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2022-12-21 考核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年度考核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1

  为推进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科学有效地实施教师绩效考核,能更好地体现教师的工作实绩和贡献,充分发挥激励性与约束性,不断规范办学行为。现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我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及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发全体教职工爱校、爱岗、敬业、奉献的精神,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引导教职工集中精力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努力推进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基本原则,体现“科学合理、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绩效分配原则,合理拉开差距。

  三、考核对象

  在编在岗的全体教职工。

  四、考核小组名单

  组长:苏芸

  副组长:卢榕飞、俞勇、郑璋

  组员:邓荣贵、刘燕、吴丹舟、王伟、林金来、陈杰生

  五、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教师绩效主要考核教师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1、师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遵纪守法的情况。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2、教育教学主要考核教师从事德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的情况。德育工作是每个教师应尽的责任,要结合所教学科特点,考核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情况。教学工作重点考核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效果,以及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的情况。对教学效果的考核,主要以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教育教学研究工作重点考核教师参与教学研究活动的情况。教师专业发展重点考核教师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拓展专业知识、提升自身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情况。

  3、班主任是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岗位。班主任的工作任务作为教师教学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课任教师岗位一样计算基本工作量,重点考核其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与家长的联系沟通、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通过考核鼓励和促进教师做好班主任工作,当好学生的人生导师,从而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一般管理岗位人员、非教师序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绩效主要考核在服务态度、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情况。

  六、绩效考核的方法与程序

  (一)考核方法

  1、学校成立由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会、纪检和教师代表组成的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制定和考核工作。

  2、遵循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阶段性评价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多个评价主体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3、绩效考核与月常规考核结合,采取考评组、教研组、年段集备组、学生、家长等多元评议等综合考核办法,通过检查、抽查、问卷、评教等多种方式进行评议。

  (二)考核程序

  1、教师自评。教师按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的要求进行个人总结和自评,填写相关表册,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2、民主测评。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和所教学科学生中进行民主测评,并听取家长代表的意见。

  3、综合评定。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按照考核标准,结合教师自评、教研组等评议情况,提出综合评定考核等次建议。

  4、校内公示。教师综合评定的考核等次在本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正当渠道向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或学校主管部门申诉。

  5、确定等次。对公示无异议者,在校内以适当方式公布,将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个人档案,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6、一般管理岗位人员、非教师序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绩效考核,参照教师绩效考核方法进行,由学校负责实施。

  七、说明

  1、教师绩效考核以学年度进行统计计分考核并评定等交。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比例为教职工总数的20%,考核分不满60分的教师为不合格,其余教师为合格。

  2、本《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自20xx—20xx学年度第一学期起实施,考核期间为学制年度,每学年第二学期末计分评定等次。

  3、本方案及实施细则解释权属校长办公会议。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2

  一、综合目标考核

  1、师德师风:按师德师风目标责任书的有关规定执行。(如违背实行一票否决)

  2、教学成绩:(80分)

  ①平均成绩考核分=60×班平均分/年级最高平均分。

  ②优生率考核分=10×班优生率/年级最高优生率;

  ③差生避免率考核分=10×班差生避免率/年级最高差生避免率;

  3、教学常规20分。

  二、其他奖励:

  ①村校加1分;

  ②多科每增加一科加1分;

  ③进步一个名次加1分,后退一个名次扣0.5分;

  ④班额加分,按(班人数—40)×0.2加分;包班教师按(班人数×2—40)×0.2加分(如果是负分不扣)。

  ⑤教研工作加分:(最高5分)

  非教学成果类:县级0.5分每篇;市级1分每篇;省级1.5分每篇;国家级2分每篇。

  教学成果类:县级1分每篇;市级1.5分每篇;省级2分每篇;国家级2.5分每篇。

  指导学生成果类:县级1;市级1.2;省级1.5;国家级1.7。

  ⑥六年级质量检测获县一等奖(集体或单科)任课教师分别加2分,获县二等奖(集体或单科)任课教师分别加1.5分,获县三等奖(集体或单科)任课教师分别加1分。

  ⑦五年级抽考成绩进全县前5名,科任教师加1分。

  ⑧考勤扣分按学校考勤制度执行。

  三、注意事项

  没有上统考科目的教职工,考核分一半由教代会测评量分,另一半由学校领导小组测评量分。学校中层干部,考核分的三分之一看教学工作,三分之二由学校领导小组测评量分。

  四、黄牌警告

  一、二年级平均分低于75分,三、四、五、六年级平均分低于60分(六年级高于全县平均水平的除外),且综合考核分末位的教师实行黄牌警告。

  五、评优评先评骨干选模等办法

  1、参评教职工年度考核分必须进入前八名。

  2、评选从年度考核分第一名依次进行。

  3、年度优秀每年后勤上给一名,其余的班主任要有一名,六年级教师要有一名。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3

  一、指导思想

  根据绩效工资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校园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任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维护教职工利益,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激励机制,规范校园内部分配办法,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分配机制,充分发挥津贴补贴的杠杆作用,以职责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拉开分配差距,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用心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教育教学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对象我校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

  三、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兼顾公平”的原则,津补贴发放以工作绩效考评结果(教师量化积分)作为主要分配依据,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奖励性绩效。

  2、根据岗位职责科学分配,实行相应职称就近分配。

  3、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分配方案经教师大会或教代会透过后实施。校园对教职工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业务潜力、履行职责、工作成绩等,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分德、能、勤、绩四部分,总分为100分(不包括加减分)考核后及时公示,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实行全乡统筹,兼顾各校实际的原则,统筹部分适当向薄弱校园倾斜。各村小参照本方案就近考核教师。

  四、考评程序

  1、每月结束,由校行政组织教导处、教研组相关人员组成考评小组,按考评细则,对照过程进行检查评估,综合考评,实行量化积分,然后将考评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累计分配一学期绩效工资。

  2、中心小学组织考评小组对辖区内的村级完小、教学点,依照考评办法进行抽查复评,对各校教职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定,进行津贴发放。

  3、中心完小副校长和各村小校长由中心完小校长考核,中心完小教师由教学副校长按照方案组织考核,各村小教师由各村小校长以学区为单位,参照本《绩效考核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校考核细则量化考核本校教师,然后把考核结果报中心小学审查。

  五、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1、绩效工资总额的70%分别按对应档次按月打入工资帐户。

  2、绩效工资总额的30%,由校园统筹整体安排,不属于任何个人,校园按教师绩效考核结果依照相应职称职责对应量化分配。

  凡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文件规定,受到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警告、记过、开除留用察看处分的,或是受到公安机关刑事处罚的,不参与考评,不享受所有绩效工资,70%部分列入校园30%部分总额一同考核。

  3、绩效工资的30%一学期发放一次(即每年的1一6月在六月底结算,7—12月12月底结算)。其中假期的一月份、七月份考核的成绩列入上年12月份和当年的6月份计算套发,元月份、7月份扣除全乡统筹部分外按本人的绩效津贴全部发放,二月份、八月份按本人上拨绩效津贴足额发放。

  4、凡是教育局认可的借调人员,减除教育局和乡统筹部分后全额发放;

  5、由县以上医院鉴定无法正常上班的精神病人,癌症病人及其他特殊病人,减出统筹部分外全额发放,在职人员在法定休假期内、公伤治疗期间,绩效工资全额发放,一学期病事假累计在一个月以内的基础绩效工资照发,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从超假之日起,扣一月基础绩效的10,累计超过两个月的(含两个月),扣两个月基础绩效的15%,累计超过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五个月以下(含五个月)扣25;六个月及以上的,基础性绩效每月只发50.连续请病假一月及以上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均纳入所在校园统筹,按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6、班主任津贴按每生每月一元发放,不足20人的按每月20元发放,班主任津贴每学期按五个月计算,依据班主任考核细则实行每月量化,期末累计结算。

  7、教研组长每月发30元岗位津贴,每学期按五个月结算,取消每月行政管理人员岗位津贴;

  8、正在立案审查或停职的人员,停发审查停职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按第2款执行。

  六、分配方式

  1、从全体教师奖励绩效总额中提留10%用作期末教学质量奖惩,每月从总津贴中扣除就应支付的班主任津贴,教研组长津贴,代课金等相关津贴外,以上合称公共金。期末结算时按相应职级依照必须的方式分摊公共金,根据量化积分累计计算兑现教师每月绩效工资。

  2、根据我校实际,本年度教师工作量均按有关文件执行,没有超工作量。

  3、本方案中没有涉及的资料在具体量化过程时由考核小组参照有关条款和文件会议决定。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4

  为了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提升学校教育质量,落实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学校教师年度考核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按照教师工作的特点,结合本校实际,坚持公平、公正、合理,以师为本的原则,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核。

  一、职业道德(10分)

  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问卷调查

  1、学校班子成员打分(满分10分),占85%;

  2、教研组长打分(满分10分),占5%;

  3、年级组长打分(满分10分),占5%;

  4、教师代表打分(满分10分),占5%。

  二、出勤(5分)

  1、病假超过10天,每天扣0.1分,10天以内每5天扣0.1分(不足5天按5天计算,不足一天不计入,对病情严重、确需住院治疗者,住院期间按特殊病假算,不扣分);

  2、事假超过10天,每天扣0.3分,10天内每2天扣0.1分(对特殊事假每天扣0.1分);

  3、旷工(会)一节(次)扣0.1分;

  4、教务处、政教处任何时段的抽查,每旷一次扣0.1分;

  5、迟到,早退(含各种会议)每两次各扣0.1分;

  6、扣完为止。

  三、教学常规(15分)

  1、上课、自习(5分)

  (1)随意不上课、不跟自习者,记旷工一节,工作失误一次,同时扣1分,造成不良后果者扣2分;

  (2)上课时不使用普通话者扣3分,普通话不标准者扣1—2分。板书书写不规范,出现错别字或异体字扣0.5分;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者扣1分;

  (4)上课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自习迟到早退每次扣0.1分;

  (5)无教案上课每次扣0.3分;

  (6)只管教,不管学,教务处抽查时秩序混乱者,每次扣0.3分;

  (7)请假后委托给其他教师跟班上课跟自习,而又不在者,每节扣0.2分,造成不良后果者扣2分;

  (8)音体美不按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内容上课者,每次扣0.5分。

  2、教案(3分)

  包括德育教案,班主任工作手册,备写齐全、认真,批阅及时,完成课时数,体现新课标要求。经检查评定为A等得3分,B等得2、5分,C等得2分。有下列现象,在此基础上扣分:

  (1)教案每缺一次扣0.1分;

  (2)教案书写不认真或存在不规范字,粗糙简单、应付差事者扣0.5分;

  (3)不按时上交检查者扣0.2分。

  (4)被主管部门点名批评者每次扣0.5分。

  3、作业(3分)

  作业及各辅导性练习册均认真批阅。及时完成批阅次数,评价标准规范,以鼓励性批语为主,无漏改,错改现象。经检查评定为A等得3分,B等得2、5分,C等得2分。有下列现象者,在此基础上扣分。

  (1)批阅不及时,有拖批现象,每次扣0.1分;

  (2)评判不准确,有错批现象,每次扣0.1分;

  (3)要求不严格,对错题不督促学生改正扣0.1分;

  (4)评语书写不规范,用语不文明,有辱骂讥讽现象,每次扣0.5分。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5

  为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激励长效机制,规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小学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范围:

  全体教职工。

  三、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时间:

  每一学年或每学期以教育局规定时间进行考核。本考核为一学年计分,若以月考核作相应折算。

  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定量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师德10分,出勤1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师德。政治方向明确,教育思想端正,职业道德高尚。

  1、理论学习

  ①积极认真参加集体学习,主动自学自悟,记好记全学习笔记。学习期间无迟到、早退、缺席,并认真做好笔记者得满分。

  ②无故缺席一次扣0.2分。

  ③早退、迟到一次扣0.1分。

  ④笔记不全者视情况扣0.2分。

  2、职业道德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达到者得满分。有如下情况者扣分或加分:

  ①言行违背规范,打架、污辱他人人格等现象,每次扣1分。

  ②有乱收费、乱订资料情况,每人次扣1分。

  ③因工作不当,引发家长告状,产生较大负面影响,每人次扣2分。

  ④学期内受党政纪处分和治安处罚者扣5分。

  ⑤教师穿着仪表、举止不文明者发现一次扣0.1分。诸如:穿奇装异服,穿拖鞋、背心、超短裙、短裤进教室,染指甲,在教室内吸烟,坐课桌,随地吐痰,扔杂物,说话粗野等不文明行为。

  ⑥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安排,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师德得分为0.5

  ⑦把学生赶出课堂,每人次扣0.1分。体罚或变相体罚,每人次扣0.3分。留惩罚性作业,每人次扣0.1分。

  ⑧教师为人师表,行为在社会上引起较大积极影响,加0.2分。

  ⑨不分份内份外,积极主动关心学校各项工作,完成其他临时性任务,维护学校声誉,为集体做出贡献的教师,酌情加节0.2分以上。

  ⑩学生测评合格率在90%以上者得1分,不合格一票扣0.01分。出勤。忠于职守,工作积极主动,一丝不苟,完成任务好。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工作安排,顾全大局,有责任心,愉快接受临时性工作,积极参加义务活动。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6

  为做好我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更加公平合理地分配发放教职工工作津贴,进一步调动全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现根据《xx市学校教职工津补贴考核分配实施办法》和《xx市教职工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供x年春、秋两季我校教职工工作补贴发放时试行。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工作津贴分配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全校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圆满地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绩效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工作津贴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依据。除有关政策规定以外,凡没有绩效考核结果的,不能参与工作津贴分配。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工作津贴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服从安排,尊重事实”的原则。教师编制担任职员的就参与职员系列的考核分配,职员编制担任教学工作的则参与教师系列的考核分配。

  四、绩效考核内容及工作津贴分配

  我校现有在编在岗教职工xx人,市教育局划拨给我校的年度工作津贴总额为x元。

  教职工绩效考核内容涉及面比较广,工作量大,影响考核结果的不确定因素多。因此,本着宜粗不宜细,便于操作的思路,我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分为教师(xx人)和职员(xx人)两个系列进行:

  ①教师绩效考核包括三部分内容共100分即考勤奖(30分)、课时津贴教案津贴(30分)、工作考核奖(40分)。同时,设立奖励分,奖励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一线教师、班主任。每学期根据量化得分结果,按照每个分值20元发放工作津贴。

  ②职员绩效考核包括两部分内容共100分即考勤奖(50分)、工作考核奖(50分)。每学期根据量化得分结果,按照每个分值15元发放工作津贴。

  教职工绩效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工作津贴。凡学期内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

  (一)教师绩效考核及工作津贴分配

  1、教师考勤奖(30分):

  (1)考勤合格的条件及得分:遵守师德规范,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按时到校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课,认真批改作业、练习和试卷,按时参加教研活动,积极参加第二课堂辅导等。符合上述条件且出满勤者评定为合格,得30分。

  (2)请假处理:学期事假累计不满1周者,病假累计不满2周者,不扣分;事假1周以上两周以内扣3分;事假、病假2周以上1月以内扣6分;超过1月以上者,每月扣6分直至30分扣完为止。公假、婚假、产假、丧假依照《xx市教职工管理暂行规定》办理,不扣分。

  (3)缺勤处理:教职工会议、教研组会议、备课组会议缺勤1次扣0.5分;监考缺勤1次扣1分;缺课1节扣1分,经常缺课,情节严重者,依据《xx市教职工管理暂行规定》,按旷职论处。

  (4)本项目预计一个学期发放津贴约为x元,全年发放津贴约为x元。

  2、课时津贴教案津贴(30分):

  (1)课时津贴分值计算办法如下:

  设:教师课时津贴总量为x;每学期周数(20周)为A;教师每周课时数为B(班会及代课不计算在内);每课时得分(0.1分)为C。则:x=A×B×C

  (2)教案津贴分值计算办法如下:

  设:教师课时津贴总量为x;每学期周数(20周)为A;教师每周教案数为B(以美、音、信、听力等每周1个教案为基准数,超过1个教案的设为奖励分);每个教案得分(0.1分)为C。则:x=A×B×C

  (3)教案奖励分值计算办法如下:

  设:教案奖励分总量为x;每学期周数(20周)为A;每周教案数为B;每个教案得分(0.1分)为C。则:x=A×(B—1)×C

  (4)说明:

  ①学校行政人员的课时数以及请假教师的课时数计算办法按《xx市教职工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②教师在期末应把自己撰写的教案缴交到教务处检查,评定为合格者方可得分。

  (5)本项目预计一个学期发放津贴约为x元,全年发放津贴约为x元。

  3、教师工作考核奖(含班主任工作考核和教学成绩评价)(40分):

  (1)班主任工作考核:依据《xx中学“文明班级”评比考核办法及实施量化细则》,文明班级评比一等奖,该班班主任考核为优秀,得15分,并奖励10分;考核优秀的比例为每个年段班级数的20%,其余80%班主任考核合格者,得15分;学校行政人员(相当于班主任工作,兼任班主任不再重复计分),考核合格以上者,得15分;生管组长、保卫组长、心理咨询室负责人视同班主任,奖励15分。

  (2)教学成绩评价:依据《xx中学教学成绩评价方法》,期末教学成绩评价优秀的,考核定为优秀,得25分,并奖励15分;期末教学成绩评价优秀以下者,考核定为合格,得25分;未参加教学评价的体、音、美、信、听力等学科任课教师,其教学成绩评价等级,按30%优秀的比例,由科任教师述职,然后由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和参加述职的教师投票确定等级。

  (3)本项目预计一个学期发放津贴约为x元,全年发放津贴约为x元(其中,教学成绩评价按30%优秀测算)。

  (二)职员绩效考核及工作津贴分配

  1、职员考勤奖(50分):

  (1)考勤合格条件:遵守师德规范,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服务教学,服务师生,按时到校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工,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必要时加班等。符合上述条件且出满勤者评定为合格,得50分。

  (2)请假处理:学期事假累计不满1周者,病假累计不满2周者,不扣分;事假1周以上两周以内扣5分;事假、病假2周以上1月以内扣10分;超过1月以上者,每月扣10分直至50分扣完为止。公假、婚假、产假、丧假按《xx市教职工管理暂行规定》办理,不扣分。

  (3)缺勤处理:教职工会议缺勤1次扣0.5分;缺勤半天扣1分,经常缺勤,情节严重者,依据《xx市教职工管理暂行规定》,按旷职论处。

  (4)本项目预计一个学期发放金额约为x元,全年发放金额约为x元。

  2、职员工作考核奖(50分):

  (1)等级和分值:职员考核奖分为优秀和合格两个等级,优秀的比例为25%,由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和全体职员投票确定等级。评为优秀者,得50分;合格者得40分。

  (2)本项目预计一个学期发放金额约为x元,全年发放金额约为x元。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7

  为了做好外国语学院年度考核评优工作,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年度考核和评优方案。

  一、考核评优机构

  (一)考核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全院年度考核评优工作的统筹规划,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考核评优工作小组

  负责全院年度考核评优工作的具体实施,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秘书:

  二、年度考核评优对象

  本方案适用我院当年(上年度考核结束后至本年度考核结束前)除处级领导干部、办公室主任、教务办主任、学工办主任、行政秘书、教学秘书、学生辅导员之外的所有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含待聘人员、落聘人员、全面履行协议的停薪留职人员)。其中下列人员予以区别对待:

  1.因病(因公致伤除外)或因事请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出国探亲或非公派脱产学习时间超过半年的人员、6月底以前离退休的人员、提前离岗的人员,不参与年度考核评比。

  2.试用期内新录用人员(博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外),参加年度考核,但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结果作为转正定级的依据。

  3.公派学习或培训的人员,如学习或培训时间超过1年,依据其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进行考核;如学习培训时间不足1年,参考其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其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情况。

  4.部队转业(退伍)的人员,其转业(退伍)前的情况,可参阅转业(退伍)时的鉴定,无大问题者,定为“合格”等次。

  5.挂职锻炼人员,如挂职锻炼超过半年的人员,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如挂职锻炼不足半年的人员,根据挂职单位提供的情况进行考核。

  6.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只进行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

  注:处级领导干部、院办主任、教务办主任、学工办主任、行政秘书、教学秘书、学生辅导员的年度优秀考核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进行。

  三、考核评优程序

  1.考核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院教职工学习学校相关文件,组建年度考评工作小组,部署年度考核评优具体工作。

  2.被考核对象提交年度考核表和“优秀教师”申请表。

  3.考核评优工作小组根据本方案评定被考核人员的年度考核等次和“优秀教师”,向全院公示年度考核评比结果,听取反馈意见。

  4.向学校报送年度考核和“优秀教师”评比结果。

  四、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条件如下:

  (一)“优秀”等次条件

  “优秀”等次采用教师自愿申报的方式确定考核对象,按着学校当年划拨比例确定名额,根据年度考核评优量化分高低确定人选。“优秀”等次人员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治学严谨,模范遵守教学工作规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

  2.每学期至少承担1门本(专)科课程的教学任务且教学工作量达到本院平均工作量。(因学校或本院的原因没有达到教学工作量要求除外)。

  3.未出现违背国家政策和法律散布非法言论、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辱骂或体罚学生、违反教育部规定非法收取学生钱物等行为。

  4.未出现本院或学校认定的任何教学事故或未在任何教学环节出现违反教师工作规范的行为。

  5.未受任何党纪、国法和行政处分。

  6.无故缺席(或无故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本院或所在教研室组织的各种会议或活动未达到2次。

  7.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本年度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正式出版学术论著至少1部(第一作者或独著作者),或获市级(含)以上党政部门认定的荣誉称号、教学竞赛等级奖、教学/科研成果等级奖(主持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本年度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正式出版学术论著至少1部(第一作者或独著作者),或获校级(含)以上党政部门认定的荣誉称号、教学竞赛等级奖、教学/科研成果等级奖(主持人)。

  (二)“合格”等次条件

  未达到上述“优秀”等次要求,但不符合下述“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级条件,确定为“合格”等次。

  (三)“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条件

  1.出现本院或学校认定的教学事故;1次II级或2次III级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1次I级、2次II级或3次III级,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2.受行政警告、记过处分或党内警告处分,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受行政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3.不接受学院工作安排(如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任务)的,年终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

  五、年度评优

  年度评优采取教师自愿申报的方式确定参评对象,按学校当年划拨比例确定名额,根据年度考核评优量化分高低确定人选。年度评比为“优秀教师”人员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

  2.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

  3.按规定完成所教课程的课外教学环节如作业批改和课后辅导答疑等。作业批改次数不得少于课时数/10,课后答疑次数不得少于课时数/20(上述数据取整数)。

  4.各类教学巡查所任教班级,情况正常。学生无故缺席率不得超过应到学生人数的10%(批准提前就业、因公、因病、因事请假者除外;未及时出示有效请假证明,视为无故缺席)。

  5.学校督导团随机听课,评价不得低于70分。

  6.评建办抽查试卷、毕业论文等,不得有明显差错。

  7.两个学期学生网上评教,不得2次均位列本院参评教师的后50%。

  8.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量化评分,不得2项得分均为0分。

  六、年度考核评优量化标准

  年度考核评优量化内容包括:教师风范(分为考勤和师德师风2个部分,占30分)、教学工作(分为教学工作量、任教课程门数、能力提升和教学竞赛4个部分,占45分)和科研工作(分为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成果转化5个部分,占25分),合计100分。

  (一)教师风范(30分)

  1.考勤(10分)

  学校、学院和教研室组织的课堂教学、教研活动和会议,出满勤,无请假、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现象,计满分10分。否则,按下列标准扣分,累计扣分不超过10分。

  1)无故迟到、早退,1-5分钟扣0.2分/次,6-10分钟扣0.4分/次,11-15分钟扣0.6分/次。无故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按旷课1节或缺席处理。

  2)请病假扣0.5分/天,请事假扣1分/天,请假0.5天按1天的50%扣分。

  3)无故旷缺扣5分/次。

  2.师德师风(20分)

  1)遵纪守法,关爱学生,乐教爱教,无任何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计基本分12分。

  2)工作业绩突出,获得校级(含)以上党政部门表彰奖励,师德师风先进事迹在校级(含)以上党政部门主流媒体(指党报、党刊或党政部门主办的网络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事前在学校宣传部备案)。国家级加8分/项,省(部)级加6分/项,市(厅)级加4分/项,校级加2分/项,累计加分不超过8分。

  注:

  (1)同项荣誉多次获得,相同活动多次参加或获奖,取最高项目计分。

  (2)上年度“优岗”、“优秀教师”荣誉,不参与年度考核量化评分。

  (二)教学工作(45分)

  1.教学工作量(25分):圆满完成折算后的正常教学工作量,未因主观原因给学院和学校造成损失和影响,计基本分15分。超额完成正常工作量,按每40课时1分的标准在基本分的基础上累计加分,总分不超过25分;因主观原因未满正常工作量,按每5课时0.3分扣分,累计扣分不超过25分;经批准外出学习或因客观原因未完成工作量不扣分也不加分。

  注:

  (1)管理工作量计入正常教学课时计算(管理工作不满10个月,按月计算),计算标准如下:

  教研室主任:60-80课时(考核合格计60课时、优秀计80课时);

  班主任:60-80课时(考核合格计60课时、优秀计80课时,担任2个或3个班的班主任,第2个班加50%,第3个班加25%);

  课程组长/二课堂活动中心负责人:30课时;

  党/团/工兼职书记/主席:30课时,兼职委员/组长:15课时;

  其他兼职:15课时。

  (2)学术讲座按10课时/场的标准计入正常教学课时;多人共同主持的讲座,平均分享课时。

  (3)指导学生创新创业按10课时/项的标准计入正常教学课时;多人共同指导的项目,平均分享课时。

  2.任教课程门数(5分):以1学期1门为基数,计1分。每超过1门课程加1分。课程门数确定以专业培养方案中的编号为依据,代课的课程课时数不少于30/门。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3.能力提升(5分):公派下企业/行业锻炼,计0.5分/月;获双师型教师证书、晋升教授、获得博士学位,计2分/项。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4.教学竞赛(10分):经学院安排,参加或培训学生参加院级(含)以上党政部门举办的教学技能比赛、学科竞赛、“挑战杯”竞赛,获得等级奖励,按如下标准计分:

  略

  注:

  (1)同项荣誉多次获得,相同活动多次参加或获奖,取最高项目计分。

  (2)多名教师共同指导学生团体参赛,每个指导教师按相应等级分值的100%计分;多名教师共同指导或共同完成单个学生参赛,按相应等级分值平均计分。

  (3)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含)教学竞赛(如英语演讲比赛)获奖,但证书上未署名,计分标准如下:贡献较大,(如演讲稿撰写者)计相应等级分值的50%,贡献次之者(如演讲稿修改者)计相应等级分值的25%。

  (4)经学院安排,参加或培训学生参加非党政部门举办教学竞赛参加或获奖,按相应等级分值的25%计分。

  (5)指导学生参赛需提交经学院审批的培训方案和课表。

  (三)科研工作(25分)

  1.学术论文

  学术论文指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以独著作者、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的身份在省级(含)以上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文章;包括科研论文和教研论文。按如下标准计分:

  略

  注:

  (1)在核心期刊扩展版发表的论文,按该核心版的50%计分。

  (2)同一篇论文计分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分。

  (3)学术性书评视同学术论文。

  (4)译文、文学作品按相应类别论文的50%计分。

  (5)在A类期刊上合作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按相应类别分值的60%计分,其他作者平均分享相应类别分值的40%。

  (6)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学生论文,教师为通讯作者的,视为第一作者对待;在外单位做兼职博导或硕导指导博士或硕士论文,并作为通讯作者且署名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的,按相应类别分值的100%计分;在读研究生和访学教师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第二署名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按相应类别分值的50%计分。本条款中被指导人和指导老师都为我院教师的不重复计分。

  (7)报纸理论版学术论文一般不少于1500字。

  (8)论文摘要、一般性科普文章、研究介绍等不予计分。

  2.学术著作

  学术著作指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且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公开出版的学术性书籍,包括专著、编著和译著、教材。按如下标准计分:

  略

  注:

  (1)每部著作字数不少于15万,主编、参编规划教材/教参以申报书为依据,参编教材/教参还必须注明所编写的章节,否则不予计分。

  (2)合作的专著、编著、译著,第一作者计相应类别分值的60%,其他作者平均分享相应类别分值的40%。

  (3)合作的教材,主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50%,副主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30%,参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20%;如果没有参编,主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60%,副主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40%;教参按教材相应等级分值的50%计分;如果有多名主编、副主编或参编,共享所得分值,排名第一者计相应等级分值的60%,其他人平均分享相应等级分值的40%。

  3.研究项目

  研究项目指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以主持人身份主持的学科研究、教学研究和管理研究立项项目,包括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

  1)纵向项目:指上级主管部门或机构批准立项的各类科研和教研项目(不含“挑战杯”项目),按如下标准计分:

  略

  注:

  (1)立项当年计相应级别分值的50%,结题当年计相应级别分值的50%。

  (2)主持人计相应级别分值的60%:参与人取前四名计分,排名第二至第五依次计相应级别分值的15%、10%、8%、7%。

  (3)主持人申报国家级、省级重点项目未成功,但在学校对本院的目标管理考核中获得加分,计2分/项。

  2)横向项目:指企事业单位、兄弟单位委托的各类科技开发、科技服务、科学研究等方面的项目,按进校科研经费(以财务部门、科研部门的证明为准)计分。计分标准为:每1万元计4分(小于1万元计2分)。主持人和参与人的计分方法同纵向项目。

  4.成果奖

  成果奖指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以独著作者、第一作者、通信作者或指导教师的身份,获得由校级(含)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科研或教学成果奖,包括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成果奖、教学成果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按如下标准计分:

  略

  注:

  (1)以上奖项若有特等奖,则视为一等奖,其余奖励等级依次顺降一级。

  (2)以上奖项若未划分等级,视为三等奖予以计分。

  (3)社会公认的重要专项奖励由学术委员会决定计分。

  (4)获得多项奖励的同一成果,其计分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分。

  (5)合作成果,主持人计相应等级分值的60%:参与人取前四名计分,排名第二至第五依次计相应等级分值的15%、10%、8%、7%。

  5.专利授权/申请、新品种审定、软件著作授权

  专利授权/申请、新品种审定、软件著作授权必须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以独著作者、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或指导教师的身份获得。其计分标准如下:

  略

  注:合作专利和新品种、软件著作,主持者计相应类别分值的60%;参与人取前三名计分,排名第二至第四依次计相应类别分值的16%、14%、10%。

  七、附则

  1.不在当年考核评优时间范围内(元月1日-12月31日)的奖项(以证书签发时间为准)、成果(以成果发表或出版时间为准)和事件(以事件发生的时间为准),不参与当年的年度考核评优。但是,先年12月1日-31日因为客观原因没有收到原始依据的奖项、成果获事件可以参加当年度的评比。

  2.未提供原始依据的.奖项、成果和事件,不参与年度考核评优。

  3.量化考核和评优,如最后一名为并列名次,则将各项得分不封顶累计,取最高分。

  4.本方案中提到的党政部门如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党委、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娄底市委、娄底市政府、湖南省委、湖南省政府、国务院以及国家权力组织机构的国家教育部、国家科技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科技厅、娄底市教育局、娄底市科技局、娄底市人社局,不含其下属职能部门和指导委员会、组委会、学会、协会、社会团体等。

  5.本方案中未尽事宜,以学校文件为准。

  6.本方案从20xx年度开始执行。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8

  一、考核原则

  1、客观公正、民主公开;

  2、注重日常工作的实绩;

  3、年度考核与学年度考核和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三、考核内容与标准

  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确定考核结果。

  其中: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4、工作实现突出;

  5、清正廉洁。

  四、相关事宜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新录用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但在年度考核时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2)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3)不参加考核或参加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年度考核结果晋升薪级工资的考核年限。

  2、严格控制人数

  考核优秀等次的人数10人,其中获行政奖励人数7人(记大功2人,记功5人)。

  五、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见附件)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9

  一、考核原则

  学校年度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合理、公开透明、全面准确的原则,考核的结果与个人的评优、奖惩挂钩。

  二、考核对象

  在校全体工作人员。

  三、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跨度为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考核内容

  根据个人年度工作情况,从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突出工作实效。

  德(20分):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即在工作中能否遵纪守法,严于律己,自觉抵制不良之风;能否热爱学校、安心本职、依章执教,严谨治学;能否团结同事、关心学生、互助协作、尊重谦让;能否服从学校安排,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工作任务;能否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勤(20分):主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工作纪律等情况。即在工作中是否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中是否有事业心、责任感,精益求精,踏实勤奋;是否积极参加工作会议和业务学习,无缺勤。

  能(30分):主要考核业务技术的运用发挥,业务水平的提高以及知识更新等情况。即在工作中能否胜任所承担的任务并独立完成;是否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决策、指挥、协调能力及较好的工作方法;是否精通业务,知识更新快,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工作中是否有改革创新。

  绩(30分):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和社会效益以及经济效益。即在工作中是否很好地履行本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工作效率高,工作效果良好,没有出现责任事故。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占20%、合格占75%、基本合格占5%。

  五、考核标准

  (一)优秀: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及工作态度好,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实绩显著,在工作人员中有突出表现,年度考核分数90分以上。

  (二)合格: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及工作态度比较好,工作能力较强,廉洁自律,业务水平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要求,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分数75~89分。

  (三)基本合格: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没有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年度考核分数60~74分。

  六、考核程序和方法

  1、由本人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填写内容要齐全,按照考核内容对自己一年来的实际工作情况填写,交学校年度考核办公室。

  2、学校考核小组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每一个人一年来的工作进行综合测评打分,评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三个等次。

  3、实行优秀人员公示制度,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至7个工作日。有异议的,考核领导小组认真调查核实,并向反映人通报调查结果。

  4、考核等次意见须通知本人,有本人签名,否则不予承认。

  七、时间安排

  本次年度考核工作,由学校年度考核办公室统一安排。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10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xx)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桂教人(xx)68号)、(南宁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和(横县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横教发(xx)11号)及(云表镇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村委小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分配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在教职工中公示通过,报镇中心学校批准后实施。

  二、实施对象

  横县云表镇南康村委小学在编在岗教职工。

  三、考核细则

  1、考勤(基分10分)

  上课、集会、例会及各种会议:

  迟到:每次扣0.1分。

  请假:超出(横县中小学教职工管理条例)所规定的节数每节扣0.5分。

  旷课:每节扣1分。

  以上分数扣完为止。

  2、工作量(基分20分)

  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周工作量。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为: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20分。

  3、职业道德(基分10分)

  教职工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歧视后进生,否则每次扣2分。

  造成后果或不良影响的每次扣5分;不顾全大局,不按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的每次扣2分;闹不团结,挑拨离间的每次扣5分。以上分数扣完不止。

  4、教育教学过程(基分30分)

  ①上课:

  (1)认真上课,严格实行点名制度,保持教室纪律良好(体育课学生不能在校园内乱跑),否则,每次扣1分。

  (2)上课期间出现不安全事故,由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扣10——15分。

  (3)精心组织教学,教学切合学生实际,关注每一个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否则,每落实不到位,上课应付了事一次扣3分。

  ②备课、听课、作业批改等

  (1)各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备课,做到书写工整、环节齐全、具有创新性,符合课改精神,并有教后感,否则,每缺一节扣2分,质量差者扣1分。

  (2)坚持听课,做好听课笔记,写好听课批语,达不到要求的每缺一节扣1分,无评语者扣0.5分。

  (3)作业批改认真,无错批、漏批现象,作业作文按要求完成任务,批改要求详批,具有指导作用。不按要求完成每缺一次扣1分,出现错误扣0.5分。

  (4)授完每一个单元后,不进行测试小结的每次扣2分。

  ③班主任工作

  班队会、安全卫生课不认真授课,当作自习课的,每节扣1分;学校布置的其它班级工作,班主任不认真组织的,每次扣1分;获得流动红旗的班级,班主任每次加1分。

  ④值周员工作不认真,不按时开、锁大门,不履行值周要求的,每次扣2分,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5分。以上分数扣完为止。

  4、教育教学及科研业绩(基分30分)

  (1)期终测试科任成绩超出镇达标分的,每超一分加5分每低一分减3分,减完为止。

  (2)获得校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和其它活动奖的校级和学区级每次加2分,镇级加3分,县级加4分,县以上加5分。

  (3)发表论文或获奖的每篇县级加2分,市级加3分,自治区级加4分,国家级加5分。

  (4)参与课题研究的每个课题加5分。

  四、本方案由横县云镇南康村委小学校办室负责解释。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11

  根据教育局相关文件规定,经校党支部会议研究,现就20xx年度我校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我校在编在岗人员(含在我校交流一年以上教师)。

  二、考核组织实施和考核方式

  1、成立20xx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考核方式:

  采用无记名方式进行组内考核、推荐,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公示。

  三、考核等次和评优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人数不超过被考核人员总数的15%,在不同岗位人员中产生。

  四、考核条件

  考核结果应公正反映20xx年度工作表现,即: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一)、优秀等次应优先考虑以下条件:

  1、满工作量;(承担班主任工作为满工作量的一半)

  2、教学效果好、工作业绩优;

  3、科研、竞赛成果突出;

  4、积极承担上级和学校各种公益工作;

  (二)、有以下情形不予确定为优秀等次:

  1、旷工、旷课;

  2、没有完成学校的工作任务;

  3、不能按时上交工作相关材料;

  4、从事有偿家教、体罚学生、乱收费等有关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五、考核程序

  1、组内考核初评,实行无记名投票,当场唱票,统计结果,请各组按以下程序进行。

  1)、会议记录完备,会前签到。

  2)、学习本评选办法。

  3)、每组确定二名同志,分别承担唱票、监票、统计工作。

  4)、个人述职。

  5)、各处室、教研组根据20xx年度教职工工作表现在推荐指标内推荐本处室、教研组优秀人员。

  6)、各处室、教研组考核初评记录完整,组员对考核初评结果签名确认,并随考核结果一同上报办公室。

  2、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条件和组内初评情况,确定全校教职工考核等次并公示。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12

  为了切实组织好20xx年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临教9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田桥中心学校20xx年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组员:xxxx

  二、考核的原则:20xx年年度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分层考核和一票否决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三、考核的对象:20xx年度正式在编在册的教职工。

  四、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1.考核内容:考核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依据的要点有:

  ①师德测评结果;

  ②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

  ③学校平时过程管理,班主任工作考勤等记载结果;

  ④春秋两季抽考综合测评成绩;

  ⑤教研教改工作情况,如学习笔记、公开课(包括打分课)、教研论文等;

  ⑥学校教职工浮动奖励工资方案的执行结果;

  ⑦安全组织教育教学无事故发生;

  ⑧服从工作安排。

  2.考核标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等次分别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业务熟练,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廉洁奉公,履行聘用合同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廉结公正,履行聘用合同成绩较好。

  基本合格:其表现介于合格与不合格之间。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责任心、组织观念、履行岗位职责一般,工作效率不够高,基本能履行聘用合同。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履行聘用合同,或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确因对工作不负责任,懈怠工作,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可评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进入“优秀”等次入围名单:

  ①教育教学过程中有安全事故(包括教学事故)发生者。

  ②教学质量综合测评成绩,同年级同科有一个班名列倒数第一者。

  ③班主任工作量化学期年级排名倒数第一、二者。

  ④教研教改任务没有完成者:公开课未讲;学习笔记不达标;教研论文未完成。

  ⑤不服从工作安排者。

  前三项为硬性指标,其他参考,第四项主要针对班主任。

  五、优秀比例和分层办法:

  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一般按15%确定,考核继续实行分层考核的办法,

  中心学校校长副校长由县教育局集中考核,并确定等次;其他人员由中心校考核。

  六、考核的程序:

  1.学校成立相应的考核领导小组。研究落实实施方案的细则。

  2.学习动员。考核前组织学习临教90号文件及本实施方案,进行动员,使考核对象明确考核的目的、意义、内容、方法和步骤。

  3.个人总结。被考核人按照考核内容,对照岗位职责要求,回顾总结完成情况,写出书面总结或述职相告,并用碳黑墨水笔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其中被考核人意见栏要签名并签意见。

  4.综合评议确定等次。学校年度考核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名单临时公布)在个人总结、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对照考核内容,依据学校“优秀”等次指标,以材料得分多少,由高到低,确定考核等次并写出评语,由学校负责人审定签署意见。

  5.反馈考核结果。

  6.总结。

  七、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

  1、年度考核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是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事业单位进行人员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事关工作人员一年工作实绩的评价,与工资、职务升降、奖惩、职评等密切相关。各教研组要高度重视,对考核“走过场”或不按规定组织实施的集体或个人,要取消考核结果,并重新进行考核。

  2、有关问题的处理:(摘要)

  因病、事假、探亲假累计超过6个月(含6个月)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考核。

  无故不参加考核经通知仍拒不参加考核的,不予考核。

  受处理的按相关文件执行。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13

  根据《xx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和xx社会事业局《关于做好20xx―20xx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广大教职工更加自觉地提高师德修养和专业能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南塘桥小学20xx―20xx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xx

  组员:xx

  二、考核时间段

  20xx―20xx学年度(20xx年8月1日―20xx年7月31日)

  三、考核对象

  全体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员额制教师。

  事业单位正职领导(主持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由社会事业局负责。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教职工不参加本单位年度考核:

  1、非单位公派,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本学年度半年(含半年)时间的;

  2、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半年(含半年)时间的。

  以上不参加学年度考核的人员,由单位写出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随本单位教职工年度考核表一同上交,存入个人档案。

  四、考核内容

  围绕其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以履行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为主要依据,全面考核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具体要求见考核登记表。

  五、考核等次及比例

  (一)考核等次

  1、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

  2、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高,师德评价好;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3、确定为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师德评价较好;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能完成本职工作;廉洁自律。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师德评价一般;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工作责任心较差,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存在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xx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xx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师德失范问题被查实;思想政治素质较差,师德评价较差;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义务教育学校符合轮岗交流条件却不愿意轮岗交流的教师;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二)考核比例

  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

  优秀等次人员应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中合理确定,原则上应向一线人员倾斜。管理岗位优秀等次的人员(含双肩挑人员)原则上不超过参加考核的管理人员总数的20%。

  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以内。

  六、考核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考核程序

  1、制订考核方案。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结合学校特点和考核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测评标准、测评方法和考核程序、时间安排等进行细化,同时核准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及行政奖励名额。

  2、动员部署。召开学年度考核工作动员会议,使广大教职工进一步明确考核办法和目的意义。

  3、个人总结。教职工认真、客观总结一学年来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重点总结工作实绩、存在问题,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填写好考核登记表,分年级组进行述职交流。

  4、处室意见。年级组、科室部门负责人结合平时考核情况,负责填写同事互评打分,并填写意见。

  5、教职工民主测评。学校考核小组组织教职工进行民主测评,测评要求体现激励性、公开、公平、公正。

  6、综合评价。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负责评价打分,并全面分析优秀等次候选人的综合考核情况及部门负责人评鉴意见,写出考核意见,提出考核优秀建议名单。优秀等次人员应在不同职务层次人员中合理确定。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三个月的教职工,一般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7、评定等次。行政办公会议讨论,确认考核结果和考核等次。对确定为优秀人员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予以上报。

  8、结果反馈。通过书面通知或个别谈话形式向本人反馈考核结果,对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及以下的人员,单位党政负责人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考核登记表由发展中心及时存入被考核人的人事档案。

  (二)时间安排

  (1)个人总结

  召开全体教师会议传达考核相关精神及学校程序布置(6月26日前)

  撰写个人总结,提交自荐优秀申请表(6月27日前)

  (2)年级组内个人述职(6月28日上午)

  (3)自荐优秀述职汇报,民主测评(6月28日下午)

  (4)考核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等次(6月29日-7月30日)

  (5)校内公示(7月30前)

  (6)反馈考核结果

  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后,由考核小组负责将考核结果书面通知本人,并由被考核人在考核表上签名确认。

  (7)9月30日前报送学年度考核结果相关材料至社会事业局组织人事科审核备案。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20xx―20xx学年考核结果将作为20xx年度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社会事业局将按照20xx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具体要求确定单位教职工20xx年度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合理运用至聘任(用)、奖励和绩效工资发放等工作。

  1、考核结果与聘任(用)相结合

  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参加竞(晋)聘上岗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予以优先;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人员有续聘的资格,本年度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人员,可对其试聘或缓聘,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考核结果与行政奖励结合

  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给予嘉奖;连续三年(20xx年、20xx年、20xx年)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以给予记功(考核优秀等次不重复使用),记功比例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工作人员总数的2%。

  3、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相结合

  对于年度考核获得奖励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我省制定的奖金标准给予一次性奖金。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教职工,其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后次月起停发3个月,当年奖励性绩效奖按50%发放,当年增核绩效奖、专项绩效奖取消;因个人原因年度考核未定等次或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其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后次月起停发6个月,取消当年奖励性绩效奖、增核绩效奖、专项绩效奖。

  八、相关说明

  1、各单位正职校级领导考核等次直接由社会事业局考核确定,正职校级领导均是本单位年度考核对象(优秀不占学校名额)。

  2、关于员额制教师,按照不高于在编教职工优秀比例上报人员。

  3、在确定年度考核等次时,要充分结合平时考核情况,不得以年度考核中的民主测评结果简单确定考核等次。年度考核不得搞迁就照顾。

  4、学年度考核中被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对此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述规定》(人社部发[20xx]xx号)的规定申请复核,申诉。

  5、20xx年招考录用的事业编制教师为首次就业的,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非首次就业的,全年总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全年总工作时间满12个月的,由所在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涉及在原单位工作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20xx年招考录用的员额制教师,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6、在社会事业局借用超过6个月的人员,由局负责考核,考核结果反馈给单位,如优秀等次,不占原单位优秀名额。

  7、在其他单位交流的教师,由派出单位参考接收单位提供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考核优秀比例由考核单位掌握,所产生的名额在本单位核定的教职工优秀名额总数内,不另行核拨。

  年度考核工作是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实施聘用、聘任、奖励、确定工资待遇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规范操作,确保今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14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增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促进干部队伍建设。通过考核,激发广大教职工立足本职、勤政为民、科学发展的工作热情,确保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和完成。

  年度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在日常考核的基础上,对教职工进行年度考核。

  二、考核时间段:

  20xx—20xx学年度(20xx年8月1日-20xx年7月31日)

  三、考核范围:

  本单位编制、备案教职工(包括在本校交流的编制、备案教师)

  四、考核原则:

  1、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

  2、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际;

  3、激励先进,促进职业发展;

  4、客观公正,力求简便易行。

  五、考核组织机构:

  组长:袁晓红

  副组长:周小萍、徐亚艳、方燕

  成员:杨静、李泱、王红梅、

  职责:制定考核方案、考核细则,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全面评价教职工德能表现和工作实绩。审核确定最终考核等次。受理被考核人员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六、考核内容、等次、标准

  1、考核内容

  学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师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考核须结合岗位聘任后的岗位职责、工作绩效、个人能力和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等内容进行。

  2、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3、考核标准

  (1)管理人员学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管理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政治、管理业务素质一般,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误。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

  (2)专业技术人员学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专业技术能力强或提高快,工作有创新,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在科研、教学、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

  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基本合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政治、业务素质一般,基本完成工作任务,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误。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或造成责任事故。

  六、考核程序:

  1、个人申报。教职工根据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在对年度工作进行全面回顾、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填写申报表,在6月25日前上交给校长室。

  2、民主测评。以组为单位,申报教职工进行个人述职。

  3、考核领导小组评鉴。

  4、拟定等次。在个人述职、民主测评、考核小组评鉴的基础上,主管领导作出年度考核的评鉴意见,并提出考核等次,经学校考核委员会审核后确定考核等次。

  5、公示。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校内公示,时间为一周。

  6、确定考核等次。公示结束,确定教职工的考核等次,反馈考核结果,被考核人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

  7、将考核结果上报备案。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1、学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专项绩效奖励发放考核范围,并作为被考核人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晋升工资的依据。

  学年度考核结果中被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次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被确定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人员,次年不得晋升薪级工资;连续两学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则本学年度视作不合格等次处理。考核不合格和基本合格人员按规定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专项绩效奖励。

  2、连续两学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3、考核“优秀”等次,作为岗位晋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专业发展称号评选等方面的考虑条件。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15

  根据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和市县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县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管,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xx县学校安全稳定年度工作考核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核心是建章立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目标是减少学校师生意外伤害事故,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和重特大事故,为师生员工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确保校园平安稳定,促进平安xx建设。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安全稳定年度工作督导考核领导小组,由陈洪荣同志任组长,牟方权、屈长元、韩家骧、丁盟宗、李国荣、卢军、李保宣、吴比、贺江鹏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科,由李保宣兼任办公室主任,乔治伟任办公室副主任,谭地权、薛亮等为成员,具体负责学校及校长督导考核的日常工作。

  三、考核对象

  全县各公办学校,已经审批并通过年检的民办学校

  四、考核内容及分值

  年度考核实行100分制。

  (一)基础性指标100分(具体内容、分值见《考核细则》);

  (二)加分和扣分(见本方案第七条奖惩办法);

  五、考核等次

  考核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分数90分及以上为优秀,65分至90分(不含90分)为合格,64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六、考核方式

  考核评价工作在教委安全工作督导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安监科牵头组织实施,片区督导员协助,乡镇村小由所属中心校按本规定组织考核,片区督导员督察督办。民办学校由职成教科牵头考核。

  考核采取过程督导和年终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年终先由学校根据考核细则自查量分报我委安监科,我委进行核查评估。安监科建立过程督导考核台帐,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进行过程督导和专项督查,并参考教委相关科室和片区督导员的意见完成学校的督导考核和考核评价。

  七、奖惩办法

  (一)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考核“一票否决”范围。

  1.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重特大事故,受县政府及以上有关政府或部门通报批评或在社会上造成重大影响的;

  2.学校未发现或未及时向上级书面报告,造成房屋坍塌或设备设施的原因等造成师生的生命财产严重受伤受损的;

  3.食品或饮用水不安全,学校没有及时整改或向上级书面报告造成师生中毒的;

  4.发生安全事故报送不及时或有意隐报、不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5. 学校在管理或工作中被市级及以上政府或部门通报、黄(红)牌警告、挂牌督办等情形的;

  6.其它可以避免但由于学校管理疏漏,安全教育不及时或不够,造成师生重大伤亡的。

  (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额外扣分范围。

  被考核的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出现一起酌情扣考核分6-10分。

  1.安全事故善后处置不及时或不当,致使学生家长3人以上集体上访给教育带来严重负面影响的;

  2.安全事故学校无直接责任,但对学生教育不够,管理疏漏造成师生意外死亡或重大伤害事故,每学期发生两起及以上的;

  3.学校在管理或工作中存在自身责任问题,在乡镇、街道及以上政府、部门安全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或点名批评、黄(红)牌警告、挂牌督办等情形的;

  4.乡镇、街道及以上政府、部门提出安全隐患的整改意见或下发了限时整改通知,学校推诿、拖延整治或办理不及时造成师生受伤或财产受损的;

  5.发生安全事故报送不及时或有意隐报、不报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6.其它可以避免但由于学校管理疏漏,对学生教育不够,造成伤害事故发生的。

  (三)学校安全工作加分条件。

  1. 代表本系统承担国家、市、县安全稳定工作范畴重大活动(含接受检查督导、观摩等),分别加3、2、1分(可以重复计算,下同);

  2.单位集体受到国家、市和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安全稳定工作奖励的(以文件、奖证、奖状等为准),分别加5、3、1分。

  八、结果运用

  凡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学校由县教委给予表彰和奖励;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学校实行挂黄牌或红牌督办和全县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校长进行诫勉谈话,单位及法人代表当年不评优、评先和晋级。连续3年不合格的按干部管理权限予以免职,班子其他成员给予相应的处理。

  九、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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