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五育并举的教师考核方案

2022-12-23 方案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五育并举的教师考核方案范文(精选1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五育并举的教师考核方案1

  为进一步加大各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力度,强化平安校园建设,推动学校安全工作提档升级,切实把学校平安建设工作责任落到实处,根据教育部、省市县有关学校平安建设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学校平安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衡南县教育局20XX年度学校平安建设年终考核评估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核心是建章立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目标是减少学校师生意外伤害事故、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和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师生员工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确保校园平安稳定,促进平安校园建设。

  二、组织领导

  教育局成立学校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评估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考核评估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治办,由综治办主任何长虹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学校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评估的日常工作。

  三、考核范围及分组

  1、现场考核范围:县直各学校

  2、考核评估分组(共六个小组)

  略

  四、考核评估时限和时间

  1、考核评估时限: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

  2、考核评估时间:20XX年11月21日至22日

  五、考核评估内容及分值

  20XX年度考核评估实行100分制

  (具体内容分值见《衡南县20XX年学校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评估细则》)。

  六、考核评估等次

  考核评估分先进、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七、考核评估方式及工作要求

  1、考核评估工作在教育局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评估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局综治办牵头组织实施。

  2、考核采取过程督查和年终考核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终由教育局组织六个考核评估组对县直各学校平安建设工作进行现场考核评估,并参考局相关股室的意见完成学校平安建设工作的考核和评价。

  3、请各考核小组做好检查记录、掌握第一手情况,汇总好检查结果、并于11月26日送局综治办。

  学校五育并举的教师考核方案2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客观、透明、规范地进行师德考核。

  2.坚持师德考核与业绩考核并重,以考核教师履行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业绩为主;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通过综合考查评价,确定考核等级。

  二、考核内容与考核等次

  1.考核内容:从爱岗敬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尊重同志、以德修身五方面对教师的师德进行考核。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合格(89~70分)、基本合格(69~60分)、不合格(59分以下)四个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2.有违法乱纪行为,依法受到相应处罚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4.违规乱收费或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5.利用职务之便从事有偿家教,产生恶劣影响的;

  6.品行不良、侮辱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7.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

  8.有其他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三、考核对象与考核组织

  1.师德考核的对象是学校所有在编、在岗人员。

  2.学校成立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四、考核时间与考核程序

  1.师德考核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年末进行一次集中考核。

  2.被考核教师对照学校教师师德考核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并上交学校考核领导小组。

  3.被考核教师在教职工大会或由考核领导小组组织的分组会议上作师德述职报告。

  4.考核领导小组在平时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教师、学生、家长等各方面意见,经集体讨论,打分并确定考核等次。

  5.考核领导小组反馈考核结果,被考核教师无异议后签字确认。

  6.被考核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反馈结果之日起7日内向考核领导小组提请复核,考核领导小组应在7日内提出复核意见;被考核教师若对复核意见仍有异议,可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提请复核。

  7.校级领导的考核,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8.学校师德考核结果报平江区教育文体局。

  五、师德考核标准

  xxxxxxx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1.师德考核结果,作为对教师评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并记入教师个人档案。

  2.在职称晋升、评先评优、培训进修等方面,优先考虑师德考核为“优秀”的教师。

  3.凡在师德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相应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

  七、附则

  1.本办法解释权归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2.本办法与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同时进行。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学校五育并举的教师考核方案3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学质量,增强办学活力,给学生创设一个文明、健康的环境,对学生、家长、社会负责,真正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使每位教师能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做到有章可循,依章办事,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考核内容(满分100分)

  职业道德(10分)、教学工作(50分)、教科研工作(25分)、立体评价(10分)、教育教学管理工作(5分)。

  二、考核细则

  1.职业道德(10分)

  尽职尽责、爱岗敬业、虚心执教、严谨治学、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能积极主动的做好本职工作;关心学生,师生关系融洽,上级领导、社会、家长反映良好,能体贴、理解领导困难;遇事能从大局出发,关心学校,团结同志。(满分)

  出现下列情况则进行扣分:

  (1)全体教职工会、其他集体活动,无故缺席1次扣1分;

  (2)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后果,每次扣2分;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每次扣2分;

  (4)赌博打架,做出有损师表形象,影响学校声誉的事,一次扣10分;

  (5)无正当理由,故意躲避学校安排的重要工作,如任课、监考、招生等每次扣3分;

  2.教学工作(50分)

  (1)工作量15分。

  ①学科系数: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理论课每节课按1.3节计算,其余科目按1节计算;

  ②周课时基数:副校级4节,中层正职6节,中层副职8节,科长办事员10节,其他老师12节

  ③代足课时基数,满工作量者10分,未满工作量,因学校方面原因,按满工作量计算;因教师个人原因(除学校同意外),按工作量比例扣分。超出课时基数1节,附加0.5分。本条目累分后总分不超过20分。

  (2)备课5分

  根据实际教学进度确定应备教案课时数,每少一课时扣0.5分。教师做到课前备课,按要求,根据教材和学生实际,做到目标明确,重难点突出,注重导学,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和训练5分。不按规定备课,课后补充教案视为无教案。上课无教案每查到一次扣0.5分,此项扣完为止。

  (3)上课15分

  课堂教学能按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要求,结合课程特点,根据教材和学生实际,严格执行教学进度做到重点突出,注重能力的培养和训练,注重使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教学方法灵活多样,学法指导到位,完成教学目标,记15分。不按规定授课,每查到一次扣0.5分,此项扣完为止。

  发现教师无故旷课一次扣2分、接打手机、上课迟到、提前下课等违反教学常规的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4)作业批改5分

  根据实际上课时间确定应做作业次数,认真据实填写作业批改记录,足量优质完成者得满分;每少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

  附作业次数规定(文化、专业理论课):

  语文:作文每月2篇,每学期8篇,作业每周1至2次,每月6次,每学期24次。

  数学:每周2至3次,每月10次,每学期40次,中职班减半。

  英语:每周2次,每月8次,每学期30次(含作文每月1-2篇,每学期6篇)。

  大专业(每周开课4节以上):每周1-2次,每月6次,每学期24次,小专业:每周1次,每月4次,每学期16次。

  附:作文批改按班级实际人数与所带班级折算,人数超过45人加0.5分,超过2个班级语文加1分,总加分不超过2分。

  (5)教学成绩评价15分

  参加考试科目的按专业部提供的各科教师历次成绩平均分的15%比例纳入评价总分(如:甲教师一学期语文教学成绩的四次平均分为90分,则该教师的教学成绩评价分为90×15%=13.5分。乙教师四次平均分为80分,则教学成绩评价分为80×15%=12分);实训课按实训处有关考核方案累计教学成绩计分,质量评价等级分数(15、11、7、3、0);考查科目则按10%计算,质量评价等级分数(10、6、6、6)。

  (6)考试工作(5分)

  能够严格按照《教考分离方案》组织考试,服从制卷、监考、阅卷工作安排,班主任认真布置考场并及时督促学生上交考试总结的得5分。以下情况扣分:

  制卷工作拖延的扣1分,未完成制卷的扣5分;监考迟到或早退的扣1分,考场出现作弊被巡视人员发现的扣5分,阅卷迟到或早退的扣1分,无故不参加监考或阅卷工作的扣5分,班主任考场布置未到位及未督促学生上交考试总结分别扣1分

  3.教科研工作(25分)

  (1)听课、评课4分

  分四个等级:A(3.5-4分);B(2.5-3.4分);C(1.5-2.6分)D(0-1.4分)

  每学期听课次数达到20次以上,且有听课记录,评课实在,有导向作用记A;听课次数达到15次以上,听课记录详细,认真参与评课活动记B;听课次数达10次以上,有记录,评课活动无缺席现象记C;听课次数10次以下,无记录,经常缺席评课活动记D。

  (2)学习进修2分

  能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县、校组织的各级各类培训进修,能主动提高个人的专业修养,得满分。消极工作,不能主动要求进步者酌情扣分。

  (3)教科研论文、课题占5分。

  以获奖证书、结题证书为依据。任现职以来参加教育主管部门评选或授权评选的教科研论文,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积5、4、3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积4、3、2分;县级一、二等奖分别积3、2分。课题结题,省、市、县、校级主持分别积4、3、2、1分,参与分别积2.5、2、1、0.5分。论文发表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刊物上的分别积5、4、3分,增刊、专辑、论文集、非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管主办的内刊上发表的文章及复习资料、辅导材料、试题集等性质的出版物,在非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在册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均不作为申报评审的材料。发表的论文应提交刊物合法证明打印件佐证。该项总分超过5分则取5分。

  (4)参加各级基本功竞赛,开设各级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讲座5分。

  以相关文件、证书、学校职能部门的证明为依据。任现职以来参加基本功竞赛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积5、4、3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积4、3、2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积3、2、1分,校级一、二等奖分别积2、1分。开设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讲座,省、市、县分别积5、4、3分,校级分别积1分,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讲座不累计次数计分。该项总分超过5分则取5分。

  (5)本人或辅导学生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或教师业务)大赛,占5分

  以获奖证书为依据。本人参加专业技能获省一、二、三等获奖分别加5、4、3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辅导学生参加技能大赛获奖降1档加分。省级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分别加4,3、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分别加3,2、1分,凡多人辅导的,则根据辅导教师人数,以均分分值形式加给辅导教师。本条目累分后总分上不超过10分。

  (6)辅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不含技能大赛)或发表作品占4分。

  以获奖证书为依据。任现职以来辅导学生参加省、市级竞赛或发表作品,获得一等奖每人次分别加4、3分;二等奖每人次分别加3、2分;三等奖分别加每人次2、1分。本条目累分后总分上不超过10分。

  4.立体评价(10分)

  实行学生评教、教师互评、学校行政(领导)评价三方面综合立体评教(权重:6:3:3),评价依据为本校制定的教学管理规定中的三类评教“教学情况调查表”的内容。每学期由教务处组织学生对任课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二次评价(满分60分,每次满分30分,两次评分均分累加),每位教师由20名学生代表评价。担任一个班级教学任务的教师由该班级学生代表评价。担任二个班级以上教学任务的教师由每个班级派出学生代表评价;每学期教师互评一次(满分30分);每学期学校行政(领导)评教一次(满分30分)。按综合立体评教三类评教累分/10计分。

  5教育教学管理工作(5分)

  任现职以来积极参与教学教学管理,担任学校班主任、中层及以上职务、教研组长、学生科长、学生社团辅导老师等,尽职尽责。质量评价等级分数(5、3、1、0)。

  三、教师考核的结果和使用

  1.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每位教师的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等级:优秀:85分以上;良好:75-84分;合格:60-74分;不合格:60分以下。优秀率不超过教师总数的15%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

  A:有无故旷课现象者;

  B:一学期迟到早退20次以上者;

  C:出现一般性教学事故者;

  D:每学期请假超过教育局规定天数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

  A:考核总分在60分以下;

  B:出现较严重的教学事故;

  C:一学期旷课在3节以上;

  D:一学期迟到早退在30次以上;

  E:当年受到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2.评价结果的使用

  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岗位聘用、职务晋升、绩效考评等挂钩。

  学校五育并举的教师考核方案4

  一、考核对象

  全校所有在职、在聘、在编的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

  围绕德、能、绩、勤、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量化考核,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考核中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教学工作方面:要全面衡量教师的教学工作,既要看教师平时备课、上课、作业、辅导情况,又要看教师教育教学创新情况;既要看所任学科的教学成绩,又要看是否按照课程标准,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情况。

  2.德育工作方面:在课堂教学中渗透德育教育,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重视教师的职业道德,看是否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是否有以赢利为目的的办辅导班、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的现象,是否发生安全事故等问题。注意倾听学生的反映、家长和社会反响,不掩盖问题,如实评价。

  3.教育科研方面:能坚持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研究新课标、新教材、新教法;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主持或参与课题研究,承担教改实验课、观摩课、示范课等教学任务;能不断总结自己的教学经验与体会,经常与教师共同切磋教学方法、教育科研方法。

  4.考勤方面:严格落实考勤制度,明确量化标准,对每个教师的考勤情况,要以平时记录为准,及时向全体教师公布,接受大家的监督。

  5.强调教师专业发展成果的考核,对撰写的教育教学方面的论文、经验总结,要紧密结合自己的教育教学实际。主编或参与编写的论著或教学用书,要有新思路、新理念,严禁剽窃抄袭。

  三、考核等级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比例按不超过15%确定。

  因20xx年度学校被授予省级文明校园称号的;考核优秀比例适当提高,最多不超过20%。

  四、考核的办法和程序

  按照鲁人社发[20xx]45号文件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要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科学规范、注重实效的原则,突出行业岗位特点,以平时考核为基础,以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和工作标准为依据,以工作绩效和现实表现为重要内容,按照规定的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开展,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解除聘用合同的依据,充分发挥考核结果的激励约束作用。

  1、考核办法。

  (1)按照中小学教职工全方位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实行领导与教职工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2)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指分管领导和年级主任考核,是对全校教职工工作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并根据学校《关于教职工考勤、班主任津贴、工作量和绩效考核及有关奖励的规定》据实记分。年度考核在每年7月份进行,按照考核小组评议、教职工民主评议和个人述职相结合的原则,予以分值确定,真实、客观、公正反映每一位教职工的工作实绩。

  2、考核程序。

  (1)动员部署。学校进行动员部署,带领教职工学习有关考核文件精神。

  (2)建立组织。学校建立由校长、中层以上干部代表和教职工代表组成17人的考核小组(校级干部4人、人事干部1人、中层干部代表4人、教职工代表8人共17人组成),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中层干部代表和教职工代表由民主推荐产生。

  (3)个人述职。学校分别按语文组、数学组、综合学科组、前后勤组召开教职工会,由被考核人进行总结并述职。

  (4)民主评议。根据被考核人的述职或个人总结,结合工作实际,对其进行民主测评,中层领导评议,考核小组评议。

  (5)考核小组对被考核人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考核。

  (6)成绩统计。考核小组根据民主评议、领导评议、考核评议和被考核人的情况统计计分。民主评议去掉被考核人数的10%的最高分和最低分。中层干部、考核小组均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

  (7)考核小组根据被考核人情况及个人总结,审核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情况填入《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登记表》

  (8)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9)汇总上报。按照报表要求,完备手续,认真填写,及时汇总上报。

  (10)总结检查。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考核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县教育局人事科。

  五、考核工作要求

  1.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学校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标准,严格要求,严格程序,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考核标准公开,考核办法公开,考核过程公开,考核结果公开,确保考核质量和效果。对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2.进行分类考核。一线教师、管理人员、教辅、工勤人员应分别进行考核,各类人员优秀等次不能交叉使用。

  3.下列情况之一的,相关人员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⑴本学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其他严重影响学校和教育形象事故的;

  ⑵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⑶所任学科考试成绩位于本单位下游的;

  ⑷从事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符的其它活动,在学校或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4.考核成绩公示。考核成绩在本单位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教体局、县人社局进行存档和备案。

  5.做好资料归档,考核结果及时归入教师考核档案。

  六、几点说明

  1.首次就业,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非首次就业,本年度在机关、其他事业单位、军队以及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与本单位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全年一半工作日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工作累计满全年一半工作日的(含试用期),由其现所在事业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2.病假(工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全年一半工作日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3.受政纪处分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受到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档次;受到记过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确定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档次;受到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含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确定为不合格档次。处分解除后,其年度考核不再受原处分影响。

  4.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未作党纪、政纪处分的,立案审查期间按正常考核补定等次,受党纪和政纪处分的,自首次立案到作出处分决定前的考核周期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5.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6.受党纪处分的工作人员其年度考核按照中纪委、中组部、原人事部《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1998〕19号)和中纪委、中组部、人力资源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受党纪处分公务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组通字〔20xx〕60号)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五育并举的教师考核方案5

  一、考核对象

  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组织领导

  根据上级有关“教师年度考核工作”规定和要求,为加强教师年度考核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教师年度业务考核工作,我校成立教师年度考核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考核原则

  根据《教师法》,考核工作实行“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坚持群众认可,注重工作实绩。反对形式主义,杜绝拉帮结派,考核工作在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和实施,接受全体教师的监督。

  四、考核内容

  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是考核工作实绩。

  1、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2、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3、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4、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廉:是指廉洁从教方面的表现。

  五、考核标准

  以教职员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为基本依据。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的基本标准:

  1、确定为优秀档次须具备下列条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模范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勤于学习,有计划的参加教育培训,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模范的勤奋敬业精神,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成效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高;在廉洁从教方面具有模范作用;在本校工作满一学年及以上。学习强国截至2023年12月总积分排名在学校排名前三分之二范围内(前名)。按照规定占在编公办教师人数的15%来上报原则,确定我校优秀名额(x)人。

  2、确定为合格档次须具备下列条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定期参加教育培训,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强;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较强,具有勤奋敬业精神,工作态度比较认真负责;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富有成效,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廉洁从教。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思想政治素质一般,或者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存在明显不足;终身学习意识不强,学习主动性一般,接受、参加教育培训较为勉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低,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弱;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一般,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基本能够履行岗位职责,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或者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能基本做到廉洁从教,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不合格档次:思想政治素质较差,或者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较差;终身学习意识缺乏,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参加教育培训,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薄弱,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差;未能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不能做到廉洁从教,且情形较为严重。

  六、考核办法

  根据工作安排,结合学校实际,对教职工年度工作中的“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其中德、廉占15%,能占20%,绩占40%,勤占15%,证件加分占10%)。将全校教职工分成若干个大组,每组人数×15%,根据“四舍五入法”,确定每组优秀人数;根据组内排名确定最终优秀名单。

  (一)德、廉(15分)

  1、具体办法按照教师综合量化积分汇总。

  2、扣分项目:凡是受到校级通报批评处理教师师德减6分,受到县级教育部门及县级其他部门通报批评处理师德减10分,受到市级及以上部门通报批评师德为0分。凡受到记过及以上处理决定的教师年度考核直接一票否,本年度考核结果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3、自我约束,廉洁从教,为人师表。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和腐朽思想的侵蚀,保持行为的端正廉洁。

  (二)能(20分)

  一学年业务检查赋分。

  (三)绩(40分)

  1、1、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质量检测。每个学期中间视情况而定,可进行阶段性学科素养评价活动。每学期量化积分中“绩”的分数以期末成绩为主(阶段性学科素养评价结果仅供参考)。

  2、上下学年两次期末成绩结果求和取平均分。

  3、具体办法按照教师综合量化积分汇总。

  (四)勤(15分)

  1、每学期以100分计算(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正常上班未签到或未签退,扣1分/次;请假以节为单位,一天按六节计算,病假每节扣0.25分,事假每节扣0.5分;旷工一天扣10分;旷会一次扣2分。),上下两学期求和/2得出平均分*15%。

  (五)本年度证件加分(10分)

  七、年度考核程序

  1、被考核教师根据考核内容自我总结,上交当年的书面工作总结,并填写《年度考核表》。

  2、被考核教师总结一学年来教育教学工作,接受群众民主评议,按照标准填写出考核表内容,由学校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学校确定考核等次后,对拟评为优秀等次的教师在本校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上报。

  4、本校的考核结果上报县教育局审核后,上报县人社局。

  5、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将《年度考核表》存入本人档案。对于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教师,学校填写好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情况及一份书面材料,并将其存入本人档案。

  注:晋级当年不再参与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评选。

  学校五育并举的教师考核方案6

  为了做好外国语学院年度考核评优工作,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年度考核和评优方案。

  一、考核评优机构

  (一)考核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全院年度考核评优工作的统筹规划,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考核评优工作小组

  负责全院年度考核评优工作的具体实施,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秘书:

  二、年度考核评优对象

  本方案适用我院当年(上年度考核结束后至本年度考核结束前)除处级领导干部、办公室主任、教务办主任、学工办主任、行政秘书、教学秘书、学生辅导员之外的所有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含待聘人员、落聘人员、全面履行协议的停薪留职人员)。其中下列人员予以区别对待:

  1.因病(因公致伤除外)或因事请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出国探亲或非公派脱产学习时间超过半年的人员、6月底以前离退休的人员、提前离岗的人员,不参与年度考核评比。

  2.试用期内新录用人员(博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外),参加年度考核,但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结果作为转正定级的依据。

  3.公派学习或培训的人员,如学习或培训时间超过1年,依据其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进行考核;如学习培训时间不足1年,参考其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其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情况。

  4.部队转业(退伍)的人员,其转业(退伍)前的情况,可参阅转业(退伍)时的鉴定,无大问题者,定为“合格”等次。

  5.挂职锻炼人员,如挂职锻炼超过半年的人员,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如挂职锻炼不足半年的人员,根据挂职单位提供的情况进行考核。

  6.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只进行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

  注:处级领导干部、院办主任、教务办主任、学工办主任、行政秘书、教学秘书、学生辅导员的年度优秀考核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进行。

  三、考核评优程序

  1.考核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院教职工学习学校相关文件,组建年度考评工作小组,部署年度考核评优具体工作。

  2.被考核对象提交年度考核表和“优秀教师”申请表。

  3.考核评优工作小组根据本方案评定被考核人员的年度考核等次和“优秀教师”,向全院公示年度考核评比结果,听取反馈意见。

  4.向学校报送年度考核和“优秀教师”评比结果。

  四、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条件如下:

  (一)“优秀”等次条件

  “优秀”等次采用教师自愿申报的方式确定考核对象,按着学校当年划拨比例确定名额,根据年度考核评优量化分高低确定人选。“优秀”等次人员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治学严谨,模范遵守教学工作规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

  2.每学期至少承担1门本(专)科课程的教学任务且教学工作量达到本院平均工作量。(因学校或本院的原因没有达到教学工作量要求除外)。

  3.未出现违背国家政策和法律散布非法言论、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辱骂或体罚学生、违反教育部规定非法收取学生钱物等行为。

  4.未出现本院或学校认定的任何教学事故或未在任何教学环节出现违反教师工作规范的行为。

  5.未受任何党纪、国法和行政处分。

  6.无故缺席(或无故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本院或所在教研室组织的各种会议或活动未达到2次。

  7.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本年度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正式出版学术论著至少1部(第一作者或独著作者),或获市级(含)以上党政部门认定的荣誉称号、教学竞赛等级奖、教学/科研成果等级奖(主持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本年度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正式出版学术论著至少1部(第一作者或独著作者),或获校级(含)以上党政部门认定的荣誉称号、教学竞赛等级奖、教学/科研成果等级奖(主持人)。

  (二)“合格”等次条件

  未达到上述“优秀”等次要求,但不符合下述“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级条件,确定为“合格”等次。

  (三)“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条件

  1.出现本院或学校认定的教学事故;1次II级或2次III级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1次I级、2次II级或3次III级,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2.受行政警告、记过处分或党内警告处分,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受行政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3.不接受学院工作安排(如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任务)的,年终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

  五、年度评优

  年度评优采取教师自愿申报的方式确定参评对象,按学校当年划拨比例确定名额,根据年度考核评优量化分高低确定人选。年度评比为“优秀教师”人员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

  2.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

  3.按规定完成所教课程的课外教学环节如作业批改和课后辅导答疑等。作业批改次数不得少于课时数/10,课后答疑次数不得少于课时数/20(上述数据取整数)。

  4.各类教学巡查所任教班级,情况正常。学生无故缺席率不得超过应到学生人数的10%(批准提前就业、因公、因病、因事请假者除外;未及时出示有效请假证明,视为无故缺席)。

  5.学校督导团随机听课,评价不得低于70分。

  6.评建办抽查试卷、毕业论文等,不得有明显差错。

  7.两个学期学生网上评教,不得2次均位列本院参评教师的后50%。

  8.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量化评分,不得2项得分均为0分。

  六、年度考核评优量化标准

  年度考核评优量化内容包括:教师风范(分为考勤和师德师风2个部分,占30分)、教学工作(分为教学工作量、任教课程门数、能力提升和教学竞赛4个部分,占45分)和科研工作(分为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成果转化5个部分,占25分),合计100分。

  (一)教师风范(30分)

  1.考勤(10分)

  学校、学院和教研室组织的课堂教学、教研活动和会议,出满勤,无请假、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现象,计满分10分。否则,按下列标准扣分,累计扣分不超过10分。

  1)无故迟到、早退,1-5分钟扣0.2分/次,6-10分钟扣0.4分/次,11-15分钟扣0.6分/次。无故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按旷课1节或缺席处理。

  2)请病假扣0.5分/天,请事假扣1分/天,请假0.5天按1天的50%扣分。

  3)无故旷缺扣5分/次。

  2.师德师风(20分)

  1)遵纪守法,关爱学生,乐教爱教,无任何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计基本分12分。

  2)工作业绩突出,获得校级(含)以上党政部门表彰奖励,师德师风先进事迹在校级(含)以上党政部门主流媒体(指党报、党刊或党政部门主办的网络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事前在学校宣传部备案)。国家级加8分/项,省(部)级加6分/项,市(厅)级加4分/项,校级加2分/项,累计加分不超过8分。

  注:

  (1)同项荣誉多次获得,相同活动多次参加或获奖,取最高项目计分。

  (2)上年度“优岗”、“优秀教师”荣誉,不参与年度考核量化评分。

  (二)教学工作(45分)

  1.教学工作量(25分):圆满完成折算后的正常教学工作量,未因主观原因给学院和学校造成损失和影响,计基本分15分。超额完成正常工作量,按每40课时1分的标准在基本分的基础上累计加分,总分不超过25分;因主观原因未满正常工作量,按每5课时0.3分扣分,累计扣分不超过25分;经批准外出学习或因客观原因未完成工作量不扣分也不加分。

  注:

  (1)管理工作量计入正常教学课时计算(管理工作不满10个月,按月计算),计算标准如下:

  教研室主任:60-80课时(考核合格计60课时、优秀计80课时);

  班主任:60-80课时(考核合格计60课时、优秀计80课时,担任2个或3个班的班主任,第2个班加50%,第3个班加25%);

  课程组长/二课堂活动中心负责人:30课时;

  党/团/工兼职书记/主席:30课时,兼职委员/组长:15课时;

  其他兼职:15课时。

  (2)学术讲座按10课时/场的标准计入正常教学课时;多人共同主持的讲座,平均分享课时。

  (3)指导学生创新创业按10课时/项的标准计入正常教学课时;多人共同指导的项目,平均分享课时。

  2.任教课程门数(5分):以1学期1门为基数,计1分。每超过1门课程加1分。课程门数确定以专业培养方案中的编号为依据,代课的课程课时数不少于30/门。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3.能力提升(5分):公派下企业/行业锻炼,计0.5分/月;获双师型教师证书、晋升教授、获得博士学位,计2分/项。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4.教学竞赛(10分):经学院安排,参加或培训学生参加院级(含)以上党政部门举办的教学技能比赛、学科竞赛、“挑战杯”竞赛,获得等级奖励,按如下标准计分:

  略

  注:

  (1)同项荣誉多次获得,相同活动多次参加或获奖,取最高项目计分。

  (2)多名教师共同指导学生团体参赛,每个指导教师按相应等级分值的100%计分;多名教师共同指导或共同完成单个学生参赛,按相应等级分值平均计分。

  (3)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含)教学竞赛(如英语演讲比赛)获奖,但证书上未署名,计分标准如下:贡献较大,(如演讲稿撰写者)计相应等级分值的50%,贡献次之者(如演讲稿修改者)计相应等级分值的25%。

  (4)经学院安排,参加或培训学生参加非党政部门举办教学竞赛参加或获奖,按相应等级分值的25%计分。

  (5)指导学生参赛需提交经学院审批的培训方案和课表。

  (三)科研工作(25分)

  1.学术论文

  学术论文指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以独著作者、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的身份在省级(含)以上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文章;包括科研论文和教研论文。按如下标准计分:

  略

  注:

  (1)在核心期刊扩展版发表的论文,按该核心版的50%计分。

  (2)同一篇论文计分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分。

  (3)学术性书评视同学术论文。

  (4)译文、文学作品按相应类别论文的50%计分。

  (5)在A类期刊上合作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按相应类别分值的60%计分,其他作者平均分享相应类别分值的40%。

  (6)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学生论文,教师为通讯作者的,视为第一作者对待;在外单位做兼职博导或硕导指导博士或硕士论文,并作为通讯作者且署名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的,按相应类别分值的100%计分;在读研究生和访学教师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第二署名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按相应类别分值的50%计分。本条款中被指导人和指导老师都为我院教师的不重复计分。

  (7)报纸理论版学术论文一般不少于1500字。

  (8)论文摘要、一般性科普文章、研究介绍等不予计分。

  2.学术著作

  学术著作指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且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公开出版的学术性书籍,包括专著、编著和译著、教材。按如下标准计分:

  略

  注:

  (1)每部著作字数不少于15万,主编、参编规划教材/教参以申报书为依据,参编教材/教参还必须注明所编写的章节,否则不予计分。

  (2)合作的专著、编著、译著,第一作者计相应类别分值的60%,其他作者平均分享相应类别分值的40%。

  (3)合作的教材,主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50%,副主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30%,参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20%;如果没有参编,主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60%,副主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40%;教参按教材相应等级分值的50%计分;如果有多名主编、副主编或参编,共享所得分值,排名第一者计相应等级分值的60%,其他人平均分享相应等级分值的40%。

  3.研究项目

  研究项目指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以主持人身份主持的学科研究、教学研究和管理研究立项项目,包括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

  1)纵向项目:指上级主管部门或机构批准立项的各类科研和教研项目(不含“挑战杯”项目),按如下标准计分:

  略

  注:

  (1)立项当年计相应级别分值的50%,结题当年计相应级别分值的50%。

  (2)主持人计相应级别分值的60%:参与人取前四名计分,排名第二至第五依次计相应级别分值的15%、10%、8%、7%。

  (3)主持人申报国家级、省级重点项目未成功,但在学校对本院的目标管理考核中获得加分,计2分/项。

  2)横向项目:指企事业单位、兄弟单位委托的各类科技开发、科技服务、科学研究等方面的项目,按进校科研经费(以财务部门、科研部门的证明为准)计分。计分标准为:每1万元计4分(小于1万元计2分)。主持人和参与人的计分方法同纵向项目。

  4.成果奖

  成果奖指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以独著作者、第一作者、通信作者或指导教师的身份,获得由校级(含)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科研或教学成果奖,包括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成果奖、教学成果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按如下标准计分:

  略

  注:

  (1)以上奖项若有特等奖,则视为一等奖,其余奖励等级依次顺降一级。

  (2)以上奖项若未划分等级,视为三等奖予以计分。

  (3)社会公认的重要专项奖励由学术委员会决定计分。

  (4)获得多项奖励的同一成果,其计分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分。

  (5)合作成果,主持人计相应等级分值的60%:参与人取前四名计分,排名第二至第五依次计相应等级分值的15%、10%、8%、7%。

  5.专利授权/申请、新品种审定、软件著作授权

  专利授权/申请、新品种审定、软件著作授权必须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以独著作者、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或指导教师的身份获得。其计分标准如下:

  略

  注:合作专利和新品种、软件著作,主持者计相应类别分值的60%;参与人取前三名计分,排名第二至第四依次计相应类别分值的16%、14%、10%。

  七、附则

  1.不在当年考核评优时间范围内(元月1日-12月31日)的奖项(以证书签发时间为准)、成果(以成果发表或出版时间为准)和事件(以事件发生的时间为准),不参与当年的年度考核评优。但是,先年12月1日-31日因为客观原因没有收到原始依据的奖项、成果获事件可以参加当年度的评比。

  2.未提供原始依据的奖项、成果和事件,不参与年度考核评优。

  3.量化考核和评优,如最后一名为并列名次,则将各项得分不封顶累计,取最高分。

  4.本方案中提到的党政部门如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党委、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娄底市委、娄底市政府、湖南省委、湖南省政府、国务院以及国家权力组织机构的国家教育部、国家科技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科技厅、娄底市教育局、娄底市科技局、娄底市人社局,不含其下属职能部门和指导委员会、组委会、学会、协会、社会团体等。

  5.本方案中未尽事宜,以学校文件为准。

  6.本方案从20XX年度开始执行。

  学校五育并举的教师考核方案7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上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和《关于20XX年度嘉定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定期奖励工作的通知》嘉人社发〔20XX〕90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成立校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和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考核对象、评定等第及人数

  1、本校12月在编教职工。党政正职由教育局考核。见习期教师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

  2、本年度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人数为15人。其中1人为“记功”、其余为“嘉奖”。

  三、考核内容

  依据教职工聘用合同的约定,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为基础标准,重点考核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具体考核内容为:

  1.德。全面考核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于宪法、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情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情况。

  2.能。全面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能力、工作能力、专业素养和技术技能水平,重点了解政治鉴别能力、政治领悟能力、政治执行能力、学习调研能力、依法办事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等情况。

  3.勤。全面考核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重点了解忠于职守,遵守工作纪律,爱岗敬业、勤勉奉献、担当作为等情况。

  4.绩。全面考核以学生为中心,依法依规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等情况,重点了解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产生的社会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5.廉。全面考核廉洁从业情况,重点了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本系统、行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等情况。

  四、操作方法

  本年度教职工考核按照个人小结、民主推荐、教代会推选、考核领导小组评议、公示上报五个程序开展。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1、个人小结:教师根据考核内容进行个人书面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在年级组内进行交流。

  2、民主推荐:分三个层面进行:一是分别在年级组、行政组、教辅组层面进行组内推荐,二是分别在教研组层面进行组内推荐,教辅人员由行政人员推荐,三是考核领导小组推荐。各组推荐等级及人数比例分别为:优秀(A等)30%;良好(B等)40%;一般(C等)30%(具体人数见推荐表)。

  由人事干部汇总推荐情况(组室推荐占比10%,教研组推荐占比10%,考核领导小组推荐占比30%,学期考核占比50%),上报校考核领导小组。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推荐情况进行集体讨论、确定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候选人名单。

  3、教代会推选:由教代会代表在确定的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候选人名单中推荐1人为记功,14人为嘉奖。

  4、考核领导小组评议: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教代会推荐情况进行集体讨论、确定教职工年度考核档次。

  5、确定候选人的原则:根据三个层面推荐情况,采用统筹兼顾的原则确定。鉴于优秀人数限制,若组内推荐得票数高、但近两年获得区级及以上各类先进者,礼让他人(有突出贡献者除外)。中层以上人数不超过优秀档次人数的三分之一。

  6、公示上报:考核结果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并上报区教育局审批。

  五、时间安排

  12月9日—15日: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考核方案,校园网公布方案。教职工完成个人年度工作总结、填写考核登记表。

  12月16日—22日:教职工组内交流、民主推荐、教代会推荐、考核领导小组评议,确定年度考核结果。

  12月23日—29日:名单公示。汇总、填表、上报工作。

  12月30日:材料上交。

  学校五育并举的教师考核方案8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更科学全面有效地评价教职员工的各项工作,充分肯定教职员工为学校做出的贡献,激发广大教职员工以奋发进取的精神,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推进周南事业发展,学校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我校20XX年度考核实施工作方案。

  一、考核对象:  

  1、本校全体正式在编教职员工。学年内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含已到龄,还未办理手续的.人员以及离岗退养人员)可以不参加考核;

  2、校聘人员(编外合同制人员和代课人员)、编制未到人、在校工作未满一年或不满勤的在岗人员只参加考核但不评优;

  3、20XX学年度支教人员只参加考核但不评优;

  4、处分期内人员不参与评优,并按相关政策确定相应的考核等第;

  5、学校行政干部与外派领导干部单列一组考核,行政职员、工勤人员分处室考核;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学校考核,考核等第由长沙市教育局党委根据考核结果和任职情况确定。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开、公平、公正、全面、注重发展的原则;

  2、坚持群众评价与领导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学校统一性与教师个体实际相结合原则。

  三、组织领导  

  1、考评领导小组:

  翁光龙潘永明吴光益周树明粟峰张桃

  2、考核小组

  (1)教学考核小组:校长、主管校长、教务主任、教科室主任和各教研组长

  (2)德育考核小组:书记、主管校长、教育主任和各年级组长

  (3)综合考核:校长室、工会

  四、考核方法与程序  

  本次年度考核采用教师自评、教研组和年级组互评、校考核小组考核的方法。详细考核程序如下:领导小组会→大会动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会议→教师自评→年级组、教研组述职评议审核、双线提名候选人→校考核小组考核→考评小组会→候选名单公榜→领导小组会→初榜→定榜→上报

  五、考核等级与评优指标

  1、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和不定等次。

  2、评优候选人名额到组,按各组人数20%的比例提名(7舍8入);

  3、评优名额全校平衡,比例15%,评优指标50人(含周南编制在周南实验中学任教人员9人)。另周南实验编制周南在职教师评优指标6人。

  六、日程安排:  

  15周:领导小组会、大会动员

  16-17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会议、教师自评、分组述职

  18周:考核小组核查、整理材料

  19周:考核小组会、候选人公榜、初选名单公示、定榜、上报、结束工作

  七、分组和候选人名额分配情况:  

  (注:“+”后为周南实验编制周南在职教师推荐指标)

  1、按学科分组(40+7人):

  第一组:语文组7+1个;第二组:数学组7+1个;

  第三组:外语组6+1个;第四组:物理组4+1个;

  第五组:生物组2+1个;第六组:政治组2+0个

  第七组:地理组2个;第八组:化学组3+1个;

  第九组:历史组2+1个;

  第十组:音乐、美术组1+0个;

  第十一组:体育组2个;

  第十二组:心理、综合技术组2个。

  2、按年级处室分组(51+8人):

  第一组:高三年级12+3个;第二组:高二年级12+2个;

  第三组:高一年级12+2个;第四组:实验室、信息中心、图书馆2个;

  第六组:教务、教科、招办4个;

  第七组:教育处、团委3+1个;

  第八组:总务、办公室、工会、保卫6个;

  3、行政与外派领导干部单列组5个。

  八、注意事项:  

  1、考核结果的使用:考核结果是岗位定级、绩效工资、职称评审、先进评选、续聘解聘等的重要依据,请全校教职员工认真对待;

  2、填表按年度(即20XX年元月—20XX年12月),述职和考核按学年度(即20XX年下学期—20XX年上学期);

  3、填表统一用碳素笔,不能折叠表格;

  4、每人述职时间为三分钟,注重教书育人、突出本年度岗位的实绩;

  5、各小组提名不得突破候选指标,如出现得票并列,必须进行多次筛选;

  6、各小组提交名单,一定要附推荐票数。

  学校五育并举的教师考核方案9

  一、考核原则

  1、客观公正、民主公开;

  2、注重日常工作的实绩;

  3、年度考核与学年度考核和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三、考核内容与标准

  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确定考核结果。

  其中: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4、工作实现突出;

  5、清正廉洁。

  四、相关事宜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新录用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但在年度考核时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2)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3)不参加考核或参加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年度考核结果晋升薪级工资的考核年限。

  2、严格控制人数

  考核优秀等次的人数10人,其中获行政奖励人数7人(记大功2人,记功5人)。

  五、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见附件)

  学校五育并举的教师考核方案10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增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促进干部队伍建设。通过考核,激发广大教职工立足本职、勤政为民、科学发展的工作热情,确保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和完成。

  年度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在日常考核的基础上,对教职工进行年度考核。

  二、考核时间段:

  20xx—20xx学年度(20xx年8月1日-20xx年7月31日)

  三、考核范围:

  本单位编制、备案教职工(包括在本校交流的编制、备案教师)

  四、考核原则:

  1、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

  2、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际;

  3、激励先进,促进职业发展;

  4、客观公正,力求简便易行。

  五、考核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制定考核方案、考核细则,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全面评价教职工德能表现和工作实绩。审核确定最终考核等次。受理被考核人员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六、考核内容、等次、标准

  1、考核内容

  学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师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考核须结合岗位聘任后的岗位职责、工作绩效、个人能力和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等内容进行。

  2、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3、考核标准

  (1)管理人员学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管理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政治、管理业务素质一般,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误。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

  (2)专业技术人员学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专业技术能力强或提高快,工作有创新,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在科研、教学、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

  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基本合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政治、业务素质一般,基本完成工作任务,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误。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或造成责任事故。

  六、考核程序:

  1、个人申报。教职工根据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在对年度工作进行全面回顾、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填写申报表,在6月25日前上交给校长室。

  2、民主测评。以组为单位,申报教职工进行个人述职。

  3、考核领导小组评鉴。

  4、拟定等次。在个人述职、民主测评、考核小组评鉴的基础上,主管领导作出年度考核的评鉴意见,并提出考核等次,经学校考核委员会审核后确定考核等次。

  5、公示。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校内公示,时间为一周。

  6、确定考核等次。公示结束,确定教职工的考核等次,反馈考核结果,被考核人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

  7、将考核结果上报备案。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1、学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专项绩效奖励发放考核范围,并作为被考核人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晋升工资的依据。

  学年度考核结果中被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次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被确定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人员,次年不得晋升薪级工资;连续两学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则本学年度视作不合格等次处理。考核不合格和基本合格人员按规定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专项绩效奖励。

  2、连续两学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3、考核“优秀”等次,作为岗位晋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专业发展称号评选等方面的考虑条件。

  学校五育并举的教师考核方案11

  为了客观评价我校教职员工的道德修养与业务水平,充分发挥考核工作在学校管理中的激励和监督作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教职员工团队凝聚力和学校社会影响力。现根据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

  学校年度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合理、公开透明、全面准确的原则,考核的结果与个人的评优、奖惩挂钩。

  二、考核对象

  全体工作人员。

  三、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跨度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四、考核内容

  根据个人年度工作情况,从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突出工作实效。

  德(20分):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即在工作中能否遵纪守法,严于律己,自觉抵制不良之风;能否热爱学校、安心本职、依章执教,严谨治学;能否团结同事、关心学生、互助协作、尊重谦让;能否服从学校安排,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工作任务;能否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勤(20分):主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工作纪律等情况。即在工作中是否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中是否有事业心、责任感,精益求精,踏实勤奋;是否积极参加工作会议和业务学习,无缺勤。

  能(30分):主要考核业务技术的运用发挥,业务水平的提高以及知识更新等情况。即在工作中能否胜任所承担的任务并独立完成;是否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决策、指挥、协调能力及较好的工作方法;是否精通业务,知识更新快,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工作中是否有改革创新。

  绩(30分):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和社会效益以及经济效益。即在工作中是否很好地履行本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工作效率高,工作效果良好,没有出现责任事故。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五、考核标准

  1、优秀: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及工作态度好,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实绩显著,在工作人员中有突出表现,年度考核分数90分以上。

  2、合格: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及工作态度比较好,工作能力较强,廉洁自律,业务水平能胜任本岗位工作要求,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分数75~89分。

  3、基本合格: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没有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年度考核分数60~74分。

  六、关于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1、病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事假超过考核年度中三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人员,不进行考核。

  2、新分配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3、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人员,由学习、培训所在单位提供表现材料,原单位对其考核,确定等次。非经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半年的,不进行考核。

  4、借调(借用)的人员,由借调(借用)单位提供考核材料,原单位对其考核。

  5、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未给予处分或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写评语、补订等次。

  6、受行政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优秀等次;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7、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

  七、考核程序和方法

  1、由本人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填写内容要齐全,按照考核内容对自己一年来的实际工作情况填写,交学校年度考核办公室。

  2、学校考核小组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每一个人一年来的工作进行综合测评打分,评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3、实行优秀人员公示制度,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至5个工作日。有异议的,考核领导小组认真调查核实,并向反映人通报调查结果。

  4、考核等次意见须通知本人,有本人签名,否则不予承认。

  学校五育并举的教师考核方案12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是建设德艺双馨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客观要求,师德师风考核是教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对师德师风的考核,增强其操作性、有效性,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宜君县师德师风考核方案》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民主的原则。

  2、坚持全员考核和全面考核的原则。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通过综合考察评价,确定考核等级。

  3、坚持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学生、家长评议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本单位在编在岗教师(包含借调-教师)。

  四、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

  考核内容分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六个方面。具体考核细则:

  (一)、爱国守法(15分)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2.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5分)

  守法不严,工作失职,造成教育教学事故或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内容者,每次扣1分;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者,每次扣1分;进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每次扣1分。

  3.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5分)

  散布封建迷信言论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邪教活动者,每次扣1分;压制批评、打击报复者,每次扣1分。

  (二)爱岗敬业(15分)

  1.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5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每次扣2分:课堂组织不力,课间疏于管理而造成学生伤害,情节较轻的;值周、值班不到位,造成安全管理事故和国有财产损失,情节较轻的;不遵守教学工作规程,课堂组织、考试命题、监考阅卷中出现工作失误者;不遵守学校考勤制度,无故不到校上班者;不服从领导临时安排的工作。

  2.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5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每次扣1分:上课时处理个人事务(擅离岗位、接听或拨打手机、吸烟等);同事之间搞不团结,吵架、打架及互相猜疑、

  诋毁者;上班或上课迟到、早退;未参加学校升旗仪式、政治学习、集会及其他重大活动;上班期间从事与本人教育教学无关的内容和活动(打游戏、炒股、上网聊天等)。

  3.不得敷衍塞责。(5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每次扣1分:工作敷衍、实行放羊式教学;不按要求进行备课,无备课教案进教室者;作业不及时、认真批改者;

  (三)关爱学生(20分)

  1.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5分)

  2.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5分)

  3.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5分)

  4.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5分)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每次扣2分:讽刺、挖苦、岐视、谩骂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训斥、指责学生家长;随意停课及组织学生参加未经准许的集会和其他商业性活动;随意让学生停课或让学生出教室。

  (四)教书育人(15分)

  1.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5分)

  片面追求学分或升学率,张榜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和名次,每次扣2分;擅自停上体、音、美等课或占用课外活动时间,每次扣1分。

  2.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5分)

  对学生提出的问题不认真答难解惑,每次扣1分;对学生错误放任自流,每次扣2分。

  3.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5分)

  缺失日常评价或期末评价者,每缺一项扣1分。教育失职或方法不当,造成学生迷失方向,不思进取或沉溺网络者,每人次扣2分。压制学生创造性精神和全面发展,不让学生参加兴趣活动者,每次扣2分。

  (五)为人师表(25分)

  1.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5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每次扣2分:违反-社-会公德或师德规范;聚众赌博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有损于学校及同事声誉的言行。

  2.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5分)

  有下列情形者,每次扣1分:穿背心、短裤、拖鞋进教室者;在学校公众场合吸烟者;在校内喝酒或酒后上班者。

  3.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5分)

  同事之间发生吵架、打架等每人扣2分,对主要责任者加倍扣分;背后说闲话或造谣、污蔑、诽谤他人,每次扣2分;其他影响学校声誉、形象的言行,每次扣2—5分。

  (六)终身学习(10分)

  1.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5分)

  不思进取,教育思想落后,教育方法陈旧者,不给分;没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不给分。不参加各类公开课的听课、说课、评课活动,每次扣1分。

  2.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5分)

  每缺一次校本研修活动扣1分;不写教学反思扣1分;全年没有发表、交流一篇论文扣1分。

  五、考核方式

  采取教师自评、教师互评、学生评议、家长评议和考核小组评议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价被考核人师德,形成考核结论。

  六、组织考核

  1、成立师德考核小组

  我校成立师德师风考核小组,校长为考核小组组长,负责我校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小组10人,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教师代表组成,其中教师代表由全体教师民主推选产生。

  2、组织评议

  ①教师自评。教师对照考核细则和评分标准进行自我评估打分,并提交一份师德自评总结。

  ②教师互评。以学科组或年级组为单位,组织教师进行师德述职,在此基础上对照考核细则和评分标准互相评议打分。

  ③学生评议。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班主任在本班评议,任课教师由考核小组在其所教班级中随机抽取一个班进行评议,对于所教班级较多的任课教师,不能连续两年由同一个班级对其进行评议。

  ④家长评议。每班选取3—5名家长对本班任课教师进行评议。

  ⑤考核小组评议。考核小组依据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学校相关记录,结合学生或家长评议进行综合分析,对照考核细则和评分标准对每个教职工作出客观评价。

  七、确定等次

  考核满分为100分,自评占10%,教师互评占20%,学生评议占30%,家长评议和考核小组评议分别占20%;学校通过一定的形式向社会和家长通报师德考核内容和标准,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监督的力度。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综合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定为优秀等次;综合得分在80—89分的,定为良好等次;综合得分在60—79分的,定为合格等次;综合得分在59分及以下的,定为不合格等次。

  学校根据个人、同事、学生、家长、考核小组的评议打分情况,计算出被考核人综合得分,做出考核评价,提出考核等次意见。拟定的考核等次在校内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教师师德考核等次,并以适当方式公布。

  八、考核结果的运用

  1、将《师德师风考核表》(附后)存入教师业务档案和师德师风档案中,作为对教师进行奖惩、聘任以及职务晋升、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

  2、对师德师风考核优秀者,在岗位聘用、续聘解聘、职务晋升、绩效工资分配、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师德考核

  不合格者,年度工作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师德连续两年不合格的教师,视情况予以调整岗位或待岗,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并在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岗位聘用、续聘解聘、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1)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或传播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思想观点的;

  (2)有违法乱纪行为,依法受到相应处罚的;

  (3)擅自脱离工作岗位,或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4)在备课、上课、辅导、作业批改、组织考试、组织课外活动等教学环节敷衍,造成责任事故的;

  (5)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行为的;

  (6)组织学生集体订购、推荐或暗示学生到指定的商场、书店购买学习用品或教辅资料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7)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有价证劵的;

  (8)组织、参与有偿家教或有偿补课,或擅自在校外其他教育机构兼职、兼课并从中获利的;

  (9)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10)有其他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九、考核时间

  师德考核每年一次,与年度考核同步进行。

  十、其他事宜

  (一)学校党政主要领导的师德考核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借调-教师也由原单位进行师德考核。

  (二)对于不直接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专职管理人员及其他在职人员,学校可根据其岗位特点适当调整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

  (三)教师对本人师德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结果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学校提出复核;如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可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复核。

  十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师德师风考核在县教体局的指导下进行,学校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师德师风考核的领导,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广大教职工正确认识开展师德师风考核的目的和意义;引导学生和家长对师德师风考核给予正确理解和支持。

  教师在工作中,要严格贯彻执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自觉地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师法》规定的各项义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面向会体学生,尽职尽责,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原则,以《棋盘中小师德师风考核方案》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做学生的表率,教师的楷模。

  考核人员在考核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准确、公正。凡有师德问题的教师要结合本人实际情况,制定整改计划,并上交学校存档。

  学校五育并举的教师考核方案13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强化师德素养,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根据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考评细则:

  一、考评分值10分

  1、日常规范2分

  2、廉洁自律2分

  3、教育行为3分

  4、教学常规3分

  二、执行部门

  1、学校成立师德师风考评领导小组,负责教职工的师德师风考评工作。

  2、日常规范由党支部办公室负责,其它部门配合;廉洁自律情况由工会负责,其它部门配合;教育行为由政教处负责,其它部门配合;教学常规情况由教务处负责,其它部门配合。

  三、计分办法

  (一)日常规范2分

  1、违反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令、法规的,一票否决。

  2、在教师之间搬弄是非、散布谣言或吵架等影响教师团结的言行扣0.1分。

  3、女教师穿奇装异服,浓妆艳抹;男教师穿背心、拖鞋进课堂每例扣0.1分。

  4、上班迟到、早退、擅自离岗的每例扣0.2分。

  5、不参加各类集会、会议(含教研活动)的,每例扣0.2分。

  6、不服从学校各项工作安排的每例扣0.3分。

  (二)廉洁自律2分

  1、向学生及家长索要钱物和推销商品的每例扣0.2分,情节严重的一票否决。

  2、以教谋私,通过家长为自己办理私事,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例扣0.2分。

  3、违规订购资料等,每例扣0.2分,收受回扣的每例扣0.4分。

  4、班主任收费宣传不到位、违反收费规定、私自收费或搭车收费者扣0.2分。

  (三)教育行为3分

  1、私自搞有偿家教者,每例扣0.2分,情节严重者一票否决。

  2、因教育、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每例扣0.2分。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一票否决。

  3、在学生干部培养、评先评优工作中明显不公,循私舞弊的每例扣0.2分。

  4、不执行家校联系制度的扣0.1分。

  5、出于各种目的,对学生进行打击报复的,每例扣0.3分。

  6、教师有体罚或变相体罚等师德师风问题,情节轻微的扣0.2分,情节严重的一票否决。

  7、对待家长态度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例扣0.2分。

  (四)教学常规3分

  1、上课迟到每例扣0.1分,无故缺课,每例扣0.2分。

  2、擅自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家长、学生反响严重的扣0.2分。

  3、上课时间接听电话、抽烟的每例扣0.1分。

  4、未经教务处同意私自调课者每例扣0.1分。

  5、作业未及时批改每例扣0.1分。

  四、其余事项

  1、本细则计分分为四部分,各部分基分扣完为止。

  2、每学年总评一次,计算每位教师考评得分,有疑义者,由校委会裁决。

  3、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校委会。

  学校五育并举的教师考核方案14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学质量,给学生创设一个文明、健康的环境,对学生、家长、社会负责,使每位教师能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做到有章可循,依章办事,特制订如下考核方案:

  一、德(5分)

  尽职尽责、爱岗敬业,虚心执教、严谨治学、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能积极主动地干好本职工作;关心学生,师生关系融洽,上级领导、社会、家长反映良好,能体贴、理解领导困难;遇事能从大局出发,关心学校,团结同志。严格遵守“十条禁令”。

  按师德考核细则执行,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记5分,合格的计4分。不合格及违反教师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败坏学校声誉,本年度取消评优评模资格,一票否决。

  二、能(25分)

  (一)教学常规工作(20分)

  1、备课(6分)分ABCD四个等级,教案能体现课改特色,节节有反思,环节齐全,书写工整,且无滞后备课现象记A;反思不齐全,环节不明显,没有体现教具或板书中的某一环节记B;滞后备课且课改特色不强,书写了草记C;无教案记D。

  2、讲课(6分)评分情况与备课类似。按照本校颁发的课堂教学量化评价表,目标意识、主体意识、训练意识、情感意识、技能意识、效率意识、特色意识都能体现的或受上级表扬的课例记A;没有很好的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主体参与意识不强,但其它都符合要求记B;目标重难点不突出,教学方式单一,环节不清楚,教学基本功太差,教学效果不好,教与学比例不恰当,时间控制不合理记C;逃避公开讲课记D。无故推迟三分钟以上时间进教室或不正常上课,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

  3、批改(6分)具体操作方法与上一项相似。全批全改,按时批改,日期等级激励语俱全,作业量适中,有等级区分,批语准确新颖,作业整洁,书写认真或受到上级表彰记A;全批全改,按时批改,作业量适中,作业较整洁,书写认真,区分等级,有适当的批语记B;有漏批、误批、迟批现象,无批语,作业量偏少,作业不整洁记C;作业量太少,批改不足所讲课进度的一半,其他方面也不达要求的记D。

  4、听课与评课(3分)也是四个等级,分别记3、2、1、0分。每学年听课次数达到20次以上,且有听课记录,评课实在,有导向作用记A;听课次数达到14次以上,听课记录详细,认真参与评课活动记B;听课次数达到10次以上,有记录,评课活动无缺席现象记C;听课次数10次以下,无记录,经常缺席评课活动,记D。

  5、教研活动(3分)认真参与教研活动,积极发言,有活动记录,课题论文质量好记A;认真参与教研活动,主动发言,有记录,但不详细,课题论文一般记B;教研活动无故缺席两次以上,不主动发言,无课题论文记C;教研活动无故缺席四次以上,无记录,不发言,没有论文记D

  6、辅导与检查(3分)经常对学生进行检查和个别辅导,记录完整记A;经常对学生进行检查和个别辅导,有记录痕迹记B;偶尔检查和个别辅导,并有记录记C;无检查和个别辅导记D。

  7、理论学习(3分)理论学习内容包括校内学习和个人学习,记分方法与上一项相似。集体学习无缺席并有详细记录记A;集体学习无缺席,记录不完整详细记B;缺席次数达三次以上,记录不完整详细记C;经常缺席并无记录记D。注:1A等6分,B等4分,C等2分,D等0分。

  检查办法:学校定期查记录(每学期至少三次,期初、期中、期末),进行等级评价,每项最后取平均分。如个别教师有特殊情况,由校务会成员共同商议评分结果。

  (二)教师专业素质考试(5分)

  以教师专业素质考试成绩的5%记入本项得分。如无此项内容,该分值计入教学成绩。

  三、勤(10分)

  1、病事假累计2天不扣分,超过两天后,病假累计一天扣0.2分,事假一天扣0.5分,全年事假累计够5天者,每天扣1分,迟到、早退累计1小时扣0.1分,旷工1天扣3分。说明:开会缺席每次扣0.5分/次。

  2、请假需有假条,否则旷工。

  3、最低分5分。

  四、绩(50分)

  1、有统考成绩教师,以两率一分除以中心校同年级学科总的两率一分,所得分数以50%权重记入本项成绩(暑假成绩占70%,寒假成绩占30%;任教两个年级以上教师计算平均分)。

  2、没有统考成绩教师(领导、工勤、学前、小科),在全体有成绩教师的平均分基础上上下浮动。(由班子成员打分,按得分划为三档。第一档以{平均分+(最高分-平均分)÷2}记入本项成绩;第二档以{平均分}记入本项成绩;第三档以{平均分-(平均分-最低分)÷2}记入本项成绩。

  3、此项成绩下不保底,上不封顶。

  五、廉(5分)

  由领导班子成员给全体被考核人员打分(打分精确到0.1),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以平均分记入本项得分。违反工作纪律被中心校、教育局通报的记0分;收到党政纪处分的一票否决。

  六、其他工作(5分)

  学校及班子成员安排的工作完成情况。以过程记录为准,由学校班子成员进行量化打分。

  七、加减分因素

  1、毕业班教师加2分,完成中心校目标加4分。

  2、上晚自习的教师每学期加1分。

  3、论文:国家级的加1.5分;省级的加1分;市级的加0.5分;县级的加0.3分,奖励证书(不含论文和课堂评优)综合奖励国家、省、市、县、局分别加4、3、2、1分,单项奖励国家、省、市、县、局、学区、本校分别加2、1.5、1、0.5、0.3分(注:取最高项,不累计)。课堂教学评优加1—4分。学区级加0.5分,县级加1分,市级加2分,省级加3分,国家级加4分。教研活动中心校以上级教研活动中心发言人,依次加0.3、0.5、1、1.5分。奖励证书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

  4、大型活动为校争光记1—3分。校级领导能尽职尽责,积极主动地工作加1—4分。以班级量化成绩为依据每评选一次优秀班级(30%)给班主任加2分。

  5、办公时能按时到位,办公认真,不涉及与教学无关之事,否则每次扣0.5分。

  6、大课间、升旗按时到位,安排临时工作(如刷卡),每缺席一次扣0.1分。

  7、班队会,班主任定好每次班会主题,认真组织,开足上全,科任教师跟班,并作好记录,否则每次扣0.1分。

  8、校园劳动,学校活动,积极参与,缺席每次扣0.5分。

  9、例会,认真听取会议精神并作好记录,积极传达,违反例会制度每次扣0.2分。

  八、结果运用

  1、指标分配:全体教师分为两部分,非任课教师占优秀名额总数的20%,任课教师占名额总数的80%。

  2、计算全体被考核人员德、能、勤、绩、廉等五项总成绩,按成绩排队,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其它未尽事宜,按当时要求执行。

  3、出现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和有教育局规定的一票否决的情况的一票否决。

  学校五育并举的教师考核方案15

  对教职工的年度考核是实行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和绩效工资制的基础工作之一,是教职工晋升、聘用(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收入待遇的重要依据。为使学院的年度考核更公平公正,在学校确立的考核标准基础上,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评优考核方案。

  一、年度评优的原则

  对学院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评优实行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坚持工作量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年度评优的人员范围

  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并且达到一定工作量条件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和行政管理岗位人员。

  三、年度评优的标准和程序

  (一)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评优采取先入围再评议的方式进行。专业技术岗位教职工凡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同时满足一定条件即可入围参评,入围后进行学院内述职,由学院全体教职工民主评议,依据票数多少决定考核优秀人选。

  专业技术岗位教职工入围条件为:

  1.教学方面:当年全日制本科生课堂教学原始课时量不少于140学时。

  2.科研方面:当年满足下列七项条件中的一项,即可视为科研工作符合条件。

  (1)在核心期刊(北大版、南大版)发表一篇以上学术论文;

  (2)在省级期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

  (3)获批立项一项以上厅局级以上课题;

  (4)以第一作者出版学术专著一部以上;

  (5)以第一完成人获厅局级以上奖项一项以上;

  (6)指导学生在市级以上政府或者全国性行业协会组织的竞赛活动中获奖,并且排名第一;

  (7)受省级以上政府组织委托撰写研究报告一篇以上。

  (二)行政管理岗位:行政管理岗位评优采取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民主评议的方式进行。

  四、年度评优的名额分配

  在学校分配的年度考核优秀名额内,学院年度评优的名额分配采取专业技术岗位与行政管理岗位7:3的比例分配。

  五、凡在当年度有以下情况者,均不能参评考核优秀:

  (一)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二)违反综合治理工作政策者;

  (三)受学校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者;

  (四)学院会议因个人原因未出席次数超过30%者;

  (五)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次数不到50%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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