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2024-09-09 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招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招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1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员工,具体奖励对象包括如下:

  (1)招商人员;

  (2)各公司全体员工;

  (3)集团工作人员;

  2、本制度中所指招商业绩的界定是指所租场地租金收入为标准。

  3、本制度中所指招商户数的界定是以签定合同客户数为准,一客户可以多档口租赁或多种形式租赁经营场地,但不可同一档口或同经营场地多客户同时租赁。

  4、本制度中所指招商活动经费包干使用的`计算依据为招商客户数。

  5、本制度适应本集团所有招商项目包括物流园区、车城和二手车招商项目。

  6、月台库不在招商范围。

  二、招商部绩效考核的原则

  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奖罚分明,公司与个人双赢。

  三、招商活动经费实行包干使用

  1、为做到“少花钱、多办事”,提高办事效率,将招商活动经费实行包干使用,包干的范围:差旅费、宣传费、招待费、会务费、住宿费、礼品费等费用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2、不同地区经费包干标准不同

  (1)本市范围内招商经费包干标准为20xx元/每户;

  (2)县级城市范围内招商经费包干标准为3000元/每户;

  (3)中小型城市招商经费包干标准为4000元/每户(省会城市及地级市);

  (4)大型城市招商经费包干标准为5000元/每户(指北京、上海直辖市及山东、江苏、浙江、广东、福建的省会城市及大连、青岛、深圳三市);

  (5)对招商大户按租金总额折算,每两万元视同一户,超额部份按以上四类招商经费包干标准分计算。

  四、招商目标及待遇

  1、按部门考核,招商部内部人员目标任务由招商部经理制定,需报集团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2、招商部人员工级别及人员工资待遇

招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2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本单位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结合机关效能建设要求以及单位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安排,通过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严格机关绩效考核,促进作风转变,更加注重办事实效、服务质量,使来舒客商和社会群众对我县的满意度有新的提升,不断开创招商引资工作新局面。

  二、成立日常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程欢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汪书、苏丹丹同志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日常绩效考核工作。

  三、考核对象

  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四、考核内容

  1、遵规守纪方面:遵守机关作息时间,上班签到、下班签退,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定,不无故旷工,不逾期不归。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做好节假日值班工作。

  2、岗位工作方面:按照月度重点工作计划要求,立足本职,积极工作,补位配合,在时限内高质量完成既定目标任务,确保工作不出现失误,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转变作风方面:树立服务意识,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AB岗工作制”、“离岗告知制”等县机关效能建设制度,热情接待前来办事人员,耐心准备做好答复、解释工作,建设作风优良机关。深入基层单位和联系点调研时,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有关规定,树立我县良好形象。

  五、考核方法

  日常绩效考核采取个人纪实与组织评定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1、个人记实。自觉遵守单位考勤制度;认真填写每月《舒城县招商投资创业中心效能建设日常考核登记表》。

  2、组织评定。《舒城县招商投资创业中心效能建设日常考核登记表》填写完成后,依次交股室负责人填写初审意见,中心分管领导填写评鉴意见,中心效能建设工作领导组每月月底召开效能工作会,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评定,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填写评定意见。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机关日常考核情况后交财务发当xx月xx日常绩效奖,同时将每季度考核情况报告县效能办。

  六、奖惩办法

  1、对被评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日常绩效奖”按每月人均800元标准根据个人日常考核情况逐月随工资发放,优秀人员奖励标准为(被考核人员总数×800元-合格等次人员×750元)÷优秀等次人员;优秀人员人数控制在本单位被考核人员总数的.20%内。

  2、上班每迟到或早退依次扣除“日常绩效奖”5元,无故旷工一天扣除“日常绩效奖”50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除当月“日常绩效奖”: ①有“一票否决情况”之一的;②违反县效能建设规定,被效能部门查处的;③因作风懒散,工作拖拉,办事不力,造成严重社会负面影响的;④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决定,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的;⑤无故缺岗、脱岗3次以上的。

  七、工作要求

  1、树立正确的考核导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对待考核,积极参与考核,自觉接受考核,通过考核不断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养成良好习惯,培养优良作风。

  2、加强结果运用。日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依据,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兑现奖惩,奖优罚劣,促进工作。

  3、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财务纪律,按照规定标准发放奖金,不得乱发绩效奖金。严格考核纪律,确保日常考核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招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3

  一、总则

  为了全面了解、评估招商部门员工的工作绩效,培养优秀人才,提高工作绩效,并使每位员工始终都朝同一个目标努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范围

  适用于招商部门所有员工考核,试用期员工(含)适用于本办法。

  三、考核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进行考核面谈,使考核结果得到被考核者的清晰认知。

  3、招商部主管负责招商部员工进行考核并辅导,使其按既定的目标计划有效地开展工作。

  四、考核目的

  1、改进工作,提高工作绩效。

  2、获得晋升或岗位调整的依据。

  3、获得确定工资,奖金的依据。

  4、获得潜能开发和参与相关培训的依据。

  5、获得员工降职、降薪直至被公司淘汰的依据。

  五、考核时间

  1、考核分为试用(转正)考核、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及专项考核。

  2、每月5 日之前对招商部员工进行上月工作考核,并向人力资源部上报考核结果。

  3、公司因特别事项可以举行不定期的专项考核。

  六、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具体可分为工作绩效指标考核和行为指标考核两种。

  1、工作绩效指标考核:占考核总分的60%。根据当月招商业务完成情况进行打分。计算方法:当月实际完成业绩(完成业绩满分计算,如完成不了则按照实际业绩比例折算)X 60% =当月业绩考核得分。招商人员每月必须做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其工作内容与考核事项是相辅相成的',并与工作绩效考核指标的计算方法挂钩。

  2、行为指标考核:分为(运营管理部)针对客户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占考核总分的20%。行政部分,占考核总分的20%,主要是对员工工作过程和日常综合表现的评价。主要的考核指标为作息考勤、办公纪律、团队意识、职业素质4 个方面进行考核。行为考核内容评分一律为0-20分(考核成绩优秀最高为20分,不能达到要求的最低评定为5分),考核人需按照下属人员的实际工作完成情况及表现给予分数。

  3、权重的设置可以根据考核指标的重要性和业务发展情况自行调整,考核的总分为为100 分,其中销售业绩占60%,行为考核占40%(运营管理部和行政部门各20%);月度指标由各招商部负责人自行设定。

  七、考核形式

  1、各类考核形式有:

  A 、自我总结与评定;

  B、业务部门考核必须与被考核者进行面谈,以保证考核结果的公正性。

  C、考核结果直接由直接主管、运营管理部、行政部分级分类进行考核评定。

  2、各类考核方法有:

  1)查询记录。部门主管负责对招商人员业绩达成率进行统计,运营管理部对员工日常客维行为进行考核,行政部负责对出勤情况及公司纪律的遵守情况进行整理统计;

  2)书面报告。招商部各员工所提供的总结、计划报告。

  3)所有考核办法最终反映在考核表上。

  八、考核程序

  1、按照考核办法,招商部所有员工均参加绩效考核,并提交书面总结和评定。

  2、招商部负责人通过与业务人员进行面谈,对直属人员的工作绩效指标进行评核打分。

  3、招商部主管根据业务部员工的各项行为指标进行打分。

  4、业务部所有人员的绩效考核结果均由招商部主管、运营管理部主管和行政部主管签字确认,否则为无效考核。

  九、考核结果与考核工资

  1、考核结果应向本人公开,并留存于员工档案。

  2、考核结果所具有的效力:

招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4

  为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考核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全县各级各部门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确保招商引资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xx年全县到位县外境内资金50亿元,其中省外境内到位资金20亿元,到位境外资金450万美元。20xx年新引进项目合同引资额60亿元,到位12亿元,引进3家以上总部经济或500强企业。

  二、考核对象

  (一)县直重点招商引资部门:县委统战部(县台办、县侨联)县工商联、县发改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县卫计局、县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县食药监工商局、县工业园、县湘商产业园、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人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局、县教育局、县畜牧水产局、县经济投资公司、县交投公司、县旅游投资公司、怀化职教基地建设中方县协调指挥部、各乡镇。

  (二)县直招商引资服务部门:县监察委、县委统战部(县台办、县侨联)县政府办、县工商联、县发改局、县国土局、县财政局、县卫计局、县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县食药监工商局、县工业园、县湘商产业园、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人社局、县交通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局、县教育局、县工业园、县湘商产业园、怀化职教基地建设中方县协调指挥部、县畜牧水产局、县经济投资公司、县交投公司、县旅游投资公司、县房产局、县公安局、县征拆办、县人防办、县司法局、县审计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消防大队、县法制办、县政务服务中心、中方电力公司、各乡镇。

  三、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

  (一)县直重点招商引资部门。主要考核20xx年招商引资重点部门合同引资、到位资金和基础工作(详见附表2)。

  (二)县直招商引资服务部门。主要考核招商引资服务部门行政审批、职能服务等工作,采取服务对象测评和工作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认定(详见附表3)。

  四、项目认定

  (一)项目引资额和合同的认定。农业项目引资额300万元(含)以上,文化、社会事业、已签约投产企业延伸产业链,实施技改、提质扩容增加投资项目引资额500万元(含)以上,工业、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等产业项目引资额20xx万元(含)以上,列入考核统计范围。20xx年开始,所有涉及使用建设用地、环保问题等方面的合同,须与县人民政府签订合同,乡镇、村组不得单独与投资商签订。

  (二)项目范畴认定。一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外来投资项目;二是非国家财政资金投资的产业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民生项目等;三是非项目资金、国债等财政性投入项目;四是已签约投产企业延伸产业链实施技改、提质扩容、以商招商,增加投资;五是非各种援助或捐赠项目。基础设施(社会投资的项目除外)原矿采掘、砖厂和水电、风能、燃料等能源类项目、PPP项目和捐资项目,只计算招商引资任务,不列入招商引资个人奖励。

  (三)项目考核认定。凡申报纳入招商引资考核范围的项目,必须已落地,并提供以下资证作为考核依据:(1)投资者身份证明;

  (2)项目引进合同书或协议书(购地合同或厂房租赁合同);

  (3)企业营业执照(暂未办理营业执照的要提供投资方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外资项目还要提供外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出资证明复印件);

  (4)项目开工或投产的相关佐证材料;

  (5)项目台账。

  五、考核与奖惩

  考核奖惩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日常工作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设县经科商粮局。

  (一)考核方式

  实行自报佐证材料和定期、不定期督查相结合。

  (二)奖励与追责

  1.考核奖励

  (一)绩效奖励。20xx年招商引资考核结果折算计入全县综合绩效考核评估加分项目,县重点招商引资单位年终经招商引资领导小组考核得分100分的,加绩效考核5分,非县直重点招商引资部门的县直招商引资服务部门考核达到100分加绩效考核分5分,乡镇年终经招商引资领导小组考核得分100分的绩效加20分。

  (二)经费奖励。对招商引资日常表现好、完成工作任务、成绩较为突出的县重点招商引资单位和招商引资服务单位给予一定的招商引资工作经费。

  (三)对于考核结果排名前8名的县重点招商引资单位和招商引资服务单位,由县委、县政府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的奖金。奖金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分配方案,用于内部个人奖励。

  (四)引资人奖励。对新引进的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和生态农业项目,以及固定资产投资在20xx万元以上的现代服务业项目,对县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及园区工作人员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0.5‰给予奖励,其他人员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县内离退休老干部按1.5‰给予奖励)。对租用标准化厂房的.工业项目,对县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和园区工作人员每个项目奖励5000元,其他人员每个项目奖励8000元。以上单个项目最高税前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2.责任追究

  (1)县重点招商引资单位和招商引资服务单位总分低于70分的,单位在当年综合绩效考核评估中不能评先评优。排名后两位且总分低于70分的,单位考核为不合格,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2)因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被客商投诉,致使项目不能落地或减少投资的,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弄虚作假的,经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后,该单位在当年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和综合绩效评估中不能评先评优,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个人年度考评不能评优,并在全县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责;

  (3)建立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进展定期会商及专报制度,专报材料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县监察委、县委组织部,对项目落实不力、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按有关规定追责。

招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5

  为了贯彻渭南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绩效考核,加大招商引资工作检查督促力度,调动各级、各部门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开创新局面,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招商引资工作绩效考核的对象。招商引资绩效考核的对象包括渭南市各县(市、区)及渭南高新技术开发区、卤阳湖管委会、华山景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二、招商引资项目的界定范围。凡从渭南市区域外引进货币资金和实物,从事工业生产、社会事业、商业网点和基础设施建设,能够为我市产生财税收入、提供就业机会的经济实体均属招商引资的范畴。

  主要包括:①兴办合资、合作、独资企业;②以合伙、联营、独资等方式(包括购买股权)实际投资的项目(含设备投资,但不包括债转股项目);③对市域内国有企业进行资产重组的项目;④其它直接或间接的投资活动。

  三、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确定。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由市委、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一年一订。目标任务根据县(市、区)人口、资源、区位、产业基础、上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市级部门的性质,人员编制等因素综合确定,每年年初下达。

  四、招商引资绩效考核的内容。县(市、区)招商引资工作绩效考核按到位资金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签约项目进展情况、招商引资日常工作情况三项内容(三项内容分别占绩效考核体系权重的0.6、0.2、0.2),计算到位资金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时,按照项目的产业类型和投资类型配以相应的系数进行折算。市级部门主要考核引进项目当年到位资金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情况。

  五、招商引资项目到位资金的认定。始终坚持到位资金与项目形象进度相匹配及注重实据的原则,以报送的资料为基础,结合考核认定、现场勘查评估进行确认。市级部门引进项目,应在签约当月填报《渭南市市级部门引进招商引资项目登记表》,在招商局备案。多方联合引进的项目,引进资金由联合引进各单位按比例分配。市级部门引进项目在县(市、区)落户、有县(市、区)招商局签章确认的,实际到位资金的30%计算在该市直部门,70%计算在落户县(市、区);县市区引进项目在其他县市区落户、有落户县市区招商局签章确认的,引进资金50%计算在引进项目县(市、区),50%计算在落户县(市、区);多方联合引进项目,由各方协商引资分配比例,并签章确认,不能达成协议或有争议的,由市招商局仲裁。

  六、招商引资绩效考核实行月统计抽查,半年、年终全面检查考核制度。各责任单位必须以每月25日为基准日对责任范围内招商引资到位资金进行统计,并于27日前上报统计结果,市招商局每月根据项目进度随机抽查。并通报项目及到位资金进展情况,半年和年终组织全面检查。县市区招商引资工作按照考核体系进行计分排序,每月通报一次。市级部门招商引资完成情况按照完成目标任务的百分比进行排序,每季度通报一次。

  七、招商引资考核认定时应提供的资料。考核确认招商引资项目及到位资金时,招商引资责任单位必须提供以下项目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资金到位证明(银行票据、设备订购单、付款凭证等能够证明项目投资情况的票据复印件);③形成固定资产(土地、厂房、设备等)的数量、规格、价值及所有权证明材料;④可以证明形象进度的图片资料;⑤属外商投资的,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⑥以其它方式引进的项目,引进项目责任单位应向市招商局提出确认申请,由市招商局专题研究后确定应提供的材料。

  八、招商引资项目中介人的确认。招商引资项目中介人由项目实施地招商部门或引进项目的市级部门确认,项目签约当月填报《渭南市招商引资项目中介人登记表》,项目正式开工尚未填写登记表的,不再认定为项目中介人。

  九、本办法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具体实施细则由市招商局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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