是否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6.其他方面。是否存在采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临时建筑,是否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

  三、排查清单

  (一)大型商业综合体排查清单。

  序号

  排查事项

  排查内容

  备注

  消防安

  全管理

  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消防安全职责是否明确,综合体多产权、多使用单位或者承包、租赁、委托经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是否明确。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消防工作档案是否齐全,火灾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以及承诺公示制度是否建立。

  是否落实特殊消防设计要求,后续运营管理时是否擅自改变设计要求,存在违规在下沉式广场、中庭、避难走道、汽车库、步行街等区域增设商业摊位、游乐设施、展览场所、主力店等问题。

  消防安

  全管理

  员工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制度是否建立,员工在职期间是否至少每半年接受一次培训。

  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建立,是否明确各店铺、各业态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要求以及奖惩管理办法。

  综合体商管部、物业部、工程部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联动管理机制;综合体商管部招商招租是否充分考虑综合体消防安全特殊要求,是否建立相应的消防安全准入机制。

  综合体与宾馆、酒店、住宅楼、办公楼、城市轨道交通连通区域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火灾相互蔓延、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的风险。

  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电工、电焊、气焊等操作人员是否持有相应的操作资格证。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由具备资质的机构实施;防雷防静电设施是否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由具备从业条件的机构和执业人员实施。

  防火巡查检查记录是否如实登记隐患问题,消防救援机构监督抽查以及综合体自查发现火灾隐患的整改记录是否“闭环”,有关责任人是否签字确认。

  火灾

  危险源

  用火用油用气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并组织宣贯。维保记录、检测报告是否上墙公示,是否合格;燃气用具、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及其管路、线路的设计、敷设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用餐区、开放式加工区是否违规使用明火加工食品;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明火、吸烟、烧香、燃放冷烟花等行为;停止营业后厨房是否落实关火、关电、关气等措施;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小型液化气炉、油气炉及其他甲、乙类液体燃料等问题;燃料油储罐是否独立设置并采取防火分隔、防止油品流散等措施。

  弱电井、强电井内是否存在强电与弱电线路交织问题,是否存在强弱电线路共用一个配电箱问题。

  配电箱接地措施是否完好,箱内线路敷设是否正确,线路孔洞是否进行防火封堵,周围是否堆放可燃物。

  火灾

  危险源

  电气线路选型、断路器等保护装置是否与所带用电负荷相匹配;应急电源是否运行异常或无法实现切换,蓄电池是否超期使用、容量不足等。

  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在综合体内停放、充电,办公区、休息区、营业区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等蓄电池充电问题。

  综合体外墙广告牌、商铺门头使用灯箱安装是否正确,是否存在老化开裂、漏雨渗水问题,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室内场所霓虹灯、装饰灯及其电气线路、控制器、变压器是否直接敷设安装在可燃材料上。

  装修装

  饰材料

  顶棚、墙面、地面等是否违规采用聚氨酯、聚苯乙烯、海绵、毛毯、木板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是否违规设置易燃可燃的仿真植物、氢气球、造型挂件,可燃材料制作的模型上是否直接悬挂、布置电气线路、高温电器设备等。

  分隔材料的燃烧性能是否达标,是否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建筑。

  施工装

  修作业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动火审批管理等制度是否制定;现场动火作业是否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格。

  施工现场是否按要求设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施工部位是否采取可靠的防火分隔措施。

  施工装修是否破坏防火分隔、堵塞疏散通道,是否关停或遮挡消防设施;作业场所临时用电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要求。

  施工现场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前,是否对周边可燃物进行清理,是否封堵作业周边孔洞、缝隙,是否明确现场监护人员、落实现场监护措施。

  消防设施

  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两人值班及持证上岗制度,消防控制室是否与商户实现双向互联互通,消防控制设备、火灾报警控制器及主、备用电源是否正常运行。

  消防设施

  是否签订维保协议,是否开展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情况;是否按照要求对安全疏散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落实整改措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有无被占用、堵塞、封闭等现象;防火门监控系统、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等消防设施、器材有无被损坏、屏蔽等现象。是否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出具年检报告。

  是否存在防火分区、防火隔墙等与建筑竣工图纸不一致的情况。防火分区的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分隔是否完整,信号反馈是否正常;管道井、电缆井、玻璃幕墙和防烟、排烟、供暖、通风、空调管道是否做好横向、竖向防火封堵,变形缝、伸缩缝内部封堵是否到位。

  消防水池和高位消防水箱液位计水位是否符合要求。手动、远程启动和机械启动消火栓泵、喷淋泵、水炮泵,查看能否正常工作、反馈信号;湿式报警阀组压力开关是否动作,相应喷淋泵组是否启动,水力警铃是否动作,管网压力是否满足要求;室内消火栓是否醒目无遮挡,器材完好有效;室外消火栓是否存在被埋压、圈占、锈蚀现象,开启扳手等配件是否齐全;

  水泵接合器是否有明显标识,连接室内水灭火系统的供水管网上所有控制阀是否处于完全开启状态。

  发电机、消防配电柜等消防供电设施运行是否正常。

  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是否定期进行联动测试;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报警阀组的联动启泵功能是否正常;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触发启动信号后,联动设备是否正常启动。

  防火阀、排烟防火阀以及送风机、排烟机是否能手动、联动启动;排烟设施的手动、自动开启装置是否完好有效。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的控制装置是否处于“自动”状态,监视系统是否正常;气体灭火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应急处

  置能力

  微型消防站或专职消防队人员、器材装备配备是否符合要求,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微型消防站或专职消防队是否纳入消防救援统一调度指挥体系。

  应急处

  置能力

  技术处置队组织架构、人员编配、应急处置程序是否明确,队员是否按照技术分工进行分组。

  灭火和应急疏散总预案是否制定,是否至少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消防演练,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大型商业综合体是否每年与当地消防救援机构联合开展消防演练。

  (二)超市排查清单。

  序号

  排查事项

  排查内容

  备注

  消防安

  全管理

  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是否落实。

  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是否定期开展消防设施检查、检测、维护保养。是否签订维保协议,对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是否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年检,并出具年检报告。

  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取得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否落实24小时,双人持证上岗制度。

  防火分隔

  防火分区和防火分隔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防火卷帘下方是否有障碍物,是否能下落至地板面。

  管道井、电缆井,以及管道、电缆穿越楼板和墙体处的孔洞是否封堵密实。

  厨房、配电室、发电机房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位与周围其他场所是否采取严格的防火分隔。

  消防设施

  封闭楼梯、防烟楼梯及其前室的防火门是否向疏散方向开启,是否具有自闭功能并处于常闭状态。

  消防设施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梯间是否保持畅通。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报警、控制、模拟灭火测试等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室内消火栓启泵是否正常,室外消火栓是否埋压、圈占、遮挡。

  防烟排烟系统送风机、排烟风机是否能正常启动。

  消防主、备电供电和自动切换是否正常。

  装饰装修

  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墙面和地面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房间、走道的顶棚、墙面、地面是否使用符合规范规定的装修材料。

  其他方面

  电器设备、燃气用具、开关、插座、照明灯具等的设置和使用,以及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等的材质和敷设是否符合要求。

  室内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管道是否采用金属管道,并设有紧急事故切断阀。

  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

  消防车道是否符合要求并保持畅通。

  是否设置微型消防站。

  (三)仓库排查清单。

  序号

  排查事项

  排查内容

  备注

  消防安

  全管理

  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是否落实。

  消防安

  全管理

  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是否定期开展消防设施检查、检测、维护保养。

  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取得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否落实24小时双人持证上岗制度。

  储存物

  品管理

  存储型物流建筑内储存物质的火灾危险性是否与设计相符。

  仓库布局、储存类别及核定的最大储存量是否擅自改变。

  仓库储存物资是否按照设计划定的堆装区域线和核定的存放量储存。

  进入库房的机动车辆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物品入库前、装卸作业结束后是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消防设施

  建筑消防设施的设置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是否签订维保协议,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验维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报警、控制、模拟灭火测试等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其他方面

  是否与其他场所进行防火分隔,是否违规增设夹层、隔间,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彩钢板搭建仓储场所和临时用房。

  是否在库房外单独安装电气开关箱,工作人员离开库房是否拉闸断电。

  消防车道、防火间距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是否被占用。

  是否私拉乱接电线,是否违规使用电器设备。

  其他方面

  是否设置微型消防站。

  (四)沿街商铺排查清单。

  序号

  排查事项

  排查内容

  备注

  消防安

  全管理

  单位场所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防火分隔

  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的场所,居住部分未与非居住部分是否使用防火隔墙、防火隔板、防火门等进行防火分隔。

  安全疏散

  是否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或逃生软梯、钢爬梯等辅助疏散设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保持畅通,疏散门是否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窗口不得设置金属栅栏。

  用火用

  电管理

  除厨房外其他部位是否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罐和甲、乙、丙类可燃液体,存放液化石油气罐的厨房是否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并设置自然排风窗。

  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设置漏电保护装置,电气线路、移动插座等是否直接安装、设置在可燃物上。

  消防设施

  灭火器是否放在位置明显、取用方便的地点,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灯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其他方面

  是否存在采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临时建筑,是否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11

  为巩固今冬明春“清剿火患”战役成果,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安全及学校稳定,根据《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集中开展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校按教科局的实施方案,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近期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以降低火灾总量、减少火灾亡人数量、维护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学校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意识,提升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制定切实有效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明确学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情况;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教育体系,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及自防自救能力;深入排查学校火灾隐患状况,加大整治力度,完善各种消防安全设施,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建立实行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为一体的.防范格局,彻底杜绝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机构

  成立学校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序进行。

  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主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正确处理消防安全与社会稳定的关系,切实把专项行动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周密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学校行政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检查、指导和督促学校有关人员开展火灾隐患的自查、整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把专项行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严格执法,落实责任。专项行动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惩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对于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每一起火灾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认真梳理隐患内容,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质量;建立和完善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层层签订责任状,按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范围,规范其他责任人的相应工作任务和管理职责;按照消防预案的责任分工和群防群治的原则,不断完善消防安全的巡查制度和报警制度;按照预防为主的要求,设立规范的消防疏散场地、设置合格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设备,明确用火、用电、用气的安全规程,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严格考评。

  (三)强化宣传,把握导向。以开展学校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以“提示公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正确

  逃生、自救;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内简易防护面罩、手电筒、灭火器等灭火、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为主要内容的“三提示”主题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班会、集体活动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范能力、自护自救能力,防范于未然。

  五、措施步骤

  认真开展消防严查整治专项行动,做好自查整改,按时上报各种报表。

  学校消防严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时间从20xx年4月4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结束,按摸底排查、集中整治、总结验收等三个步骤进行。

  (一)摸底排查(4月4日至4月15日)。学校及时组织行政人员对本校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并整理消防档案资料,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同时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强调、讲解,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二)集中整治(4月16日至6月15日)。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用足执法手段,全体师生动员,彻底整改一批影响学校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五)总结验收(6月12日至6月30日)。学校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12

  一、工作目标

  以防范安全事故、杜绝责任事故为基本要求,加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全面排查矿系统内供电、取暖安全上存在的各类问题,整治并消除影响各类安全隐患,深入推进供电、取暖安全工作,确保系统职工生命和矿财产安全,确保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系统各单位,重点是发电单位的油区或油库。

  (二)材料库房,重点是易燃物品区域。

  (三)各办公及生活区域。

  三、主要内容

  (一)检查是否健全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层层落实消防责任制度,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网络。

  (二)检查供暖管路是否完好,系统各单位的供暖设施是否存在跑气漏水现象。

  (三)检查各单位办公场所、生产场所的安全出口标志是否齐全,防火警示标语是否齐全。

  (四)检查消防器材(包括消防灭火及报警装置)的定期检查检验情况,消防培训、演练情况;检查消防设施的`设置情况,检查灭火器的压力是否充足,粉剂是否过期;检查消防器材的操作程序是否张贴在醒目位置,各级各类人员是否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五)检查生产区域防火防爆开展情况。检查生产设备区域是否存在使用电炉等明火加热取暖;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规定严格管理,存放场所是否符合要求;电缆沟、电缆竖井内是否有杂物、积油及其它易燃物,是否采取了封堵和阻燃处理;多台站变低压电缆或低压动力电缆与直流、控制及保护、通信等重要电(光)缆是否采用同沟敷设方式,是否采取有效隔离、封堵等防火措施。油库及其它存油场所是否按规定满足防火要求,有无现场安全制度和出入规定,附近有无出现电火花和静电起火的可能。控制室、调度室、会议室等房间、场所的防火措施是否齐全,消防设施是否超周期,电气设备是否会过负荷。材料仓库、办公室仓库是否定期进行消防检查,有无相关检查记录。

  (六)检查电网基建项目消防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项目部、员工宿舍、食堂、厨房等,焊接、割切、木材加工、材料堆放等地的灭火器配备情况和用气、用电安全情况,检查施工单位消防责任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检查施工车辆灭火器和机械的灭火器配备情况,检查防火应急措施及预案的制定情况。

  (七)检查各单位生产、生活场所及重点防火部位是否制定相关防火措施和预案。

  四、工作步骤及任务

  (一)活动部署阶段

  20xx年10月31日,制定大雁煤矿冬季供电、取暖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下发各部门贯彻执行。

  (二)各单位自查阶段

  20xx年11月2日至12月3日。矿各部门开展冬季供电、取暖安全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和整改方案。

  (三)矿抽查阶段

  矿组织由安监部、机运科参加的供电、取暖专项抽查活动,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总结阶段

  20xx年2月7日至2月28日。各部门总结本次冬季供电、取暖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一步落实相关整改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领导要充分认识供电、供暖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员工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开展本次冬季供电、供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明确责任,强化监督。各部门要深刻领会国家有关供电、供暖安全的具体要求,切实落实责任,安排到人,落实到人、检查、整改到位。

  (三)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对本次冬季供电。供暖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出来的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期限定费用,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应填写整改通知书,送有关部门、责任单位、班组限期处理,并尽快决定治理方案和应急措施。

  (四)各单位自查及整改落实情况电子版,请于20xx年12月6日前通报安监部许建进处。

  二〇XX年十月三十日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13

  为加强街道管辖范围内出租房(以下简称“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消除出租房火灾隐患,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经研究,决定在街道范围内开展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和减少出租房火灾事故为目标,按照建设“平安街道”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集中整治各类火灾隐患,有效地改变街道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多、管理乱的现状,维护街道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

  二、整治范围

  街道范围内的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

  三、整治时间

  整治时间从2月5日至3月10日。

  四、方法和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依法严管,确保安全”的原则,采取自查自纠和依法治理、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方法,按普查登记动员部署、整治整改、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普查登记、动员部署阶段(2月5日至2月8日)。由街道办事处统一部署,各社区、工作片要组织村(居)委会对居民住宅区内的出租房开展普查登记,要逐户摸清房屋出租情况和消防安全情况,建立出租房名册和帐。对普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逐户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在全面普查登记的基础上,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讲清开展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明确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的消防安全职责和这次整治工作要求。

  第二阶段:整治整改阶段(2月8日至2月28日)。出租房内的消防安全隐患由出租人整改,各社区、工作片要对消防安全隐患严重的区域,督促帮助整改。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3月1日至3月10日)。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结束后,各社区、工作片先逐户开展检查验收,街道再组织人员组织检查,对于验收达不到要求的,要重新整改。

  五、工作要求

  各社区、工作片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各社区、工作片、村(居)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确定一名整治工作联络员。要加强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出租业主的法制观念,自觉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对火灾隐患严重、整改不力或不到位的出租房,要坚决予以停止出租。各联系领导及街道纪委要加强督查,对普查不全面,整改措施不力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14

  为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结合《xx市新华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沧东物流产业聚集区工作实际,重点针对辖区各类市场、商贸企业、仓储物流企业等火灾易发场所,以及其它消防隐患集中区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存在未批先建,建筑结构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结合全区拆违治乱专项行动,依法进行彻底整治。

  一、工作目标

  以“坚决、全面、彻底、干净”为目标,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二、整治时间

  6月1日至7月31日

  三、整治范围

  高层建筑、商场市场、物流企业等场所,重点突出综合市场、商贸企业、仓储物流(即从事仓储经营和物流配送的企业)等火灾易发场所,以及其它消防隐患集中区域。

  四、整治重点

  (一)是否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手续,是否按要求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等合法手续。

  (二)是否办理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备案手续(1998年9月1日之前竣工建筑且此后未改建的无须提供此手续),是否擅自变更使用性质、擅自扩建或搭建建(构)筑物。

  (三)消防车道、防火间距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是否存在店外经营、存放物品挤占消防车道,违法建筑占用防火间距现象。

  (四)建筑结构、消防设施的.设置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并保持完好有效。

  (五)仓储物流场所内部布局、储存物品类别及核定的最大储存量是否擅自改变,储存物品是否分类、分堆、限额存放,进入库房的机动车辆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物品入库前、装卸作业结束后是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六)是否属于“三合一”场所(经营、仓储、居住一体),是否私拉乱接电线、防晒网,违规使用电器设备,是否违规动火、吸烟、燃放烟花爆竹。

  (七)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企业是否被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应急管理局报区人民政府备案。

  知道了很多,谢谢作者。

  膜拜作者的才思!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15

  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减少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全国、全省、全市有关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总体部署安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集中三年时间,推进“三大”消防责任落实、“五类”重点场所整治、“三类”风险区域治理、“四类”突出隐患整改、“四项”消防基础提升,通过责任治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不断健全完善火灾防控体系,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消防责任链条得到显著加强。各地政府完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建立消防工作考核、约谈、督办、通报等长效机制,行业部门常态化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建,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重点场所管理得到明显优化。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易燃易爆危化品企业、仓储物流场所、校外培训机构、民宿场所五类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治理和综合指导,督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自主管理,强化隐患整改、管理能力。

  ——居民住宅火灾得到有效遏制。对新建高层住宅小区、老旧居民小区和农村地区实施分类指导,重点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乡镇社区干部、网格员等力量,对居民住宅、小门店等场所实施常态化排查和监管,遏制“小火亡人”的机率和风险。

  ——消防突出风险得到根本化解。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紧盯消防生命通道被堵塞占用、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乱充电、易燃可燃材料被大量使用、重大及区域性隐患火灾依然存在等四类普遍性隐患,综合施策,齐抓共治,消除风险顽疾。

  ——公共安全基础得到有力夯实。结合城市旧改、棚改、乡村振兴战略等,加快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

  二、工作任务

  (一)推进“三大”消防责任落实

  1、健全完善党委政府消防工作领导责任。

  ①20xx年,推动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规定》实施办法。

  ②各级政府定期召开常务会、办公会研判消防工作形势,解决消防难题。

  ③调整充实消防安全委员会,健全机制、明确责任,每月通报各地、各行业领域火灾形势,每季度调度消防工作。

  ④健全政府消防工作约谈、督导工作机制,对发生有影响的火灾、因管理不到位滋生区域性火灾隐患、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督办整改不力、对重大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不落实的,分层级实施约谈问责。

  ⑤将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的乡镇、社区、村、主管部门纳入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⑥落实火灾事故“一案三查”,从严倒查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深入推动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责任。

  ①各行业部门严格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将消防安全纳入行业标准体系建设和组织机构建设,组织对本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

  ②发改部门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建投资计划;

  ③住建部门加强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部门建立建设工程消防信息共享机制,合力开展消防源头管控。

  ④公安、消防建立“警消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明确在防火工作、火灾调查、灾情处置等方面的会商研判、移交转办、联合执法的沟通渠道和工作机制。

  ⑤教育、文旅、商务、卫健、民政等部门推进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xx年,打造一部分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xx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xx年,全面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3、全面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①持续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督促单位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措施。

  ②开展消防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督促单位建立标准化消防安全档案,实施程序化消防自主管理,保证常态化应急值守力量。20xx年,50%消防重点单位达标;20xx年,100%达标;20xx年,固化工作机制,巩固提升。

  ③推动火灾高风险场所安装电气安全监控系统。

  ④继续加强消防控制室达标创建工作,20xx年,消防控制室星级创建率达90%、持证上岗率达100%。

  ⑤每个社会单位明确一名消防“明白人”,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场所明确消防职业经理人。

  ⑥鼓励大型集团公司、重点企业结合实际提升消防值班员、微型消防站队员等群体待遇水平。

  ⑦出台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配套政策,提档升级微型消防站建设。每半年组织灭火救援演练,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20xx年,各单位建成的微型消防站全部实体规范化运行。

  (二)开展“五类”重点场所集中整治和安全防范

  1、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集中整治。

  ①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商务、城市管理、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电力、燃气主管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每季度开展一次联合检查,明确专人督办隐患整改。

  ②适时召开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经验交流会,每年组织对全县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开展一次约谈。

  ③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主要做到:一是书面明确各管理部门、各类店铺、岗位员工消防安全职责任务,建立消防工作考核机制;二是依据内部功能分类分区、以店铺为单元推行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三是每季度对消防设施、重点部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评估,责任人、管理人对评估发现的问题要组织整改。三是建立全员消防培训制度,确保人人受训;四是分区域建立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部署内部消防救援力量,每半年组织消防演练。20xx年,按照40%数量完成示范点建设,20xx、20xx年,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分别达到80%、100%。

  2、开展危化品企业消防安全集中整治。

  ①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联合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20xx年6月10日前完成集中现场检查督导和联合演练,6月30日前主要问题全部完成督办整治。

  ②应急管理部门牵头,消防救援机构配合,摸清全县危化品场所底数、危化品种类、数量、危险性及单位消防安全状况,建立消防安全“一场一档”、“一场一策”,20xx年6月底前,完成摸底和建档造册。

  ③20xx年7月至10月,集中力量对全县危化品企业全部排查一遍,制作隐患清单,逐一督促整改。

  ④明确工业园消防安全监管主体和职责,对园区消防安全状况进行评估,逐年补齐水源、应急力量等方面的短板,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制定工作方案、投入专项经费、明确工作责任,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

  3、开展仓储物流场所消防安全防范。

  ①邮政、住建部门严格审批物流集散基地、物流仓库等消防安全。

  ②邮政、交通等部门加强对物流集散地、物流仓库、分拨中心、配送站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③公安部门督促寄递物流企业严格执行《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落实收寄验视制度,禁止收寄易燃易爆等禁寄物品。

  ④乡镇、公安派出所将设置在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物流企业末端网点、仓库等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开展常态化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⑤仓储物流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严控火源电源,强化自主管理。

  4、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防范。

  ①教育、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标准,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审批。

  ②教育部门督促取得合法许可的校外培训机构严格招生宣传,将消防安全承诺作为招生简章内容一并发布,并鼓励学生、家长对培训机构消防安全条件进行监督,发现隐患及时举报。

  ③教育、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研究会商、联合执法等机制,每年至少开展1次联合检查,对于无合法手续的“黑机构”,一律取缔;对于设置场所不符合要求的,一律督促其按期搬迁;对存在突出消防安全隐患的,一律督促停办整改。

  ④督促校外培训机构加强加强消防安全日常管理,落实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安全提示制度。

  5、开展民宿场所消防安全防范。

  ①住建、公安、文旅等部门在开展农家乐(民宿)建筑行政审批时,严格按照《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建村〔20xx〕50号)文件要求,充分考虑建筑消防安全是否达标,严把源头关。

  ②文旅、公安、住建、消防等部门将民宿行业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范畴,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并结合重要节日、重大活动等需要,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检查,取缔一批无证经营单位、处罚一批消防安全问题突出单位,形成震慑力。

  ③村(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民宿的管理,建立住宅改民宿房屋档案,督促业主、经营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按照相关要求,保障消防安全疏散条件,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健全消防管理制度,针对性开展宣传提示。

  (三)加强“三类”风险区域综合治理

  1、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①督促高层公共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高层住宅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每年依托专业机构,全面检测维保建筑固定消防设施,自查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对存在的问题逐项登记整改。

  ②对在整改资金筹措上确有困难的,住建部门要从房屋维修基金、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中加强统筹,确保20xx年基本整改到位;20xx年消防安全条件符合现行消防法律、技术规范等要求。

  ③住建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先进物业服务企业”评选活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高层住宅小区实施规范化的消防管理。

  ④20xx年,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小区全部依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20xx年,进一步完善微型站日常管理、执勤值守等工作制度;20xx年,形成长效机制。

  2、加强老旧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①住建、规划等部门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打通生命通道和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微型消防救援站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等纳入改造项目,改善消防安全基础条件。

  ②每年将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严格督办整改。

  ③电力、市政、水务、燃气等单位每年选取一批老旧区域或场所,对其电气线路、燃气管路、市政消火栓等进行重点排查和维护,拿出专项资金实施整体改造。

  ④各乡镇每年对辖区老旧小区、群租房、胶囊房、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等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项排查,同时明确社区(村)对这些场所的日常管理责任,落实差异化防控措施。

  ⑤公安机关督促派出所加强对城乡社区、“十小”场所的日常消防抽查及宣传提示,督促村(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公安派出所每半年至少对重点“十小场所”开展一次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每年至少集中约谈一次场所负责人;对于其他“十小场所”,要按照每年抽查比例不低于20%的标准开展消防监督抽查。

  3、加强乡镇农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①有计划地改造农村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同步建设消防水源、预留消防车通道,开展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改造升级,降低火灾风险。

  ②结合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乡镇以下消防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③将消防工作纳入“三治联动”乡村治理体系,因地制宜推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跟进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建立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提升乡村抗御火灾水平。20xx年,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四)防范化解“四类”突出风险隐患

  1、着力防范化解消防车通道堵塞隐患。

  ①持续开展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整治,开展消防车道划线和标识管理工作,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由住建部门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由社区居委会落实;对于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和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单位,由商务、文旅、教育、卫健、民政等相应行业主管部门督促落实。20xx年11月前未完成的,由县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②各地在组织老旧小区改造中,强化整治已挪作它用的规划停车位,推动在不侵占基本绿化前提下适当增设停车位,鼓励建设生态停车场或立体停车设施。

  ③住建、规划部门将新建停车场,尤其是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严重区域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等,积极推动建设。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城市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

  ④各地发改、规划、城管、物价、市场监管、教育、公安交管等部门结合实际在住宅小区、部门、企业行政办公区、学校等集中分布的区域,探索建立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引导机制,对周边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及限制条件,优化停车位供给,减少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行为。

  ⑤相关部门建立消防通道联合执法管理机制,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公安交管、城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对单位、小区内部道路参照《道路交通管理法》执行;消防救援机构简化处罚程序,实行快查快处。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公安交管部门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

  2、着力防范化解电动汽(自行)车火灾风险。

  ①各地建立电动汽(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监管、情况互通、联合执法机制。

  ②经信部门组织开展电动汽(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公安部门依法查处电动汽(自行)车无牌无证、伪造牌证上路和堵塞消防车通道等行为,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动汽(自行)车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消防部门依法查处电动汽(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等行为。

  ③住建、规划、城管等部门简化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汽(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审批程序,20xx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集中充电管理要求。

  ④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公共区域电动汽(自行)车停放、充电巡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及时向公安、消防等部门报告。

  3、着力防范化解易燃可燃材料火灾风险。

  ①住建部门严格审核把关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外墙外保温材料使用。对已审批、已投用的外保温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建筑,督促责任单位对外保温材料进行拆除整改,20xx年,全部整改到位。

  ②规划、住建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③消防救援部门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及装饰装修材料情况的检查,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督促立即拆除;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依法对危险部位或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4、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及区域性隐患火灾风险。

  ①组织摸排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区域性火灾隐患,视情形推动县政府挂牌督办。

  ②明确政府统筹、行业督办、消防指导、单位自改“四级责任”,实行“一隐患一专班、一隐患一方案”。

  ③住建、规划部门将重大、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纳入城市建设、旧城改造、环境改善、业态升级等计划,统筹推进隐患整改。

  ④每年对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进行公开曝光,定期报道隐患整改进程,并在单位张贴、悬挂警示牌,形成舆论监督压力。20xx年,所有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全部整改。

  (五)提升“四项”公共消防安全基础

  1、统筹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实施。

  ①20xx年,完成“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提请政府将消防规划纳入“多规合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等),实现消防规划与总体规划同步编修、同步实施。

  ②结合本地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扶贫攻坚、城乡统筹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平安乡村建设等政策方针,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消防专篇),并纳入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内容并同步实施。20xx年底前所有乡镇完成编修。

  ③发改、规划、住建等部门按照规划要求,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目录并督促落实。

  2、提升社会整体消防安全素质。

  ①宣传、教育、人社、司法等部门及党校等将消防法律法规、安全常识等纳入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精神文明建设、普法宣传等内容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和初中、高中新生军训课程。

  ②消防救援机构制订引导社会专业培训机构配合开展社会面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指导意见。

  ③列出三年培训计划,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xx年底全部培训一遍。

  ④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3、增强消防信息化管理水平。

  ①推动建立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机制,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关联“人、地、事、物”等社会治理数据信息,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

  ②20xx年底前,对接省级消防大数据主题库,建立市、县两级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建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③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推动安装消防智能感知设备,20xx年底,全县有条件的养老福利机构、学生宿舍、沿街商铺、加工作坊等场所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装置;火灾高危单位和有影响的消防重点单位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④20xx年,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建立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火灾高风险单位接入该系统;20xx年,消防重点单位普遍接入该系统。

  4、强化重大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①整合社会救援资源,组建灭火救援专家库,建立战训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社会应急联动部门、专业救援力量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沟通协作,实现平时联席联训、战时联动联勤。

  ②督促全县石油化工企业加强消防救援能力建设,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根据需要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依据“业态相似”的原则,建立区域联防消防救援力量,实现群防群治、互帮互救。

  三、时间安排

  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6月)。按照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细化实施方案或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进一步明确行动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全面做好部署发动工作。

  (二)排查整治(20xx年6月至12月)。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xx年)。各地、各有关部门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xx年)。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政府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建立工作专班,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意见,协同推进落实,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地区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三县战略”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三)强化示范引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组织一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先行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四)强化考核督导。此次专项整治作为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内容以及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各地要统筹纳入文明城市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建设和消防工作考核重要指标,分阶段开展检查验收。要在政务督查、日常检查、工作考核中增加指标权重,组织明察暗访,及时通报,督促落实。

  各镇区要对照职责任务,细化制订本地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梳理工作任务,针对每项任务逐项制定落实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实施方案于6月15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年度工作总结请及时县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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