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留守儿童调查报告

2020-09-08 调查报告

  县留守儿童调查报告一: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城镇化进程推进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加快转移过程中出现的社会现象。**县作为劳务输出大县,留守儿童问题较为突出,目前0—17岁少年儿童15、73万人,占总人口数的17、69%。其中留守儿童4、45万人,占全县少年儿童总数的28、29%。其中留守女童2、16万人,占留守儿童总数48、51%;留守男童2、29万人,占留守儿童总数的51、49%。留守儿童中,由祖辈抚养照顾2、67万人,占60、08%;由父母一方抚养照顾1、47万人,占33、06%;寄养在亲戚或朋友家0、3万人,占6、85%。

  2016年2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为贯彻文件精神,**省印发专门工作方案,在全省部署了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本文结合全县留守儿童摸底结果和走访调查,揭示了留守儿童的现状及存在主要问题;分析了问题产生的经济社会原因。结合国家政策导向,进一步提出了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措施建议。为全面掌握我县农村留守儿童现状,现对相关村镇、学校200名儿童进行了走访和问卷调查,有关调查情况具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本调查报告中的农村留守儿童界定为:因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16周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

  留守流动儿童的父亲在外省务工的占22、6%,母亲在外省务工的占22、5%,而父母双亲都在外务工的54、9%。留守流动儿童父母亲的文化水平、技术水平普遍不高,具有初中、中专(含高中)和大专以上三类文化程度的分别占65、6%、20、5%、2、9%,从外出务工人员的就业岗位情况来看,从事技术工的占19、9%,从事中、高层管理工作的只占1、8%,而从事体力劳动的占78、3%,他们因缺少知识和技术,往往只能在建筑、运输等部门干体力活。

  二、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的突出问题

  1、 留守儿童的生活质量相对较低。调查走访发现,一方面农村留守儿童生活状况较差。6、5%的留守儿童连一日三餐的基本生活条件得不到保障,52、1%的留守儿童月生活费不足300元。7、8%的留守儿童生病时没人照顾。另一方面,外出务工家长的探访频率的严重偏低。59、4%的家长一年仅回家探访一次,12、8%的家长回家探访频率超过一年。此外,留守儿童长期无法与法定监护人共同生活。59、1%的留守儿童与祖辈亲人共同生活,13、9%的留守儿童在学校寄宿,11、3%的留守儿童与哥姐一起生活或寄居亲戚朋友家中。

  2、留守儿童的意外伤害比例更高。在笔者调查走访的对象中,过去两年内有51%的留守儿童遭遇过意外伤害,比非留守儿童高7个百分点,遭遇割伤、烧伤烫伤、被猫狗抓伤咬伤、坠落摔伤和蛇虫咬伤、车祸、溺水、触电、中毒、火灾、自然灾害等各种意外伤害的留守儿童比例都高于非留守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源于留守儿童安全防范意识和知识的缺乏,但更多的是父母及监护人履责不到位。一些农村大龄留守儿童离开了学校,脱离了正规组织的管理,处于无人监管、自行其事的状态,容易侵害他人或受到侵害。

  3、留守儿童的学习成绩相对较差,学习兴趣相对不足。留守儿童学习成绩较差,有20、4%的留守儿童自评学习成绩偏下,82、1%的人有过成绩下降的情形。留守儿童学习不良行为较多:没完成作业(49、4%)、上学迟到(39、6%)、逃学(5、5%)的比例分别比非留守儿童高8、6、4和1、3个百分点;不想学习(39、1%)和对学习不感兴趣(43、8%)的比非留守儿童高5、6和3、2个百分点。

  然而,有八成多留守儿童认为学习重要,其学习态度与状态的差异,一方面缘于普通农村学校培养目标单一与留守儿童教育需求多元化的矛盾,学习知识一旦脱离自身的发展基础和需求,学习兴趣自然就会大打折扣;另一方面与留守儿童自身的情况有关,因为缺少有效监督和应有的学习辅导,自我约束和管理能力较差,问题积累多了,势必影响学习的自信心。有62%的留守儿童表示在学习上遇到问题没人帮助,比非留守儿童高出7个百分点。

  4、留守儿童社会支持较弱,心理健康问题相对更突出。留守儿童的家庭支持弱化,“你最信任的人是谁”“你和谁最亲近”“你的心里话主要跟谁说”“遇到困难你会向谁求助”“谁经常鼓励你表扬你”5种情况的平均百分比,非留守儿童排前三位的依次是母亲、父亲和同学朋友,留守儿童则是母亲、同学朋友和父亲。母亲仍是留守儿童最重要的社会支持,但可以看到,留守儿童来自父母的支持较弱,而朋辈性倾向明显,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值得警惕。30、5%的留守儿童认为校园里或周边有不良帮派团伙,25、7%认为有同学加入不良帮派团伙,分别比非留守儿童高4、3和1、4个百分。老师对留守儿童的支持更多地体现在学习辅导上,情感支持相对欠缺。此外,还有17、6%的留守儿童表示社会支持主要来源是自己,这表明他们感知不到社会支持。

  三、农村留守儿童问题产生的经济社会原因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产生有着深刻的经济社会原因。

  1、农村劳动力大规模流动与城乡壁垒存在矛盾是留守儿童问题产生的社会体系根源。**县是人口大县和劳务输出大县,近年来,全县流动人口的数量不断扩大,家庭化流动的趋势日益明显。但城乡二元结构使进城打工的农民工无法长期将子女带在身边给予照顾。原因在于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以及与这种户籍制度相伴而生的子女免费或低收费入学、必须在原籍所在地中考、高考等制度形成的壁垒。农民工无法承担子女入学的高昂费用问题、在简陋的农民工子弟学校入学无法解决升学考试问题、各地教材的选用不同使得这些群体的子女在转学后面临两地教育内容不能衔接的困境等问题,直接推动了留守儿童这一群体的产生。

  2、父母在经济收入与子女教育之间取舍失衡是离手儿童问题产生的家庭背景根源。为了改善家庭生活,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了土地,到城市里务工谋生。他们希望自己的生活越来越好,也希望给下一代成长提供更充裕的经济支持。但在外出务工与子女就学、教育之间产生冲突时,他们往往选择前者。据一份调查数据显示:劳动力不外出的原因中“怕影响子女上学”仅占第一、第二选择的6、7%。这其中,既有生活压力的原因、也有教育意识的原因。但不同原因导致的结果却是相同的,即:使儿童在不完整的家庭中成长,在流动——留守——流动的'变动中长大。

  3、家长的教育能力与孩子教育需求之间形成落差是留守儿童问题产生的现实条件根源。外出务工的家长整日忙于打工,没有时间与精力过问孩子的学习,对孩子的困惑、需求、交往、兴趣的关注就更少了,在家里的父亲或母亲忙于操持家务,对孩子的教育关注仅限于让孩子完成作业,家庭教育基本处于空白状态。正处于身心迅速发展时期的中小学生,对学习、生活、自身的变化有太多的问题需要解决,但家庭不能充分给予他们以精神上的支持和知识上的解答。

  4、课程设置与儿童身心发展不相适应是留守儿童问题产生的教育体系根源。由于家庭生活的不完整,留守儿童在心理发展上存在更多的困惑与问题,他们需要学校给予更多的帮助与疏导,需要通过教师、通过集体的温暖弥补亲子关系缺失对其人格健全发展形成的消极影响。但由于教育理念、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多方面的制约,农村学校很少开设专门的心理课程并配备专门的心理教师。也很少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心理教育、生存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这些教育内容不但对留守儿童是必要的,对生活在社会飞速变化,媒体迅猛发展这一时代的所有儿童都是必要的。

  5、关爱服务体系不够完善是留守儿童问题产生的制度体系根源。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未能确立,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未能强制依法履行到位;基层政府和组织的统筹协调、督导监督、宣传引导、摸底排查、帮扶联系等工作职责未能有效落实到位;教育部门和学校关爱保护力度不够,相关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落实不到位,心理健康教育引导不深入,安全防范和动态管理机制不完善;此外,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的行业优势未得到充分发挥,工作的全面性还有待加强。

  四、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的对策建议

  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重点在于实施源头治理,关键在于构建长效关爱机制。

  (一)加强农村儿童留守现象源头治理。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为其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创造更好条件,在落户准入、住房保障、医疗保障、子女就学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和便利措施。可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制定和落实财政、金融等优惠扶持政策,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提供便利条件。加大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推荐用工岗位信息或创业项目信息。

  (二)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责任体系。一是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父母应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对监护、教育职责不到位,造成重大伤害的,要依法追究监护主体责任。二是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列入政府重要工作内容,建立和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特别是教育主管部门应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三是发挥群团组织优势。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可以发挥自身优势,依托现有服务阵地,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假期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四是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

  (三)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制。一是建立强制报告和应急处置机制。对发现的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应实施行强制报告制度,未能履行报告职责的应严肃追责。二是建立评估帮扶机制。相关部门要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科学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对于监护人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应将其纳入保障范围。三是建立信息共享管理机制。发挥电子信息管理功能,健全信息报送机制,尽快建成运行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数据库。整合现有民政部门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教育部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卫生计生部门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公安部门人口基础信息系统,完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管理功能,实现数据信息互通互联,做到精准定位、动态管理。

  县留守儿童调查报告二:

  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大规模向城市转移,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已成为当今的一个越来越严峻的社会问题,我县作为一个人多地少的山区县,“留守儿童”问题显得更为突出。为此,县政协教科文卫委、宣教部门政协联络处,结合近年来我县政协开展“农村教育帮扶工程”的实践与思考,通过问卷调查、入户走访、个别访谈、集体座谈等形式,就我县留守儿童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现状

  截止今年6月底,我县共有留守儿童24675人,占学生总数的40%。农村学校占70%以上,如竹林湾教学点占100 %,沙畈河小学占72 %,石桥铺中学占78 %。他们被父母、被学校、被社会所“忽视”,心灵上缺少呵护、生活上缺少照应、行为上缺少管教、学习上缺少辅导、安全上缺少保障,残酷地输在“起跑线上”。留守儿童通常显现以下三个突出问题:

  (一)学习成绩较差。留守儿童与其他同学相比,由于父母教育“鞭长莫及”,隔代教育“力不从心”,在学校多数因成绩较差又受到老师的冷落,导致他们上课思想抛锚,注意力不集中,学习自觉性不强,学习兴趣减弱,于是出现逃学、旷课,甚至产生新的“读书无用论”思想,中途辍学,外出务工。据有关调查资料显示,初中留守儿童中学习成绩和在校表现都优秀的不到10%,良好的不到30%,学习和生活习惯较差且行为出现问题的儿童占30%,在所有“问题儿童”中,留守儿童占80%,农村中小学校70%的留守儿童学习成绩较差,我县的调查情况比上述还要严重。

  (二)行为习惯不良。突出表现在:一是沾染不良陋习。大多不讲个人卫生,不遵守校纪校规,缺乏礼貌待人常识,不少孩子沾染上抽烟、赌博、打架、酗酒、沉迷网吧、早恋等不良习性。二是心理发展异常。他们无法享受到正常的亲情关爱,生活中的烦恼无法向亲人倾诉,成长中的困惑无法得到父母的正确引导和鼓励……久而久之,无助感、失落感和被遗弃感逐渐形成。在个性心理上表现异常,有的性格内向、孤僻、自卑、不合群、不善于与人交流;有的脆弱、脾气暴躁、冲动易怒。三是人生志向模糊。外出务工的父母由于长期不在孩子身边,心存愧疚,父爱母爱失常,采取物质补偿表达自己的爱。这种爱的方式,在儿童的心理逐渐形成“金钱万能”的价值观和“逍遥享乐”的人生观。

  (三)安全状况堪忧。由于父母不在身边,监管人多为隔代老人,年迈体弱,监护能力和精力不足,使学校、家庭的安全链不牢。孩子自我保护、自我控制的意识和能力弱,因而极易成为被侵害的对象,诸如被拐卖、被性侵等现象并不罕见;交通事故、溺水身亡、打架致伤等事故时有发生;加之一些孩子受社会不良风气侵蚀,染上好斗滋事、小偷小摸等不良习性,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又成为影响社会秩序的隐患。

  二、原因分析

  留守儿童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有:

  (一)农村经济发展滞后。留守儿童问题的凸显,从根本上讲是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劳动力向发达地区流动,以及城乡二元结构长期存在,教育资源向城市倾斜带来的结果。当今,农村尤其是边远山村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农民拥有的生产资料严重不足,不得不抛家别子,通过外出务工,挣得劳务收入来改善家庭经济生活条件。据调查,留守儿童父母双方外出的占48%,单方外出的占52%,从而使儿童不得不在不完整的家庭中成长。

  (二)家庭责任意识淡薄。一个完整的家庭和“原始”的亲情是留守儿童最大的心理需求。有的家长家庭教育意识淡薄。他们以为只要给孩子物质上的满足就行,缺乏对他们精神上的培养、引导与慰藉。有的监护人监管不力。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大多是老年人,身体状况不好,自身素质较低,监护能力不足,监护精力不够。有的父母过度依赖学校。他们认为教育是学校的事,孩子健康成长取决于老师,把“无限责任”推给了学校和老师。更有甚者,为怕孩子长大吃亏,给他们灌输暴力恐怖意识。我们调查中,有一位留守儿童的爷爷对孩子说:“老师再批评你,你就捅他两刀,小孩子杀人不犯法。”第二天,孩子真的带了一把长刀到学校,幸亏被及时发现,没有造成危害。

  (三)学校教育措施乏力。一方面应试教育现状并没有得到根本改观。学校的主要注意力仍然在书本知识的灌输上,“唯分数记英雄”,“唯升学论成败”,而轻视对学生的法律、道德、心理、生存和安全教育,甚至放松对成绩较差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另一方面,由于财力保障的不足,教师师德的不平衡,管理机制的不健全等诸多因素制约,少数教师甚至不顾忌留守儿童的心理承受能力,不注意保护甚至伤害其自尊心,使其产生厌学情绪。大量农村学校很少召开家长会,和学生家长的沟通与互动几乎没有。对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虽有要求,但多数流于形式,缺乏系统的管理、考核、评价机制,使留守儿童教育这个社会新出现的严峻问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和深入研究,缺乏系统可行的应对措施。

  (四)儿童成长环境不优。各级政府没有将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摆上议事日程,既没有专门机构负责,也没有研究出台对策措施。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网络不健全,覆盖率低,村“两委”关爱工作基本没有启动。同时,由于监护体系的缺失,使留守儿童与社会的不良风气、不良信息缺乏防护隔离,更容易受到直接侵蚀,使他们幼嫩的心灵和心理被任意扭曲。一些娱乐场所缺乏有效监管,互联网、电视、书刊等文化传播媒体中庸俗、低劣、暴力、色情等腐蚀性、诱惑性极强的、不健康的信息,让缺少监护引导的留守儿童无法选择地接受吸收,严重地影响着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健康养成。农闲时节,农村“带彩”玩牌风盛行,许多留守儿童的监护人也参与其中,很少过问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三、几点建议

  当前,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已经成为一个重大的社会课题,既涉及千家万户的幸福、儿童未来、家庭未来,又关系国家和民族的兴衰,是一项关系社会未来可持续发展的系统工程。无论是家庭、学校还是社会教育方面,留守儿童所处的环境令人触目惊心。因此,引起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的深入重视已刻不容缓。为此,我们建议:

  (一)家庭要承担应尽之责 。“子不教,父之过”。家长要明确教育子女是自己的应尽之责,即使在外地务工,也要承担教育孩子的责任,与学校、社会形成合力。要尽可能调整好外出方式,夫妻双方尽量不要一同外出务工,鼓励有条件的家庭将子女带在身边,到务工地或居住地接受教育。如果夫妻双方都外去打工,要真正选好监护人,加强与监护人、子女和学校老师的沟通交流。外出务工家长至少每周要与监护人联系一次,监护人要对留守子女在学习、思想和生活上进行认真教育、监督和管理,及时反馈子女的情况。家长要通过电话、短信、书信等形式与孩子沟通交流,定期回家看望孩子,使他们感受到亲情的温暖。要多向老师询问孩子在学校的学习及生活情况,要教育和引导他们学会自我约束,学会面对困难,树立自信心和自尊心。

  (二)学校要发挥主阵地作用。学校要对留守儿童进行调查统计,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全面掌握其家庭及监护人情况、掌握留守儿童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学习态度、心理状况等基本情况。要注重解决留守儿童的心理问题,关注他们的成长变化。学校要争取配备心理老师,或对教师进行相关培训,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使留守儿童的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得到及时矫正和疏导。老师要主动与留守儿童交朋友,在安全上,时刻提醒;在生活上,尽可能提供帮助;在心理上,细心观察疏导;在学习上,耐心辅导;在交往上,鼓励他们融入班级生活,减少其心灵的孤独和寂寞,使其保持活泼开朗的学习和生活心态。针对留守儿童的特点,坚持启发、疏导原则,强化行为规范的养成训练;要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和社会实践活动,让他们在亲身体验中受到教育,以弥补亲情缺失对其人格健全发展的消极影响。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学校要制订系统全面的制度与措施,使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并对制度措施落实情况、落实效果进行检查、督办、考核、评价,纳入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使其真正落到实处。要会同相关部门制订规划和实施对策,逐步解决“5+2”与“10+2”问题,为留守儿童的星期天、寒暑假营造良好的活动环境。

  (三)党委政府要引起高度重视。各级党委政府要专门系统研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构建留守儿童健康发展的教育、监护体系,营造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和落实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的工作机制,加强经费投入保障,整合卫计、团委、妇联等部门的职能和项目资金,建立关爱留守儿童的社会机制和“爱心基金”,在教育局设立帮扶管理中心,解决“爱心源”的整合配置问题。要成立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领导机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大指导和协调力度,公安、司法、民政、关工委等部门要协力配合,整体联动,共同编织关爱留守儿童“爱心网”。要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创造和增加就地、就近就业机会,吸引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和就业,从而减少留守儿童的数量。要取消不合理的户籍制度,改“户籍制”为“居住地制度”,让留守儿童可以随父母在工作地接受同等教育。要制定相关政策,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加大对农村教育的优秀教师和经费的投入力度,扩大农村学校寄宿比例,改善农村学校的寄宿条件。要将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纳入乡镇及机关部门工作考评范围,乡镇党委、政府要相应将留守儿童工作作为驻点国家干部和村“两委”班子年度考核内容。

  (四)社会要形成关爱氛围。要建立机制,搭建平台,疏通渠道,挖掘“爱心源”,动员引导社会各界、各方人士为留守儿童献爱心,真正形成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的有效对接,构建一张补缺拾遗的监护网络。要借鉴县政协委员帮扶留守儿童的探索作法,动员和鼓励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公务人员、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五老”人员、成功企业家和社会有识之士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形成丰富的社会“爱心源”,为留守儿童当“代理家长”,对他们的生活、学习、心理、安全等方面,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关怀,力所能及地充当孩子学习上的引路人、生活上的知情人和成长路上的保护人。要强化社区和村委会的责任,有条件的社区、村居,都要设立图书室和活动室,为留守儿童提供课外、假期活动场所,充分发挥“五老”人员在农村的作用,开展结对帮扶,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留守儿童工作的重大意义、保护留守儿童方针政策及法律措施、成功的留守儿童工作机制和工作经验,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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