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信用联社创新信贷运作模式的调查

2022-07-04 报告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如何发挥金融核心作用,支持地方经济平稳快速发展,只有通过创新信贷运作模式,增大有效信贷投入。

  近年来,人行中支在对货币信贷实施效果跟踪调查中,深切感受到少数金融机构经营观念较为保守,未能正确地认识和处理好金融与经济发展需要持续动态地相适应相适配的关系,经济安全与金融安全的关系,社会责任与自身效益的关系,增加有效信贷投入与防范风险的关系,在信贷运作机制不够灵活,市场开拓、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力度不够到位。特别是传统的支农信贷运作模式越来越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一是随着农民收入的快速增长,农户传统的生产经营方式对信贷资金的需求和吸纳作用明显减弱。二是农村规模经营正在迅速发展,迫切需要提高供更大规模更高层次的金融服务。三是新农村建设包含着丰富内容,客观上要求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四是由于传统信贷模式严重滞后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给金融机构自身在信贷资金管理和风险防范方面带来了诸多问题,如贷款额度过小、贷款成本过高,改变贷款用途、冒名顶替等。据此,人行中支进行有针对性“窗口指导”,反复强调指出解决当前金融服务的瓶颈出路在改革,关键在创新,只有把信贷政策与当地经济发展特点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做到加大有效信贷投入。金融机构对于窗口指导意见感同身受,渐成共识,从而形成了同频共振的货币信贷政策传导与实施环境,他们紧密结合实施,发挥聪明才智,闯出了一些富有成效的信贷运作模式和产品创新之路。县信用联社“公司+农户”信贷运行模式等尤显成效。

  一、“公司+农户+农业合作社”特色贷款模式成效显著

  近几年,一批农业生产龙头企业在县落户,由龙头企业组织或农户自发组建了数家农业生产合作社,“公司+基地+农户”的农业生产新模式悄然现身;一些种植业、养殖业大户规模不断扩大,成为农业生产合作社之外农村经济发展的另一主要特点。为适应农村经济发展,从开始,县农村信用联社结合监管部门相关涉农贷款新政,摸索出了“公司+农户+专业合作社”的信贷新模式,基本解决了种养殖企业自有资金不足问题,避免由于资金短缺影响整个生产、加工和销售的问题。

  “公司+农户+专业合作社”的“两小”信贷运作模式的完整操作流程,分三部分。一是信用社操作程序:由农户申请→公司推荐→信用社和公司联合调查→核定贷款额度→公司承诺担保→逐户签订担保合同→按信贷管理程序发放和收回贷款;二是公司操作程序:签订商品鸡(鹅)收购合同→农户申请→公司调查推荐→公司出具担保承诺书、签订担保贷款合同→监督资金使用[提供鸡(鹅)苗、药品、饲料]→回收商品鸡(鹅)→按季付息,到期还清贷款;三是农户操作程序:农户申请→签订借款合同→将所借款交公司保管,接受公司监督[领鸡(鹅)苗、药品、饲料]→公司回购商品鸡(鹅)→公司结算。

  由于新的贷款模式将公司、养殖户和信用社三方利益主体紧密联系起来,养殖户贷款有了双重保障,大大降低了农村“两小”贷款风险,也得到了众多农村小企业与广大农户的认同,因此,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积极推动对这项产品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并在全县范围内大力推广。

  截至3月末,县联社共向宝祥实业有限公司等5家以农户养殖产品为原料的龙头加工企业授信贷款余额1535万元,向恒福禽牧养殖专业合作社等3家专业合作社授信贷款余额765万元,向专业合作社入社农户及公司周边农户共153户提供公司担保授信贷款余额671.8万元,三项合计贷款余额2956.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2.9%,没有一笔形成不良。此外,该联社还扶持了县蛋鸭协会、县黄陂湖水稻机械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合作组织,信贷支持了3o多家省、市、县级农业龙头企业,有效地支持了种养殖业规模化经营和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与此同时,县农业银行也于3月份首次加入到“公司+农户”、“公司+农户+合作组织”信贷模式。今年一季度对26户种养殖户贷款授信78万元,实际投放24万元。

  二、信贷创新领域扩大,返乡农民工创业贷款、新农村建设贷款逐步试行

  自“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和国务院“保企业、保增长、保稳定”系列要求出台后,县信用联社从10月份开始,积极研究解决农民工返乡创业信贷资金支持和农村城镇化建设信贷支持问题措施,今年2份在当地人民银行的指导和帮助下,进一步总结制定了“返乡农民工创业贷款管理办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贷款管理办法”并于3月1日开始了这两项新信贷产品的试点实施。

  到3月底,支持返乡农民工贷款规模达310万元,其中发放个人贷款3户24万元,发放企业贷款2户286万元,帮助287名农民工解决了自主创业或上岗就业问题;3月24日已审议通过2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贷款”客户授信,授信额均为100万元。

  三、新的信贷模式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创新机制尚未建立。从现场调查情况看,信用联社建立了分部门的工作职责、部门人员岗位职责,分社工作及岗位职责以及各类内控与考核制度等,但所有职责要求和各项制度中均没有与创新有关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只是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与平时会议要求时偶有提及,如“要着力开展产品和服务创新,打造联社品牌”等号召性字眼、并无多少实际内容,更没有信贷产品创新的专门安排等内容。

  二是创新组织体系未曾形成。调查了解到,县域农村信用社多数创新产品是个别信贷负责人、信贷人员在传统信贷产品基础上通过长期实践、整合和改进的结果,并没有能够形成有计划、有组织开展信贷产品创新的组织保障体系。

  三是创新性人才配备不足。从信用联社职工学历结构来看,目前尚未有金融产品专业设计人员、不具备金融服务产品的专业创新研发能力。所谓金融产品创新也只对传统金融产品的整合和改进,没有多少新的内涵。

  四是内外环境有待改善。联社自身由于机制、制度、组织体系尚未建立健全以及人员力量难跟上等众多因素制约,加之创新宣传发动和培训工作未能有效开展,内部未能形成上下一致的创新行动导向;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相关鼓励性、扶持性政策缺位也带来信用社创新的外部动力不足。

  四、加快信贷产品创新的措施建议

  (一)建立长效机制,完善配套制度。作为农村金融机构应充分认识信贷产品创新工作的现实意义,研究制定年度和中长期《信贷产品创新计划》和《信贷产品创新规划》,并制定与之相配套的《信贷产品创新工作制度》、《信贷产品创新激励制度》和《信贷产品创新试点与推广制度》等制度,从而确立制度保证,提高全员信贷产品创新意识,明确目标任务,指导、引导和推动农村金融信贷产品的创新研究。

  (二)建立组织体系,引进战略人才。在建立健全各项信贷产品创新制度的基础上,为了保障信贷产品创新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县信用联社应确定一名主管副主任作为信贷产品创新工作的总协调人,各相关部门和各分社应确定一名创新岗位人员,从而形成信贷产品创新工作组织保障体系。同时,县信用联社还应招聘或培养1-2名具有“金融产品设计师”专业职称资格或具有相当能力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识水平的信贷产品研发人员,作为信贷产品创新开发的课题带头人,主导信贷产品的开发创新研究、试点和推广工作。

  (三)加强培训学习,提高全员意识。创新无处不在,创新也是一个单位活力的灵魂。县信用联社不光仅要建立制度和组织体系,还要在系统内外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创新意识,营造良好的信贷产品创新氛围。一要把创新知识的学习作为系统内业务学习和培训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长期开展,以期形成上下一致的金融信贷产品创新意识理念和强大的舆论倒向。二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适时请进相关知名专家或学者到信用社讲课,启发、教育广大员工并传播创新理念和知识;同时还应适时组织信贷产品创新研发人员参加较高层次的相关业务培训或到其他金融机构参观学习,更新知识、开阔视野、提高水平。

  (四)政府政策扶持,强化联动效应。地方各级政府应充分认识农村金融信贷产品创新对促进“三农”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出台政策鼓励和扶持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如:给予农村金融信贷产品创新一定的课题研发或试点费用补贴、减少或免除办理农村金融信贷产品创新贷款相关的政府性收费或地方税收等,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也应出台相应的鼓励措施,共同为农村金融信贷产品创新营造宽松的外部环境和氛围,发挥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农村金融机构和三农经济实体多方联动的叠加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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