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未成年人保护关爱工作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未成年人保护关爱工作方案1
各科、室、所、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进一步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全面强化和创新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县文明办对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兰考县文明办《20xx年兰考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要点》精神,结合我县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各警种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积极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切实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和治安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兰考县公安局决定成立由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世崇任组长,县局治安大队、刑警大队、交警大队、巡警大队、消防大队、网警大队、法制室、宣传科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县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治安大队,负责组织协调日常相关工作。县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张东江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络事宜。
三、职责任务分工
(一)治安部门
治安部门要结合校园及周边治安特点,对辖区内“护校安园”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其它未成年人聚集活动场所周边治安秩序维护、整治工作,加大治安巡逻力度,严密摸排管控各类高危人员,及时查处各类涉及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及各类治安案件。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校园适时开展收缴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活动,指导校园不定期组织相关应急训练,不断提升未成年人的安全防护意识,杜绝校园内部发生恶性案(事)件。
责任单位:治安大队
责任人:xx
(二)巡警部门
巡警部门要加强社会面治安巡逻防控,严厉打击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现行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护送流浪未成年人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
责任单位:巡警大队
责任人:xx
(三)刑侦部门
刑侦部门要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违法犯罪活动;要及时查处拐卖、诱骗、操控未成年人流浪乞讨、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非法使用童工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对未成年违法犯罪案件,要坚持“教育为主,惩治为辅”的原则,落实专人进行办理,以减少对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心理健康的影响。
责任单位:刑警大队
责任人:xx
(四)交警部门
交警部门要在县城中小学大门口设立“护学岗”,强化对未成年人学习、活动、聚集场所周边重要路段的交通秩序维护;严格校车及司乘人员的定期检验、审核,杜绝人、车带病上路,确保校车安全运行;及时查处涉及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事故。
责任单位:交警大队
责任人:xx
(五)网警部门
网警部门要以“净网”专项行动为契机,针对网上突出问题,持续不断地开展严打整治行动,坚持不懈地破大案、捣网络、追源头,集中查处网络和手机违法犯罪案件,整顿违法违规互联网服务单位,以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同时要严格落实实名制,加强对辖区内校园周边网吧的严格管理,对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严肃查处。
责任单位:网警大队
责任人:xx
(六)消防部门
消防部门要定期加强对校园、幼儿园等未成年人聚集、活动场所防火工作的安全检查,注意发现火险隐患,指导学校、幼儿园及涉及未成年人聚集、活动场所单位适时组织防火演练,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等恶性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责任单位:消防大队
责任人:xx
(七)法制部门
法制部门要加大法治进校园工作力度,充实完善校园法制辅导员队伍,定期对辖区内校园的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组织集中培训,不断增强法制辅导员素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责任单位:法制室
责任人:xx
(八)宣传部门
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采取专题片、宣传栏、横幅标语、电子屏幕等各种形式,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公安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经典案例、典型事迹。
责任单位:宣传科
责任人:xx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公安机关肩负的重要政治和社会责任。全县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并比照县局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同时要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20xx年公安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其他警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评比。
(二)密切协作,强化配合。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涉及公安机关警种部门多,各警种要注意及时互通情况和信息,加强密切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整体作战效能,努力提升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整体效果。同时要加强与县文明办、教育、文化、民政等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组织的协作配合和沟通联系,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健全机制、确保长效。
各相关单位、警种在工作中要注重归纳、总结和提炼,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未成年人监护预防、发现报告、联动协调、分类帮扶、社会参与、动态管控等工作机制,同时要注重对亮点工作、典型人物的发掘、树立和培育,以典带面整体推动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单位每季度要向县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情况。县局各警种、部门每半年要将所属警种、部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小结,并及时报县局未保办。
未成年人保护关爱工作方案2
为认真做好我镇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形成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优先原则,加强理论、政策、制度和实践创新,强化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丰富和拓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内容,积极探索建立“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保护和关爱体系,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解决生活困难、监护、教育和发展等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未成年人流浪乞讨和其他受侵害现象,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优先和利益最大化。把实现和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为首要任务,预防和减少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的发生,为面临生存困难、监护困境和成长障碍的未成年人提供支持和服务,帮助困境未成年人解决生活、监护、教育、发展和问题,促进其健康成长。
(二)源头预防,综合治理。坚持从源头抓起,构建基层防线,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网络,加强对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救助帮扶和指导监督,增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辅导,实现预防保护与解决现实问题相结合,严厉打击涉及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净化社会环境。
(三)政府主导,形成合力。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落实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协同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形成保护和关爱工作合力。
(四)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坚持多措并举,通过对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进行生活帮扶、医疗救助、教育资助、就业扶助等延伸救助,使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困有所助、病有所医、学有所教,从源头上消除困扰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确保我镇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行动的成效,决定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村(居)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社会事务办公室,由王北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负责未成年人关爱和保护的日常工作。
四、工作对象
将救助保护对象从传统的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向面临生存困难、监护困境、成长障碍的未成年人延伸。包括正在流浪乞讨流浪经历,或被拐卖、拐骗、胁迫、诈骗、利用乞讨以及从事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因监护人服刑、吸毒、重病重残等原因造成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侵害的未成年人;缺乏有效关爱的留守流动未成年人;因家庭贫困难以顺利成长的未成年人;以及自身遭遇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的未成年人。
五、工作内容
(一)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发现和报告机制
1、对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实行全覆盖、网格化管理,在村设立网格员。建立困境未成年人信息档案,重点了解掌握困境未成年人在家庭、学校的基本情况,早发现、早预防。对有可能受到侵害或者面临重大困难,需要提供保护的困境未成年人,及时报告镇公安部门、社会事务办等部门进行救助保护。
2、积极发动群众,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件的,主动向公安机关和民政部门报告。强化村委会、教育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被遗弃未成年人,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民政部门。
(二)建立动态分类评估机制
1、科学划分困境未成年人风险等级。根据困境未成年人受困(伤害)程度,制定困境未成年人风险等级评估标准。
2、开展动态筛查分类评估。依据未成年人风险等级评估标准,对排查、报告的未成年人信息数据进行筛选分类,对高风险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进行走访和调查评估。
3、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台账。根据排查、筛查和评估情况,按未成年人困境类型和评估风险等建立台账,建立社区困境未成年人基本信息档案,与教育、公安、司法、共青团、妇联等多部门联合建立辖区困境未成年人基础信息数据共享平台,为制定相应的救助保护工作干预措施提供依据。
(三)建立家庭监护干预和服务机制
建立镇、村问题家庭预防干预服务档案,网格员、公安民警等人员定期走访问题家庭和流浪未成年人,约谈监护人,对问题家庭进行监护指导和干预,对监护情况进行监督和调査评估,对法定监护人或其他监护人不履监护责任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视情况予以劝诫、制止;对不听劝诫制止的,报告公安机关进行训诫、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按照司法程序追究监护人的相应责任,提升家庭监护能力,预防流浪乞讨、监护缺失、失学辍学、家庭暴力、遗弃等问题发生。
(四)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及家庭帮扶机制
根据困境未成年人的风险等级,实行分类帮扶。帮助流浪未成年人回归家庭,完善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生活救助制度。按照不同情况,分别对其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或临时生活救助。帮助困境未成年人重返校园。建立未成年人辍学、失学信息档案和通报制度,由学校、家庭或监护人共同做好劝学和不良习气的矫治工作。对低保及因大病、突发事件致贫家庭的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申请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时予以优先考虑。对高中阶段的困境未成年人,申请普通高中国家救助金时予以优先考虑。对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子女困境未成年人,由政府统筹安排保障他们接受义务教育。
(五)建立培训、宣传服务机制
分别对村委会及不同的参与主体,进行儿童权利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生活技能、疾病预防、防拐报警知识自我保护等培训。设置宣传专栏增加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宣传,充分营造爱护、尊重未成年人的社会氛围。
六、工作职责
村委会建立村困境未成年人信息档案、问题家庭未成年人信息档案、未成年人个案服务档案、贫困家庭监护监督服务档案、贫困家庭及未成年子女帮扶档案等,做好源头预防工作。
宣传办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未成年人父母自觉履行监护责任,强化强制报告主体的法律意识。指导新闻媒体高度关注和客观审慎报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得侵犯未成年人的'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宣传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正面典型,营造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齐抓共管的关爱保护氛围,推动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健康发展。
社会事务办负责牵头、协调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及汇总统计全镇困境未成年人信息;组织召集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协调会议;负责考核与评估总结工作;负责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制度,做好相关帮扶、安置等生活救助工作;开展残疾人家庭服务进社区活动;对贫困未成年残疾人家庭进行扶持,改善其生活条件;维护未成年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未成年残疾有教育和家庭残疾成员就业安置等工作。
派出所负责接处报警电话、网上身份比对、查询援助、家暴处置;负责协助将离家出走、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护送至助保护机构;负责同镇或村一起将被遗弃的智力障碍未成年人送往儿童福利机构安置;负责为无户籍的受助未成年人依照政策规定办理户口登记:负责协助防拐知识、自我保护宣传和打击拐骗、拐卖行为,负责解救被拐骗拐卖的未成年人工作,负责严厉打击残害和组织、操纵、教唆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协助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核实受助未成年人的真实身份。
学校卫生院负责困境未成年人的九年义务教育工作;了解在校困境未成年人的生活状况,加强教育管理和指导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困境未成年人平等受教育的权利,防止退学、辍学现象发生;对学习有障碍的未成年人不适合在普通学校就读的安排到特殊学校就读,支持普通学校接收具有相应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消除制度障碍,加强统筹协调,为适龄流浪儿童、失足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创造条件。
负责对未成年人进行生理、心理及疾病预防急救知识培训对受到家庭暴力致伤的未成年人进行医疗救治和保护服务并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建立社区患有精神障碍、重病未成年人家庭医疗及巡诊制度;开展为未成年人送医下乡服务活动。
负责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査、建档、帮扶工作;积极协调民政、教育、劳动保障部门帮助落实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最低生活保障、返校复学、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对有不良行为并且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未成年人进行社区矫正工作;做好对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综合治理办公室妇联指导村建设“儿童之家”,对留守流动未成年人进行帮扶;开展家庭教育服务进社区工作,指导各村依法开展贫困及题家庭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强化留守流动未成年人关爱服务阵地建设,帮助留守流动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解决实际困难。
团委开展青少年保护服务进社区工作,指导村委会建设青少年之家,着力解决困境未成年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外出务工人员子女、监护缺失、失学、辍学、失管闲散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做好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建立有效的动态管理联动机制;建立社区志愿者服务站,带动引领志愿者和义工组织定期走访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帮助社区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及困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七、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联席会议制度
1、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联席会议时,联席会议全体成员需参加,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须经工作组组长批准同意。
2、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联席会议部署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做到信息互通、密切配合、快速反应、形成合力。
3、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凡各村(居)、职能部门能够解决的问题一律不提交联席会议。
4、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稳妥的责任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八、推进措施
明确责任主体。将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的各项任务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进行分解落实,并抓好组织落实。各村要按照网格化、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充分发挥村的主体作用,组织指导做好入户走访、调查摸底、监护干预、心理疏导、档案管理、跟踪回访等工作。
未成年人保护关爱工作方案3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中心,以预防和控制在校学生违法犯罪为重点,以强化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素质为抓手,继续实施未成年人保护“立足学校,依托村社,向家庭延伸”的工作思路,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使我校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①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未成年人全面发展;
②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③尊重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人学生;
④保护未成年人在学校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三、主要工作
积极采取措施,切实保护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
1.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订学校未成年人工作计划,成立学校未成年人工作领导小组。
2.加强对校园内设施的安全检查和卫生检查工作,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努力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1.在学校德育教育中,安排法制教育的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对学生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学习,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2.结合“全国安全教育日”和安全活动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对学生进行活动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等内容的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3.聘请当地派出所的同志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结合有关教育内容,为学生做专题教育讲座。
4.通过安全课程、主题班会等途径,深化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
5.落实教师和学生干部关心特殊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做好特殊学生的保护工作。积极做好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6.全员参与、全面开展各类应急演练,使全校师生掌握一些自护自救的技能。
(三)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1.积极与社区联系,挖掘社区教育资源,建立社会实践基地,健全社会服务队和社会服务基地,使学生在社区展示社会公德的自我宣传教育,社会活动中的自我实践体验,争做社会合格小公民的自我意识锻炼,为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和假日生活创造条件。
2.寒、暑假期间,学校成立假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计划,指导学生的生活。学校大队部根据学生的居住地成立雏鹰假日小队,安排指导老师,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社区的各种实践活动。
3.利用家长学校,对家长进行青少年保护和有关法律法规内容的指导,使家庭和学校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学生的保护工作。
4.每学期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周或安全教育日,精心策划丰富多彩、切合学生实际的宣传活动,如讲座、演习、召开主题队会等,通过学生听到的、看到的或亲身经历的事情来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学到一些保护自己的本领。
未成年人保护关爱工作方案4
根据国家民政部《关于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通知》、江苏省《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方案》和xx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意见》相关要求,结合我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实际开展情况,为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探索建立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形成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优先,强化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积极拓宽流浪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保护内容,探索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减少流浪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受侵害现象,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建立和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动态排查预警机制、分析报告机制、分类保护机制、社会参与机制、工作保障机制、评估督导机制”七大工作机制,形成长效机制,严格分工责任制,准确掌握全区未成年人基本概况,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多措并举,注重实效,创新工作载体,解决困扰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的'难点问题,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效保障。
1.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职能部门、各区镇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深刻认识做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性。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汇总分析各类情况及数据,指导工作开展,督促监护干预保护。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在全社会牢固树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意识。加强舆论引导,弘扬中华民族恤孤慈幼的传统美德,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开展慈善捐助、实施公益项目、提供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积极参与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营造关心关爱流浪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3.落实责任,长效管理。各区镇明确属地管理责任,根据区域特点,划分重点区域,落实专人负责、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实行首问责任制,及时受理处理困境未成年人各类求助电话及各种信息,积极主动提供救助保护。完善困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制度,健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教育矫治、回归安置和源头预防等相关规定,规范救助保护工作行为,强化困境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全面做好困境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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