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2023-05-15 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文明城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通用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文明城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1

  为持续深入推进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一步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秩序管理,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在总结前一阶段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全力找不足、补短板、攻弱项、促落实,持续深入开展2022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测评任务,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利用3个月时间,集中组织开展2022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容环境秩序整治提升攻坚行动。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要求和安排部署,紧扣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以综合整治为抓手,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核心,以优化城市发展环境为重点,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务实创建、改革创新,坚持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着力解决市民群众关注的城市管理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目标要求

  整治提升行动以提升城市品味、完善服务功能、推行文明执法、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为目标,以全面整治城市“乱泼乱倒、乱堆乱放、乱吊乱挂、乱贴乱画、乱停乱放”等脏乱差问题为重点,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城市管理薄弱环节,兼顾生态环境治理、违法建设管控,通过强基础、抓重点、补短板,逐个片区、逐条道路全力开展市容环境秩序整治提升行动,突破老大难问题,力争完成2022年度各项创建测评任务。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容环境秩序整治提升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整治工作任务,确保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成立全局市容环境秩序整治提升攻坚行动工作指挥部,人员组成如下: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执法股,张文颖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渭河城区以北片区由孙建民同志、杨子宏同志负责,渭河城区以南片区由陈鸿斌同志、闫丽芳同志负责。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市容环境秩序整治提升攻坚行动的督导、协调、检查、验收等工作。

  四、整治内容

  (一)主干道

  重点区域:区府路、前进北路、陇昌路、天河北路、前进南路、商埠路、成纪大道麦积段、埠北路、埠南路、兴陇路、泉湖路、天河南路、中心大道、羲皇大道麦积全段等14条主道路。

  整治任务:无随地吐痰、便溺行为;无乱丢瓜皮、果核、烟头、纸屑等废弃物行为;无马路市场、无露天餐饮和烧烤摊点;无乱堆乱放、乱泼污水现象;无悬挂的各类广告、标语、条幅和利用沿街行道树、路灯杆等设施悬挂的物品;路面、墙体及公用设施上无乱张贴、乱涂写的各类小广告;临街门店无堆放商品和餐饮门店无占道(越店)经营等现象;无乱停乱放车辆(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无停车乱收费现象;无不文明养宠现象。

  (二)背街小巷

  重点区域:育才路、同乐路、为民路、影院巷、铁工巷、安宁巷、华阳路、天风路、书苑路、健康巷、新建巷、林水东路、林水西路、伯阳中路、伯阳西路、新阳路、凤凰路、五龙路、甘泉路、石佛路、琥珀路、龙园西路、颖川河西路、石佛中路、天泉巷、南山巷等26条道路。

  整治任务:按照“局部整齐”的原则,对照目前现状进行整治、规范,逐一整改销号。突出对辖区路段市容市貌的规范整治,按照“定点、限时、便民、有序”的原则,加强对农副产品、水果临时销售区、夜市摊点的规范设置和管理,取缔未经许可的马路市场和各类流动摊点,查处在未划线区域内占道经营、倚门经商行为,整顿和规范小巷道内各类违法行为。

  (三)商业大街

  重点区域:商埠路步行街、莫尔街(恒顺江山悦小区周边)2条主要商业大街。

  整治任务:商场周边无乱设摊点(流动摊点应在指定区域经营);无乱丢垃圾、随地吐痰、躺卧公共座椅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的各类小广告;无乱停乱放车辆;无占道经营;无乱掉乱挂;无乱搭乱建、无破旧门头牌匾;户外广告设置标准;无乱堆乱放、乱泼污水现象;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现象。

  (四)公共广场

  重点区域:火车站广场、马跑泉市政广场

  整治任务:①设置固定的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宣传牌,不少于6处。刊播本市道德模范公益广告或道德模范事迹展板(不少于5处)。②利用展板、广告牌、宣传栏、LED显示屏等形式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道德模范、志愿服务、关爱未成年人、文明健康、垃圾分类等内容的公益广告(要图文并茂,具有艺术性),每隔200米至少有1处能够看到的公益广告。③设有固定的精神文明宣传栏(牌),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④无乱丢垃圾;无乱设摊点(流动摊点应在指定区域经营);无乱停乱放车辆,无停车乱收费;无乱掉乱挂;无乱搭乱建;无破损公共设施;无乱张贴、乱涂写的各类小广告。

  (五)公园、景区景点

  重点区域:马跑泉公园、翠湖公园、龙园、麦积山大景区、卦台山景区沿线。

  整治任务:公园、景区周边及重要旅游道路两侧无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经批准设置的各类摊点必须按照划定的经营区域和经营时间进行经营,保持周边环境卫生整洁。沿路店铺一律实行店内经营,不得在店外进行生产、加工和销售。对景区周边及重点旅游道路两侧乱摆摊点行为坚决予以取缔;依法拆除破损、低俗的户外广告牌匾;全力配合景区、乡镇依法拆除景区道路沿线各类违法建筑,切实维护景区沿线环境秩序良好。

  (六)校园周边

  重点区域:城区大、中、小、幼儿园等校园周边。

  整治任务:坚决取缔校园周边200米内占道经营的各类流动摊点;加强校园周边车辆乱停乱放秩序整治,建立护学岗,清理取缔校园(门)两侧50米内设置的各类停车点(位);集中清理整顿校园周边散发传单、小广告等各类违法行为;禁止一切宣传招生、培训机构在校园周边设置咨询点;全面清理各类宣传条幅;严厉整治城区流动车载广告、LED宣传车辆;全面禁止各类音响、流动宣传活动的审批,严厉查处各类音响噪声污染行为,确保校园周边环境秩序良好。

  (七)车站周边

  重点区域:天水火车站、天水南站、长途汽车客运站

  整治任务:车站周边无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不文明养宠现象,管理规范有序,无占道经营、违章停车、停车乱收费现象,站前广场无散发小广告现象,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八)商场超市

  重点区域:金都商城(步行街)、金都商厦、景园商厦、华阳国际生活广场、盛达广场商场、景园城、桥南小商品城等7处大型商场。

  整治任务:商场超市周边无乱丢垃圾;无乱设摊点(流动摊点应在指定区域经营);无占道经营;无乱张贴、乱涂写的各类小广告;无乱停乱放车辆;无乱掉乱挂;无乱搭乱建;无破损、污旧门头牌匾;无乱堆乱放、乱泼污水现象。

  (九)便民(集贸)市场

  重点区域:北山路市场、渭滨市场、陇昌路市场、仿古街市场等4处集贸市场。

  整治要求:①由广场管理处组织对北山路市场、渭滨市场、仿古街市场、陇昌路市场集中开展市场环境卫生、视觉脏乱差等问题专项整治;②市场内地面平整,下水畅通,地面无积水;③摊位摆放整齐、有序、文明经营、取缔私设摊位收费现象;④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⑤无乱堆乱放、乱泼污水现象;⑥市场周边无占道经营、乱贴乱画、乱停乱放等现象;⑦市场内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等现象。⑧要在显著位置公布投诉电话,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可查询投诉处理记录、结果)。

  责任分工:广场管理处负责对市场内的摊位收费、环境卫生及对经营门店倚门经商、占道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辖区执法中队负责配合广场管理处做好市场内环境卫生秩序管理,并对市场内经营户(门店)乱倒垃圾、占道经营、倚门经商等违法行为给予立案查处。

  (十)城乡结合部乡镇、村

  重点区域:马跑泉镇、花牛镇、社棠镇、道北办城乡结合部;马跑泉镇羲皇大道沿线村庄、花牛镇羲皇大道沿线村庄、社棠镇主镇区村庄、道北街道辖区村庄。

  整治任务: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乱堆乱倒、乱摆乱放、乱搭乱建等现象;加强沿路市场规范管理,依法取缔马路市场;路面、墙体及公用设施上无乱张贴、乱涂写的各类小广告;规范管理临街门店倚门、倚店经营等现象。结合全域无垃圾、乡村环境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开展城郊乡镇、行政村环境秩序整治,配合辖区镇、村组织村民开展村容村貌大整治,建立城乡结合部环境管理长效机制。

  (十一)城市“牛皮癣”管理

  重点区域:主干道、巷道、城乡结合部、城区公路沿线、集贸市场、公共广场、住宅小区等区域乱贴乱涂的各类小广告。

  整治任务:①对重点区域“牛皮癣”及各类小广告逐片逐路逐小区进行摸底排查,针对上级指出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到街道、小区院落进行排查,需要“三包”单位进行整治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问题反馈区文明办。②广告中队及时清理城区主干道沿线路牌、路灯、果皮箱、公交站牌、桥梁、电力及电信等市政公用设施上的各类小广告、喷涂物以及其他城市“牛皮癣”。③联合公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乱张贴、乱喷涂家(政)教、售(租)房、办证、贷款号码等有损市容市貌的违法违章行为,提升城市形象品位。

  责任分工:广告管理中队负责清理主干道、巷道、城乡结合部、城区桥梁公路沿线等区域乱张贴的各类广告;广场管理处负责清理集贸市场、商埠路步行街、火车站广场、盛达广场区域乱张贴的各类小广告;执法股负责有关涉嫌诈骗、办证等违法小广告案件移送。

  (十二)人行道车辆停放管理

  重点区域:城区主干道、小巷道、商场超市、步行街、公共广场、临时停车场点等人行道上停放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辆。

  整治任务:广场管理处、辖区执法中队、机动中队要严格按照各自管理区域及任务分工,加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辆管理。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严禁机动车在人行道上乱停停放(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交通的,不算作违章停车),及时清理经营场所私自围挡道路和人行道停放车辆。依法加大非机动车辆临时停放点的规范管理。对城区主街道沿街门店前的摩托车、电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实行划线管理,定点停放,严禁占压盲道,做到线内存放、朝向一致、规范有序。规范管理小巷道机动车辆停放。依法查处无经营手续、无备案手续、乱收费、私划乱划停车位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私自设置的临时停车场点,限期拆除相关设备。

  (十三)严厉打击违法建筑

  加强巡查频次和力度,对未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和施工许可手续、擅自施工的违法建设主体进行查处,对城市主干道两侧及影响重大工程项目的违法建筑坚决予以拆除。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实施区域及违建易发、频发区域的巡查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建设行为,一经发现违法建设迹象,立即责令停工,并及时化解因乱搭乱建所引发的社会矛盾,预防和减少社会不安定、不和谐因素,确保城乡建设管理健康有序发展。

  (十四)开展养犬管理专项治理

  认真贯彻落实《天水市养犬管理条例》,广泛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活动,加强教育引导和规范管理,依法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紧扣重点部位、重要时段,大力整治违规遛犬、携犬进入规定场所、占用公共场所养犬等行为。重点整治犬只排泄粪便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养犬违法行为及违法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公共场所从事犬只销售、展览、表演等活动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安排阶段(2022年2月底前)。制定全局2022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容环境秩序整治提升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召开整治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并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全面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努力营造创建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

  (二)排查摸底阶段(2022年3月上旬)。局属各单位加大宣传整治力度,对“牛皮癣”及各类小广告逐片逐路进行摸底排查,重点对城区各主次干道、公共场所所有建筑物、公共设施、背街巷道、住宅小区等区域,全面开展排查摸底,并将摸底情况及时上报指挥部办公室(执法股)。需要“三包”单位进行整治的,由指挥部办公室将问题反馈区文明办。

  (三)全面整治阶段(2022年3月中旬—5月底)。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任务,结合城市管理职能,突出“净化、美化、亮化”的城市管理目标,采取日常巡查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疏与堵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开展地毯式整治行动,做到该取缔的坚决取缔,该查处的依法查处,该拆除的一律拆除。同时,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明察暗访,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四)攻坚冲刺阶段(2022年6月以后)。进一步健全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坚持城市长效化、精细化管理,对重点部位和重要路段严防死守,防止反弹回潮,着力解决边整治边反弹的问题。对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主要工作任务,在已取得整治效果的基础上,全面查漏补缺,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彻底进行有效整改,高强度、高要求、高标准做好市容秩序保障工作,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整体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涉及面广,任务繁重,意义重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大战略意义,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把创建工作与市容环境秩序整治提升攻坚行动有机结合起来,以积极的态度、饱满的热情、务实的作风、有力的行动,促进各项整治任务全面完成。局班子成员实行蹲点包抓,层级负责,要对包抓片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蹲点督查跟进。各责任单位要明确路段管理责任人及任务分工,做到措施到位,管理到位,工作到位,确保整治行动顺利有序开展。

  (二)明确目标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各单位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落实工作任务为目标,靠实工作责任,制定推进计划,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统筹协调,瞄准问题和短板,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全力推进各项整治工作任务。督查股要制定百分量化考核细则,实行严格的考核制度。同时,要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查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对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一周一通报。

  (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局上下要拧成一股绳,全局一盘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合力攻坚。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股室之间要加强配合,各单位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到相应业务股室,相关股室要积极跟进督促指导,稳步有序推进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执法股要加强衔接协调及业务指导;法制股要结合专项整治需要,及时拟定各类通告,提供法律、法规业务指导。各执法中队及广场管理处要创新工作理念、方法和手段,处理好执法人员和管理相对人之间的关系,并发动广大市民群众参与市容秩序整治提升行动。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创建氛围。局属各单位要加强整治工作信息报送,及时报送高质量的工作信息,由局外宣办收集整理后,统一对外宣传报道。局外宣办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微信等新闻媒体和平台,广泛宣传全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点活动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引导和动员广大市民群众、社会各界参与创建活动,共同创建文明家园,为创建工作和市容环境秩序整治提升攻坚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文明城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

  按照大同市《2022年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同创城办〔2022〕3号)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八项提升行动”方案要求,为打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市容环境,全力助推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市城市管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容市貌专项提升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两年重点攻坚、三年冲刺夺牌”创建思路,不断巩固2021年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以打造干净、整洁、美丽的城市市容为目标,以解决城市“六乱”为重点,标本兼治,对照测评体系全面整改,通过补短板、强弱项、消盲区,着力解决市容市貌管理重点难点弱点热点问题,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良好基础。

  二、时间安排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容市貌专项提升行动时间为2022年7月至11月。

  三、提升范围及重点

  整治范围为市建成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是各城乡结合部。

  四、专项提升内容

  (一)全面清除城市“牛皮癣”提升行动。

  1、全面彻底清理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临街建筑(构)物、房屋立面及周边的街路附属设施、设施表面、商铺橱窗等有碍观瞻、影响市容非法张贴和乱写乱涂的小广告。

  2、对擅自设置的彩虹门、彩旗、条幅、充气物、实物造型和在大型文化、体育、公益活动、商品交易会等设置的临时性户外广告进行劝导与查处。

  (二)全面开展城市“美容”提升行动。

  1、对道路两侧建(构)筑物出现结构损坏、墙面剥离或外立面污染等现象的,及时督促产权单位、商家及时进行修缮、维护和清洗;对主要道路两侧和重点地区建筑物、构筑物外部和玻璃幕墙,应当定期清洗、粉刷,确保主次干道沿街建筑物外立面整体干净、无斑驳破损污损。

  2、对擅自在行道树、绿化带、店门外、窗口外悬挂、晾晒各类物品进行清理。

  (三)全面开展规范“占道经营”提升行动。

  1、依法对主次干道、沿街商家(水果店、杂货店、塑钢门窗加工店、修理店、饮食店、服装店和汽车美容店等)擅自堆放物品和占道经营的违法行为进行劝导与查处。

  2、取缔违规马路市场、摊点群和早(夜)市,积极引导游商游贩进入便民市场和城市便民经营点。

  3、严厉查处临街商铺和单位利用地桩地锁、不锈钢围栏等障碍物违规圈占道路和公共场地。

  4、清理不按规定地点和无序停放的共享交通工具,对拒不整改的运营商家重处重罚。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容市貌专项提升行动是巩固上年度创建成果,是落实“两年重点攻坚”创建思路具体举措,各区市容管理部门要健全组织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高度重视整治工作,增强责任感,制定具体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深入开展。

  (二)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各区市容管理部门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工作融合、协调配合、资源整合,做到协同发力、统一行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充分发挥街道责任主体的作用,确保市容市貌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各区市容管理部门要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机制、工作方法,对照创建评测体系,结合开展的2022年市容市貌专项行动方案,认真摸排各重点区域、路段存在的问题,市城市管理局将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督导,有效推动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要及时报送信息(与2022年市容市貌专项行动方案合并报送),每月5日前将本月整治情况上报,行动总结于11月30日前报市城市管理局市容市貌管理科

  文明城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3

  2022年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夯实基础、重点突破的关键之年。近日,《亳州市2022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明确了今年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根据《方案》,我市围绕“首创首成”的工作目标,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的工作理念,聚焦城市建设与管理提升,突出市民文明素质培育,将开展14项系列专项行动,聚焦补短板和民生焦点,以14项系列专项行动为抓手和突破口,进一步强弱项、消盲区,带动整体创建工作深入推进。

  交通秩序治理专项行动

  严查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机动车闯红灯、逆行、不主动礼让行人、车窗抛物等行为。开展市中心城区电动三轮车治理,整治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乱穿马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乱象,提高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整治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加大对外卖、快递、环卫、渣土车等特殊车辆的管理力度,强化行业监管职责落实,严查不文明交通行为。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志愿宣传劝导活动,常态化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

  加强车辆停放管理。科学规范施划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增加停车位供给。常态化清理“僵尸车”,鼓励社会停车场降低停车收费标准,提高现有停车场、停车位的使用率。交警、城管部门加大对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放行为的巡查和处罚力度,常态化开展拖车行动。

  提高电动自行车上牌率。实行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优化电动自行车上牌流程,增加固定上牌点和流动上牌点数量,加大上牌宣传力度,对逾期未上牌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查扣并依法管理,确保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社区小区的电动自行车上牌率达到100%。

  完善城区交通基础设施。改造城区非标准化交通路口,增补交通护栏、隔离墩、交通标线和交通标志牌等设施,增设交通信号灯、违停自动抓拍、不礼让行人抓拍设备,确保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道路交通护栏、隔离墩无空缺、损坏、移位。

  加强公共交通车辆管理。重点对出租车、公交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行业,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持续重点整治不礼让行人、违规拼客甩客拒载、不主动提供发票、使用不文明用语等行为,规范营运市场秩序,提升文明规范服务水平。加大共享单车管理力度,加强对共享单车企业监管,实现共享单车全面上牌、配备头盔和规范有序停放。

  年度成果:2022年6月底前完成,实现交通秩序规范有序,健全长效机制。

  道路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全面推行道路联合徒步执法工作,加大对道路交通秩序、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经营秩序的现场执法力度,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常态巡查解决市政设施、园林绿化、门头店招、车辆停放、道路清扫保洁、广告设施、工地围挡、建筑外立面等方面问题,推进公交站台和公交线路沿线综合整治工作,发挥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平台作用,建立问题及时发现、精准交办和快速处置工作机制。

  年度成果:2022年4月底前完成,健全长效机制,实现道路常态化规范管理。

  居民小区管理提升专项行动

  全面推行居民小区联合执法工作,加大对小区物业公司管理和培训力度,夯实物业公司管理小区的主体责任,定期对物业公司服务情况进行监督考核,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开展居民小区地下停车场整治行动,解决停车场闲置和使用率低的问题。建立健全小区公益广告、公共环境、公共设施、公共秩序等日常管护机制,规范设置电动车充电桩,解决飞线充电、楼道堆放杂物、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问题。开展小区破损外立面修复工作,确保建筑物外立面整体干净、无大面积破损污损。对无物业的小区(家属院)实施托底管理,提高小区物业管理的覆盖率,积极推进“红色物业”建设,健全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四位一体”的工作联动机制,组织开展“提升物业管理群众满意度”专项行动,以党建引领物业管理。

  年度成果:2022年6月底前完成,健全长效机制。

  老旧小区和背街小巷片区改造提升专项行动

  实施26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启动城市更新项目,推进望汤阁社区、药都社区等10个老旧片区改造项目。优先实施农贸市场周边、车站周边、社区居委会周边、学校周边、商场超市周边片区改造提升工作,对片区内的居民小区、背街小巷进行高标准改造提升,强化对片区内基础设施、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空中管线等内容的'治理,改善城区人居环境。

  年度成果:2022年8月底前完成,健全长效机制。

  空中管线治理专项行动

  重点治理主次干道、居民小区、背街小巷等区域部位杂乱的强电、弱电线路,完成主次干道弱电下地工程,实现主次干道弱电杆线全面入地。加强对市供电公司和通信运营商的调度,规范管理所属的杆体、配电箱、设备箱,确保设备完好、干净整洁。按照“共建共享”原则,推动线缆“上改下”,推行“多杆合一”“多箱合一”“多井合一”,治理居民小区、背街小巷、公共场所等各类凌乱、垂落的强弱电线缆,清理空中“蜘蛛网”。

  年度成果:2022年8月底前完成。

  农贸市场管理提升专项行动

  加快人民路、芍花路等新建菜市场建设进度,提高西湖雅苑、丰水源等农贸市场的使用率,加大对光明路、紫苑路、文采家园等现有农贸市场的管理力度,探索引入专业化农贸市场管理运营公司,推动农贸市场规范运营、可持续发展。加大对农贸市场周边区域的整治力度,推动实施农贸市场周边片区改造提升工作,确保周边环境整洁卫生、规范有序,实现日常管理常态长效。

  年度成果:2022年8月底前完成,实现农贸市场及周边对标达标。

  市政设施和园林绿化提升专项行动

  推进实施主干道“白加黑”改造工程,逐路段全面排查城区主次干道道路不连续、破损坑洼、路面积水、缘石坡道缺失、步道松动缺失、泥土裸露和绿化缺失等问题,及时快速完成道路修补和绿化补损工作。加快停车场布点规划和建设进度,挖掘路内、路外停车空间,利用闲置地块改建临时停车场,在主次干道两侧因地制宜增设硬隔离护栏、隔离墩等设施,减少车辆乱停放发生率。规范城区路名牌设置,全面查缺补漏,确保设置合理、名称准确、整洁规范。优化公用设施日常维护机制,充分运用市政设施和园林绿化小修快修机制,提高小修快修的标准和质量,确保道路连续、平整、通畅、无破损和绿化完好。推进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全面消除土地裸露问题。

  年度成果:2022年8月底前完成,并常态化保持。

  环境卫生提升专项行动

  全面修缮各类环卫设施设备。加快公厕和垃圾中转站的新建改造进度,提高环卫设施管理标准和水平,主次干道每500米至少设置一处公厕或公厕指示牌,确保公厕、中转站、垃圾收集容器等环卫设施设备整洁完好、正常使用,保持设施周边环境清洁卫生。

  推进城区环卫清扫保洁精细化。规范清扫保洁作业程序,推进城市道路、人行道和背街小巷深度保洁,确保道路清洁卫生、路面呈本色,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建立长效管理检查、监督、考评机制,将督查考核情况与环卫公司绩效挂钩,做到奖优罚劣。

  加强城乡接合部环境治理力度。将城乡接合部纳入城区市场化清扫保洁范围,加强对建筑垃圾全流程监管,规范建筑垃圾收集、转运和终端处置流程,加大对乱倾倒建筑垃圾行为的执法监管力度,破解建筑垃圾无处可倒、偷倒乱倒的难题。

  年度成果:2022年5月底前完成,健全长效机制。

  广告牌和“小广告”整治专项行动

  加快实施门头店招和外立面改造提升工程,坚持源头管理,严格执行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制度,规范审批户外广告和门头店招,及时清理非法设置的户外广告牌,依法整治未经审批、不符合标准的门头店招,修复斑驳破旧的外立面,确保广告设施和招牌高度、大小符合标准、牢固可靠。规范设置公益广告景观小品和公益广告宣传牌,建立公益广告设施养护制度。坚持“疏堵结合”原则,多措并举规范设置便民宣传张贴栏,全面清除积存的“牛皮癣”小广告,加大对乱张贴、乱张挂、乱涂写、乱刻画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年度成果:2022年6月底前完成,健全长效机制。

  规范养犬治理专项行动

  抓好《亳州市养犬管理办法》贯彻实施,统筹做好犬只免疫登记、养犬行为规范、收容领养等工作。以主次干道、广场公园、车站、医院、农贸市场、居民小区、背街小巷等场所及周边为重点区域,聚焦治理“遛狗不牵绳、粪便不及时清理”现象,强化宣传引导,培养市民文明养犬意识。采取定点巡查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劝导和纠正不文明养犬行为,做好“流浪犬”“无主犬”抓捕收容工作。

  年度成果:2022年3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实现养犬行为规范管理。

  困难群体关爱专项行动

  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为重点做好结对帮扶,广泛发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文明单位、志愿服务组织等,常态化开展困难群体志愿服务关爱行动。民政、公安、城管等部门进一步完善落实流浪乞讨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体系,加大对主次干道、交通路口、商场超市、公园广场、学校、车站等区域部位的巡查力度,杜绝未成年人流浪乞讨行为发生,健全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发现、有效处置、快速转运机制。

  年度成果:2022年5月底前完成,健全长效机制。

  农村村镇创建专项行动

  突出城乡一体,持续抓好全域创建工作。以文明村镇、城市周边镇村和建成区到镇村公路沿线为重点,强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厕所革命,治理农村污水、黑臭水体及面源污染,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着力解决“脏乱差”问题。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加大村镇道路、集贸市场、公厕和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力度,完善镇村配套功能。扩大公益广告宣传覆盖面,积极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最美家庭评选和移风易俗等文明实践活动,大力倡导乡风文明,革除陈规陋习。

  年度成果:2022年8月底前完成,健全长效机制。

  市民文明素质提升专项行动

  加大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力度,高密度、多视角进行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传播文明理念,培育文明风尚。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益广告宣传、入户宣传、“小手拉大手”等形式,开展文明礼仪线上线下引导,广泛宣传《亳州市民公约》《亳州文明20条》《亳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加强教育培训力度,引导村民遵守村规民约、中小学生遵守学生守则、窗口单位落实行业规范,开展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上网等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市民群众遵守公序良俗、践行文明礼仪。坚持党建引领文明创建,结合“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发挥机关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模范遵守文明行为规范的带动作用。发挥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优秀志愿者示范作用,组织市民巡访团、文明监督员,常态化开展文明劝导实践活动。

  年度成果:2022年8月底前,市民不文明行为发生率明显减少,健全长效机制。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提升专项行动

  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和领导体制,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议事日程,召开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健康教育、劳动教育、节能环保教育、安全教育,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强校园欺凌行为预防治理,落实“五育”课程安排,推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组织开展“童心向党”“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等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组织未成年人参与学校、社区、公共文化场所志愿服务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学习宣传“新时代好少年”,文明校园创建参与率保持100%。发挥社区作用,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体系。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年之家”等场所建设管理使用,探索推进乡村“复兴少年宫”建设。创作推出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优秀文化产品,培育常态化工作品牌。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管好用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站),常态化开展活动。加强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工作宣传,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

  文明城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4

  按根据省市区“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安排部署,按照市《关于在全市集中开展文明城市创建“七整治一提升”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邢创指办〔2021〕4号)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我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工作,集中开展文明城市创建“七整治一提升”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以《关于做实“三全一常”创城机制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实施方案》为基础,以“美我家乡·文明和阳”主题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对标创建文明城市测评标准,不断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水平,为建设“经济强区、美丽南和”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服务群众,依靠群众。紧紧围绕“衣食住行、安居乐业”等人民群众最关心关注的领域,从小处着眼、从实处入手,千方百计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动员引导广大群众支持、参与集中整治行动,在共同参与中共享整治成果。

  (二)着眼长远,狠抓当前。立足通过长期积累,循序渐进、久久为功,促进文明养成和问题解决,不断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以每年为一个节点,从现在起一件接着一件抓,抓一件成一件,积小胜为大胜。

  (三)疏堵结合,立破并举。以严厉手段、严格措施清理整治违规违法乱象,规范行为、净化环境。同时,更加注重在“堵”和“破”的基础上,加强教育疏导,培树文明新风。

  (四)综合施策,标本兼治。针对重点难点问题,综合采取教育、行政等多种手段和治理措施,避免思维模式和工作方法上的“单打一”。既治标又治本,做到治理和预防相结合,以治标促进治本,建立管长远的制度机制,从根本上杜绝问题产生。

  (五)属地为主,条块联动。每项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要主动作为,全面落实属地管理、治理的各项任务。条块间,包括责任股室之间、与其他部门之间,都要加强配合、协调联动,形成治理工作合力。

  三、行动内容

  (一)开展社区小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1.整治目标:社区小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以“治脏、治乱、治差”为重点,在统一指挥协调下,各相关股室充分发挥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集中开展好创建美丽社区、物业长效管理、拆除私搭乱建、梳理改造弱电线、清理乱堆乱放、清除乱贴乱画等“六治理”活动。消除社区小区环境“脏、乱、差”现象,规范居民区环境秩序,努力营造“设施功能完善、街区容貌美观、环境整洁舒适、管理规范有序”的居住环境。

  2.整治范围:城区范围内建成投入使用的社区小区及小区临街周边区域。重点治理环境较差、问题较多、影响较大的老旧居民小区。

  3.整治内容:

  (1)创建美丽社区。开展城市社区环境综合治理,改造提升老旧小区,加强物业管理。积极与配合和阳镇,不断完善城市社区基础设施和硬件环境,健全完善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及“五室”,治理乱堆乱倒、乱扔杂物、不文明养犬等行为。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帮助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楼门长和综合服务站、“六位一体”的统筹协调机制。督促相关物服企业及时补充更新公益广告,开展各类文明教育宣传以及道德模范、身边好人选树活动,引导社区居民自觉养成文明习惯,不断推动社区文明提升建设。2021年8月底前达到创城考评标准,2021年底前各社区实现物委会全覆盖,创建一批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美丽社区。(牵头领导:王贵平,牵头股室:物业股;责任股室:环卫股;责任人:王义民、侯海英)

  (2)物业长效管理。建立物业服务、居民自治和社区服务站管理的长效机制,巩固改造成果,确保不反弹、不滑坡;加强物业服务企业行业监管,明确任务和责任,强化宣传引领、督导检查,严格按照创城标准狠抓落实。(牵头领导:王贵平,牵头股室:物业股;责任人:王义民)

  (3)拆除私搭乱建。清理拆除居民小区内违法建设、私搭乱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到2021年底对无争议的应拆尽拆,到2022年底力争拆除所有小区内私搭乱建。(牵头领导:王利刚、王贵平;责任股室:城管大队、物业股;责任人:孔贝、王义民)

  (4)梳理改造弱电线。清理拆除乱拉乱挂、乱装乱设的线缆、线杆设施,规范线路走径。开展“飞线充电”现象集中治理,积极探索引进第三方,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加大充电桩设置,鼓励居民使用充电桩充电,保障居民生活安全。到2021年底规范治理小区达到70%以上,到2022年底达到100%,并实现可持续、长效管理。(牵头领导:王贵平、王利刚,牵头股室:物业股;责任股室:城管大队、房管股;责任人:王义民、孔贝、尹文建)

  (5)清理乱堆乱放。制定高效的除生活垃圾外的建筑装修废弃材料、废弃家具、废弃车辆(非机动车)等物品管运机制,确保收集、清运、处理环节有序衔接。督促社区及物业公司对居民小区房前屋后、占用公共场地乱堆乱放的废弃物品予以彻底清理清除,确保小区内公共场地、道路和消防通道整洁畅通。尽快制定出科学有效的砖瓦砂石、废弃家具等废弃物品管运机制,到2021年8月底前完成所有居民小区清运工作,2021年底达到高效管运并保持常态,2022年底前打造一批亮点小区。(牵头领导:孙占军、王贵平,责任股室:环卫股、物业股;责任人:侯海英、王义民)

  (6)清除乱贴乱画。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尽快制定出源头治理乱贴小广告管理办法,设立专门的投诉举报电话。加大清理和监管力度,发挥物业和保安的管理作用、社区群众的监督作用,及时曝光违法张贴小广告的单位和个人,坚决遏制乱贴小广告现象。拆除居民小区内及临街建筑物墙体、公共场地乱装乱挂的广告牌、信息牌、喷绘布幔、布标条幅。所有公共信息一律规范到指定位置发布,彻底清理清除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上乱贴乱画、乱涂乱写的各类启示、通知、小广告宣传品。2021年8月底前完成所有居民小区清除工作,2021年底前达到高效治理并保持常态,2022年底前打造一批亮点小区。(牵头领导:王贵平、王利刚,牵头股室:物业股;责任股室:城管大队;责任人:王义民、孔贝)

  (二)开展城区市容市貌整治专项行动

  1.整治目标:以创建“宜居宜业宜游”城市管理为目标,将居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整治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城市综合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作用,开展市政设施整治、城市绿化整治、市容秩序整治、环境卫生整治,不断改善城市环境面貌。2021年8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2021年底前达到高效治理并保持常态,力争打造一批美丽街区、精品街道。

  2.整治范围:城区所有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园广场。

  3.整治内容:

  (1)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全面排查修复破损道路和便道,实现道路路面平整畅通,无沉降、坑槽,无明显坑洼积水;人行道铺装平顺,无破损、缺损,盲道设置连续,按照“能绿则绿、无绿硬化”原则,无黄土裸露;路沿石顺直完好,无歪斜、缺损,无各类材质引坡。抓好对城市道路两侧路灯照明、景观照明设施维护提升,确保主次干道装灯率达到100%、亮灯率达到99%以上,背街小巷装灯率达到100%、亮灯率达到95%以上,切实解决有路无灯、有灯不明的问题。加大对井盖、井箅等井具设施安全巡查力度,确保井盖、井箅等井具完好无缺失,井盖安装平稳严密。(牵头领导:张东升、孙占军、杨琳博;牵头股室:市政股;责任股室:绿化股;责任人:李飞跃、陈嫚)

  (2)提升城市绿化。按照“能绿尽绿”的原则,加大补植栽植力度,消除城市道路、公园广场内缺株断垄和黄土裸露现象,实现“三季花锦簇、四季有景观”要求。着力提高对城市道路、街头绿地植物管护水平,对树木及时修剪,对绿篱、草坪整形修剪,对绿化带、树坑内杂草进行清除,达到无落叶,无暴露垃圾。加大对公园游园、广场环境卫生保洁力度,确保路面干净整洁、公园内水面清洁;整修维护公园广场公共设施,对损坏严重的绿化带围栏、座椅、果皮箱、体育设施等公共设施及时维修维护,切实保证各类设施齐全、正常使用。(牵头领导:杨琳博;牵头股室:绿化股;责任人:陈嫚)

  (3)规范市容秩序。开展城区广告牌匾整治,对不规范牌匾进行拆除,健全城市广告牌匾长效动态监管机制,全面实施公益广告提质提标行动。根据市创城办发布最新公益广告,明确公益广告设置点位和数量要求,对管辖范围内的主次干道、沿路门店、公交站牌等重点区域和点位,要及时更换破损公益广告、更新公益广告内容(责任股室:城管大队);建筑工地和市政工地按照要求对围挡设置公益广告,工地内按照文明施工要求做好卫生保洁、扬尘苫盖等工作(责任单位:质安监站、市政股);其余街道两侧临时施工围挡由城管大队负责设置公益广告(责任股室:城管大队)。加大对私搭乱建、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杂物乱堆、摊点乱摆、绿化乱毁、广告乱设、道路乱挖、车辆乱停、线路乱挖等城市“十乱”整治力度,依法治理店外经营、占道经营、露天烧烤行为,及时清理乱贴乱画乱发乱挂的各类条幅、小广告,切实消除市容秩序“乱象”。常态化治理机动车、非机动车辆乱停放及违法占用便道,杜绝线外停车,保持线内同向停车;及时清理废弃车、“僵尸”车辆,建立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停放治理长效机制。(牵头领导:王利刚、孙占军、姚立波、杨琳博,牵头股室:城管大队;责任股室:质安监站、环卫股、绿化股;责任人:李建豪、白叶凌、孔贝、侯海英、陈嫚)

  (4)治理环境卫生。坚持城市道路“水洗机扫”环卫作业模式和“以克论净”考核标准,到2022年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6%以上。落实清扫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清扫保洁频次,以清理道路两侧、绿化带内白色垃圾、烟头、痰迹等各类卫生死角为重点,全面开展“洁城”行动,提升城市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大对现有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公厕指示牌等环卫设施管理力度,确保设施能够正常使用,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周围无垃圾、污水污迹,无明显异味;果皮箱、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容器按相关标准规范设置,无污迹,垃圾不满溢。强化巡查频次,对运载渣土、生活垃圾等各类散体、液体的车辆要求保持车容整洁、密闭运输,无抛洒、无污损路面现象。(牵头领导:孙占军、王利刚,牵头股室:环卫股;责任股室:渣土办;责任人:侯海英、王相杰)

  (三)开展城乡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1.整治目标:加大乡镇和城乡结合部基础建设力度,优化环境秩序。

  2.整治范围:各乡镇及城乡结合部。

  3.整治内容:

  (1)完善基础建设。针对乡镇范围内分类垃圾箱缺失污损等现象,进行全面排查整改。(牵头领导:尚国磊;责任单位:城乡一体化;责任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杨军校)

  (2)优化环境秩序。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针对城乡环境差问题,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秩序整治。重点治理乡镇主要道路、马路市场以及医院、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垃圾乱丢等现象,及时清运生活垃圾,补充垃圾分类投放设施。(牵头领导:尚国磊;责任单位:城乡一体化;责任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杨军校)

  为有力推进专项行动,建立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包联乡镇创城责任制,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定期走访督查包联乡镇村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等内容,对发现问题能解决的立即落实整改,不能解决的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报尚国磊同志,统一协调解决,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的及时联系相关部门,配合解决各类问题。

  (四)开展农贸市场整治专项行动

  1.整治目标:加快推进标准化农贸(集贸、批发)市场建设,2021年8月底前完成不低于两个农贸(集贸、批发)市场建设任务,加快推进开元路农贸市场和职工之家便民市场等2个新建市场施工进度,争取尽快建成并投入使用。现有的开元路市场达到周边环境有序、日常管理规范、市场提档升级的目标要求。2022年打造一批文明创建亮点市场。

  2.整治范围:城区范围内开元路市场及新建市场。

  3.整治内容:

  (1)加快市场建设力度。加快推进标准化农贸(集贸、批发)市场规划及建设,确保我区至少3个500平方米以上市场。(牵头领导:王贵平;责任股室:房管股、建管股;责任人:尹文建、曹永祥)

  (2)提升环境秩序。针对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和管理秩序不达标,市场外经营户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乱堆乱放,垃圾清运不及时,消防设施缺损,公厕硬件缺失及动态保洁不到位,创建宣传氛围不浓、诚信建设宣传不足等问题,全面配合推动农贸(集贸、批发)市场文明创建达标。(牵头领导:孙占军、王利刚,责任股室:环卫股、城管大队;责任人:侯海英、孔贝)

  (五)开展不文明养犬整治专项行动

  1.整治目标:严格落实《邢台市养犬管理条例》,通过全面摸排、集中整治、督查整改、巩固成效等措施,重点解决限养区饲养禁养犬类(烈性犬、大型犬等)、无证养犬、遗弃犬、携犬出入公共场所、遛犬不束绳、犬吠扰民、宠物随地便溺等影响市容环境问题。

  2.整治范围:主城区、公园广场

  3.整治内容:加强文明养犬宣传普及力度,开展文明养犬宣传进社区活动,引导市民文明养犬、依法养犬。配合整治辖区内携犬进入公共场所行为、犬吠扰民行为和其他不文明养犬行为,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牵头领导:王利刚、杨琳博,责任股室:城管大队、绿化股;责任人:孔贝、陈嫚)

  (六)开展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

  1.整治目标: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疏堵结合、科学管理”的原则,通过加强文明交通宣传、引导教育文明停车、增加停车泊位供给,完善交通管理设施、规范车辆停放行为、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交通秩序,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到2021年底,力争中心城区主要道路、路口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守法率达到95%以上。

  2.整治范围:城区范围内所有主次干道、商业街道和设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

  3.整治内容:

  (1)完善交通设施。加快宋璟大街和兴业路两个停车场建设,同时按照“应划尽划、秩序导向”原则,2021年全区新增2000个停车泊位。实施智慧停车工程,以经济杠杆平衡停车公共资源被长期占用的问题。(牵头领导:王利刚、张东升,责任股室:城管大队、市政股;责任人:孔贝、李飞跃)

  (2)规范秩序行为。以城区主次干道、路口为重点,加大对机动车辆占道停放、越线停放、逆向停放、压占盲道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大僵尸车清理力度,保障公共停车位车辆正常停放。加大“交警+城管”联合执法模式力度,对停车秩序进行专项治理,实现全覆盖、无缝隙执法。(牵头领导:王利刚,责任股室:城管大队;责任人:孔贝)

  (3)开展文明劝导。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交通志愿劝导活动,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保障城市道路文明畅通。(牵头领导:豆志岐,牵头股室:办公室;责任股室:各股室;责任人:冀慧芳)

  (七)开展“门前五包”整治专项行动

  1.整治目标:强力推进各商铺经营户“门前五包”责任落实全覆盖,建立常态长效的监管机制,确保沿街商铺门前环境整洁,秩序规范,绿化路灯等公共设施维护良好。

  2.整治范围:城区范围内主次干道、商业街道两侧沿街商铺开展全面整治。

  3.整治内容:实行“街长制”工作,推进“门前五包”,督促沿街单位(商铺)自觉履行责任。针对主次干道、商业街道、沿街商铺门前车辆乱停乱放、出店经营、污水乱排、常态保洁不到位等问题,以包净化、包绿化、包亮化、包美化、包秩序为主要内容,强力推进各商铺经营户“门前五包”责任落实全覆盖,建立常态长效的监管机制,确保沿街商铺门前环境整洁,秩序规范,绿化路灯等公共设施维护良好。(牵头领导:王利刚,责任股室:城管大队;责任人:孔贝)

  (八)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满意度提升专项行动

  1.提升目标:以解决群众诉求为出发点,按照“属地包联保效”的原则,通过持续开展宣传引导、志愿者服务、优化窗口服务活动,以全民监督、群众满意度指数测评为抓手,增强市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创城知晓率达100%、满意率达95%以上的目标。

  2.提升范围:主城区

  3.提升内容:

  (1)提升宣传引导深度。在分包小区(百合苑、城建家属院、怡馨家园、职工之家)及沿街商店大力开展“走千家、访万户”活动,2021年8月底前达到小区居民、沿街商户入户率“两个100%”,普及文明城市创建知识,引导广大市民群众共建文明家园,共享美好生活。利用网站、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创城应知应会知识宣传等宣传引导,不断提升创城知晓率,扩大文明创建宣传成效,着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牵头领导:王利刚;百合苑:姚立波;城建家属院:张东升;怡馨家园:王贵平;职工之家:孙占军)

  (2)提升志愿服务品质。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试点建设,组建文明实践队伍,完善学雷锋志愿服务站,打造“志愿服务生活圈”。扎实开展“‘净走’行动”“助力创城˙周末志愿服务1小时”“小区联创共建”“文明交通劝导”等系列活动,推进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到2021年8月底前达到居民对志愿服务活动认同和支持率90%以上,到2022年底力争达到100%。(牵头领导:豆志岐,牵头股室:办公室;责任股室:各股室;责任人:姚立波、孙占军、张东升、王贵平、杨琳博、)

  (3)提升全民参与广度。扎实开展“听民声、解民忧、聚民智、共创建”主题活动,发动居民群众积极建言献策,了解民意民情,积极帮助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牵头领导:豆志岐,牵头股室:办公室;责任单位:各股室;责任人:冀慧芳)

  (4)提升窗口单位服务质量。以群众满意度指数测评为抓手,切实加强服务形象建设,不断加大行业自我规范、自我提升力度,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拓展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树立窗口行业良好形象。广泛开展“文明窗口”“党员示范岗”“流动红旗”等主题实践活动,着力树立一批明星窗口,打造一批明星行业,塑造一批服务明星。(牵头领导:王贵平,牵头股室:房管股;责任人:尹文建)

  (5)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引导促进文明行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公共场所、交通出行、生态环保、旅游、上网、就医、经商、养犬、社区、家庭等方面建立文明行为促进长效机制,引导干部职工及广大居民树立良好道德风尚,形成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不乱扔垃圾、不车窗抛物、不随地吐痰、不违规吸烟、不违规养宠的`城市靓丽风景线,不断提高市民素质,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牵头领导:豆志岐,牵头股室:办公室;责任股室:各股室,责任人:冀慧芳)

  四、步骤安排

  按照“一年提升、两年巩固”的工作思路,2021年为创建提升年,健全指标,统筹全域,全面提升,建立一批长效管理机制;2022年为创建完善年,查漏补缺,提档晋级,巩固完善,打造一批特色亮点品牌。

  (一)制发方案阶段(2021年5月上旬)。根据区创城办创建“七整治一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分工,我局牵头创建专项行动一、二、三、四、七,四项专项行动,以上四项牵头专项工作,牵头股室要负责制定专项行动的具体方案。各专项方案的具体内容和工作标准,要体现工作目标任务、牵头领导和责任股室、完成时限、完成标准、奖惩措施“五要件”工作要求,要结合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操作手册中的创建标准,要有针对性地确定年度整治治理目标任务,确定量化考核的创建标准,细化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5月20日前制定具体方案上报办公室。

  (二)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5月中旬,与下一阶段同步进行)。要认真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和全社会理解支持参与的良好态势,推动“七整治一提升”专项行动在全区迅速扎实开展。

  (三)整体提升阶段(2021年8月底前)。各专项牵头股室要切实担负起牵总责任,做好分工协调、督导检查、反馈情况等工作,每月月底向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涉及股室要积极承担职责任务,配合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各专项行动整改内容达到创城标准,保障文明城市测评成功通过,切实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四)常态巩固阶段(2021年年底前)。各专项牵头股室要对开展专项行动进行自查和总结,找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长效机制,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同时谋划明年专项行动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将工作总结和明年工作安排报送局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制定考核检查办法并开展督导检查。专项行动牵头股室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整治治理标准和推进措施,督导推动各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掌握工作情况。各股室要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要求,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各专项行动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搞好统筹结合。要注意统筹结合,把专项行动与重点工作、日常工作、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共同推动。要把具体行动要求纳入行动方案,创造性开展工作,完成好承担的任务。

  (三)建立推进机制。各股室之间要加强横向沟通协调,建立日常工作交流、通报等制度机制,按照周调度、月通报、季分析、半年总结的运转方式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各股室对责任范围内各项工作要开展跟踪指导和真督实查,及时整改发现的各类问题,推动创城任务落地落实。

  (四)营造舆论氛围。要广泛宣传开展“七整治一提升”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进展情况,宣传我局鲜活做法和有益经验,并及时曝光反面典型事例。

  (五)强化督查考核。按照《邢台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考评奖惩办法》,对责任人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分管领导和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给予通报批评。

  文明城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5

  2022年是韶关市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年,落实《武江区2022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一路三市场、四巷四社区”“一园三景”专项整治提升工作行动方案》,针对我街道所挂钩实地测评点位及工作任务分解表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将“一巷一社区”列为新华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点工作进行统筹推进。由街道和相关主管部门挂钩联系,根据工作标准完成工作任务,形成工作经验,巩固提高后向面上推广。新华街道为该项重点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协调推进;其他有关单位为专项整治工作行动保障服务单位,负责落实职权范围工作任务。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一巷一社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新华街道党工委书记丘细琼任组长,新华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邓志雄任副组长,新华街道综合执法办主任耿欣、公共服务办主任邹丽萍、整治办主任陈高云、工业东社区党委书记陈妍、工业中社区党委书记邹眉为成员,“一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整治办公室,整治办主任陈高云任办公室主任,“一社区”领导办公室设在公共服务办,公共服务办主任邹丽萍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信息收集上报和各项工作任务的督促落实。

  三、整治点位

  “一巷”——向阳芙蓉市场侧门背街小巷

  “一社区”——工业东社区

  四、整治标准

  (一)背街小巷: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无积存垃圾、纸屑、烟蒂、污物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现象;建筑物外立面整体干净、无大面积破损污损;垃圾收集站、垃圾转运站、公共卫生间设施干净,周围无垃圾污水污迹、无明显异味。

  (二)城市社区: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无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无不文明养宠现象;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有序排队,保持适当距离,无插队现象;居民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他人的询问;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1处公益广告;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

  五、整治步骤

  (一)实地考察阶段(2月15日前)。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带队到测评点位实地考察,现场对照实地测评标准,提出具体整治提升意见。

  (二)宣传发动阶段(2月15-2月28日)。组织相关职能单位、产权单位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整治任务、落实责任单位。

  (三)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5月30日)。这一阶段分两部分进行:

  1、背街小巷:由新华街道牵头,交警、环卫、市政、城管等单位抽调人员配合,对整治范围内各类违章违规行为进行现场拆除和整改。

  2、社区: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建立学雷锋、环境整治、理论宣讲、文化体育等志愿者服务队,以“我们的节日”为载体,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家长学校等开展“道德宣讲、亲子阅读、居民讲堂”等志愿服务活动,凝聚更多社会力量参与,逐渐形成党员志愿者引领、群众志愿者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传递社会正能量,有效带动了更多人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共建共享文明和谐社区。

  (四)巩固提高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这一阶段主要是延伸管理触角,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全面改善街巷市容环境,提升整体形象。

  六、整治要求及保证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背街小巷及社区综合整治工作是我街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响应市民期盼、改善人居环境的民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综合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现场推进会等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和措施,圆满完成任务,取得显著成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长效。背街小巷、社区综合整治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整治,一手抓管理,真正做到完成一条、验收一条、巩固一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街道将把整治长效管理工作纳入到相对责任单位的目标考核范围。

  (三)舆论引导、营造氛围。加强社会宣传,注重舆论导向,要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大力宣传整治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感人事迹,积极营造共建文明城市、共享品质生活的良好氛围。同时,在整治过程中,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充分调动街道各部门、各社区和居民群众的创造性、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综合整治任务顺利完成。

  文明城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6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干最好,当标杆,争第一”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结合《2022年度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十大专项整治行动》(温创建办〔2022〕5号)和《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 年)》等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时间

  2022年4月-12月

  二、工作目标

  以街面秩序专项整治、环境卫生美化提升、垃圾分类提标提质等为抓手,深化“群众工作+科技+执法”的城市街面治理体系,进一步提升城市街面秩序治理、环卫保洁水平、垃圾分类等工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夯实基础。

  三、工作内容

  (一)街面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1、开展流动摊贩、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加强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跨门经营等专项整治,结合全市马路市场整治工作,全面取缔城区马路市场和流动摊贩。严格落实错时管理、街(路)长制、“门前三包”等长效管理制度,强化科技保障和执法保障,不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城区市容环境整洁有序和长效管理。

  2、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运用“查处、拆、整、修、饰”等综合措施,督促责任单位对破损卷曲、陈旧不洁、断字断亮等有碍市容的进行修整更换,确保城市主次干道建筑物、构筑物外形保持完好、整洁、美观,进一步规范门头广告装修施工围挡的设置。对非法设立的占道灯箱广告、小耳朵广告、横幅巨幅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予以拆除。对牛皮癣小广告开展集中清理,沿街店铺玻璃外不得张贴各类小广告。

  3、开展规范门前三包提升专项整治。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指导发挥好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门前三包”队伍,尤其是联动落实好农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建筑工地、学校等周边环境治理,提供好执法保障,同时积极发动引导沿街商户做好“门前三包”,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各中队要继续发挥微信+执法,继续开展每周街路整治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形成整治声势。

  4、开展静态交通秩序提升专项整治。开展人行道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从严查处机动车、共享单车等人行道违停现象,对重点严管路段、重点区域等加大抄告力度,对严重影响行人通行的加大联合执法进行拖离和清理。有序推进“按标识方向停车”等文明停车规范引导,全面查处城市道路人行道非法接坡、私自挖掘、 压占盲道、乱搭乱建违法设施等行为。

  (牵头单位:综合一科;责任单位:各单位,各中队)

  (二)开展环境卫生美化提升行动

  1、开展环卫保洁清运提升行动。统筹整合环卫保洁资源,不断推进“环卫一把扫”工作,每月开展不少于3次的城中村、绿化带集中整治,清除卫生死角。进一步推进“撤桶并点”工作,主次干道实行100%“撤桶并点”,同时增加垃圾清运频次,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进一步优化“定时定点”收运路线,增加夜间收运路线。

  2、开展公厕服务大提升行动。加强保洁人员业务培训及公厕硬件设施提升,加大考核力度,提升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管理。倡导社会各界和更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入公厕联盟,全方位宣传“公厕革命”的重要意义,加强文明如厕等知识教育,提升公众对“公厕革命”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3、开展环卫基础设施规范提升行动。按照“新建一批、改造一批、关闭一批”工作计划,着力提升垃圾中转站建设和转运能力。落实公共厕所、中转站、垃圾容器、运输车辆、垃圾焚烧厂和填埋场等环卫设施、设备的保洁、维护、修复和对标提升工作,完善公厕无障碍设施,确保各类环卫基础设施完好、数量充足、整洁有序、创建达标。

  4、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通过加快消纳能力建设,推进资源化利用、提升监管水平等举措深化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加强建筑垃圾规范处置的监管和执法巡查,严厉查处偷倒、乱倒建筑垃圾和运输车辆抛、洒、滴、漏等违法行为,确保城区环境整洁有序。

  (牵头单位:环卫处、建筑垃圾处置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各单位,各中队)

  (三)垃圾分类提标提质行动

  1、全域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加快推进商业街区、新交付小区、建成区主次干道撤桶并点工作,全面实施“两定四分”。加大已建垃圾分类投放点的管理力度,配强、配优集中投放点督导员队伍,进一步增强居民垃圾投放意识。重点推进无物业居住小区、六小行业、规上企业生活垃圾分类普及工作,促进全域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

  2、继续完善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对照生活垃圾分类“一车一类、专桶专用、专车专收、专线转运”的收运要求,积极规划构建“四定一线”收运体系。加快各镇建筑(装潢)垃圾分拣点,村(居)、小区建筑(装潢)垃圾存放点建设。积极构建再生资源回收和建筑装潢垃圾(渣土)三级网络,加快有害垃圾收运、存储及终端处理体系建设。

  3、提升垃圾分类执法监管水平。重点加强沿街商铺、物业小区、运输环节的执法保障,加大对个人单位的追责和反面典型的曝光力度,倒逼源头精准分类。健全生活垃圾日常执法巡查和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做好管理与执法的有效衔接。全面运行三驾马车体系,加大对重点问题的执法整治,倒逼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

  (牵头单位:市垃圾分类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单位、各中队)

  (四)不文明行为执法攻坚行动

  强化科技赋能和日常巡查结合,积极推进“非接触性执法”和现场执法,严格落实《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法规,采取定期、集中开展不文明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强化对乱扔垃圾、乱扔烟蒂、乱吐痰、毁绿种菜、不文明养犬、垃圾分类等易发、高频、典型不文明行为的.查处力度。开设曝光台,加大各种不文明违法行为的惩治和曝光力度,促市民文明素质养成。

  (牵头单位:综合执法一科、环卫处;责任单位:各单位、各中队)

  (五)点位对标提升行动

  对照我局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全国文明城市点位创建达标工作,对各类创建点位的宣传氛围、内外环境、设施维护等开展对标检查“回头看”,重点聚焦局机关单位、局包干路段和村居社区、环卫中转站、公共厕所、垃圾焚烧和填埋场、城区主次街道等重点点位,对发现问题要立即落实整改,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校园周边市容、停车等周边环境长效整治,切实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社会环境。

  (牵头单位:办公室、综合一科、环卫处;责任单位:各单位,各中队)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全局上下“一盘棋”思想,同时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对照工作任务,真抓实干,切实增强责任担当,做到全面发动,精力到位,确保扎实有效推进创建行动。

  (二)精心组织,密切协作。各单位要统筹安排整治行动,细化行动计划,明确行动任务和相关要求。要结合创建进程及时研究和总结,各中队要结合各自辖区的特点,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行动。在整治过程中要密切配合,积极联合属地街道、市场监管、公安交警等部门,发挥合力,确保按时完成攻坚任务,并定期向局创建办反馈工作进展情况。

  (三)依法行政,规范文明。各单位在开展整治执法过程中,要严肃工作纪律,在着装、执法装备配备、执法文书携带、执法流程等方面要严格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以依法行政树立执法权威。

  文明城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7

  为全面提升全区城市管理水平,有效解决城市管理中多发性反弹性问题,促进城市更加整洁有序文明,巩固文明创建成果,确保常态长效管理,按照市、区相关会议统一部署和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区城区范围内开展文明创建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有效措施,达到市容整洁、秩序优良,使我区占道经营、乱设摊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乱象得到有效解决。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成立区城市管理局文明创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整治范围

  本次专项整治范围为我区区管二、三级道路市容市貌,重点整治湖滨街、宜园路、蔡山路、工农街、北正街、四方城街、关岳庙街、龙门口街、玉虹街、花亭路、水上公园路、近圣街、沿江西路等。对区管市政设施的修补。

  四、整治内容

  1.对沿街经营户门前摆放落地灯箱广告牌、门前乱堆乱放杂物进行清理。

  2.规范沿街商铺店外经营秩序。督促沿街商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不准店外经营和线外经营。

  3.对沿街各种乱牵乱挂的雨披、条幅及破旧、不规范的雨棚进行拆除。

  4.取缔沿街流动摊贩,对划定区域内的临时摊群点进行规范管理,做到不脏、不乱,规范有序。

  5.对区属市政管养的设施进行维护、更换。

  6.按照要求拆除、更换各类公益广告。

  7.按照分工要求和应划尽划的原则,补划非机动车道各种停车线。

  8.配合辖区街道进行文明创建综合整治。

  五、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8月10日前)。按照属地管理,各街道中队对市容市貌整治行动的目标、内容、意义宣传到位,争取广大群众对整治行动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督促沿街商户签订并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引导商户通过电子屏播放文明创建标语,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各中队结合日常管理,对辖区内与创建相关的市容市貌管理、公益广告设置、停车划线等问题进行排查,汇总后进行任务分解,细化方案,落实责任主体,对照标准进行销号整改。

  第二阶段:综合整治阶段(8月11日至8月20日)。针对辖区市容市貌所存在的重点问题和整治行动内容,集中执法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开展联勤整治行动。依法取缔沿街流动摊贩,督促商户进店经营、线内经营,形成严管的高压态势,全面提升市容秩序,确保各项市政设施修复、建设完成。

  第三阶段:规范化管理阶段(8月21日至9月上旬)。对市容市貌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回头看”,巩固整治成果,加强日常管理,对照标准进行补缺补差和完善。

  六、迎检工作

  1.全员下沉,集中管理。为全面做好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在迎检期间,由局党组统一部署安排,机关、大队全员下沉路面进行管理,按照街道片区、各条道路,包保到人,严格把控早6点至晚11点区间的市容市貌,强化问题的'随接随处、快接快处,确保岗位时时有人,问题及时处置。

  2.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全局上下必须高度重视此次迎检工作,按照要求落实责任分工,真抓实干,全力以赴,确保迎检工作落实到位。对在迎检工作中落实不力、工作不到位的人员由上级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予以严格问责。

  3.优化保障,高效推动。迎检期间,因全员下沉路面管理,局办将不再统一安排后勤保障,各路面包保责任人自行解决。迎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相关标准对误餐、降温等费用予以报销。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提升市容管理的重中之重,彻底解决不符合文明创建各项要求的现象,真抓实干、克难攻坚,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部门要按照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分工,落实责任到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3.强化督查,确保效果。在集中整治期间分管负责同志坚持一线抓落实,坚持一线抓督察。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

  文明城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8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总体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城区脏乱差问题,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全力推进我局创城各项任务圆满完成,根据全县统一安排,结合城管工作实际,决定从9月25日起,在城区开展为期20天的“整治脏乱差、创建文明城”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建理念,围绕“高标、极致”的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举全局之力、集全局之智,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全力攻坚克难,全员上阵、全力以赴,扎实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持续提升城市管理精治、善治、共治水平,大力提升创城质量和效益,真正做到实效创城、精准创城、全面创城。

  二、主要任务

  (一)环境卫生质量提升。

  1、整治内容:做好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以及垃圾箱、果皮箱、垃圾中转站、环卫车辆等环境卫生设施的清洗维护等。

  2、整治标准及措施:

  (1)提高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标准,城区所有道路全部实现“双五双十”和“六净八无”作业标准;有步骤、有计划地对城区道路进行地毯式冲洗,确保路见本色、道路无扬尘;加大生活垃圾收运频次,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无外溢、无裸露、无长时间积存现象;垃圾实行全封闭清运,无溢、跑、冒、滴、漏现象;规范操作垃圾中转站设备,定期进行维护、清洁,确保中转站运行正常,中转站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洁,无扰民现象发生。

  (2)对主次干道两侧的垃圾箱、果皮箱等垃圾收集容器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安排维修、更换;按测评标准,配足、配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果皮箱,安排专人进行擦洗和冲洗,保持环卫收集容器内外清洁,无破损或不整洁现象,分类垃圾箱、果皮箱内垃圾及时清运,周围两米内无暴露垃圾和污水。

  (3)做好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可视范围内的积存垃圾调查摸底工作,组织人员突击清理卫生死角死面,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及时组织清理非法喷涂、张贴的小广告。

  (4)做好各类环卫作业车辆的维修保养,确保车况良好、运行正常、车容车貌整洁。及时转运小区的生活垃圾,利用创建迎检前有效时间安排对分包小区内的垃圾突击清理一遍,同时配合好各部门突击清运无主积存垃圾。

  (5)科学合理安排好人员和车辆,加大道路洗扫、洒水和冲洗的作业频次,同时制定好预案,安排好应急车辆,为创建检查提供应急保障。

  (二)城市公厕管理提升。

  1、整治内容:按照星级管理标准做好32座公厕的日常保洁、维护和改造,提升公厕管理水平。

  2、整治标准及措施:

  (1)城区主次干道每隔300米左右设置一处公厕指示牌,公厕标志明显。

  (2)公厕建设“五有”标准:门口有无障碍标识牌、坡道、坡道扶手等设施,公厕内设有蹲便器或坐便器及厕位扶手。新建公厕设有第三卫生间。

  (3)公厕实行全天24小时保洁,无明显异味,无杂物和烟蒂等暴露性垃圾,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现象,墙面、玻璃无污秽。

  (4)对公厕内设施进行及时维护,确保公厕设施完好无损,使用正常。

  (5)对入厕环境氛围进行高标准打造,有文明如厕公益宣传广告;合理配备洗手液、擦纸巾、绿植等服务设施。

  (三)市容秩序整治规范。

  1、整治内容:重点整治占道经营、广告牌匾、建筑立面、橱窗广告、非法小广告、乱贴乱画等城市顽疾。

  2、整治标准及措施:

  (1)开展城区建筑立面大整治,城区道路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外橱窗无广告贴字、无乱悬乱挂物品、无私搭乱建、无破损残缺广告、无废弃附着物、无乱堆乱放等现象。

  (2)开展占道经营大整治,除批准的“地摊经济”、夜市、便民摊点群外,城区主次干道两侧不得有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店外作业、马路市场、流动摊贩出现。无未经批准的占道物料堆放;经批准的临时占道堆放,须严格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时间占用,并做到整齐有序、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不破坏绿化、不损坏市政公用设施。

  (3)开展户外广告大整治,各类户外广告(门头牌匾)应当符合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严禁出现一店多牌、落地灯箱。

  (4)开展私搭乱建大整治,对擅自搭建棚亭、破墙开店进行有效治理。

  (四)非机动车停放秩序明显提升。

  1、整治内容:实施非机动车停放划线工作,整治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配合交警部门开展二手车市场占道经营专项治理。

  2、整治标准及措施:

  (1)巩固新城区非机动车停放秩序,打造停放示范点3处。

  (2)加大老城区非机动车统一停放划线工作,做到不影响行人通行、不影响商户经营、不影响市民出行、不占用盲道、不占用消防通道。

  (3)联合交警部门继续开展非机动车停放秩序整治,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处罚力度,做到非机动车停放符合规定,排列整齐,非机动车停车场地标识、标线和导向标牌醒目,满足市民停车需求。

  (4)联合交警部门对占道僵尸车、二手车市场进行清理取缔。

  (五)氛围营造效果提升。

  1、整治内容:

  (1)城区内主次干道沿线涉及建筑围挡、墙体广告等一系列创建氛围营造工作。

  (2)完成创城办交办的创城氛围营造任务。

  (3)做好建筑施工工地出入口整治及渣土运输车辆监管。

  2、整治标准及措施:

  (六)文明小区创建达标。

  1、整治内容:按照文明小区创建要求,开展龙湖南岸小区环境集中整治行动。

  2、整治标准及措施:

  (1)开展文明小区创建氛围营造行动。在所有正常通行出入口300米范围内显著位置设置14处公益广告,每隔20米一处,模板到邮箱下载,每块公益广告带落款,其中:大门口设置市民公约、居民公约共2块;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橱窗、宣传栏、海报或LED屏等两种形式4处);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未成年人教育和文明健康等方面公益广告8块)。

  (2)开展基础性设施整修行动。在显著位置设置“600米便民生活圈分布图”;小区内的晨晚练体育活动点,有显著标识活动设置,能够正常运行使用无损坏,设备维护及时,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不能停车、晾晒衣服);新建小区(建成不满5年)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设施设备无损坏,管理、使用情况良好;小区内公共设施管理到位,路灯、线杆、护栏、井盖等公共设施无损坏残缺;有符合标准的人防、技防、物防、消防“四防”设施,且能正常使用,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现象;小区内车辆需划线规范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车头停放一致。

  (3)开展文明创城宣传行动。深入居民区大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文明礼仪常识、市民守则、垃圾分类投放等,做到文明城市创建家喻户晓;协助县公安局牵头开展文明养犬宣传与治理,严禁早7点至晚8点之间遛狗,严格使用宠物牵引绳,及时清理宠物粪便;开展邻里互助、消防安全等宣传活动。

  (4)开展城区非法小广告治理行动。协助龙湖南岸小区物业、居民彻底清理楼道内、墙体外张贴的小广告;对污损严重的墙体进行粉刷;联合公安、电信、移动等部门,依法依规,严厉管治非法小广告,完成乱涂、乱喷、乱写、乱贴小广告源头治理50起以上。

  (5)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攻坚行动。深入分包小区常态化开展路面、绿化带、楼道内等处环境卫生清洁行动;在显著位置增设四类分类垃圾箱;修建花池草坪,保持环境整洁。

  (6)开展城区私搭乱建、乱堆杂物整治行动。整治楼道内停放电动车现象;清理楼道内堆放杂物,堵塞消防通道现象;开展私搭乱建临时建筑、私拉乱接电线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死责任。为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各科室、队必须高度重视,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分管工作,抓紧制定分管工作创建方案,要对照创建任务、按照创建要求,制定倒排工期表,进一步细化分工、量化任务,责任到路段、到点位、到人头,确保创建工作落实到位。(六项任务子方案务于9月26日下午3点前,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办公室)

  (二)突出重点、集中整治。各科室、队要对照文明城市测评标准和工作要求,认真梳理排查,突出重点难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对于已达标的,要继续巩固提升;对于易产生回潮的薄弱区域和环节,特别是占道经营、停车秩序、环境卫生等,要加大管控力度,做到发现一起、及时制止一起,全面落实好创建工作各项措施,确保承担的创建任务在复检验收和创建迎检中不失分。创建工作中,各科室、队要加强信息互通,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构建联合执法、共同治理工作机制。

  (三)加强督导,严格奖惩。领导小组要加强督导,实行一天一调度,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召开相关会议,认真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市容科要对照责任目标,常态化进行督促检查,每天对创建工作进行督查,每天编发督查通报,把督查结果和督查通报作为推进创建工作、落实责任追究、确定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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