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2023-12-25 方案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住建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住建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1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安委会部署要求,从即日起,在全省住建领域集中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吸取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迅速组织开展全省住建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强化督导检查和监管执法,压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确保年终岁尾、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狠抓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落实落地。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牢固树立“制度不落实就是重大隐患”的理念,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落实落地的意见>的通知》(鲁安发〔20xx〕26号)要求,认真排查整治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重点排查整治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八抓20条”创新措施,以及企业项目主要负责人履职、责任清单、建筑市场专项整治、安全总监、危大工程管控、预防高坠、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分类分级监管、班前晨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警示教育、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管理、举报奖励、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及演练等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二)强化房屋市政施工安全风险防控。持续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紧盯塔式起重机顶升及降节、深基坑高切坡土方作业、模板支撑体系和脚手架工程搭设及拆除、大体积混凝土浇筑作业和隧道暗挖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加强市场、现场两场联动,严厉打击未批先建、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高度重视极寒天气、大风和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结合冬季施工特点做好安全防范,严禁盲目抢工期、赶进度。强化有限空间、动火、用电等特殊作业管理,有效避免中毒窒息、火灾等事故风险。对冬季停止施工的项目,停工及复工前要严格做好安全生产条件核查。

  (三)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管理。深入推进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餐饮经营场所、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快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和智慧燃气安全管理系统建设。针对可能出现的极端寒潮天气,督促指导城市供热、供水、排水和污水垃圾处理等单位加强设施设备运行安全巡查与维护,做好相关物资储备,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狠抓窨井盖、道路、桥梁、隧道、行道树、路灯杆、户外广告招牌设施安全,加大巡查巡检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针对元旦春节重大节日特点,做好城市公园安全隐患排查,定期对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开展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安全保障措施。

  (四)深化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排查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抓紧将“管理措施”转为“工程措施”,对已采取工程措施的.要尽快组织验收,建立整治销号台账,确保隐患问题动态清零;全面推动其他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加快推进房屋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一栋一策”制定落实整治方案;加强房屋安全日常检查,充分发挥城管、村(社区)“两委”、物业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及时发现并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做好日常巡查、安全隐患排查、高空坠物防范等工作。重点排查20xx年4月1日以来建成投入使用和正在施工的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仓储物流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手续办理情况。

  三、整治方式

  对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xx版)》和省政府安委会印发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深入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整治。

  (一)企业项目对照检查。各企业项目要对照相关标准和要求,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重大隐患台账,逐个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确保问题隐患清仓见底。自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要第一时间向本级行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责任部门和安委会办公室报告。重大隐患未及时消除的,要按照规定停止使用相关设备设施,局部或者全部停工停业。

  (二)主管部门监督执法。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聚焦重点领域、关键部位、薄弱环节和人员密集场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项目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地排查制度、设备、管理等方面的隐患,检查结果要以项目为单位及时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在线填报;坚持对任何违法违规和弄虚作假行为“两个零容忍”,对触犯刑律的,要严格依照《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将相关违法行为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专业力量指导帮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企业项目在重大隐患专项整治中,要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第三方辅助巡查、专家帮扶检查作用,把重大隐患查准、查细查透。各有关部门到企业项目督导检查时,要积极邀请高水平专家到一线开展帮扶式诊断,发现问题现场办公,研究整改措施,确保消除隐患。

  四、工作要求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科学研究制定方案,明确整治重点,统筹好重大隐患专项整治与服务经济发展的关系。要遵守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相关标准,加强重大隐患标准阐释服务,提高隐患排查整治质效,不随意下达一律停工停产指令,坚决避免简单化、“一刀切”。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汇总后于20xx年2月7日、3月7日分别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报送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和数据统计表(见附件),重大问题及时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报告。

  住建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2

  一、总体要求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生产经营建设任务重,节日节庆社会活动多,人流物流车流量大,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雾霾等灾害性天气影响,事故易发多发。为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全面排查和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我县住建系统岁末年初安全形势稳定。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建筑施工

  1.关键岗位人员到岗位履职情况及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技术员及项目总监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及“人证合一”情况。

  2.各临边洞口防护是否到位,能否达到工具化、定型化的标准要求,是否建立重大危险源台账并制定监控措施,定期检查。

  3.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情况。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徽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方案编审、论证、交底、检查、验收及实施情况。

  4.建筑施工消防安全治理情况。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xx〕472 号),现场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现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宿舍、食堂等活动板房阻燃性能是否符合要求;动火审批制度落实情况。

  5.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情况。是否编制专项方案,临边洞口、 钢结构施工、操作平台、脚手架、攀登与悬空作业、交叉作业等防护措施落实情况;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及安全防护设施检查、验收情况。

  6.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 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许可证情况,安徽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十项重点和施工升降机十不开执行落实情况。

  7.有限空间管控,各类地下室施工、市政道路工程中的基坑(槽) 、隧道、地下暗挖、顶管作业等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落实情况;对工程周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防护情况;是否严格按方案组织施工;企业对施工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的处置预案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应急物资和人员等是否储备到位;企业对地质和地下水等情况是否清楚、相关安全预防(尤其是 防坍塌、防涌水等) 措施是否有效、到位;企业对项目有限空间情况是否清楚,是否制定有限作业空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审批制度和应急救援制度等,是否严格履行作业审批手续,是否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作业规程;一线作业人员培训教育情况等。

  8.防护用品及“三违”作业管理情况。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产品质量情况,现场作业人员正确使用、佩戴 情况.现场“三违”作业安全管理情况,现场是否存在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二)城镇燃气方面

  1.燃气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否落实入户安检、切实做好安全用气宣传、协助用户消除安全隐患等。

  2.燃气经营企业各类场站安全风险隐患。

  3.老旧小区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隐患,是否存在老化、锈蚀等

  现象,燃气经营企业是否定期排查,制定改造计划。

  4.排查整治违规设置的瓶装液化石油气非法储存点,打击无证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现象。

  5.排查在建燃气工程和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的安全风险。

  6.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重点排 查整治易导致重特大事故的老旧燃气管道带病运行、燃气管道 设施被占压、燃气场站设施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燃气管网外 部交叉作业等突出问题隐患。

  (三)供水

  重点检查应急备用水源建设管理情况;水厂安全运行管理,落实有关人防、物防和技防要求情况;动员群众对自家饮用水管做好维护管理;管网及设施安全运行,老旧破损管网更新改造、消火栓管理维护、落实防寒防冻措施等情况。

  四、检查方式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1月15日)。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整治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同时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将自查自纠过程相关材料进行保存,以备抽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月15日至20xx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县住建局按照本通知要求,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进行抽查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的',下达整改通知单,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形成检查反馈闭环制度。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认真总结排查整治工作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年关将近,灾害天气多发,各类风险隐患交织叠加,当前也是安全事故的易发期、高发期,安全生产形势极其严峻。各项目要充分认识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安全发展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担当,尽职履责,努力克服疲劳、懈怠、麻痹心理,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全力抓细、抓实、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攻坚战,确保全县住建系统岁末年初安全形势稳定。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岁末年初各项工作任务繁重,各单位要抓重点抓关键,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不放松,突出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重点加强对深基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高处坠落等重点环节和重点工程安全监管;要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建立并落实好各项安全制度规范,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明确责任人、措施、整改完成时限,有效防范和控制安全生产风险,切实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完善预案,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对岁末年初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加强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强化演练,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果断采取有效措施;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在岗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保障信息畅通,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

  请各单位认真填写《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统计表》(附件),并于1月20日前报工作方案、1月25日和2月13日报《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统计表》、2月25日报《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统计表》和工作小结到县质安站、城建股办公室。

  住建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3

  为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住建领域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国务院安委会、住建部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决定自即日起,在全省住建领域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结合住建领域工作特点和行业实际,制定本督导检查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各类事故教训,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35条具体措施以及省住建厅40条细化措施,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部署开展住建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时间和方式

  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梳理分析本地区本行业存在的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从即日起,省住建厅将采取分行业、分领域、分专业或综合督查等方式,适时对各地进行专项督查,督导推进各级住建等部门工作,重点延伸检查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燃气、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等情况,具体安排将及时与各市级住建等部门对接,不再另行发文安排。

  三、检查范围

  (一)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结合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房屋建筑工程以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为主,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城市轨道交通、市政道路、桥梁隧道等重点市政项目为主。聚焦危大工程较多、施工规模体量大、问题多发项目,重点检查各地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和省委省政府35条以及省住建厅40条措施、执行住建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落实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规定、防范高处坠落等典型易发事故情况,以及加强冬季施工安全管理、加大冬季停工项目巡查抽检、统筹春节后开复工安全条件检查等情况。

  (二)燃气安全。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全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聚焦影响公共安全的场所、燃气场站、中高压燃气管网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开展企业自查和行业主管部门专项督导检查,对照《全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责任清单》中“七项工作”、“五个一批”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安全生产15条措施中涉及城镇燃气领域的有关工作落实情况、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及宣传教育开展情况。

  (三)城市市政设施安全。开展城市供水、供热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环卫设施、道路桥梁、有限空间作业和市政窨井盖及重点行业安全防护工作的排查整治,确保市政设施安全平稳运行。检查城市公园(动物园)管理情况,确保公园(动物园)运行安全有序。

  (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根据《甘肃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开展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回头看”的通知》,检查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回头看”、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整治等情况,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

  (五)全省物业服务住宅小区。根据《全省住建领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汲取近期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深入开展住建领域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全省物业服务住宅小区安全工作开展检查。

  四、重点检查内容

  (一)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

  1.安全管理。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等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情况;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挂靠、出借资质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施工企业是否取得安许证并保持安全生产条件,是否落实安全资金保障、安全生产责任、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等各项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配备和督促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存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等冒险施工行为,是否按规定投保安责险;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是否具备执业资格并到岗履职,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项目专职安全员是否推行直接委派制;是否严格执行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审核、审查、论证、交底、执行、验收等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住建部《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xx版)》;是否健全完善应急预案,落实人员物资、值班值守等应急准备规定。对停工项目重点检查停工前安全排查整治、安全设备设施停工越冬维护等安全收尾准备情况,停工期间值班值守、巡查检查、突发紧急状况应对准备等情况。

  2.基坑工程。重点检查是否对因基坑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重要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是否存在基坑土方超挖且未采取有效措施等问题;是否按规定对深基坑施工进行第三方监测;是否存在支护结构或周边建筑物变形值超过设计变形控制值、基坑侧壁出现大量漏水流土、基坑底部出现管涌、桩间土流失孔洞深度超过桩径等基坑坍塌风险预兆,出现风险预兆的.是否及时处理;对临时开挖的市政管线等线型沟槽,是否按规定采取支护等安全措施。

  3.模架工程。重点检查架体地基基础稳定性、悬挑钢梁连接固定、杆件变形、连墙件设置、层间封闭防护等情况;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是否按规定设置齐全有效的防倾覆、防坠落或同步升降控制装置,使用前是否经验收合格,使用过程中架体悬臂高度等设置是否符合要求;高处作业吊篮防坠安全锁、安全绳、安全锁扣等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违规半空上下人、违规将吊篮作为起重设备使用等情况;模板支架是否存在杆件变形过大、施工荷载超过设计值、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或规范要求擅自拆模等情况。

  4.施工用电。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TN-S接零保护系统规定,电气设备参数性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在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等作业环境,是否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

  5.高处作业。重点检查临边、洞口、攀登、悬空等高处作业部位防护栏杆、安全网、系挂点设置情况,作业人员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等劳动保护用品佩戴使用情况,高处坠落半径范围内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通道设置及交叉作业防护情况,移动式操作平台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悬挑式卸料平台荷载控制、搁置拉结支撑锚固及安全防护情况,钢结构、网架、钢桁架安装过程防倾覆、防失稳、防坠落措施落实情况。

  6.起重机械和起重吊装。重点检查起重机械地基基础承载力和变形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安装、拆卸、顶升加节以及附着前是否对结构件、顶升机构和附着装置以及高强度螺栓、销轴、定位板等连接件及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或者被违规拆除、破坏,是否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或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塔式起重机独立起升高度、附着间距和最高附着以上的最大悬高及垂直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施工升降机附着间距和最高附着以上的最大悬高及垂直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防坠安全器是否按期检验合格,标准节连接螺栓是否缺失或失效;起重吊装构件绑扎、警戒监护、操作过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7.其他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是否按规定履行作业审批程序,作业人员是否经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合格,是否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规定,作业过程是否有专人监护;拆除施工作业顺序是否符合规范和施工方案要求;暗挖工程作业面带水施工是否采取相关措施,是否存在地下水控制措施失效且继续施工情况,施工时是否出现涌水、涌沙、局部坍塌、支护结构扭曲变形或出现裂缝等情况,是否对险情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8.其他方面。重点检查是否按照我厅《甘肃省房屋市政工程工地常态化大气及噪声等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甘肃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工作指南》《关于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通知》等规定,落实扬尘等污染防治、危化品管理、工地食堂卫生安全措施;是否按照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是否存在不符合防火等级要求的活动板房,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情况;坚持第九版方案、落实二十条措施、执行新十条规定,是否存在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限制正常开复工等情况;是否按照我厅《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领域强寒潮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冬季施工安全管理规定,针对极寒天气、大风和雨雪冰冻等灾害风险,采取针对性应对防范措施。

  (二)燃气安全

  1.各级住建部门安全监管情况。重点检查各级住建部门贯彻落实《全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情况,督促企业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隐患,对重大问题盯住不放,强力推进整改,推动城镇燃气行业健康发展。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提升全社会安全用气意识。

  2.企业主体责任履行方面。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情况,是否按要求开展城镇燃气管道和设备巡查、是否存在对重大危险源缺失管理、是否按要求进行问题隐患整改、是否落实入户安检;检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及规范操作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计划落实等情况。

  3.管道设施运行监测方面。检查燃气场站、加气站、中高压管网安全运行情况,加大巡查力度,对使用年限长、材质落后的管网及设施设备加大巡查力度,必要的进行安全检测,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通过更新改造等方式防止事故发生。开展违规占压回头看,排查暗沟(管)敷设、市政燃气管道腐蚀以及密闭空间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

  4.安全用气条件方面。结合入户安检,重点检查人员密集的大型综合体、集贸市场、学校、医院、酒店、单位食堂及餐饮场所内燃气管道腐蚀、漏气等情况,检查管道燃气使用场所通风、瓶装液化石油气瓶存放空间等,保证安全用气条件。

  (三)城市基础设施运行安全

  要开展城市供水、供热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环卫设施、道路桥梁、有限空间作业和市政窨井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检查企业(单位)开展巡查检查、维修维护、探测、定期检测等情况,及时发现并消除问题隐患,确保市政设施安全平稳运行;检查危化品管理情况,督促健全采购、运输、储存和使用台账,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严防中毒、爆炸等事故发生,严防环境污染;检查环卫工人等重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及规范操作情况,保障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对建筑垃圾填埋消纳设施进行全覆盖排查,确保堆体稳定;检查重点行业安全防护情况;检查城市公园(动物园)节假日等特殊时段举办大型活动安全防范情况、开展设施设备巡查维护情况、安全警示标志及设施设置情况,保障消防设施配备到位、应急疏散通道畅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园内游乐设施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

  1.查漏补缺。各地是否动员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百日行动”工作进一步查漏补缺,消除存疑。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情况是否全面完成,有无遗漏,是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漏一户一栋。对前期初判结果存疑的经营性自建房的排查、鉴定情况。重点检查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等区域,以及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的排查情况。排查信息录入归集平台情况,录入信息是否准确。

  2.安全鉴定。各地是否动员组织专业机构对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进行安全评估鉴定,为分类整治提供依据。是否对已出具的鉴定报告进行抽查核查,包括程序是否合规、信息是否完整、结论是否准确,是否对虚假鉴定等行为进行打击,保证鉴定服务质量。

  3.分类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是否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是否实施分类整治,采取相应整治措施;是否制定验收标准,是否按时间节点组织验收并向上级工作专班报送验收成果;是否及时将整治信息录入归集平台,录入信息是否准确。防范应对冬季和强寒潮天气,加强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措施情况。重点检查对所有初判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鉴定为C、D级的自建房是否实施管控整治,是否采取停止使用、停止营业、撤离人员、标识警示、封闭处置等管控措施或维修加固、拆除等工程措施,切实做到“危房不进人,人不进危房”。

  (五)物业管理区域方面

  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消防、电梯、充电桩等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提高日常安全巡查频次,落实夜间巡逻检查,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配合相关部门纠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行为,对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在楼道、楼梯间停放或充电的,要及时督促清理。组织业主清理楼道、走廊等区域的杂物,开展消防通道违法停放车辆清理,确保消防通道保持畅通。对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车辆,劝导业主当场自行挪移;对不能当场挪移的车辆、构筑物和固定障碍物,应立即向消防救援机构和公安机关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刻汲取近期河南等地火灾等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深刻认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复杂性,督促指导有关单位迅速深入开展住建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切实抓好年终岁尾、元旦、春节、省“两会”和全国“两会”期间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日常安全生产常态化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发挥激励惩戒作用,切实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

  (二)强化督促指导,深入推进安全整治。各级住建等部门要针对本辖区工作实际,结合重点内容和整治任务,加强工作部署和督促指导,组织开展本辖区、各层级的单位项目开展全员、全方位安全专项整治,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多形式、多渠道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让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自觉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薄弱部位、危险作业场所,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问题隐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全力保障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平稳有序。

  (三)强化督导检查,重视问题整改。按照属地管理、层级负责要求,强化督导检查和监管执法,发挥行业部门专业管理人员和专家力量作用,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问题突出、发生事故等重点地区、企业、项目的督导检查,对不放心的薄弱地区、部位和环节要针对性加大工作力度,聚力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紧盯重大隐患这个关键,及时发现和跟踪督促整改问题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不良行为曝光力度,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提高工作效能,强化反向警示震慑和正向激励引导。要积极主动做好涉企服务保障,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不得随意下达一律停工停产指令,坚决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同时要理直气壮强化安全监管,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各市级住建等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动态统计掌握和调度推进工作情况,确定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及时对接落实相关工作。请于20xx年2月6日前向省厅安委办报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

  住建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4

  岁末年初历来是事故易发期、多发期,受季节和节日因素影响,叠加赶工期、抢进度行为增多,安全事故高发因素陡增。为扎实做好全区建设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深刻吸取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深入查找在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责任、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监管执法等方面存在的差距。以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深入开展建设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工作,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曝光一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惩处一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个人,确保岁末年初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房建市政工程安全检查

  一是切实做好重大风险安全管控。开展对危大工程的大体检,重点整治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对没有方案的、方案未经专家论证的、未经程序审查的、未进行技术交底的.、未按方案施工的,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停工,从严从重追究相应责任。二是排查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情况。彻查建筑项目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监理单位总监到岗履职情况,关键岗位人员要统一标识,名单上墙公示、人员挂牌上岗、帽子打上标记,做到一目了然。对长期缺岗人员要严肃整顿,一律通报、 列入黑名单。三是重点检查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履职到位,是否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是否落实监理旁站监督制度等。

  (二)开展轨道交通工程安全检查

  一是要紧盯大型设备,组织设备专家进行设备安全调研,重点抽查盾构、电瓶车机组、龙门吊、履带吊、三轴搅拌机、成槽机等,列出问题清单,立整立改。二是检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落实情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隧道(盾构)区间安全管理情况和地铁盾构法隧道施工过程中的风险源管控情况等。三是要强化管理制度,对地铁企业履行质量安全首要责任情况开展专项评估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管理制度和执行落实情况,并组织专家至现场检查。

  (三)开展燃气运行使用安全检查

  一是对餐馆、 饭店、大型综合体等工商业用户开展一次全面用气安全检查。二是开展对燃气企业安全管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燃气企业安全事故预防措施与处理机制,以及燃气企业瓶装送气服务和配送车辆管理情况等。三是组织对燃气制气厂、混气厂、输配管网、液化气贮罐站、供应点进行检查,严格督促落实安全制度。

  (四)开展供排水设施、厂站安全检查

  一是开展供排水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供水厂对氯库、氯瓶、氯气使用的安全管理;对供水厂高低压电路,变配电设备管理开展安全检查;摸底排查城市供水管线,特别是加强主要干线的巡查维护;加强对供水泵站的检查维护。二是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生产药剂及实验室药品严格管控;污水管道、排污泵站、检查井清淤疏浚和检查维护,防治堵塞、爆炸,防治污水外溢污染河道。三是督促排水、污水管理机构将排水、污水管理作为安全管理重要内容,建立完善管网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员,定期对管网内可燃、有毒气体进行监测,保证管网运行安全。四是督促排水、污水管理机构对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周边市政排水、污水管网进行认真排查和评估,对于物料泄漏后或事故救援过程中带有化工物料的污水排出厂外进入市政管网的要立即通知生产企业开展整治。

  (五)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一是认真履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对影院、酒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餐厅、城市综合体、地下空间等公众聚集场所,把好消防设计、施工关,增强火灾预防和应急救援的源头治理能力。二是对施工现场、仓库、活动板房、临时工地用房等开展检查,要强化施工现场用电、电焊明火作业的防火措施; 三是检查施工现场使用建筑材料、安全网、外脚手架、脚手板的防火性能;确保施工现场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六)开展城市夜景灯光安全检查

  加强夜景设施运行安全管理,督促各区针对市区夜景设施和在建夜景项目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消防安全开展隐患排查,确保各夜景及施工现场配电箱线路、开关和灯具等设施的安装使用按规范要求设置,对不牢固、易掉落的灯具采取加固处理。

  (七)完善对已建成未移交的市政设施安全管理

  加强已建成未移交的市政道路、城市桥梁的安全管理,认真开展安全防护设施隐患排查整治,针对临时用电、高处作业及消防安全开展隐患排查,严防以上设施擅自使用造成安全事故。

  (八)强化领导带班和应急值守

  局属各部门、科室要时刻保持应急状态,认真做好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要积极推进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健全部门间应急联动机制,与应急局、消防等应急救援队伍保持紧密联系,形成应急处置整体合力。要落实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发生险情时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扎实做好现场指导工作,确保科学有效应对处置紧急情况。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分两阶段开展工作。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2月10日前)制定方案,研究部署,宣传发动。各级建设单位自即日起要组织施工、监理对项目危大工程全覆盖自查,要在春节前按不少于30%的比例抽查,明年3月底前要实现全覆盖检查。各项目安全责任主体单位要立即对本项目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工作,对安全生产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安全风险点和问题隐患进行仔细排查,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彻底整改隐患。各项目在完成自查自改后,形成报告上报安全监督机构。

  第二阶段(20xx年2月11日至20xx年3月31日)开展实地督查,巩固提高。由市建设局统一部署,深入各县(市)区开展督查检查。重点对工程规模大的区域、事故多发区域、监督执法力度薄弱的区域进行检查。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自觉,增强忧患意识。落实全国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国务院安办检查组的检查意见、以及省安办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要求,全面部署开展住建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特别是对危大工程,要全覆盖检查。始终将安全监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周密部署安排,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狠抓各方主体责任落实,务求取得实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加强组织领导。区住建局成立“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检查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翁杰局长担任组长,史文政总工程师担任副组长,局安办、建工科、安全站、质监站、城建科、消防科、燃气站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加强调度指挥,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3、落实执法检查。各部门要立即将本方案要求传达到系统各级、各单位、企业和工程项目部。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全面检查和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全面做好建设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治理纠正。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检查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扎实推进大检查工作。

  4、强化责任追究。各部门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采取果断措施,该停产整顿的立即予以停产整顿,该关闭的立即予以关闭;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挂牌督办,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治理。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差异化监管措施。

  五、信息报送

  根据两阶段工作部署,及时分析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别对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填报《建设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统计表》,包括发现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20xx年2月9日、3月31日18:00前将电子版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局安办。

  住建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5

  一、总体要求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生产经营建设任务重,节日节庆社会活动多,人流物流车流量大,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雾霾等灾害性天气影响,事故易发多发。为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全面排查和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全力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我区住建系统岁末年初安全形势稳定。

  三、组织领导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盛新辉任组长,副局长吴晟珺、单朝晖、质监站站长朱仁德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责任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朱仁德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住建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整体安排部署、综合协调、统筹组织实施等。

  四、检查主要内容

  (一)建筑施工

  1.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及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技术员及项目总监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及“人证合一”情况。

  2.各临边洞口防护是否到位,能否达到工具化、定型化的标准要求,是否建立重大危险源台账并制定监控措施,定期检查。

  3.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情况。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徽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方案编审、论证、交底、检查、验收及实施情况。

  4.建筑施工消防安全治理情况。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xx]472号),现场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现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宿舍、食堂等活动板房阻燃性能是否符合要求;动火审批制度落实情况。

  5.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情况。是否编制专项方案,钢结构施工、操作平台、脚手架、吊篮作业等防护措施落实情况;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和安全防护设施检查、验收情况。

  6.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许可证情况,安徽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十项重点和施工升降机十不开执行落实情况。

  7.防护用品及“三违”作业管理情况。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产品质量情况,现场作业人员正确使用、佩戴情况。现场“三违”作业安全管理情况,现场是否存在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法劳动纪律行为。

  8.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情况。施工现场是否建立班前会议制度,每日班前会上对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情况;工地内挖掘机、汽车起重机等专用机动车辆驾驶人员,驾驶操作车辆时,是否存在使用耳机、耳塞收听音乐或广播、酒后上岗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二)城镇燃气

  1.燃气经营企业各类场站安全风险隐患。

  2.燃气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否落实入户安检、切实做好安全用气宣传、协助用户消除安全隐患等。

  五、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1月7日—1月12日)。各项目施工、监理企业认真开展自查排查工作,对自查出的问题扎实整改落实。施工企业将自查整改情况写出自查整改报告经建设、监理单位审核签章后,放到项目现场备查。同时报送区质监站存档。

  (二)全面检查阶段(1月12日—2月23日)。我局将对全区在建项目开展“全覆盖”检查,对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限期整改到位,对发现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或扬尘治理不达标的项目的工程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在整改完成验收合格前不允许工程项目施工。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措施。

  (三)验收总结阶段(2月23日至2月底)。我局将安排人员,对现场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强化安全隐患闭环管理。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分类梳理,建立台账,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本次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立即组织制定所在项目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明确排查治理重点和方式方法,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二)严格监督检查。各建筑企业要坚持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 我局对检查中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格落实停止施工、吊销证照等执法措施。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隐患在媒体公开曝光,问题严重的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三)严格责任追究。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对企业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并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坚持标本兼治,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

  住建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6

  年终岁尾,随着“元旦、春节”将近,节日期间群众生产生活活跃度上升,同时,进入冬季,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影响加剧,住建领域部分企业赶工期、抢任务意愿强烈,易出现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问题,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诱发因素增加。为进一步加强当前我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高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高安委办发〔20xx〕81号)要求,现结合我县住建领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各类事故教训,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上35条、市上33条和我县37条具体举措,巩固全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坚决治理住建领域重大安全隐患,严厉惩处住建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靠实安全监管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化解全县住建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全力防控一般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岁末年初社会安全稳定。

  二、整治时间及范围

  (一)全面安排部署(20xx年12月20日前)。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和监管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认真梳理分析监管行业存在的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按照本工作方案,立即动员开展专项整治。

  (二)企业自查自改(20xx年1月30日前)。各企业要认真开展全员、全方位安全检查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生产工艺、危险作业场所,压紧压实企业隐患排查第一责任人责任,将自查自改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要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安委会办公室报备,分级建立台账清单,按照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立查立改、先急后缓的原则,迅速组织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制定防范预案,责任到人,盯紧看牢,确保不发生事故。

  (三)加强督导检查。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督促指导监管行业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因地制宜确定监管行业的重大隐患和整治标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项督导检查。特别是在20xx年元旦、春节、省“两会”和全国“两会”前后等重点时段,认真开展重点抽查检查。对检查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整改,切实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此次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的范围是建筑施工、民用燃气、物业管理、市政公用设施运营、公园广场等方面安全生产中的各类隐患问题。

  三、整治重点

  (一)建筑施工方面

  1.建筑市场和安全行为。重点检查工程项目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建设单位特别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不合理压缩工期、违法发包、肢解发包等情况,施工单位是否存在无资质、超资质、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等情况,监理单位是否存在超资质营业或未按规定配备项目监理人员等情况,项目经理、项目监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等人员持证上岗、到岗履职情况,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执行情况,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施工机械安全停靠、安全教育培训及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实施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冬季停工期间企业领导带班、门卫职守和巡视检查制度落实情况等。

  2.冬季施工安全。重点整治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的行为,加大对建筑施工工地冬季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等安全防范工作措施不落实的整治力度,全面排查冬季深基坑、高支模、高空施工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是否具备安装拆卸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拆卸等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机械设备是否进行备案登记和使用登记,日常检查及维护保养是否到位,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3.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要严格落实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部署,持续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要重点检查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所使用的建筑材料能否达到A级阻燃性能,临建房屋门窗、通道的安装设置是否满足应急逃生要求,是否存在在建工程内贮存易燃材料、兼做职工宿舍的违规行为,高层建筑施工消防设施、水源水压、器具安全性能;施工现场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或料场、职工宿舍等各重点防火部位消防器材的配置、管理与使用;宿舍内是否使用电炉子等大功率用电设备; 要加大对冬季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监管力度,落实好三级教育和技术交底,防止施工现场动火、施工临时用电等引发的火灾事故。对于冬季停止施工的工程项目,要严格落实企业领导或项目管理人员带班制度,经常性的开展门卫值班人员生活用火、用电安全教育,认真排查工地现场安全隐患,严防火灾、中毒安全事故发生。

  (二)市政公用行业安全

  1.深入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一是检查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持证经营情况,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等情况。二要检查城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情况。重点检查设备设施巡视巡检制度建立情况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台账落实情况,“三类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运营维护和抢修人员)从业人员参加专业培训、考核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三要检查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施工等活动是否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是否落实设施保护措施,避免第三方外力破坏发生。四是检查燃气场站、加气站、管网等安全运行情况,燃气设施设备完好状况、日常管理维护情况,是否按期进行检验;老旧燃气管线改造情况、市政燃气管线腐蚀情况,密闭空间、建筑占压、暗沟(管)敷设等可能发生燃气串气的安全隐患情况。五是重点排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管道燃气安全使用情况,包括大型综合体、集贸市场、学校、医院、酒店、餐饮以及城市老旧小区改造等场所,严查燃气管道腐蚀、漏气情况、使用场所通风情况、燃气报警器安装及运行情况等。六是排查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储存等场所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情况;通过电子标签或二维码等信息技术手段,对气瓶进行跟踪管理情况。七是检查餐饮场所的供气用户加强安全用气指导服务情况,及时纠正和处置使用不符合要求或超过寿命的“瓶、灶、阀、管”等安全隐患情况。八是重点检查燃气经营企业应急体系和制度建设情况。燃气经营企业是否编制应急预案,是否按照预案配备必要装备,是否组织应急演练,是否开展岗位应急培训等情况,是否开展燃气用户安全用气宣传、教育等情况。

  2.保障供热工作安全平稳运行。重点检查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建立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完善情况,在部门责任、人员配备、工作措施、资金保障等方面做出科学合理的安排,做好应对极端天气变化和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严格落实领导24小时带班和事故上报制度,全力保障供热用气、用水、用电安全稳定供应。要即时分析热源储备情况,定期报送保暖保供周报,对异常情况、特殊紧急信息加强研判、科学识别,提出处置方案。

  3.强化供水排水运营安全。重点检查水源地保护情况,检查保护区内是否存在污染企业、工业废渣、垃圾、养殖场等污染源;检查危化品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危化药品的储藏环境、使用记录、危化品处置等方面是否规范,制度是否健全;检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情况,供水预警和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加强城市公共设施、园林绿化等设施安全。重点检查城市照明、道路、桥梁、涵洞的安全隐患,加强城市照明亮化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排查,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加强道路、桥面通行管控,通过完善标志标线、确保车辆行驶安全。重点检查城市园林、道路绿化树木及设施安全,排查人流疏导疏散、警示标志、引导标牌设置情况,人员安全防护措施落实等情况。

  (三)物业安全方面

  1.重点突出住宅小区火灾隐患集中整治。整治住宅小区消防违法占用消防通道和遮盖、移除消防设施的行为;整治小区内消防设施设备是老化,年久失修和飞线充电等问题。

  2.突出住宅小区临时建筑和地下、半地下空间的安全使用监管,重点检查整治小区内夹心材料燃烧性能达不到A级的彩钢板临时建筑和地下、半地下空间燃气安全使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情况;严格落实消防设施安全审查、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和挂牌督办制度情况。

  (四)公园安全方面

  月牙湖公园管理办公室要做好公园游乐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公园防火、防溺水工作,加强应急值守,检查公园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齐全有效,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示是否完好醒目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务求工作实效。局属各单位、各相关企业、要严守安全红线,树牢底线思维,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今冬明春全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突出重点,细化措施、严格执行,确保取得工作实效。各相关企业要严格按照专项整改方案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对照标准规范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

  (二)严格排查整治,跟踪落实整改。局属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筑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采取重点检查、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住建领域所有安全生产经营企业及市政运营设施开展一次全覆盖、无缝隙、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坚决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要坚持“零容忍”,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及时跟踪落实,此次专项整治检查实行痕迹管理和闭环管理,确保查出的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存在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升管理效能。局属各单位、各相关企业和要充分利用冬季停工和冬闲期间,组织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题教育培训,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意识,并要督促企业积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不断加强企业管理人员业务技能知识学习,尤其要加强对国家现行技术规范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的学习研究,深入查找企业安全应急管理、施工现场安全隐患防治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同时企业要加大对一线工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切实提高一线工作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水平,全面提升企业管理能力,促进企业持续向好发展。

  局属各单位于20xx年1月30日前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和专项整治检查工作台帐(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县建筑管理站。

  住建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7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确保全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的《全市住建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马住建[20xx]225号)和博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的《关于立即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的通知》(博安[20xx]1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进一步细化安全措施、持续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全区住建系统岁末年初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使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决定成立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贾虎成同志负责全面工作,主抓隐患排查、整治;贾非同志负责供水、供气安全隐患排查;林海保同志负责房建类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李良卫同志负责道路隐患排查;吴水银同志负责农村危房、物业小区隐患排查。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20xx年1月上旬)。印发全区住建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积极部署安全生产具体要求。

  (二)检查整改阶段(20xx.1月中旬至2月中旬)。全面深入开展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大排查大整治深入开展。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建立并完善检查台账。同时要明确整改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时限和要求,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对于易于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一时难以全部整改到位的,要首先降低隐患等级,并制定逐步解决方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2月中旬至2月底)。认真组织检查验收,强化督查,对发现问题没有得到切实解决或整改不到位的,及时向区安委办反馈情况。

  四、工作要求

  提高站位,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年关将近,各行业生产经营活动进入冲刺阶段,灾害天气多发,各类风险隐患交织叠加,当前也是安全事故的易发期、高发期,安全生产形势极其严峻。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安全发展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担当,尽职履责,努力克服疲劳、懈怠、麻痹心理,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全力抓细、抓实、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打好岁末年终安全生产攻坚战,确保全区住建系统岁末年初安全形势稳定。

  迅速行动,立即开展住建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检查。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工作措施,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责任。要切实肩负起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亲自抓、亲自部署,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重点,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深入一线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检查,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突出重点,紧盯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不放松。岁末年初各项工作任务繁重,要抓重点抓关键,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不放松,突出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消防安全、老旧危房及物业管理等重点领域,重点加强对深基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高处坠落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要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建立并落实好各项安全制度规范,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明确责任人、措施、整改完成时限,有效防范和控制安全生产风险,切实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住建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8

  为认真贯彻落实《黔南州20xx年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黔南住建通〔20xx〕110号),切实加强在建建设工程、设备安装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按照近期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以扎实有力的工作措施和成效保障好、维护好、服务好全县当前社会稳定,经研究决定11月至12月期间我局将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州相关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深刻吸取国内近期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把做好建筑施工领域汛期安全生产作为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把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落实到操作层面,落实整改措施,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工地的检查覆盖率达到100%,排查出的隐患整改率达到100%,隐患整改复查验收率达到100%。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企业自查(11月1日-11月9日)。全县所有在建项目要认真、全面、彻底地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现场隐患、查管理漏洞、查制度缺陷,及时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立完善隐患台账。针对排查出的隐患,严格落实整改措施、资金、时限、责任、预案五到位,确保隐患真正得到消除。最后把自查自纠报告及隐患台帐交到质安站。

  (二)组织检查(11月20日—11月30日)。参建单位总公司须对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排查,重点检查在建项目主体责任落实、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组建等情况,以及施工现场重要工序安全生产情况等。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建立完善台账,同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项目部按要求及时整改。整改不力的在建项目,要在公司内部通报批评,同时上报县住建局。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党组成员、副局长莫贵元为组长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实施建筑施工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

  组 长:

  组织巡查、抽查和督查,研究和解决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报总结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住建局质安站,具体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日常工作。

  四、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施工;

  2、施工现场的全封闭施工情况;

  3、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

  5、安全机构建立和人员配备情况;

  6、施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7、“三宝四口五临边”、深基坑、大型模板、高空作业、高边坡、爆破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安全措施的.防护情况;

  8、项目办公场所、职工宿舍的防洪、防涝、防滑坡、防泥石流、防火、防盗措施情况;

  9、施工场所易燃易爆器材、有毒有害气体储存、使用情况;

  10、脚手架(是否有施工方案,计算书,是否经审批,是否符合规范规定)

  11、施工用电是否采用TN-S系统,是否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是否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

  12、施工机具。平创、圆盘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气瓶、翻斗车、潜水泵、打桩机械等安装后有无验收合格证手续,安全保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安全操作规程。

  13、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吊等是否制定安装拆卸方案,有无验收资料,是否到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各种设备及配件装置是否符合要求。

  14、起重吊装。有无作业方案及审批,操作人员,司机,指挥,警戒标志,起重机械是否符合要求。

  五、做好施工现场消防工作

  1、各项目班子要对施工现场的活动板房进行周密排查,对填芯材料达不到消防防火要求的活动板房用作宿舍、办公室的必须停止住人,立即拆除。

  2、各项目班子要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加强配置管理、检查、维护,保证能正常使用。

  3、强化消防专项整治。用于在建工程的安全网及保温、防水、装饰及防腐等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相关要求。易燃易爆物品要分类分库储存。

  4、电焊工、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

  5、施工单位应高度重视施工现场的工人宿舍、办公室等临时搭设设施的结构安全。发现设施难以确保人身安全的,如搭设不牢固、搭设在边坡下或搭设于低洼处的,应及时疏散工人,另行在安全场所安置好工人,并立即排除安全隐患,杜绝临时搭设设施倒塌事故。

  6、应切实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脚手架、模板支撑、临时用电设施,塔吊、人货电梯和井字架等垂直运输设施作为重点来抓,确保其稳定坚固、不发生事故。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施工单位要统一部署,建立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

  2、细化方案,落实措施。要严格按照整治方案要求,认真分析安全生产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因地制宜,层层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实施步骤,落实工作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

  3、依法整治,加强指导。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指导。

  4、跟踪督查,狠抓落实。要及时掌握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做到一家一档,对隐患跟踪复查、督查,及时整改,务求实效,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形成长效机制。

  住建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9

  为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盯元旦至春节、冬奥会及全国“两会”等关键时间节点,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全省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鲁安发〔20xx〕28号)、《威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威办发电〔20xx〕62号)及威海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威安办发〔20xx〕9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实际,决定从即日起开始到20xx年3月底开展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做好元旦至春节、冬奥会及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带头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坚持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一以贯之,深刻吸取烟台栖霞市笏山金矿事故、山西“12.15”煤炭盗采透水事故及近期其他地区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全力保障重点时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和重点内容

  检查范围涵盖我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城镇燃气、供热站场设施;物业小区;城市公园广场;建筑垃圾消纳场和路灯管线设施等方面。

  (一)房屋市政工程方面

  1.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部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安全生产总监及管理人员设置配备情况,以及企业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自查自纠等情况。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重点整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行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冬期施工安全生产措施与安全带班值班制度落实情况;建设单位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情况,危大工程是否建立清单,并制定应急预案和管理措施,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

  2.模板支撑和脚手架工程。是否按规定编制审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进行了专家论证;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施工前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起重机械安装与拆卸。安装拆卸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按规定编制和审批施工方案,拆装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拆装安全技术交底签字盖章是否齐全,安装、加节、附着、拆除等是否符合规定;塔式起重机主要承重结构有无缺陷,安全装置是否齐全。

  4.基坑开挖及支护。施工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按规定编制和审批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是否进行了专家论证;是否委托第三方机构按要求进行监测,支护结构变形控制值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临边安全防护。悬挑式物料钢平台是否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资料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和安全防护网;安全通道口搭设的防护棚是否严密、牢靠,防护到位。

  (二)燃气热力运营方面

  1.燃气热力管道运行情况。是否按规定时限整改燃气灰口铸铁管、管道占压、经营区域交叉重叠、管道违规交叉;是否存在设施设备老化锈蚀等。

  2.燃气汽车加气站、储配站。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建设各类燃气汽车加气站、储配站、输配管网和各类用户设施情况;无证经营燃气的情况;非法供气站点倒罐倒气、掺混二甲醚等违法违规情况。

  3.履行燃气热力设施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严格工程项目审查审批程序,落实质量监督、施工图审查、建设监理等制度,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有无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就投入运行等行为。

  (三)物业安全管理方面

  要加大对物业服务的监管,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做好消防、电梯等公用设施和公用通道、地下空间等公共部位的日常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小区内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房屋安全使用应急管理机制,保证房屋共用部位的安全使用。

  (四)园林安全管理方面

  要加大园林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调度园林企业加强公园广场以及园林工程的日常巡查,尤其对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区域需加强健身设施、护栏设施等绿地设施的维护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保证园林领域安全稳定。

  (五)环境卫生管理方面

  加强对行车、垃圾厂、中转站安全的督导力度,进行每日排查。重点检查垃圾是否存在超高堆放、是否存在坍塌危险等情况。

  (六)路灯安全管理方面

  要对辖区范围内的路灯设施进行排查,重点对老旧灯具及年久易故障线路进行检查,预防供电故障、杜绝火灾隐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重点时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是市委、市政府近阶段重点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亲自抓,各分管负责人要靠上去、具体抓。要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确保取得实效。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作风,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开展督查、检查,着力解决实际问题,督促企业彻查隐患、堵塞漏洞。要充分发挥专家、专业机构的作用,真正发现和解决问题。

  (二)做到“四个到位”,狠抓工作落实。一是检查要到位。各部门要认真抓好大排查大整治方案的实施,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做到不留死角、消除盲区。检查安全生产责任、法规标准、全员培训教育和制度措施是否在基层和企业得到贯彻落实,存在的问题是否得到真正整改。所有的督查、检查都要做好记录,做到有痕迹可追,有档案可查。二是整改要到位。要坚持边查边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实行“零容忍”,切实把安全生产检查的.过程作为大整改、大消除隐患的过程。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其整改结果必须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按程序销号。三是督查到位。对督查所发现的问题,实施跟踪调度、督导,确保整改到位。四是追责要到位。对检查工作不认真、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的,要通报批评、集中曝光、严肃问责。对检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同时依法倒查追究相关主管单位的责任。

  (三)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认真开展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涉及多部门的重大问题,加强联合执法。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四)加强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参与。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要抓住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大力宣传检查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效,典型引路。同时,对问题和隐患久拖不改、拒不整改的,以及发生事故的,要纳入“黑名单”管理,强化诚信约束和警示。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着力营造“人人想安全、安全为人人”的浓厚氛围。

  (五)及时上报相关情况。请相关单位务必于于3月25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工作总结报局质安科。

  住建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10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6号)要求,开展一次彻底的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铁腕打击煤矿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生产建设行为,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依法关闭一批煤矿、处罚一批煤矿、停产整顿一批煤矿、公布一批“黑名单”、曝光一批案例、宣传一批典型(以下简称“六个一批”),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20xx年6月至9月底,对全国所有煤矿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包括生产矿井、建设矿井和停产整顿矿井。对所有矿井、矿井各生产系统、各采掘工作面、各类设备设施、各类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全面彻底检查。

  三、检查内容

  检查各地区和各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8号,以下简称《七条规定》)和煤矿关闭整顿等治本攻坚“七条举措”情况,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具体检查内容:

  1.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国煤矿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xx〕6号)的组织实施情况。是否制定并实施宣贯《七条规定》的工作方案;是否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落实《七条规定》的实施细则,并将《七条规定》细化列表等。

  2.矿井生产布局情况。采掘工作面数量、开采顺序以及采煤方法工艺、支护方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超能力生产、超层越界开采等行为。

  3.矿井通风系统情况。通风系统是否合理、完善、可靠;是否有违反规定的串联通风;采掘作业地点风量、风速是否符合要求;局部通风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严格执行“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且自动切换的规定。

  4.瓦斯治理情况。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是否严格执行“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做到区域消除突出危险性后再安排采掘。是否建设瓦斯抽采系统并投入运行,是否建立瓦斯抽采达标评估制度并做到抽采达标;瓦斯超限是否按规定停电、撤人和查处;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5.矿井防灭火情况。是否按规定鉴定煤层自然发火等级,是否按规定采取了综合防灭火措施。

  6.水害防治情况。防治水制度及机构人员配备是否齐全;矿井及周边老空区积水是否查清;井田内废弃井筒是否治理;探放水是否落实“三专”制度;雨季“三防”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制定水害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7.冲击地压防治情况。是否按规定判明矿井有无冲击地压危险;是否合理安排生产布局与开采强度,并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8.机电设备管理情况。设备、器材、仪器、仪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并完善可靠;矿井供电是否安全可靠,提升运输设备的使用、维护、检修和报废是否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是否按规定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是否按规定建设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9.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完善并严格落实;对排查出的隐患是否按照等级进行登记上报;重大隐患治理的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是否到位。

  10.应急管理情况。是否按规定建立救护队或签订救护协议;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设备配备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进行培训演练。

  11.安全培训教育情况。是否按规定配备工程技术人员;是否按规定进行全员培训教育;煤矿矿长及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是否依法签订煤矿劳动用工合同。

  12.在建煤矿情况。开工手续是否齐全,施工队伍资质是否符合规定;改扩建煤矿、整合技改煤矿是否按设计施工,有无擅自组织生产行为;是否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顺序是否符合规定。

  13.停产整顿煤矿情况。是否按规定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人,并及时上报;入井人员是否在规定区域从事相关整改作业;是否真正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4.小煤矿关闭整顿情况。是否分解落实了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关闭整顿目标任务;是否制定相应政策措施;今年已实施关闭矿井的进展情况。

  15.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是否真正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定期研究并解决煤矿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四、检查方式方法

  (一)煤矿企业自查自纠全覆盖。各煤矿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上述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大检查实施方案,对所有煤矿和每个矿井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每个月要将检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在本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监督,并上报当地负责煤矿安全监管的.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和中央企业集团总部要对本企业大检查负总责,统一部署并组织对下属所有矿井进行大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及时整改,逐条销号。各驻地中央企业要自觉接受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中央企业集团总部要将检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报国家煤矿安监局。

  (二)地方政府监督检查全覆盖。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联合有关部门,对所有煤矿进行全面检查。省级检查要全覆盖省属所有煤矿和中央企业煤矿,并对其他煤矿进行抽查;市(地)级检查要全覆盖市属所有煤矿,并对辖区内各县属煤矿进行抽查;县级检查要全覆盖本辖区的所有煤矿。

  (三)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督促指导全覆盖。国家煤矿安监局对26个产煤省级统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抽查部分产煤市(地)和煤矿企业;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对驻地所有产煤市(地)级政府及部门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抽查部分县(市、区)和煤矿;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对辖区所有产煤县级政府及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对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水害等灾害严重煤矿进行重点监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国家煤矿安监局成立由主要领导同志牵头负责的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司室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各省级人民政府要成立由分管负责人任组长的大检查领导小组,与“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一并办公,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省级大检查领导小组名单、工作方案以及贯彻落实《七条规定》的实施细则,请于6月20日前报送国家煤矿安监局。

  (二)加强宣传发动,引导群众参与。各地区、各煤矿企业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正反两方面典型,公布隐患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结果,并鼓励通过“12350”举报电话举报煤矿安全问题和隐患,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切实保护举报人。对大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予以公开曝光。各地区要及时编发简报,反映情况、交流经验。

  (三)坚持严格执法,务求取得实效。大检查要采取随机抽查、突击夜查、明察暗访、回头复查、交叉检查等方式进行。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当即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煤矿要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停而不整或整改无望的,要依法关闭。对停产整顿的地方煤矿,要挂牌督办,派专人盯守,复工复产前必须经过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验收,市县主要负责人签字;对停产整顿的省属煤矿和中央企业煤矿,复工复产前必须经过由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验收、局长签字。对已列入关闭的矿井,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关实关死。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要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严肃处置。企业和地方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将作为事故查处的重要依据。

  (四)定期报送案例,及时掌握情况。省级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于每周五向国家煤矿安监局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主要做法、重点问题和典型案例(包括按照“六个一批”要求提供被关闭、停产、处罚煤矿名单及数额等);每月25日前报送本月大检查进展情况,并于大检查结束后形成总结报告,于10月15日前上报。

  同时,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要于每周五向国家煤矿安监局报送重点监察情况和典型案例(包括按照“六个一批”要求提供被关闭、停产、处罚煤矿名单及数额等);每月25日前报送本月大检查进展情况,并于大检查结束后形成总结报告,于10月15日前报送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各督查组要及时报送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典型案例等。

  (五)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区要将大检查与推进煤矿安全治本攻坚“七条举措”相结合,加快小煤矿关闭退出进度,深化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强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防治,推进煤矿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提升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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